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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郎-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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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骢是他最近得的大宛良驹,宝贝得很。
我摇头,掰着手指算给他看:“公子出门在外,每日三餐及起居诸事,总要有人照料;且还要防备遇到凶贼悍匪,六七个随从须得带上。出了京畿,途中多是旷野,若无处投宿便要露宿,所用的被褥毡帐须得备好;青云骢每日要以精料及上好的草料饲喂,若无以供应便要羸弱生病,故而饲料也要带上些……不过这些都是小事,另有二物,公子须得留意预备。”
“何事?”公子问。
我说:“一是瘴药,一是搔杖。”
公子讶然。
“我祖父也曾走南闯北,同我说过,行走天下,此二物不可缺。过江之后,南方多瘴气,岭南尤甚。北人水土不服,易染瘴毒,发病时四体浮肿发紫,若不得治,则数日内暴毙而亡,死相甚为凄惨。”
公子的喉结微微动了一下。
“搔杖又是何解?”他问。
“搔杖乃南北通用。”我说,“出门在外,难免风吹日晒藏污纳垢,身上瘙痒不得解,搔杖便离不得手了。”
公子的眉头蹙起:“更衣洗漱也不得么?”
我说:“公子说得轻巧,南方雨天湿热,更衣也不得解;西北干旱之地广袤,几日不得洗漱乃是常事。”
公子:“……”
我面不改色:“公子若不信,可去问问谢公子。他南北都去过,自然知晓。”
公子思索片刻,终于道:“这般麻烦,此事需从长计议。”
我笑笑。
这些话半真半假,我也不担心被识破,因为我知道,公子是绝对不会拿这些显得自己没用的傻问题去问谢浚的。
说来,我虽然觉得公子这些情怀不过是高门子弟一厢情愿的臆想,但我知道,他是十分认真地做了准备的。
在世人眼中,公子风雅至极,与武人之事沾不上半点边。但很少人知道,在那场大病之后,公子就拜了名师,开始学习射御和剑术。每日,他都会在桓府的园子练习,几年下来,他的技术颇为精进,桓府中早已经找不到能赢他的人了。
他练武的时候,我喜欢在一旁看着。
尤其是公子每每练得汗水透背的时候,轻薄的绢衣贴在他颀长白皙的身体上,他不耐烦地拉开,露出漂亮结实的胸口和手臂……说实话,我认为但凡是正常人,都不会否认此乃人间美色。
我时常想,日子能一直这么下去也好。那个狗屁方士做的唯一一件好事,就是预言公子不可在二十五岁前成婚。主公和大长公主对此奉若圭臬,莫说成婚,至今连定亲都不曾。
这正中我下怀。公子只要不成婚,我就仍然能借着贴身侍婢的名头作威作福,而不必担心突然来一个女主人来妨碍我。
今年,我进入桓府已经三年。
我曾经托人打听过,祖父在淮南的田庄仍在官府手中。这些年,托公子的福,我攒了不少钱财。我留心着市价,等到公子成婚的时候,我应该能攒够赎身和买地的钱,把祖父的田宅拿到手,重新过上他希望我过的日子。
当然,就算到时候桓府不让我赎身也无妨。我不曾黥面,逃出去,谁也不知道我是奴婢。
至于籍册,我也自有办法。这年头,隔些日子便有天灾人祸。例如祖父去世那年的庐江水患,百年难遇,不乏整乡整里死绝之地。只要在官府重新召回流民的时候,找个偏僻乡野里的绝户之家,改名换姓借尸还魂,任谁也查不到……
“霓生,”公子转过头来问我,“你也觉得我想出去是任性么?”
这个问题也是有且只有一个答案。
“公子何出此言。”我说,“公子志在千里,乃常人所不及。”
公子露出满意之色。
第3章 沈冲(上)
公子到底没有去周游天下。
几个儿女之中,大长公主最疼的就是公子,恨不得把他拴在身边,所以断不会愿意让公子去周游什么天下。
公子闹了两日脾气之后,不了了之。
“你见了谢浚?”国子学里,公子的堂弟桓瓖问道。
国子学在太学之中,是本朝高祖皇帝专为教化贵胄子弟而设。五品以上的官宦子弟,皆可送入国子学中受教。公子自十四岁起,便是国子学的学生,几乎每日都要来上学。
公子正在写字,神色无一丝波澜:“嗯。”
“如何?”桓瓖问。
“甚好。”公子道。
桓瓖意味深长:“听说你又与伯父伯母提了远游之事?”
