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金城公主和亲录-第2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在大雪中站了一宿,冻出了极大的伤寒,这陌卢氏才害怕了起来。赤德祖赞的母后,用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法子终于领回了自己的儿子,照料了好几个月才恢复了元气。
  陌卢氏抹不开面子,便从泥婆罗的王族挑选了几个聪慧的男孩做伴读,其中有一个伴读,他自称尺珍,那脾气可当真是嚣张跋扈。他生性沉静,素来不喜那些话多的,尤其是话多还又嚣张跋扈的。
  他曾多次整的那尺珍哭成鬼,只是每次捉弄那尺珍过度了,陌卢氏便怒气冲冲的惩罚其余的伴读,还有打死了一个他很喜欢的伴读,为此他便更厌烦这个尺珍了。
  再后来,他随自家的皇父入朝听政,经常留在那里批改奏折,自那就很少在宫里见到尺珍,宫里的奴仆也很少的提及那尺珍,渐渐的他便淡忘了这尺珍。
  

  ☆、赤德祖赞番外

  他经常会去布达拉宫北面的那个佛堂,跪在圆垫上盯望着那尊金像,高祖父如此的英明,才娶了这样一位清绝的公主。兴许是少年心性,他勤勉的习汉文,又请了以为唐朝的隐士,每日里刻苦的让人心疼。
  他总觉得,自己要比高祖父更加优秀,那样便能讨得一房清绝如文成的女子做妻子,到时他要立她为王后,让她成为吐蕃最尊贵的女人,让她名留青史。
  十三岁那年,吐蕃出现最严重的蝗灾,他跟着几位朝中的元老大臣去处理蝗灾。在格尔木,同格尔木的著名藏医以及纵横数千年的鬼医冷氏以官制整顿论治蝗法,不到一日,便研制出了治蝗药粉,得了千年鬼医以及藏医的跪拜,一时间吐蕃的大街小巷都贴着赤德祖赞的画像。
  自此,吐蕃蝗灾一灭无几。
  陌卢氏一张愁苦的脸,笑成了一朵菊花,他那赞普老爹更是开心的将他封为王。古往今来,还没有一人不成家便封王。
  不知当时的赤德祖赞的脑袋在想什么,竟然推辞他王位,只要那个舞白纻的花旦,那太后陌卢氏顿时黑了脸,抄起墙角的拐杖朝他扔去,大声训斥道:“自古红颜祸水,哀家为你请了泥婆罗的隐士教你纵横权谋之术,你倒好,全拿来对付哀家了。哀家今儿拼了这条老命告诉你,这花旦定是不能纳到房内的。”
  他低垂着头,一张已经长开的如玉的的脸,霎时间涨红的如虾子,好半晌才抬起理了理白玉冠,低头喏喏道:“孙儿只是想问问那花旦,这舞是谁做的,并没有将她纳为妃的想法,况且她是大孙儿一轮的……”
  陌卢氏这才有了喜色,一张满是褶子的脸猛地凑过来,那宽厚的嘴唇一开一合,一手拉过赤德祖赞笑道:“哀家不是限制你,只要不是沉迷女色,失了心魂,哀家又怎会多般阻拦?你无需问那等唐女,等你成年了,哀家广纳吐蕃美姬,为你充实后宫。”
  赤德祖赞一动不动呆愣了半天,就是觉得那舞挺好看的,怎么就凭空里扯出这么些道理,还扯到了后宫妃嫔,越听越是烦闷,便紧抿着嘴大步出了太后的寝宫,一连十几日都没去朝她问安。
  少年时节,曾请了一位唐朝的隐士为师,便朝那唐朝师长问起了那舞白纻是什么。其实这这番话,他是不想问的,毕竟儒家的学问讲究忠孝,极少提女色音律。但是陌卢氏太后又实在难淘,便硬着头皮向自己的老师问了一问。那唐师果然捻着胡须,用小棍敲着桌案:“好好用功读书,书中自有颜如玉……自有金城舞……”
  他思量了许久终究没想出什么金城舞,只是回到宫殿后,他便益发的烦闷了。
  没想到竟在自己的宫殿里见到了消失了多年的尺珍,这尺珍长开了许多,只是性子依旧嚣张跋扈,动不动便伏在他的案头拿着毛笔敲砚台。
  后来才知道这尺珍并非男儿,而是泥婆罗国王的独女。虽说对着她有些心烦,但考虑到泥婆罗的面子,他便忍了下了。那些年,吐蕃多灾多难,他的父皇身子骨又委实差,动不动就风寒感冒,不上朝,他便带着一团孩气奔波于吐蕃的大小朝政,时间长了竟忘了还有个敲砚台的尺珍。
