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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和谐社会禁止后宫-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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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歌不过弱冠,已经是一流高手中的佼佼者,放到江湖去必定会引起轩然大波。
下一秒,苏歌的师父突然伸出一根食指,朝苏歌喉咙袭了过来,即使是在不要脸的偷袭,这人身姿还是飘飘然若仙,半点不见粗俗。
苏歌则是早有预料般提剑格挡,一剑一指相触,发出铿锵一声,师父的食指倒是无事,反倒是那长剑出了几丝裂纹。
苏歌师父得理不饶人,继续欺身而上,几招过后,长剑发出一声哀鸣,就这样碎掉了。
苏歌干脆扔了剑柄,以若水掌对上师父的一阳指。二人你来我往,在空旷的庭院里比划起来,倶都是身姿缥缈,恍如神仙。
最后,苏歌还是惜败于师父之手。
不过这也正常,师父他老人家虽然看起来才三十来岁,但实际上已经七十多岁人生古来希了,驻颜有方才显得十分年轻。
师父之所以能这样驻颜有方,都是因为练了本门的长春经,没错,就是这么俗这么直白的一个名字,这就是一本除了调理身体、养颜美容并无卵|用的内功秘籍。
苏歌刚刚入门时,也难免以貌取人,一时间没看清师父仙人外表下的恶趣味。小小年纪就被要求保养身体、养颜美容,以保持师父说的“水灵灵的容貌”时,还差点以为自己走错了山头,入了哪家专卖美容商品的无良商店。
不过长春经不愧是天山派的必练高级内功,苏歌练了之后,一路逃亡形成的少许暗伤都被治好了,经脉也变阔坚韧了许多。
练武之人,多多少少有些陈年旧疾或是暗伤,这对练武是有不利影响的。
苏歌就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顾虑,更宽更坚韧的经脉就如同更宽阔更坚实的公路,能容纳载重量更大汽车一样容纳更多的内力,故而年纪轻轻已经摸到了许多人一生都未必能到达的门槛。
所以苏歌就默默地主动练起了长春经。
十几年过去,苏歌的眉眼长开了,五官俊秀,鬓若刀裁,眉如翠羽,眸似点漆,红唇莹润,肌肤如雪,完全继承了父母的美貌。要知道,剑神当年也是有名的美男子,荀夫人更是江湖第一美人。
更兼气质卓然,神姿高彻,瑶林琼树,不像一个挥剑决生死的剑客,反而像一个轻裘缓带的王孙公子。
不过要是没有长春经,终日山风洗礼、紫外线恩宠的苏歌大概真的会变成一个皮肤粗糙、脸蛋沧桑的糙汉子,这可不太符合他的美学。
除了长春经,师父还传授了一门寒冰诀给苏歌,这门功法兼具内功和外功,功力大成时甚至能功力外放,冰封百丈,改变一地天时。
这十几年来,内功轻功剑法掌法等,苏歌是日日勤练不缀,连觉都不睡,以打坐运行内功代替休息,谁的内力也不是天上掉的。
系统121见了都觉得自家宿主毅力惊人,就不轻易打扰宿主。
其实系统倒是错怪苏歌了,苏歌才没那么死心眼呢,他向来是任务享受两不误,没有条件享受能忍,有条件享受也绝不会推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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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前。
黄昏,飞鹰宫。
苏歌的未来师父张真人神情高深莫测,手里捏着一块玉佩,那是他当年赠予一个有意思的年轻人的。
那时,他出门办些事,天空昏黄,大雪纷飞,寒风呼啸,北方的冬天总是这么严酷。
他带着两个下属敲开了一家小店,店内暖呼呼的,坐满了人。不得已,他和一个年轻人拼了桌。
荀钰特别自来熟,也特别健谈,对陌生人一点戒心也没有,总是觉得世上好人多。
一开始他老人家并不想理会他,事情没办好他烦得很,这可不是什么小事,一个不小心就要人命的,但是耐不住他的热情,回应了几句,立刻被这小子奉为知己,就更热情了。
他想,这就是荀钰,朋友满天下的荀钰。
一个好客的、话唠的、奇怪的剑客。
雪停了,他离开了。
后来误打误撞的,荀钰帮了他不少忙,两人渐渐成了忘年之交,他知道荀钰梦想成为大宗师,荀钰也知道他是天山派传人。
临别时,他心血来潮给荀钰卜了一卦——他占卜不错,卦象很糟糕,人祸西来,英年早逝,断子绝孙。
这个时候,他倒是希望自己的占卜不要那么灵了,荀钰知道后还笑嘻嘻地安慰他,说事在人为,他深深地叹息。
他送了块玉佩给荀钰,说:“他日你若有难,可凭此玉佩来天山寻我,我可以应你一事。”
荀钰一点也不客气地收下了玉佩,仍旧是笑嘻嘻的:“那我就不客气了。”又晃了晃玉佩道:“还别说,看起来挺值钱的。”
他翻了个白眼。
后来,他回了天山,宅在飞鹰宫,无大事不出门。
荀钰在江湖上混得风生水起,还得了个剑□□头,一点都不像是要英年早逝的样子,也许是他当初占错了卜。
直到现在,老友真的英年早逝,他的儿子千里跋涉,带着玉佩来到这里请求拜自己为师。
就算是为了老友,他也不会不管这个孩子,收他为徒,好好管教他,养他成人。
希望这小孩能早日从仇恨中走出来,不要被仇恨所束缚,毁了自己的一生。
于是他高深道:“你真的要拜我为师?”
