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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王不见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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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石般的温润感,却不像玉石那么冷清,这样一个有质感的男人,假如换做在现代,是可以轻易被推崇为偶像的。
  侍应生遗憾地想——这家伙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偏去做条子,真是暴殄天物。
  他摇头否定,“没有,我不过是说有人穿了龙袍也不像太子。”
  “这句话用在你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沈玉书反将一军,“你也不是侍应生。”
  陌生人都走光了,侍应生也没再继续做戏,笑眯眯地打量着沈玉书,说:“我当然不是,你是什么人,我就是什么人。”
  “你说什么?”
  “哈,你警察不当,玩起coser了,不过呢,你这个民国风格的扮相还真不错,没想到你抓贼厉害,演起戏来也有板有眼的,老实说,你是什么时候到的?不要告诉我你是为了救我跳下高楼的,我不会为此感激的……”
  一段话说完,换来的是沈玉书更加阴沉的表情,侍应生噗嗤笑了,伸手拍拍他的胸膛。
  “不过看到身为帅哥的你肯奋不顾身来救我,我会为此而感激的,沈傲……”
  “你知道偷窃该当何罪吗?”
  突兀的询问打断了侍应生的话,他漂亮的丹凤眼眯了眯,又重新端详沈玉书,笑了起来。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我知道了另外一件事。”
  ——他认错人了。
  虽然这个男人跟沈傲长得很像,但靠近了细看,就会发现他们的气质不尽相同。
  沈傲刚硬冷峻,这一点两人可以重叠,但这个人的气质中还有一份温润的书卷气,大概是这个年代的人才会拥有的气韵。
  早知道这人不是沈傲,他就不出手相助了。
  介于沈玉书带给他某种危机感,侍应生说完,向他做了个优雅的退场礼,就要离开,沈玉书叫住了他。
  “你准备拿着别人的钱包离开吗?”
  “别人的钱包?帅哥你大早上就在说梦话吗?”
  沈玉书踏前一步,逼近侍应生,侍应生只好后退,顺便把托盘放去了旁边的架子上,向沈玉书做出耸肩微笑的动作。
  无视他的潇洒动作,沈玉书说——
  “通常侍应生是左手托盘子,右手倒饮料,但你却是右手托盘,左手倒饮料跟偷钱包,并且速度非常快,由此证明你是左撇子;你手指颀长白皙,应该没做过什么苦力,但你的气质又不像是富家小开,而且指上有不少老茧,说明你是靠这双手吃饭的,并且常在客轮上混迹,因为这里有很多肥羊供你赚钱;你会不少简单常用的外语,可见你除了用手偷窃外,还常用脑子;另外,你喜欢黑色、蓝色、红色,还有好色。”
  听着沈玉书的话,侍应生依次看向自己的手掌跟衣着。
  正如沈玉书所说的,他的指尖上有老茧,手帕是浅蓝色的,手腕上戴着宽型的红色装饰皮带,皮带系在衬衣衣袖下方,没想到沈玉书的眼睛这么毒,可以从细节上推断出他的喜好。
  最后听到好色二字,他终于忍不住噗嗤笑了。
  “喜欢美好的事物是人类正常的生理反应,谢谢你对我的推理,不过虽然你很想把自己演绎成福尔摩斯,但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许多地方你说错了。”
  “你也知道福尔摩斯?”
  沈玉书惊讶地看他,脸上初次流露出冷峻之外的其他表情。
  这反应直接得可爱,像童稚的孩童,反差太大,侍应生被弄愣了,半晌才傻傻地点头嘟囔。
  “这话应该换我来说——原来福尔摩斯在这个年代就已经很出名了。”
  沈玉书的童稚表情很快就收敛了,换回最初的无表情状态,冷冷说:“总之你偷了别人的钱包,这种行为是不对的,马上还给人家。”
  “你是指那个粗鲁无礼的洋鬼子吗?”
