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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儿很难追-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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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了!
  不过兰希平的注意力倒是不在记者的措辞和评论上面,而是在这个辱骂华国人的米国人上,虽然打了马赛克,但是兰希平还是觉得这人米国人无比的熟悉。
  “迪伦?菲尔斯?”想了好一会儿,兰希平才想起这熟悉的人就是自己曾经医治过,但是却莫名其妙将自己家陷入困境的迪伦?菲尔斯!
  “嗯。”蒋烨点点头,“就是他。”
  兰希平见蒋烨一点惊讶都没有,就转头眯着眼打量了蒋烨一番,然后才似笑非笑的说道:“够坏的哈!”
  蒋烨笑着接受,“多谢媳妇儿夸奖。”
  这是不否认迪伦?菲尔斯?会有现在的后果就是蒋烨在背后推的手了。
  当然,这也是迪伦?菲尔斯?自己作死,他要是不抱着看不起华国人的心态,就算嫖娼被抓,也只是简简单单的报道一下罢了,怎么可能成为各大新闻的头条,甚至很多权威的官媒都转发了这条新闻。
  这件事注定被全华国无数的人关注着,迪伦?菲尔斯?想要轻轻松松解决这件事,肯定是不可能的。
  当然,这样的结果也是蒋烨始料未及的,毕竟他就算再神通广大,也无法逼迫迪伦?菲尔斯?说出那样过分的话来。
  “啧啧,也不看看自己在谁的土地上赚钱。”兰希平摇头感叹了一句,就关闭了页面浏览其他新闻来了。
  迪伦?菲尔斯不傻,但是很多东西已经根深蒂固了,那种身为米国人的优越感让他在华国有些得意忘形了,以为华国人都是懦夫,就算被骂了还会殷勤的对你。
  可是时代已经变了,现在华国已经站起来了,就算你是米国人,你来华国也要老老实实的遵守华国的法律和规矩,犯了事华国的法律不会给你优待,更何况在迪伦?菲尔斯?犯了事之后,才说出这么一番辱华的言论出来。
  所以新闻发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内,迪伦?菲尔斯的身份就被网上的能人给人肉出来了,知道了他是帝都顺力集团的员工。
  顺力集团的高层在得知此事的时候,马上召开了紧急会议,半个小时之后,迪伦?菲尔斯就被顺力集团给炒了,尽管迪伦?菲尔斯的工作能力非常的出众,但是此刻的他已经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顺力集团无法对抗舆论,只能辞退迪伦?菲尔斯。
  再者说,迪伦?菲尔斯的一番言论让顺力集团的高层也很是气氛,他们甚至觉得如果不辞退迪伦?菲尔斯,在不久的将来,迪伦?菲尔斯会觉得自己是他们的祖宗!
  所以当迪伦?菲尔斯从警察局被保释出来之后,就听到了自己被辞退的消息,气的马上搭乘飞机回到帝都,却被拒之顺力集团的门外,别说见到高层了,就是公司里的小职员也没见到然而还没等迪伦?菲尔斯反应过来的时候,一张遣返令直接将迪伦?菲尔斯送上了飞往米国的飞机,成功进了华国的黑名单,终身被禁止进入华国的土地。
  直到飞机落地,迪伦?菲尔斯回到让他无比骄傲的土地的时候,却还是一脸的蒙逼,根本就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朝着这个方向发展,自己怎么就失去了华国高薪的工作,甚至永远不能踏入华国了?
  至于迪伦?菲尔斯心里有没有悔不当初已经是后话了,兰希平和蒋烨自然也不会去关注,因为婚礼的日子渐渐的临近,两个人也忙了起来,不只他们两人,连整个兰家都忙起来。
  这天,天色渐晚,兰希平和蒋烨正在喜帖上添加信息,房门就被敲响了,兰希平停手,起身去开门。
  “姑,你怎么来了?”兰希平看着门口的人有些惊讶,赶紧将兰姑姑请了进来,进门之后,才对着厨房的兰妈妈说道:“妈,姑来了。”
  “姐来了啊?”兰妈妈在厨房里应了一声,赶紧放下手中的事,出来将兰姑姑迎了进去,笑着对兰姑姑说道:“姐,你怎么过来了?”