荀悠声音稚嫩却不失坚定的道:“是!小子不才,愿拜入真人门下。”这可是他费尽心思想要达成的初步目标。
他玩味地道:“哪怕我要你发誓:不得允许,不可下山?”
他明显地看到荀悠眉头一皱,这孩子犹豫了,但最终他还是抿了抿唇,坚定地道:“是!”
不错,好心性!好苗子!
于是张真人笑了,冲荀悠道:“从今日起,你就是我的徒弟了,天山派第二十三代传人。”
荀悠恭敬地说:“弟子荀悠见过师父!”
随即跪下磕了三个头,站起身的时候,身子一晃,软软的跌了下去。
张真人一惊,轻轻一点脚,在荀悠倒地之前接住了他。
一摸额头,滚烫滚烫的,脸也红红的,还以为是冻着了。
张真人仔细把脉,原来是忧惧过度,又着了凉,肺腑有点暗伤,底子终究是伤着了。
没奈何,提笔开药,又煎了药,喂荀悠喝了药。
半夜惊醒了好几次,一身冷汗,眼眶通红,小模样可怜得很。
————回忆结束————
比划结束后,张真人看着面前沉着冷静、天赋异禀、面如冠玉的爱徒,心中十分满意,他已经胜过许多人了,就缺了些历练和经验。
张真人心中伤感:徒弟大了,总要像雄鹰一样展翅高飞,不可能关在飞鹰宫一辈子的。何况徒弟还有大仇未报!
于是苏歌就听到师父感慨的道:“悠悠,你武功已经练得不错了,可以下山了。”
——张真人当年为了逗整日苦瓜脸的苏歌,取昵称悠悠,至今未改,苏歌屡次抗议无效。
苏歌一怔,要说他不想下山是假的,人要养成一个习惯只需21天,他呆在天山已经十几年了,早已经习惯了这寒冷的气候,高高在上的飞鹰宫,恶趣味的师父,让他离开,一时间失落极了。
张真人见徒弟愣愣的,戏谑的道:“怎么?难道徒儿舍不得为师?”
没想到苏歌竟然承认了:“是。”
苏歌自己倒是没什么感觉,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没什么好否认的。
师父哈哈一笑,摸摸苏歌软软的发顶,不发一言,转身走了。
山中无岁月,世间已千年。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昨天用app看评论,看完之后回复,结果怎么刷都刷不出来,真是一脸血⊙_⊙
然后换了网页,刷出了用app回复的东西,还刷出了一条从未在app上看到的评论!!!!惊!!
这条评论都是两天前的了
以前有人说晋江抽的时候,我总是特别自信从容骄傲地想,我的晋江宝贝从来就不抽
结果被打脸了,脸好疼啊T_T
第13章 武侠四
得到师父的允许后,苏歌默默收拾东西,包袱款款地下山走人了。
带着张真人独家提供的赠礼:宝剑“惊霜”一把——海外精铁百炼而成,剑身光芒流转,锋利无匹,吹发可断。
护卫若干——飞鹰宫出品,武功一流,忠心耿耿,机灵懂事。你,值得拥有!
