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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人生[快穿]-第1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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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云闲微笑了笑,说:“我好像确实受过伤,忘记过一些东西,但我真的不记得了。”他话音刚落,身后就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又有一个人拉住了他:“小铮!”
牧云闲回过头,对着那张和雇主有五六分相似的脸,表现出了恰当好处的疑惑。
。
失踪了半年多的人,完好无损的回来了,这对队伍里的每一个人都是一件喜事。
上辈子还没这么顺利,他们一开始只做最低等级的猎尸者,经常受欺负,这辈子由于莫芷潇在,雇主的哥哥提前建立了战队。他们从同一个小区里出来的一群人都聚在了一起,因着大家都有着经验,配合起来有感觉,崔弦的战队升级速度不慢,现在已经是安全区内很有些名声的战队了。
只是牧云闲说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听起来总是有些玄幻。当牧云闲把重明亮出来的时候,他们倒是有些相信了。凭着重明威武的外表,说牧云闲有什么奇遇,好像还好接受一点。
牧云闲坚持说自己不认识他们,他们也没法强迫牧云闲接受。崔弦最终决定,还是先想个办法,把牧云闲留了下来。因为牧云闲自称是医生,他就担负起了队伍里治疗的责任,之前这份工作都是莫芷潇在做。
莫芷潇其实上学时学的也不是医,只是她拿到牧云闲雇主的戒指以后,凭着里面的泉水,加上带有治疗功能的水系异能,总能唬唬人,说起来她现在也是基地里有名的医生了。
对于牧云闲的到来,她感到很是不安。上辈子她连丧尸都没杀过一个,杀人抢东西这种事,做起来总不是那么心安理得。而且牧云闲说他会治病,就让她更是不安了——她怎么说也是和这兄弟两个一块长大的,雇主有几斤几两,她还不知道?他上大学的时候学的专业,就和医学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在末世来之前,他连感冒吃什么药都不知道!
难不成在她害了牧云闲之后,牧云闲又有什么奇遇?
看见牧云闲身边跟着的重明,她更是坚定了自己的看法。只是重明就不那么喜欢她了,每次看见她就会飞走。重明对她的特殊待遇让战队里的其他人都注意到了,偶尔会有人开开玩笑,他们却不知道,他们开的每一句玩笑,都是在往,莫芷潇的心里捅。
牧云闲自称失忆的愿意也就在此处了。他要接近他们,但不想直接和莫芷潇对立——直接对立的话,莫芷潇现在就不似像这样自己惊慌了,她恐怕会一不做二不休,再找个机会杀了牧云闲。牧云闲这壳子修为不怎么好,估计还打不过她。
戒指被开启就等于是认主了,想要拿回戒指,非是前一任主人自动放弃,或是杀了他不可。牧云闲现在没法直接杀了莫芷潇,和雇主的哥哥说是莫芷潇害了他,让他杀人变数也太大,所以牧云闲决定换个法子。
牧云闲表面上尽职尽责的做着医生,在试探着莫芷潇接下来有什么动作,莫芷潇也在试探着他。相互试探了一段时间,莫芷潇觉得牧云闲真是什么懂不记得了,就稍微放下了些心来。
她现在是一点也不想离开崔弦的战队,不说她对崔弦心里还有点感觉,就说现在崔弦战队的发展趋势,整个基地里没有比他更好的了。她上辈子被崔弦提出分手时,崔弦已经是附近几个基地中最大的战队首领了,手里还握着解毒剂的资源,声望极高,要说夫婿,没有比他更好的人选。
如果勉强说有,那就是另一个人了,但要攀上他,莫芷潇也觉得现在离开崔弦不是好主意。英雄要配美人是不假,但他能看到的,是和他同一个高度的美人。她莫芷潇现在离开了崔弦的战队,就是个普通大夫,手里的泉水也不怎么好用了,因为要藏拙。
她这般想着,又打起了牧云闲的主意。她心里总在想,牧云闲是不是天生就是当医生的命,被她抢走了泉水,又有了另一段奇遇,居然还是和医术有关系。
这倒是正好便宜了她,她现在表现出的医术,都是通过泉水撑着的,不像牧云闲,能随口说出用什么药用什么药,俨然是个真正的大夫。
其实这也是牧云闲试探计划中的一部分。贪得无厌是没有止境的。牧云闲不相信,嫉恨别人嫉恨到杀人夺宝的人,再一次面对宝物会不动心。有一就有二,而且做过一次之后,再去做第二次就轻松的多了。
何况牧云闲的雇主很担心他的哥哥,让这么一个蛇蝎美人留在他身边,肯定是不行,无论如何,牧云闲总要提醒崔弦对莫芷潇提高警惕。
所以牧云闲就这样做了。
有一次他替一个病人治过病以后,随手就把一本书放在了桌子上。莫芷潇走过来,小声问道:“能给我看看吗?”
