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路人甲在原始-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被人们辨识的东西。
阿远寻找得很细心,他知道自己不是男主角,不会有主角光环,所以对待看见的小草大树都是很小心的,务必在其中寻找到熟悉的特征。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让他发现了一棵貌似很熟悉的野草。
摸着那小小的藤蔓和嫩芽,阿远差点哭出声,他兴奋地一把甩开还在自己肩上耀武扬威的番薯王,然后朝着藤蔓扑上去,用力一拔,藤蔓一动不动,果断从兽皮袋中拿出自己的小锄头,快速往地上挖着,番薯王不解跑上去一蹲,嘿嘿一笑:“嘿,这不是咱的小弟吗,你怎么这么喜欢咱的小弟?”
“这才不是你的小弟”阿远心情很好才会和番薯王说起话来,“这是大薯,新鲜块茎有毒,可致麻醉;煮或炒熟后就无毒,可以吃,而且可以保存很久,是一种不可多得的食材。”想起以前在农村吃的烤大薯,阿远的胃酸就开始泛滥了。
大薯的块茎如果是长在地上的话一般也有几十来斤,如果是长在藤蔓上的话,最大也就是成年人巴掌这么大。阿远身边的大薯并不多,大概有三四株,他只是挖出第一株,看到足有一个大盆那么大的大薯块茎,阿远笑得差点抽筋。
番薯王非常不满意地瘪嘴:“如果你想要这东西早说就是,我知道哪里有很多。”
“是真的吗,在哪里?”
“就是之前你看到的附近,哪里的大薯都是我的小弟,如果你想要,我们现在就去,不过回去之后一定要吃肉。”番薯王提出条件,不过被阿远直接无视了,肉,他也没有,哪里弄来给番薯王吃。
“肉没有,如果我哪天有肉一定会分给你吃的,我们现在不去那里,到时和部落一起去好不好?”阿远靠近番薯王诱惑,“那里太危险了,我一个人去肯定是有去无回,你也不想我毙命在哪里吧。”
“哼哼”番薯王它之所以跟着阿远就是因为认为阿远和它一样是受到神明爱护的灵智生物,当然不会让阿远单独去危险的地方,勉强答应,反正它也不是很馋肉,说出来只是让阿远重视自己罢了。
阿远不可能把大薯就这么运回部落的,他还不想让小受误会自己是穿越同胞,皱眉头看着大薯,难为说道:“这么大怎么运回部落呢?”
番薯王趁着阿远没注意走到大薯旁边一叶子排在大薯块茎上,阿远被声音吸引低头一看,吓得差点尖叫,他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巴,眼睁睁地看着大薯块茎身下的泥土慢慢形成一个漩涡把块茎吸进去,他指着番薯王惊叫:“你干的?”
番薯王昂头,叶子上翘:“当然,我可以把它埋进土在拖着在土里走就行了,怎么样,很厉害吧。”
“嗯嗯,很厉害”阿远罢番薯王捧起来吻了几口,虽然吸入很多灰尘,可是抵不住他高兴啊。
一口气把其余三株大薯挖了,阿远特意把藤蔓流下来留种,块茎则被番薯王运回部落,他没有离开,而是接着走,听阿娇的说,在这附近有一块小湿地,那里有一个小池塘。
在远古,人们是很害怕水的,凡是有关水的东西他们都很忌讳,但是阿远却知道有些食材和药材只有在水源处找到。虽然他们部落附近就有条大河,他却不敢单独前去,据说那里生活着很多水怪,曾经有人看到过一条长几十米的水怪。
阿远很惜命,他选择了小池塘。
这时阿远并不知道部落因为清风而闹翻天了,因为清风不仅把草篓弄出来了,他还把内衣和陶瓷做法给弄出来。内衣暂且不说,但是陶瓷就足可以让一个部落文明超前发展。
陶瓷风波
清风会弄出陶瓷阿远是知道,但他并不知道清风具体在什么时候弄出陶瓷,因为在看小说这段时他犯了所有人都会有的通病——跳文。
所以在山脚下的阿远并不知道清风已经说服了部落的女人一起准备烧陶了,如果他知道他一定会飞回来加入其中,虽然食物很重要,但是陶瓷更重要,这可关乎到以后生活的问题。
在清风和部落的女人紧张烧陶中,阿远随着番薯王来到了湿地。
因为怕水里的生物窜出来咬人,阿远并不敢太靠近湿地,他只是在外围转悠,番薯王倒没有这个忌讳,它摇着自己的嫩叶窜进湿地,根须浸泡在浑浊的水里,阿远发现番薯王居然在水里移动,走近一看,才看清在水里滑动的根须,眼珠差点瞪出来了。
“这样也行?”
