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金城公主和亲录-第2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与他寒暄了好几句才转了话题,总不能说,我被吐蕃的赞普骗到了房顶,看星星喂蚊子,就算说也得说给钱仲荣,这样还能赚几两银子。
他满是疑惑,似乎不太满意我调整时间,我盛气凌人道:“总之,这个是我安排的,你要听我的,那金衣舞姬只能在后天才去跳舞,你若不听,那恕我不能奉陪。”
他忽然抿嘴一笑,翠绿色的衫子因为笑裂开了一条缝,我忽然记起那日为他施针时……,我干笑了几声,道:“就这样说定了啊”
他拍了拍书上的灰尘,喃喃道:“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妓院里的舞姬还有选择什么时候跳舞的权利,这揽月阁,去了不下百趟,什么时候改了规矩?”
我尴尬的站起来,底气十足道:“你生病这些日子,规矩就顺便改了,总之听我的就是没错的,毕竟你也不想再被拖到天牢,打一顿吧。
他听到天牢二字,身子一抖,这幅样子看着委实可怜,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可怜的娃,好好给你说你非得问东问西的,非得让我这个老人家搬出天牢,才住嘴,人呐,真是……
我刚想抬脚走,衣角忽然被他拉住,他眼神里可怜兮兮的,汪汪着水,道:“小生迷恋医术,恩人可否回答我几个问题?”
又是问题,我就怕他问问题,才说完就想走,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无奈只能随处找了一茶摊,听他那些无聊的问题。我天生不爱学习,这些三脚猫的医术,就是无聊时看江神医治病时随意学的,那些枯枯燥燥的问题,我听着都头疼,别说回答了。
阙公子取了一本隋朝名医巢元方的《诸病源候论》,庄重问道:“此书提到失忆师乃是脏腑血瘀所致……”我听着他喋喋不休,我托着腮,一耳入一耳出,差点睡着。
我忽然想起,这阙公子记忆力非凡,若是记得金仙公主的容貌,这也是一桩难办的事,便随口问道:“你可记得当年跳舞的舞姬的容貌?”
他皱了皱眉,手中的书顿了顿,放佛十分不悦我提起这类俗世问题,这孩子,真是,就是庄子在迷恋道教,不也得做个梦,顺便梦个蝴蝶吗?人,与俗世哪能分开,真正与俗世分开的是巴蜀的黑猩猩。
他皱皱眉,埋头指了一句问题,问我。
我压下他的书,试探道:“听闻那舞姬着金衣戴纱巾,想必你也未见吧?想来,花魁哪是相见便见的。”
他皱了皱眉,依旧没有言语没。
我道:“花魁就像是百药中的人参雪莲,哪那么容易见到得到,要是这么容易到手,那就是萝卜菜花了。
他将书放回框子,皱眉道:“我是拿你当恩人,此番你却将我当成了傻子,我虽是胡人,但是也无需这般羞辱我,或者一开始你就是拿着金衣女唬我,还是你压根不想教在下医术,人人都说医者父母心,想来在下猜错了,告辞!”
真是少爷脾气,我若这般就说算了,那我的承诺就真成了响声大的空屁了。我无奈,去拉他的衣袖,他又气呼呼的坐下。
刚说了不到一句话,就听到路边的几个男子龇牙咧嘴,揽月阁又来了以为金衣舞姬,体态更丰润,亦是白纱拂面……我听后,头简直炸了。
树欲静而风不止,我这厢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拉着阙公子改了时间,她那厢先积极的去揽月阁跳上了,跳就跳吧还搞得满城风雨,这个李金仙委实让我头疼。
我抚着额头,脸上冒出细密的汗珠,阙公子一脸茫然的盯着我。我强压住心神,有气无力道:“你这些医书乃是习医的入门书籍,须每章每句记熟了,要博览群书,世上书千卷,要是每一本都细细的啃,就是进了棺材也看不完,所以要先博览群书,在博览的基础上细究。你先将这些书看透了,我们再一起探讨切磋,我还有事,你保重。
