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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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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挑食你便由着,这难道不是溺爱?”
“小孩子喜欢吃肉是很正常的事,我曾经也无肉不欢,每餐没有肉便不肯吃饭。吃肉好啊,只要不是一味的只吃肉,孩子会长得很好。”阿珩一直都以为,一个孩子若想健健康康的长大,并且长得跟牛一样健壮,肉食是不可或缺的东西。自然,只是不可或缺,不是唯一,若只食用肉类,还是得出问题。最重要的是,她是三七的老娘,却不是三七本人,即便是父母也不能罔顾孩子本身的意愿,你以为好的,在孩子看来,或许是生不如死的折磨。
因为自幼体弱还中毒,吃药多过吃饭的云洛:“。。。。。。”完全无法想像无肉不欢是什么滋味。
云洛道:“既然吃肉的意义如此重要,你便该努力克服心理障碍,早日吃肉,否则你日后有了孩子,很容易出问题。”
阿珩噎了下。“我不会有孩子的。”
云洛一怔,瞧了眼阿珩的腹部。“你莫不是不育?”若是如此,幸亏云湛给他留了个儿子,否则他日后就得无嗣了。
阿珩将一支莲蓬砸在了云洛头上。“我很正常,只是不打算有后。”
云洛疑惑:“为何?”
“世人对长生的渴望一日不消,羲和氏的直系血脉便不应该存在于世,否则便是造孽。”
云洛不以为然。“你这话就说得不对了,好死不如赖活着,你看我少时活得多艰难,可我仍旧坚持了下来,便是因为,现今过得再难,只要活着,那一切就都还有希望。至于旁人的觊觎,远的不说,就说近的,苍凛、清以及你,哪个是善茬?神在赐予羲和氏特殊的体质时其实也赋予了你们自保的能力。”至少在连山氏的族史里一些与羲和氏相关的记载中,云洛就没见着哪个觊觎羲和氏直系血脉,并且动了手想获得长生的人有好下场。
世人说苍凛血腥残忍,殊不知,真跟羲和氏的祖先比起来,苍凛其实也不算什么,羲和氏那些对觊觎自己血肉的人的厌恶远胜苍凛对人的厌恶,九州帝国史册之上羲和氏留下的那一笔笔屠。杀的血。腥记载便是实证。羲和氏从来都懒得去查凶手具体是哪个人,只要确定一个范围,再将那个范围里的人全杀了,凶手肯定会偿命。至于无辜者,羲和氏的族人也无辜,可不还是被人制成了药,凭什么我的族人那么无辜却还是被制成了药,而你们无辜我便该放过你们?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对于羲和氏这样的过往,云洛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神裔氏族就没一个是善茬,只有如今那些遗忘了历史的人族才会妄图动神裔氏族的主意。远古时代,追随燧人氏起兵的氏族何其多,不想整个种族子子孙孙永世为奴的人太多了,然而长达数千年的血腥厮杀,到了最后还在延续的氏族万不存一。神裔氏族因为各种特殊的能力,更是异族的重点关照对象,虽然在岁月长河中沉沉浮浮,但神裔氏族仍旧延续了下来,并且在九州帝国时期稳坐所有非人种族黑名单榜首的宝座。
想灭绝神裔氏族的人与非人实在是太多了,手段若是不酷烈些,神裔氏族早完了,虽然最后也跟完蛋差不离了。连山氏保留了传承,直系却不知什么时候才会再出现,羲和氏倒是有直系,却已失了氏族传承。但有一些东西是不会改变的,远古时代数千年的血腥战争中磨砺出来的狠戾早已铭刻于血脉最深处,哪怕没了传承,神裔氏族的子孙也不会是善茬。
苍凛与阿珩所为,本就无错,只是苍凛是非常标准的神裔氏族后裔,除了认知出了点差错,但手段很正常。清却有些不同,云洛可以拿自己族谱上的一千代祖宗发誓,他就没见过清那么不像神裔氏族后裔的神裔氏族后裔,忒仁善了。至于阿珩,堪堪卡在苍凛与清之间,血脉的天性让她本能的认同苍凛,然而血缘与清的谆谆教导又让她觉得苍凛那么干太缺德。。。。。。不怪乎会变成神经病。
阿珩一脸的不认同,却也没说什么,看得云洛大奇:“咦,你今日怎不表达你那番死亡是亘古至美的观念了?”