公子看他一眼:“你怎知?”
桓瓖得意洋洋:“雒阳城中,我有何事不知。”说罢,却转向我:“霓生,新安侯家的香糕你吃了么?”
我说:“那香糕如此贵重,我等奴婢自不得食。”
桓瓖“嘁”一声,道:“下次我带些给你。”
我说:“哦。”
这时,不远处有人招呼桓瓖。他应下,冲我眨了一下眼,尽是桃花风流,自顾而去。
桓瓖字子泉,与公子同龄。他的父亲是桓肃的弟弟昌邑侯桓鉴,母亲则出身大名鼎鼎的琅琊王氏,外祖父是兰陵郡公王洹。
二人虽是堂兄弟,做派却大相径庭。
在国子学里,若论头号纨绔,恐怕非桓瓖莫属。
他对治学之事毫无兴趣,但甚是精于游乐。京中每有引得人们津津乐道的盛事,总与桓瓖撇不开关系;而各种新奇的游乐,如果与桓瓖不沾边,那么便定然不算入流。桓鉴曾无望地感叹,若天下能凭吃喝玩乐察举就好了,他这个儿子一定能位极人臣。
没多久,博士陈昱到了堂上。原本四处扎堆的学生们即刻回到各自案前,端坐起来。
我们这些伴读的随侍之人,也纷纷退到堂下。我站在人群里,等了好一会,那讲台上却只有陈昱一人。忍不住问前面一个熟识的书僮:“今日只有陈博士一人授课么?”
“应该还有沈助教。”他说着,望了望,“他……那不是来了。”
我顺着往门口望去,只见春风日暖,一人迈步踏入堂中,衣袂微摆,似带起一阵氤氲的光尘。
沈冲一身国子学的素净官袍,纱冠下,眉目清俊,一如既往。
我不禁露出笑意。
*****
对于我而言,若问陪公子来上学,有什么事能让我孜孜不倦从不厌烦,那就是看沈冲。
沈冲,字逸之,是沈太后的侄孙,淮阴侯府的世子。他长公子两岁,今年二十。若论关系,他是公子的表兄。
和公子一样,沈冲亦是名士。
沈氏是皇帝和大长公主的生母沈太后的母家,自袁太后倒台之后,皇帝将生母封为太后,沈氏亦跟着加官进爵,享尽荣华。淮阴侯三代单传,到了沈延这里,虽姬妾无数,奈何天资欠缺,努力多年却只有沈冲一个儿子。于是,不仅淮阴侯府,就连宫中的沈太后,也对沈冲视若珍宝,就算是出入皇宫,沈冲也不必像别人那样诸多忌讳。
这样的家境里出身的子弟,十个有九个是声名狼藉的纨绔。然而十分幸运,沈冲并不是。
他天资聪颖,熟读经史,十二岁进了国子学,因学识渊博,十八岁就入仕,当上了国子学的助教。这在太学是破天荒第一回 ,且从来无人说他倚仗家世荫庇。若无意外,他还会当上太学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博士。
我仍然记得我第一次见到沈冲时的情形。
当年,公子病愈之后,沈冲是第一个来探视他的外人。
我一个新入府的小婢,什么规矩也不懂,总受人捉弄。那日,我在房中偷懒睡了一会午觉,醒来之后,却发现不见了鞋。正逢得大长公主使人来,唤我去问公子起居之事,我只好穿着袜出去找,转了好一会,才发现被人挂在了一棵桃树上。那桃树树干细幼,攀登不得,我跳了几下,也未能够着。就在我四处寻找物什,想扔上去把鞋子打下来的时候,一只手忽然伸来,将那只鞋子取下。
待我回头,只觉心被撞了一下。
那是一个英俊的少年,眉目浸染阳光,看着我的时候,似乎也带着阳光的温热。
“你的?”他微笑,把鞋子递给我。
我应一声,不知是因为他的声音太好听,还是太阳太晒,面颊和耳根皆一齐发烫。
我接过那鞋子,怔怔地看着他离去,连道谢都忘了。
直到我回到公子的院子,再度见到他,才从别的仆婢口中知道他的名字。
而后,我知道了他的名声。
祖父曾说,君子之本,首要乃是博学,腹有千卷,方可胸怀广博,气韵自华。
我甚为赞同。从那以后,我每天都盼着能再见到沈冲。
虽然桓氏和沈氏是亲戚,两家时有来往,但不会总带着儿女天天串门。公子病愈之后,重回国子学,我闻知沈冲也是国子学的学生,虽不是书僮,也自告奋勇地要跟随公子侍奉。
