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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被竹马掰弯了-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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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刘家如果名声已经彻底坏了,为了钱不顾自己母亲死活的禽兽谁还能抱以同情之心?
刘宝同先前要去的整二十万到现在已经要回来了五万多左右,刘思启已经被退学,就连刘思雨现在也在外面勤工俭学,手头拮据,好像今次考试挂了许多,面临的也是可能被退学的局面。
——倒不是他多感兴趣,媒体抓着这点余温做文章罢了,若说一开始的舆论确实有他的一分力,现在就已经是无数人在自发的扒这家人了。
越扒越深,出现的丑陋嘴脸便越多,现在的刘宝同就好像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已经完全臭了。
一行人在工地转了一圈,陶恂跟在他后边,经过半个月的收拾,那个可怜兮兮感冒生病的的陶恂一去不复返,又变回了原先那个吊儿郎当一身浮华的陶小公子。
穿了一身剔透的白衬衫,在冬日的阳光下反衬着微光,刚好勾勒出一幅极好的身材,腰细长颈,背部到腰际的线条流畅,露出的半片锁骨精致浮夸,白的发光的料子,好看是好看,就是容易沾灰。
一圈逛下来,好好的翩翩佳公子就变得灰头土脸,引路的姓黄,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一张脸看着非常老实,但能力不错,承包这片地儿中间发生了不少事儿,闹的不可开交,他也能勉强稳住局面。
陶恂自己选的衣裳,薄衬衫加一件浅灰色风衣,看着自然是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往外边一站都是能吸引大把目光的,唯一的不足就是实在太冷了。
陶小公子以为自己肯定是不会下车的,大冬天的,谁能想到沈琛会过来亲自看工地呢?
——冷的瑟瑟发抖的陶恂嫌弃无比的看着黄经理。
陶恂嫌弃的脸色太明显了,黄经理贴心的看了一眼沈琛的面色,斟酌道:“里面有房间可以休息,这两天降温 ,外面确实太冷了一些。”
沈琛没看陶恂,又往前走了两步,方才淡淡道:“也好。”
陶恂如蒙大赦,匆匆忙忙的赶了过去,虽是工地里面临时搭建的,但里面设施条件的并不算差,安了一个小空调,进去果然暖和多了。
一杯热茶下去,陶恂冻的发青的脸色终于好了一些,然而手里还是舍不得暖和的水杯 ,捧着不肯松手。
沈琛工作狂,刚刚坐下便拿出电脑准备开始,外面就已经吵吵嚷嚷起来,声音略微有些吵,他皱着眉抬起头,就看见外面竟然开始飘飘扬扬的落起雪来。
这还是今年的第一场雪,在窗外安安静静的飘落 ,沸沸扬扬的人间仿佛瞬间安静下来,机器的嘈杂和人声的喧闹都归于平静。
沈琛靠着沙发,看的有些微怔 ,他在国外说不上四季如春,但也是少见雪的,这样纷纷扬扬的大雪更是从未见过。
陶恂默默站在沈琛身边,陪着他站在窗边看雪。
这样的雪他每一年看无数回,若说有什么感触那是没有的,但他看得出沈琛有。
沈琛放下电脑,垂手立在窗前,眼底的光捉摸不透。
——下雪了,这一年也快要过去了。
看了半响,才转头坐下,却没去开电脑,只是坐下啜了一口茶:“说吧,什么事。”
——陶恂脸上是藏不住事的,跟着他跑了一路欲言又止,必然是出了事。
“——林家出事了 。”
林家做珠宝生意,家族兴旺但到了林朝的时候已经明显出现了衰退,林朝自己是坐吃山空长大的小少爷,去年他父亲突然重病住院后家里的生意就落到了他手里,也是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这个看似庞大的家族已经亏空到了什么地步。
年初的时候心高气傲的林朝去了一趟云南,那里发现了一个原矿,小少爷自诩出身名门,做了一笔大生意,最后却赔的倾家荡产,只能靠老底依旧混个光鲜的门面。