阿珩道:“每个人的观念都不一样,驳倒了你又如何?你永远都不会认同。”
云洛点头。“但凡是个脑子正常的都不会认同你的观念。”这世上就没谁是不想活的,便真有想自尽,肯定在跳崖后的半空就后悔,领教过了极致接近死亡的滋味,都不会再想尝试那种感觉。阿珩是例外,不管多少回濒临死亡都不妨碍她坚定的认为死亡是一件好事。
须臾,阿珩开口:“你的意思是我脑子不正常?”
云洛反问:“难道不是?”
哗!
“不小心”将人踢出了小船的阿珩笑吟吟的看着水里阴着脸的云洛。“呀,真不好意思,意外,不过夏日炎炎,在水里泡泡很是凉爽,你干脆别上来了。唔,反正也下水了,不如抓几尾活鱼,我请你吃鱼脍。”
云洛的脸色这才阴转晴。“我当年在昆池放养了不少云鲤苗,吃云鲤鱼脍如何?”
阿珩:“。。。。。。这昆池里养得活云鲤?”没记错的话,云鲤都是生活在比较深且鱼虾众多的江河湖泊里,嗯,云鲤是杂食鱼类,以鱼虾为主食,偶尔吃素帮助肠胃消化,鱼虾不够丰富的话,还真不一定够云鲤吃。须知云鲤是群居生物,群居物种一顿吃的量极大。
云鲤道:“昆池深二十丈,放养的鱼虾大多是繁殖快的,怎么养不活云鲤?”
二十丈深的蓄水池泽,阿珩真怀疑辰国当年是否吃饱了撑的,耗尽国力修建白洛渠也就罢了,好处在那摆着呢,充其量就是过程漫长痛苦了点,但这么深的蓄水池,总不至于就是为了养鱼吧?“那你抓一条吧。”
昆池上有不少贩食物的小船,昆池里的芙蕖真的长势极好,在外围转悠尚可,进了深处就得迷路,因此这些小船就专门做那些在昆池深处迷路或饿了的旅客的生意,带路亦或贩食物。食物以荷叶粥、莲子羹、莲藕为主,虽然不是名贵的食材,但都是最新鲜的,保证采摘不超过两个时辰。自然,若是运气好有抓到鱼鳖,旅客也会很有口福。
阿珩摇着木桨寻了一艘贩食的小船,没买食物,只买了一些酱料。寻常人家做的酱料算不上精品,跟贵族世家累世琢磨的食谱什么的,完全不能比,但胜在地道,符合北地人的口味。贵族世家的吃食,不是阿珩说,着实是讲究吃食是好事,但讲究过头就是没事找事了。一道菘菜只取菜心的嫩叶、一道普通的菜汤里的汤实际上是七八只鸭子熬出来的。。。。。。而这样的素食是王侯标准的食物,别问她怎么知道这么多,反正她就是知道。
与云洛相识这么多年,近些日子云洛更是只差在药庐安家落户,阿珩对云洛的口味还是清楚的,很正常的北地辰人口味,没大部分贵族那么没事找事。就算是挑食,也不是觉得食材有什么问题,而是他自己的庖艺更好,哪怕是普通的食材也能做得比山珍海味更美味。
阿珩懒得与云洛比庖艺如何,因为一定输,因此买了符合辰人正常口味的酱料便拿荷叶盖了脸,躺船上等着云洛抓了鱼回来。
云洛最后是带着一尾四尺长的云鲤回来的,阿珩愣了好一会,诚然,鱼类的寿命很长,有足够的食物,鱼类能长到不可思异的程度,但那也是需要时间的。虽然四尺长的云鲤在云水流域很常见,可这昆池才多久?放养鱼鳖又多少年?这么点时间能养出这么大的云鲤出来?
“这云鲤。。。。。。”
“应是自洛水或白水游入昆池的,是昆池一霸,正好碰上,便带回来了,如何?”云洛笑问。
阿珩有点眼晕,阳光下,少年眉目如画,色转皎然,端的是灿烂耀眼无双。“挺。。。。好。。。。。。不对!你色。诱我!”
