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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婚-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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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亲自给不便的自己穿鞋,这不仅让陆筱曦,而且让她的伴娘和好友们都惊叹起来,她们在她耳边小声的说:“你婆婆真好,以后你肯定吃不了亏!”
陆筱曦浅浅一笑,她知道婆婆的好是因为她已经知道了那份医学报告,她的好里多少会有愧疚的成分,果不其然,天色渐晚,当所有人离开只剩下楚家人的时候,乔梅红突然开口对媳妇说道:“筱筱,以前那件事儿,是我对不住了,你别放在心上。”
“不会的,妈妈,反正都过去了,从现在开始,一切都是新的!”
看媳妇如此宽容,乔梅红的顾虑终于消除了,而陆筱曦的那句“妈”让她的心开始朝着一个当妈的方向延伸,她也知道,这辈子,她和这个女人也
算是脱不了关系了。
就这样,挺好,最起码比高兴的喝醉了酒正在撒泼的楚雨辰好。
在陆筱曦的记忆里,这是楚雨辰第n次喝醉酒撒泼了,也是她第n+1次思考如何纠正他这个毛病,他喝醉了会吹牛,会自大,甚至会打架,最多的就是在电话里,和她滴滴啾啾个没完没了。
突然,陆筱曦笑了,她想:为什么要去纠正他呢?这就是他啊,活生生,现实实,这恐怕也是一辈子,都脱不了的麻烦和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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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自己听(上)
我是梦珂,除了是一名护士长外,我还是安城一家五星级健身房的兼职教练。
我有一个两岁的女儿,有一个疼我爱我的丈夫,我们生活的轨迹,就如同这世间无数为生活打拼的夫妻一样,挣钱、攒钱,买房子,养孩子。
也许从我站在舞台的那天起,我的幸福就如同南飞的候鸟,终于在春暖花开的时候回到了身边。
和很多人比起来,我们并不富裕,但眼看着银行卡里的积蓄从四位数蹦到五位数,从五位数直升六位数,那种心情就如同中了**彩一般。
正月初五,我第一次去了辛亮的老家,我想这是我这辈子都难忘的记忆了。
以前总听辛亮说自己是凤凰男,是从山沟里走出来的,所以我们就是结婚当天见了他的父母,然后就从来没有回去过他的家乡,直到来城里看心心的婆婆生了病,她才反复的对辛亮说着一句话:“你把我送回家吧!”
才一年的时间,才刚刚处好的婆媳感情,突然间像是被大风吹了一般,支离破碎着。
我这次坚持要跟着回去,辛亮略微迟疑,还是满口答应下来,于是我对女儿说:“心心,我们去奶奶家,去看看你爸爸小时候待过的地方。”
火车走了整整一天一夜,还好买了卧铺,不然真怕年幼的心心吃不消,可小家伙却一副精力十足的样子,对农村老家的模样充满了期待,而后是长达4个小时的长途汽车,才到了辛亮家的县里,没有人来接我们,我们就做了公交,颠簸了两个小时,终于到了镇上。
天已经很晚了,我明显看到心心因为体力不支而渐渐焦躁,于是我问辛亮:“还有多久能到?”
辛亮尴尬的笑了笑说:“到村子里没有车了,咱爸会来接我们。”
“怎么来接?骑三轮?”我再一次好奇的问道,可没想到话音刚落,耳边就响起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犊子,这边。”
我顺着声音望过去,发现一个面色黝黑的老人,在他身后的,是一辆原始的骡子车,他扬鞭而起,那骡子识趣的站稳了脚。
我的心里一惊。
坐骡子,在我三十多年的时光里,还是第一次。
农村的夜,又黑又冷,我们三个大人加一个小孩坐在车子上,谁也没有说话。
过了好久,我听见怀里的心心切切的说了一句:“妈妈,我怕!”
