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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黄昏_59th-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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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弗林特做出肯定的回答。
弗林特·博纳塞拉拥有神赐的容颜。何塞对这个形容没有直观的概念,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你的父母一定都非常好看,容貌这种东西嘛、都是看遗传的。”至少何塞觉得神赐不过是其他人对它的神化,英俊到极点、仿佛不是凡人能达到的高度,所以就把它归功于神的恩赐,人们对于自己无法解释的事情不都是这样处理的嘛。
见何塞在一边偷偷傻乐,弗林特酝酿了一会儿,问道:“你想到什么了。”
“不告诉你。”何塞笑吟吟地对他说。他才不会告诉弗林特自己在偷偷脑补他的长相,看不看得到是一回事,弗林特不喜欢露脸,他绝不会强人所难或者偷偷摸摸去看。
他突然有种没头没脑的感觉,跟弗林特在一起的时间慢慢变得愉快了。
周围没有太过强烈的光线,画廊里也没有窗户,但当弗林特侧头去看自己身边的何塞,看他随着走动、银灰色发梢的碎发轻轻随着肩膀晃动,看他冬日湖水般的蓝灰色眼眸溢满笑意,那座碎石间的天使像再次从弗林特记忆中蹦了出来。
笑容虽然不同,但能够从内而外感受到温暖。
弗林特再一次确认,他曾经献上祈祷的天使像所描绘的就是何塞,而不是什么可能相似的人。
因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比如灵魂的成色。
他在从冰棺里挖出何塞直到现在,对于何塞的一举一动他已经看得足够多。
弗林特原本以为被诅咒缠身、四处猎杀吸血鬼的他,心脏已经跟吸血鬼一样冰冷到不再跳动,但就在刚刚,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还是有热血的。
他手指动了动,轻轻伸出手拨弄何塞耳边的头发,对方的耳朵跟着一抖。
何塞马上转过脸,“怎么了?”
“头发上有东西,弄掉了。”弗林特坦然自若地把手放回原处,在面具后抿抿嘴唇。
不可说谎。
但没有被发现就不是谎言。
也帮弗林特摘过头发上树叶的何塞没感到异常,还跟他道了谢。
两人并肩走过画廊。
而在塞拉米亚斯的城堡中,尼奥尚未发现弗林特跟何塞偷偷跑出去这件事。这倒也算不上他疏忽大意,弗林特不是三岁小孩,不需要尼奥寸步不离跟着,外加他的伤势需要静养以及性格所致的孤僻,弗林特一个人待在房间的可能性近乎是百分之百。
可惜身经百战的尼奥利亚·博纳塞拉忘记了何塞这个变数。
此时尼奥正端着给米迦尔的午饭朝楼上走,丝丝食物的香气从托盘中渗透出来,也勾起尼奥自己的食欲。
博纳塞拉家族是个欲/望寡淡的家族,成员们大多数过着苦修般的生活,降低自己各方面欲/望是合格的家族成员的必修课,他们要抵挡外界的诱惑,专心致志磨练猎杀吸血鬼的技艺,因为蛊惑心智、攻击他人心灵上的弱点是那些强大吸血鬼最为擅长的事。
不过,作为一个能将自己的欲/望隐藏在内收放自如的吸血鬼猎人,尼奥空闲时唯一的兴趣是烹饪,给弗林特这种只会说“好吃”、“还可以”、“不错”的孩子品尝已经不能满足他的成就感,好在现在他又有一个食客了。
“米迦尔。”尼奥敲响学者的房门,这次没有听到咣咣当当手忙脚乱的声音,里面的人这回应该是穿了衣服。
黑头发的学者很快来开了门,赖于外面灿烂的阳光,他的衣服都已经干透重新回到他身上。“尼奥先生。”他把金发猎人迎进门。
昨晚在临睡前米迦尔向尼奥讨要了纸笔,如今的成果就是实木书桌跟考究的大床都被铺满写字的纸张,米迦尔对自己房间的凌乱感到不好意思,尼奥摆摆手表示不介意,把托盘搁在小茶几上。
“你在写什么?”