  越是戳不破的窗户纸,就越是千方百计的想戳破,唐师说什么颜如玉金城舞,太后那厢又极度忌惮唐女,他便自动请缨征讨那些叛乱的部落。只是那部落蛮族用毛刀用的极好,一招一式都划天破云,是上过战场的都知道这是部落的垂死挣扎,穷寇便是最凶猛的敌人,这厢都畏畏缩缩的不敢前进。赤德祖赞抄起一柄长剑,踏着枣红色的高头大马,直取部落首领的首级。站在远处的一蒙面少年,抄起一架弯弓朝他射去。 
  阵前的老将军面色瞬时像挂了白霜,这部落箭矢,一旦射中便命归黄泉,再无生机。
  却不想左右不过几招,赤德祖赞便一剑刺穿了那少年的肩胛骨,胸口处插着一根折断的箭矢,慢吞吞的朝这厢走来。
  那尺珍烦闷的敲着砚台,砚台敲坏了三块,宫里的奴婢打了一圈,可是依旧没有赤德祖赞的消息。踌躇间宫门外突然烟花齐放,百号齐鸣,小世子赤德祖赞带领的兵气势如虹旗开得胜,那些叛乱部落惧於吐蕃雄威,已经退居蛮荒,且收拢了大量的平民百姓。
  陌卢氏手持九龙着拐杖坐在他床畔,他扶着床栏踉跄跄地向太后行礼,胸口处又晕开了层层猩红,唇色苍白,眸底却运筹帷幄,“孙儿踏平了叛乱的部族,太后可否圆孙儿的心愿?孙儿想知道那舞的渊源。”
  陌卢氏面色苍白,一双眸子益发的深沉,打量他许久,又扫了一眼他胸口的猩红,总是妥协的叹了口气道:“和你调查的没有区别,这白纻舞是文成公主带进吐蕃的,现在唐朝跳的最出神的是金城公主,都有成,一个是文成,一个是金城,只是哀家不希望你赴了三十三任赞普的苦命情劫。”
  少年出征,一举踏平叛乱部落,而且是折腾吐蕃近百年的蛮族,他的战功引起了吐蕃朝野的震动,就连那一向自视甚高地泥婆罗君王都专门写了祝贺信,还隐隐晦晦委委婉婉的表达想要结亲的意图。朝中的三朝元老也捋着花白稀疏的胡子,老泪纵横道:“吐蕃自立国以来,少年出战,得胜归朝的也只有三十三任赞普,如今,世子赤德祖赞英伟如斯,实乃我吐蕃之幸,天下之幸。”
  只是夸奖终究是夸奖,疼痛却是只有自己知道的,那部落蛮族的土箭虽然简陋,但威力迅猛,这一箭若放在寻常人的身上,恐早已殒了。他那日为了一个答案像陌卢氏行礼导致伤口撕裂感染,烧了整整七日。
  那整日里敲砚台的尺珍扔掉了狼毫笔,收了那嚣张跋扈,衣不解带的照顾了他整整七日,只是他那时是昏迷的,虽说照顾了七日,但醒后那困的不省人事的尺珍就被仆人抬回了房。好钢用在刀刃上,好殷勤也得挑在好时候,他听仆人们提起,便派人送了一大箱金银珠宝。
  自那之后又出征了几次,次次都是功勋彪炳,得胜而归。
  经历了几场大大小小的战役,那粉团的小肉脸渐渐的长开,一双满目含情的桃花目更是生的迷迷离离,以往,他尚属幼时,那些宫娥便朝他塞手绢、刺绣;现在更是被那双桃花目迷的失了心神,有故意跌倒趁机扑向他的、又崴脚装娇嗔的、又回眸一笑掉水坑里的、还有甚者直接偷偷爬上了他的床。
  宫娥心思总是诗(湿)啊
  他虽生的一双让人失魂落魄的桃花目,只是不怎么谙风月,自幼被誉为天神赐福的孩子,除了练功便是钻研各种古籍,唯一的休憩便是弹古琴了,一双含情目却偏偏不染风月,让这宫里的少女,操碎了心,当然,这些少女就包括尺珍。
  纵然他对尺珍没有先前那般厌恶了,只是太后却有意无意的想要撮合他俩。虽说这尺珍公主并非东施无盐,但是对她委实没有那种男女之情。
  他天生一副桃花目,却总是冷着一张脸,十年也见不到他一笑,那尺珍公主整日里描眉画眼的在他跟前搔首弄姿,甚至还跟着那些花旦学习了白纻舞,当然跳的有些不伦不类的。
  渐渐地,这宫里便传出赤德祖赞好男风的谣言,他整日里忙的衣不解带,自然不会将这等风言风语放在心上,只是尺珍终归是娇宠惯了的,一听后大怒,翻遍了整个王宫,将那些传播谣言的奴婢,割了舌缝了嘴,还哭的梨花带雨的问他:“你果真好男风,是吗?”