他混迹于纨绔子弟之中,看着手中的家财一点点败落,终于到了尽头。
但之前一直掩饰的极好 ,圈子里面并没有什么人知道,就连陶恂也是听沈琛说了一句,直到昨天林家一笔生意突然拿不出钱来,整个圈子里才知道这事儿。
林家原本靠着沈丛的入股,还能支撑一段时间,却不曾想最近一段时间沈丛自己都过的并不如意。
沈丛想要的是沈琛手里的那块地,为此动用的关系,拜托的人情不计其数,但有陶家下场庇护,自然是没有成功的。
沈昌民自然不可能支持的,所以依靠的还是他母亲刘思丽娘家,也就是他的外公,他的外公是当年经济起来的时候起来的,说的不好听些就是一夜暴富的暴发户,钱自然是不缺的,能赚到钱并保住这份家业,自然不是庸人。
这一回倒也真是拼爷爷的,陶老爷子和刘老爷子都是老一辈顶尖的人物,这回为了儿孙出来,一时之间倒也是个不大不小的谈资。
想到这里,陶恂才突然后知后觉的想起来,刘宝同和刘思丽是同一姓,刘宝同该是与刘家有些联系的,不然也不会能与沈丛打上交道。
但从现在来看,大约也不会是什么重要亲戚,沈丛此次为这事儿搭了不少关系进去,里面少不得要许诺些什么的,既然林朝跟沈丛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许诺出去的必然还是有林朝一份的,却不料想沈丛没拿下来,那些口头承诺到了兑现的时候,林家一下子竟拿不出来。
——林氏那样的世家,一下子就再也支撑不下去了,面子里子都丢了个干净。
沈琛淡淡看过去,十分有耐心:“然后?”
“林舒前两天回来了,”他说话的声音有点低,大概心里是堵的很,“那个混球闹着要和林舒离婚。”
他和林朝还是狐朋狗友的时候对这位小妹妹也是不错的,乖巧懂事,平时低头喊就比她大一个月的陶恂恂哥,她那一生顺风顺水,谁知到了这个时候竟然出了这样的事。
那个温文尔雅的男子,在刚刚新婚不过一月的时候,知道林家濒临破产之际,及时的提出了离婚。
沈琛端着茶杯,没说话,这个事他知道的比任何人都早,有时候人性就是这样的,趋利避害,有些人面上看着再好,骨子里还是个混蛋。
然而这种人平时看起来是比谁看起来都正常的,衣冠楚楚道貌岸然,看起来毫无瑕疵。
沈琛听完,略略抬起头来,好整以暇的看了他一眼:“所以?”
陶恂就不说话,闷闷的坐在那儿,眼里有些阴沉。
“陶恂,”隔了好一会儿,才听见沈琛开口,声音没什么起伏,冷的像是窗外飘落的雪,轻且冷:“从林朝算计你的那一刻起,你和林朝就不是兄弟了,人蠢没办法,但若是别人捅了一刀,你还想凑上去让人捅第二刀就不是蠢,而是没长脑子。”
他坐在那里,双腿交叠,只用眼角余光看了陶恂一眼:“而我这里,从不收容没长脑子的人。”
陶恂愣愣的看了一眼沈琛,这大约还是沈琛第一回 同他说重话——
沈琛却没再理他,自顾自翻开了文件,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密切,人情来往是最为坚固亦是最为脆弱的,他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同他一样,冷淡人情,若是割裂就割断的半分余地也不留,但陶恂脑子不聪明,他还是担忧他被骗一次,还有第二次。
他的话重一些,至少能叫陶恂少走一些弯路。
又在临时搭建的篷子里呆了大约半个小时,外面的雪已经渐渐小下来,沈琛率先站了起来,黄经理觉得这两位之间有些不大对,已经装了半天透明人这会儿赶忙站起来。
打开门的时候迎面就是一阵寒风吹过来,与里面温暖如春的温度宛如两个世界,就连黄经理那样一身保暖衣裳裹成一团的人都有些受不了。
沈琛倒没有什么动静,因为突然的大雪,外面的工程已经暂时停下了,这雪来的又快又急,推开门的时候天地已经一片莹白,已经快要竣工的工程在风雪中只留下一个隐约的轮廓。
沈琛被这过分的白刺了一下眼睛,自己率先往前走了两步,而后不出所料的听见身后不远处悄悄跟过来的脚步声。
拆迁已经告一段落,东边的施工已经接近尾声 ,另一边却还只是规划,并未开始,一片废墟与尘土都被苍白的雪色覆盖。
“琛哥,我知道错了。。。。。”
陶恂始终就跟在他一步之遥的地方,踌躇了许久,才小声认错。
陶小公子嚣张跋扈目中无人,若是让人听见他这样乖顺道歉,怕是会惊的连下巴都掉下来,沈琛倒是丝毫未觉意外。
“谁告诉你这些事的?”