“算是来到密督因后的一些见闻吧,有些东西需要草稿,所以不能直接写到笔记上。”
米迦尔大加赞赏尼奥的烤饼美味至极后,叼着软乎乎的烤饼又开始在笔记上誊抄文字。
金发猎人对米迦尔为何会来到密督因有了点兴趣,“你怎么会来到这里?密督因的地理位置非常隐蔽,唯一的出入口是金古山口,但那里也是丛林密布。”即使是消息灵通的博纳塞拉猎人也已经好久没有听说过有外来者来到这片神秘之地了。
总不能是迷路迷进来的。
米迦尔把烤饼吞进肚子,“我接到导师的信,信上写他发现了个神奇的地方,还附了地图,让我过来帮他调查。我的导师是个喜欢四处游历的老学究,动不动就会为了实地考察失踪一两个月,但这次他没有音信的时间太长了,我收到了信就过来找他。”
“所以你其实是来找你的导师的。”
“对。”米迦尔点点头又挠挠头,这两天发生太多事,他差点忘了自己来密督因的目的,“都怪新知识太多把导师忘在脑后、啊不是,都怪这些天太紧绷。”
“……你的导师说他在哪里?”
“嗯我看看……”学者从笔记里翻出夹着的信纸,“他说自己现在在帕托城,但信上的日期已经是两个月前了。”
“……”
“……等等,这是哪儿来着。”米迦尔迟钝地问道,眼神迷离。
“……”尼奥叹了口气,“走吧,我们去城里转转。”
第三十九章
像诺斯女公爵这种统治一个地区的大贵族,何塞很难想象她会有闲情逸致出来闲逛,而佩拉格娅也在邀请两人坐上马车后解答了他的疑问。
“过两天是灰堡教宗的继任仪式,按理说三大家族的家主都该前往灰堡参加仪式。”三大家族自然指的就是密督因三个大区的公爵家族。
佩拉格娅姿势放松地摊在马车座椅上,“但我不想去,所以就告了病。于是‘诺斯女公爵’此时此刻应该正在卧床休息,概不见客。”
——可你之前还在拿着锄头种地。
何塞明白对方是在装病,他问:“为什么不去?”
他不了解灰堡和灰堡教宗,但至少知道那是密督因天使教会的最高领导者,神、或者按照完整的教义、是天使在大地上的代行者。灰堡教宗的更新换代不应该是隆重而庄严的吗,这么随便不去听上去并不好。
女公爵用深紫色的眼睛看着何塞,“人生在世,总有那么一两件不愿意做的事。我不喜欢尤斯塔斯这个人,长得过于好看的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何塞的眼睛不由自主瞟向弗林特,又怕太明显,马上收了回来。
“尤斯塔斯是新任教宗的名字吗。”这回提问的是弗林特。
“嗯哼,你不知道吗,这可不像博纳塞拉继任族长不知道的事。”佩拉格娅弹弹手指,“不知道那群大主教有什么毛病,笃定教宗一定要俊美有风度——又不是选美,说什么想要取悦并不存在的‘天使’、代行神权力之人必是受神恩赐之人,可真有意思。”
——那孩子的容貌俊美不似凡人,一定是神明给予大地的恩赐。当年天使教会还特地派人前往博纳塞拉家族,大呼‘神迹显现’,想培养那个孩子成为神的代言人,但被博纳塞拉严词拒绝了。
在萨利维亚教会,何塞也隐约听见提亚斯说过类似的话。原来天使教会的上层选择教宗的继任者还有这个条件,难怪会找上弗林特。
“您为什么认为天使并不存在?”贵族一般都是天使信仰的虔诚拥护者,一定有什么原因在里面。
女公爵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轻笑了一声,“帕托的大教堂可是仅次于灰堡的宏伟建筑,表面功夫总要做做嘛。”
弗林特在沉默中开口,“是因为‘瓦格纳之囚’吗。”
“瓦格纳之囚?”
何塞捕捉到佩拉格娅脸色一瞬间的变化,看来弗林特说对了。
女公爵没有避开它,直言不讳道:“其中一个原因差不多就是这个吧,虽然是时间久远前的事了。瓦格纳之囚,自那之后,三大家族就开始失势于灰堡。”
五百年前的密督因,那时的灰堡最高领袖还不被称作教宗,而是大主教。天使教会的势力没有如今这么强大,民众虽然也笃信宗教,但因为先前历任大主教柔和处事,教义也非常模棱两可,天使信仰的控制力远远没到可以左右贵族领地事务的程度。
甚至在那之前,对于魔女之子这种异端的处理方式也只是视而不见,只要他们不出乱子,教会就不会出手抓捕他们。
直到当时的第三十一任灰堡大主教瓦格纳三世继任,事情开始变了。他是位相当强势而自我的教宗,一边着手打压贵族势力,一边成立以自己的名字命名的瓦格纳骑士团,将魔女之子斥为异端,将他们统统送上火刑柱。
“瓦格纳三世明摆着要让天使教会成为这片土地的实际控制者。对于贵族方面,他的手段还算‘柔和’,用武力逼迫三大家族将包括族长在内的一干要员送往灰堡接受‘信仰教育’。”女公爵讽刺地道。
“所以就是软禁吗。”
佩拉格娅的眼神表示这还用说,“天使教会趁机壮大实力,取得话语权,让神职人员的权力变得无限大,再加上‘灰堡协定’——吸血鬼的存在也变相令教会地位跟着提高不少。”
“我只说我知道的部分,吸血鬼和猎人那边还有别的隐情吧,在那段时间。”女公爵像是很笃定自己的看法。
何塞没涉猎过密督因的历史,因此不了解那段过去。不过为什么瓦格纳三世突然有那么大的底气来做这些事,总归是发生了什么吧。
弗林特也把自己所知道的说了出来,“瓦格纳三世会这么做的契机在于血族始祖奥托克带着他的血系毁灭了一座城市。”
“什么?”何塞以为自己听错了,“毁灭城市?”
