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任性神医-第10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云洛想了想,问:“你可有别的长辈。”
  “算有。”
  “什么叫算有?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有,不过他们答应的任何事情我都不会承认。”
  云洛想了想,道:“也无妨,十多年前在北荒时,大兄为我向你提亲,你答应了,我们可跳过议婚进入求婚阶段。”
  阿珩愣住,能这么算吗?十多年前她是答应了议婚,可那是她自己答应的,不是长辈答应的。然想想自己还活着的准备,阿珩默默将异议给咽了回去,她不可能认可那些长辈为她定的任何婚事,自然是如今的情况比较好。
  议婚完成后的求婚需备礼,这需要送的礼也是有讲究的,不是随便什么礼物都可以,一对鸿雁即可,古礼如此,取的是一而终、不再醮之义。不过到如今,这也就是个象征了,远古时代,人族的婚姻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婚后二十年无所出方可纳妾。而到了如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男子不能纳妾,却可蓄婢养姬。尽管,婢姬所出的子女不能继承任何家业,但那又如何呢?庶出子嗣只是放纵欲望的搭头,谁会在意他们死活?
  在阿珩看来,送鸿雁这种古礼其实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奈何时人跟她认知不同。时人认为不论蓄养多少婢姬,妻子都只有一个,只要妻子只有一个,那就仍是一夫一妻。
  虽对鸿雁这种礼腹诽不已,但阿珩还是很好奇云洛打算上哪弄一对鸿雁来求婚,须知如今是隆冬季节,大雪纷飞,候鸟早就跑南方去了,整个中州,天空中连根鸟毛都没有,上哪寻鸿雁去?
  翌日时,云洛提着翅膀用红绸绑着的鸿雁回来了,手里的鸿雁看得任何人都忍不住想流口水。候鸟为了飞得高飞得快,吃得虽多,运动量也更大,因此都很苗条。然而云洛手里提着的鸿雁,快肥成肉球了,很是让人怀疑这两只鸿雁能否飞起来。
  阿珩瞅了瞅鸿雁,又瞅了瞅外头巴掌大小的雪花,半晌无言。“这时节还能抓到鸿雁?”
  “不是抓的,是自家养的。”云洛回道。
  阿珩一怔。“自家养的?你养鸿雁做甚?不怕被你家里那几只金雕吃了?”云府养了几只金雕,据说是云洛祖母从西荒带来的一对雕的后代,阿珩见到过,很是凶猛,平日被云洛用来传递军情与情报,在辰国王城与四境的军镇军寨跑来跑去,很少在家。可每回在家,三七曾经养过几只宠物,都被那几只金雕给吃了。
  “三年前游猎时偶得了几对鸿雁,毛色挺好看的,便留了下来养着,想着六礼时用,谁知。。。。。。”云洛也忍不住一叹,几年都没能进行六礼,鸿雁都让养成肥球了。
  游猎时偶得?阿珩狐疑?谁游猎时会去打鸿雁的主意?游猎猎的都是走兽,天上的飞禽,太考究弓术。因此除了季节交替,候鸟迁徙,数以百万计的鸟类迁徙,遮天蔽日,闭着眼睛都能射中,平日根本没人猎飞禽。错了,也不是完全没有,有一些人便是专门以捕雁为生,不论是民间还是贵族,娶妻时都需用到雁,因此鸿雁是永远不用担心卖不出去。
  贵族游猎,瞅的都是地上奔跑的凶猛走兽,天上飞的,多闲才能去猎飞禽?射不中可就浪费箭矢了,箭矢不要钱?浪费了箭矢也就罢了,箭矢射那么高,落下来时不一定就是无人区。若是有个人,又恰好倒霉的被落下来的箭矢给射中了,辰律可不管你是误杀还是有意杀人,只要杀了人,就得秋后问斩。
  阿珩将鸿雁收了下来,想了想,问了一句:“我可以拿它们炖汤吗?”
  云洛不解:“你几时换口味了?”
