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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气烊阳[重生]-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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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璇受到了易昭烊的感染,挑水挑的更卖力了,引得姑娘们呼声一片。
  看到小主子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崔妈妈很有眼力价的把姑娘们赶回了屋子里:“看什么看,看什么看?马上就要见客了还不好好收拾收拾自己!平白的别丢了自己的常客!”
  姑娘们见状,回房间打扮自己去了,崔妈妈见状,道:“胖菊,你看着他们干活,其他人也都去给我干活,不然有你们受的!”
  “好嘞,妈妈您去。”沈之瑶笑眯眯的送走崔妈妈,揪了一下易昭烊的鼻子。
  易昭烊停下了洗盘子的手,皱眉:“你想干嘛。”
  赵珏奇怪的瞅着易昭烊和沈之瑶,他总觉得这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他好像被排斥了一般,完全不能和他们一个频道,过了许久他才晓得,那是充满着爱情气氛的领域,不是他这种单身狗可以靠近的。
  沈之瑶笑眯眯的看着他:“姓名,年龄,家里几头猪?”
  易昭烊:“。。。 。。。 ”
  这感觉像被调查了家底?
  易昭烊没有说话,沈之瑶再揪了一下易昭烊的鼻子:“哑巴啦,小公子。”
  “你干嘛老揪我鼻子!”易昭烊身子往后倾斜,躲避沈之瑶的手。
  “你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就不揪了。”
  沈之瑶用短胖的手指戳了戳易昭烊的脑门:“我觉得,你还蛮可爱的。”
  可爱?
  易昭烊听到沈之瑶说他可爱,心情复杂,他对上辈子沈之瑶折腾他一直记忆犹新,他后来想了许久,觉得沈之瑶应当是看不上宋少风,因而对于宋少风交好的自己心生厌恶,才三番四次针对自己。
  没想到这辈子刚见面,还得了一个可爱的形容,听着是有那么一点娘,好歹也是个正面评价。
  易昭烊心里一动,他对着沈之瑶招了招手,小声道:“我问你,你要是讨厌一个人,恰好有一个人和你讨厌的人非常交好,还没事总来烦你,你会怎么办?”
  沈之瑶很诚实的说道:“我会弄死他。”
  易昭烊汗毛倒立。
  沈之瑶笑嘻嘻:“逗你玩呢,要是真有那么人,我最多也就折腾折腾他,哦,就跟刚才折腾你一样。”
  他就知道!他就知道沈之瑶是个充满恶趣味的人!
  怪不得上辈子沈之瑶一看到自己就鼻子不是鼻子,合着全都是被宋少风给坏的!
  易昭烊默默给宋少风加了一笔账。
  “易昭烊,昭昭若日月之明的昭,火羊烊。”易昭烊告诉了小胖球自己的姓名。
  沈之瑶眼睛一眯,情报上记载这个小公子被易禛遗忘了许久,半个大字都不认识,还能这么轻易的说出一句诗?
  可疑。
  沈之瑶哦了一声,问道:“可有字。”
  “字迎阳。”
  沈之瑶原本想试探一番易昭烊,在听到易昭烊的字时脸上露出了一丝古怪,她很快地掩饰住自己情绪,意味深长道:“易小公子的字,还真是好听。”
  易昭烊前世显摆自己显摆习惯了,这会儿没有多想就顺口溜了出来,听到沈之瑶阴阳怪气的调调他就觉得坏了,就算沈之瑶现在不知道他的身份,日后相见的时候总也会知道的。
  他怎么这么不谨慎!
  “我娘亲说烊这个字在她的家乡是欢迎的意思,所以。。。”就在易昭烊想如何圆回来自己说的话,前院传来咣的一声巨响,接着就是玉器摔坏,打杀的声音。
  沈之瑶面色一凛,用手背砍倒赵珏赵璇,飞速将二人塞在旁边的小柴房,揪着易昭烊的衣服领子就往二楼跑,不过瞬间功夫,易昭烊就和沈之瑶一起滚到了衣柜里。
  刀剑的声音连绵不绝,女子的尖叫声此起彼伏。
  易昭烊听到这声音,第一反应就是抱住沈之瑶。
  小胖子的身体明显僵硬了一下,不过并没有推开他。
  怎么会有人在这里痛下杀手?
  他仔细的过滤了一遍自己来到春花楼时候所发生的事情,崔妈妈看似是春花楼权利最大的人,除了第一句话象征性的训斥了沈之瑶,剩下的时间都听从沈之瑶的吩咐。
  春花楼的背后,难道是沈家?