“一座数万人的城市,就在灰堡边陲,现在已经是一片废墟。”弗林特说,“瓦格纳三世认为这是一个赤裸裸的挑衅,吸血鬼视灰堡协定为无物——并且这其中据调查还有魔女之子的协助。”
“所以民众的呼声极其高涨、天使信仰又得到巩固,教宗趁此机会建立军队打压异端,限制贵族的权力……”何塞明白其中的症结,可是一切的前提——“为什么那个血族始祖要这么做?”
“被恶魔心智操纵。”弗林特说出自己的论调。
佩拉格娅也在一边皱眉头,不知是冲着那个血族始祖还是瓦格纳三世。
“那这个叫奥托克的血族始祖他还……”
“已经不在了,吸血鬼内部在事情发生后很快处理了他。虽然博纳塞拉家族有义务在始祖死亡后回收他的遗体,但唯有奥托克,他的遗体被挫骨扬灰,没有留下。自那之后,八位血族始祖开始慢慢减少,只剩下现在的三个。”没有吸血鬼能够摆布一个血族始祖,想必是其他始祖将这个不遵守灰堡协定的异类抹杀掉了。
这也在另一个角度证明血族始祖有方法互相残杀。
“介于其他始祖及时止损,大部分血系没有跟着遭殃,对吗。”佩拉格娅对这个故事兴致缺缺,只是在总结自己听到的信息,“那个失心疯的始祖残杀人类可以理解,那为什么魔女之子也会掺杂其中?他们本来过得好好的,没必要跟着吸血鬼一起造反吧。”
“也许只是教会为了讨伐魔女的托词。吸人血的吸血鬼、会用魔法的魔女之子,跟寻常人类大不相同,因此被杂糅在一起消灭。”
女公爵边听边摇头,“博纳塞拉呢,也跟寻常人类大不相同吧。”
何塞一听,怕他们又话不投机,“博纳塞拉家族是灰堡协定中的一环,没有他们教会也无法一力制约吸血鬼。”
佩拉格娅眯起眼睛,“我发现你虽然是个吸血鬼,但立场很有意思。”
“互相制约是必要的。”何塞的确这么想。
而女公爵没有反驳他,而是看了眼自己的怀表,表示时间差不多了。
马车也时机刚好地停了下来。
佩拉格娅拍拍手,“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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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里弗林特会短暂露脸的hhh
感觉不少小可爱都被墙挡在外面了,目前是三天一更,等最忙的时间过去能隔日更~
第四十章
帕托要比萨利维亚古旧,毕竟这是一座古城,从大衰落时代一直留存至今。丰收节将至,全天候的市集会持续到下旬,上了年纪的道路两旁满是贩卖各种商品的摊贩,一边是多彩缤纷的蔬果、一边是制作精美的手工艺品,能让人应接不暇逛上一整天。
何塞也想参与其中,而且他几乎不需要太过注意阳光,即使现在是白天。帕托城的主路上到处都是遮荫的凉棚,商贩们也在自己的摊子上撑起遮挡,光线被层层叠叠的布料跟木板隔绝,何塞甚至觉得就算没有斗篷他都能坦然走在路上。
虽然他去过的地方很少,但依旧认为这是任何一个城市都不具备的。
女公爵说会带他们走一条绝对不会晒到阳光的路,她的确做到了。
何塞轻声问:“这路上的遮挡……”
“这是我的城,花点小心思改造并不难,而且不是从我这一代就开始啦。”
佩拉格娅走到卖花材的摊位上驻足停留,看中一束香气满溢的白蔷,还向他绘声绘色的介绍,“这种香水白蔷薇是特殊培育的品种,有个别名‘诺斯公爵’。这是我的曾曾、咳,某一代诺斯公爵培育出来的有特殊花香的白蔷薇,那位公爵随后将花种分给城里的居民,让家家户户都喜欢上这种香味。”
何塞凑近闻了闻,因为实在太香了,他没绷住,打了个喷嚏,佩拉格娅哈哈大笑,何塞也跟着笑出了声。