  他听后,一双桃花目简直要挑到天上,虽说有些时候,男人为了为自己正名会威风凛凛地将这公然指出的女人扔到床上,一展雄风。但这尺珍在他心中整日里便是这等嚣张跋扈的模样,又刚割了宫婢的舌头,不过是嚼舌根闲磕牙而已,就割舌缝嘴,委实太过狠毒了些。
  他便随口哼了一声,径直坐到书案前批改奏章,这尺珍便闹起了公主脾性,夺过他手中的朱笔重重的敲着他身旁的墨砚,那陈黑的墨汁一滴不漏的溅在了他玄紫色的长袍上,“我知道你喜欢栏院那些唐国的老女人,不过是些舞姬戏子罢了,你是要继承吐蕃国祚的人,就算再怎样任性,太后不会任你娶那些老女人的。”
  他劈手夺过她手上的狼毫笔,冷冷道:“是么?你还当我是当初的世子么!我既不会娶她们更不会娶你,这点你放心。”
  尺珍伸手扫去那满桌的奏章,一张脸涨得绯红,额上的青筋突突的跳,整个身子都颤抖的不成样子,“我,我自幼便喜欢你的,为了你我不远千里来到吐蕃,为你我装作伴读……”
  赤德祖赞微微挑眉,一张如玉的脸上带着微微的不耐:“我不记得曾逼迫你如此?” 
  尺珍跌在地上,手底压着满地的奏折,一张稍稍有些黑的嫩脸上满是泪痕,嘴角绝望地翘着:“是我自愿,我轻贱……你冷我,太后骗我,太后说过吐蕃的后位只能是我的,可是她如今竟反悔,派使团去唐国和亲,什么金城帝姬,都是胡扯,她根本就不是帝姬,她只是宗室女,我才是真真正正的公主……我才是!”
  本来,她割了宫人的舌他就十分生气了,如今又对唐国未曾谋面的女子无端指责,他拳头握得紧紧的,生气道:“王后?生下皇子的便是王后,只要金城有孕,你就一日做不得这王后。”
  每每想起此事,他便满心的痛,这一切的苦痛都是自己的盛怒招来的,他不过一句气言,不想却造成了一生一世的亏欠。
  

  ☆、第54章

  
  听闻那突厥的国君曾亲自到太平馆,请赤德祖赞宽恕那第十部落,那第十部落的首领甚至在雨中跪了两天两夜。
  吐蕃的太后甚至飞鸽传书,要他以国事为重,莫不可为了女人的事情乱了心神。
  李隆基也乘着撵轿来太平馆问:“不过是几道小伤,若为此伤了和气,是否就太过了?〃
  赤德祖赞桃花目中闪过一丝狠戾,语气颇为不耐,直接将李隆基推到了老身的床前,“一点小伤?”李隆基见到我满身的纱布,顿时捂了眼。
  回宫后,据说赐了我一榭珠,醒后怎么都没找到,后来听婢女说,赤德祖赞直接拎起来扔了,院里大大小小的珍珠蹦蹦跳跳的,甚是漂亮。
  我盯着窗外那翠翠隆隆地折页梧桐看了大半天,大片大片的梧桐叶随着微风轻轻的摇着,树上一只黄莺扭着头梳理自己的羽毛。
  胸口处的伤口愈合地有些痒,痒地难受,我捡起床边圆桌上的茶壶,倒了一杯冷茶。大明宫的大小的妃嫔,还有哆里哆嗦的卢相、姚相都提着大大小小的礼物跑来太平馆探望,我这厢房本来就小,赶巧到一天来,嘈嘈杂杂的。
  那些妃嫔站了站,皱眉打量我满头的纱布,想说两句什么安慰的话,出了口又带了寒暄的味道,除了卢相、姚相,剩下的都是尴尬的陌生人,八杆子都打不着的人也进了太平馆。
  热闹是一群人的孤独,这满室的嘈杂却让我想起了李隆悌,从我手伤初愈能握笔那刻起,我便给鬼医写信,我这个人性子别扭的紧,打破嘴都不会说一句谄媚的话,如今却对那未曾谋面的鬼医唤一声师叔,
  “师叔,隆悌可好?”
  “师叔,最近雨水颇多,在隆悌的房内多洒下祛湿的药草。”
  “师叔,隆悌可是醒了,我最近总是梦到隆悌”
  ……
  那群人终于走了,我坐在书案前握着笔,一封信扔了又写,写了又扔,我的手颤抖在宣纸上,该问些什么,又能问些什么。当年与那些酸秀才写猗兰操时,下笔都没有这般空白艰涩。
  这几日,鬼医师叔益发的懒了,我心焦的拆开信,里面就简单的“未醒”两字。
  到现在,我才明白未醒这个词是有多无奈。
  那时,我与李隆悌同在崇文馆读书,每次早课先生点名时,总会听到:
  “李隆悌?”