幸而大长公主十分宝贝这个儿子,唯恐在桓府外再遭遇横祸一命呜呼,准许了我这不情之请。
说来,作为公子的贴身侍婢,不少人对我颇为妒忌。
沈冲院子里的惠风曾一脸花痴地对我说:“若我能与你换一换,让我做十世奴婢我也愿意。”
我笑笑,说:“好啊,来换。”
惠风嗔怒地打我一下:“霓生,你取笑我。”
我着实冤枉,我说的是实话。
公子确实有才貌倾世,不过,那是对于外人而言。
至于我……我自是承认公子迷人,但常言远香近臭,每日大鱼大肉吃多了总要腻。公子虽人前不食烟火,但他终究是人。在私底下,他跟别家的那些纨绔没什么两样,任性又自恋。何况,我还曾经有那么一两个月,整日关在屋子里,只能看公子病得面目死灰瘦骨嶙峋的脸,还要时不时便要为他清理污秽……这事的后果,便是无论公子多么出众,我也能做到心如止水。并且我以为,公子的那些拥趸,若与我有一样的经历,也并不会比我好到哪里去。
相比之下,沈冲真是无论何时都这般让人顺眼。
这并非是我不明就里胡加猜想。桓府和淮阴侯府来往密切,仆人奴婢也互相熟识,主人们的任何一点小八卦,都逃不出一双双眼睛。但对于沈冲,仆婢们向来只有称赞。
他温文识礼,品性通达,从不打骂仆人……且难得的,他还生得十分好看。
唯一可惜的,是虽同为名士,但沈冲并不像公子那样受人追捧。
究其原因,大约有两个,一是沈冲向来不爱交游,名流的雅会甚少见到他的身影;二是公子出名早且名声响,光环实在太大,任何人与他比较,皆黯然失色。
但这让我十分满意。最好谁也看不上沈冲,留我一人独自欣赏。
世人喜好精致之物,多追崇公子那般无瑕美玉般的相貌,而对我而言,沈冲则更胜一筹。他带些棱角,笑起来却和煦如春风,就像我小时候在祖父藏室里看的那些君子的画像一样。更让人着迷的,是他的声音,低而醇厚,在耳畔震响,每每与他交谈,总令人心神荡漾。
沈冲喜好治园,他在院子里精心种满了各式花卉和树木,四季皆景致如画。
惠风常抱怨说,她家公子好是好,就是每每得了新苗回来,她们都须得跟着他在园中亲自劳作。
而我觉得她实在是不识宝玉。在祖父眼里,一个连劳作都不肯的男子必定与废物无异,可经营一方田地者,方可经营一家。
我常想,如果我是沈冲的侍婢,定然每日都鼓励他种植花木,哪里也不去,以成全我那独霸……哦不,服侍主人的拳拳之心……
我还痴心妄想着,等我拿回祖父田宅的时候,淮阴侯府要是能倒个大霉就好了。不必像袁氏倒得那么厉害,只需要让沈冲身份尽失,流落街头。那样,我就能名正言顺地把沈冲接到我那田宅里。祖父生前的心愿就是让我继承田产,再找一个体面的郎君入赘家中,从此过上逍遥自在的日子。他虽不在了,但以他的品位,沈冲这般才俊,他一定喜欢……
*****
国子学课业冗长,巳时入学,直到申时才完毕。
太阳已经偏西,我和青玄收拾了书本和纸笔,跟随公子离开。
国子学的学生都是未入仕的年轻贵族子弟,总是备受瞩目。特别是公子这样名声在外的人,每每放学,总是会有些仰慕者在门外等候,只求看他一眼。
所以为免麻烦,我们会绕道,从后门出去。
当然,这是我的主意。
因为学堂后面,是国子祭酒、博士及助教的治学之所,往这里路过,很可能会遇到沈冲。
可惜今日,此处安静得很,似乎无望。
我心中正失落,路过回廊下的一处岔口时,忽而瞥见一个人影朝这里走来,几乎撞上。
“霓生?”他止步,将我扶住。
心中大慰。我尤其喜欢听他唤我的名字,心底总是一阵荡漾,泛着甜。
“表公子。”我行礼道。
公子也看到了他,停住步子。
“你去何处?”沈冲问。
公子道:“回府。”
沈冲看看天色,道:“我亦回府,不若同行。”
公子笑了笑。
