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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最佳男配-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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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妹子的他,到处找关系寻摸来七间屋子的瓦片,新的旧的都有。
在大多数都是茅草屋顶的情况下,蔡红梅的新家羡煞多数屯子里的人。
这是蔡家的情况,可还有韩家的情况,那就是一言难尽。
原主韩君越来自沪市,家里还有父母,以及兄嫂以及两岁的侄女。
他下乡的时候侄女还在她妈妈的肚子里。
来青山屯两年多,他算是知道了农村有多苦,有多难。
为了让自己生活的更好,他接受了蔡支书的闺女蔡红梅的示好(追求),傻姑娘蔡红梅把一颗芳心都扑在原主韩君越身上。
眼里心里只有他,不管得到什么好东西,都会乐颠颠的送给原主。
为了让自己少受点苦,他期期艾艾的暗示蔡红梅,主动提结婚的事情。
五月他给沪市的父母写信告知他打算结婚的消息,没有等到父母的祝福,等来的是一顿批。
父母在信里强烈表达他们的不同意,不希望儿子在东北找个村妞,至少得找个一样下乡到附近的沪市姑娘。
一来二往来来去去几封信,双方谁也不妥协,八月份,原主再也没有收到过沪市的任何信件。
前世也是这样,原主韩君越与蔡红梅一样也是今天结婚。婚后的原主简直了,全靠妻子养着他和孩子。
父子(女)三,都啃蔡红梅这个老实的女人。在青山屯他是出了名的,说起他社员,知青都摇头叹息。
倒也没有太多的狗血,男主是他同批到青山屯的知青何晖,京城人,人家在恢复高考的第一年就考上京大,学的还是经济,正好赶上了八十年代的改革开放。
学以致用,财富,声望,家庭,一生幸福美满。而原主,只是知青们聚会闲聊时让人摇头叹息的话题。
原主一生过的窝囊,但唯一让君越竖大拇指的就是,他在一九七八年回城时,没有丧良心,带走了蔡红梅母子(女)三。
回到城里的他,面对冷漠的家人,他虽诸多埋怨,但没有想过因为生活工作艰难,就放弃农村的黄脸婆妻子。
一家四口租住在一间狭窄的亭子间,度过了最艰难的五年,等来了单位分房。
第59章 七零软饭男(01)
知青们回城以后; 各自有了不同的生活轨迹。但大家都过的比他好; 比他精彩。
好多次青山屯知青在京城的聚会; 都没有人想要通知他。
大概是他给所有人留下的影响太懒的缘故吧。
这一世,他的出场好像就是为了衬托男主的勤劳聪明; 以及那卓越的成就。
他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蔫吧绿叶。
与男主没有仇怨; 离开后也再也没有交集,后面出现也就是男主和青山屯的其余知青聚会时,偶尔被人提起在叹息一番。他就是那群知青茶余饭后叹息的对象或者教育后辈的反面教材。
他们通常第一句话是:和我同批的一位知青,人不坏; 就是人太懒; 好吃懒做,日子过的一塌糊涂,嫁给他的女人受老罪了……
可这些人却没有发现原主身上的不错的品质。他虽然懒做(谈不上好吃),但他有良心,返城的时候他主动带着妻儿一起返城 ,也有不少的人劝过他; 和东北乡下的妻子离婚; 一个人回城,回城以后再找一个同样回城有工作的女知青; 日子不会过的很差。
沪市冷漠的父母还有兄嫂一样也苦口婆心的劝过他,可他不同意。
一个人先回城,办好一切手续以后; 租房; 上班; 省吃俭用存了一点钱,第一时间就让妻子带着孩子们来沪市。
一个人在沪市的几个月,他半个月一封信,从不间断,一直写信给在青山屯的妻儿,报告好消息。
这个月又存了多少钱,这个月发了多少工资,自己花了多少钱,买了一些什么,干什么用的。一样样的写的很清楚,他知道只有这样才能让在青山屯的妻儿有安全感。