云洛很是遗憾,准夫人不是神经病吗?怎么意志力如此坚定,这么一会就回过神了。“我什么都没做,笑乃人之常情。”简言之,是你自己扛不住美色,不能怪美色本身。
阿珩抽了抽嘴角,不想说什么,云洛还真没做什么,他只是很是恰到好处的笑了一笑,是她自己猝不及防没扛住罢了。连山氏是以先知与美而闻名的神裔氏族,前者是因为预言未来的能力,后者则是。。。。。。连山氏的血统与阿珩不相上下,都是大杂烩,不同的是,阿珩的血统是人族各个分支做成的大杂烩,本质上还是人族。而连山氏。。。。。。蛮荒纪时一度被灭族,后来幸存者的后裔重建了连山氏,但那是连山氏历史上最大的分水岭,因为那个重建连山氏的后裔是一名人与大荒各个非人族智慧物种的大杂烩血统,还是不是人族真不好说。
没人知道那个重建连山氏的族长身体里究竟有多少个种族的血统,反正苍凛曾经根据古籍上的只言片语推断,人、鲛人、羽人。。。。。。只要是智慧物种,只怕都有。这也使得连山氏后裔中偶尔会有几人有一些很诡异的能力。云洛方才的确没做什么,但他的那一笑中却透出了鲛人的魔魅。
鲛人,大荒最美的物种。
阿珩将荷叶丢到了云洛脸上。“你说你一个大男人生这般好看做什么?”长得好看也就罢了,还美得如此不似人,若非云氏数百年的族谱国人皆一清二楚,只怕冲云洛这长相,是个人都得怀疑这家伙是否鲛人所化。
云洛将荷叶取了下来,将鱼放到船上,问阿珩:“你可见过别的美人?”
“有啊,我阿母。”顿了顿,阿珩又补了一句:“无忧,以及沃州的羽人,前两年见过的鲛人。”
“那你可曾为他们的美而出神?”
阿珩默然,怎么可能,除了自己老娘,她看人的第一反应从来不是看美丑,而是看怎么个解剖能最完美的观赏与保存标本,有此习性,哪怕之后注意到了别人的美,也提不起花痴的心思。
云洛笑得容色愈发盛极。
☆、第二十八章离别
云洛取了匕首正准备操刀将被自己砸晕了的鱼刮鳞,却见阿珩往嘴里丢了一丸药,不由一愣。“你这是?”
“被人吃已经够倒霉了,还要清醒的被活吃,也太痛苦了,这药能让它不痛苦。”
“你把它毒死了,一会我还怎么吃?”他看不是阿珩,拿□□当□□吃也无妨。
“那是黑甜汤,死不了人,只是让它失去所有知觉做个美梦而已。”
“人吃了它的肉不会有事?”
“不会。”就算有事不还有她在这吗?
云洛瞅着阿珩,磨了磨后槽牙。“阿珩,你一定要那么医德败坏?”当他看不出她想什么吗?
阿珩笑:“有医德就行,你还管我的医德是否端正,无聊。”
“清神医没把你打死真不容易。”云洛感慨。
“虎毒不食子。”
“你命好,若是换个刻板的医者,非切了你个不肖子孙不可。”云洛边说边三两下将云鲤的鳞片刮净。
“若是刻板的医者,我根本不会留恋。”阿珩淡淡道。
想想阿珩的性格,再想想阿珩曾经做过的事,云洛无言以对,确实,若是刻板的医者,摊上阿珩这么个子孙,必然反目成仇,因为永远都无法谅解阿珩做过的事,最后必然以阿珩弑杀至亲而告终。清虽仁善,但他终究是羲和氏子孙,背负着如同诅咒一般的世人对长生的渴望,再仁善也与寻常人有着截然不同的底线。
鱼鳞刮净,阿珩道:“平日都是你为我做饭食,今日换我为你做一回如何?”
云洛有点犹豫,阿珩做的饭食。。。。。。除非是量身打造的那种食物,否则,你不能指望一个平日里酸甜苦辣咸等调料喜欢乱放一气的人能做出能吃的食物来。
阿珩提醒道:“鱼脍无需放佐料,这是我从附近的小贩那买的酱。”她便是想坑害云洛,也没材料。
云洛犹豫了须臾后终是将洗干净的云鲤放在漆器上递给阿珩,阿珩摸出一柄柳叶刀便要下刀,刀落在半空便被人抓住了手腕,不解:“有事?”
云洛默默的将阿珩手里的柳叶刀取了下来,换成了自己的匕首,阿珩皱眉:“我用不惯这种刀,还是用我自己的比较顺手。”
云洛提醒:“你的刀有哪一柄是没切过人的?”
阿珩想了想,发现一把都没有。“那又如何?”
“拿切过人的刀做鱼脍,你吃得下?”
“吃得下啊。”
“我吃不下。”
“我每次解剖了人之后都会将刀子洗得很干净的,不脏。”又是火烧又是烈酒的,阿珩可不信这样还能留下什么脏的东西。
“这与洗的干净与否无关,我只要想想你拿它做过什么,鱼脍做得再好我也什么都吃不下了。”
阿珩只得妥协的用云洛提供的匕首。
虽然厨艺不太靠谱,但鱼脍这样的食物极其适合阿珩,刀光似雪花飘舞,须臾之后,云鲤仍旧保持着原样。阿珩拿箸夹了一下,夹起了一片薄如蝉翼的鱼肉,字面意义上的薄如蝉翼,肉片薄得依稀能看到另一头的情况。
云洛佩服道:“你的刀功不错。”换了他,绝无法将鱼肉给切得如此薄。
阿珩将蘸了酱的鱼肉送入嘴里,随口回道:“剖人练出来的。”
同样拿箸夹了一片鱼脍准备吃的云洛:“。。。。。。”
阿珩抬眸见云洛手里的鱼脍没动,不由问:“怎么不吃?”