阙公子仿佛得了什么习医秘笈,兴奋的撩起框子神采奕奕的走了。
虽说这份习医的心思难得,但不是所有人都适合习医,也罢,这好歹也是他一门生存技艺。
我盯了一会那翠绿色的身影,交了茶钱,匆匆的追上那帮登徒浪子,登徒浪子遇金仙,这个场景我委实不敢细想。
金衣舞姬这个角色我来扮,金仙公主和论弓仁的缘分我来撮合,总之,在日食前后,不要出事才好。
那老鸨见我着女装,脸又肿的像猪头,便拦我在门外,我无奈只能掏出一百两,那老鸨立刻换了一个人似的,长安人情淡泊,今儿算是见了。刚踏进一只脚,就发现门口一黑乎乎的小乞丐,肚子咕噜噜的叫着。
我退后一步,那老鸨拉住我,颇不耐道:“去去,敢到老娘这里乞食,仔细扒了你的皮。”又回过头灿灿一笑,她一笑,脸上的铅粉刷刷的落了我一肩膀,我侧侧头用力一吹,老鸨大抵觉得不好意思了,便气愤愤的跺了跺脚,不再管我。
作者有话要说: 历朝历代的老鸨,都是气场强大啊~~
啧啧
☆、第40章
我蹲下身子,那少年性子倒是十分好强,尽管饥肠辘辘,倒是硬着嘴不向我讨要一分。我取出五十两放到他手里,他诧异的盯着我,一双圆溜溜的眼睛闪烁着泪花。他伸出一只黑乎乎的小手拉着我转了好几衣衫褴褛的乞儿。
我回头看看那少年,他眼底蹦出了两个豆大的泪珠,委实可怜。原来这些都是山东来的流民,山东地区发生了蝗灾,百姓只知设祭膜拜,却不敢捕杀蝗虫,任由蝗虫嚼食禾苗。山东的刺史也派了重病围住农田,不让灭蝗,很多百姓由此成了流民。
这少年乃是胡人,三年前,他的家族遭袭击,父死离散,他同自己的母亲来到大唐,没想到又遭到了蝗灾,母亲染病,无奈才在揽月阁乞讨。
我取出荷包里的所有的钱币,那少年分发给那些流民,我忽然想起金仙还在揽月阁,忙拔腿准备跑,结果衣衫被那少年拉住,我笑着蹲下身子,“你要好好生活,照顾好自己的母亲,将来为百姓多做事。”
他黑乎乎的小手将剩下的二十两金还给我,义正言辞道:“姐姐,我叫安禄山,以后我定会拼尽全力保护姐姐。”我侧侧身子,捏了捏他的小脸,道:“这钱你留着,你们母子二人在长安生存艰难,恩,安禄山,是个好名字,我叫金城。金城姐姐还有事情要做,你保重,好好照顾你的娘亲,我先走了。”
我快步冲向揽月阁,晚了一刻,都要出事。好在前面用百金收买了老鸨,一进门就受到了热情的招待,我径直走到那满是红蔓的圆台前。
不到片,就有一群小倌朝我的方向走过来,我竟径自倒了一杯茶,等金仙一来,便直接拖走,这红纱幔层次分明,最外层还是用了全长安最好的红丝绸。
这丝绸一直是大唐的骄傲,传说,松赞干布也就是赤德祖赞的爷爷,文成公主的丈夫,派使团来求亲时,大唐有一官员胸口有一豆大的黑痣,黑痣上还长了一根巨长无比的毛,八成在哪里找来一风水先生,那风水先生这是贵毛。于是,那官员想显摆这贵毛,又怕冷,索性穿了足足七层丝绸,那使团的头,一见大为惊异,从此长安丝绸大贵,还在西域等地广泛惹卖。
为了一根特殊的寒毛,引起丝绸大贵,增长了大唐的贸易额,也算是一桩善事了,称其贵毛也算是合情合理。那风水先生,不过是为混几两银子,没成想竟促成了大唐的对外贸易,想来,高手在民间,不在史记中。
我望着眼前的薄纱,发了半天呆,那些小倌坐在我身侧,有的摇扇子,有的搔首弄姿,有的吟诗弄月……
我皱眉,提着茶壶换了一桌,那些小倌见我如此,便都黯然退下了。他们刚一退下,就听见四周的乐师拉动二胡、古琴、玉箫,音乐此起彼伏,红纱下掩映圆台,圆台上缓缓走出一金衣女子,覆白纱,腰间还是大胆的透视加镂空,舞姿平淡无奇,身材倒是丰润不假。我扶着额头,脑仁一阵疼。李金仙自幼长在道观,接受了数十年的道教熏陶,虽经常下民间顽劣,但总归是仪态万方风流飘逸。如今穿金衣就算了,腰间还透视加镂空,为了论弓仁,成这个样子,真乃我大唐帝姬的悲哀。
我扶着额头,委实不好意思,虽说我这张肿胀的猪头脸,不怎么为人,但是她穿成这样,更让我丢人,算了,见贤思齐,见不贤避而远之,我捡起桌上的扇子,遮着脸准备逃离这里。在圆台上跳舞的金仙朝我扔过来一火红的绣球。