确实,他所做的一切,让青山屯的妻儿安心不少,包括那老岳父一家,虽然有些担心,但也安心不少。
比起别人家那些一回城就再也没有任何消息的女婿(儿媳),不知道安心多少。
夫妻分离后的第六个月,从沪市给在青山屯的妻儿寄过去一笔钱,还有给岳父岳母还有大舅哥一家都寄了一些礼物,他的行动让青山屯的老百姓多少有些唏嘘。
原来那个懒死鬼韩君越懒归懒,可这方面还是不错的。
只是原主一生没有混的太好,过得很平凡很普通,他的诗人梦,好像不咋适合搞经济建设,没有让他的人生多姿多彩。
那些知青也许意识到了韩君越身上那唯一不错的品质,只是他们不敢承认不敢说,毕竟他们大部分为了今后更好的生活与乡下的妻子(丈夫)离婚,抛妻(夫)弃子,选择了新的伴侣,开始了新的生活。
有些人他们夫妻都是知青,一个地方的知青,只是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回城(恢复高考)以后,有些人大学毕业以后有幸被分到一个城市,当然家庭还能持续。
有些分隔两地,最后的结局就是离婚。
最痛苦的是那些一方是城市的一方是农民的夫妻,他(她)们与孩子再也难见到那离开的那一位。
不敢说起韩君越的优点,在君越看来,那些人是为了遮羞,为他们自己身上最大的黑点遮羞。
接受完回忆,意识默念:叮叮,给我看看系统面板。
叮叮:宿主好,请看面板:
宿主:君越
灵魂值:31
功德值:23470
兑换点:90000000
技能:中医,琴棋书画,黑客等
备注:系统空间储存之物以及生命空间储存之物,以后不再提醒,自行查看。
生命空间扩大了两倍,高十五米,长宽一样都是三十米。空间内的那口泉水,左右半径一米。
看着不大,但里面很深,他也不知道到底有多深。
空间内灵气四溢,前世他收获了不少的灵植灵药种子,灵果的种子能收集的他全部收集全了。
还保存了不少的灵兽肉干,新鲜的灵兽肉。
在一个角落里,他准备的架子足足有十三米高,一层层的,塞满了物资。不过不是米面粮油,全是成熟的灵果和新鲜的妖兽灵兽肉,以及一些已经成熟的灵植灵药。
别的,他准备的都是前世游历时需要的一些牙膏牙刷毛巾鞋子衣服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商品。
板鞋 ,跑鞋,拖鞋多。一堆新的旧的,都是他用过的或者还没有用过的物品。
新婚之夜,新来的韩君越是睡过去的。他其实早醒了,只是不知道怎么面对蔡红梅,他和她好像不熟,新婚之夜需要那啥,他还没有准备好,真是的,人家也害羞的……
睡好睡饱的韩君越心虚的爬起来,小心翼翼的下床,照顾了他一晚上的蔡红梅可能是困极了,到现在还没有醒。
起床以后,韩君越自觉的做早饭,袅袅炊烟在新家的厨房屋顶飘荡。
隔壁的蔡母一早上起床做饭,看到隔壁院子上空飘荡的炊烟,轻声的叹了一口气:唉,儿女都是债。
死丫头,怎么就喜欢上那么一个懒鬼。有啥好的,忙完外面还得忙家里的家务事,找个健壮勤劳知道疼媳妇儿的男人,会少受很多苦。
可她和老蔡还是拗不过那倔种,只能答应了她和那小白脸的结婚的事。
看看,这一早上的,起床就做饭。
蔡母擦擦眼角,双手浸润在水中,开始了一早上的忙碌。
她和老蔡能做的都做了,以后的日子,也就只能在一边照看着。
蔡父在温暖的炕上翻了一个身,他也醉酒了,醒转后还有些头晕。
边上的一个炕桌上放着一碗还有些温度的热水,端起来大口大口的喝。
有了温水的滋润,肚子里的灼热稍稍减轻了点。
“唔,舒服……”蔡父起身,穿整齐衣服迈着长腿,打算去隔壁瞧瞧。
不去瞧瞧,他不放心,想到那糟心的玩意儿,他就心烦,红梅看上那玩意儿哪儿了。不就是俊俏一点,白嫩一点,嘴巴会哄人会说话一些。
其余的比别的小伙子都差的不是一星半点。甚至比其余几个男知青都差,他反正就没有搞明白闺女心里到底怎么想的。
路过厨房,对着里面喊了一嗓子,“红军他娘,我去隔壁瞧瞧。”
“哎,让红梅别做饭了,回家来吃,昨天剩不少菜。”
“好的。”
蔡父大步离开家门,推开与隔壁的相连的篱笆小矮门,走了过去。在院子里就大声喊道,“红梅,起床了吗?”
