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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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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但仅看阿珩的表情,只会以为她正在做着非常神圣的事,也很美。
真的很美,哪怕眼眶之内疼得让人想要咬舌自尽,公子泽仍旧有这种感觉。
这个女子,只要身上没那令人悚然的阴郁之感,真的很美。纵无倾国倾城之容,却不输半分,那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的美,让公子泽暂时性的忽略了眼眶里的感觉。
阿珩花了整整五个时辰才堪堪处理好公子泽的眼睛,将保存良好的眼球换给了公子泽,公子泽在半道上就晕过去了,倒不是疼晕的,相反,这位的意志力挺可怕的,阿珩等了许久他都没晕,最后一针扎他脖颈上把人扎晕了,再塞了一丸黑甜丸在他嘴里。
人体器官可以更换这种事,她并不想随便令人知道,王侯贵族的下限永远都不要低估,阿珩完全相信,只要有需要,这些人真的能做出杀活人取器官以救自身性命的事来。唯一的区别是,残暴会随便杀人,仁慈的王侯会杀奴隶。
将眼球换好,阿珩取了干净的白布,在上面倒了膏药,再包扎在公子泽的脑袋上,这才稍微松了口气。想找张榻,却发现没地坐,之前为了避免感染,屋里所有不必要的东西都被清理了,然后里里外外用烈酒清洗,自然不会留张没有用的榻在这。
阿珩随意的坐在了地板上,地板上原本铺着厚厚的毯子,坐着很舒服,但之前她让人将毯子给取走了,而南方气候潮湿,地上很凉,所幸,地基很深,虽凉,却不潮,阿珩凑合了下,也没嫌弃。
手里用烈酒清洗着柳叶小刀,阿珩的脑子却没闲下来,半眯着眼睛回忆之前的手术过程,这是她的习惯,治好病人后要想想自己的治疗方案或手术有什么问题,或者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加以改进,下回碰上同样的病人时便尝试新方法。
回忆没多久便结束了,阿珩的结论只有一个:非常不满意。
速度太慢了,她以前为了做实验,将两个病人的脑袋给砍下来对调也没花这么久的时间,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眼球的筋络与神经太小太多,为了保证病人恢复后没有一点后遗症,她不能弄错一点地方,因此耗费了很多没有必要的时间。追根溯源的话,还是她自己的准备不够多,以后得多剜几只眼球解剖,若她闭着眼睛也能接上眼球的每一根神经,便不会需要这么多年的时间了。
将工具清洗好,又整理了自己的收获,阿珩枕着自己的手臂在地上睡着了,整整五个时辰,精神高度集中,不得片刻的放松,若非她修习了长生诀,精气神远胜常人,这会就该用脑过度而亡了。手术过程中她不止在动刀子,脑子也没一刻的闲着,手术过久,会影响病人的生命安全,而病人身体的方方面面又影响着手术的成功率,最重要的是,眼球从特质的药水里取出后便会渐渐失去生命力,神经在逐渐枯萎,她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计算最快的方案接好筋络与神经,而方案还需要一直变动,因为人体的血液流速以及空气等因素都会影响眼球的枯萎位置与速度,她做了五个时辰的手术,精神高强度集中在病人的眼眶之内的同时,大脑也在高强度的计算着。
阿珩合上眼的时候觉得自己的脑子大抵有点糊,多熬几个时辰的话,说不得就熟了。
在公子泽昏迷,阿珩熟睡之时,一个男子悄然走了进来,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男子,你可以说他三十岁,也可以说他已过不惑之年。因为他的模样看上去很年轻,身体很硬朗,若是阿珩醒着,定会佩服此人的养生之术,一大把年纪了,血气的充沛竟似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厉害。