牧云闲表现的很是宽容大度:“可以。”
“这本书不是城里买的吧?”莫芷潇问他:“我能问一下这是哪里来的吗?”
因着莫芷潇还是崔弦的女友,牧云闲一贯对她表现的很客气,便笑道:“是我的那只鸟,拔他一根羽毛,放在枕头下面,睡觉的时候就总能听见有人在说话似的,我就把那些话记下来了。”
重明这时正好从窗户飞进了屋子,闻言差点掉下去,对着牧云闲气愤的叫了一声。
☆、如何解决重生者2
第2章
莫芷潇弄不清楚; 牧云闲这话是真的还是假的,瞧着那只叫重明的鸟的表现; 她倒是觉得,这应该是开玩笑的。重明气愤的叫了声; 飞进屋子里; 落在牧云闲肩上; 就要用翅膀拍他; 然后被牧云闲给拦住了。
“别闹。”牧云闲一个指头点着他的脑袋,重明像是被什么力量控制了似的; 站在那动弹不得。这一人一鸟玩闹了一会; 牧云闲好像才想起来; 屋子里还有一个莫芷潇,便笑道:“他还生气了……我开玩笑的。”
莫芷潇脸色不太好看; 勉强的笑了笑。牧云闲又说:“你刚才问我的问题……可是个秘密。”
正巧外头传来了铃声; 是到了吃饭的时间了。牧云闲带着重生; 就溜达着走了出去,徒留莫芷潇一个人,在房间里生闷气。
。
牧云闲的最终任务不只是把雇主的金手指从莫芷潇手里抢回来,他还要再当一次救世主; 研究出解药——因此,牧云闲给自己加了个医生的人设; 后面说要求做研究也方便。于是在他来到基地这段时间里,因他脾气好,已经在队里得到了认可。
对于来到基地后才加入战队的队员来说; 牧云闲没有什么不好的,除了他们的队长一看见牧云闲就满脸复杂,叫人有点八卦,其余的地方,牧云闲简直可以说是无可挑剔。
崔弦最近对牧云闲的态度也有些奇怪。要不是牧云闲手上留着的烫伤伤疤,他真要怀疑,这个人只是凑巧和他弟弟长得一模一样罢了。和牧云闲相处的时间长了,就算是他们的表姐一家,也开始劝他,不要认为这个人就是他弟弟了,原因无他,他们面前的这个人,从性格道习惯全和他弟弟不一样,正是因此,崔弦对于要不要找人帮牧云闲恢复记忆这件事,感到很是纠结。
莫芷潇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对她来说,她自然是不希望牧云闲恢复记忆的。她想再找个机会,弄清楚牧云闲身上是否还有一个外挂,以及这个外挂是否能抢过来,要是牧云闲恢复了记忆,和他哥说上一句是她害了自己,她莫芷潇不也就自身难保了。
她现在在灭口与试探是否能拿到一个金手指之间进行抉择。更让她为难的是,这里已经不是他们来到基地的路上了,那个时候的崔弦带着一群老弱病残,和一群不知道什么心思的邻居组成了一个队伍,那个队伍人多口杂,能给她下手的机会,而现在则是在一个大基地里,崔弦作为一个新生战队的首领,上辈子那般的强硬风格已经出现端倪。
她要是不想离开崔弦,就得顾忌着他,这也让莫芷潇感到颇为焦虑。对这个失而复得的弟弟,崔弦简直像是对待眼珠子一样,要谁再敢动他的眼珠子一下,莫芷潇觉得崔弦当即就会让那人死无葬身之地。
不过好在那个自称是牧云闲的人蠢,给了她一个机会。还没在基地里安生几天,就想着要往外跑了。
当牧云闲在饭桌上告诉崔弦,他要和战队里的一个小分队出去杀丧尸时,莫芷潇看见,崔弦的脸色当即就变了。
“你去干什么?”崔弦说:“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现在的情况。”
牧云闲道:“我知道……难不成你觉得,我受过伤,以后就是废物了吗?”