现在圈子里虽然知道林家陷入困境,但林舒的事情却是没有传出来的,这毕竟是林家最宠爱的小姑娘,并且刚刚结婚,这样的事不到最后一刻是决计不会说出来的。
怕是有人故意叫陶恂听见。
陶恂支支吾吾,沈琛也不急,在原地站定了也不回头,果然不一会儿陶恂就先受不了他身上的低气压了。
“。。。。。。许四。”同时心里默默致哀。
——不是兄弟卖你,而是不敢不说。
沈琛呼吸微微一窒,行吧,身体好了,马上就出去鬼混去了,怕还是这次回去没被陶伯父打断腿,心有不甘。
实在忍不住回头瞧了人一眼,穿的单薄,隔远看着确实是不可多得的青年才俊,近了才能发现这青年才俊怕是快被冻僵了,在他身后亦步亦趋跟着走了有一会儿,眉毛上都挂了一层白霜。
沈琛看不下去,按了按眉心,脸色还是冷峻的,却伸手把自己臂弯上的围巾递了过去。
他穿的不少,方才开了空调有些热,便解了下来出来时顺手搭在了臂弯里。
他递的自然,没有丝毫觉得不妥,陶恂愣愣看着,一时之间却踌躇着不敢接 ,他不接沈琛也不勉强,抬手就准备收回来。
“别——”他这会儿终于反应过来了,慌忙就往前一冲,就抢了过去,“冷死我了。”
这倒不是胡说,确实是冻到了,不看天气预报的陶小公子哪里知道专门穿成花孔雀似的在琛哥面前晃悠,结果刚好就遇见下雪?
冻久了手不灵便,哆哆嗦嗦弄了半天没围上去,反倒塞了一截进了领子里。
沈琛看着那条烟灰色的浅色围巾惨遭毒手,嘴角不自觉就绷了绷,果然不管什么东西到了陶恂手里就没可能还是完好的。
到底还是看不过眼,伸了手。
他比陶恂要高一些,此刻站在高处低头,陶恂正好能看见他那张轮廓锋利的脸,连眉眼都是锋锐的,像是随时能伤人,但不可否认,那的确是一张极养眼的脸。
陶恂的脸是那种精致是好看,风流矜贵,是富贵乡里将养出来的贵气,沈琛的容貌则像是刀,骨骼削瘦但不单薄,眉眼狭长上挑,是老人口中极薄情的长相,哪怕是笑都没什么温度。
看的时间久了心里甚至会无端生出冷意,让人从看见的那一刻起就知道,这不是个好招惹的人。
但此刻低头的时候锋利的眉眼少见的温和下来,让陶恂一种模糊的错觉——沈琛其实也没有那么冷峻。
他穿的单薄,隔的近了甚至能感觉到沈琛身上的温度,陶恂悄悄屏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出一个。
也没见沈琛怎么动,似乎只是手指牵了两下,那在陶恂手里乱七八糟的围巾就已经服服帖帖的挨着陶恂的脖子绕了两圈。
陶恂悄悄低头埋在围巾里嗅了一下,有一点极淡的雪松的味道,是他不止一次闻到过的那种某种高级香水的余韵。
——就是找不到的味道。
沈琛走了一段路回头去看陶恂,他还没跟过来,大概冷的厉害,整个人都缩在那儿,脖子已经彻底看不见了,在一片纷纷扬扬的大雪里看着像只畏冷的鸵鸟。
——既然那么畏冷,还穿那样一身出来?
大雪簌簌而下,让他不自觉放慢了脚步,不多一会儿,意料之中的听见了匆匆忙忙追过来的脚步声。
莫名就安心了些许。
——
不光是那块地,就连沈琛看中的那几只股票也开始在短时间内突然暴涨,他挑了价格持续上涨的时候抛售,所有人都劝他再等一等,等价格更高,他坚持将所有股票全部抛售,而等他抛售完毕后那只股票就开始了下跌。
凭借着两次大手笔,沈琛极快成了这个圈子里的新秀,也成了年轻一代的指路灯,一有风吹草动先看沈琛也成了老一辈教导儿孙的笑言。
与此同时,沈丛也开始在人前活动,首先就是光明正大的注资入林家,勉强将林家的窟窿填上了 ,但这样一个大公司,每一天都是消耗,能帮一时也帮不了一世。
林朝开始积极寻找出路,找到最后竟然发现,跟着沈琛才是有肉吃的,他的眼光极毒,但凡看中的就没有是亏了的。
林朝有点想笑——那时候自己怎么就那么没长眼睛呢?