我赶紧搂了搂孩子,感觉自己此次的决定是多么荒唐的事情。
可是再怎么荒唐,骡子车还是载着我们走向离城镇越来越远的大山深处,我看不见周围有一丝灯光,不知什么东西的叫声从四面八方灌进我的耳朵里,让我的心也开始发毛。
这时候,我感觉一只手紧紧的握住了我。
辛亮的手,我太熟悉这样的触感了,以前我怎么没有发现,这个男人总会在我害怕的时候,默默的伸过来他的手,将我的手反握其中。
骡子车大概又颠簸了两个小时,我才看见有点点光亮的村子。
黑漆漆的,看不出什么模样的房子,我一进门,就被呛了出来。
“是艾草!”婆婆见我咳嗽,小声的说:“我们这里经常会有虫子、蛇什么的,点上这个它们就会躲得远远的。”
虫子我不怕,可听到“蛇”这个字,我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不得不承认,我怕极了那种浑身没有毛的动物。
突然,心心还是哭了,她完全放弃了白天的那股好奇,钻到我怀里怎么都劝不好。
还没有见过面的爷爷拿出家里唯一的一包饼干,拉过心心的小手说道:“乖,给你这个吃。”
饼干是何物?对于城市里只认识汉堡和薯条的孩子来说,那种东西是和他们的生活根本挂不上钩的,所以心心连看都没看,依旧趴在我的怀里,哭着嚷着要回家。
一家人因为心心的表现,有些尴尬,这时候突然一个有些嘶哑的女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来:“心心吗?乖,大娘给你买薯片吃。”
我抬起头,在昏暗的油灯下,看向眼前的女子,不是是不是因为屋里太黑的原因,这女人脸上竟透出一种长期缺乏营养的暗黑色,细细看来,五官倒也精致。
正当我不知如何称呼的时候,婆婆笑着说:“这是你嫂子,梅花。”
嫂子?这么说,辛亮还有个哥哥,我下意识的左右看了看,却怎么也看不到屋里还有别的男人,我喊出“嫂子”,那女人就拉着我的手,让我坐在凳子上。
从来没摸过这么粗糙的女人的手,想来家里的话都是这个女人在做了。
她没有理会我的好奇,而是细细的打量着我无暇的面容,看了半天才说出一句:“你用的什么雪花膏,怎么皮肤这么好?”
雪花膏,我依稀记得小时候总是偷偷的抹妈妈放在窗台上的那瓶绿色香香的小玩意。
“没抹什么,坐火车都没正经洗脸。”我边说着,边想到我的箱子里那一堆的包括护肤、防晒、美白、隔离的小玩意。
“还是你们城里人,那么会保养,我们想保养,也没有那么多时间,有老人,有孩子……”这女人自顾自说起来。
在常人看来,这是抱怨了,可刚刚走过来的婆婆却一反常规的看着我说:“你嫂子当年也是爱美的,可自从你哥,哎!”
婆婆没有说下去,但我隐约的感觉到,辛亮这么久不让不来,肯定是因为它有太多的秘密。
农村人没有晚上洗漱的习惯,烧好的水也只是为了喝。
我发现来到这里,唯一喜欢的就是这里的水,从山上引来的泉水,生喝都会甜丝丝的,连日干渴的我痛饮了好几杯。
辛亮坏坏的笑着,让我有些莫名其妙,我笑着问他:“是不是你家的水,有女儿国城外那条河的功效?”
辛亮感慨,这个时候我还能开出玩笑,于是笑着说:“差不多!”
“那再怀个小的,也是极好的!”我接着打趣。
那天晚上,我们一家三口睡在了家里唯一可以被称为床的地方,公婆和嫂子只是铺了张席子,就沉沉的睡了过去,特别是嫂子,可能是白天干了太多活,竟然打起了呼噜。
我被她的呼噜弄得睡不着,看心心也是一副不安的样子,于是我用手捂住了她的耳朵,辛亮转个身,悠悠的问道:“怎么还不睡?”
“睡不着!”我如实回答。
“不习惯吗?”