  易昭烊推算了一下时间,现在沈家理应在边城镇守,沈之瑶会忽然出现在小罗镇,难道是有什么东西非要她拿到不可?
  是军机图?
  易昭烊迅速的思考着,那幅军机图让包括自己在内的无数人丧命,他不得不多想。
  外面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沈之瑶的手摸上了在腰间藏着的软剑,似乎下一秒就要拔出,与外面的人一决生死。
  易昭烊摁住了沈之瑶的手,用眼神示意不可。
  不到迫不得已,他不想让沈之瑶过早的沾染上杀孽,又怎知,边境战火连天,沈之瑶早早的就看惯了生死,沾染过杀气。
  沈之瑶笑了。
  衣柜里的视线昏暗不清,混合着青楼女子劣质的胭脂香粉味儿,易昭烊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心惊。
  沈之瑶声音冰冷:“你是谁。”
  一个不受宠大字不识的庶子,却可以在告知自己名字的时候随口念诗,明明和自己是第一次见面,为何这人给自己的感觉已经是特别熟稔,而刚才,他摁住了自己想要拔剑的手。
  腰间软剑,是师父教自己如何隐藏,就连爹娘都不知道。
  易昭烊感觉自己的浑身血液都在倒流,他重生这件事情就连赵珏赵璇两个天天都在自己身边伺候的人都没有发现端倪,他与沈之瑶从相见到现在连一天都没有,就被看出了破绽。
  他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开口。
  沈之瑶却放下了手:“这一次,算你欠我。”
  “你可要记着哦,易小公子。”
  易昭烊只觉眼前一黑,不省人事。
  再一次醒来的时候,是在易家的庄子里,赵珏赵璇两个人守在床边,看着他醒了过来,才放下心。
  赵珏的声音里带着哭腔:“公子,可吓死我了,幸好你没事,幸好你没事!”
  这几日易昭烊完全没有醒过来的迹象,可把他们两个吓死了,万一公子要是去了,他们两个可怎么活!
  易昭烊支撑着自己起来。
  “怎么回事?”明明那个时候,是和沈之瑶一起在春花楼躲避着杀手,之后他就昏了过去。
  “我们也不知道,醒来的时候,就在这里了。”赵璇的记忆也只在沈之瑶背后敲了他一下,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无法保护公子,以后一定要好好锻炼身体,绝对不能让今日的事情发生。
  赵珏藏不住话:“公子,你是不知道那个春花楼有多邪门,我们醒过来的时候向人打听过那里,却发现根本就没有人知道,只有一个叫做春华楼的酒楼。”
  “什么?”易昭烊撑着摇摇欲坠的身子:“我要去看一眼!”
  “公子。”赵璇连忙扶住易昭烊:“我和赵珏都已经去看过了,确实只有一家叫做春华楼的酒楼,一开始为了照顾你,我让赵珏去打听,赵珏带回来这个结果我也不信,就亲眼去看了一下,确是这样。”
  易昭烊却不听他们二人的说法,执意要去。
  易昭烊愣在原地,如赵珏赵璇所说,眼前的酒楼人声鼎沸,古色古香的牌子昭示着这家店面的年头,小二欢快的忙前忙后,半点都没有风月之地的痕迹。
  是错觉?
  不,没理由赵珏和赵璇和自己有一样的错觉。
  春花楼到底是什么地方,沈家和这里又有什么样的关系,那些人来春花楼要找什么?
  沈之瑶。。。又在其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易昭烊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个所以然,只得悻悻随着赵珏赵璇回到了庄子。
  他倒在床上苦思冥想,怎么也理不出一个头绪,难不成一切都是假象?易昭烊扯过被子,想要休息一下。
  叮。
  饰品坠落的声音。
  他翻身下床,看到了一个尾端刻着精致小兔的银镯,把被子翻开,一个银色的荷包安静地躺在他的床上。
  在他出门之前还没有这个荷包。
  荷包上歪歪扭扭绣着一个带着笑脸的太阳。
  易昭烊打开荷包,铜板,碎银叮咚作响,他数了半天,二十两银子,一分不少。
  他豁然开朗,山高水长,何愁日后再无相见?
  春华楼的雅间,沈之瑶正把鸡腿往自己嘴里塞,巴掌大的小脸,纤细的身材,就像一个普通人家的小女孩,哪有半分小胖子的模样。
  一旁的老人摸着胡子,看着沈之瑶胡吃海塞,忍不住吐槽:“少吃点吧,你还真的想当小胖子啊。”
  沈之瑶白了一眼臭老头:“我吃多少也不会胖,您不用瞎操心!”
