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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年之恋:朗读者-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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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楠:一种西西弗斯式的阅读(2)
德语是缜密的,如同他们的球队,如同他们的思维与交往方式。无可否认的是,这是一部典型的德国小说,作家反反复复地探索着,大段大段德国式对正义和罪恶的严肃思辩,或者有关尊重他人与追求自由的悖论,难免会让中国读者沉重起来;然而正是这一部分,成就了它的多义###和在史上留下回响的巨大可能。要向这个德国作家表示敬意,因为他在进行无法停止的苦痛思考时,从未炫耀过任何文学形式上的技巧。这是一个很老实的故事,人们都看得懂,并且可能都觉得好看,不过是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莎士比亚,他们各自得出的隐喻和象征不同罢了。就我而言,我以为伯格的朗读,或然是曾处在黑暗中的德国人对自身灵魂的烛照;而《朗读者》本身就是应该被朗读的小说,不仅因为声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眼睛的劳苦,更重要的是,为被作家逼到思考最边缘的读者提供一扇门……朗读的次数愈多,你或许就愈能奇妙地听到原文所传达的深长意味。童自荣先生做了这样一件好事。
对这样一部小说来说,我们不通德语多么遗憾,不过庆幸的是,小说的中译本在很大程度上清晰地表达出了一个异常复杂的话题。在当下遭遇《朗读者》,它引发的思考才刚刚开始,而且,就人类进程而言,这个话题也永远不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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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斌:畸恋·谎言·罪与罚
畸恋·谎言·罪与罚
余斌
如果〃动人〃一词尚不算是〃磨光的二戈比〃,我想说《朗读者》是一部动人的小说。加诸〃发人深省〃、〃启人深思〃之类似乎都嫌过于堂皇、严肃了,没有〃动人〃二字来的贴切,……虽说这显然是一部严肃的书。
从某种意义上说,作者告诉我们的,是一个畸恋故事:十五岁的少年主人公米夏巧遇公共汽车售票员汉娜,由此引发出一段###曲折的恋情。这样的恋情自然不寻常,《朗读者》的故事因此也就不乏可读###。事实上,纳博科夫的《洛丽塔》所以名闻遐迩,很大程度上不就是因为中年男子与少女的不伦之恋有几分〃耸人听闻〃?当然,《朗读者》更容易让人想起的是瑞典故事片《教室别恋》(在那部片子里,三十七岁的女教师爱上了她年方十五的小男生)。二者甚至在某些题旨上也有重合之处,比如,一个少年在一个成###人身上获得了成长。米夏原本体弱多病,羞涩,内向,与汉娜之间的恋情却使他摆脱了他的自卑,他学习成绩的迅速上升令教师感到吃惊,他在女孩面前的胆怯变作了泰然自若(〃曾经沧海〃之后,同龄人在女孩面前变的把戏已成小儿科),汉娜居然给了他那么多的自信,连他自己都感到惊讶。他〃成长〃之顺利显然得益于汉娜温厚的天###。有意无意间,汉娜扮演了情人与母亲的双重角色,作为情人,她满足了米夏同时也满足了自己的情欲,还时常让对方有机会品尝〃男子汉〃的成就感;作为母亲,她照顾他、督促他,在恋爱中给了他某种安全感。以年纪论,她的确可以做他母亲,他们愉快的出游就是以母子的名义住进###,正像《洛丽塔》的主人公带着小情人以父女的名义四处漫游。不同的是,汉娜不像《洛丽塔》中的中产阶级主人公,受到礼俗道德的拘范,被罪恶感苦苦纠缠。她的经历、她的下层出身使她有一份《教室别恋》中女教师所无的实际和由务实而来的平衡,不象后者,全然封闭在一己的情欲之中,终至陷入###与疯狂。汉娜身上没有任何神经质的东西,作者也没有赋予她一丁点人造的浪漫,她很现实地面对她与米夏之间的关系:起初是宽和而不无愉快的接受,后来则平静地选择了离开。比之于《教室别恋》戏剧###的决裂,米夏与汉娜的一段恋情可说是无疾而终,###并未表现为一种破坏###的力量,也正因如此,这个故事给人温馨、浪漫之感。我们在一个畸恋故事里看到的不是病态,倒是意外地发现了正常、自然和健康。将一段畸恋写的微妙而又平实,于平实中见出优美动人,这如其不能称作可贵,至少也是难能。