云洛较为艰难的将鱼脍送入嘴里,虽然刀工的来源着实。。。。。。但阿珩刀工真的是极好的,云鲤的肉质本就鲜美,如今更是香滑可口,鱼肉的鲜被精细的刀工与简单的酱料给充分逼了出来。这一尝味,云洛立马将阿珩的刀工是如何炼出来的这个问题给丢脑后了。
“好吃。”
阿珩道:“可惜美酒。”
云洛闻言,自船上的隔层里取了一坛酒,拍开泥封,自己先饮了一大口。“二十年份的葡萄酒,我二十年前亲手酿的,可要尝尝?”
阿珩不客气的接过酒坛抱着饮了一大口,酒酿的不是很好,但时间足以抵消很多东西,二十年过去,这坛葡萄酒已然质变,随着时光的流逝愈发醇香。“好酒。”
云洛从阿珩手里拿过酒坛就着鱼脍又饮了一大口,良辰美景、醇酒美人,甚美,只可惜美人是能看不能吃的。
阿珩也拿鱼脍下酒,二十年的葡萄酒,算得上烈酒了,阿珩几口就喝了半坛,眼神虽清明依旧,但苍白的脸颊上却晕起了红晕,瞧得云洛愈发惊艳,吞了口口水,挪开了目光,再看下去真的会忍不住吃了美人的。以前也不是没见过阿珩饮酒,只是不是喝得不多便是在冬日,前者人的面色眼神都很正常,后者,无暇去注意,如今才发现,神经病醉酒竟是一幅世间至美的美景。
十里荷叶田田,芙蕖满池,花娇人更娇。
云洛大饱眼福之余只想抽自己一耳光,这简直是没事考验自己的自制力。
云洛甚为悠闲的陪着阿珩采了半个月的莲子,也吃了半个月的鱼脍,喝了半个月的美酒。虽然要克制自己很是折磨人,但就算吃不饱也必须饱了眼福。他才二十五岁,阿珩也才十七,离婚约成立之日还远着呢,吃不着,看个够也不错啊。唯一的后遗症就是近来有些肝火虚旺,有一回都流了鼻血,陪着三七一起喝了阿珩亲手烹饪的苦哈哈的莲子粥数日才勉强恢复正常。
云晞建议云洛:“您可以去娼。妓坊或歌舞坊消遣一二。”
云洛不解:“我去那些地方做甚?歌舞坊的歌舞我一点兴趣都没有,至于娼妓坊,那地方不是强颜欢笑便是演戏演得出神入化,看着就慎人。”前者看着就想打瞌睡,后者容易得失眠症。
云晞大为惊奇:“您难道从未去过这两种地方?”
云洛摇头:“那倒不是,我以前也是娼。妓坊与歌舞坊的常客。”
云晞颇为讶异:“这些年我从未听说过。”他来洛邑也有七八年了,可云洛的名声,洁身自好到让人怀疑他是否有生理问题,不好女色更不好男色,什么色都不好。
“你没听说过很正常,那都是二十多年前的旧事了。”
云晞在心里算了下。“那时您贵庚?”
“三岁,太久了,还是四岁,记不太清。”
云晞:“。。。。。。您那时怎会去那种地方?阿父没被气死?”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去歌舞坊也就罢了,毕竟正经的歌舞坊都是卖艺不卖身的,但娼。妓坊,怎么想,做父母的都会气死。
云洛瞅了云晞一眼。“你莫非以为我是自己去的娼。妓坊?”
云晞有种狂汗的感觉。“莫不是?”
“正是你老子,我大兄。”
“阿父怎会这么做?”误人子弟也不是这么个误法。
“这些云氏的家规,为了避免孩子长大后为人所骗或诱惑着染上不好的习惯,便让孩子尚小时将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见识全了,如此,日后便是有人想骗我,也不会成功。你是半道来的,不知这些也正常。”
云晞只想给自家祖宗写个服字,曾经懵懂天真的孩子长大后失足堕落,究其本质,好奇心占了很大比例,在孩子还不懂之时便将日后可能好奇的东西都给孩子见识了,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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