“有什么惊讶的,人类”番薯王一边移动一边用叶子舀起水来浇湿自己的身体,整株番薯沐浴在水里,“每到旱季时我都是来这里吸取水分的,要不然你认为我们这些灵智生物是怎么度过无数的旱季活到现在的。”
“哇,你太厉害了,对了,这里还会有旱季?那是什么时候?”阿远想起阿娇所说的冬天就够害怕,再加上旱季,他好像可以想象自己以后的生活会过得多么困难了。
“不知道,旱季都是不定时的,这里有时是雨季有时又是旱季,天气又怎么是我们可以预知。”
“那旱季一般有多久?”
“最短两个月,最长可以半年。”
令阿远惊讶的是番薯王居然知道年月的概念,疑惑问道:“你怎么区分年月的?”
“不知道啊”番薯王摇摇叶子,继续说道:“在我有智慧时就知道了,一个月二十天,一年十五个月,三百天。春季是二月到四月,夏季是五月到八月,秋季就是九月到十一月,至于冬季就相对长点,也是最冷的季节,十二月到来年一月。你不是也知道嘛,为什么什么都问我?”番薯王觉得自己被阿远戏耍了,很不高兴的掉头钻进水里再也没有出来了。
‘我当然知道,因为我是个穿的’,阿远也没有在意番薯王,只是心里对这个原始稍许有些了解,他认为远古没准真有神,还会有传承记忆什么的,他突然有股冲动,想寻找其他的灵智生物,可能就会知道更多他不知道的事情。
思考问题的阿远并没注意到自己的脚下长满野草,他的双脚不小心碰到了其中一株野草,差点被拴住摔倒,回神一看就像把他们扒开,却看到了什么似的整个人定住了。
“这个植物好熟悉啊,是什么呢,还有我脚下的白色石头不是蛋蛋吗,这种好运都能遇到,哈哈哈哈。”阿远原先注意到的是野草后来才发现野草下面的白蛋,他几乎是迅速出手把蛋捡起来然后飞奔回干地上,然后开始呼叫番薯王:“喂,番薯王听到吗,快出来,我找到好吃的了,快出来。”
“恩?”愚蠢人类好像在呼唤我,番薯王原本在水下逗鱼玩的,听到阿远声音立刻浮出水面往岸上游,当它看到阿远手里的白蛋时很嫌弃的说道:“什么啊,我还以为是什么,原来是扁嘴兽的蛋蛋,这个不好吃,你快点扔了吧。”说着就要伸着根须去抛白蛋。
“扁嘴兽?”阿远灵光一闪,急道:“它是不是有一身黄黄的毛茸茸的毛;有一张扁扁的小嘴;枫叶般的脚蹼;走起路来左摇右摆,叫声是‘嘎嘎’的样子?”
“恩,听你说起来好像是这样,不过它还有翅膀却飞不起来”说到这里番薯王露出鄙夷的神情,它神气昂头:“哪像我这样。”说着就扑动叶子慢慢离开地面,在阿远身边飞了起来,“哈哈哈”。
“恩,那就是鸭子了,这些蛋也不知道能不能孵化出小鸭,我先收起来回去再研究。”阿远直接忽略了飞起来的番薯王,对于番薯王的异动他表示已经不再惊讶得掉眼珠。
收取完鸭蛋,阿远也没有闲着,他认真地查看手中的野草,越看越熟悉,前世作为一个美食家,没理由会记错食材,稍微琢磨一下阿远就从记忆中想起这是一种茭白的植物。
茭白,又名高瓜,一种适合淡水里生长的蔬菜,在山东新泰白庄子被誉为三好之一。
捧着手心上的茭白,阿远笑得差点扑倒在地上打滚,只因为茭白是一种可以长久储存的蔬菜之一,虽然必须是在温度
0~8℃的窖洞中。不过,想起自己的石屋,阿远握拳,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在冬天来临前挖出一个地窖的。
中午,太阳高升,也是一天中温度最高的时候。出去狩猎的勇士一般都是下午四点多才会回来,但是越接近冬季,狩猎用的时间就越长,现在虽然还是九月初,但是为了在冬季储存更多的食物,狩猎的时间分秒必争。
清风组织了部落剩下的残余劳动力一起进行伟大的烧陶计划。作者大大果然是主角的亲妈,清风几乎是不费一分一毫的力气就说服了部落的人开始烧陶,至于怎么说服,就连看过小说的阿远也表示看不懂。
