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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失忆之后-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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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雅嫌弃地将衣袍从秦牧手中扯出,“你且先忍着罢。”
  没过多时,沈予风手中牵着谢礼,身后跟着一群洪兴帮的骨干,浩浩荡荡地来到大厅。沈予风将谢礼安置在主位上,柔声道:“阿礼在这乖乖看着,可好?”
  谢礼温顺点头,“嗯。”
  白雅不耐道:“快点把事情了解罢,天色不早,等晚上你的寒毒一犯……”
  谢礼也想到这一点,虽不知事情的来龙去脉,也能看出这不是小场合,“沈郎小心点。”
  沈予风环顾一周,朗声道:“四月前,杜帮主在府上大宴宾客,来人差不多也是你们吧?”
  被红灯门奇毒折腾得不轻的众人面面相觑,怎么就突然说到了四月前的事情?
  “那日宴会结束,有人潜入杜姑娘闺房……”
  赵元天呵斥:“沈予风,你闭嘴!”
  从白雅的衣袖里迅速飞出几枚银针,直直地插进赵元天喉咙。赵元天吐出一口鲜血,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
  沈予风视若无睹,接着道:“并且爬上了杜姑娘的床。”
  大家皆是呆若木鸡,又因赵元天的前车之鉴不敢议论出声。
  杜晋中闭上了眼睛,不忍面对这一幕。妹妹的名声就这么毁了,即使是不拘小节的江湖女儿对名节也颇为看重。杜恩华身为洪兴帮副帮主,骄傲自矜,以后让她怎么面对世人的流言蜚语?
  “是谁做的,自己承认罢。”
  没有人动弹。
  沈予风一一扫过众人的脸,弯唇一笑,神情就像是在风花雪月,“我数到五,没有人承认的话我就断一人经脉;数到十,卸一人胳膊;数到十五,挖一人双眼。”
  在场宾客均是倒吸一口冷气,几个不会武功的人瑟瑟发抖,更有胆小之徒直接跪地求饶。
  “沈公子饶命啊!这件事和真的我没关系!是谁做的求你们快承认吧!”
  沈予风充耳不闻,“一,二,三……”
  被废了内力的黑脸大汉怒道:“沈予风,你要杀便杀,我不信你敢屠洪兴帮满门!”
  “五。”沈予风落下最后一个字,冷笑一声,身子忽然从前排人的缝隙滑到黑脸大汉身旁。后者还未反应过来,只察觉到手腕上冰凉的触感,随后刺骨的疼痛从他体内蔓延开,仿佛无数只蚂蚁在啃食着他的骨头。黑脸大汉发出震耳欲聋的惨叫,在地上痛苦得打滚,不出多时,就没了声息。
  “没有人承认吗?”沈予风笑笑,“没关系,我们继续。”


第10章 
  沈予风言语和动作狠厉阴险,脸上却还带着漫不经心的笑容,看得谢礼有些迷茫。他和沈予风相处了许久,每夜都同床共枕,到头来却不敢说对其有哪怕一二分的了解。沈予风平日的柔情蜜意,温柔缱绻,他知不过是风月场所的逢场作戏,不敢当真。可自己被抓后,沈予风犯险来救,甚至扬言要血洗洪兴帮,这不得不让他多想。
  察觉到谢礼的目光,沈予风朝他看了过来,四目相对,谢礼一阵心慌意乱,忙把目光移向别处。
  万花丛中过的沈予风自然看得出谢礼的心思。这就有趣了,一场欢爱,有情和无情的差别可大了去。
  见沈予风又和美人眉来眼去,白雅咳嗽一声以示提醒。沈予风收回旖旎的心思,他朝人群走去,大家自觉地给他让出一条道。
  在沈予风现身后,秦牧也不缠着白雅求救了,独自躺在人群最后装死。见沈予风在自己跟前停下,结结巴巴道:“你、你要干嘛?”
  沈予风居高临下看着他,“秦公子,四月前你也来赴宴了吧?当日在杜姑娘闺房……”
  秦牧手脚并用地向后爬,试图远离一身力气的沈予风,“我不知道!你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你不知道没关系,”沈予风轻笑一声,“但若其他人也不知道,你的右手就不保了。”
  “啊啊啊啊!你别过来!”秦牧哭得眼睛都肿了,眼见沈予风弯下腰,向自己的胳膊伸出手,哇哇大叫,“别!别碰我!是我,是我睡了她!”
  杜晋中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秦牧,你这个畜生!恩华可是你的表妹!”
  秦牧抱住沈予风的腿,“我、我不是故意的,谁让表妹她长得那么好看,我一时没忍住而已……沈予风,你别动我的手,多少钱我都给你!”
