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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渣了万人迷男主[娱乐圈]-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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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师弟穿围裙的样子也很……”
  肖自南眯起了眼。
  “帅。”
  “嗯哼。”
  肖自南只当自己是完全没有听出,男人本意是要说“可爱”两个字。
  他问心无愧地收下了男人对于他穿围裙很帅这个评价,从余风手中接过洗好的黄瓜,转身面向流理,将黄瓜放在砧板上,去蒂,用刀背拍破。
  余风把之前的那锅玉米番茄猪蹄汤装碗,又将樱桃给洗了,一颗颗,在碟子里摆放整齐。
  肖自南那边,已经将黄瓜切好,只要浇上汤料就可以。
  肖自南弯腰去取碗碟的功夫,余风帮忙将汤料浇上。
  两人分明是第一次一起下厨房,却配合得无比地默契。
  —
  豆豉蒸排骨、清蒸鲈鱼、肉沫浇油菜、枸杞玉米烙、拍黄瓜,玉米番茄猪蹄汤,除去三样水果不算,一共是五菜一汤。
  也许算不得不多丰盛,可足以感受到主人待客的赤诚之心。
  肖自南先是给老爷子舀了一碗猪蹄汤,老爷子喝汤的功夫,他去厨房盛饭。
  老爷子津津有味地喝了口猪蹄汤,对着厨房里的背影,夸他,“不错啊,南南。这些年厨艺没有退步。”
  肖自南投在老爷子门下,可没少给老爷子做好吃的。
  以至于至今肖自南怀疑,老爷子肯收下他,兴许不是因为他专业课每门分数都很高,而是因为他的……厨艺???
  桌子是方桌。
  老爷子坐的主位,余风坐在老爷子的左侧。
  肖自南饭放在老爷子,余风桌前,自己也跟着在余风边上的空位坐了下来,他笑着道,“老师喜欢的话,就多吃一点。”
  老爷子当然不会同他客气,老爷子感到疑惑的是,“我们这就开吃了?不等你那位朋友了?”
  又瞅了一眼,饭也只打三碗,每人一碗。
  这是被放鸽子了?
  余风对海鲜过敏,肖自南就他面前的那碟鲈鱼跟老爷子桌前的排骨换了换。
  闻言,手中动作一顿,困惑地看向老爷子。
  “那天在电话里头,不是你自己说的么?今天除了我以外,还请了一位朋友。你那位朋友呢,临时有事,来不了了?”
  老爷子气愤那所谓的朋友放爱徒鸽子的同时,难免又有些窃喜。
  那家伙自己放南南鸽子了,那不就是等于自己主动弃权了呢么!
  余风自是注意到了青年的动作,心里一暖。
  终于找到机会解释的他,“爷爷,师弟在电话里头说要请的朋友,是我。”
  语气颇为无奈。
  老爷子:“??!!!”
  肖自南也终于回味过来。
  如果说老师并不知道师哥就是他要请的人,可偏偏两个人一起来了,那么只能说明……
  “所以,老师您在电话里头所说的,到时候要带一个小朋友过来,指的就是……师哥?”
  意识到自己闹了一个大乌龙,老爷子夹了口拍黄瓜,粗声粗气地问道,“有什么问题吗?你们两个在我眼里,都是小破孩一个。”
  肖自南失笑。
  以他跟师哥的年纪,对于老师而言,可不都是小朋友么。
  是他自己出于惯性思维,理所当然地将老师口中的小朋友理解成了小孩儿,这才误会了。
  余风也终于明白了,在外公根本不知道南南请的人就是他的情况下,是以什么由头提出他也会一同前来赴席的。想来应该是随口一句会带上一个小朋友,诸如此类,才会三人都闹了个误会。
  老爷子对于自己闹的这个乌龙虽说有点脸皮热吧,也不是什么大事儿不是。
  乖孙的情敌危机解除,多好的一件事儿!
  再没什么可愁的了,老爷子这次可以说是扯开了肚皮吃。
  肖自南这间御湖锦园没有酒窖,也还是有几瓶藏酒的。
  吃饭期间,肖自南开了一瓶收藏的红酒。
  余风要开车,肖自南也就没有劝酒。
  他自己陪着老爷子,喝了几杯。
  老爷子好吃,善饮,当下心情又极佳,一不小心,就多喝了几杯,喝醉了。
  喝醉了之后,老人家倒是也不闹,就是……后背靠着椅子,睡着了。
  后头鼾声也跟着响了起来。
  “外公,外公……”
  余风弯腰,唤了几声,老爷子也没醒。
  “红酒后劲大。老师可能是真的喝醉了。不能睡在椅子上,回头肯定要着凉。要不,我们先扶老师去客房睡觉?”
