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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有个小妖怪-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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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多亏成大太监的照料,冬日淋水夏日挨掌,这一切朕真得好好感谢感谢你。”北淳之不缓不慢的说着,细细掰算着,“如此之事一共十七回。”
  “陛下饶命,陛下饶命啊。”成德嚎叫,先帝在事手中握有重权,哪里会顾及一个身子孱弱的皇子,为了私欲私底下不止一次教训过这个不得宠的皇子,哪里会想到,最不起眼的那人,居然会登上皇位。
  “饶命?”北淳之轻笑一声,“死在你手中的太监宫女没一百也有大几十吧,你怎么不饶了他们的命?”
  身居高位却身残,怎么可能不变tai,死在他手上的人多数无辜却只能送命。
  北淳之望着天,月光淡雅,他淡淡的道:“这么有本事的人,应该能承受下千刀的凌迟吧。”
  血泊中的人喘着粗气,许是知道自己必死,他愤怒的嚎叫,“你个……暴君!”
  “暴君?”北淳之轻轻重复,随即眉眼带笑,笑得特别的明媚,“我还挺喜欢这个称呼。”
  说着,他抬起下颚,朝着某处望去。
  小狐赶紧低头,被吓得半死。
  啊啊啊,这个大骗子太恐怖了吧,难不成抓到他了,真要扒了他的皮毛?不行,得赶紧走。
  来不及多想,小狐夹着尾巴匆匆逃走,生怕被这个阎罗王抓扒皮。
  北淳之的眼神还真不错,真就看到落荒而逃的小狐狸,他动了动手指。
  元裘俯身上前,“陛下有何吩咐。”
  凄惨的声音在耳边,北淳之却像是没听到般,而是问道:“宫中可有人豢养狐狸?”
  元裘轻微摇头,“回陛下,宫中并未有人养过,倒是听闻右相嫡孙养过一只银狐。”
  “右相?”北淳之眼中带着若有所思,随即道:“有时间便去瞧瞧。”
  元裘将这事记在心中,自然不会让陛下去见,而是让人奉上前。
  落荒而逃的小狐可不知道他被惦记上,慌乱的逃回黎府,还将狼皮丢在路中,等到了屋内,赶紧变回人身,发誓绝对不在大骗子面前显原型,别哪天真被扒皮。
  许是被吓到,夜里黎白做梦都梦到自己一身血淋淋的,被扒了皮躺在血泊中。
  早日起来,眼下都是一圈黑黑的。
  黎小叔见到,只当他是思儿过度,赶紧宽慰道:“别想太多,既然找到地方,就一定能找到小公子。”
  黎白叹气,种子在那么凶残的大骗子肚子里,想要找回来,总觉得很困难。
  “这样吧,今日我带你去京城走走,见识下京都的繁华。”黎小叔拍着胸脯,要说吃喝玩乐,还真没人能比得过他。
  说来惭愧,他身为黎家嫡子,却没任何本事,就是个小时靠爹、长大靠兄、现在靠侄儿的纨绔。
  不过,他虽然是个纨绔,但也有自知之明,绝对不会拖后腿,也正是因如此,才能在四十好几的年岁,抱上了侄儿的粗大腿。
  黎小叔欢声说着:“城西有条河,有不上花船,上面歌姬舞姬,还有人唱小曲。”
  黎白摇头,他不喜船也不喜水,还未开智之前曾被一头野狼追赶落入湖中,如不是抓住一只芦苇,就差点死掉了。
  虽说现在会游水,但还是不喜水。
  见此人不心动,黎小叔又道:“那去城南蹴鞠?如你这般大的男子不就爱这个么,那里有家私馆,想作诗对弈也可。”
  黎白再次摇头,不会蹴鞠更不会作诗。
  黎小叔皱起眉头,这也不爱那也不爱?沉默一会儿,他猛地拍手,“那便去北街,哪里吃食铺子不少,各地美食应有尽有。”
  “好呀!”
  黎白鼓掌,这个他特别喜欢。
  黎小叔也跟着高兴,两人明明年岁看起来相差不少,偏偏爱好相同,倒是相处的不错。
  不过在去之前,黎白想先把带来的皮毛给处理。
  下山这段时日,他或多或少都了解了世俗之事,想吃想住想穿当然行,给钱就好。
  黎白手中无钱,但是也知道皮毛值钱。
  当听了黎白所说,黎小叔道:“你想去当铺?”