她在台上笑盈盈的朝我招手,大声道:“接了我的绣球,你今夜是我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 总觉得金仙对女主~~额~~~~~~~~~~
有点那个~~~~~~~~~
☆、第41章
她在台上笑盈盈的朝我招手,大声道:“接了我的绣球,你今夜是我的了。”
我恍若五雷轰顶,这扔绣球,接的一方应当是主动方吧,扔绣球的竟然大声叫嚣,实在是孔子可忍,老子不能忍,我揉了揉绣球,又给她扔了回去。
她旁若无人的大笑张开手抓住那跑偏的绣球。
那老鸨扭着身子,朝我扑过来,理理哇哇的说了好多话,我一句也没听清楚。
我皱着眉,从椅子上站起,准备离开。
谁知台上的金仙忽然放声痛哭,羞答答娇滴滴的,抖动着纤纤细指,与我道:“阿鸾……宁儿……你接了我的绣球……你得留在这儿陪我……你要不陪我我便死了算了……你明知道我心里 ……心里对……的爱……”
周围的登徒浪子纷纷戳我的脊梁骨,什么时候大唐的民风这般开放了,不仅可以接受断袖,还接受女人断袖,明明我是受害者,还戳我的脊梁骨。
我对这疯女人委实没办法,你明知我心里对……的爱?实际意思是她心里对论弓仁的爱,只是这种哭诉式、断句式给人一种误解,觉得是她对我的爱!老天,她不把老身折腾的伸腿瞪眼就已经是慈悲了。
记得她小时候并不是这般样子的。
她幼年时,虽然羞答答但是那是本质里的羞涩,那时的她总是站在众人身后,从不做这种疯狂霸道的行为。即使前些年,我入吐蕃和亲时,她也是站在众人后,默默不言,断然没有今天这般形态。
我入吐蕃的前夕,宫里举行了盛大的祭天,每当有公主宗室女去外番和亲,宫里都会办这种祭天的活动,祈祷和亲的公主能福寿康全,一生致力于大唐的和平。那时的金仙喏喏的随在众人身后,正行走着,猛然一蒙面人从假山石后走过截下了她,她一向默默无声惯了的,一行人竟没发现她的消失。
原来那蒙面人乃是大内的侍卫,本和宫里的妃子有些猫腻,与那妃子约好在假山石那里碰面,没成想竟错拦下了金仙公主。金仙虽然羞怯但是好歹脑袋机灵,听他的口气,分明是淫乱宫闱,若是明着说了,搞不好会直接见阎王。因向那蒙面人假意笑了笑,谎称她是要去和亲的金城公主。
那蒙面人忙松了手,跪在地上大大求饶,金仙公主揶揄他好一阵,说是看他膀大腰圆,是个健壮的兵士,可以带到吐蕃历练一番,那蒙面男一听接连磕了十几个头,最后还晕在了后花园。
冤孽,冤孽,老身的形象有这么差吗?虽说,我年幼时闹了些,但也不至于此吧。连羞羞怯怯的金仙公主都知道运用我的名头,我的名声到底有多恶劣,八成被宫里的传成了魁星。
那晚,金仙公主还提着几架新木琴来我的承香殿,八百年没吭出一句话,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明白她借了我的封号,一蒙面侍卫听后,像磕头虫一般把自己磕晕了。我听后,半天都没有回过神儿,我一向都秉持着温柔贤淑的原则行事,怎的宫里莫名的传出我喂太监吃蚯蚓,闹得百工坊鸡犬不宁,一个个见了我,如躲避魁星一般。
不过这金仙公主向来羞怯少言,在遇歹人的情况下,用了老身的封号,也就是磕晕个侍卫,倒无伤大雅。我宽慰了她几句,只听她诺诺道:“这次算是习惯的力量,每次我去百工坊要琴,都顶着金城的名号,百试百灵。没成想这名号对侍卫也管用……”我扶了扶额头,成,我这下明白为何宫里传着我给太监喂蚯蚓了,原来金城帝姬的封号是共用的。
如今面前这个金衣覆白纱的金仙,正举着绣球朝我投过来,想来,她骨子里是比我乱的,我无奈的走回来,坐在椅子上喝了几口大茶。
一见我回来,她笑的十分明朗,手舞足蹈的搬起乐师的古琴,一阵猛弹, “哈……不愧是当年的金……呃……当年的阿鸾……”
我扭头,瞟了一眼那些被这古琴声折磨的登徒浪子,一个个的摩拳擦掌,抓耳挠腮,还有几个直接抄起了板凳。