男子看了看公子泽眼睛上的白布,又看了看阿珩药箧里琳琳满目的药物,以及针药囊里排得整整齐齐长短粗细不一的银针、金针、柳叶刀,最后闻了闻阿珩用来保存眼球活性的淡绿色药水,微微挑眉,语带三分赞叹自豪。“小小年纪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第二十章我信他
换眼之术,阿珩不能保证成功率,因为以前没这么做过,上次给白川君的孙子治疗也不过是换了眼睛里的角膜,是很简单的手术,只要手够稳便不会有事。但公子泽,眼睛在娘胎时便被毒素整个的毁掉了,而她从未给活人换过整个的眼球,最多保证死不了人,能不能痊愈却不能保证,不过好不了也没关系,她再接再励就是。
睡饱了,再让人从公子泽的府库里取了两根千年人参当萝卜啃了,阿珩再为公子泽检查了下,伤口没出问题,很好,该干嘛就干嘛去了。
公子泽虽然被青王猜忌到了骨子里,恨不得他死得越早越好,但明面上青王是不会苛待公子泽,落人口舌的,因此公子泽的府邸从外头看上去很朴实,但府库却很丰富。虽然不是云府,但阿珩想去什么地方,没人拦得住她,因此公子泽府库里的药材被她给搬了个七七八八。
青国的疆域虽不如齐国,但也不小,方圆两千里,左接巍峨千里昆吾山,右靠千里浮云山脉,北挨云梦大泽,南通澜州与越州,物产丰富,尤其是草药。青国疆域虽大,但这捭阖时代,陆地基本被原始森林覆盖,人族只是一亩地里洒的一碗芝麻。青国的人口虽是列国中比较靠前的,但人口的稠密度却较为靠后。这样一个国度,草药资源极丰富,阿珩啃着人参,觉得自己快得红眼病了。她在辰国经营那么多年,可库存的珍贵药材也没公子泽府库里的多,最无语的是,公子泽还不是医者,只是一名王族子弟,这些药材也是留着养生或救命的。
阿珩将最后一截人参嚼碎咽下,开始着手给公子泽的府库搬家,手术前就说好了,治好了眼疾,公子泽所有家资任她搬走一半,如今虽未完全治好,但也只是时间问题,阿珩觉得自己可以先搬走一半。
阿珩对金银财帛以及古董没什么兴趣,她清点了府库里所有的药材,然后清点了公子泽名下所有的土地,将所有地契用箱笼装了起来。当公子泽醒来的时候,府库给人以空荡荡之感,但他看不到,他的眼睛被膏药给糊着。
看到公子泽来了,阿珩大为惊喜。“你这么快就醒了?我的黑甜方终于改良成功了!”
这话的信息量太大,公子泽哑然了。不是不知此女子医德赊欠,但这也太赊欠得太严重了。“你很特立独行。”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
“你一点都不像你的父亲。”
“谁规定子一定要肖父?”阿珩不以为然。
“但你与清神医的差距太大。”
阿珩立马举出另一个例子:“青帝跟她老子那才差距悬殊。”
很少有人知道上古六帝里,青帝有多悲催,浪荡天涯踏遍九州,填补人族舆图上的空白之地是青帝毕生的志向,但她倒霉的碰到了炎帝。开拓与治理是古来王侯的两个大类,前者不择手段得令人心寒,却是人族存续不可或缺的,后者或许有很多毛病,却是目的。炎帝是前者,而她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时,人族需要的不是开拓的王,战火烧了几千年,不停下来休息一下的话,自己也会被烧掉。在所有候选人里,青帝不是最出色的,却是人族的目的。当炎帝做了决定时,没有人能够反抗,青帝也不能。为王之后联姻的对象是个疯子,而联姻不能退货,也很倒霉。但青帝一生的倒霉事若要排个顺序的话,第一桩应该是她老子。
青帝性情仁善而不拘一格,也可以理解为荒唐,嬉笑怒骂中化解危机,不论发生什么事都会很乐观的去解决;而其父,刻板而残酷,活脱脱的暴君再世,青帝少时就是因为受不了她老子的德行以及为了生命安全着想才不得不离开氏族流浪,一走便是数十年。
阿珩觉得自己与清神医的观念虽然有差异,但没悬殊到青帝及其父那么大,至少她与清永远都不会成为敌人,不管清死没死都不会。
公子泽浅笑。“子不肖父是会有压力的。”
阿珩反问:“我就是我,为何要去像另一个人?哪怕那个人是我的父亲?”
听着阿珩理直气壮的声音,公子泽默然,他大概能明白为何清与阿珩明明是父女,却完全不是一个风格了,这两个人的认知打从心眼里就不是一个方向,能像吗?