日光和煦,虽傍晚风凉,但甚是舒服。我跟在公子后面,看着沈冲的背影,心满意足。
年纪相仿的人之中,公子看得上的人不多,沈冲是其中之一。且二人是表亲,比别人熟识,说起话来从不拘于小节。
托公子的福,沈冲也认识我,知道我的名字。
从前他还是学生的时候,我时常趁着课间闲暇到他那边的院子去,与他偶然遇见。
我假装出神地赏花或者观鸟,或者捧着一本书在廊下看。他经过时,总能认出我。
我抓紧时机,问他这是什么花木,或者谈起书中某句经典的释义,沈冲总是耐心地解答,似乎在对待一个勤奋的学生。
一次在桓氏和沈氏两家的聚宴上,我听沈冲向大长公主说,想不到公子身旁的侍婢也这般爱好学问,实乃桓府幸事。
公子闻言,露出诧异之色,而我则一脸平静,心里美滋滋的。
可惜两年前他当上助教之后,身边总有陈昱这样一脸严肃的老叟,我就算再强行与他见面,也说不上话,甚是无趣。
如桓瓖一般,沈冲也问起了公子与谢浚会面的事。
如我所料,公子对谢浚称赞不已。
而沈冲听罢,一笑。
“听闻谢公子父亲身体不好,他此番回京,当是要逗留许久。不过秦王那边如今也闲了下来,他离去无妨。”
公子闻言,露出讶色:“闲下来?秦王不是正在平叛?”
沈冲亦露出讶色:“你不知么?”
“知道什么?”
“陛下要将秦王调往羌部,河西的战事,恐怕要交给秣陵侯荀尚。”
公子闻言,目光定住。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文原本是按3000字左右一章的量写的,为了分章自然些,以后还是每天分两次更新吧,早八点和晚八点各一次。
另外,谢谢各位热心捉虫的大大!这个文大修过几次,留下很多虫子,鹅眼昏花有时实在是捉不过来……
第4章 沈冲(下)
沈冲的父亲与众多重臣来往密切,且时常在沈太后面前转悠,消息自是灵通。
当然,大长公主是皇帝的亲姊,宫中的事更没有她不知道的道理。我想了想,大约是她了解自己的儿子,故意不让公子得知。
事情须得从秦王平叛说起。
河西的战事,秦王本打得十分顺手,眼看着便要将叛党剿清。可在这时,朝廷突然令秦王向西南抵御羌人,另封新到任的凉州刺史荀尚为征西将军,假黄钺,都督凉州诸军事,率凉州之兵继续征讨秃发磐。
桓府的奴婢们都是见过世面的,这个消息当了好几天的谈资。
西南羌部,几年前已被驱出八百里外,何来抵御,说到底,是朝廷不想将功劳给秦王。
秦王是先帝最小的儿子,今上的幼弟,年方二十四。虽是年轻,但在一众宗室之中,秦王最为善战,曾在征越灭楚的诸多大战中屡立奇功。
这并非好事。
当朝重宗室,高祖仿效古制,将天下分封给兄弟儿子,藩卫京畿,以防大权旁落。可到了今上登基之时,各地藩王已势大,渐成朝廷心病。如秦王这般,朝廷虽是倚重,可防范之心更甚。故而,在他将要再立大功之时,及时换了人。
此事发生之时,堪堪就在公子与谢浚见面之后的第二日。虽然诏令还未下,但许多重臣贵胄已经知道了原委。
“临阵换将,兵家大忌。”公子皱眉,道,“只怕残匪得以喘息,前功尽弃。”
这日天气晴好,放学之后,公子和桓瓖来到城阳王府中,在他的园子里赏玉兰。
“怎会尽弃。”桓瓖不以为然,“在朝廷眼中,秦王可比残匪要紧得多。”
“这便是不妥。”公子道,“若论养兵自重,梁王、赵王、豫章王、会稽王等比秦王更甚,而朝廷只患秦王。”
桓瓖道:“你也知秦王功劳最大但兵马最少,不动他动谁?”
正在画兰花的城阳王不紧不慢道:“还有一事,你们三人想来不知。”
“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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