“不是,是很奇怪,关于你嫂子,你哥。”我终于还是问出了口。
辛亮略微迟疑了一下,这才悠悠的说道:“我哥是当年村子里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那年我才12岁,可就在通知书寄来的时候,父亲摔坏了腿,没人上山砍柴,家里的担子重了起来。我记得很清楚,那时候的哥在山上整整待了一夜,下来后扔下一句:我不上了,让弟弟上吧,就又走上了山。”
“后来呢?怎么我都没看见他呢?”我接着好奇的问道。
“六年前,我考上了大学,拿着通知书,哥哥比我还高兴,那时候我已经有了嫂子,就是你看到的那位,她是我们本村的,从小就和哥哥好,哥说以后我上学,不用家里拿钱,他全包了,也就是从那天起,他和我一块到我上学的城市,打工供我读书,可是没想到,一年后的一天,却传来了哥哥在工地被失误掉下来的吊车砸到的噩耗…。”
我的心因了辛亮的心,而感到很压抑悲伤,我听出他声音里的颤抖,竟不知道如何去安慰。
“后来,”辛亮接着说,“我嫂子也没有再嫁人,而是留在了这个家里,那时候我的小侄子刚有心心这么大……”
秘密听完了,我的心开始莫名的疼起来,在我看来,最不济的痛苦就是恋人分离,家人冷漠,可此刻,我分明能够感觉到,这世间有一种痛叫做无能为力,无论我们怎么不允许,它都会活生生的在你的胸口捅上一个口子。
我开始明白,这么多年,辛亮是背负着怎样的沉重,才走到了今天,他说他是凤凰男,其实我知道,只有真正难过的人,才会从心底生出一股子力量来,这种力量是什么都能阻挡的,我喜欢他说的那句话:“我要把哥的那一份活出来!”同时,我开始钦佩起白天见过的那个女子,看上去不大的年龄,却能够在和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家庭里留下来,这是很多男人都没有过的担当。
也终于,我开始明白,所谓的门当户对,并不是相同或相似的地位和金钱,而是有一天,你发现你融入了另一个人,和他有了共同的命运,那个时候的你们,才算是真正的相得益彰。
胡思乱想的片当,我突然感觉小腹传来一股难受的感觉。
是的,我内急了,焦急的问辛亮:“洗手间在哪里?”
辛亮指了指床下的一个盆子,笑着说道:“在屋里解吧,我家的厕所你不会喜欢的。”
“屋里?”虽然只有我们夫妻二人,可我还是有些难堪,于是笑了笑,就翻身走出了房子。
夜凉如水,却有着极好的月光,静静的洒在小院里一阵清白,周围静谧极了,只有小虫子发出的叫声,趁了月色,我打量着这个小院子,屋门口有成串的辣椒和玉米,院子里堆着喂猪的稻草,鸡棚、狗棚、骡子棚,隐约的可以看见有活物在里面小动作的扑腾。
我突然很喜欢这里,农村,我从来没有来过的农村,竟和我有了千丝万缕的关联。
辛亮猜的没错,我鼓足了勇气,还是没有站上那可以被称为是粪坑的两块砖头,我一路憋着尿,终于回了屋,走到床前,拿出那个被称为“罐子”的东东。
一阵酣畅淋漓之后,我畅快了。
在农村待了几天之后,我和辛亮告别了父母和嫂子,要回到城里去了,看着一家人脸上的笑容,似乎他们从不觉得这里的生活是苦的,城里的生活是好的,相反,他们乐于在此,习惯在此。
我没有让婆婆再去城里辛苦的看心心,而是依着她的心,在农村照顾腿脚不方便的公公,和那个没有伟大到没有改嫁的嫂子,临走时,我把包里最贵的那只护肤霜给了嫂子,然后轻轻的在她耳边说道:“其实我感觉,你已经很美了。”
我说的是真心话,因为换了是我,换了是很多人,都不一定会像她一样,留下的如此坦然。
我们总会说,要往好的地方去,于是迷失在大城市的繁华里,经历此次,我终于大彻大悟,或许无论我们生活在什么地方,农村也好,城市也罢,没有太多的要求,甘于并乐观的生活,才是真正的意义。
在回程的飞机上,我的左边靠窗的是我的丈夫,我的右边紧紧挨着我的,是我年幼的女儿。
四千公里的高空,我的心被充斥的满满的,看着丈夫甜甜睡去的模样,我依上他的肩头,在他耳边轻轻的说了一句:“亲爱的,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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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自己听(中)