  老爷子唤不醒,余风没奈何,他点了点头,“嗯。给师弟添麻烦了。”
  两人一起,扶着老爷子去了客房。
  余风将老爷子的鞋子脱了,青年已替老人盖好被子。
  两人轻手轻脚,退出了房间,关上房门。
  之后,余风又主动帮着肖自南一起收拾了厨房跟餐厅。
  肖自南上辈子其实并不如何喜欢下厨。
  他不喜欢当自己端出一叠又一叠的菜肴,餐厅却空无一人。
  无论是吃饭也好,喝酒也好,从来就只有他自己一个。
  看着在厨房卷起袖子,洗碗的男人,肖自南忽然心生恍惚。
  当下的幸福,会是真的吗?
  会不会一觉醒来,他还是那个游荡在人世间的孤魂野鬼。
  眼下所有的美好都不过是南柯一梦?
  “余风。”
  青年一贯唤自己师哥。
  这是余风第一次从青年口中听见自己的名字。
  手中的碗碟打了个滑,险些摔碎。
  肖自南自是不知道自己这一声师哥,在余风心目中掀起多大的滔浪。
  见到男人转过身,他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当真发出了声音。
  他眼里的依恋、茫然已收敛的一干二净,青年眨了眨眼,“师哥喜欢这件围裙?”
  可不是呢么。
  他们两人身上的围裙,明明吃饭之前就已经都给脱下来了,这人倒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穿在了身上。
  余风之所以又穿上这件围裙,自然是为了方便洗碗。
  知道青年故意捉弄自己,余风眼露无奈。
  只听青年道,“师哥要是喜欢,那我——”
  余风对这件米妮围裙自然是没有特别倾心,刚想出言婉拒,只听青年道,“那我便替师哥收着。日后你来我家,这件米妮围裙,可就成了你的专属了。”
  “日后”两个字,太过美好。
  余风不知道青年仅仅只是出于社交的客套,还是随口一说,他却是十分认真地应下,“好。”
  青年听了似乎也很高兴,但见他弯了弯唇。
  余风的眼神愈发地温柔。
  这眼神,叫他怎么抵得住?
  席间,肖自南也陪着老爷子喝了几口。
  这会儿酒意也有些上来了。
  脸颊发热,口干舌燥。
  他努力维持表面上的淡定,随意找了个借口,“客厅还没收拾,先出去收拾一下客厅。”
  “嗯,好。”
  —
  余风洗完碗,将碗放进消毒柜里消毒,从厨房出来,并未客厅或者是餐厅见到青年。
  是去上洗手间去了么?
  余风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忽地,身后有一双手,贴在了他的眼睛。
  青年带着蛊惑的声音随之在他的耳畔响起,“师哥可信得过我?”
  余风没有任何犹豫,“自然。”
  身后的青年应当是笑了。
  有温热的气息一下一下,拂过他的脖颈。
  余风呼吸转沉。
  下一秒,柔软的纱布或者是绸缎覆上他的眼睛。
  他的手被牵住,“师哥跟我来。”
  掌心的温度,蔓延至胸口,滚烫一片。
  心跳得失了序。
  余风任由心跳鼓噪着,他牵住青年的手,站起身。
  “前面有茶几,小心。”
  “左腿先绕过茶几,膝盖不要碰到茶几。对了,很,很好。就是这样。”
  “对,跟着我,直走。转弯。”
  青年在前面,引路。
  余风信任地,完全按照青年的指示,亦步亦趋。
  “OK,停。我们到啦。”
  青年停下了脚步。
  余风也跟着配合地停下。
  覆在眼睛上的纱布给抽走,青年带着笑意的声音响起,“好了,可以睁开眼睛啦!”