  沈予风怜悯地看着他,“我不会碰你,我怕弄脏了我的手。不过,其他人就不一定了。”
  中毒又变哑了的赵元天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冲过去掐住秦牧的脖子,发指眦裂,把人直直地抬了起来。
  秦牧不住地扭动挣扎,窒息带来的痛楚使他眼睛都睁不开,他死死地抓住赵元天的手,缓缓吐出几个字,“你、你想让孩子……一生下来就没爹吗?”
  赵元天一愣,稍作迟疑,慢慢地松开了手。秦牧跌落在地,捂住喉咙不停干呕。
  沈予风觉得无趣,朝谢礼招招手,“阿礼过来,我们回去了。”
  “好。”
  “慢着,”杜晋中道,“解药呢?”
  白雅:“想要解药就来百花楼拿,一份十两银子不还价。”
  众人:“……”红灯门里都是什么人啊,这种时候还不忘赚钱?
  三人大大方方地走出洪兴帮,无人敢拦。白雅哂笑:“我还以为你当真要灭洪兴帮满门。你早就知道是秦牧?”
  “我猜的,毕竟这人脸上的心虚怎么藏都藏不住。”沈予风揉揉眉心,靠着谢礼,脸色不太好看,“阿礼,我冷。”
  刚刚还犹如修罗,现在却像小孩一般撒娇,谢礼心情复杂,又忍不住担心他,“白公子……”
  “我就知道会这样,”白雅没好气道,“自己的身体又不是不清楚,非得大晚上跑出来,还好我事先安排了马车来接应,不然你就冻死在这里罢。”
  沈予风苍白一笑,“你舍不得,再怎么说,我也是你的师叔。”
  白雅冷笑:“我没有你这种师叔。”
  在马车上,沈予风的情况越发糟糕,嘴唇都被冻都发紫,虚弱无比,一直往谢礼怀里钻。谢礼紧紧抱着他,心想以后晚上出门一定要带上厚厚的披风或者狐裘。
  “没几天了,”白雅冷眼旁观,“等秋分一过,这家伙又会生龙活虎,一夜七次都没问题,你还是担心自己罢。”
  谢礼无言以对,换了个话题:“白公子也是红灯门的人,为何不会发病呢?”
  “不是所有人红灯门的人都练了催情大法。”白雅的主要职责是经营百花楼,收集羌州城内的消息,自然不能有一具一到晚上就犯病的身体,他的手段在于用毒。
  谢礼点点头,“原来如此。”
  回到百花楼,谢礼搀扶着沈予风上了床,又给他加了几床大被子,见他脸色又渐渐红润了起来才稍稍放心。
  第二天,沈予风醒来,只觉得身上沉重无比,看着压在他身上的棉被哭笑不得。
  正在看书的谢礼听到动静,走近看他,“醒了?”
  “阿礼,你是要压死我吗?”
  谢礼解释道:“我担心你冷。”
  “下次不用这样,直接抱紧我就好。”谢礼已经换回了日常穿的白衣服,没多看几眼男扮女装还身穿喜服的他,沈予风有几分惋惜。“这几天害怕吗?”
  “还好。”
  “真的?”
  “嗯。”说起来谢礼自己也奇怪,他没什么武功,记忆也没恢复,但遇到危险的事情却总不会方寸全无,而是冷静面对,从容不迫,这好像是他与生俱来的能力。就连昨夜那么大的场面,谢礼看到也没多震惊。
  沈予风见谢礼出了神,捏捏他的脸,“阿礼宝贝在想什么?”
  谢礼这次没有躲开沈予风的触碰,“我在想,我以前究竟是个什么人。”
  沈予风杨眉,“哦?此话怎讲?”
  “不知道白公子有没有告诉过你,我曾经受过伤,醒来之后就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
  “大概吧。”沈予风草率道。白雅的确和他提起过,他不甚在意,美人过去是谁和他半点关系都没。他甚至不希望谢礼能恢复记忆。前几日两人还就话本上提到的兵法进行了一番讨论,沈予风这才发现他的阿礼可不仅仅只是个好看的美人。外表,谈吐,见识都不凡,至少也是个世家子弟。若是谢礼恢复了记忆,他去哪里再找一个这么好哄好骗,又如此合他心意的人?
  谢礼也没和沈予风多谈,他不指望别人能在这件事上帮他。只是唯一的线索,那块刻着“礼”的玉佩已经丢失……
  不多时,秋桐端着水果前来。她眼睛亮晶晶的,看着谢礼和沈予风两人,欲言又止。
  这种表情谢礼竟觉得熟悉,不就是落崖村那些大妈聚在一起聊八卦时的样子?思至此,谢礼笑道:“秋桐姑娘可是有什么事情想要告诉我们?”