烧陶并不是件简单的事,首先寻找到适合烧陶的土壤就不是件容易的事,可是清风是主角,有主角光环啊,他只是到河边走一走就找到适合烧陶的土壤,并且组织人群制成了陶坯。
有了陶坯,然后就是正式的烧陶。原始的烧陶方法就是:在地面上铺放适当的柴草,放置晒干或烘干的陶坯后再用干柴草包围四周及顶部,外面涂抹一层薄黄泥浆(约1厘米),并留有通风小孔,以免燃烧过快。然后将地面柴草点燃,任其自然升温,约经二至八小时便可烧在陶器。
不过由于这种烧陶法不能控制升温速度,尤其当周围柴草燃烧时,使陶坯直接暴露在空气中,只能烧低温(约800℃以下)的氧化气氛,所以烧成的陶器呈红色或褐色。而一部分和草木灰接触的陶器则因受烟熏而成灰陶或黑陶。
所以当清风砸开泥洞挖出陶瓷时就看到被火烧得参次不齐的陶瓷,颜色更是各异。不过清风不满意不代表部落的人不满意,相反他们更兴奋,因为他们还是第一次见过这么漂亮的道具。
清风在心里鄙视这些原始人类的见识,脸上却露出真诚的笑容,说道:“太好了,我原本以为第一次烧陶会失败,没想到居然会成功,这样我们就有道具可以盛放食物了。”
“清风,你太厉害了。”阿秋,也就是古石的妹妹一边绕着头发一边谄媚说道,她的模样在部落算是不错的了,所以一向有点自大,目中无人,这次能和清风说话也是看在他能烧瓷的份上,不过阿秋也觉得是清风高攀自己了。
清风自然也没有错过阿秋眼里的傲慢,不过他才不会和这个十五岁的小姑娘计较这些东西,他现在想的是把部落发展起来,冬天的刺骨寒冷他再也不想经历了,这些都是源自于原身的经历感受。
由于这次的烧陶成功率在百分之七十左右,清风他们能得到的瓷器总共只有几十件,所以大羽巫师做主把这次的瓷器都分给这次参与烧瓷的人们,当然清分也是其中一个,还是其中得到最多的一个。
抱着六七件瓷器,清风告别了部落的人,他和部落约定今后的几天也会教大家如何烧瓷,而部落作为奖赏,每天会分给他食物。
阿远特意选在狩猎队前回到部落,他手里拿的都是一些常见的野菜,当然也有几种植物混合在其中,为了不让部落发现,大薯和鸭蛋都托给番薯王钻土带回来。
茭白他也是带了自己弄断的那一株,其他的他打算以后再去带回来,没有地窖,就算带回来也储存不久。当然他也没有这么自私,在阿远的记忆中,清风很快就会教会大家挖地窖,到那时他一定找机会把茭白的食用性告诉部落。
刚回到石屋,就看到阿娇站在屋前等自己,阿远加快脚步迎上去。之前他就和阿娇约定好了,阿娇去学编织草篓,他则去寻找食物,找的食物一起平分。看着阿娇拿在手里的草篓,虽然粗糙却异常坚固,拿在手里端详,阿远发现阿娇拿来编织的草藤有点奇怪,问阿娇是什么草藤,阿娇只是摇头说这是清风发现的,他们也不知道是什么植物。
阿娇还告诉阿远清风把陶瓷弄出来这件事,阿远也是惊讶一下就闭嘴了,他知道清风会弄出陶瓷却没想到这么快,当然这些他也错,谁叫他没事看小说就跳文,如果他知道清风今天会烧陶,无论如何也会挤入队伍烧瓷然后得到一两件陶瓷的,可惜天下没有后悔药。
待阿娇走后,阿远就迫不及待拿着草藤去问番薯王,“你知道这是什么植物的藤蔓吗,我看它们很坚固。”
“啊,这不是梯藤嘛,这种植物韧性不错,很难扯断。”番薯王抖抖身上的碎土,接着说:“与其拿来编织这种东西不如拿来造梯子,人可以从这么高的地方下到这么低的地方。”番薯王甩着叶子比划着。
“那你知道从哪里可以弄来这些藤蔓吗?”一听到可以坐梯子阿远差点尖叫出来了,他好像发现了一种很有用的植物了。
“当然,一般在有水源的地方就有,可是那些并不是最坚固的梯藤,最坚固的梯藤上边还会长刺,它们生长在深山中,叫做红梯藤,坚固得可以勒死一头成年野牛。”
狩猎