蓝灰色眼睛的吸血鬼问出心中的疑问,“您的家族把城里改成这样,是为了吸血鬼吗。”
“对啊,城堡里的吸血鬼有时会来城里散步。”女公爵大大方方地承认,一个磕巴都没打,“放心,我的卫兵会监督他们的一举一动,毕竟被奥尔加庇护的吸血鬼是有名单的,早就混了个脸熟。”
何塞跟着点点头,他没资格评判一方领主的举动是不是把自己的人民置于潜在的危险之中,就像萨利维亚的领主让那里的人类能够豢养吸血鬼,帕托城也在用另一种方式接纳他们。
走在后面,一直没有说话的弗林特像幽灵一样开口,“起码在这一任博纳塞拉族长在位时期没有接到过帕托有吸血鬼袭击人类的报告,官方层面上。”
言外之意,可能并不是完全没有,只不过是在教会和猎人得知之前,诺斯公爵跟吸血鬼已经率先把事态平息了。
“怎么,博纳塞拉大人想把我检举给教会吗。”佩拉格娅不以为然地耸耸肩,“随便你吧。”
何塞连忙过去打圆场,以防止这两个人在大街上吵嘴架,虽说他觉得以弗林特的性格根本不会跟任何人吵起来。
根据灰堡协定,如果受到血族始祖庇护的吸血鬼在接受看管的期间犯了罪,不仅犯罪者会被立即处决,始祖也会受到处罚——但处罚血族始祖这种事历史上还没有出现过,为了维持互相制约的关系,教会和猎人并不能拿他们怎么样,况且也只有明面上的一位始祖接受管理。
然而也因为只需要跟塞拉米亚斯一人打交道,这位女士的与世无争也恰恰令人容易把握她的心思。她的城堡是全密督因唯一可以合法取用人类血液的地方,这些血来自诺斯大区的人们的捐献,而血族始祖也用漫长时间积累的财富回馈这些人。
变相的血液买卖在教会的默许下进行,城堡中的吸血鬼只有数十个,他们大多年长,因此不像新生儿和年轻吸血鬼那样有着频率很高的吸血冲动,良性的循环让这个地方不会出现类似萨利维亚的问题,以付出自由为代价——始祖和她庇护的吸血鬼都不可以离开城堡太远,同样要定期上报给教会他们的行踪。
山上固然安逸,但成千上百年都待在一个地方一定难以令人忍受,所以诺斯公爵才会慢慢改建帕托城,让吸血鬼偶尔能够到山下的城市里走走,以慰寂寥吧。
“你们可太没劲了。”佩拉格娅的语气非常失望,原因是何塞身为吸血鬼并不能吃出除了人血以外其他食物的味道,而弗林特又是个打死不摘面具的家伙,让她计划一系列与特色餐馆跟酒馆挂钩的行程路线倍受挫折。
何塞马上表示,“随处看看就可以,您能陪我们闲逛已经非常感谢了。”
女公爵拍拍何塞的脑袋,“我喜欢有礼貌的孩子。”
何塞看着佩拉格娅比自己稍高一点点的身高,扁扁嘴巴。
已经不能再长高了,唉。
这时他们刚好转到一座宏伟的建筑物前,弗林特侧过头,“听闻帕托大剧院的歌剧很有名。”
何塞也跟着转过脸,这里是歌剧院吗。
佩拉格娅轻哼一声,“对,现在出演的剧目是《夜莺》,你们想看吗。”
然后她就收获到何塞非常期待的视线,啧,那个博纳塞拉愿不愿意看不在她考虑范围之内。
“走着!”女公爵终于体会到当向导的成就感,大手一挥,带他们直接走了后门。
“《夜莺》讲的是什么样的故事?”进门后何塞偷偷去问身边的弗林特。也许佩拉格娅早就是带人走剧院后门的惯犯,守门的工作人员立马认出自家领主,把他们迎进门,连个困惑和疑问都没有,也不在乎女公爵身后的是不是吸血鬼以及戴面具的怪人是何方神圣。
“一个有着天籁嗓音的少女,用歌声治愈人心的故事,她在这个故事里收获了爱情和圆满的结局。”弗林特说,“这是几代前的诺斯公爵谱写的歌剧,一经演出就大受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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