  “他是否粗鲁不是你可以犯罪的理由。”
  “神经病。”
  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这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了,侍应生懒得再跟沈玉书搭腔,转身去拿托盘,准备离开。
  谁知他的手刚伸过去,就被沈玉书攥住了,顺势往前一推,把他推到船舷上压住。
  “疼疼疼,手快断了……”
  沈玉书不理会侍应生的大呼小叫,按住他,伸手去摸他的口袋,侍应生马上改叫:“非礼啊,□□啊,救命啊……”
  “如果你不想招来巡捕,就闭嘴。”
  侍应生翻了个白眼,闭上了嘴,改为靠在船舷上,吹着口哨看海景。
  沈玉书在他的口袋里翻了半天,什么都没找到,他又去翻侍应生的其他口袋,也是一无所获。
  “翻够了没有啊先生,我的胳膊都麻了。”
  懒洋洋的嗓音,完全没有做坏事被抓包的心虚感,反而是沈玉书变得急躁——东西找不到就等于说他推理错了,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这个侍应生绝对不地道。
  沈玉书搜着侍应生的裤子口袋,趁机观察他的发色。
  他在伦敦学习西医,有时候会参加尸检工作,所以学过一些推理知识,但即使如此,他还是无法判定这种奇怪的发色是怎么弄出来的。
  他听说过染发,但侍应生的发色很自然,像是天生的,可是发根又是黑的,让他实在想不出原因,忍不住凑上去嗅了嗅。
  侍应生发现了,却一动不动的任由他摆弄,反而是经过的乘客纷纷投来奇怪的目光,有些人还指指点点,露出厌恶的表情。
  沈玉书这才发现他们姿势的微妙,急忙放了侍应生,向后退开。
  手臂重获自由,侍应生靠着船舷转过身来,笑眯眯地对他说:“这要是换了以前,我一定告你非礼。”
  “我只是在搜赃物。”
  “那你搜到了吗?”
  沈玉书的表情有些尴尬,侍应生又笑道:“想学福尔摩斯,你再打回重练几年吧。”
  他脸上堆着笑,眼神却异常冰冷,沈玉书注意到了,直觉告诉他赃物还在这个家伙身上,只是自己没找到而已。
  侍应生拿起托盘离开,海风吹来,拂动他的制服,更显得身形削瘦颀长。
  在沈玉书看不到的地方,他收敛了笑容,低声说道:“我的身分,就算是福尔摩斯在世,也推测不出来的。”
  海风将这句话吹到了沈玉书的耳中,他默默注视着侍应生走远,半晌回过神,突然感觉不对,急忙去摸口袋。
  糟糕,他的钱包不见了!
  担心自己记错了,沈玉书又去摸其他的口袋,却都找不到钱包,他这才反应过来——侍应生有没有偷洋人的钱包尚待别论,但绝对偷了他的钱包,就在他靠近搜身的时候。
  “可恶!”
  沈玉书气极反笑,冲着侍应生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可是已经晚了,在甲板上休憩的人越来越多,早已看不到那个人的去向了。

☆、第三章

  就在沈玉书到处寻找窃贼的时候,侍应生已经去了甲板的另一头,左手伸到托盘底部。
  那里有个带磁铁的小皮带,钱包被皮带卡在托盘下,侍应生收了磁铁皮带,又单手灵活地打开钱包,取出里面的大钞,接着随手往外一抛,钱包就落进了海里。
  他的动作做得很自然,在往前走的时候,事情已经做完了,所以周围虽然有不少人,却没人注意到这一瞬间发生的事情。
  收好钱,侍应生端着托盘走进船舱客房,在确定没被跟踪后,他掏出钥匙打开其中一扇门,进去后,将门从里面反锁上,放下托盘,这才长吁了一口气。
  当年师父没说错,做他们这行的人外有人,所以永远不可以轻敌,他刚才就是小看沈傲……啊不,是长得像沈傲的那个人,才差点中招,还好他机灵,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如果他这个二十一世纪的国际神偷在九十年前的时空里阴沟翻船,那他还不如当初直接坠楼死掉呢。
  侍应生脱下制服上衣,丢去一边,坐到窄小的床铺上,透过旁边的小圆窗,看向外面一望无际的海水。
  可以临窗看海景,这一间算是比较高档的客房,但是对他来说,海景还不如手机吸引人。
  侍应生拿起枕旁的爱疯手机,在手里摆弄。
  这是他爱用的手机,里面有很多实用的功能,但悲剧的是,在这个没有充电器没有合适的电源插座的地方,就算他有爱疯789也没用。
  因为他现在在一九二七,在距离他原来的时空整整差了将近九十年的民初!
  不错,这位侍应生不是别人,正是本故事开头出现过的,我们的主角苏唯先生。
  “唉,连上网都不能,老天爷你是在玩我吧?”