  摇了摇头,老人的语气神神叨叨:“我说胖菊,你最后怎么把那小子给放了,莫不是。。。”
  “你看上人家小公子啦?”
  “噗!”沈之瑶一口鸡肉没嚼碎,全都喷老头的脸上了,旋即一个抬腿,利落的给了老人一脚:“再叫我胖菊我就让你提前见阎王!”
  老人躬身向后,一下避开,那种速度如论如何也不是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可以做的出来的。
  “你不是挺喜欢那名吗,哎哎哎停手,我就不应该教你武功,正经地方不用,全用来打师父了!你这皮孩子!”
  如果易昭烊此时在雅间里,一定会非常惊讶。
  这个老人不是别人,正是他曾经的恩师,云岳山人。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云岳:瑶啊,我觉得你喜欢易昭烊。
沈之瑶:???
易昭烊:真的吗?真的吗真的吗?
沈之瑶:我觉得你们两个都欠打。

  第7章 拒绝

  云岳山人乃是何人?
  培元初年,兵戈四起,战火纷杂,烽火十二国硝烟不断。
  云岳山人座下三位弟子,分别赴元雀,墨玄,西凉三地,辅佐帝业,授之以储君之道。
  次年,元雀东灭回穹,沧澜,赤霄一统东南,墨玄讨伐中州,海骁,穗景中原称王,西凉征战冥月,流觞,樊水大统西北。
  三国势力均匀,陷入僵持阶段,边境之间战火不断,却没有真正分出过胜负,此种情况持续大约二百年。
  君王历代,云岳山人便成为了坊间传说,传闻此人饱读诗书,有指点天下之能,通鬼神,晓天命,倘若三国之中有一国得到云岳山人的指点,便可一统天下。
  直到嘉文帝宋拓在位时,弥生阁才将云岳真实身份的消息传递给各国。
  原来云岳山人只是大儒们历代相传的名号,云岳门人规定,生平广收弟子博文天下,一身绝学只可真传一人,为下一代云岳。
  云岳传人擅长易容之术,上如身形蹒跚如耄耋老人,下可形同孩童懵懂可人,故从没有人见过云岳的真面目,亦或是见过而不自知。
  易昭烊也是一样。
  易昭烊上一世认识的云岳,是一个白发苍苍、很有精神的老人,最初,云岳曾经问他,是想治国还是想闻名,那个时候的他想,如果自己的文采能够名动凤陵,易家的人一定会对他另眼相看,可。。。
  陈年旧事,不提也罢。
  当年的易昭烊,选择了闻名,云岳便授他以诗词歌赋,君子百家。
  易昭烊托着下巴,坐在庄子外面晒太阳。
  算算日子,遇到云岳老师还要有差不多一年的时间。
  春花楼的事情之后,易昭烊意识到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他太穷了!若是他有银子,怎么可能会被人牵着鼻子走!更不会被沈之瑶耍的团团转!
  易昭烊绝对不承认,他是存了想靠近沈之瑶的念头才陪着她瞎闹!
  他绝对,不会喜欢这个小胖球,就算沈之瑶过几年会长的非常好看也不会!
  诶?他在想什么,喜欢沈之瑶?
  娘嘞!易昭烊被自己的想法吓得跳起来,抱紧胳膊在庄子的大门口左右徘徊:“不可能不可能,我不瞎我不瞎。”
  易昭烊捂住脑袋,仰天长叹。
  两个小厮趴在门外,互相咬着耳朵。
  赵珏:“公子该不会又犯病了吧。”
  赵璇:“别瞎说,公子有他自己的想法!”
  七月七,牛郎织女两相见。
  易昭烊在小罗镇呆了一年多,很快融入到庄子中的生活,改掉了怨天尤人的毛病,易昭烊的人缘好了很多,还和赵珏赵璇一起种了一些蔬菜,数量不多,也足够几个人吃的了。
  乞巧节,小罗镇的女儿家早早地做起了绣活,希望能够在七夕的时候求得一份美满的佳缘。
  易昭烊对这种节日没有什么兴趣,但他还是把自己为数不多的书和衣服拿出去晒了。
  这些书是他找到小罗镇一位老秀才一笔一划抄的,老秀才姓徐,几次科举不中,便回到了小罗镇教起孩子来,易昭烊和徐秀才聊了几句之后,徐秀才觉得易昭烊非常有做学问的天赋,便开始教易昭烊识字。
  这也是易昭烊故意为之,他可不想平白又冒出来个沈之瑶怀疑,此时距离云岳山人来到小罗镇,还有小半个月的时间,这一年里他假装刻苦的跟着徐秀才学习那些迂腐陈旧的老书,偶尔忍不住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看法,惹得老秀才对自己夸赞连连。
  他好歹也是云岳教过的学生,就算不是内室弟子,所学所想也比很多人要犀利,要是连一个老秀才都搞不定,那他还当什么凤陵第一公子?