  余风睁开眼,一把古朴、大气的古琴出现在他的视线当中。
  余风微怔。
  青年坐在古琴旁,指尖漫不经心地拨弄着琴弦。
  低沉、悠远的琴声铮然而出。
  青年和着琴声缓缓地道,“我原想送师哥香水或者袖口,可想着那些东西,师哥家里定然是堆满了。又无意间想起,从前上学的时候听老师提过,你自小古琴就弹得极好。”
  琴声停歇,青年还在继续,“昔日,太白听一位来自川蜀的僧人濬弹琴,留下千古名篇《听蜀僧濬弹琴》。诗云: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世人皆云,那位名为濬的蜀僧真真好运,遇上诗仙太白。
  自古多少文人骚客,帝王英雄,淹没于历史场合当中。可蜀僧濬这三个字,只要太白诗篇不朽,这三个字便可世世代代流传下去,被千万文人、学子诵读于口。
  蜀僧固然好运,得遇太白这样的谪仙人。可是,遇上蜀僧濬这般琴技高超的人又何尝不是太白平生一大幸事、乐事?
  高山流水,琴觅知音。
  我是个俗人,不懂琴,也不擅音律。
  这把绿绮,是我跟一位老先生那里磨了许久,对方才肯割爱的。”
  肖自南从琴凳上站了起来。
  青年走到余风的面前,仰起脸,“名琴赠名仕。不知道师哥可否喜欢?”
  喜欢。
  怎么可能,不喜欢?
  不,这份礼物,已经不仅仅是喜欢两个字能够形容。
  甚至任何言语都不能够精准地描述他此刻心情的万分之一。
  余风低头,望着青年的眼神克制而又专注,“我可以,抱抱你吗?”
  作者有话要说:  题外:
  吱吱拿着麦克风:噢~~~我可以抱你吗,宝贝~~~今夜让我在你的怀里入睡~~~
  南南:“……”
  老余:“……”
  ——
  注:《听蜀僧濬弹琴》;作者,李白。
  怕引起误争议,所以还是要解释下。
  文中所有引用,均非摘自百度。
  诗词引用,亦未超过24个字。
  关于书僧濬跟太白的那段解读,也完全没有要凑字数的意思,全部都是我自己的解读,也是南南想要对余风所说的话。
  人这一生会遇上许多朋友,可知己能有几人?
  余风之于南南,是知己,是至交。
  之后,他们会是最亲密的恋人,会是相伴余生的亲人。
  ——
  嗯~~~本来要分章来的,怕上夹子之前字数超出太多,拉低千字。
  氮素,可素,啊!觉得分章了,这章就不完美了!!!
  SO~~~还是一口气放上来吧。
  ——
  每天就木有万更啦,是真的没万更啦。
  4000字要从早上写到晚上的渣手速,你们能信?!!!
  看文愉快!感谢支持!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5章 
  肖自南耳尖一红。
  这让他怎么回答?
  这人,该不会以后接吻,甚至是在床上也都先要征求过他的意见,得到他的允许才会有下一步的举动吧?
  肖自南被自己的想法给囧到了。
  倏地,身体被纳入一个宽阔的、温暖怀抱。
  肖自南忽然就笑了。
  这人,也不是当真古板到无药可救嘛。
  “谢谢你,师弟,我很喜欢。真的很喜欢。”
  克制住将这人牢牢地拥入怀中的冲动,余风双臂圈着青年,以绝对不会弄疼青年的力道。
  肖自南唇角上翘的弧度始终没有下来过。
  能够让这人一连说两次喜欢,对于这份礼物,应该是真的很喜欢吧?
  不仅仅是余风贪恋这个拥抱,肖自南亦然。
  他接着怕男人后背的动作,抱了抱对方,“嗯,师哥喜欢就好。”
  “嗯,我很喜欢。”
  手臂松开,余风极为认真地再次强调。
  这是一个极为短暂的,不掺杂任何情、欲的纯粹的拥抱。
  “师哥还没试过音呢。怎么样,要不要坐下来,试着弹弹看,听一听这把琴的音域如何?”