  阿珩道:“想起来还没烹饪过鸿雁的药膳,想试试。”
  云洛坚决的道:“这几只不行,得留着给它们养老送终,你要用鸿雁的肉做药膳的话,回头我让人去给你买几只。”
  阿珩闻言挺满意的,将鸿雁递给陈皮。“先在蒸室旁边搭个窝养着,天暖了就放养到池里。”
  鸿雁若不好好养着,就北地这气候,很容易养死,必须保暖。药庐里的屋舍虽多,却只有阿珩住的地方与客舍有地龙,弟子们住的地方都是没有地龙的,倒不是阿珩吝啬,而是觉得身体既然没问题,那就尽量别用地龙,多吃保暖的药膳,吃着吃着,抗寒能力就提升了,身体素质也好了。若是年年都靠地龙过冬,身体的抗寒能力便下降,最后身体孱弱。
  很多贵族体弱,不一定就是天生,大部分是娇养出来的。
  弟子住的地方没有地龙,自然不能养鸿雁,而自己住的地方全是毒花毒草,鸿雁一不小心啃一口的话。。。。。。真的可以废物利用的煲汤了。
  客舍也不合适,客人是肥羊,把肥羊给气走了,就没收入了。
  思来想去,只有蒸室旁边最合适。

  ☆、第三章风骨

  求婚成功便是完成了纳采,下一个环节是问名,不是字面意思上的问名字,虽然也问这个,不过问的是全名,姓与氏一个都不能少,还有生辰八字。
  问姓氏是确定一下是否同姓,若是同姓,婚事可以到此为止了,人族同姓不婚。自然,一定要同姓成婚也不是不可以,但赤帝一生最大的污点就是同姓乱。伦,而作为赤帝乱。伦所出的不伦之子无忧都没法上族谱。不是每个人都有赤帝一意孤行死不回头,更无视天下人异样目光与指指点点的心理素质,有些事,浪子回头是好名声,但女子不论回不回头都不会被谅解,除非是赤帝那样的存在。
  问生辰八字是则是为了占卜婚事是否合宜。
  问名的礼物仍是一对肥雁,但来问的人按着古礼得是宾者,云洛扒拉了一圈,最后逮了张不易来当宾者。辰国朝堂上,地位高,辈分也比他高的,就张不易一个。
  张不易瞅了阿珩的生辰八字,略微怔愣,没说什么,直到见到云洛后才问云洛:“苏神医可是离国人?”
  云洛不解:“不是,怎么了?”
  天知道阿珩那大杂烩一般的血统应该算哪国人,或者该问是哪一族人。
  “没事,许是我多想了。”
  “你多想什么了?”云洛追问。
  “她的年纪,与离国的一位早夭的王族差不多。”张不易道,因着阿珩平素的苍白阴郁,别人很难仔细看她长什么模样,仅她那一双眸子与气质便足够辨识了,但张不易仔细看过,阿珩与公孙係隐约有两分相似。只是阿珩脸上轮廓深邃分明,与容貌标准华族人偏扁平的公孙係略不同,这才很难令人联系到一起。且阿珩的这些年除了拔节长高了许多,比不少男子还要高挑,容貌就没怎么变过,不好判断她几岁,便更不会想到什么。然而此次看了阿珩的生辰八字,晓得了实际年龄,张不易便不由自主的将几个因素放一块了。
  “一个早夭的王族你竟能记得这么久?”云洛挑眉,不论是哪个国家,君王都有一座后宫,佳丽三千那是夸张,但几十位夫人是保底,几百位也很正常。广开嗣源,自然多子,不过生得多和活得多是两回事,君王的子嗣,大部分都会夭折。因此,王族夭折几个甚至几十个孩子是正常的事,根本不值得花精力去记。
  “离王族离王位最近的王族,自然记得比较深,可惜夭折了,否则离国哪还轮得到公子兰、公子范、公孙係三个蹦跶?”张不易道,公子范是庶出,公子兰与公孙係也不是正经的嫡嗣,都不是正统继承人,离国王位最合法最正统的继承人,只有那一个,确切说,也不是只有她一个,只是那个时候只有她一个还活着,也就是唯一的继承人了。
  云洛微怔,来了兴趣。“怎么夭折的?”
  “官方说法是得了稷阳之乱时得了天花暴毙的,但实际是怎么回事,谁知道呢,王族的情况你也知晓一二,鲜有正常夭折的孩子。何况那孩子还是离国最正统的继承人,离王后宫只怕就没谁是不想她死的。”
  “确定死了?可有尸体?”