  “未醒”
  “李清宁?”
  “未醒”
  然后,哄堂大笑
  下了早课,便见到自家的小婢各自抱着厚厚的一摞《尚书》,日落西山,两人仍在崇文馆的小桌上奋笔疾书,中宗总是笑容满面的走到我俩的桌前,随意翻几页,点评点评我俩的书法。每次李隆悌的字都会遭到中宗的训斥责罚。
  这旧时的记忆一旦涌上头,便再也收揽不住。
  母妃生下我时,天空出了一片炫目妖冶的晚霞,父王高兴的抱着这在晚霞下出世的女儿,父王一向风流,可是对自己的母妃却十分的宠爱,见到我出世后激动的老泪纵横,抱着不肯撒手,导致我刚出世就染了风寒……悲催的很。
  父王召集了整个长安的算命郎,为我起名,整整三日,起名的宣纸,我的生辰八字塞了满满三大箱子。
  最后,父王捋着胡子,轮起扁担将那些算命先生揍了出去,他气汹汹的捏着手中的周易,破口大骂:“真他妈晦气,老子晚年才得了这么个宝贝女儿,给起什么李狗蛋、李翠华、李白菜……还拿狗屁命盘来威胁老子,贱名才能避过大劫?纯属放屁!”
  他气恼恼地回到母妃的厢房,拉着母妃的手:“大唐江山风雨飘摇,这个女儿于晚霞而生,希望她能保佑我大唐的国祚清平安宁,夫人觉得取名清宁如何?”
  母妃听到“清宁”二字,顿时哭的梨花带雨,前面的三个哥哥,不是叫李狗儿、就是李铁蛋,再有好听的便是幼子李术……
  名字起得不好连带着性子差,我那大哥李狗儿,整日里浪荡于长安的勾栏院,把种子洒遍了整个长安,估计再过上几年,就有一大群去嗣雍王府认亲的,也应了“狗儿”的名字;我那二哥李铁蛋,唉,提起来便头疼,铁蛋寓意他身体像铁蛋子一样健壮,就单纯的想要你健壮而已,可没有让你去东市举鼎,听闻秦朝的一位王子就因举鼎,被砸死了,父王和母妃整日里担忧二哥会被大鼎砸的嗝屁;
  好歹,三哥李术倒是我嗣雍王府的乖乖,整日里舞文弄墨,一派风雅之相。父王十分得意这个三儿子,还时常嘱托三哥带我识文断字。
  我当时年纪小,便对这父王整日夸耀的三哥心生崇拜,便常捡地上的宣纸,模仿他写字。
  到了后来,我才知道,我那三哥不是风雅,而是脑子断篇,一个字要写一百遍才能记住,一本书要读上千遍才能背过。
  好容易学个字,全他妈是错的!
  再后来,中宗登基,大封李氏宗祠,我的父王升为雍王,加封大唐二等功,搬去了幽州,监视那些刺史。
  启程时,我那断篇的三哥,忙着收拾大街上的宣纸,父王觉得自家的儿子如此注意街道的整洁,十分自豪。我抬着头看着漫天飞舞的宣纸,又扫了一眼眉头皱得紧紧地三哥,啧啧,他应该又断篇了,他不是收拾卫生,而是拼死拼活的找第一百个对的字,毕竟写了一晚上……
  我觉得委实不像样,便一把将三哥扯到敲畔,学着父王的口气大喝道:“别找了,一百个字没一个对的,你觉得对的那个缺了个点儿!”三哥愣了半晌,一双眸子里蓄满了珠泪,“人家写了一百零一张,发现只有第一张的字是对……”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心里十分发愁,看来我嗣雍王府的爵位是传不下去了,“三哥,我真的看了,没一张对的!”
  “没道理,我的老师是皇上……”
  “我管你老师是黄上、白上、黑上,总之错了就是错了。”
  赶巧撞上了黄道吉日,逢上了老天开眼,我扎着两个圆包子发髻,叉着腰气势汹汹的说这句话时,被省亲的韦后听到了,当街要剐了我。
  中宗性子敦厚,于心不忍,沉吟片刻道:“这丫头性子倒是有些像太宗,大有我李氏的风范,随着宫里的孩子们一起习习书画,做做诗词什么的,有文化水总好过睁眼瞎不是。朕瞧着,这小丫头颇有灵气,若是稍加培训,左右不差于上官婉儿。”
  父王一辈子识不得几个大字,对那些捻酸诗的秀才十分崇拜,这厢听到自家皇上老弟说能赶上上官婉儿,顿时来了兴致,径直将我推到中宗怀里,十分郑重道:“宁儿啊,定要多加用功,成为名扬四海的人。
  �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