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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天子一朝凰-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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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依然牵挂着这段回忆。
    我不知道我所看到的这段忆景是如嫣尚禾的执念,还是恭师父的执念。但无论如何,这一回忆是发生在那个遥远的安史之乱时期,战乱之中,白骨填江,血流漂杵,有太多人怀着美好的记忆死在残酷的战场上,有太多执念飘荡在世间,而我们只是恰巧看到了其中之一罢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终究安史之乱那个鲜活的年代如今已经变成了白纸黑墨的一卷史书,那个时代的人都已入土多年,那个时代的故事也已经死去很久,对于活着的人来说,已经没有太多值得深究的必要。
    值得深究的是墨白答应我的炖山鸡最终以煮鸡蛋告终,叫我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们就这样在栖凤山上住了小半年的时光,迷雾森林里的所见所闻始终是一团迷雾,我起初还饶有兴致地研究了几天,后来也就渐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
    十一月,山下秋叶纷纷,遍地通红,山间已是寒冬,落木萧萧。
    一日清晨,茅草屋外的花花草草上结满了厚厚的白霜,如同降下一场薄雪,整座栖凤山一片雪白。
    墨白被我催促着早早起身下山买盐,我闲来无事,躲在火炉旁临摹墨白前几日画的鹧鸪。
    傍晚,山上下起了今年第一场雪,火红的夕阳将山间暮色染成绯红,稀稀疏疏飘落的雪花也被暮光映成了红色。
    直到很晚墨白都没有回来,我起初有些担心,但后来一想,山间下了大雪,道路必然难行,比往常回来晚一些也是正常的,无需大惊小怪。
    这样想着,低头看看自己临摹好的鹧鸪,颇为满意地点点头。
    墨白推门而入,雪花扑簌簌跟着卷进来,我得意地抬手招呼他:“快来看看这次画的怎么样?”
    一抬头却看见他发丝被雪花淋湿,脸上不见喜色,模样很是颓唐。
    “怎么了,脸阴的跟要下雨似得,难不成下山后发现隐居半年外面出来了个更厉害的画圣,自尊心受挫了?”
    我一面打趣一面起身到火炉旁的支架上取下温暖干爽的棉服迎他入房。早就想到他外出一天一定很冷,所以早早拿出替换的衣服在火炉旁烤热了等他回来换上。他没有接过我手中的衣服,而是在我伸出手时一把将我拉进他怀中,他静静抱着我,一句话也不说,呼吸声很沉重。
    他的表情吓得我很紧张,料想到定有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怎么了?”我收敛了嬉皮笑脸的神色,小心翼翼问他。
    “李儇南逃了。”他的声音比神情还要颓唐。
    我一时没反应上来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反应上来的时候,手里棉服不自觉地脱落:“皇都长安……失守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章 运筹帷幄

自我和墨白归隐栖凤山后,黄巢亲自镇守西京凤翔,另派大将朱温率三十万大军攻入浙东,浙东各州闻风丧胆,毫无招架之力,纷纷投降叛军。随后朱温兵分两路,开山路七百里突入福建,将闽南各地悉数收入囊中,而后又挥师北上,克潭州,下江陵,进挺中原,广明元年十一月,起义军一把大火烧到东都洛阳城门之下。
    在大唐王朝,东都洛阳是仅次于皇城长安的第二大城池,固若金汤,易守难攻,城中士兵虽不敌三十万大军,但尚有五万劲旅,凭借守城优势,本可死死拖住朱温的步伐。但不料城中虽有兵有马,但却因常年战乱,万亩良田毁于战火,军中粮饷早已所剩无几。而朱温凭借江南富庶的物资,优哉游哉地围城七日,洛阳城内饿的连兵器都拿不动的士兵凭着最后一丝力气开城献降,五万战俘跪倒在朱温大军的铁蹄之下。
