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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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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领默然,最后还是没杀齐载,失去了利用价值的齐载就只是一个羊奴,而一个尚在成长却已医术过人的神医是北荒最稀缺的资源,为一羊奴得罪医者,不值。
  尽管暂时避过了一劫,但阿珩知道,这事没完。
  公子旦迟早会收复失地,如送往异国他乡的质子在开战时极可能是祭旗的第一人选一般,当公子旦收复失地时,齐载也将是北荒人泄愤的对象。
  战事一时半会结束不了,阿珩却开始准备干粮,肉干、野菜团,从北荒回中原不是容易的事,必须有足够的食水。
  齐载被打击得不轻,焉巴巴的角落里看阿珩准备东西,阿珩只忍了一日便不想忍了。“你若是不想活了,可以去跳河,别在这要死不活的碍我的眼。旦翁不过是放弃了你,可你扪心自问,你值得他放弃黑水三郡及黑水三郡所有百姓就为救你一人?且他若真的那么做了,你就算能活下去,也将一生无法抬起头做人。死亡不可怕,比死亡更可怕的是人间即地狱。”
  卖国贼的后代,那绝不是什么好名声,公子旦不是士人,士人游说列国,根本没有对国的忠诚,他们忠诚的是君王。公子旦却不是,他是王族公子,他必须忠诚于国家,他可以背叛任何人,甚至君王,唯独不能背叛国家。出身带来了尊贵的地位与荣耀,自然也要为此而失去任性的资格,得失总相随,谁人能例外?至少载不是。
  载讥笑反问:“所以我就该死?”
  阿珩摇头。“你该不该死我不知,但我知,你若陷入绝境后只想着让别人来救你,一定会死。”
  她是医者,且医术不错,这些日子救了很多人,因此首领会给她几分面子,但日后胡人与齐人再开战,载是祭旗的第一人选。
  最先与齐人交手的不是胡人,是更南边的羯人,公子旦率领大军与羯族在辽阔的北荒草原上大战,打的都是闪电战,狭路相逢勇者胜,败者自然倒霉。但齐人比羯族略仁慈,北荒的游牧民族在南下劫掠破城后,除了年轻的女子,其余人都会杀死。而华族不会如此,华族的将领会在胜利后斩尽所有高过车轮的男子,妇孺则充为俘虏,回去之后卖给奴隶贩子,会是一笔不错的收入。
  公子旦大军所过之处,除了血流得黑土地抓一把就能挤出鲜血来的尸体,连根人毛都没留下,羯族实力大减。
  阿珩与载都知道,后者的麻烦不远了。
  游牧民族内部之间部落仇杀也很严重,为了获取更多的生存资源,繁衍部落的人口,北荒诸部之间也没少起冲突,只是这些年先是被齐武王赶到了苦寒的北荒,再是北荒气候苦寒,就算将所有资源都给抢到了手里,能养活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也因此,迫于局势,也迫于环境,北荒三族之间近些年都不怎么动手,若不是被齐人灭了,就必须联手。
  羯族落败,胡人与戎人参战是迟早的事。
  大军出征自当祭旗,不论是华族亦或四夷皆如此,并且认为祭旗的祭品越好,便越容易获得神的庇护。阿珩对此持保留意见,什么是最好的祭品?自然是活人,人可比牛羊有灵性多了。人祭人殉什么的,在阿珩看来,都是惨无人道的,虽说人都有一死,但死得这么无聊,绝不会更惨了。且就算奴隶不算人,是牲畜,拿奴隶祭祀等同于以牛羊牲畜祭祀,无所谓有无人性,便说这种血腥祭祀的本身,完全不符合最初的神话里关于神的描绘。阿珩依稀记得老娘说过,世间一切祭祀,刍狗祭神,三牲,尤其是人牲,祭的是魔。
  不论阿珩如何看人牲制度不顺眼,她都反抗不了现实,现实是,祭旗时肯定有人死,不是甲便是乙。
  春去冬来,在北荒已近两年,阿珩渐渐适应了北荒的气候,只要不是太冷,咬着牙也能活动几步,只要能动,阿珩便会让自己每日走几步,用这种方式让自己的腿部肌肉不萎缩。
  月照海的雪才融化时,一支商队渡海而来,带来了大量的盐、粟米以及。。。。。。上等的青铜。
  青铜也分很多种,按着不同的配比度冶炼出的青铜可以用于不同的地方,而最重要的一种便是铸造兵器,商队送来的便是可铸造武器的青铜。
  载险些气死。“叛徒。”
  阿珩不以为然:“没有忠诚,何来背叛?”