  长叹一声,苏唯把手机一丢,仰头躺到了床上。
  随着他的躺下,床板发出咯吱咯吱的颤音,他像是没听到,扯出颈上的怀表,弹开表壳,看着上面的时间发呆。
  ——不管遇到任何突发状况,都要保持冷静,因为最糟糕也不过是一失手,二被关进监狱,到不了死人的程度,只要不死,就总有希望。
  幼年时师父的教诲划过脑海,相信师父在教导他的时候,一定没想到还有第三种可能性。
  而且是最糟糕的一种。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状况,即使到现在苏唯也搞不懂,他只记得当时索绳断了,他掉下了楼,意识在坠落时出现了短暂的终止,等他的神智重新回归,就发现自己完好无损地躺在地板上。
  没有坠楼而死,苏唯很开心,但他的开心没持续多久,就发现自己面临的状况比死亡更糟糕——
  周围是陈旧的墙壁,一些穿着奇怪的人群,空间里流淌着汗臭味跟霉味,房间里亮着灯,但那亮度还比不上他手机的照明功能,大家都用怪异的目光看着他,活像看见了鬼。
  整整三分钟,苏唯都没有理解发生了什么事,他恍惚着跑出去,又沿着走廊一路跑上甲板。
  这里刚好也是夜晚,他抬头看去,四周都是茫茫大海,夜风吹来,带来海水的潮湿咸味。
  坠地后的撞痛不时传来,提醒他这不是在作梦,他环视周围,客轮古老的建筑风格,陈旧的装潢设施让他逐渐明白了自己没有坠楼死亡,而是落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
  事后苏唯才知道自己是掉在了一艘驶向上海的客轮上,还好他的反应跟适应能力够快,在理解了眼下的状况后,他很快就镇定了下来。
  他先用一串银手链跟船上的乘务人员换了套衣服和船票,弄到房间后,开始冷静考虑眼下的问题。
  穿越是个时髦词,十个人中十个都知道,但真正经历过的人大概就屈指可数了,苏唯把电视剧里看到的经典片段过滤了一遍,再结合自己的遭遇,最后将罪魁祸首定为这只怀表,也就是雇主委托他盗取的物品。
  这是只镀金珐琅怀表,外壳上嵌了一圈珍珠,表壳当中曾受过撞击,略向里凹下,上面还有不少小擦伤,带着岁月流逝刻下的痕迹,背面绘制着风景画,在长年累月的使用中,洋画褪掉了原有的颜色,变得模糊了。
  在十八世纪生产的怀表当中,这只怀表的设计跟做工都很普通,要说作为古董,它也许有一定的鉴赏价值,但不到耗费上百万美金委托他盗取的程度。
  ——那是鄙人祖上的物品,后因战乱而遗失,先父过世前,嘱托我务必将东西找回,所以,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不管花多少钱我都在所不惜。
  这是雇主的说辞,话是真是假不重要,只要他付的钱是真的就行了,而且雇主还准备了替换品,那是一只同年代出产的,外形几乎一样的怀表,所以展商也不会有实质性的损失,这就是苏唯最终接下委托的原因。
  现在想想,那个完成遗愿的借口很牵强,多半是雇主知道怀表有穿越时空的力量,所以才想弄到手。
  可是这几天,不管苏唯怎么调整表针,怀表都没有丝毫反应,最后他放弃了,免得把表弄坏了,那他就真的回不去了。
  所以在刚看到沈玉书时,他很开心,就算是死对头,在遭遇了相同的经历后,也可以变亲人的,可惜很遗憾,那个人只是跟沈傲长得相似而已。
  沈傲是不可能跟随他跳楼的,这又不是武侠剧的跳崖梗。
  想到自己的天真,苏唯自嘲地笑了,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钱包,那是他在沈玉书搜身时,趁他不备拿的。
  苏唯打开钱包,里面放了一些银元跟纸钞,当中还夹着船票,看那人的穿着谈吐,应该是出身富家。
  他在钱包里翻了翻,找到一张类似身分证件的卡片,卡片边角泛黄,看起来很陈旧,上面除了地址外还有名字。
  沈玉书?居然这么巧也是姓沈。
  苏唯翻着卡片陷入沉思——同姓,长得又相似,假如不是沈傲跟他一样穿越过来后脑子撞到,导致失忆的话,那就是这个叫沈玉书的人跟沈傲有某种千丝万缕的关系。
  想到这里,苏唯兴奋地坐了起来。
  任何事情有因必有果,这也是当年师父教导他的话。
  假设他穿越到这里是‘果’,那么只要找到‘因’,他就可以回去了——理论上讲是这样的,否则他怎么会在这里不偏不倚地遇到跟沈傲长相相同的人呢?