  “平仔不是快结婚了吗?我过来看看有什么事可以帮的上了,你也不开口,要我自己找上门是不是?”兰姑姑半指责半笑着说道,语气轻松,显然是看开了。
  老妈妈也是心思活泛的,马上就知道兰姑姑的意思,好忙热情的说道:“我这不是忙忘了吗?姐你能来帮忙最好不过了,我这是第一次准备婚礼的事,忙了几天了,都不知道再什么,你有经验,指导一下我,不然我真的焦头烂额了。”
  “我这不就来了。”兰姑姑笑道,挽起袖子就和兰妈妈进了厨房,当然,在经过客厅的时候还很热情的和蒋烨打了一声招呼。
  看到兰妈妈和兰姑姑在厨房忙碌,兰希平松了一口气,他和蒋烨在一起,虽然不关他父母任何人事,但兰希平还是会在意兰姑姑的想法,也想得到兰姑姑的意见。
  父亲这一脉的亲戚里,兰姑姑不禁对他家有恩,还是经常走动有联系的,对他和希安也是极尽照顾的,所以在兰希平的心里,兰姑姑一直都是一家人。
  再晚些的时候,吴老也来了,他也是知道兰希平要办婚礼了,也想过来帮帮忙。
  吴老来的时候,盛老爷子正好带着沉沉出去散步,兰希平把吴老迎了进来之后,就陪着吴老说了一会儿话,没过多久盛老爷子也牵着沉沉的手进来了。
  沉沉看到吴老,马上就迈着退跑了上去,甜甜的叫了一声“吴爷爷。”
  吴老笑着应了一声,抬头的时候,正好撞上盛老爷子的目光,吴老面上一愣后,马上站了起来,对盛老爷子说道:“首长,您怎么来了?”
  “吴游铭啊,你也在这里啊,我还想说你退休之后去哪里了,原来躲到这桃花村来安享晚年了。”盛老爷子走到吴老的身边,把人按到了座位上,乐呵呵的说道。
  这世界说大很大,说小却很小,自己来桃花村,见到王渠的女儿不说,现在还遇上了吴游铭,所以说,这也是一个小世界哟。
  “首长就别取笑我了,我从东阳镇出去的,老了自然要回到东阳镇,人哪,总要落叶归根的!”
  是的,吴老是东阳镇本地人,只是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东阳镇拜师去了,等退休回来了,整个东阳镇认识吴老的人已经没有几个了。
  兰希平和蒋烨看相谈甚欢的两个老人,面上不由的有些疑惑,一个东阳镇的神医,一个中央的老首长,竟然认识?
  盛老爷子仿佛知道兰希平和蒋烨的疑惑,就将吴老之前的身份解释了一遍。
  原来,吴老在退休之前是在中央的卫生部工作的,是卫生部里的保健专家,负责中央各大首长的日常保健工作,说白了就是御医了!
  兰希平听了之后,嘴巴微张,显然是有些惊讶了,他是知道吴老之前的身份不凡的,不然游砺剑老人家也不会知道吴老,可是他没想到,吴老的身份竟然会不凡到这个程度。
  不过惊讶过后,兰希平很快就的恢复平常心了,在他看来,无论吴老是什么身份,终究都是他的老师罢了。
  “所以说,希平现在是你的关门弟子?”盛老爷子挑挑眉,不由的感叹这其中的缘份不可谓不妙,他这么大年龄了,身体还这么硬朗,和吴游铭还在卫生部时候给他留的养生方子有很大的关系,他本来以为吴游铭退休之后,看不到吴游铭了,可是今天遇上,吴游铭竟然成了兰希平的老师。
  说起兰希平,吴老脸上满是欣慰,“是啊,这个弟子我收的满意极了。”
  “那现在我们也是一家人了。”盛老爷子哈哈大笑道。
  “首长这话怎么讲?”吴老现在还不知道蒋烨和盛老爷子的关系。
  “希平是你的弟子,蒋烨是我外孙,他们两个结婚,我们不就是一家人了?”盛老爷子解释。
  □作者闲话:


第161章 过目不忘(巴黎小说团队私家整理,)
  吴老有些惊讶的看了蒋烨一眼,还别说,这一看,吴老才惊觉蒋烨长的和首长的女儿有七八分的相似之处。
  之前吴老就觉得蒋烨有些眼熟,不过也只当是因为沉沉的原因,毕竟沉沉和蒋烨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也就没想那么多了。
  这会儿知道了蒋烨就是盛老爷子的外孙,吴老不由得在心里感叹缘份有时候就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