苍鹰几只——飞鹰宫熬鹰专业人士训练而来,可通信,可快递,可杀敌,可乘坐,忠诚可靠,品质上佳。
叮铃—叮铃——
驼铃声清脆,传得远远的。
这是一支商队,骆驼上载满昂贵的奢侈品:南海的珍珠,东海的珊瑚,江南的绫罗绸缎,京城的金银玉器,北方的瓷器,南方的茶叶……天南地北,应有尽有。
因为这是一支魔教名下的商队,专门为教主和教中高层搜集中原那些精巧美丽的奢侈品。
魔教建立近百年,手段残忍,抢掠成风,积累下了大量财富。近些年没什么战事,魔教之人的血性慢慢被消磨,尤其是魔教上层,奢靡之风渐起。
这股奢靡之风怎么刮起来的已经不可知了,只有一些教中的老人隐约记得,是在十年前一些前来投靠的西域商人引起的。
这些商人像狐狸一样狡猾,他们的嘴巴比刀剑还利,他们凭借舌头和黄金取得了教主的信任,教会了圣火教的长老们如何享受,腐蚀了火神信徒的斗志。
苏歌:经济侵略战真有意思。
魔教中引起了极大的分歧,以魔教教主为首的魔教高层认为,他们是火神在人间的信徒的统领者,他们位高权重,劳苦功高,理应享受更好的东西。区区中原商品不值一提,他们依旧忠于火神,忠于圣火教,时刻不忘向东行进,一雪前耻。
而以魔教圣女酒思思为首的中下层则极力反对这种奢侈行为——废话他们又没什么好处,他们认为自己才是火神最忠诚的信徒。而这些蛀虫已经被腐蚀了,已经堕落了,他们的信仰不再纯洁,应该被圣火净化。
在圣火教的教义中,教主是火神的信徒的统领者和代表,圣女是火神在人间的代言人,负责传递神的旨意。一般而言,教主武功最强,掌管魔教实权,圣女位高而权卑,是魔教的精神领导,是魔教的旗帜。
在剧情中,一开始,野心勃勃且满腔恨意的圣女就不甘屈居人下,她有心计,有耐心,就缺了点实力。于是打算联合赵长风,杀掉教主,掌控圣火教。
只是酒思思万万没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她竟然成了那只螳螂!
一切都是因为她“爱”上了赵长风,她在他的眼里看见了自己的家人,强壮威严的父亲,温柔慈爱的母亲,高高的帐篷,白白的小羊,好喝的奶酪,这是她记挂多年的家。
她渐渐迷恋上了这种感觉,仿佛自己只是出了个门。现在,她回家了,心也安了。
魔教圣女一般由教中外貌出色,资质不俗的适龄女孩担任,但不是每一代的魔教都能在教中找到合适的人,这时候就要到外面去找。
为了保证圣女对魔教的忠诚,在外面找的女孩以七岁以下为佳,保险起见,还要杀掉未来圣女的家人,以防万一,这被教徒戏称为“选圣”。
而酒思思就是这一代“选圣”的结果,那时候她才三岁,小小的,哭了几天就在魔教的糖衣炮弹下忘了一切。
大人都以为小孩子什么都不懂,也不记得,实际上大多数是懂的,所以教徒们在谈论如何“选圣”时,就不怎么避讳酒思思,甚至还高谈阔论起如何干脆利落地杀人。
直至酒思思到了魔教,这些人才不再谈论此事。
但是酒思思已经知道了一切,也牢牢记住了她被毁掉的家,她很聪明地没有暴露出自己的早慧,成功当上了圣女。那些给她带来无限恐惧的教徒,也在她站稳脚跟之后,一一出了“意外”死去了。
天长日久,酒思思不再满足于当一个招牌般的圣女,她对权力生出了十二分的渴望——在她利用圣女的职责杀掉仇人之后,她要登上教主的宝座!