我伸向水壶的手悬在了半空,一彪形大汉恶狠狠的瞪着我:“快把她领走,否则我直接杀了她”我撇了撇嘴角,随便,随便杀,我巴不得你杀了她。
她越发的弹得凶猛,琴音如同杀猪刀,那彪形大汉提着板凳直接抡了上去。金仙正弹的深情,那板凳到了他的额头处,忽然有一二胡飞上圆台,那板凳直接转了圈,将那彪形大汉打在地上。
我目瞪口呆的朝乐师那行瞥过去,门口飞快的闪过一角白色。
那老鸨见自己的揽月阁鸡飞狗跳,尘土盈天,手疾眼快的扯住我袖口,痛不欲生道:“你你,快带这个疯女人走,只消得百金即可……”我抽了抽嘴角,都到了这个时候,还不忘收我百金,真是块做生意的材料,可惜我的金银全都分发给灾民了。
我干咳了几声:“呃,我的银钱全都发给了灾民,我左右不着急,你先收留她几日,等我攒够了银子再来,告辞,告辞。”
那老鸨眼底红血丝迸现,瞟了一眼依旧沉醉于音乐的金仙,悲愤填膺道:“得,只消得一两银,赶紧把她带走,这可是老娘花了三十金买来的舞姬,你买回去当个奴婢使唤也成,一两银。”
那老鸨死死扯住我的衣袖不放手,我便将手上的一枚指环摘下,递给她。啧啧,堂堂一国公主,就值一两银子……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两银~~~~~~~~
金仙好歹是个公主
~~~~~~
☆、第42章
那老鸨逃也似的抓了我手中的戒指,又冲上台朝金仙大喊了半天,我径自坐在椅子上悠闲的喝了几口茶,金仙公主将自己卖了三十金?大唐竟然有把自己卖了的公主,一舞姬而已,又不是花魁,还靠扔绣球来选儿郎。
按道理,公主的位分也不算低,成年的公主年俸禄更是达到了士大夫的水准,即便再怎么挥霍,也不至于沦落到卖自己的地步,卖就卖吧,这厢竟只卖了三十金,莫非……我一口茶呛在了嗓子,不住的咳嗽……莫非被哪家的登徒浪子骗财骗色,又不好意思上报李隆基,所以只能到揽月阁卖身?
谈起被登徒浪子骗,在大唐倒不算什么惊天奇闻,左右不过在史记上被史官记一笔,流传千百年而已,而且这等秘辛往往出现在野史上,也不用太在意。譬如则天奶奶的第一面首冯小宝,就是□□裸的登徒浪子。他凭借自己的登徒浪子的功力深得则天奶奶的宠幸,还被封为右卫辅国大将军、鄂国公。后来,这厮的登徒性情渐发,因吃醋,一口气烧了明堂,则天奶奶一怒,便割了他的头,当蹴鞠踢了一场宫廷球赛。
再后来,李隆基上位后,觉得皇子公主与这些登徒浪子混在一起有失体统,便在崇文馆、弘文馆等皇家小学,下了严令,不准接近这些登徒,否则宫刑。
金仙这厢竟然带头挑战宫规,呃,宫刑,公主宫刑,我一口茶水梗在喉咙,吞也不是吐也不是,罢了,先救走再说。
我还未上台拎她,她就被老鸨妥妥的扔出了揽月阁的大门。
我抬眼瞄了一眼当下的场景,揽月阁大堂里乌烟瘴气,杯盏倾倒一片狼藉,人仰马翻,鸡飞狗跳。我朝老鸨悻悻招了招手,大摇大摆的出了揽月阁。
我从地上抄起她,瞥了一眼她透视加镂空的腰部,她红着脸羞答答的捂住了腰部,“你这个时候,倒知道害羞了?被登徒浪子骗财骗色?”她神情颇为惙怛伤悴,一副长长的眉毛呈八字状,蹑手蹑脚的扯了扯我的裙角:“金城,我错了,我不该在卖身契上签上你的名字。”
我倒吸了一口气,我堂堂金城公主,吐蕃王妃……唔……吐蕃已故妃嫔,就卖三十金?我费力拽开衣袖,简直恨铁不成钢,不过这衣服低眉顺眼的模样,倒叫人看着可怜。我蹲下身将她拉到一家衣裳店,朝店家道:“这店里最好的衣裳取过来?”
她眼神炯炯,一副感激之态,还不忘夸我两句大度等言论。
那店家笑吟吟的捧过一身红衣,衣摆处坠紫金丝绦,“姑娘,这是本店的镇店之宝,只消得三十金。”我回过头,朝金仙道:“拿出来,不是得了三十金吗。”
她倒是果断,直接将三十金拍在桌上,感情不是卖的自己。我瞥她一眼,她悻悻的垂下脑袋。
人靠衣裳马靠鞍,她着红装倒是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