  秋桐露出“你终于问了”的眼神,“杜恩华的事情一夜之间全部都传遍了,今早上姑娘们都不休息了,在边嗑瓜子别聊呢。昨夜你们离开洪兴帮之后,猜猜发生了什么?”
  沈予风终于吃上了美人剥的荔枝,随口道:“秦牧死了?”
  秋桐惊道:“沈公子已经听说了?”
  “没有,我猜的。”
  “确实。据说,你们离开后,一直昏睡的杜恩华突然醒来过来,知道真相后居然没崩溃,反而异常冷静,挺着肚子一剑杀了秦牧。你们说,她会生下腹中的孩子吗?”
  “不知,等再回百花楼,你再讲给我听罢。”
  “咦?沈公子要走了?”
  “嗯,离秋分没有几日,我打算今日就动身前往红灯门。”沈予风剥了一个荔枝递到谢礼嘴边,“阿礼,你可愿随我一同去?”


第11章 
  不等谢礼回答,秋桐轻笑一声,“谢礼已经是沈公子的人了,自然是要和沈公子一起的呀。”
  沈予风手托着腮,注视着谢礼,似笑非笑,“不,我就要听他亲口告诉我。”
  大概是近朱者赤,被沈予风调戏多次,谢礼也没以前那么容易脸红。他吃着荔枝,心中计较,一直留在百花楼定然是行不通的,白雅再如何待他客气也不过是看在沈予风的面子上,这里是青楼,留下以后难免要赔笑接客。与其这样,不如跟着沈予风,只是……红灯门真的如他人所说那么可怕吗?
  沈予风眯起了眼睛,似有不悦,“阿礼莫非还要考虑考虑?”
  “不用,”谢礼含笑摇头,“我跟沈郎走。”
  沈予风抓起谢礼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一口,“阿礼真好。”
  这般温柔宠人的沈予风秋桐早已见怪不怪,只是不知这次又能持续多久。秋桐对谢礼还挺有好感,想着他要被某个衣冠禽兽糟蹋,颇为惋惜,却也不便多说。“那我去和公子说一声,‘万家灯火’公子肯定也要赶回去,说不定我们还可以同路呢。”
  白雅得知沈予风终于要走了,大喜(?),他遗憾地表示百花楼还有一堆事情等着他去处理,自己无暇分身,要晚几日出发。
  临走之前,谢礼私下找了一次秋桐,请求她帮自己找一个人。
  “当初卖你的人?你找他作甚?”秋桐打趣,“莫不是要报仇?”
  谢礼也不隐瞒,“他拿走了我的一块玉佩。”
  “那块玉佩很贵重吗?”
  “贵不贵我不知道,但是这是我找寻过去唯一的线索。”
  秋桐想也不想便答应,“我知道了,此事交给我即可。”
  谢礼原本想让秋桐隐瞒这件事,仔细一想又觉得没多大必要。秋桐对白雅忠心耿耿,凡是肯定以他为主;自己又跟在沈予风身边,凡事都瞒不住他。
  按照沈予风的说法,羌州离红灯门还有几日的路程。沈予风纵使轻功了得,出远门却一点也不像个江湖人士。他包了一辆华丽舒适的马车,又顾了经验老道的车夫,带着沈半舟找人送来的一大叠银票,慢悠悠地上路,俨然一个世家公子哥。
  考虑到沈予风的身体情况,他们尽量白天赶路,晚上在城镇的客栈中居住。沈予风半夜犯病的情况一日比一日好转,他自称是因为马上就到秋分的缘故。
  “到秋分前一天,基本就不碍事了。”沈予风道。
  马车出了羌州,为了赶时间车夫选了一条人烟稀少的小道,路面没有管道平整,几乎是没有修缮的状态,路途颠簸,谢礼被晃得头晕想吐。
  沈予风见状把人搂在怀里,让他枕着自己的大腿,“阿礼睡一觉吧,睡醒就到了。”
  谢礼摇摇头,“不必,沈郎陪我说说话,转移一下注意力更好。”
  “好。”沈予风轻笑一声,拨弄着谢礼额前的发丝,“阿礼想聊什么呢?”
  谢礼闭眼道:“你们口中的‘万家灯火’,究竟是什么?”
  “红灯门有一大半的人都练了催情大法。你想想,对于我们这种热衷鱼水之欢的人,半年不与人欢爱是什么感觉?”
