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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肌-第1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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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琅看着他简直瞠目结舌,下意识的喝道:“你疯了!这可不能,我已有意中人,请李大人不要给令堂抹黑,更别侮辱了自己的一身官服!”
  
  李大人见林琅这幅模样诧异道:“你不愿意?”
  
  简直废话,林琅怎么可能愿意,她见此人真的有些癫狂,不再多做纠缠,冷面大步要离开房间,谁料他一步向前,欲抓林琅,便喊:“我看上你,是你的运气,别给脸不要脸!”
  
  林琅看到他从怀里拿出一样东西,冲着自己的方向似乎是想塞到她嘴里,靠近时那东西的味道飘到林琅鼻端,她霎时眼睛都瞪圆了。
  
  银光一闪,是林琅抽出匕首朝他晃了一下,她面无惧色,“你身为朝廷命官血口喷人不说,还竟然用这种东西!”
  
  她如今医术渐长,只一闻就知道那是猛烈的助兴之药,他想给自己吃这种东西可见其心阴暗。
  被她一语道破,李大人反而笑了,“你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本大人就是用了,怎么样,还敢拿刀,别伤不了人,还划了自己。”
  
  林琅冷笑,“大人知道我是大夫,刀捅在人体哪里最容易死我最清楚了。”
  
  李大人微微一愣,之后神色一变,显然认真起来了,他哼了一声,高喊:“来人!”
  
  片刻后,外间并没有人进来。
  
  在他又喊了一声后,门哐地一下被踢开,一俊秀至极的男子进入,探寻片刻将目光落到二人身上,随即勾了勾唇。
  
  男人面容秀美,气质卓然,但李大人无端地心慌起来,他大叫:“你是何人?竟敢闯本大人的府邸!”
  
  “在下只是来接我的夫人。”沈连卿微微一笑,令李大人瞬间失神。
  
  林琅收了匕首,走到沈连卿面前,拽着他的袖子,“我不想呆在这了,带我走吧。”
  
  沈连卿低头看了她一会儿,叹了一声,“好。”
  
  他揽住林琅的肩膀转身离去,身后的李大人不干了,“等等,你们回来!本大人没让你们走!来人!来人啊!”
  
  “徐诚,剩下的交给你了。”沈连卿淡声道。
  
  站在一旁的徐诚回:“是。”
  
  身后传来惨叫声,林琅并没有兴趣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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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连卿一路畅通的带着林琅出了李府,等到终于出来后,林琅心头那种被压着的紧迫感卸下,不由的松了口气。
  
  下巴突然被捏住,是沈连卿,他问她:“吃亏了没?”
  
  林琅微摇头:“没有,我早早让平叔发信号了。”
  
  “刚刚不害怕?”
  
  林琅笑了下,抬起手臂抱了下沈连卿,“你会来,我怕什么。”
  
  沈连卿睨了她一眼,“方才我该宰了他的。”敢动他的女人,活得不耐烦了。
  
  林琅心头感动,刚刚不让他动手,不是因为对李大人有恻隐之心,而是沈连卿的身体还没完全好,存在身体中多年的毒素清除,内脏器官等都无法立刻适应,这时候动武伤的是他自己。
  
  林琅心疼的可是自己男人。
  
  “你身子最重要,等你全好了,再有人心怀不轨,你就像今日一样,从天而降然后揍死他!”
  
  沈连卿似笑非笑地看了林琅一眼,显然对此还是不够满意。
  
  林琅转了转眼珠,见四下无人,踮起脚尖,在他唇上辗转了一下,快的像拂过耳边的微风,她说:“我们慢慢来。”
  
  女人的最柔情的温柔莫过如此,他终于明白硬如玄铁的英雄最终为何都会败于这绕指柔中。
  
  心甘情愿,此生不悔。
  
  沈连卿顿时身心愉悦了,片刻后,他搂住林琅的腰,轻声道:“琅儿。”
  
  “嗯?”
  
  “其实我觉得想再不出此类事,只有一个办法。”
  
  他不会是不再让自己出来行医了吧,林琅忐忑问:“什么?”
  