  吴老和盛老爷子有几年没见,今天这一见面自然有好多话要聊,这会儿一人坐在一边的沙发上,倒是很是投机的聊了起来了。
  兰希平和蒋烨则是继续他们手上的工作,亲手在喜帖上写上被邀请人的名字,已经邀请人是谁。
  是的,这十里八乡的,邀请参加他们婚礼的邀请人除了兰希平的朋友外,一般的时候都要写兰爸爸兰妈妈的名字,这是桃花村结婚不成文的规定。
  而且送给直系亲属长辈的喜帖,不能用市面上买的已经设计好的喜帖,而是要准备一个大红包,一张红纸,在红纸上用正楷誊写出结婚的日期地点,具体几点等等信息,然后再把这张红纸塞进大红包中,这就算是给直系亲属长辈的喜帖了。
  而此刻,兰希平和蒋烨就在写这种专门给长辈的喜帖,兰希平这边,兰爸爸兄弟姐妹众多,虽然不怎么往来了,但是面上该做的事还是要做到的,所以兰希平按着兰爸爸兄弟姐妹的顺


序一张张的誊写喜帖。
  兰希平是用毛笔写的,这还是吴老在收下兰希平这个学生的时候,强制要求兰希平去学的;刚开始的时候,兰希平用毛笔写字简直就是像狗爬一样,在吴老的压制下,兰希平的毛笔字慢慢的能看人了,到了现在,也能写一手好看的正楷字了。
  蒋烨就更不用说了,生活在盛家的人,几乎每个人都会书法,飘逸的草书也好,庄严的正楷也罢,对于蒋烨而言,都是小菜一碟。
  兰希平写完一章,探过头去看蒋烨的字,这还是兰希平第一次见蒋烨写毛笔字,当然兰希平知道蒋烨的硬笔字写的很好看,但是没想到蒋烨的毛笔字写的竟是比硬笔字好看!
  “啧啧。”兰希平啧啧称奇,“蒋小叶,你说说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一笔一画遒劲有力,兰希平以为自己的毛笔字已经很好看了,但是和蒋烨的比起来,还差的远啊。
  蒋烨转头看了一眼兰希平,得意的挑挑眉,低声说道:“怎么样?你老公我厉害吧?”
  “哟,给你点颜色你就开起染房来了?”兰希平乜了蒋烨一眼,继续抽出一张红纸写喜帖沉沉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一把小毛笔,认认真真的坐在凳子上,手抓着毛笔,满脸的严肃的用毛笔在纸张上面写着,一笔一画都像是经过思考一般,非常的认真。
  盛老爷子注意到了沉沉,就走过来看沉沉,这一看,才知道沉沉不是在乱写,而是真的在写东西。
  当然,沉沉才三岁,兰希平和蒋烨平时从没有特意去教沉沉什么知识,都是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让沉沉主动的学习,所以沉沉也写不出什么难度较大的东西,然而就是一串简简单单的数字都能够让盛老爷子高兴的不得了,更何况沉沉现在是在纸张上图画自己的名字。
  是的,是名字,不是沉沉这个乳名,而是兰瑾瑜这个大名。
  一笔一画,虽然歪歪扭扭的不是很好看,但是确实可以看出兰瑾瑜这三个字的型来。
  早知道瑾瑜二字的笔画比较多,就算是上了小学的学生也不一定能写的出来,没有受过系统教育的沉沉竟然能够一画都没有错的将这两个字写出来,盛老爷子看着有些惊讶。
  “沉沉在写什么?”盛老爷子也不知道沉沉知不知道这三个字意思,就故作不知的问了一遍。
  “我的名字。”沉沉认真的点头说道。
  “沉沉真厉害,竟然会写自己的名字了!”盛老爷子摸着沉沉的头,夸奖道,看来沉沉还真的知道这三个字的意义。
  沉沉晈了咬毛笔杠子,偏头对盛老爷子说道:“曾爷爷,沉沉不仅会写自己的名字,还会写爸爸,大爸爸,爷爷奶奶叔叔……”沉沉一口气说了一大串的长辈,这些人都是对沉沉比较好的,沉沉有什么事也能想到他们。
  这下子,不仅盛老爷子的目光被沉沉吸引,客厅里其他人的目光也纷纷落在沉沉的身上,都带着些许的惊讶。
  “沉沉这么厉害啊!”盛老爷子面上的笑越加的自豪了,这个孩子估计遗传到了蒋烨和兰希平最为优秀的基因,智商很高啊,三岁的年纪能记下这些人的名字已经跟不错了,而沉沉竟然会知道怎么写!