阿珩高高兴兴的清点好了自己的诊金,只待来日带着一起离开。
公子泽随便阿珩拿,比起眼睛,那些身外之物并不重要。
公子泽回到自己起居的院子时,院子里的千年檀树下已经有一人在了,年轻人的容貌却满头白发,很是奇特的外貌。
公子泽另一张短榻上坐了下来。“她对我的眼睛做了什么?”
白发青年道:“这你应该去问她。”
“你在生气长生方的事?她不会因为长生方而杀了你。”公子泽道,他知道,若是别的人看过或拥有长生方,阿珩肯定会想法子弄死那人,但眼前这位却不一样。
白发青年道:“我并未生气,只是来告诉你一声,长生方不论你是否看过,都须忘干净,不要动不该动的心思。”
“我无此意。”公子泽道。
“你如今无此意是因为你还年轻,二十年后你却不一定会坚持如今的想法。”白发青年道,长生不老,这世间有几人能抗拒这般的诱惑?吃人算什么?这世道,易子而食比比皆是,何况吃一个跟自己没有关系的人。
公子泽道:“至少此时此刻我没有那个心思。”
白发青年道:“二十年后也不要有。”
“为何?”
白发青年扬眉。“你莫不是以为她给你治病时什么手脚都没做?是什么让你对她的医德如此有信心?”
公子泽:“。。。。。。她对我做了什么?”
“在九州帝国时,有一门秘术,名唤摄魂术,可催眠旁人从而达到控制的目的。”
公子泽皱眉。“我并无服从她的想法。”
“利用摄魂术控制别人是需要极高的造诣的,她没那个造诣。”
“那你之意是?”
“当你对别人告诉别人长生方时,你的大脑与脊椎神经的联系便会断开。”
“麻烦用我听得懂的语言说。”
“你脖子以下的躯体都会失去知觉,你将在病床之上瘫痪到死,大脑一直清醒的到死。”白发青年深以为苍凛教了个好徒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苍凛杀人杀得干脆利落,到了阿珩这里却是令人生不如死。
公子泽皱眉:“她怎敢?”
白发青年反问:“她为何不敢?君王她都弄死两个了,还会顾忌你一个公子?”
“你可有法解除?”
“我解除不了,也不想为你解。”
“为何?”
“因为我也觉得,你永远说不出长生方比较安全。”
“你并非羲和氏之人。”
白发青年点头。“我不想吃人,也不想别人吃人,至少不能吃羲和氏的子孙。你就这样吧,她给你下的暗示是只要你不动长生方的心思便一直都不会有事,你很有很大几率寿终正寝。”长命百岁就别想了,在娘胎里被人下毒,先天不足,这些年又思虑过度,更没有羲和氏直系的变态体质,想要长命百岁,省省吧。
阿珩并不知道公子泽府里来了白发青年,更不知两人的对话,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在意,她就是没医德,就是喜欢在病人的药里加料,能将她怎样?
每日扎一次针,三日换一次药,公子泽的新眼睛并未出现排斥反应,慢慢的嵌在了新的躯体里。
日行一次的检查后阿珩很是满意的道:“刀口长得很好,再过半个月就可以了。”
公子泽淡然的问:“半个月后我便可看到了?”
“不知道。”
“什么!”意识到自己过于失态,公子泽很快就控制了自己的情绪。“你不是说再过半个月就可以了吗?怎会不知道?”
阿珩理直气壮的道:“我确实不知道,我这是第一次用这种法子给人治眼睛,得拆了布才能确定是否有用。”
公子泽忍住呕血的冲动问:“你究竟有没有医德?”
阿珩理所当然的道:“我若是没有医德,你此时此刻已然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我不会说出去。”
“我知。”
“我也不会伤害你。”
“这个可就不一定了,就算你此时此刻不会那么做,但二十年后,你老了,身体越来越虚弱,死亡逐步降临,到那时你还能克制对死亡的恐惧吗?就算你不怕死亡,渴望活下去也是人的本能,也是劣根性。生死关头,圣人都能变成魔鬼,我不认为你比圣人还能坚持。活得越久,权势愈胜,人便越不想死,因为死了,如今拥有的所有财富与权力都将失去。纵然轮回永在,谁又知自己来世是何种模样?是庸人,亦或王侯,甚至街头乞丐?与其妄想遥不可及,更无法确定与抓住的来世,不如抓住今生,长生药啊,千百年的活下去,便可永享荣华富贵。”
公子泽:“。。。。。。你在诱惑我?”
