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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以色侍人-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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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发出阵阵痛呼。小胖子便扒着横梁挪了几步,将药丸子扔到了汤里。虽然汤只剩下半碗,但是这药很好,无色无味,融地极快,半碗汤也足够了。重又挪回原来的横梁上,躲在柱子后头。幸而他衣裳的颜色与柱子相近,否则便是躲在柱子后头也挡不住他的身躯。
黑衣人听到桌边的动静,瞬间转过身来,只见桌上的杯子咕噜两下,就转着圈掉在了地上碎了。应当是方才不慎碰到,掉下去了。
小楚楚只知道那个胖子哥哥扔了一颗白色的东西进去,猜着他是办好了,就头一歪,闭了眼。
“睡过去了?还是晕过去了?”黑衣人扒开她的眼皮,瞅了两眼,“罢了,就是死了我也不管,这也是你的命。”他自言自语着就管自坐到桌边用饭了。
小胖子早看出他渴得厉害,在横梁上看着他坐下就先端起了汤,见加了料的汤水一滴不剩全进了他肚子里,嘿嘿得意笑了下。
☆、第133章 成修齐薛怀瑾番外
成修齐生在玉屏;长在玉屏,因为父母隐居,五岁以前鲜少下山。直至十岁之前;爹娘都只在逢年过节办年货时才带他出去玩耍一遭。
但是十岁以后;爹爹就开始尝试着带他去远方游学;秋末出游,初春回来;不错过劳作的最佳季节。所以;尽管他隐居的时间多于在外,但他并非孤陋寡闻,甚至因为四处游历,眼界宽广;见识丰富;胜过大多数人。
他不是十分明白爹娘为何这样安排,但他非常喜欢外出游学,看看人杰地灵的大顺,人生百态。有远亲不如近邻,也有血缘亲情浓于水,有才子佳人成就良缘,也有负心郎薄情待红颜。大顺地大物博,只可惜当政者不作为,甚至大权握于奸恶阉党手中,使得大片土地生灵涂炭,广大百姓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而皇亲国戚,京城权贵只要眼前利,根本不顾百姓死活。
见过儿孙满堂,也见过孤苦飘零,见过灯红酒绿,也见过贫富悬殊,他的见识可谓是广阔。然而,十六岁那年,他随父亲悄悄回金陵时,仍旧为眼前的繁荣昌盛所震惊。京城,与别的城市,差别实在过于巨大,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已不能描述其间的区别。父亲虽口称淡泊名利,没有什么大志向,但他知道,他不是那样的人。他的理想比任何人都伟大,他要大顺永世太平,百姓安康,至于坐在宝座上的那个人,他不十分在乎到底姓什么,也不介意他血统是低贱或者高贵,只要他能够当得起重任。所以,他偷偷地回到金陵,就为了看一看京城现状,看一看谁才是最合适的“九五至尊”。可惜,结果令他失望。
忠王不忠,惠王不惠,信王不信,好在信王有将军府、薛氏一族、李氏一族的支持。他若能控制自己多疑的性格,为大局着想,又有野心,应当能成就一代霸业。
成修齐第一次随父暗访金陵,就学习了很多,不过,最重要的收获却不是学识上的,也不是生活上的,而是一份情愫。恰如薛傲所说,缘分这个东西最是奇妙,你不知它何时出现,亦不知它何时消失。你若加把劲,或许能抓住,也或许,你会把它赶得更远。他和楚楚的故事,他后来听说了。不仔细计较的话,他和怀瑾的故事与他们倒挺是相像,却又不怎么像。
他初见她,并不是正式回到金陵后去信国公府的那一次,而是十六岁的深秋,在弘觉寺。父亲于寺中会友,下棋侃大山,他就自顾自沿着石径小道上山赏景,就那么凑巧地看到了她。薛怀瑾虽是信国公府贵女,装扮却素净,饰物简单,一袭浅碧色绣裙,便成就了一个端庄婉约的高门女儿形象。
她是随了家人来祈福的,才十三岁而已,仍旧是稚嫩的模样,却是他所见过最有趣的姑娘。经过几日“不经意”间的观察,他发现她是个高傲的大家闺秀,是个严厉的姐姐,是个贴心的女儿,又是个调皮的妹妹,真正是他所见过的最有趣的矛盾体。最有趣的是她怕虫子,怕所有大的小的虫子,一见虫子能蹦上三尺高,全无名媛风范。
那日,他就站在离她不远处的香樟林里,望着她在小径上行走,身边无人陪伴。他平日里并不爱关注姑娘家,更不会这样不由自主地跟人走了一路。可是见到她,他就鬼迷了心窍般,不能自控。纤手一翻,眼波一转,她再细微的动作,都能在他心中激起涟漪。她偶尔会拿帕子捡一些落在地上的桂花,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捡起来玩一会儿便就扔了,并不留着。事后,他才知晓,原来她哥哥薛谈对桂花过敏,他们阖府人都不能将桂花带回去。
直至天将晚,山下已炊烟袅袅,寺中暮鼓声声,她才意犹未尽往回走。他便躲在她身后,亦步亦趋。
她走着走着,蓦地便跳了起来,惊叫一声,已是崴了脚,又逢山坡陡峭处,轱辘轱辘便向下滚。
成修齐来不及思考,当即奔出去将她揽入怀,然而因为他的滞后,她还是多滚了两丈远,面上、手臂上都擦破了皮。然而薛怀瑾来不及哭也来不及道谢更不来及害羞,就一直害怕地尖叫着。
“薛姑娘,你怎样了?”