  商队中人的长相,都很高大,应是中州北地之人,也可能更北或西。阿珩看到了商队的主人,是一个看上去不超过而立的青年,青年的模样与阿珩有几分相似。不是长得像,事实上,两个人长得一点都不像,阿珩的姿色平平,五官除了一双亮若妖鬼的眸子没有一点特色,而那男子却不然,姿容绝艳,宛若神祇临世。但细看便会发现,两张姿色完全不在一个层次的脸有着共同点:五官异于常人的深邃,肤色白皙却不是华族贵族那种很久不晒太阳的苍白,而是天生的白皙。
  让阿珩断定男子并非华族,至少不是纯华族人的证据是男子的眸子,宛若深埋千年的琥珀。华族的眸子以黑褐为主,阿珩的纯黑色眸子虽少见,却也不是没有,但琥珀色的眸子。。。。。。华族人绝不可能有。
  都不是华族人,那就更不可能是齐人了,不是齐人又怎会对齐国有忠诚?没有忠诚又何谈背叛?
  载气结。
  载很是厌恶那个商队主人,但阿珩不讨厌,不管是谁,她都是不喜欢也不讨厌的。但商队主人却不是,他对阿珩有着一种异乎寻常的好奇,最重要的是,他的知识渊博,让阿珩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也因此,初见时是不讨厌不喜欢,没三日阿珩便对自称白虎的男子有了好感。
  载对白虎更厌恶了,因为白虎想撬他的墙角。
  闲聊时,白虎提起了他有个比阿珩大几岁的弟弟,性情好,也体贴,因此想为他向阿珩提亲。
  提亲一般应该找当事人的父母,但阿珩的老爹老娘都去黄泉了,加之阿珩年纪虽小,却很有主见,因此白虎直接找上了阿珩。
  载很生气,尽管定亲是被公子旦给逼的,他一千个一万个不想娶阿珩,但这并不代表他就高兴看别人娶阿珩,至少此时此刻是不高兴的。
  阿珩没理会载的心情,而是有些诧异的问白虎:“一般不是应该为子嗣提亲吗?”哪有人越俎代庖的为兄弟提亲的?
  “我并无子嗣。”
  阿珩讶异。“贵庚?”按着她对人族的了解,白虎这年纪,不敢说一定抱上了孙子,但儿女必然成群。
  “三十有四。”
  阿珩的目光有些狐疑。
  白虎的脸色有一瞬的无语。“我很正常,只是我的妻子回娘家了,只剩我一个,自然生不出子嗣。”
  “年年回?”
  “只回了一次。”
  “回来了?”
  “至今未归。”
  阿珩委婉的道:“你这与和离何异?”
  “我从未承认她写的和离书有效,我一日未再娶,她一日未再嫁,我与她便一日还是夫妻。”
  阿珩:“。。。。。。你没有姬妾?”就算没有妻子,也不过是生不出嫡嗣,但庶嗣却是不需要妻子就能生的。
  “我若有别的女人,她就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阿珩大奇:“你觉得她还会回来?”都拖到三十几岁了,显然不是一年两年的事。
  白虎叹道:“不到生命终结,谁会知道结局呢?等下去,至少还有希望等到她回来。”
  阿珩对白虎彻底刮目相看,她发现,自己似乎爱上了这个男人,而不论是否爱上这个男人,她都毫不犹豫的拒绝了白虎替其弟的提亲。
  没等阿珩认真的去了解白虎的来历,载便出了事,北荒与齐国再次开战,这一次胡人也将被卷进去,因此决定诛载祭旗,而载。。。。。。刺杀首领失败,不日将被祭旗。
  载的匕首上有毒,阿珩被请去为首领治病,她把首领给解了毒,然后趁人不注意时带着载跑了。
  茫茫北荒,草比人高,这里是草的海洋,一个人藏进其中,如同一滴水藏在海里,纵使胡人满草原的追杀也没能找出两个人。
  载很不解。“人又没死,至于这般疯狂?”
  阿珩闻言随口道:“谁说没死?”
  “你不是解了毒吗?”
  阿珩反问:“有谁规定解药里不能下毒?”
  载:“。。。。。。你不是不能杀人吗?”