  黎白掀开自己的小包袱,点了点头:“我得把它们都卖了换钱,等有了银钱,就能买肉包子吃。”
  说完,他微微一顿,特别大方的道:“也请你吃。”
  黎小叔爽朗一笑,连声应着。
  说真的,他美味佳肴、飞禽走兽没少吃,但是街道边只值几文的肉包,他还真没吃过。
  而这时,他瞧着包袱中的皮毛,他‘咦’一声,“你捕猎的不少啊,好些我都认不出是哪个野物的毛发。”
  黎白一一给他介绍着:“这是兔子、这是鹿皮、豹子、猎狗……”
  连着说了好些种,黎小叔听着是惊呼不已,拿着其中一块,越看越中意:“你也别拿去当铺,这些皮毛都稀罕,我给你五百两拿下。”
  “行。”黎白没犹豫就答应,卖谁都是卖,只不过他并不知道如果卖去当铺,肯定是卖不到五百两。
  一人交钱一手交货,两人便朝着北街而去。
  对于老饕,北街真的是人间仙境。
  除了京城地道的美食之外,其他各地的美食这里应有尽有。
  黎白尤其是爱上了这里的古董羹,因投料入沸水时发出的“咕咚”声而得名,下些喜欢的食材,再沾上酱料,吃起来简直美翻天。
  黎白吃得更是赞不绝口,在黎小叔的劝声下,还喝了两杯京都有名的神仙酿。
  虽不至于喝醉,却也是让少年脸颊上添了红润,明亮的眼眸更是带着些朦脓。
  微醺的黎白话多了些,一边吃着一边抱怨着:“我对大骗子那么好,他不但拐了我儿子还想扒了我的皮,你说这人是不是太可恶了。”
  “简直可恶至极,这种人就该下地狱。”黎小叔附言,他也喝了不少,只是常年喝酒,酒量早就练起来,此时还不到醉得状态,瘪嘴道:“你放心,等下回见到大骗子,我替你揍他!”
  “叔!”黎白一脸感动:“你真是大好人。”
  黎小叔嘿嘿一笑,大好人算不上,但绝对没做过亏心的事,他转了转手腕,带着些傲气道:“小事一桩,叔保准狠狠揍他。”
  黎白感动的想哭了,在酒意下,他稍微凑上前,小声的道:“叔,我知道你是好人,我得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千万别告诉别人。”
  黎小叔赶紧坐直身子,他先前的话有七分真,还有三分就是想套套话,在醉酒的情况下,最容易说出真话。
  他连忙点头,“你说,叔一定替你保守秘密。”
  “偷偷告诉你…”黎白特认真道:“我是个妖怪哦。”
  “……”黎小叔抿嘴,望着眼带醉意的黎白,满心无语,这不是喝醉,这是喝傻了吧,还傻得不轻啊。


第11章 
  那一日,黎白是被抬回去的,好险的是,黎白时时刻刻记着扒皮的事,就算喝醉了,也不敢化形,这才没在人类面前露了馅。
  至于和黎小叔说得秘密,黎小叔要是信了,那就真是傻。
  隔了两日,在黎府书房内。
  黎小叔苦笑道:“我总算明白你当日说的话,黎白这小子,真不像是是装,反而傻的天真。”
  黎学博手持毛笔作画,他轻笑一声,“这般说来,小叔是没收获了?”
  黎小叔摇头叹气,要说收获那还真的有,这段日子陪着黎白吃吃吃,怕是收获了几两肉。
  “不过,还得让人盯着黎白。”
  黎学博放下毛笔,“为何?”
  黎小叔道:“这要不盯着,没准有人用个肉包就能骗走。”
  黎学博微微一怔,随后笑出了声,“能骗走却伤不到,你可别忘了,黎白的身手有多好。”
  好到他们府中无一人能敌。
  黎成文这一路上的事,他都让人调查过,如果他猜得不错,在路途中遇到黑衣人的那队人马,为首的应该是祖周将军,至于一直未曾露脸的那个,更好猜。
  能行刺的黑衣人,绝对是好手中的好手,而黎白居然一人敌十数人,可见功夫有多好。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觉得此人绝对不会是黎宏派来。
  先不说黎宏有没有这个能耐请到如此身手了得的人,就说此人真要对他不利,哪怕身边有百人侍卫都能轻松取下他的头颅,而黎白却未动手,反而吃得好玩得好。
  黎学博道:“我还真希望他是叔公子孙。”
  这般了得人要是他黎家的血脉,何尝不是如虎添翼。
  黎小叔跟着点头,他没想那么长远,只觉得黎白附和他的品性,是个值得来往的人,就算不是同血脉,来个忘年交也行。
  ‘叩叩。’
  房门被敲响。
  能此时来敲门,定是有重要之事,黎小叔赶紧起身,“侄儿你先忙,叔叔我与人有约,就先走一步。”
  黎学博便将小叔送离,这就是他尤为满意小叔的地方,他不在意同族的人会不会给他助力,只要有眼见,不拖后腿就好。
  送走黎小叔,黎学博与敲门人道:“何事?”