  沈连卿笑的颇有深意:“嫁我即可。”
  
  林琅:“……”
  
  “哦,还有一事,其实除了徐诚,其他人都在暗处躲着,琅儿刚刚所为,大家都看到了呢,琅儿当众轻薄于我,这次,总该点头了吧。”
  
  林琅看着笑眯眯的沈连卿禁不住腹诽一声:大混蛋!
  
  最近,她还是掉到他的圈套里了。
  
  不过,她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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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后,沈连卿已带着林琅在一风景清秀之地安居,那时,两人已经成婚。
  
  安平十七年秋,沈连卿独自骑马游山,在半山腰下马,独自坐在石上等了许久,快入夜时,一头戴斗笠一身黑衣的人从林间走出。
  
  沈连卿回首,皮笑肉不笑道:“来得够慢啊。”
  
  黑衣人走到他面前,不声不响,端看身形就觉得气质森冷,对方摘下斗笠,露出一张年轻英俊的脸,浅淡的眼珠在暗光下更是慑人。
  
  正是刚刚退位的高殷。
  
  沈连卿端详了片刻,嘲笑道:“有了这张脸,就算不当皇帝了,也不愁吃穿吧。”不老不死,多少皇帝求都求不来呢。
  
  高殷哼笑一声,“滚。”
  
  他一脚踩上大石,侧头问了句:“林琅呢?”
  
  “在家陪孩子呢。”
  
  高殷冷厉的神色一缓,他记得阿镜一直很照顾林琅,若是她知道林琅如今的生活,想必也会开怀吧,他看了沈连卿一眼,意有所指:“傻人有傻福呢。”
  
  沈连卿得意的挑眉,隔了会儿问:“找到司镜了么?”
  
  高殷一笑,沉定道:“会找到的。”
  
  “找到了记得告诉我。”
  
  “好。”高殷将斗笠再戴在头上,朝沈连卿挥了下手,“走了。”
  
  沈连卿一时语塞,想说些什么,却又说不出口,最后只喊了一声:“高殷。”
  
  高殷回头。
  
  顿了顿,沈连卿看着他只说了一句:“小心。”
  
  高殷闻言露出恣意狂傲的笑,似乎觉得沈连卿这话有些多余,这一下,从前血厉太子的模样就又复现了,他说:“放心,只有我欺负别人的份儿,好好跟你老婆过日子吧。”
  
  他大步向前,很快消失在林间。
  
  沈连卿独自站了许久才骑马回家,到了夜间,林琅没有在房中看到自己的孩子,一问才知道沈连卿让季明带走照顾了,林琅初为人母,自然爱惜幼子,一刻也不愿分开,可她又很快察觉到沈连卿的奇怪情绪。
  
  于是当夜,她没让人将孩子抱回来。
  
  沈连卿枕在她的腿上闭着双眼,林琅总觉得他出了什么事,按着他的太阳穴给他按摩,边问:“连卿,你是遇到什么事了么?”
  
  “……没有。”沈连卿拉住林琅的手,紧紧的握在手心里,温热的触感想贴,让他知道,她就真真切切的在自己身边。
  
  “自从有了孩子,你只陪他,可是冷落为夫许久了呢。”
  
  林琅禁不住轻笑:“当爹的人了,还和孩子吃醋,真不怕人笑话。”
  
  沈连卿起身,手臂展开将林琅抱到怀里,“那又如何,反正你是我的。”
  
  一吻落下,再落,直到林琅开始喘息,他切实进入她的身体,在林间时的失落感才稍稍消去,他亲了亲林琅染湿的发鬓,用她听不到的声音低语着:“还好,你在我身边。”
  
  “连卿,”林琅突然伸出双臂搂住他,轻轻的回应他之前的话,“我是你的。”
  