  肖自南来到古琴旁。
  余风方才听青年拨弄过琴弦,琴声如珠滚玉,清雅松脆,这把“绿绮”的的确确是一把上乘的古琴。
  这样的琴,往往是可遇不可求的。
  想来师弟应当没少软磨硬泡,才令那位老先生松了口,答应割爱。
  余风这阵子都在家里研磨剧本,也是较长时间没有碰琴了,也便走了过去,在琴凳上坐了下来。
  他左手轻按琴弦取音,右手指尖轻抚拨弄,低缓、清越的乐章便从他的指尖汨汨流泻而出。
  肖自南古曲听得不多,能够听得出来的也就只有一首《高山流水》而已。
  他听不出余风弹的是什么曲子,但这并不妨碍他被这首曲子所深深打动。
  一曲毕。
  古琴的余音在空气当中回荡。
  有生之年,终于体会,何谓余音袅袅,何谓其声绕梁。
  肖自南没有鼓掌。
  在这样的一个时刻,任何浮躁的、浮夸的声音都是一种累赘。
  于是,当余风从琴凳上起身,转过身,便对上青年上盛满渴慕的眼睛。
  见他望过来,青年眼神坦荡,弯唇一笑,“很好听。”
  余风一生,听过无数赞誉。
  只青年这一句,便险些令他忘形。
  只要南南愿意,他愿一辈子为他抚琴,只予他一人听。
  无论心潮如何涌动,能够宣诸于口的,也只能是再寻常不过的“谢谢”二字。
  想了想,到底又补充了一句,“师弟若是喜欢,日后有空,可常到我家中来,我可以抚琴给你听。”
  曾经,他因为太过珍惜,所以一直在等。等一个最合适的,最成熟的机会。
  现在,他一分一秒都不愿再等。
  他要一步,一步,主动融入青年的生活,最好是能够成为青年生活的不可或缺。
  青年似乎有些意外,眼睛微微睁圆。
  余风指尖微拢。
  只见青年弯了弯唇, “求之不得。”
  余风心弦一松,“那么,一言为定。”
  肖自南笑,“嗯,一言为定!”
  —
  “这琴师哥准备怎么拿回去?”
  肖自南之所以定在家中吃饭,除了自己亲自下厨显得比较有诚意,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如果去别的地方吃饭,古琴就不那么好方便携带,也就不太容易制造出今天的这个惊喜。
  礼物是顺利送出去了,收到礼物的人也相当欢喜。
  现在的问题是,惊喜是有了,就是这琴算是大件,要怎么拿回去?
  肖自南当时是专门找了专业的托运公司,把琴给送过来的。
  “我这里有托运公司的电话,要不要打电话给工作人员,让他们迟点上门来取?”
  余风看了看这把“绿绮”的尺寸,摇了摇头,“不必。这把琴的尺寸,应该刚好能够放在后备箱只要开得稳一点,应该不会有问题。”
  肖自南点头。
  古琴这方面,余风才是行家。
  既然余风都说没有问题,问题应该也就不大。
  余风到底身份特殊,他自己亲自拿回去总归是稳妥一些。
  “老师估计没有一两个小时不会醒。我现在先帮师哥一起把琴给搬下去?”
  “不许拒绝。”
  男人眉眼无奈,“好。”
  “那就有劳师弟了。”
  轻巧的琴凳,被递到肖自南的手里。
  余风自己则横抄起古琴。
  肖自南:“……”
  “师弟?”
  余风已经抱着古琴走出门口,肖自南也只好随手收拾之前被放到一边的桌旗跟盖布,连同琴凳一起跟了上去。
  余风车子的后备箱刚刚好,能够放得下这把古琴。
  后备箱只能容得下古琴,琴凳就只能放到后驾驶去,如此也是为了避免将古琴给磕到。
  肖自南拿着琴凳,在身体接近车子的时候,还是不可避免地出现双手微颤,身体僵直等应激反应。
  肖自南一鼓作气,一只手打开了车门,将琴凳放了进去,关上车门。
  他这怕车的毛病,怕是不能好了。
  不,不对。
  也是有过例外的。
  那日余风送他回来,路上给他服过一片晕车药,当时他晕车的应激症状,的确因为晕车药内有镇定跟安眠的成分而有所缓解。
  他以为晕车药对他的应激症状也是能够起到缓解作用的,于是在几天前他打车去时老先生家取古琴之前,特意提前半个小时服了两片晕车药,就是想让自己能够在车上睡过去,那样精神跟身体就不会一直处于一种紧绷的状态。
  在途中,晕车药的确发挥了作用,他的身体的确处于一种昏昏欲睡的状态。可是因为他的精神始终非常戒备,晕车药不但没能成功地让他在路上睡过去,反而因为身体的极度困倦,却偏偏怎么也睡不着,以致精力比任何一次都要耗损得厉害。
  当时他被坐车的应激反应折磨得精疲力竭,无暇它想。
  现在想来,当时那片晕车药之所以起到效果,会不会是因为……那日余风就坐在他身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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