  盛老爷子心里虽然这么想着,但是没有开口让沉沉写下这些人的名字,一来,他是知道沉沉的性格的,不会的东西沉沉永远不会逞能说会,二来,沉沉是聪明没错,但他们做长辈的没必要逮着机会就让小辈抖聪明,一切按照沉沉的意愿来便是。
  沉沉见曾爷爷不和自己说话了,就继续低头握着毛笔在纸张上写字了,粗细不一,长短相间,歪歪扭扭的,但是却能够看出这次沉沉写的是谁的名字。
  兰希平好奇的探过头一看,好小子,写的不正是自己的名字吗?嗯,笔画笔顺没有错,字虽然难看了一点,道还真的一笔不少的将他的名字写出来了,写完之后,还画了一个大大的爱心,把自己名字给包起来,也不知道从哪里学的。
  沉沉沉浸在写毛笔字的快乐之中,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肉爪子已经占满了墨水,觉得脸上有些痒,就往脸上轻轻一抓,肉嘟嘟的脸瞬间变成花猫脸了。
  兰希平看见了不由的笑了起来,把蒋烨的目光也吸引了过来,看到沉沉的花猫脸也不自觉的弯了嘴角。
  沉沉却还没意识到两个爸爸因为自己的花猫脸而愉悦了,小肉爪子圈着毛笔,也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迟迟没有动词。
  蒋烨估计着沉沉是在想自己的名字要怎么写,毕竟沉沉写了自己的,又写了兰希平的,不可能不写他的。不过蒋烨二字,笔画也有点多,沉沉可能要花时间想一想。
  事实确实如蒋烨所想的那般,沉沉像是突然想到什么一样,眼睛突然蹭的变亮,咬了晈嘴唇,认认真真的开始动手写字,写下的果然是蒋烨的名字。
  这两个字对于沉沉来说虽然有些难,沉沉写的也有些慢,但是从头写到尾的时候,竟是没有少了一点笔画,最后工工整整的将蒋烨的名字给写了下来了。
  写下蒋烨的名字之后,沉沉也如法炮制的在蒋烨的名字外面画了一个大大的爱心,做完这一切后,沉沉放下笔,拿起自己的杰作给两个爸爸看,嘴角咧的开开的,一副求表扬的样子。
  兰希平和蒋烨自然满足沉沉的心理,纷纷给兰希平竖起了大拇指,异口同声道:“沉沉好棒!”
  沉沉听了面上的笑更加的灿烂了。
  客厅的其他人这时候也看到沉沉写的字了,都赞赏的鼓起掌来。
  在他们看来,沉沉这么小就会写这么多字,除了沉沉的聪明之外,兰希平和蒋烨肯定教的很好,不然沉沉怎么会认识这么多字。
  兰希平和蒋烨互相对视了一眼,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心照不宣。
  只有他们知道,沉沉会写一家人的名字,并不是他们教的,完全是沉沉自己的原因,但是兰希平和蒋烨并不想将这种原因讲出来。
  沉沉在知道自己叫兰瑾瑜后不久,蒋烨找来一本字典,翻到沉沉名字的页面,给沉沉认认自己的名字,那时候兰希平还笑蒋烨,说就算现在给沉沉看了自己的名字,他一样不知道那两个字是什么字。
  蒋烨当时就回答道:“我小时候就过目不忘,我觉得沉沉这么像我,肯定遗传了我身上所有优秀的基因。”
  兰希平直接甩了蒋烨一句不要脸,完全没把蒋烨那句过目不忘放在眼里。
  那天,沉沉不仅认识了自己的名字,还缠着大爸爸教他认识很多沉沉觉得对他好的名字,兰希平只当他们再玩,也没当真。
  然而,兰希平怎么都没有想到,沉沉竟然真的有过目不忘的能力,自那天认识名字过后到现在也有好几天了,沉沉竟然能把这些名字一笔不漏的写下来,还真的如蒋烨所说的那样,完全继承了蒋烨优秀的基因。
  蒋烨知道兰希平在想什么,伸手弹了一下兰希平的脑袋,凑近兰希平很是得瑟的说道:“现在知道我的好了吧,不仅上的厅堂下得厨房,还有这么优秀的基因,这么好的男人,你打着灯笼,全世界恐怕就只能找到我蒋烨一个,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兰希平被蒋烨的说辞给逗笑了,附和道:“是是是,我家媳妇最完美了,能娶到你,是我兰希平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作者闲话:


第162章 又怀上了
  由于桃花村从来都没有举行过两个男人的婚礼,所以兰希平和蒋烨的婚礼对于兰妈妈而言就是一次全新的考验。
  畲族是一个喜欢对歌的民族,在一些重大的节日,男男女女聚在一起总喜欢用歌声会友,结婚也不例外,从送彩礼到整个婚礼的流程,对歌就一直存在着,甚至于,新郎就是要通过对歌,将新娘迎娶回家。
  所以一场婚礼下来,对山歌是必不可少的元素,甚至是极为重要的元素。
  正所谓人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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