  “天花是疫疾,得了疫疾而死的人都会被烧掉。”张不易挺同情那孩子的,明明是整个离王族最尊贵的人,却因为王族亘古不变的阴私黑暗而夭折,本该属于她的王位,日后也不知会花落谁家。
  “烧掉了吗?”云洛低语。
  问名完成得很顺利,一个姓风,一个姓姜,不同姓,可通婚。至于在宗庙里进行占卜,云洛自己就是个卜人,自然是想吉就吉。再次让使者带着一对鸿雁去向阿珩报喜,这一次的使者是孟览。
  阿珩接过肥雁与帛书时对帛书上的内容一个字都不信,云洛曾经说过,他梦到了多年以后她会杀了他,以妻子的名义,这样的婚姻能卜到吉就怪了。
  纳吉完成便是纳征,即南方送聘礼给女方。
  关于聘礼,按着古礼:凡嫁女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士大夫以玄纁束帛,天子加以毂圭,诸侯加以大璋。币为彩色丝,意为士大夫的聘礼为五两彩色丝与一对鹿皮,君王再增加一对毂圭,诸侯则增加一对大璋。
  不过这是古礼,经过几千年的岁月,列国都发展出了一些自己的特色,如辰国,除了古礼上规定的聘礼,还有一枚比翼鸟图案的玉镯,玉镯一式两枚,一人一枚。自然,只有贵族才能用比翼鸟玉镯做为聘礼,庶人只能用金银玛瑙等材料打造比翼鸟镯子。云洛与阿珩,一个是列侯,另一个是封君,都是诸侯,因此用的是玉镯。
  云洛令做媒的张不易送来的玉镯是以极品云玉雕琢,刀工更是宗师级的,只是——
  阿珩蹙眉:“刀工怎有些眼熟。”
  张不易闻言腹诽不已,能不眼熟,那就是云氏独门的琢玉刀法。
  云氏始祖云越是国士,也是天下第一的琢玉师,一手琢玉刀法出神入化,而云氏子也多有着一手琢玉的好手艺。
  阿珩虽纳闷,但还是很高兴的将玉镯戴在了手上。
  纳征之后是请期,虽然还要两三年才能成婚,但云洛决定先卜个好日子,非常认真的卜。
  焚香沐浴,茹素三日,云洛认真得让阿珩忍不住自我检讨了一番,自己的态度是不是太随意了?不过,婚姻嘛,有必要这么折腾自己吗?甭管有没有六礼,她与云洛如今不都生活在一起吗?如同夫妻一样生活着。
  云洛没能如愿,并非卜算失败,而是孟水郡出了事,他被张不易从净室里拽了出来。
  得到孟水郡与玉川郡后,为了更好的控制与同化新的疆土,辰国便向那边移民,开垦荒地,种植菽粟与草药。时间虽然不是很久,但效果不错,也因此引来了豺狼的觊觎。
  中州的主要民族的农耕文明的华族,冀州则是游牧文明的狄族,也有些自西荒迁移来的戎族,但冀州的主宰者仍是狄族。既然是游牧民族,那么劫掠农耕民族是家常便饭。
  孟春之月,狄族劫掠孟水郡,并且屠了十余个里。
  辰国朝堂上都炸开锅了。
  你砍我一剑,我至少要砍回你两剑,这是典型的辰人三观。同理,被游牧民族给屠了十几个里,自然要把凶手给抓起来用镬鼎烹了。
  至于游牧民族遁入山林草原后找起来特别麻烦,这种仗打起来劳民伤财,根本没有好处,更可能折损国力这种问题,除非是非典型性辰人,否则都不会去思考这种问题。张不易也不敢提,在辰国生活了几十年,他很清楚,他若在此时阻拦此事,这些辰人贵族能把他剁了。
  云洛也没反对,事实上,根本没人反对,从一开始就没人考虑和谈什么的,消息传来,公卿大夫与贵族们齐聚议政殿,一开口便是如何攻打狄族。
  因为六礼的关系而暂时搬回了云府的云洛回到了药庐,阿珩拉着人坐了下来。“什么时候出发?我帮你把药物行李都准备好。”
  云洛微讶。“你怎么知道?”
  “四位上将军,白川君已逝,车异需镇守牧云原,华阳怀孕了,自然就你最空闲。”阿珩道。
  要对付狄族,加之此次辰人火气太重,不会是小规模战争。依着辰人的惯例,中小规模战争由年轻的将领负责,大战却必须有一位上将军为主将。辰国如今还活着的三位上将军,只云洛抽得出时间,唯一的选择自然是最好的选择。
  云洛还是很失落,他还没算出一个成亲的好日子呢。
  阿珩安慰道:“你放心,我一定在王都等你,你回来了继续焚香沐浴茹素卜卦,肯定能算一个好日子做我们成婚的良辰吉日。”如果那个时候她还没死的话肯定跟他成婚。
  云洛狐疑的看着阿珩,总感觉自己被耍了。
  阿珩真诚的看着云洛,相信我。
  云洛略纠结,神经病你根本没什么信用啊。
  阿珩的眼神愈发真诚,骗你对我有什么好处?
  云洛仍是半信半疑,没好处的事你又不是没做过?