“有虫子。”薛怀瑾泪眼迷蒙,指着他肩膀上一只停歇的青虫,还有石阶上一只椿象,“又臭又恶心。”
成修齐闻言,忙将虫子赶跑了,扶她起来:“薛姑娘,能走吗?”
“脚疼。”薛怀瑾此时才反应过来崴了脚,嘤嘤哭泣着,可对方是个陌生男子,羞于求助,只是可怜兮兮地喊疼。
“薛姑娘,成某不才,学过一些医术。姑娘的脚只是崴了,并非重伤,若信得过在下,在下便为姑娘揉两下。如此,才不会肿得更厉害。”
薛怀瑾面上有一丝犹豫,左右望了两眼,并无人,而且脚这样疼,便是不给他揉也下不了山,最终咬着唇点了头。
成修齐得了她允准,便细心为她揉着肿胀处,绞尽脑汁思索该如何与她相识:“姑娘,在下姓成……”
“大姑娘,可找着你了!”然而,未等成修齐自我介绍,薛怀瑾的丫头便寻了过来,忽然看见个大男人抱着姑娘的脚,吓得面色惨白,上前就拍他肩膀,“坏人,你快放开我家姑娘!”
“雪柔,不可无礼!”薛怀瑾生怕冒犯成修齐,又怕被外人瞧去她与个陌生男人纠缠,忙喝住婢女,慌慌张张站了起来。
雪柔满心都是自家姑娘被人轻薄了,被她这么一喝,委屈地直冒泪花。
“雪柔,咱们走吧。”婢女如此,薛怀瑾不能再教训,登时心慌意乱,连道谢都来不及,便一拐一拐地下山去。
成修齐目送她纤细的背影离去,不禁暗怪自己太过唐突,惊扰了佳人,连连唉声叹气。忽然发现地上有一绢帕,里边还包了几朵馨香扑鼻的桂花,乃薛怀瑾所遗。他轻轻捡了起来,包好。想着,若得机会,他必要将帕子还回去,与她道歉,好好解释一番。然而,他才回到寺中,就听说信国公府的人已回城了,真真是天不助他也。
成明德并不知自己的儿子所遭遇事,所思心绪,也准备第二天便离开金陵,往别处去。成修齐无法,只得托人将绢帕还回去,连话也没留。他不知未来如何,对方又是那样身世的姑娘,过上一段时日,便歇了所有的心思。只是年少时的邂逅,美丽又温柔,总是在心头萦绕,不肯尽去。
一别两年,成修齐终于回到金陵时,佳人犹在,也早已成长为一个美丽端庄的大姑娘。在玉屏见到薛傲时,他就已旁敲侧击过,问候他家中兄妹。兄长薛谈貌胜潘安,天下闻名,他无需多问亦知晓薛谈许多事。只是两位姑娘养在深闺未得人青眼相识,只知道貌美如花,性格高傲。他便暗喜,外人不知她好处,便留得他去相遇相知。
那天,他是为柳初妍的事去信国公府,不料就那样碰到了她。初时,她诧异于他的深情注视,片刻后忽而想起了什么,便闹了个大红脸,羞得躲了起来。
薛怀瑾犹记得那一日的场景,面上烧红。他可算是除了父亲与兄长外,唯一曾与她亲密接触过的男子。而且他曾触摸过她的脚踝,女子的脚是不能随便给人看的。若叫外人知晓,非逼得她以身相许不可。
当日,她回府时便想起这一遭,叫婢子找了些不入流的读物给她,一看,果然才子佳人、金玉良缘都是从不经意间的肢体触碰发展而来。那些风流故事,看得她一颗心扑通扑通似小鹿般,明明没人知晓,却生怕被人看破。她先前在弘觉寺待了有半个月,虽不常见,也不曾打过招呼,却是见过几面的,因此知道他是随了家父出门拜访寺中大师。最后因为家中出事,她匆匆忙忙回城,来不及与他说话,还想着定要与他道谢。然而,一段时日过去,她再去弘觉寺时,却没碰上他。
她只听他说姓成,可惜不知他名字。一位年轻公子,穿着朴实无华,比起平常人家的公子,却自有一股不流于俗的气概,面如冠玉,器宇不凡,一表人才,那样风流倜傥的人物必是出自大户人家。她便悄悄地在金陵打听了一圈,才发现金陵根本没有姓成的大户。倒是二十年前有一大户,是开国元勋成元老的后代,因为魏无量构陷,举家迁出,再不见踪影。
