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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农媳的开挂人生-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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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大爷的婆娘杨大娘认得陆晴川,亲热的将她请进屋,“川川,你先坐一下,大娘给你炸螃蟹吃。”
第一百三十九章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所谓的炸螃蟹,并不是真的螃蟹,而是把新鲜红薯切成条,加上少许青菜叶子、花椒,盐巴、面粉,起油锅炸成一团团酥黄酥黄、香喷喷的吃食,杂乱的红薯条像极了张牙舞爪的大螃蟹。
陆晴川想想便口水直流,但炸螃蟹费油,估计,邓大爷两口子一个月下来,顶多也就分到一斤油的样子,而起油锅最少都得两斤油了。
她晓得周大娘是想答谢她,一来她照顾过邓大爷的生意,二来又分过糕点给他们,人家邓大爷每次帮她搬上搬下,给点好处是应该的,“杨大娘,不用了麻烦了,这个吃了容易长胖。”
周大娘笑道,“你哪里胖了?正好我孙子也想吃呢!”
话都讲到这个份上了,陆晴川不好再讲什么,挽起袖子帮着削红薯。
周大娘动作很快,也就一炷香的功夫,第一只黄橙橙的螃蟹出锅了,她用筷子夹着递了过来,“川川,来,趁热吃,小心别烫着。”
“嗯,好!”乡下人都习惯趁热吃,觉得香。虽然陆晴川晓得,这样不好,她仍接了过来,边吃边吹,还不忘夸周大娘两句,“哇,杨大娘,真好吃,又香又酥。”
杨大娘笑得很开心,满脸的皱纹活像朵绽放的菊花,“喜欢就好,喜欢就多吃点。”
陆晴川连着吃了三个,邓大爷赶着牛车回来了。
杨大娘在围裙上擦干净了手,用掉了瓷的搪瓷脸盆端了半盆清水出去,“老头子,回来啦!快过来洗手,有好吃的。”
“老远就闻到了香味,是炸螃蟹吧?”邓大爷的脸柔和多了,声音也很温和。
“你呀,狗鼻子,就是灵!”周大娘笑嗔道,“快进来,趁热吃。”
“等等!”邓大爷在衣襟上抹去手上的水,小心翼翼的从口袋里摸出一串奶白的塑料珠子,笨手笨脚帮老伴套在脖子上,接着盯着杨大娘许久,乐呵呵地说:“好看!”
“这得花多少钱啊?你每天风里来雨里去,连个饼子都舍不得吃,省下钱来给我买这个,多浪费?”杨大娘满眼的心疼。
邓大爷则憨憨的笑了,“你跟着我吃了一辈子苦,年轻时没保护好身子,弄得现在老咳嗽,别人说戴珍珠项链好,可惜我现在没攒够钱。以后一定给你买一条。”
温馨的场景甜到了陆晴川心窝子里,她突然想起一句话来: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邓大爷两老口陪伴着对方走了近50年,不忘初心、相濡以沫的平淡才是最难得的。
但愿多年以后,她和李远征也能如他们一般,携手白头,相伴一生。
想起屋里还有一个人,杨大娘老脸一紫,“对了,川川来了。”
陆晴川忙跟邓大爷打个招呼,等他吃了两个大螃蟹之后,才说道:“听说你前天在观音乡遇到了余老四?”
邓大爷一愣,他做梦也没想到这女伢子会向他打听余老四的消息,不过还是把他知道的一切和盘托出了,“是啊,我送一个客人过去,恰好碰上他在收购站买红薯。”
观音乡地处平原,旁边又有一条河。天时地利都被他们占光了,所以年年粮食收成好,“那他买成了吗?”
“应该能买成,收购站的常主任是他姐夫,他们大队缺什么就去那里买什么。”
邓大爷的解释证实了陆晴川的想法,原来这丫的一直靠手段上位,“可是他们这种行为应该属于私买私卖、投机倒把,是犯法的吧?”