看见牧云闲脸色不太对,崔弦赶紧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哎呀,老大,你也是在咱们战队里待的时间太长了,真当异能者都是大白菜呢?”坐在他们身边的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笑道:“那么多没有异能的人不都在外头跑着呢?牧医生再弱,还能弱过他们去?再说还有我们在旁边看着呢。”
“就是,再说了,也不是去什么了不起的地方。”另一个人应声道:“就是去太平镇,那边已经有很多人去过了吧。挺安全的。”
这两个人都是崔弦的熟人,和他们一起坐车从自己城市来基地的。崔弦听了他们的话,想想也觉得很有些道理。牧云闲虽然因为受过重伤,实力增强要比别人慢许多,但在还是末世初期的现在,还是能占到一点便宜的。他总不能将牧云闲总是护在他的羽翼下,因此便也答应了。
在饭桌上看过崔弦的表现,莫芷潇还专门劝了他一回。作为崔弦的未婚妻,莫芷潇在他心里还是很有些地位的。
“不是我说你。”莫芷潇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对他道:“我知道你担心他,但你在想找异能者对他脑子动手的时候,你怎么就不担心他的安危呢?异能这种东西才出现多久,用它治病那是没办法的事,失忆又不影响生活,你至于为了一段记忆,还专门让人往他脑袋上招呼?”
崔弦听了她的话,脸上有着一些懊恼,他低声道:“是我当时没保护好他。”
莫芷潇心里一突,道:“现在说什么也晚了,你就当老天给你换了个弟弟吧。就是……”她犹豫了一下,对崔弦道:“你觉不觉得,他回来以后,变得有点奇怪?”
“什么奇怪?”崔弦像是被什么东西扎到了一样,冷声说:“丧尸,末世都来了,出现什么东西奇怪?说不定他就是像是里写的那样,有什么奇遇呢。”
莫芷潇见他反应这么大,赶忙止住了这个话题。心里想的却是,看他这个表现,要是牧云闲再出事,那非得是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意外才行了。
不管这些人愿意还是不愿意,牧云闲按时和一群人踏上了前往太平镇的路。
在末世到来之前,太平镇是个以旅游业为主的小镇,加上在末世到来时是黄金周,这里的人就尤其的多。对幸存者们来说,在丧尸多的地方猎尸是危险与机遇并存,丧尸密度大,可以得到更多的晶石,但也会更快催生出高级丧尸。太平镇不是一般人能来的地方,也就是崔弦的战队能有这样的实力。
这次和牧云闲出来的还有三个人,他是医生,剩下三个人,一个土系异能者一个风系异能者,还有一个力量系的。那个土系异能者叫田壮,牧云闲认识,或者说是雇主应该认识,是和他们对门的邻居,和他们组队来了基地以后就投入了崔弦麾下,在战队里也是很有些地位。
他们本来也不打算在这里待太久,待个两天一夜就够了,再少还不够汽油钱。第一个白天计划进行的很顺利,牧云闲的壳子自己就是个一级的异能者,在不干医生的时候也能帮上点忙,四个人配合了一阵,逐渐变得默契起来。
晚会吃饭的时候,田壮状似无意的问牧云闲:“你那只鸟呢?”
风系异能者——叫陈恩的,听他这话也不禁问了句:“本来知道你要来,我还很期待能看看重明……”他看了眼牧云闲身后,再一次确认那里什么都没有,只得遗憾道:“我这回应该是见不着了。”
牧云闲笑道:“他害羞,不愿意和一群人出来。”
“也是,猛禽嘛,没点脾气哪里能叫猛禽。”陈恩一脸深以为然:“末世没来的时候,我还加入过保护野生动物的组织,近距离看过几次野生的鹰,那是真漂亮……”他回味了一阵自己的往事,问牧云闲:“我还没问呢,你知不知道他是什么品种啊?”
“你也说了是野生动物,我养他我就该知道吗?”牧云闲轻笑:“你是做这个的都不知道我怎么知道。”他动了下脑袋,状似无意的看了眼田壮,道:“你们都说我是队长的弟弟,但我确实什么都不记得了。我就记得我醒来的时候是在山崖下面,他在我身边,不让丧尸靠近我,还叼来东西给我吃,这么有灵性,说不定是传说中的神鸟呢?”