  “别人自尽了可不能算我杀人。”
  载默然。
  半个月后阿珩开始考虑要不要让胡人抓住,草原太大,四面八方除了上头是蓝天,其余方向全是绿色,就是当地人也不敢说自己能认得路,何况两个生长于中原的华族人。只是,胡人的首领前不久才自尽,若是抓到了自己,一刀将她腰斩了都是仁慈。

  ☆、第十一章乱世之因

  阿珩没骗三七,过了云水之后的地区真的多河流,多鱼虾。云梦大泽就在旁边,商於山脉以东全在云梦大泽的广义范畴里,自然多鱼虾。
  尽管不是很满意,但考虑到车队真的走得极慢,慢得快赶上蜗牛爬了,原因?阿珩在市人。
  人口买卖是这个时代最赚钱也最热的贸易,贵族的奴隶永远都是不够的,不管是田地里的田奴亦或是府中服侍的奴隶,甚至奴隶训练的死士、战奴,都是多多益善。尽管一入奴籍,子子孙孙永世都是奴隶,但市人的价格却是非常低廉的。
  公子芾很是无语。“苏神医,青阳有人市,你若想要奴隶,待回了青阳,我赠你一千名奴隶可好?”
  “不好,人市的奴隶虽多,却都是训练好的,价格太贵。”
  公子芾疑惑:“训练好的奴隶很省事不是吗?总比你买个奴隶回来还要先教它如何伺候主子好。”
  “问题是我要的奴隶不是用来服侍的,训练好的奴隶对我没有用。”阿珩道。
  人市上的奴隶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伎人,也是最昂贵的,少则数枚金铢,多则。。。。。。有钱也买不到。伎人训练好之后是用来赠给那些王侯贵族取乐的,白日可以欣赏伎人的歌舞,晚上可以暖床,更赏心悦目,伎人都是精挑细选长得美的女奴,且自小就开始培养,据说最顶级的伎人可谓解语花,能令王侯贵族神魂颠倒。不过再怎么神魂颠倒也终究是玩物,年老色衰之后定然曾经多耀眼现今就多凄凉。
  自然,事无绝对,阿珩就知道一个例外,云洛的母亲,云离的正妻便是女奴,且是做为伎人来培养的女奴,容色极为出众,心肠与手段也格外狠,十岁时,得知主人要用自己的家人做为人牲,便处心积虑的在祭祀之前弄了毒。药,将主人全家给毒死了。可惜的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如她一般认为人殉有问题,奴隶自小被灌输以为主人付出一切为荣的观念,哪怕主人要将自己作为祭祀用的人牲,那也是荣幸,谋害主人这种事是大逆不道、悖逆天理、十恶不赦的,犯上的奴隶尚且要处以极刑,何况弑主的奴隶。因此云洛的老娘虽然救了家人,却没得到理解,在她准备了好一切,并弄死了主人一家,打算带着家人逃离时,她的家人却将她抓了起来去认罪。。。。。。不过她运气很好,苍凛彼时追杀一个方士路过,因为不知道那个方士究竟藏哪个角落里了,便顺手一把毒将全城人都给毒死再慢慢翻找尸体确定那个方士在不在,因而无意中救了即将被处以烹刑的弑主女奴。她一直被关在地牢里,不见天日,更无食水,所有人都中了毒,她却没有。
  第二类是婢女,价格在几十枚铜锱到数百枚铜锱之间,是跟在贵人身边服侍贵人生活起居的,不过服侍的主子若是男性,那长大后兼做暖床工具是必然。对于贵族子弟而言,身边的婢女等于嘴边的肥肉,不吃白不吃,只有傻子才不会吃。阿珩以前在稷阳时因为某些原因听了不少东家长西家短的八卦,得出过一个结论:贵族府里的婢女,除非是夫人小姐身边特别得用的,否则只要是姿色稍微出众一点的,肯定被府里的主子享用过,等玩腻了,亦或是年纪大了就会配给府里的男奴或豢养的部曲。
  离王的前太子,公孙係的父亲太子华就是这么一个人,宫殿里的女子就没谁是他没碰过的,而因为贵贱不婚,他是不可能娶那些女子,也不可能给什么名分。一个两个还好,但一堆女人,他名声别要了,养起来也很费事。因此腻了后都会赠人,有一回就发生了个有意思的事,他把人赠出去后没多久,婢女怀孕了,算算时间,是他的。虽然生母卑微,但到底是太子华的孩子,因此孩子生下来后就给送到了太子华面前,然后。。。。。。被太子华给丢出去了。贵贱不婚,他不可能给一个女奴名分,自然不能认那个孩子。
  这事很长时间里都是稷阳茶余饭后的谈资,离王险些给气死,将女奴拉上床不算什么事,但收尾也不做干净点,一国太子竟然让女奴有了孩子。若是个有贵族血统的女奴也就罢了,贵族就算沦为奴,也比寻常女奴高贵,可以给个姬妾的名分,但那个女奴却是祖上几代都是奴隶,太荒唐了。
  阿珩那时就一感觉:离王你脑子没抽着吧?有错的是你儿子,你这个时候不教好你儿子居然还怪他收尾不够干净?