    然而朱温的脚步远远没有随着东都的沦陷而终止。
    就在大明宫中刚刚得知洛阳陷落的消息的时候,朱温已经重新集结兵马,带领大军沿山路奇袭皇都要塞——潼关。
    十二月,潼关天险如同一只纸糊的老虎被起义军的长矛刺破,起义军直捣长安。
    潼关天险被破,通往长安的一路再也无险可守,起义军所到之处,城池全都开关放行,大军一路北上,不曾遇到丝毫抵抗。
    次年一月,山上万物凋零,冷梅怒绽,长安城宣告陷落,大明宫的宫门上换插了起义军的黄龙旗。僖宗李儇仓皇带家眷和几百神策军逃往蜀地。
    皇城陷落,皇族逃往蜀中,与安史之乱几乎如出一辙的历史又一次上演。
    听闻叛军攻入长安后,将僖宗出逃没来得及带走的珍宝悉数散发给杀敌建功者以及穷苦的奴隶和老百姓,还将皇城一切象征贵族阶层奢侈淫逸的地方一把火烧干净,包括玉缘坊。包括百里玉兰花林,均用作良田分给农民。
    听说骊山之上建造阿房宫的劳役们听到僖宗南逃的消息后,欢呼雀跃,一把火将阿房宫化作齑米分。大火连烧三天三夜而不休,整座骊山上空一派通明。
    亡秦者,秦也,非天下。
    亡唐者,唐也。非黄巢。
    大唐累世的基业,没有毁在被世人唾以魔君的人手里,却毁在曾被世人寄予厚望的贤君手里。
    墨白立在栖凤山顶,遥遥望着长安方向一片火光通明,将我揽入怀中:“阿源,如果江山太平,我也想要和你一直这样避世隐居,可是现在……”
    他没有再说下去,担心我会难过,因为我曾要求过他一直在栖凤山里陪着我。
    可是其实我明白的。我之所以想要留下他,是觉得只要他一直避世隐居在这里,就是平安的,但我知道,他的心不在这里。
    前世的他曾是九五至尊的帝王,他的眼睛里始终看见的是整个天下,如今他虽已摆脱了帝王的身份,但我爱上的这个人,他身体里流淌的终是帝王的血液,即便已经摆脱了帝王的身份。也摆脱不了身为一个帝王所肩负的责任。这个人,他何其强大,何其睿智,生来就是要守护天下苍生的。我想要让他属于我一个人,可天子终究是要属于天下人的。
    “现在我必须要走了,阿源,你愿意陪着我么?”
    他低头吻上我的眼睛,墨发飞扬,眸子在如火的夕阳中深沉坚毅。
    他终究不能眼睁睁看着这片曾经属于他的江山沦为敌手。我相信这世上如果还存在一个力挽狂澜。拯救大唐基业的人,那个人非墨白莫属。
    我点点头,同他一起眺望远方:“你只管往前走,不管去哪,我都跟在你身后。”
    你来负责守护大唐的天下,我来负责守护你。
    ……
    三个月舟车劳顿,我和墨白来到了蜀中,僖宗李儇在山间建起临时居住的行宫。
    彼时皇族已在物产富饶的川蜀之地站稳脚跟,蜀中多险山峻岭,成为比城墙更坚实的屏障,加之起义军连年征战,虽攻无不克,但人马俱疲,早该喘一口气,再加之攻克皇城乃开天辟地的大胜利,黄巢忙着在大明宫里改元建国当皇帝,暂时收敛了兵马,放弃了继续灭亡李唐皇族的打算。
    这无疑给了躲在川蜀的皇族以喘息之机。
    前些年,前宰相令狐绹临终早已将大唐时局看破,预感到大唐必然惨遭血雨腥风的洗礼,他临终对榻前一众子女说,若他日乱世将起,如果天底下还有一人能挽大厦之将倾,便只有当今画圣墨公子,说完便咽了气。
    令狐绹的子女们不知道老爷子何出此言,但这一番言论却流传开来,这也是为什么墨白从不摄政,闲居于野,仅仅是个画画的却受到了远超出一个画圣的礼遇。
    李儇并不知道今日来到川中的墨白就是当年大明宫中被他误以为刺杀李儇的刺客,只是知道墨白是当今画圣,而墨白在天下享有的盛誉他也早有耳闻。再加上令狐绹临终那一番莫名其妙的赞美之词,导致墨白的到来受到了李儇的热情款待。
    李儇特意派了身边心腹亲信迎接我们,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年禅位,如今被封为寿王的七皇子李晔。信州城破时,他被迫弃城逃往长安,皇都沦陷后,又跟随李儇一路南逃到川蜀之地。
    此时的李晔已不是当年那个不谙世事的十四岁孩童,他高大挺拔,一表人才,着一席戎装,生了一副浓黑的剑眉,抬眼时眉毛像一把出鞘的宝剑。
    他贵为皇弟,带着浩浩汤汤百十来号人在丰华殿外相迎时却不顾尊卑,抱拳向墨白欠身行礼。
    “自信州一别,晔已恭候公子久矣。”他抬起头,眉眼间流露出看到胜利曙光的笑意。
    我却听的糊涂,悄声在墨白身后嘀咕:“你们在信州见过?”