西厢做饭的韩君越端着一瓢水走了出来,“爸,小点声儿,红梅还在睡觉呢,昨晚照顾我照顾了半晚上。您来有事儿吗?”
“没事儿,你妈让我来说一声,等会儿你们俩过去吃早饭,昨天剩下不少的菜。”
“爸,不了,红梅还不知道啥时候起,还是别了,你们也别等。等红梅起床吃了早饭,我们再过去送哥嫂他们。”
“也行,让红梅睡吧。”
蔡父心底稍稍满意了些,看来这女婿还不是一无是处,至少知道早上起床给自家闺女做早饭吃。
“嗯,等收拾好就过去,让哥嫂他们别急着走,等等我们。”
“嗯,不急,让红梅睡好了再说。”
“好。”
做好早饭,蔡红梅还未醒,韩君越吃完早饭,给她留了一张纸条,背着背篓走了出去,后面就是山,他打算上山搞点野鸡野兔。
给大舅哥带走,盖房的时候大舅哥没少出力出钱,他也得表示表示。
昨晚,他可是吃了一颗大力丸,还运转心法打算练练星耀诀,后天期的修为还是要有的。
青山屯可是个大山屯,猛兽其多。没点武力值,他不放心啊。
只是练半晚,还有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以及大力丸辅助,猎杀几只野鸡野兔应该没有什么难的。
一路上走出去,也没有遇到一个陌生人,在山脚捡了几个结实的石子,揣在口袋里。
走上山,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顺着动物的足迹,还真找到两只啄食的野鸡,一大早的就出来寻觅虫子,找食吃。
可是便宜了他,“咻咻咻”几下,闪电出手,两只野鸡倒在地上,拎起野鸡,挥动手,两只野鸡就出现被别的动物咬过的伤痕,作假完毕扔进背篓。
在山林里转悠了一个多小时,背篓里面塞满了野鸡野兔大部分都是一些蘑菇。
下山的时候,直接去了岳父家。
进院子,就听到屋里传出来的欢语声。
他清楚的听到了妻子蔡红梅的笑声,看来是睡好了。
“爸,妈,新姑父回来了,还背着篓子。”在外面玩的蔡晓东,蔡晓南兄弟俩哒哒的跑进屋报信。
“姑父就姑父,什么新姑父,别胡说。”蔡红军呵斥儿子两句。
“爸,妈,哥,嫂子,等久了吧。红梅睡好了没有,等哥嫂走了以后,你接着再睡会儿。”
嘴巴原本就会说的韩君越换了芯子的韩君越更是会说,更知道说什么。
“来,坐,坐。”蔡母对于女婿早上的所做所为很是满意,看来这懒女婿也不是一无是处。
“哎。”
满脸含笑的韩君越靠着蔡红梅的边上坐下,篓子放在炕沿下。
“哟,妹夫收获不小嘛?”
第60章 七零软饭男(02)
“运气好; 之前想着哥嫂下午要回城。想着上山捡些蘑菇带回去也能做个菜; 没想到遇到了三只被咬伤的野鸡还有两只自己撞伤的野兔; 也没有别人看见,我就捡了回来。
给爸妈一只野鸡; 哥; 嫂子你们带两只野兔一只野鸡回去,还剩一只,我就自己留下,给红梅补补身子。”
一次性说了一大串; 说的蔡家一家人心里头热乎乎的。
看来; 这位懒女婿(懒妹夫)也不是那么差劲。至少知道心疼人,目前看着还行。
结婚的第二天,韩君越成功的俘获了蔡家人的心,至少有了百分之五。
从负印象到好感都百分之五,真是不容易。
全家人最骄傲的就是蔡红梅,她也不是傻子; 知道父母兄嫂都看不上丈夫; 知道丈夫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知道找这样一个男人过一辈子,在日常生活上; 帮不了她。甚至会是她的累赘,可她甘之如饴,她在心灵上是愉悦的。
她就是喜欢这个没用的男人; 愿意为他付出一切。只要每天都能看到他; 苦点累点她都愿意。
她知道屯子里的人怎么说她都; 说她明知道是个火坑,她都愿意跳下去。
火坑就火坑吧,她就喜欢跳火坑。
“爸,妈,我家君越不错吧,他只是做不了多少体力活。但他人不懒,知道心疼人。”
“算啦,你自己愿意的 ,我和你妈不管。回去回去,别总回娘家。”蔡父不耐烦的挥手让闺女回自己的家。
但那黝黑的老脸上泛起不易察觉的红晕。
唉,老了,自己看走了眼。那孩子还是不错滴,虽然他上山捡猎物不充公,但不是大的猎物他也不好多说。
看俩孙子和儿媳那样,他都不好意思说上交的话。
“爸,您可真有意思,就住隔壁,让我不要常回来可能不?”