野牛,并不是现代人看到的那种,番薯王口中的野牛是成年至少五米高,三米壮的野兽,由于野性大,脾气暴躁,又群居动物,一般鲜少有生物主动招惹它们。
“它们生活在深山的水潭中,尤其是红梯藤越多的地方野牛救越多,因为它们就是以红梯藤为主食的。所以你如果想要红梯藤就必须战胜一群或者几群野牛。”
“喂,你能不能不要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阿远朝着番薯王的头部就是一拳头,“好歹我们也是同伴,帮忙想办法啊。”
被揍了一拳的番薯王很愤怒,它觉得阿远重视红梯藤却不在乎自己,一时妒忌心又上来了,气道:“谁管你啦,我饿死了,你快点去做饭,我要吃肉~”
忍着打一架的冲动,捏捏手指,阿远把大薯刮干净扔进锅里,呵呵笑道:“今晚就吃大薯。”让你不吃同胞,打这下去我就每天都吃你的同胞,饿死你个没良心的。
狩猎队回来时阿远并没有往前凑,他只是远远看一眼就走了,原本想早早吃完晚饭就开始研究怎么挖地窖,可是古木却带来了一碗肉和一个坏消息。
“男人都得出去狩猎?”阿远惊讶地差点抖掉手中的筷子,这还是他千辛万苦削成的木筷子。
“是啊”古木脸色有点苍白和忧愁,自己兄弟就这么一个孩子,如果明天在狩猎时发生什么意外的话自己哪有脸面去见死去的兄弟,“哎,也不知道族长为什么做这么一个决定,这不是把部落的孩子往死坑里推吗?”
这个道理族长也知道吧,阿远并没有在意,在他的记忆中,《穿越原始》中的确有部落的男人都参与狩猎的一个环节,那时他们在森林还遇到了最大的一个敌人——狼群,要知道原始的狼群可不同于现代,它们的数量最大可达几百,有些甚至还变异出一些特能,比如风、雷之类的,可是他们还是没有被全歼,就是因为有清风这个作弊器在。
虽然会有伤亡,可是最后还是满载猎物回部落。阿远要担心的就是怎么在明天的狩猎中活下来。
“狩猎?还等什么,你一定要争取去狩猎。”番薯王的口水都开泛滥,即使它没有嘴巴,那可是肉啊,没有跟着阿远前它还能在森林中捡漏,偶尔一顿肉食,可是跟着阿远的这几天别说是肉食连一点油腥也没沾上,嘴巴快要淡出一个鸟来了。
“你是不是根本没有听我说话啊?”阿远无语地看着兴奋摇动叶子的番薯王,他突然觉得额头很痛,话说自己没有自保能力明天的狩猎肯定是最危险的一个,要不要现在就装病呢。
番薯王一转头就看到阿远脸上露出的犹豫,它可不能在吃素了,连忙急道:“去,你当然要去,那可是很多的肉,有我保护你,你就放心去吧。”
“你确定你能保护我?”阿远怀疑地看着番薯王,故意用手捏断番薯王的一片叶子,“这么脆弱的叶子能碾压一只兔子吗,到时没把自己搭上去就好了。”
“啊,我的叶子”番薯王使劲摇着自己被扭断的叶子,大声抗议:“哼哼,愚蠢的人类,你根本没见过本大王帅气的英姿,不知道本大爷的真正实力。而且,这是部落活动,即使你装病也不能逃过,你就认命为本大爷去找肉吧。”
阿远也知道这个道理,他只是在临死前幻想一下,无视还在跳脚的番薯王,他还是去洗洗睡吧。
部落族长亲自下命令,无论每家跳脚抗议都没用,在今天所有男丁都要参与狩猎,虽然只有今天但是谁也没有好心情,谁知道自己是不是最倒霉的一个,有去无回。
为了保证自己今天不会出现饿昏、没体力的小差错,阿远早早起来把古木昨晚端来的一碗肉都吧唧吧唧倒入肚子中了,当然也分给了番薯王一部分,结果直接导致了番薯王甩叶子甩了一整天。
清风也参与了这次的部落活动,他虽然穿着麻衣,整个人看起来却比其他人更清爽,阿远摸摸下巴,不知道主角的系统开启了没。
小攻古羿也来了,站在清风旁边,两人看起来格外和谐,有说有笑,其实阿远只要认真观察自然就知道古羿根本�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