阿珩道:“不,我在就事论事。”她要真想诱惑公子泽就应该让他看看她的血有多神奇。
“你说的事不一定会发生?”
阿珩反问:“你敢说那一定不会发生?”
公子泽无言以对,如阿珩所言,活着是每个人都会有的本能,若是能活下去,牺牲旁人又算什么?
“你看,你自己都不敢肯定的说不会,又要我如何相信你呢?”
“云洛也是王侯,你怎知他在几十年后不会动长生方的心思?”
阿珩笃定的回答:“他不会。”
公子泽愕然。“为何如此笃定?”
阿珩自豪的道:“因为会要求我不能死在他前面的人非常清楚长生的代价,因为清楚,所以哪怕想要活下去他也不愿付出那样的代价,宁可死亡。”
长生真的是好事吗?不,长生是世间最残酷的折磨。
炎帝活了两千年,享尽荣华富贵,可她高兴吗?若是高兴,又缘何会死?
不死药可比长生药生猛多了,除非当事人不想活了,否则活个万儿八千年绝对不是问题。
炎帝用她的落幕告诉了后人一个真理:长生不是好事。
☆、第二十一章谁更倒霉
半个月的时间,公子泽过得比他过去的二十二年都要艰难,每日要走几步路,喝多少水,吃多少饭食,吃什么饭食,阿珩都给规定得巨细无遗,就差连他每日呼吸几口气都要定个数。虽然无语,但公子泽仍旧是高兴,甭管阿珩医德如何,但她这么认真,自己肯定能好。
半个月后,阿珩期待而忐忑的抓着白布,手有点抖,第一次用这种方法治病,也不知效果如何,创世神保佑,一定要成功啊。
阿珩深吸一口气,吐出,吸气,吐气。。。。。。反复三次后,手终于不抖了,心也静了,缓缓拆下了公子泽眼睛上蒙着的布,再用沾水的布将眼睛上的膏药仔仔细细的擦干净。
“好了,可以睁开眼了。”
公子泽努力平复因为紧张而急促的呼吸与心跳,缓缓睁开了眼,刺眼的光芒入眼,生理性的泪水自眼眶内流出,一张奇异的脸出现在视线里,那张脸很苍白,很干净,也很普通,然而脸上的一双纯黑色眸子却亮得如妖似鬼,也美得令人心悸。
见公子泽呆呆的样子,拿不准有没有成功,阿珩伸出手在公子泽眼前晃了晃。“这是什么?”
公子泽瞅了瞅阿珩的手,骨节修长而分明,每一片指甲都修剪成椭圆,很是整齐,也很干净,指甲缝里什么都没有。“你的手很漂亮。”
“我手哪里漂亮。。。。。。你看得到?”
公子泽抓着阿珩的手流着眼泪笑道:“我看到了,我终于能看到了。”
阿珩也笑了,笑容灿烂若冬日青空之上的暖阳,令人目眩神迷。“看到了就好,看到了就好,我的理论是对的,我成功了。”
公子泽:“。。。。。。”他就不应该期待此女子有什么医德。
病人痊愈,阿珩很是高兴的将自己花了半个月清点装箱完毕的财货准备打包带走,这半个月她一直住在公子泽的府邸,若是有个什么不对,方便第一时间救人。这点医德她还是有的,拿病人试药没什么,但不能将病人给弄死了。如今人好了,她留下了以后要服的药与药膳,只要病人不自己作死,肯定会完全恢复。
功成自然就该身退了,任公子泽怎么挽留,阿珩都坚决要走。无忧在青国有宅子,已经带着儿子去生活了有一阵,再不去看看,她怕儿子就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无忧的了。
无忧的宅子在青阳城外二十几里处,紧挨着青水,周围绿树环绕,很是清幽以及凉爽。
一直都在北方生活的阿珩对南方的气候简直想呕血,温暖湿润也就算了,忍忍就是了,但时不时就下场雨,阿珩就想骂人,下雨没关系,但你就不能一次性下完吗?一定要隔三差五的下一回吗?
好不容易到了如今,雨倒是不下了,但天气却越来越热,热的人都要中暑了。青王一家子早早搬到了避暑的别宫,便是公子泽,若非还要治眼睛,也该一起去避暑了。
无忧的府邸是古宅,真正的古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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