  瞬间,沈连卿浑身紧绷,心头的沉重骤然消除,他笑了笑,低头吻住他此生最爱的女人。
  
  后记:
  由于我没有读者群和微信公众号等等,能和大家好好聊聊的机会也就是在每本书完结后的后记了,有兴趣可往下看,依旧是话痨的风格。^_^
  
  终于完结了《美人肌》,不禁还有种没有写完的怅然。
  从16年到17年,由最初的日更到最后结局拖到17年,想对大家说的是一声大大的抱歉。
  本来这个文应该就在16年底完结的,因为我个人的原因让大家等了这么久,错都在我。不过我还是想跟大家说说断更的原因,不是辩解,或者是希望大家谅解,而是我应该给你们一个解释。
  其实我是在11月快完结的时候卡结局了,几乎我每次写到结局都会卡一卡,心中多少也是因为对文中角色的不舍,拖延症外加思路不通,然后当时就拖拖拉拉的更新,现在想来也是后悔,要是当时拼拼也许就能早早完结了。
  但人生真的无法预料,接下来发生的事我就无法控制了,当时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一天就觉得看电脑屏幕特别眼花,那种模糊感真的让我吓到了,我本来就是近视眼的,真的害怕眼睛出问题,导致我接近一个星期没有看电脑,更不敢写文,紧接着身体陆陆续续开始有轻微的毛病,从脊椎到耳鸣,虽然这些以前都有过症状,但这一次一起爆发出来,让我身体特别难受,只能强制歇下来好好休息。
  这样一歇下来时间就接近年末了,由于过年的时候比较忙,即使身体状况有所改善,我也不敢太碰电子产品。
  当时真的很抱歉,有时候偶尔上微薄会看到你们催更的留言,还有文下的评论,感到特别的羞愧,很对不起你们。我自己也追过文,知道这种等待的煎熬多难受,千言万语,真的抱歉。
  如果因此对我产生厌恶,之后不再追我的文,我是理解的。
  终于到2月份的时候,身体开始好转了,时间也宽裕,我于是决定努力写完结局,但由于已经隔了一段时间没有写文,突然对笔下的人物有一种陌生感,从熟悉到下笔又是一段时间,到最后终于写完时,没有一丝能够解脱的轻松,而是害怕我发上去之后,你们会不会不满意,或者是对我消失这么久感到不高兴,当然最后我还是赶紧发到网站上去了。
  再多的抱歉也不如实际行动,之后我陆续写了番外,真正和文中的角色一一告别,当时文下还有熟悉的留言读者,看到的时候真的差点哭了。
  时隔这么久,我知道买文看的人一定不多了,但真的很感谢愿意继续留言的小可爱,谢谢你们的不离不弃与支持。
  
  之后来谈谈这篇文吧。
  第一次写长篇古代文,我觉得我完成的还算及格吧,新的尝试,有忐忑也有刺激,真的蛮开心的。
  说实话,我和很多作者不同,我自身笔力和脑洞欠缺,但一样的是一颗热爱写作的心。
  其实我每次开文,从人物背景到性格设定,以至于大纲都是十分详细,且真的用心的。但由于我的文笔不够,也许没能呈现出我想要的效果,但这篇文,我从设定到大纲,乃至各个人物的设定,差不多就有小十万字了,包括前面存稿的篇幅,前后修了四五次吧,删文重修也是有很多的,告诉大家并不是说我有多辛苦,而是想说我真的很认真的在写文。
  关于这次断更,我并不是抱着随便不想写了的态度,我真的很爱这篇文,希望大家相信,并且以后我会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
  
  最后我展望一下未来,哈哈。
  首先这本书签了繁体,收录了独家番外,等上市了我会在微博通知大家,如果大家喜欢可以买,我想能坚持到这里追文的都是真心喜爱的。
  之后谈谈接下来的计划,下一本长篇我想开我专栏存稿的《长夜终有灯》,现代姐弟恋题材,这次应该不算主剧情,就是一个很单纯的甜文,当然也会有各种福利!我已按捺不住我的手了!其实我之前没有写过通篇都是甜的,但这一次想认真甜甜我自己,所以剧情一定是主甜的,腻一下我自己,如果能同时得到你们的喜欢就更开心了。
  在晋江原创网写文五年了,作品不算多,依旧小透明,但每一次开文对我都是一种全新的尝试,接下来我会继续努力创作作品,大家喜欢的话可以去我专栏点击收藏,顺便再收藏一下我的专栏就更好了,关爱一下我~
  大家知道我写这本书是全职的,真的十分感谢支持正版的你们,有了你们的收藏和留言,我才能一直向前,一直努力写文。
  茫茫书海中你们能看到我,非常感谢,如果以后的日子我们能够继续一同前行,那会是我最大的荣幸。
  愿你们的回忆里会有我。
  
  天神遗孤
  2017。03。02 写于东北辽宁
  
  下面是我默给我写的后记,只要我完结的后记都有她的身影哒!
  