“他们做了这么久,不也没犯事吗?”邓大爷颇有深意的瞅着陆晴川,让陆晴川明白了他想表达的意思:他们后头有人。
有些话点到即止,陆晴川没有再追问下去,陪着杨大娘拉了阵家长,便起身告辞。
杨大娘生怕她没吃好,又用黄草纸子给她包了两只炸螃蟹。陆晴川道了谢就收下了,凤姐姐应该没有吃过这个,也让她尝尝鲜。
边着砌了一整夜的红薯墙,陆晴川仍然精神气十足。一大早便往周保生家去了。现在队里忙着,去晚一点又见不着他人了。
“哟,川川,这么早就来找娥儿玩了?昨天夜里她被她妈领回去了,不晓得起来没?”伍月婵一边给小天福穿衣服一边问,她这一段时间心情非常好,因为周保生心情好。
陆晴川捏捏小天福的脸,“我是来找周支书的。”
“哦,他正在屋后头刷牙,你等一下,我去喊一声。”伍月婵放下天福,甩开大步拉开了灶房的后门,“老支书,你快点,川川来找你了。”
“你先招呼人家坐一下,我马上就好。”周保生飞快地洗了脸,出来了,“小陆,有事?”
陆晴川点点头,“我想跟你商量一下余老四的事。”
“哦?”周保生晾毛巾的手顿住了,“他?他有什么事?”
“我想跟他做个交易,你看成不成?”
这更让周保生一头雾水了,“交易?你跟他能有什么交易?”
“咱们队山多水田少,就算丰收,交了公粮剩不下多少。不想个办法,怕是到了明年四五月,又得闹饥荒。”
周保生非常诧异,一个城里来的女伢子,居然能把事态分析的如此清楚,太让人咂舌了,“落烟坪年年开春就闹饥荒,今年红薯丰收,熬到明年五月份应该没问题。到了七月就好了。”
意思还得闹一个多月饥荒,可如果明年歉收呢?这句话陆晴川不敢说出口,“我有个办法,可以让咱们的粮食挨到收新粮。”
“真的?”周宝生来了兴致,这么多年来,队民们从来没试过一整年都吃饱过的,如果能做到,明年他们肯定能评上先进。
“只要从余老四身上下手,胜算很大。”
周保生让伍月婵去门口守着,这么大的事,千万不能走露了风声,“怎么下手?”
第一百四十章 干成了一件大事
两人商量了大半个钟头,周保生仍然有疑虑,“事情都快过去两天了,他们已经成事了呢?”
陆晴川很肯定的说:“昨天我打听过了,目前观音乡还没有哪个生产大队交齐薯米,这就说明,暂时没有生产大队把红薯卖到收购站。”
确实,交公粮第一。公粮没交齐,哪个敢先卖红薯?周保生一拍大腿,“就这么办!只要能让全队人吃饱,我就豁出去了。”
两人又商量了一些细节部分,然后分头行事,陆晴川去找胡向前,周宝生去找周志达。
“什么?让我用右手写字?不成不成。”听了陆晴川的话,曹格里的脑壳晃得像拨浪鼓。
陆晴川一点都不着急,他再反对有什么用?只要他老大胡向前一个眼神,就算他嘴里反对,身体也会照办。
曹格里是个左撇子,一般情况下都是用左手写字。但陆晴川听胡向前提过,其实他右手也会写字,而且可以写出好几种完全不同的风格的字体。
“叫你写就写,那么多废话!”胡向前看似在笑,深邃的眸子里却闪烁着诡异的光。
曹格里识相的站到离他最远的距离,嘴巴硬得能夹断铁链子,“我说不写就不写,这是我的人身自由。”
胡向前的笑意更深了,“要自由是吧?行,马上给我滚,这样你就自由了。”
“人们都说,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老大,你竟然为了一件衣服,要把手足给砍了?”
曹格里说的可怜兮兮的,可某人丝毫没有怜悯的意思,“是啊,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你见过的断手瘸脚的人不少吧?但你见过有哪个不穿衣服就出门的?”
“你们听听,你们听听,老大的意思是,随时都有可能为了这件衣服,把我们给砍了。”曹格里煽情了半天,竟没有一个人为他说话。他忽然画风一转,“既然是老大叫我写,那我就写吧!谁叫我是你们中间最能干的那个呢?能者多劳。”
陆晴川拿到他写好的信回到周保生家,周保生和周志达已经在等她了。
“我们送这封举报信的目的,只是为了吓唬余老四,从而让他打消跟观音乡的交易,这样我们才能有机可乘。所以,信千万不能落到其他人手上,否则又可能是一场血雨腥风。”
陆晴川郑重的捧着信,周志达向她保证,“我一定会完成任务。”
打走了周志达,陆晴川、胡向前、陈小凤、周雪娥开始按照红薯的进出仓数量计算结余。
经过大半天的努力,存仓的红薯有三万八千斤,地里待收回来的应该还有万把斤。
“交公粮的薯米已经晒够了,等后面的两批晒干,应该能多出两千斤左右。意思也就是说,这四万八千斤的红薯,都可以拿去兑换谷子。就不晓得余老四有多货了。”
周保生摸着下巴,头一回干这样的事,他心里莫名的紧张。
相比之下,周志达很兴奋,“这个我摸清楚了。连续三年,玉凤坪的谷子都有结余,现在他们队屋里锁着的,至少有八千斤。”
“人家也不可能全卖给你,我们能拿到一半都不错了。”周保生说道,余老四那个人长条尾巴就是猴,精明着呢,不可能会让谷子空仓。
“我认为他有空仓的可能,”陆晴川发表了不一样的观点,“他敢这么做,就是对第一势在必得,他会卯着劲比我们交得更多。况且再过半个月,晚稻又能收了,他完全不用担心今年的粮食缺口。”
年轻人的思想容易产生碰撞,周志达点头,“我完全赞同晴川的分析。只让我想不通的是,余老四时常收购粮食的钱是从哪里来的?那么大一笔一笔的数,总不能是他自己掏腰包吧?”