  阿珩气哼哼的别过了头不再看云洛,爱信不信。
  云洛决定信阿珩一回,骗自己的确没什么好处,而且儿子都认祖归宗了,这女人总不至于就为了耍他而把儿子给赔上了吧?阿珩是神经病不是白痴。
  “好了,我信你,我一定尽快回来重新卜算。”云洛将阿珩搂在怀里哄道:“我一定给我们算一个最好的吉日。”
  阿珩默然,略。。。。。。心虚。
  辰人好战是列国中出了名的,自立国起便一直战火不断,千百年下来,辰国在战争方面有着非常成熟完善的章程,只半个月便筹备了战争所有事宜,只待出征。
  阿珩着实佩服,她也不是没去过别的国家,但。。。。。。论起战争,绝没哪个国家比得上辰国,太娴熟了。
  云洛出征之日,洛邑举城相送,真正意义上的举城相送,洛邑三十几万居民,一个都没落。孟水郡发生的事,朝堂没瞒着,非常爽利的发文告诉了所有人,然后。。。。。。本来是朝堂炸开锅,如今变成整个辰国炸开了锅。
  战争时屠城是很正常的事,但不论是哪个国家攻打辰国都没胆子屠城,原因?辰国定然十倍的报复回去。面对这么一头好战的虎狼最疯狂的报复,搁谁都会头疼。
  辰国已经近百年没被人屠过了,突然来了这么一出,这脸打得太响,也太疼,是个辰人都不能接受。不能接受,便颓丧,不是辰人的风格,辰人这方面与人族始祖的炎帝很相似,炎帝不接受被同族从后头捅刀子,所以谁捅她刀子,她便用酷刑灭谁全族,而辰人,谁让它们不能接受,它们同样灭谁。
  华阳问啧啧感慨的阿珩:“你不去送送?”
  “又不是不回来了,有什么好送的?”阿珩理所当然道。

  ☆、第四章生命可贵

  暮春之时,阿珩没等到辰人与狄人的战事结束,反而听到了姜水之战结束的消息。齐军终究令得青军退兵,不过青军是否败退却不好说,虽然没灭了姜国,但青国夺了姜国三分之一的城邑,就算退兵,也没亏。
  齐军不是圣人,保姜国不亡已是仁义,自然不会无私的牺牲自己的儿郎帮姜国讨回失去的疆土。
  阿珩是从华阳那得到这个消息,华阳说完后还总结了下:少则五年,多则十年,齐国与青国必然还有一场国战
  姜水之战,因为不是自己的疆土,双方虽然放开了手脚,却没真的不死不休,因此双方牺牲的将士加起来也就十几万,对于这两个庞然大物般的国家而言,损失不算太大,算不上国战。真正的国战是决定国家命运走向的大战,这两个国家还没开始拼命呢。
  “越国。”阿珩道。
  华阳微微挑眉,做为一个医者,阿珩懂得的东西着实驳杂了点。她根本没提到越国,阿珩却能说出越国来。
  青国数十年前险些被越国给灭国,至今还有很多的疆土,甚至青国的旧都都还在越国手里,若不夺回,便一直会是青国之耻。旧都和普通城邑的意义是不一样的,普通城邑可以因为战争而割让,但旧都若割让,那不是胜败乃兵家常事,那是等同于自掘祖坟的耻辱。
  只是越国吞并了青国近半的疆土后,国力膨胀,青国一直没有机会,因此只能忍着。
  华阳问:“你为何如此笃定青国的下一个目标是越国?”
  阿珩抿了一口茶汤。“我在青国的时候听了一则与越王蛮王有关的趣事。”
  “什么趣事?”
  如今的越王是曾经那位国破青国旧都的越王的重孙,虽说子不肖父祖很正常,但到当今越王这份上,很难得。
  阿珩所听到的消息内容其实很简单,也很无语。
  蛮王的王后善妒且残忍,见不得蛮王有别的女人,偏偏蛮王又是个好色如命的,让他只守着一个女人,不如杀了他干脆。因此蛮王一直都在努力发展情人,蛮国王宫里的有姿色的宫人,除非不被他看到,否则一定会被他拉进林子里睡了,至于睡几回则看他的新鲜感能维持多久。
  蛮王的新鲜感过去后,那些宫人也活不了多久了,王后不会放过“勾引”她男人的女人。阿珩完全不能理解王后的思维逻辑,这明明是蛮王的问题,王后却让别人来背锅,王后你得对蛮王多真爱才能因为舍不得伤他而将这锅扣受害者的脑袋上?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