  谢礼嘴角上扬,“想必很不好受。”
  “禁欲半年,好不容易熬到了秋分,禁锢解除,大家久旱逢甘霖,自然要在当夜尽情释放,也算是过一个传统节日了,门人称之为‘万家灯火’。”
  谢礼迟疑了片刻,还是忍不住问:“那你们是如何庆祝节日的呢?”
  沈予风弯下腰,在谢礼耳边低语一句,谢礼的耳根迅速变红。“停、停车!”
  “阿礼?”
  谢礼面如土色,“我要吐了。”
  沈予风:“……”
  待马车停稳,谢礼冲出去就是一阵呕吐。沈予风无奈地拍着谢礼的后背,“阿礼不适合长途奔波,以后还是在家绣花带孩子罢。”
  谢礼虚弱道:“还有多久?”
  车夫答:“离一下个城镇还有三四个时辰的路程,不过前面有一个小村庄,走几步就到了。这位公子身体不适的话可以先在那里找户人家凑活休息下。”
  谢礼期期艾艾地看着沈予风,眼中似含着一汪清水,简直要把人溺毙。
  沈予风心中一动,这榆木宝贝也知道诱人撒娇了,吩咐道:“那就在这里停车,我们走过去。”
  谢礼闻言松一口气,这才有心思四处看看。远处的山,近处的河流,脚下的一草一木都分外熟悉。“这村庄叫什么名字?”
  “落崖村。”
  谢礼恍然。
  “阿礼来过此处?”沈予风问。
  “嗯,这里便是我失忆后第一次醒来的地方。”
  车夫留在原地看守马车,谢礼和沈予风一同向村里走去,越走越觉得奇怪。傍晚应该是炊烟升起的晚饭时间,可一路走来一个村民都没有看到。谢礼敲了村头村花家的门,无人应答;从窗外看去,里面的家具都蒙着一层灰尘,天花板上也结了一大片蜘蛛网,显然许久无人居住。两人一连看了几家,都是类似的情况,整个村庄似乎成了一个空村。
  “奇怪。”沈予风道,“落崖村的村民都去哪里了?”
  谢礼低头沉思,“莫非是因为饥荒?”
  “嗯?”沈予风蹙眉,“旱灾不就早就解决了吗?羌州明明都是一片歌舞升平。”
  “羌州是镇南王的地方,肯定也是第一个被朝廷接济的地方。至于其他城镇村落,恐怕就没那么好运了。”
  “你的意思是,羌州只是沙漠中的绿洲,一块给镇南王看的遮羞布,其他地方的百姓依旧困与水火之中?”
  谢礼长叹,“怕是如此。”不过一月前的落崖村,村民虽然生活困难也不至于饿死,但是现在……
  “沈郎?”
  沈予风站在一间茅屋前,低着头一动不动。谢礼走到他身边,发现他脚下有一口大锅,几根白森森的骨头静静地躺在里面。
  谢礼惊呼,不自觉地抓住沈予风的手臂,“这是……人骨?”
  “从大小上看,应该是婴儿的骨头。”
  易子而食,谢礼只是听说过,现在才亲眼所见,心中沉重不已。“糟了,胭脂!”
  胭脂弯着腰,努力地寻找河里并不存在的鱼虾蟹。她已经五天没有吃东西了,早已饿得头晕眼花,可她不能倒下,倒了下她躺在床上的父亲怎么办?
  河水浅得一眼就能看到底,不出几月就会完全干涸。胭脂努力了一天,一无所获,踉踉跄跄地走上案,坐在树下休息。她很苦恼,今天又什么都带不回去,若是以前肯定要被爹爹一顿臭骂,可是现在爹爹说不定连骂人的力气都没有。
  难道她也要和村民一样,饿的饿死,还有力气的就离开落崖村去外面讨生活?但是她又能去哪里呢?
  胭脂越想脑袋越沉,上下眼皮直打架。
  恍惚中,她看到一白一红两个身影远远地朝她走来……
  沈予风百无聊赖地看着谢礼一勺一勺地给胭脂喂蜜水,心想他都还没被美人喂过蜜水呢,这小丫头真是艳福不浅。见美人眉头紧锁,面露担忧,沈予风安慰道:“放心,她只是体力不支晕了过去。”
  谢礼垂眼望着胭脂深陷进去的脸颊,“短短一月,她简直瘦了半个人。”
  沈予风冷笑,“我看她爹倒比她好多了,见到我们还会哇哇大叫。”
  “胭脂一向是个孝顺的孩子。”
  沈予风不屑,“愚孝而已。不过,我也要感谢这对父女,若不是他们,阿礼又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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