周保生他也不清楚,这些年来,他都是想破脑壳如何解决落烟坪的温饱问题,哪有心思去管人家的闲事?
陆晴川冷笑道:“还不是从咱们落烟坪捞去的?”
见众人疑惑,她解释道:“听说他们队的人时常从金鸡岭翻过来,偷偷在猴子山放夹具,偷我们的山货。上回我们抓到的那头野猪,就是曹格里从夹具里放出来的。”
“有这种事?”周保生眼里冒着火,余老四胆儿太粗了,等哪天捉住他的鸡脚,定要他把偷的东西吐出来。
“这事先放一放,咱们还是等着他上门送粮吧!”陆晴川内心满是憧憬,只要有了这批粮食,落烟坪明年又能挨多两个月了。
余老四是在第二天晚上来的。陆晴川得到消息,紧张得四下走动。
“川川,你能不能别晃了?晃得我脑壳疼。”陈小凤拉她坐下,“这几天见你神叨叨的,是不是又有什么事瞒着我?”
陆晴川并非有意瞒她,毕竟是两个生产大队之间的事,万一走漏一点风声,对哪个都没好处,“哪有啊?”
陈小凤倒也通情达理,要是能告诉她,川川绝不会瞒她,“没事就好,天晚了,早点休息。要不然你的芋头墙还不晓得要拖到哪天才能完工呢!”
陆晴川拗不过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半夜两点时,终于传来了消息,余老四同意用他八千斤谷子换落烟坪三万二千斤红薯。
要劳力把这么多红薯挑去玉凰坪,真是劳力又劳心。最后大家达成一致,由玉凰坪派人过来,在落烟坪纺红薯,晒干后由落烟坪的人拉去粮站,交给余老四。至于兑换的谷子,先存在了落烟坪的队屋仓库里,周保生派了几个精干的人去把守,等到秋收时,再让余老四派人送到粮站,交给周保生。省得挑来搬去的,麻烦是一回事,动静整大了,风声传到其他生产队就惨了。所以,两个队都进行得很小心。
无意间办成了这么大的事,陆晴川仿佛做梦似的。最高兴的莫过于周保生和周麦生,有了这满满的三仓谷子,莫说挨到明年7月,哪怕是挨到过年也不怕了。
说起来这件事是陆晴川功劳最大,所以,分口粮的当天,周宝生让周志达偷偷送来80斤大米。
陆晴川把它收进了薯洞里。
“跟着你就是好,别人饿肚子,咱们还有余粮。”
陈小凤满心满眼的崇拜,陆晴川却不以为然,“这都是我们大家口勒肚攒攒出来的。好久没上山了,等下我们去找点干货回来。”
按照惯例,发口粮的第二天可以请假,陆晴川破天荒告假了。
能让她请假上山的,肯定是不一般的宝贝。陈小凤满满的期待,“带砍刀还是带长把刀?”
第一百四十一章 寄板栗
得到的答复却是,“带把砍刀,背个背篓行了。”
目的地仍然是猴子山。虽然已经是秋天了,但因为海拔高,这里暂时还没有什么变化,仍然郁郁葱葱,生机盎然。
陈小凤跟在陆晴川身后上气不接下气,她早已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川川,又是去摘猕猴桃吗?”
陆晴川被她的方向感深深折服了,“明明是两个不同的方向好么?”