说完,扭着腰嬉笑着走了出去。
“死丫头,就知道怼你老子。”蔡父貌似狠狠的瞪了一眼不听话的闺女。
转眼就是半个月,半个月的时间,韩君越也对妻子有了更多的了解。一个不计回报追寻虚无缥缈爱情的傻女人。
青山屯的社员们,已经开始准备猫冬,秋猎的人选已经选好。
瘦弱的韩君越没有被选上秋猎队,只能待在家里。
待在家里的韩君越也没有闲着,一整天在家里敲敲打打,也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反正蔡家人不晓得。
“君越,吃饭了。”蔡红梅做好晚饭,对着隔壁房间喊了一声。
“哎,马上。”
房间内的韩君越,停下手中的锤子,解下身上的围裙,走了出来。
他在做一个小玩意,希望能帮助家里改善生活条件。原主韩君越除了痴迷文学诗歌以外,他还有一个异常的天赋,他的手灵巧极其会做各种手工。
前世原主回沪市以后,进的就是机械厂,他能进去凭借的就是真本事。回城的知青多的如过江之鲫,他为什么能找到工作,那就是他的小爱好,喜欢自己组装一些物件,还能自己做一些小发明。自己改造,原本他就是高中毕业。
也学了一些知识,他还自学了一些机械方面的知识。也跟着弄堂里的一位在机械厂上班的邻居伯伯,学了不少东西。
他现在做的就是前世原主自己的一个小发明。
只是到了后世几十年后,科技日新月异,他的小发明不算啥。但放在现在,是很有搞头。
他大算另辟蹊径,自己在家里猫冬搞发明创造然后改善家里的生活条件。
前世的原主,可是一个人做了不少的小发明创造。每次手工弄出来一个小物件,他就一个人偷着乐,也没有想着拿出去怎么样。
这些宝贵的经验还有一些切实际的发明现在都属于君越,也会在七十年代绽放出属于他独特的光芒。
“红梅,最近辛苦了。等我把东西做出来,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
韩君越看着妻子白天上山捡山货,回来以后还照顾自己,他很是心疼。
“不说这个,我支持你。咱俩是夫妻,不说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蔡红梅夹了一筷子蘑菇给丈夫,不喜欢丈夫说的这些客气话。
“嗯,我知道的。”
夫妻俩的感情有点像进入热恋中的小情侣。火热一片,感情是一天好过一天。
“啊,下雪了。”在屋里忙了一天的韩君越,走出房门,看见外面的白雪茫茫,黑色的泥土都被覆盖上白色的积雪。
就知道已经下了很长一段时间。
“下雪了,要不要出去走走。”
蔡红梅还以为丈夫是那个心中充满诗意的原主,高兴的邀请丈夫出去走走。
“好,出去走走。”他已经很多天没有出门了,是该出去活动活动只是选的这天气有些冷。
夫妻俩并排走出家门,在屯子里转悠起来。
“君越,我们去知青点好不好?”
“听你的。”
他结婚以后,与那些知青们很少见面。
夫妻俩离开的时候,蔡母在窗户边看到,转头就和丈夫说,“女婿一天到晚不做事在家里敲打啥?”
“你别管,等女婿做好,自然会告诉你。”蔡父已经找女婿了解过,他是支持的,只要是做正事,他就没意见。
“行,你现在也被女婿蛊惑了,我看你们俩都穿一条裤子,整天神秘兮兮的。”
蔡母最近急的呀,女婿怎么又变懒了。这人是变色龙啊,说变就变。
“头发长见识短,知道什么,女婿那是文化人,是有想法的,别去打扰他。”
蔡父吧嗒着嘴里的好烟,悠闲的晃着二郎腿。
老夫妻俩拌嘴,走远的夫妻俩已经走到知青点。
“咦,韩君越你小子怎么来了。”刚进院子就被廖志军(哈城市)看到,东北爷们儿说话嗓门大,屋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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