  徐秀才看中易昭烊,连学费也没有收,易昭烊便把自己家种的蔬菜分了写给徐秀才,算作拜师礼。
  秀才那里有不少书,易昭烊便一一抄录给自己,也顺便教赵珏赵璇识字。
  赵珏明显没有赵璇聪明,每次听到这些之乎者也的头都大了,恨不得下一秒就跑出去玩,易昭烊也不强求,只要他把字写会便放赵珏出去了,而赵璇则听得非常认真,有好几次都问在了点子上,这让易昭烊非常惊喜。
  这年头,读书人是一个很稀罕的事儿,他每个月会去镇上唯一的书斋抄书,赚一些银子作为外快,赵璇跟着几次,也帮着易昭烊抄书,赵珏不能写几个字,奈何太丑,易昭烊便让他在庄子上等着。
  为此赵珏还抱怨过,说自己现在天天和个老妈子似,天天就剩洗衣做饭,引得易昭烊与赵璇哈哈大笑。
  一时之间,岁月静好。
  易昭烊把书规规矩矩的排开,让阳光可以均匀的晒到,门外传来了叩叩的敲门声,赵珏开了门,发现是米婶的小女儿秋儿。
  秋儿探着脑袋,看到了正在晒书的易昭烊,脸颊红成一片:“易公子,这是我和我娘一起做的巧果,给你吃。”
  米婶是庄子上负责人的老婆,为人淳朴,常常照顾易昭烊,听到米婶又给自己送吃的,易昭烊有些不好意思:“麻烦米婶儿了,你放那儿就好。”
  秋儿把巧果放在一旁的石桌上,人却没有走。
  “还有什么事儿吗?”易昭烊放好了书,见秋儿还没有走,以为米婶还有什么事情嘱咐自己。
  秋儿的嘴张张合合,仿佛下定了很大的决心,她把手中的荷包递到易昭烊的眼前:“公子,这是我给你的。”
  易昭烊明白了秋儿的意思,他不是没有经历过情动的懵懂少年,他当年也是接过无数姑娘帕子,被塞过各式各样荷包的人。
  他摇了摇头,表示拒绝。
  秋儿豁出去一般,执意将手中的荷包塞给易昭烊,转身就想跑。
  “赵珏,关门。”
  易昭烊的命令一下,赵珏飞快的关上了门,把秋儿留在了屋子里。
  易昭烊把手中的荷包交给赵璇:“你去把荷包还给这位小姐,顺便送她出去吧。”
  他没有再叫秋儿的名字,而是称呼了这位小姐,不着痕迹之间,已经把他们的距离拉开。
  秋儿咬着嘴唇,压下心里的不甘心,对着易昭烊道:“我只是想给你做一个新的荷包,你腰间的荷包已经有些旧了,而且,上面的绣活那么差,早就应该换了!”
  易昭烊的第一念头是,这话要是沈之瑶听了,能折腾死人家小女孩。
  是了,他现在所用的荷包,正是沈之瑶曾经送给他,那个针脚乱糟糟、笑着的太阳。
  不是他多喜欢沈之瑶,易昭烊有一个毛病,就是特别恋旧,他最初来到小罗镇的时候,没有几个钱,压根就没带着荷包,后来沈之瑶给他送了些银子,他也赚了些外快,平日里也有要用到银子的地方,便凑合用了沈之瑶的荷包。
  一来二去,还真不舍得换了。
  这些事情,秋儿不知道,他也没必要让秋儿知道,他对着赵珏道:“送人。”
  赵珏得令不敢含糊,赶忙带着秋儿出了门,秋儿捧着自己的荷包哭的惨兮兮的,抓着赵珏:“赵家哥哥,我是哪里不好吗。”
  赵珏第一次碰上这种事,哼唧了半天也没说出来给所以然。
  秋儿不依不饶,一定要赵珏给她说明白:“公子带着的那个荷包,是公子心悦的人送他的吗?”
  赵珏事后得知沈之瑶给公子塞了银子,对沈之瑶的态度也有了一些转变,他和赵璇讨论过,总觉得公子不会喜欢沈之瑶那样的才刚刚七八岁的小屁孩,不过公子却一直带着那个针脚蹩脚的荷包。。。
  最后他们得出来一个可以达成共识的结论:公子,喜欢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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