    我自己嘀咕,已经大约猜到了答案,朱温围攻信州时,墨白就在城内,李晔能坚守城池半个月死死拖住朱温。应得益于墨白在一旁建言献策。
    李晔耳朵很尖,我嘀咕的声音自己都听不清,他却听了去,笑道:“能够偶遇公子。委实是与公子有缘,承蒙公子指点,应是天意。”他笑着侧身让开一条路,引我们向身后的丰华殿走:“公子千里而来,一路奔波。我们进去再谈,我已备好茶点为公子接风。”
    我斜了墨白一眼,嘟起嘴:“缘分和天意都扯出来了,怪不得你发誓说我不在的那几年你没有看上别的姑娘,原来是断袖了?”
    他哭笑不得地敲了敲我的头:“净胡说八道。”
    我哀声叹了口气:“看来不光姑娘们喜欢你,连男人也来跟我抢了。”
    他一脸拿我没辙的表情:“怎么还胡说。”
    我朝他做了个鬼脸,他拉过我的手,携着我一起步入厅堂。
    我们刚刚入座,李儇便派人送来一头烤全鹿和一壶美酒,说今日他与蓝妃早已有约。不能当面来向墨白接风,李晔代替他接待宾客有功,赐美酒佳肴与客共享。
    我唏嘘一阵子,皇城都被人抢了,夹着尾巴逃到蜀中还“初心不改”,不理政事,荒淫依旧,李儇能做到这么“始终如一”也是够不容易。
    李晔恭敬领了李儇的美意,倾一杯酒为墨白满上,笑言:“当年皇兄一时鲁莽。陷公子性命与危在旦夕,公子不仅大人大量,不计前嫌,还专程来到川中辅佐皇兄。助皇兄重返中原,此番风度,晔着实佩服。”
    我一看到李晔拿一副崇拜的要死的眼神看墨白,心里就十分不痛快,别过头去冷哼一声,自己嘟囔道:“说什么巴结讨好的话。若按照你这样的说法,理应是你更有风度才对。”
    李晔正要端起酒杯饮酒,动作停下来:“姑娘此话怎讲?”
    我一时尴尬,李晔的耳朵不是一般的灵,离着这么远又被他一字不落听到了。
    不过想想反正我有理有据,也不是胡说,还怕他不成,便张口道:“陛下与墨白之间隔得左右不过是个误会,可陛下与王爷之间隔得却是天下人可遇而不可求的皇权,与王爷跟陛下比起来,墨白和陛下的那些小恩怨可算不得什么。如此说来,王爷一如既往追随陛下,岂不是更有风度?”
    说话间,婢女已把鹿肉端到我面前,锅底还有微火烤着,我闻着香喷喷的鹿肉,抑制住口水道:“王爷和陛下的关系,不仅不像世人揣测的那般僵硬,反而……似乎很融洽。”
    李晔微微抬起眉毛:“哦?何以见得?”
    “我听说你们曾经互赠美人,陛下兄弟众多,此番出逃却只带了王爷一人,其他人的死活他根本不理睬,这不是最看重王爷么。”
    这是我最想不明白的事情,当年李儇逼宫篡位,夺了李晔的江山,李儇应对李晔处处谨慎,李晔也应对李儇怀恨在心,这才是人之常情,按常理来说兄弟两个应是互存杀心,至少也应老死不相往来,如今却能和乐的同处一个屋檐下,实在搞不明白,我可不愿意相信李晔真的是有风度,心甘情愿把皇位拱手让人。
    “我还听说陛下送给王爷的美人病故后,王爷为追念亡妻,誓言终生不再娶;王爷送给陛下的美人,陛下也宠幸之极,好像是叫蓝妃吧?陛下还为她遣散后宫,独宠她一人,为她重修骊山阿房宫,搞得天下大乱……”
    李晔仔仔细细听完,唇角的笑意渐渐褪了下去:“姑娘所说的,似乎只能说明我们各自爱上对方赠予的美人罢了,怎能看出我与皇兄的关系好?”
    “也对哦。”我挠挠头,一时竟找不出可反驳的话说。
    他也并未再深究下去,端起那杯喝到一半的酒饮尽了。他从始至终都没认出我来,虽然我们只见过一次,没记住也很正常,还是叫我略微失望,凭什么每次都是墨白就能叫人过目不忘啊,太不公平了啊。
    我搭下眼角,灰溜溜地撕了块鹿肉埋头啃起来。
    “公子,我们还是谈正事吧。”李晔独自喝了一会酒,将目光转向墨白:“公子值此李唐危难之际前来,可是有了应对良策?”
    墨白摇着折扇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显然早已成竹在胸。“王爷可还记得安史之乱中逃到蜀地的唐军是如何攻回长安的?”