但现在说什么也都是枉然了,既然做了选择就不能回头,林朝合上手里的文件,颇有些疲惫的模样,按了按眉心。
“沈少,查出来了,沈琛这回看上了的是京郊城东的那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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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的跟班'穿书'》by奉孝男神
奋斗了几百年终于成为了大陆上令人闻风丧胆的顶尖人物,却一遭重生到千年后,成为了一个贵族小少爷的跟班,这个嚣张跋扈又怂包的漂亮小少爷好像还是一本小说前期的反派,而他还得和其他跟班争宠。但最令他绝望的是,他长相微胖,是那种一眼就能看出瘦下来也不是潜力股的胖!这真是令人绝望。
攻:说真的,你这种嚣张跋扈的傲娇性子,搁我年轻那会儿就是被我打脸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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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哪怕是以沈琛现在的风光,在表示对城郊那块地有兴趣的时候还是遭到了不小的阻碍; 就连陶之行都亲自打了电话过来过问。
语气倒并不严厉; 反倒有些温和,以他们的辈分和地位原是不必对一个小辈这样客气的; 但一来沈琛如今风头正劲; 二来; 他家那个混小子不还是得麻烦人家吗?
那个混世魔王除了沈琛也真是无人能制了,在家能把他们给愁死。
现在倒是乖顺多了,跟着沈琛到处跑,哪怕四处奔波竟也没有任何怨言,倒叫他们省心不少。
倒不是他对沈琛没信心; 实在是城郊那破地儿鸟都不愿意呆; 荒了几十年了; 城里发展起来的时候原想把那里做为绿化公园开发的; 结果那片根本不适合种树,离城远; 走过去都嫌弃; 风景也不行; 久而久之就搁置了下来。
陶之行觉得沈琛有点飘了。
毕竟那样的好事可一不可再; 他不能每一次都寄期望于运气。
沈琛听着陶之行说完了,才回道:“好,伯父我会多加考虑的。”
话虽这样说; 但陶之行是何等的老狐狸; 一听之下就知道沈琛准备一条道走到黑了。
放下电话后他在原地站了一会儿。
——若不是看重沈琛; 陶恂又没出息,一直跟着他,以他这样的地位,哪里会是那样闲的无事专门打电话过去过问小辈的人?
“算了,年轻人总要吃些亏才能长些记性。”
陶之行颇有些无奈 ,年轻人爱自己闯荡,他们这些老人想让他少走些弯路,怕也是听不进去的。
再者,沈琛最近确实风头太过了,吃了亏也未必不好,年轻人嘛,多接受点社会的毒打才能知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
而今国内房地产产业兴盛,这是块大蛋糕,但凡手里有些资本的都想扑下来咬一口,皇城根下寸土寸金,对于此的管制也是极严,而城郊那地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坐个车过去都嫌弃远。
沈琛做事果断,一但下定决心便没人能阻拦得了,她对旁人缺乏信任,惯于自己掌控一切,往难听里说就是独断专行一意孤行。
但这样他手中的自由确实是最大的 。
公司不是他一个人的,但沈琛是绝对控股,旁的争着点小股份的根本没什么说话的余地,然后所有人一合计,一致看向了陶恂。
——这位空降富二代手里拿着百分之十五的干股。
平时开会就跟着发会儿呆,看看手机的陶恂:“。。。。。。”
就连平日里差不多直接无视他的沈琛都破天荒的分了一丝眼神给他。
只是那眼里冷冷淡淡的,毫无温度。
“我听琛哥的!”
——与我无关,不要看我!
陶恂被看的有点小惊恐,恨不得站起来以示忠心。
“陶副总这事儿您真不再看看?”
——这只要是眼睛没出问题都能看出来这是个坑,白砸钱进去那种。
陶恂表示:我才不看,琛哥说的都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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