  小厮俯身上前,在主子耳边小声说了几句。
  黎学博脸上逐渐浮现出了不解,口中喃喃:“圣上亲自去见右相孙子?幸季到底有何本事,居然让圣上亲自去见他?”
  小厮垂头,不敢应答,连老爷都想不明白的事,他哪里知道。
  黎学博走在案桌前,再次持笔,为先前的画作题词。
  一边写着,心思却不在这上面。
  他真的是越来越不解圣上,百姓视圣山为明君,天下安泰、丰衣足食,再也不似先帝在位时,过得贫苦潦倒。
  然而,对于群臣来讲,可以说无一人不怕圣上,甚至没一人懂得圣上,圣上真要抓一人之错,便会直接动刑。
  不止如此,还会当着所有群臣的面,当众用刑。
  毕竟水者清则无鱼,对全朝所有群臣来讲,没一人胆敢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以及家族中人无一人有过错。
  他们谁都不想在未来的某日,自己身处群臣中央,被人斩腰砍头。
  黎学博咽了咽喉,现在想起亲眼所见的场面,都有些反胃,他叹气道:“算了,圣上的事我还是少猜测的好。”
  尤其是现在圣上身子突然大好,瞧着不像是短命人,未来还有这么长的时间,可不能冒犯到了圣上。
  ……
  其实,不止黎学博好奇圣上为何来找幸季,就连幸季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入了圣上的眼,还是圣上亲自入府来见他,哪怕想不明白,可这么大的荣光,还是让他欣喜万分。
  “听闻你养了一只狐狸?”
  一行人站在亭子边,北淳之百般无趣的望着四周,都说右相府景色精致,他瞧着也确实如此,不止精致还极为奢华。
  一条小湖穿过府中半边,想要游湖都不用去城西,直接在府中即可。
  建造这条小湖,何尝不是费事费力费钱。
  幸季连连点头,带着些谄媚的道:“回禀陛下,小人从小就爱养些东西,确实有只狐狸。”
  北淳之不语。
  幸季跟着胆战心惊,祖父不在府内,陛下又是召见他一人,想要讨好表现表现,却嘴笨不知道该如何说。
  元裘瞟了他一眼,语带尖声:“还不赶紧带上来让陛下瞧瞧。”
  “好好,我…小人这就让人带上来。”幸季连声道,招手让身边随从将狐狸带过来。
  然而随从却面上带着难看,“公…公子。”
  幸季低声呵斥,不停的甩着袖子催促,“还不赶紧去。”
  “可那只狐狸…”
  幸季脸上一白,这次想起了某件事,眼珠子不停的乱转,刚想找个借口推迟一番,元裘冷声:“幸公子这是想抗旨?”
  “不不不,小人这就央人带上来。”幸季哪里敢不应,待随从离开后,他面上为难的道:“只是那只狐狸前些日子受了些伤,怕污了陛下的眼。”
  “受伤?”北淳之蹙眉,带着一丝无人注意到的紧张。
  “就是一些小伤。”幸季赶紧解释,“小人养得野物不少,关在一处难免有些争斗。”
  话音落下,跟随着的便是一片寂静,除了些许的风声之外,就再无其他声响,幸季从一开始见到圣上的欣喜,到现在都不敢大声呼吸,心里更是慌乱得不成样。
  没过多久,小厮匆匆赶来,手中提着一个铁笼,而在铁笼中,是一直伤痕累累的灰银狐狸。
  狐狸看着很萎靡,脑袋上血淋淋的,耳朵到头顶的位置,更是被活生生的掀开了皮毛,瞧着很惨。
  北淳之从上往下俯视着,眼中不带任何的情绪。
  无人知道,当他看到这只狐狸时,是松了一口气,只是松气之后又浮起了些怒意,他面无表情的道:“这就是你口中争斗导致的伤?”
  幸季吓得立马跪下,冷汗从额头留下,他战战兢兢,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说是,可这伤明显就是人为。
  说不是,那先前的话不就是在欺君么。
  北淳之笑了,他伸出手伸进铁笼之中,元裘连忙道:“陛下小心!”