  ·时光从未折损你容颜
  
  从12年开始到现在,四五年间给我神写了三四篇后记。五年前的约定一直保持至今,从未食言间断。
  不过,全都是她占我好处,因为从12年至今我也未完成一篇。
  越想越幽怨。
  
  去年她说想开古文新坑时,我是有担心的。担心从未涉及过的题材会让她心有余力不济,也担心万一不讨喜会不会打击她写文的动力。
  索性她也一一克服,全文字数几乎是前文的两倍。让我好生佩服。
  中途也丧气过,跟我说,大概天生不是写文的料,写完这篇我就去工作。
  其实谁没丧气过,有些人挺过来了,有些人彻底放弃了,一炮而红的实在太少,都是我与她不可企及的奇迹。我很高兴她后来恢复了斗志,将“美人肌”写得圆满了。
  16年可称得上我和我神的水逆年,她身体接连报警,我则大小病不断,实在是难姐难妹。
  
  这一年,我一直在考虑辞职写作,但顾虑也太多。
  我没我神的坚强意志,如果一击不中,很可能就灰心丧气,怀疑人生了。
  不过,我在新年伊始许下心愿,在有我幸运数字的这一年,至少要完结一篇文,而在她的敲打下,优先为她写完姐弟禁忌的那篇。
  但是,你,你真不怕我们俩的姐弟文自相残杀嘛?!
  最后,用我爱豆的一句歌词送给我们的2017:
  随心所欲地生活,反正都是你自己的。
  不用太费劲用力,输了也没关系。
  
  顾以默
  2017。3。2写于苏州独墅湖畔。作者有话要说:  麻烦大家帮我收藏一下专栏: 
APP在文章页面右侧就有作者专栏,麻烦大家收藏了。
另外新文地址在此,有兴趣可看看:
 

长夜终有灯 
甜甜的姐弟恋文145、深情 。。。
  山路上; 一扎着牛角辫七八岁的小姑娘蹦蹦跳跳地在路上走; 腰上挂着一个铃铛; 奇怪的是并不会因为走动而发出声响; 小姑娘走一走总会停下,回头看看身后的人,放心了才继续往前跑。
  
  终于到了快山顶; 参天青树笔直向天,小姑娘回头高声喊着:“师傅快来!”
  
  不久,一身穿中山装的男子出现,黑色短发,肤色极白,容貌英俊的很,只是一双眼眸天生浅淡; 异于常人。
  
  看着前面的小姑娘; 男子抿着的嘴角微勾。
  
  “师傅; 来这里干嘛呀?”
  
  男子站在树下,摸了摸小姑娘的头,“这里埋了两个人。”
  
  小姑娘闻言露出惊吓的神色,男子安慰她,“别怕,是我的故人,我答应过他要来看他。”
  
  小姑娘仰着脑袋,大大的眼睛明媚闪光,透着疑惑:“故人?是师傅的朋友吗?”
  
  “……是。”
  
  小姑娘眼珠一转,转身到山林里去,男子站在原地,注视着树根。
  
  斗转星移,如今已是民国,从前的故人都归于黄土,幸亏这树还在。
  
  沈连卿,你看,我找到她了吧。
  
  “师傅!”小姑娘跑了回来,手上捧着一束小小的野花,黄的白的,好看的紧。“看我摘得。”
  
  她伴着小脸,十分严肃又郑重的将花放到了树下面,双手合十拜了拜。
  
  “镜儿,”男子唤了一声,“走吧。”
  
  小姑娘乖乖的回到男子身边,“好,师傅。”
  
  “镜儿,说过不要叫师傅的。”
  
  “可是师傅就是师傅啊。”
  
  “还是这么死心眼,罢了,不过镜儿答应师傅一件事可好?”
  
  “什么呀?”
  
  “你看,师傅的朋友都死了,以后师傅就孤孤单单的了。”
  
  小姑娘顿了顿,这次没一直往前跑,而是走到男子身边主动拉起他的手:“师傅不怕,你有镜儿呀。”
  
  “那镜儿愿嫁给师傅么?”
  
  “什么是嫁啊?”
  
  男子笑了,浅淡的眸中光华流转,“就是和我吃饭、睡觉,一直陪着我。”
  
  “那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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