  苏唯是个务实的人,并且他的人生观里充满了乐观主义精神,在做好计划后,他收起钱包,准备调查沈玉书。
  “希望在人间!”
  面对窗外的大海,苏唯做了个胜利的手势,为自己打气。

☆、第四章

  “希望在人间。”
  同一时间,在同一艘客轮的不同的客房里,沈玉书说出了相同的话。
  发现了苏唯的偷盗行为后,沈玉书曾想过请客轮上的巡捕帮忙,可是那些人开口就要小费的嘴脸让他很失望,这种巡捕只是摆着当好看的,让他们去捉贼,还不如他自己来。
  于是他画了简单的头像,拿去询问工作人员,正如他猜测的,大家告诉他船上并没有这样的服务生。
  接着他又去了乘客聚集较多的场所打听,但结果并不乐观。
  原以为这么长的旅途,小偷的长相跟发色又特殊,可以轻松找到,没想到他问遍了各个场所的人,都一无所获,那个相貌俊美又古怪的男人在突然出现后,又离奇地消失了。
  那么,最后只剩下一个可能性,小偷变装了。
  阅读大量推理小说的经验这样告诉沈玉书,他跑回客房,照想象重新绘制了小偷可能变装的形象,再拿去公众场所询问,但依然没收获。
  沈玉书不可能知道,苏唯是半路掉在船上的,并且掉在平民住的大通铺里,为了不引人注意,他经常换服装跟发式,偶尔还易易容,今天苏唯是把他跟沈傲混淆了,才会露出真面目。
  所以等沈玉书去平民客舱询问时,已经是下午了,这次很顺利,他很快就问到了那晚见过苏唯的人。
  听完那人添油加醋的冗长讲述后,他问:“你确定他是凭空掉下来的?”
  “确定确定,那晚很晚了,门都上了锁,我们大家在摸牌,就听轰隆一声,他就躺在地上了,衣服头发都很奇怪的,我们还以为出了贼。”
  那个人的确是贼没错。
  “后来他就失心疯似的爬起来跑了出去,我们赶紧翻看自己的行李,还好没被偷,没多久他又跑了回来,问了我们好多奇怪的问题,他当时的眼神啊动作啊,就好像被鬼上了身,头发也是青绿青绿的,很可怕,我们也不敢刺激他,就老老实实回答了他的问题。”
  “他都问了什么?”
  “问我们是什么人?这是哪里?是公元多少年?我也不懂什么公元,就告诉他这是民国十六年,他就更傻了,呆在那里好半天没做声,接着又哈哈哈地笑,你说这不是有病是什么?”
  “他还做了什么?”
  “他用这颗珠子跟我换了套衣服。”
  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布包,打开,里面放了一颗桃型珠子,珠子是粉红色的,被他的手掌捂住后,却散出淡蓝色的光。
  “那家伙说这是夜明珠,哈哈,当我傻子啊,不过它挺好看的,我就换了,拿回去逗儿子。”
  沈玉书要过去仔细看。
  珠子很轻,看不出是什么做的,但它会发光,应该是表层涂了某种物质,就像夜间看到鬼火,其实是磷产生的。
  他起了好奇心,拿出一个大洋提出交换,那人二话不说就换了,还生怕他反悔,换了后飞快地跑掉了。
  沈玉书拿着桃形珠子反复细看,发现珠子上下有穿孔,用绳子穿一下的话,可以让吊坠来用,但是除了饰物外,他看不出这东西的用途,便作为证据收了起来。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无意中,沈玉书一贯信奉的座右铭再次跟苏唯重叠了。
  
  虽然没有顺利找到人,但收获还是很大的,沈玉书对这个结果很满意,他在餐厅里喝了下午茶,又拿着画像继续打听。
  在正常人看来,这是很无聊的行为,可沈玉书却不这样想。
  钱丢了是小事,船票也可以加补,他只是想靠自己的能力找出那个小偷,如果说被明目张胆地偷窃让他气愤的话,那打听到的消息则引起了他的兴趣。
  他想知道小偷到底是什么人,他所谓的连福尔摩斯也推理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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