没了消息,没了踪影,果然缘浅,她默默地摩挲着他托人送回的绢帕,不禁有些失望,却也无计可施。
可是她不争气,蓦然重逢,薛怀瑾吓得立马躲了起来,甚至不敢正视。但她看得懂他的眼神,他和她的心思是一样的。然而因为柳初妍的事,他并未久留,很快便离去。心心念念的人就在不远处,她却顾忌这个顾忌那个,不能去看一眼,心中焦灼万般,又因为母亲害了柳初妍,不敢去和他说话,生怕他因为母亲的恶行而怪罪她。第一次,她这样厌恶自己的母亲,又可怜自己的母亲。她为了儿子,真是什么蠢事都做得出来,但愿将来不会这样对她。
缘分是个奇妙的东西,命运更是奇妙,同样的场景竟然能够重演,或者说,同样的蠢事她竟能做上两遍。当着他的面,她居然再次摔倒,还崴了脚。由于两年前遭的伤害,她的脚异常容易崴到,因此,薛怀瑜只是吓得她轻轻摔了一跤,脚便崴了。不过,比起前一次,状况要轻得多。
然而,比之两年前,他更加心急,甚至在柳初妍和母亲都在场的情况,将她抱了起来。
她很怕,为人诟病,却又开心、兴奋,整个心都雀跃起来。他是倾心于她的,她亦是。经此一事,若是母亲不同意,她也能将事情闹大了,逼得母亲同意。蓦然察觉他在她心中的地位居然超过了自己的名节,她便懂得,她已中了他的蛊。她悄悄地在他耳畔笑着:“成公子,此举若传出去,小女子恐怕得以身相许了。”
“两年前就该如此。”
调侃不成反被调戏,薛怀瑾神色一滞,撅了嘴:“成公子一张利嘴,小女子不是对手。”
成修齐能够感受到她强装胆大,才想要调戏她两句,不料她还不乐意了,顿觉好笑又头痛:“那我让着你。”
“以后都让着我。”薛怀瑾说着低了头,粉面更红,赛过墙角那边盛开的红花,又娇又俏。
成修齐不由得笑出声来:“好。”
心有灵犀一点通,三言两语定终身,虽未明言,他们却都已明白了对方的心意。
薛太太不知是故意忽略,还是心中只有薛傲,那天的事,她竟一字未提。她不提,薛怀瑾乐得当没发生过,只是一日日盼着及笄日。待她成年,她去和薛谈、薛傲说,叫他们做主,他们定会帮她的。
可是,及笄日未至,边塞便发生战事,成修齐被临时授命为副帅,出兵边疆。临行前一晚,宫中忽传旨,赐婚她与成修齐。简直喜出望外,薛怀瑾盯着面前的圣旨,不敢相信,不敢接,最后还是公公乐呵呵地塞到她手里,她才反应过来。
薛太太张了张嘴,没说什么,只叫人给公公备了份礼物,恭敬送他出门。
“娘……”薛怀瑾满心喜悦,可面对表情不明的亲娘,终究忐忑,欲言又止。
“罢了,我什么都不想说。”薛太太摆摆手,“你们都长大了,你哥哥既然为你求了如此圣恩,我薛家便受着吧。正好,我薛家欠柳家、成家的,你们兄妹二人替我还了。”
“什么?”薛怀瑾不懂,薛太太却不再多说,管自回身走掉了。
她忙跑去问薛傲,才知道,原来旨意是薛傲为她求的。因为薛傲故意推脱,累得成修齐不能安生,匆忙赶赴边疆,又知二人互生情愫,便想着为成修齐与薛怀瑾求得圣恩,省得薛太太在其中作梗。
万岁本就是薛傲的学生,便是再防备,情意还是在的,而且赐婚能笼络薛氏与成氏两族,何乐而不为,旨意便很快就下来了。她感激于兄长的贴心,又担心成修齐为刀剑所伤,每日又喜又忧,满心都是他。为了他,她跑去找韩淑静取经,还缠着柳初妍讲他的故事。可惜他们兄妹并无太多交集,她只好给她讲他们的故事。但他们的故事也就那么一个,说上几次就没了新意。因为这个,她将薛怀瑜忘到脑后去,还叫她给抱怨了好一阵。
七月底时,得知他将班师回朝,她兴奋得几日不能眠,因为先前去庙中许了愿的,甚至连夜去庙中还愿祈福,连婚事筹备都抛开不愿管。