  然而,笼中狐狸并未扑上前伤人,而是缩在最远的角落,埋着头瑟瑟发抖。
  不用追问,便知道狐狸受过怎样的虐待。
  北淳之笑着问道:“饲养这些野物,可有趣?”
  幸季不敢抬头,听到笑声后总算是放松了些,心中想着难不成陛下和他有一样的爱好?想想还真有可能,谁不知道陛下爱折磨人,不就和他爱折磨野物一样么。
  他忐忑的道:“回陛下,是挺有趣。”
  “有趣的好。”北淳之笑容更深了些,笑得眼眸中的冷意也更深了,“既然觉得有趣,那便尝尝其中滋味,朕相信你会觉得更有趣。”
  “啊?”幸季不明所以,等他反应过来后,吓得腿软发麻跪坐在地,“陛下,饶过我…小人,求您看在我祖父的份上,饶我一命。”
  吓人口不择言,都说不顺话来。
  毕竟是谁要被如同笼中狐狸一样,被扒了皮、烧了毛、插了针,都会惊慌万分。
  北淳之仍旧微微弓腰,伸手逗弄着笼中狐狸,连看都不看跪在地上求饶的人一眼,“说道你祖父,如果你们祖孙两一起尝尝,那应该会更加有趣吧?”
  幸季最后是被吓晕的。
  抬出祖父名号都要被拉下来一起受罚,那更没人能救得了他。
  幸季晕后,他所养得一群野物全数送人周全招呼着,其中大部□□上都带着伤痕,不管以前是林中多凶猛的野物,现在都是缩着脖子,吓得瑟瑟发抖。
  而那只重伤的狐狸,则跟随圣上被带入了皇宫。
  只是在入宫之前,北淳之对着身边的宦官道:“你说,这京城还能不能找出第二只狐狸来?”
  元裘微微垂头,“只要陛下想,就一定能找出。”
  北淳之乐了,他道:“那好,翻了整个京城,也得将那只小狐狸找到为止。”


第12章 
  圣上带着狐狸回宫之事,被不少人亲眼所见,没过多久更是传遍了京城。
  只不过,传得有两种说法。
  其一,圣上救了一只重伤狐狸,并带入皇宫好好饲养——这是百姓间的传闻。
  其二,圣上不仅爱砍人脑袋斩人腰,现在更是爱上了把野物扒皮抽筋,简直凶残得很——这是百官之间的传闻。
  当然,除了这个之外,京城内正有一群人在寻狐。
  黎白知道这两件事,还是黎小叔当做八卦与他说的。
  “现在不少人捕狐,就想着献给圣上博得个好眼缘。”黎小叔磕着瓜子道:“你说说我们要不要也去凑凑热闹,指不准能入了圣上的眼,升官发财。”
  黎白听着就浑身不自在,更是决定这段时间坚决不变回原型。
  “要不,咱们也去吧,就京郊外的山头,应该能捕到不少狐狸。”黎小叔有些蠢蠢欲动,捉狐狸是小,能顺便游山玩水是大。
  黎白不想动,上次闯皇宫,他知道大骗子就是暴君,而他有点悚大骗子,短时间内都不敢见他,连手中的瓜子都不想嗑了,他摇头道:“我不去。”
  黎小叔又游说了好几道,确定黎白真不想去,也只能遗憾放弃。
  而这时,黎白不自在的问道:“他找狐狸做什么?”
  黎小叔笑了,开着玩笑:“或许是带回皇宫扒皮玩。”
  说归说,当然不是。
  右相府的事他可是打听清楚,圣上救了狐狸惩罚了幸季,没道理将救出来的狐狸带回来扒皮,只有一些真惧怕圣上的人才会相信。
  然而……
  黎白信了,还确信不已!
  毕竟是那个大骗子亲口说要扒了他的皮,肯定是因为他的缘故看上了狐狸皮,才会让他的同族受难吧。
  啊啊啊啊,他有罪,他是不是要造罪孽了?如果真是因为他的缘故害了其他狐狸,仙人以后见到他是不是不会再喜欢他了?
  猛然起身,手上撑在桌面,黎白瞪着双眼,他怒道:“去!”
  黎小叔一时没反应过来:“啊?去哪?”
  “去京郊山上!”黎白咬着牙,发狠的道:“我要去拯救狐族!”
  “……”黎小叔无言,这小子是不是又开始发癔症了?
  不过没事,他很乐意一同去京郊,拍了拍手中的瓜子壳,趁着黎白反悔之前,他赶紧道:“成,我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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