她能和赵长风合作,自然也能和苏歌合作。
有了苏歌的支持,双方才斗了个旗鼓相当,魔教几乎被一分为二,这和剧情中酒思思被压制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已经是大大不同了。
苏歌对此喜闻乐见并表示支持,权力的分散带来了混乱和纷争,这会大力消耗魔教的资源和力量。城池失火,殃及池鱼,魔教教主和酒思思的博弈必然会大量消耗掉魔教的有生力量。
苏歌十年如一日地坚持以为剑神山庄报仇为中心,以经济侵略战术为指导,以支持魔教分裂为方针不动摇,不断地往魔教渗沙子,挑拨、离间、暗杀等手段轮番上阵,也总算见到了成效。
这个时候,魔教差不多是个空壳了,从这十年魔教势力始终龟缩在这一亩三分地,难以扩张就可以看出来了。
魔教教主和酒思思也明白魔教的现状,但他们已经杀红了眼,收不住手了。就算魔教教主愿意和谈,酒思思也不乐意,比起手握大权,现在她更愿意彻底毁了魔教。那个藏在幕后跟她合作的人太可怕了。
对于魔教教主都这样了还不忘享受,苏歌是服气的。于是他也就不客气地易了容,混在商队里来摘胜利的果实了。
当初,苏歌拜师没多久就利用天山派的势力查出了剑神山庄被灭的真相。说到底,不过是见利起意罢了。
苏歌的父亲——鼎鼎大名的剑神以不败剑法十二式闻名于世,对这个剑法,魔教自然也是垂涎三尺的。
一个刚刚出道没几年的小子,居然成了宗师,不是剑法的功劳又是什么?虽然剑神师承不明,但不败剑法十二式的强大还是有目共睹的。
当时的魔教教主还是一个普通的魔教高层,他接下了这个烫手山芋。
魔教教主心有沟壑,并没有一接任务就冒冒然地出发,而是领悟了“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的精髓,先是仔细收集剑神的资料,研究剑神的性格、爱好、习惯等,哪怕被人嘲笑自己胆小鬼也不动如山,只不过在得势之后将嘲笑过自己的人通通剁碎了喂狗。
在完全了解过剑神后,他伪装成一个初入江湖的菜鸟,迅速接近了剑神,凭借伪装出来的好性格跟剑神一见如故。
跟荀钰成了朋友之后,未来的魔教教主怎么也探查不到剑法的下落,教里又催得紧,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地灭了剑神山庄满门,即使这样也没有找到剑谱。
虽然他没有完成任务,但是杀了剑神和林正杰这两个正道俊杰,他在魔教的声望大涨。最后,杀了前教主,自己当了教主。
苏歌得知真相后只觉得可笑,世人愚昧竟至如此!
从原主的记忆看,剑神压根就没有什么师父。荀钰一开始是个穷小子,但他人穷志不穷,照着书店里烂大街的剑谱练起了剑法,但他实在是悟性惊人,光靠这本剑谱就闯出了名声。
人红是非多放哪里都是适用的,荀钰出名后,向他挑战的人就一下子多了起来。打打杀杀中,荀钰竟然悟出了不败剑法十二式——没文化真可怕是多么痛的领悟,对于这么没意境的名字,荀夫人——文化人嗤之以鼻。
愚昧无知令人发笑,嫉妒令人面目全非。
当剑神之名响彻江湖时,所有人都认为荀钰来历非凡,师承必然赫赫有名,他练的剑法也必然是最好的。对此,荀钰好笑之余不承认也不否认,反正说实话也不会有人信的。
那些被打败的江湖人也平衡了——他出身这么好/师父这么厉害/剑法这么高明,难怪我会输了。
当一个人比其他人优秀一点点时,其他人会嫉妒,还会给自己的失败找借口。但是,当一个人比其他人优秀太多时,其他人能做的就只有仰望了。
荀钰不满而立突破宗师的消息传出来时,其他人连嫉妒的力气都没有了。荀钰登上了神坛,神坛下的人望向他的眼神都充满了崇拜。
这样一个强悍的男人,要不是卑鄙小人以朋友的身份消磨了他的戒备,以阴损的毒物耗尽了他的功力,以心爱的妻子威胁到他,他是绝不可能那么狼狈地死去的。
当苏歌了解了真相时,对这个从未谋面的便宜爹也充满了敬佩。
你可以不认同他对世事的天真和对朋友的真诚,但你不能否认他心灵上的强大——永远相信这个世上还是好人多。
十三年前,苏歌得知仇人是谁的时候,就开始布局,像一个耐心的猎人一样设下陷阱,等待猎物入局。
苏歌人在天山上,并不妨碍他把手伸到魔教上。
先是插人到魔教圣女身边,以言语、以仇恨、以事实提前挑起酒思思的野心。她的表现从未令苏歌失望。
再是安排商队投靠魔教,掀起奢靡之风。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染了陋习,再改就难了。
俗话说得好,不患寡而患不均。先前不显的时候,大家都差不多,也没什么好争的。而现在,上面的吃肉,下面的连口汤都喝不上,怨气一生,魔教就别想安宁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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