成修齐回京,需得先进宫,不能回府,不能会佳人,心中空荡荡一片。然而,他便是出了宫门,也见不着她,毕竟二人未成亲,是得忌讳的,还被柳初妍笑了好几日。没定亲时,肆无忌惮,搂搂抱抱都不在话下;定了亲,反而顾忌这个顾忌那个了,真正是辛苦。
确实是辛苦,他只能苦笑,盼着成亲日。
好不容易盼到大喜日子,他却被几个不怀好意的家伙给灌醉了,连洞房都没力气,害得新娘子守着酒气熏天的他过了一夜。
薛怀瑾知晓他是高兴的,才被人灌得烂醉,她轻轻地替他擦拭着嘴边的酒,额上的汗,腮上的红印,缓缓埋头,在他额上留了轻轻一吻。她终究是触碰到他了,她想都不敢想的人,眼下是她丈夫了。细细的姻缘线,曾经细得几乎看不到,终于将他们连到一块儿。她的故事不如兄嫂跌宕起伏,惊涛骇浪,却似流水和缓,长流,不断。
成修齐好不容易醒来,已是天明。成家长辈开明,并不叫人来催,也不等辛苦了一夜的怀瑾去敬媳妇茶。因此,薛怀瑾还睡着,她就趴在他怀里,手中还捏着半湿的汗巾。
他想起昨夜竟冷落她,累她受苦,不由得又心疼又自责,抚着她面颊,不知该如何弥补她。
“你醒了?”薛怀瑾睡眠浅,察觉到他的动作,醒转过来。
睡眼惺忪,粉唇微张,双颊嫣红,皓腕轻抬,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诱惑。
“怀瑾,累不累?”
薛怀瑾摇头。
“有力气吗?”
薛怀瑾有一瞬间的诧异,却仍旧摇了头。因为他在她身边,她浑身都充满了动力,哪里会没力气。
成修齐听此,却忽而邪邪一笑,抵住她额头:“怀瑾,咱们试着做一个运动好不好?”
“什么?”不待她细问,他已用行动告诉她。
成修齐如面对最珍视的珍宝般,态度神圣,在她蕴满娇羞的水眸注视下,轻轻地动了起来,他要她幸福快乐,享受人间最极致的喜悦。
他以这样的方式弥补她。
将来,他也会以一个男人的担当,告诉她,他的心,从一见钟情到白头到老,都不曾变。
作者有话要说:以圆满的故事跟你们说一声晚安。╭(╯3╰)╮
☆、第134章 嗷嗷楚楚婚后番外
一行人到达杭州;已是九月下旬,恰逢秋季,天高水阔;百姓开始收庄稼。
金陵一事对于浙江来说;无甚影响;今年又是个丰收年,百姓自得其乐;两耳不闻政事;满心都是红的黄的绿的劳动果实。就连薛傲上任,也没能在百姓中传开来。
对此,薛傲很是开心,因为杭州百姓尚不认识他;他便可以带着家眷出外视察;而不受打扰。视察之余,还能与爱妻联络感情,赏美景,品美食,真正赏心乐事。
柳翰墨自与关雎说开后,二人已互许终身,便是柳初妍、将军府都默许了。他们年纪还小不错,但他们都能等。年少时培养的感情,更稳固,更能长久。而且经过金陵种种,刘关雎更懂事了,比先前更知道珍惜眼前的缘分。薛傲对他们是放了一百二十个心。
韩淑微离了京城纷扰,心中一片平静,但见柳初妍与薛傲打情骂俏,柳翰墨与关雎嬉笑怒骂,都能生出一种喜悦之情来。她高兴了,薛傲对韩家、对楚楚也就有了交待,心中甚慰。
只是有个人巴巴地从金陵随了来,不知是何意思,常给薛傲添烦恼。
薛傲猜着他是被家中逼婚逼得烦了,才跑出来躲个清静,可他能不能不老在他的楚楚面前晃悠呢。虽知楚楚对他情深意笃,根本不可能为他所动,但他护着捧着的珠宝身边总有只苍蝇嗡嗡嗡飞来飞去还赶不走,真叫人心烦。他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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