  直到多年以后阿珩才明白,离王脑子没毛病,有问题的是自己,自己与云洛的老娘一样都是这个贵贱等级森严的时代里的异类。
  第三类是杂役奴,这种奴隶也是最便宜的,在人市上论打卖,不过阿珩不想要经过了人市的奴隶,谁不知道每一座人市背后最大的东家都是该国最有权势的王侯们,人市是列国将自己的细作安插到国内各地甚至列国的最主要途径。用云洛的话来说就是,经过了人市这道工序,买回家的奴隶就别想有几个干净的。
  因为辰国的特殊情况,辰国的贵族买的奴隶都是用来做苦力的,身边服侍起居与办事的或为已经服侍了氏族几代许多代人的家仆。这样的家仆,虽然顶着个仆字,但在府里不论是贵族本身亦或是旁人都不会真用对待奴仆的态度对待他们,累世之仆,忠心是可以肯定的,又有许多功劳,地位等同于氏族的普通族人,并且可冠以主人的姓氏。甚至很多家仆本身早就去了奴仆的身份,以良家子的身份在府中继续服侍贵族,用起来怎么都比人市上买的奴隶可靠。
  新氏族与新贵们喜欢与老氏族联姻也有这方面的原因,曾有新贵意气风发,结果府中买来的奴隶是敌国细作,给辰国带来了不小的损失。与老氏族联姻,虽然陪嫁而来的家仆未必清白,但至少不是敌国的细作,能力也过人,纵然家仆忠心的不是自己,可夫妻一体,不忠于夫主只忠于夫人及夫人所出之嗣,如此,只要下一任家主是嫡嗣,这些家仆就算如今对自己这一代家主没什么忠心感,却一定忠心下一任家主,很合算。
  云洛便曾想送阿珩一些家仆,药庐里的情况,在他看来就跟筛子似的,只是因为阿珩有个爱在住的地方种植各种“奇花异草”的习惯才没真的出什么事,却也难保不会真有事。
  阿珩拒绝了,辰国贵族的家仆培养起来极不易,且说是奴仆,能力也不比士人差了,给她实在是暴殄天物,至于药庐的安全问题,她相信没人有那个胆子。
  最重要的还是,养不起,算赋太重。然而在辰国以外的国家却没这那变态的算赋,能蓄奴的都不会是普通人,属于特权阶级,对权贵针对性施政,内乱那是必须的。便是辰国,算赋这一项政策也是数百年前云越许奴隶以军功封爵打下了基础,提高了辰国奴隶的地位,随后百年前云翟才得以在此基础上继续变法,否则。。。。。。云翟就不是身死法存,而是人死政消。
  既然出了辰国,阿珩琢磨着,正好多圈几块山头,多买些奴隶好好培养,然后种植药材。山南郡提供的药材很可观,但都是寻常草药,那些名贵的草药,没有极高的专业造诣,种不活。
  这是阿珩第一次在人市以外的地方买奴隶,以前是为苍凛买药人,花的也是苍凛的钱,自然怎么方便怎么来。此次是为自己买,阿珩颇为尽心,挑商於之地的国家的乡野买奴隶便是因为这些国家在打仗,打仗是烧钱,必然会增加税赋,否则后勤跟不少,仗也不用打了。若商等国家与辰国差不多,这场仗打完便开始琢磨下一场打哪个方向,然后花数年去准备数月的战争所需,税赋便有所增加,幅度也不大,对庶人黔首生活的影响在承受范围之内,不至于过不下去需要卖儿卖女。然而商於众国却不是,先是突然打了尧阳之战,然后又突然伐睢,都很突然,准备不足,税赋增加的幅度不是一般大,便是小康的庶人都吃不消,何况承担了最主要压力的普通人家。
  乡野间就没几个孩子的头上是没插着草标的,价格低廉,最多一斛粟米,或等同价值的粗粮。
  公子芾与玺王姬看得目不忍睹,人市里的奴隶都是打理过的,不然卖相不佳,卖不了好价钱。然而乡野间的这些还不是奴隶的孩子却不是,瘦得皮包骨头,衣衫褴褛,有的干脆连衣服都没有,不论老幼,皆是一脸的麻木,千复脸孔,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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