“反正一眼望去全是树,怎么分?”陈小凤嘟囔着,“哪个像你呀?好像在这里住了几百年似的。”
呃,这个问题陆晴川的确很难回答,她选择了无视。
山越高路越小,有的地方几乎没有路。陆晴川挥舞着砍刀,一边开路一边向前。这样好,说明还没有人抢占先机。
最后,她们转到了一片树林里。树叶已经有近半枯黄了,落了一地,枝上可见一个个圆溜溜的刺球。
“我们是来捡柴禾的吗?”陈小凤朝树上张望了半天,没看出个所以然来。
“不是。”陆晴川放下背篓,跑到一棵树下,狠狠地踹了树蔸几脚,马上有东西噼里啪啦的砸下来,“我们是来捡板栗的。”
“原来板栗树长这样!”云市没有板栗树,但陈小凤吃过炒栗子。
陆晴川弯腰从枯叶、草丛中捡起一颗颗暗红的板栗,丢进背篓里。这玩意儿营养好,父母和远征哥哥都爱吃,捡多点,给他们寄多点。
陈小凤也学着她的样子翻找起来。
好在这一段时间天气好,若是下点小雨,恐怕这些掉在地上的板栗都已经发芽了,那样味道也会大打折扣。
“要是带上胡向前他们就好,他们能爬树,摇一摇,就够捡小半背篓了。”陈小凤难得贪心一回,结果被小丫头笑话了,“地上的都够你捡了,两背篓都装不下呢!如果胡向前他们也来,我们是不是又该上交队里?”
这东西能瞒过众人,陆晴川自然是不想分的,“树上的过两天也会掉下来,我们抽时间再过来捡就行了。”
陈小凤一听也是,“还是你想得周到。”
两人一鼓作气,捡了两大半背篓,陆晴川就叫停下来。她捡了一些枞叶盖在上面,“下山遇到熟人,问起就说我们上山捡柴禾了。”
这点陈小凤还是有数的,财不外露嘛!
板栗还挺重的,两人背回去,肩膀都让背篓竹带给勒伤了。
陆晴川把小个的、有虫眼的全挑了出来。邮费那么贵,不能浪费钱。
板栗在地上摊了三天,水气蒸发了不少。她咬开一个,里面毛茸茸的皮很容易剥掉了,吃起来甜甜脆脆的。
为了让大家都尝个鲜,她特意炒了大半搪瓷脸盆,叫上胡向前一伙、周雪娥、莫宝珍、梅素素四人来聚聚,还特意准备了一小包给周天福,那孩子招人疼。
剩下的分成了三份,两份少的是给父母和晓芬阿姨家的,大份的给远征哥哥。
部队里人多,而且大家思乡情切,只要是来自各自家乡的东西,都显得尤为珍贵。多寄一些,远征哥哥便可以多分些给同事,一方面可以增进跟同事之间的感情,一方面也可以慰藉一下兵哥哥们的思乡之情。
为此,陆晴川特别在信中注明了,一个星期后还会再寄。并让李远征给她找条珍珠项链,椭圆粒的中等珠子,南省有海,听说有养珍珠的国有企业。
板栗晾干了也还有好几十斤,再加上留给李远征的一块野猪肉和一只野鸡,东西也不少了。陆晴川叫了邓大爷的车。
到邮电所比较早,小郑还在等着信件分捡。见她进来,笑道:“这回要让你失望了,还没有你的信件呢!”
“郑涛哥,我是来寄东西的。”陆晴川笑得甜甜的,并把一只鼓囊囊的小布袋子递给他,“这是给你的。”
做人要懂得知恩图报,虽然帮她留着远征哥哥的信,对小郑来说,只是举手之劳,但对她和李远征来说,却与命运前途相关。所以,偶尔带点东西给小郑是应该的。
“这么好,还有东西给我。”小郑边说边打开布袋,诱人的香味飘了出来,“原来是炒板栗,我妈最喜欢了,多谢你!”
小郑欣然接受,给了陆晴川三份单子填写,并特意找了三个好点的纸箱,把板栗往里装,“邮费一斤5分钱,寄这么多得花费不少呢!”
“没事,家里跟我未婚夫那边都没有板栗,而且大家就喜欢吃,多花点钱无所谓。”陆晴川把填好的单子递上去,“一共多少钱?”
“你想走普通件还是走快件?普通件四分,快件要贵上两分钱一斤。”
陆晴川在意的不是钱,“时间上有多大区别?”
“普通件大概八天左右,快件四到五天。”
“那就走快件吧!”贵两分钱无所谓,陆晴川很快便做出了选择。
小郑在算盘上拨弄着,“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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