我是卜淑娴,我有两个孩子,女儿乖巧的如同邻家的姐姐,儿子强壮的可以斗过一只路过的大鹅。
在我30年的人生岁月里,我总会在思考一个问题:老天让我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然而,却是百思不得其解,直到我遇到他,和我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丈夫,我的心才终于明白,因为是女子,所以应该骄纵。
所谓的骄纵并不是任意妄为,而是当我遇到风雨的时候,总能够感受到头顶上有一把遮雨的伞和一件御寒的衣。
曾经的我,是那么的不可一世。
18岁,第一次和朋友们到了青岛,带着最初的那股闯劲,我投入到没有任何头绪的商海中,我很好的嘴皮子功夫就是那个时候练出来的,那时候我做的是服装生意,从很大的泺口服装城批发廉价却高品质的衣服,重新挂牌,重新销售,因为做服装的人太多,所以起初我的生意并不好,后来几个姐们告诉我,好的生意很多都是靠说,像我这样站在门口的不出声的,顾客一般不会上门的。
从那时候起,我可以锻炼自己嘴皮子上功夫,说的多了,人也越来越泼辣起来。
有一天,我准备收摊的时候,突然有一个长相青涩的男生走到我身边,我抬起头看向他,而他却红了脸,愣了半天才切切的说:“我想买一件女装。”
我看着他胸前的胸牌,知道是当地的大学生,心想:一旦打开这个市场,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于是我重新把装好的门板卸了下来,把他请到了屋子里,帮他认真的挑选起来。
“你女朋友多高,多重,平时都穿什么风格的衣服?”我耐心的问着。
“她,”那男人一愣,笑了笑说道:“我也不知道,应该和你差不多。”
“和我差不多?”我嘟囔着,拿起一件胸前有亮片的吊带裙,对他说道:“这件怎么样,今年很流行的。”
“这个,太露了吧。”那男人接口说道。
“那这个呢?”我拿起一件米色连衣裙又问道。
“这个有些板,不适合她。”男人接着否认。
一连挑了好几件,他都摇着头说不行,看着天色渐渐暗去,我竟然有些焦躁起来,说道:“我真不知道你想要什么样子的,反正我的衣服都在这里,你自己挑吧。”说完这句,我就自顾自坐在椅子上,静静的看着他。
男人果然去自己挑了,他左翻翻右看看,在货架的上层挑出一件灰色的长裙。
我心头一愣,想:这人还蛮有眼光的,这件衣服可是我的镇店之宝,本来想留着自己穿的。
“这件多少钱?”男人问道。
“这件,”我支吾着,不好说不卖,只能忍着心里的痛,嘴上开出了天价:“500!”
说实话,在我们这样的档口小店,一件衣服500块钱,真的算是黑店了,可这男人听我报了价格,竟然没有还价,而是从口袋里掏出零钱凑成的五百块,放到我的桌子上。
看着眼前的钱,想着即将离我而去的衣服,我的心头说不出什么感觉。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到最后我还是拥有了它,此刻,它就躺在我的箱子的底层,样式已经过期了,但摸着它很好的料子,我突然想起来,那时候的几天之后,楚雨峰是怎样带着这件衣服来到我的店里,深情的向我表白的。
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当时不表白,直接把衣服送我,可他却说了一句让人啼笑皆非的话:“当时也是实在控制不住自己,才鼓起勇气走进店里的,你给我推荐了很多衣服,却迟迟没有推荐那件,而且我注意到,你坐在椅子上,眼神一直撇着那件衣服,生怕被人抢走了一般,所以我才买了它。”
“那价格那么高,你为什么还要买?”
“显摆白!”楚雨峰静静的回答。
四年后,我成了他的妻子,并不是因为他当初买了那件衣服,而是他上学的四年时光,我们像是经历了人生的全部光景。
当时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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