    “自然是川蜀物资富饶,唐军能够在此休养生息。”
    墨白摇摇头:“川蜀物资虽然富饶,但单依靠唐军自身的实力,和起义军抗衡绝无胜算。”
    “公子的意思是——”李晔说着,目光望向西方。
    “没错,”墨白点点头,亦向西方望了一眼:“联合西方蛮族,回纥。”
    当年为尽快平息内乱,剿灭安禄山史思明,肃宗皇帝与回纥可汗签订条约,与蛮族结盟,请来一支浩浩荡荡的草原大军,果然不出几个月,安禄山和史思明纷纷战败,皇族重返长安,江山重归李唐皇室。
    李晔恍然大悟,接过墨白的话:“回纥部族已被武宗所灭,如今大唐边境外最强大的部落当数沙陀族。”
    两人在席间取出地图,不停圈圈画画,墨白一番筹谋,淋漓发挥了他的军事才华:“沙陀族首领李克用是个势利小人,只要给他足够的好处,他不会拒绝同我们为盟。若能联合到沙陀族一支劲旅,”他在地图上勾出三道线,两道从蜀中出发,一道来自北方,终点直指长安,呈三面合围之势:“如此一来,夺回长安并不是毫无胜算。”
    李晔赞成地连连点头,但眼神中仍旧晃过一丝忧虑:“联合李克用自然能使皇族实力大增,可如果李克用狮子大开口,索要的报酬太大……”
    墨白打断道:“都给他。”
    “都给?”李晔惊愕:“公子难道不知,当年回纥助大唐复辟后,索要钱粮布匹,搅得大唐几十年无宁日。”
    墨白唇角隐笑:“可最后回纥不是被大唐灭族了么。”
    李晔恍然:“公子的意思是……先允给他,再过河拆桥?”
    他二人围着地图又谈了许久,我不懂军事,所以听得甚是无聊。与其在这里无聊到睡着,不如借此机会欣赏川蜀的大好风光,想及此便马上来了精神,立刻出了丰华殿,独自到外边闲逛。(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章 竟然是她

李儇的行宫建在龙鹤山上,比邻雁湖。早在凤翔时我便听说雁湖上终年有大雁聚集,渔舟唱晚,渔火点点,星星坠湖,大雁翩然其间,美不胜收。
    李儇连逃难都逃得这么奢侈,国不亡在他手上都对不起他的所作所为。
    我沿着曲折山路走到雁湖的时候,恰是傍晚时分,夕阳有一半被群山遮挡,天空如同一口巨大的染缸,将浸泡其中的云彩映成华丽的红紫色。大雁从天空掠过,一望无际的雁湖倒映天空和群山的色彩,渔船飘在水面上,如同一只只黑色的剪影。
    果然是世间至美的景色,没有半分战事的阴云笼罩,生活其间的人们如同不问世事的海外仙人,悠闲自在。
    我是站在高处俯视雁湖,满目蓝紫色的景色里,一袭白色就显得尤为显眼。怀疑是不是一只白鹅或者水鸥,我靠近两步,揉了揉眼睛仔细看。
    是个白衣的公子,抱头仰卧在湖边,从我站的位置看不到他的容貌,只感觉身形美好,白衣俊逸。在他身边还立着个穿蓝衣的姑娘,背对着我,长发几乎触地,她的蓝衣如同天空和雁湖的色彩,极易和天光湖色混淆在一起,若不是先有一席白衣吸引了我的眼球,我一定发现不了她。
    女子转过身,衣裙旋转似花,薄纱轻轻扫过公子面颊,似在无限撩拨情义,眉眼暗送秋波,修长手指间握着一柄玉箫,呢喃细语:“当真想要听我吹箫?”
    “当真。”
    公子的声音真是好听。我一向以为墨白的声音是世上最好听的,不想这位公子的声音比墨白还要温柔三分。我不禁感慨,感慨完立刻觉得不对,我家墨白的声音才是最好听的,不仅声音好听,人也长得好看,又会画画又会使剑,上通天文下晓地理。总之就是世上最好的人了。
    这样想着,再看拿箫的姑娘,她眉眼弯弯,眸子忽闪忽闪的很明亮。我不禁吃了一惊,这熟悉的眉眼……不正是在玉兰花林里练习吹箫的那个通灵的姑娘么?!她怎么不在长安,也跑到了川蜀之地?
    那蓝衣的通灵女子跪卧到白衣公子身旁,将玉箫放到唇边,刚要吹响。又拿开一些。
    白衣公子偏头,语声含笑,像是迫不及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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