“……也是。”陈恩说:“你看现在这情况吧,人都变了,动物也变一变那不是迟早的?说不定以后我们以后真能看见山海经上那些动物呢?”
他想象力有点好,一说起来他感兴趣的领域,就滔滔不绝说个没完,田壮几次想插话,都被陈恩给拦下了。牧云闲像是很有同感似的,和田壮交换了一个哭笑不得的眼神,但也没什么办法,不能打断他,陈恩要说,只能由着他说去了。
吃过饭,几人就准备休息了。也许是因为白天和牧云闲聊得和高兴的缘故,晚上陈恩还很是照顾他,他觉得牧云闲没经历过在丧尸云集的地方过夜,还特意对他说:“我们都有人守夜,不用担心,但也没睡的太死,太平镇我们来过几次了,一般都是安全的。”
牧云闲温和笑着,应了一声,当天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牧云闲窝在房间里角落里假寐,隐约听见了门外传来了什么动静,在这不算安静的夜里也显得很是清楚。
是人的脚步声,或者说,是那种曾经是人的生命的脚步声。走在地上,脚步拖沓着,脚直接与地板摩擦着,可能还有骨头,伴着沉重的呼吸,偶尔还会吼上一两声。在睡觉的时候被这种东西接近,是幸存者都不想经历的体验。
牧云闲站了起来,听见脚步声已经在门外了。这可能是一只路过的丧尸,只是他们在挑选住处时,都费了不少心思,晚上还有人守夜,这东西是怎么来的,着实很是耐人寻味了。
不守夜的人都睡在这座民宅的卧室里,守夜的田壮呆在客厅里。他听见动静之后,过来敲了敲卧室的门,从门缝里看见牧云闲醒着,他悄声道:“牧医生,过来帮我一把。”
牧云闲就出去了。陈恩此时也被惊醒,说:“我也一起来吧。”
“只是一只路过的丧尸而已,人多了反而会弄出更大的动静。”田壮说:“牧医生来就好了。”
“没什么问题,我去吧,你们先睡。”牧云闲轻声说道。
田壮看了眼地上一直躺着没有半点动静的人,对陈恩说:“你也是经常来狩猎的人了,你看看人家。”
他这样说,陈恩也就不坚持了。牧云闲和田壮走到了民宅正门前,听着外面脚步声徘徊了一阵,然后远离了,应该是走到了楼梯上——此时田壮对着牧云闲点了下头,拧开了防盗门的把手。
“你先出去看看。”他催促着牧云闲。
牧云闲轻声笑了笑,没有拒绝,推开了虚掩的门。此时已经是深夜,好在月色还不错。透过破损的楼道窗户洒进来,这就是有了光源。楼道是最普通的那种,宽度只有一米二左右,只能允许一个人通行,上楼方向的平台上传来了点声音,牧云闲寻声看过去,发现那里半蹲着一直丧尸。
一年过去,按理说死者都应该腐烂成了白骨,但丧尸们都没有,也不知道是什么道理。这具丧尸明显还要更新鲜一点,牧云闲甚至还能看见他的表情,肌肉早已僵硬的脸上,缓缓扯出了一个微笑。
这是一只非同寻常的丧尸,牧云闲很确定这一点。
身后自己队友的动静就让牧云闲更确定了,田壮把防盗门关上了。
很好,此时这里只剩下他和牧云闲。
牧云闲看着他,轻声说了句:“来。”
丧尸像野兽似的四爪并用,占着自己位置的优势,直接扑了过来。牧云闲手里拿着武器,是一把剑,崔弦特意给他找的,据说是什么末世前名家的作品,牧云闲用着还算顺手。
剑出鞘,迎着月光,对着扑来的丧尸就是一剑!
狭窄的楼道里一声巨响,丧尸顺着楼梯滚下去了。从剑上传来的感觉,牧云闲对自己的对手有了些认识,他刚才那一剑,没有砍断任何一根骨头——丧尸的强大超乎他想象,牧云闲这壳子,在本世界人的评判中,属于一级异能者,要是按这个标准,他面前的丧尸至少是二级丧尸。
二级丧尸狼狈的爬起来,对着牧云闲凶悍的呲了呲牙。它既然会思考,会埋伏,也就知道,这个人绝对不好惹。而且他只是一个一级的人类,花这么大的功夫吃它好像不太划算。
二级丧尸脸上的表情显示,他心里很可能有着这样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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