假如作者在第一部结尾(也即汉娜的离开)处让他的小说收场,我们看到的将是一个抒情###的、带有怀旧色彩的故事,然而他显然无意于怀旧。男女主人公的畸恋了而未了:多年以后,作者让他们在法庭上意外地重逢,其时米夏已是一个反叛的大学生,来帮助法庭完成对纳粹罪犯的控诉,汉娜则是作为纳粹集中营的女看守接受审判。汉娜的身世之谜就此掀开了神秘的一角,而米夏亦因此骤然陷入了道德的困境。此前他一直是一个一厢情愿的忏悔者,他认定自己的背叛导致了汉娜的离去,并为此深深自责。现在汉娜新被发现的罪人身份使得往日的恋情变得可疑,也使他的忏悔变得复杂了。从这一刻开始,伴随着审判的进程,作者将一连串的道德难题抛掷到米夏面前:他是否与罪恶有了某种牵连,尽管他过去不知道汉娜的底细?集体犯罪中受命行事的人是可以原宥的吗?人们应该怎样面对他们的记忆?等等。当汉娜回答法庭质询时不按牌理出牌,困惑地问法官〃要是你,你会怎么做?〃之际,她也将这难题推到了每一个读者面前。这笨拙老实的一问真是直指本心,它使我们每个人都不再能够置身事外……难道我们在不同的意义上不都曾经面对过类似的选择?
倘若有些问题还可以在思辩的意义上进行的话,另一个问题则是米夏必须直面的:他终于发现,汉娜不识字,而且一直在掩饰这一点,为此她甚至承认一份对定罪至关重要的报告是她的手笔,那么,他是应该说出真相,还是尊重汉娜的意愿,缄口不言?他最后选择了沉默。他的动机已经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因为汉娜的选择如此强烈地震撼了我们,她执意要隐瞒她的文盲身份,她的大半生都建立在一个巨大的谎言之上,相比之下,她之一度成为集中营看守不过是个小秘密,而且这段插曲还是她为维持这个谎言付出的巨大努力的一部分。我们发现,她的种种令人诧异的举动和反应都指向了这个谎言。假如因为怕出丑,她过去的所为犹有可说,那她在法庭上的选择还是令人震惊:她认为做一个文盲比做一个罪犯更丢脸吗?她比###自己是个文盲更害怕###自己是个文盲吗?
有罪就有罚,汉娜最终被判了终身监禁。说不清这是对她的罪行还是她的谎言的惩罚,如果是前者,那样的重判对于她是冤枉了;如果是后者,她为谎言付出的代价过于惨重……罪与罚在这里简直不成比例。然而汉娜义无反顾认了罚。我得承认,这恰恰是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所在。不识字是她最大的羞耻,泄露这个秘密对于她无异于丧失全部的尊严。不管她的做法看上去多么荒唐,汉娜是在以她的方式顽强地卫护着她可怜的自尊。在这里,判断这么做是否值得,她是否应该做出更合理的选择都已无关紧要,甚至是煞风景的了,……我们惟有感叹。
《朗读者》1
记得那时候我是十五岁,得了黄疸病。病是那年秋天发作的,到第二年春天才好。旧年的天气逐渐寒冷和暗淡起来,我的病体也愈来愈虚弱了。直到新年来到,才有了点起色。这年一月份很暖和,于是母亲把我的床移到阳台前边。我可以看见天空,太阳,云彩,听见小孩在院子里玩耍的欢声笑语。二月的一个傍晚,我听到一只鸫鸟在歌唱。
我家住在鲜花街一栋楼房的三层楼上,那栋建筑###无朋,是世纪之交建造的。我生平第一次敢于独自行走,就是从这条街到车站路去。巧的是我发病也就在那儿,那是旧年十月的一个礼拜一,我正从学校往家走,就猛地呕吐起来了。几天以来,我已经老感觉自己身体虚弱得很,我还从来没有这么孱弱过,每走一步都得使大劲儿似的。尤其是在家里或在学校都要上个阶梯什么的,我双腿就硬是抬不起来。另外,我吃什么也没有胃口。尽管坐在饭桌旁饥肠辘辘,可是一见饭菜我马上就会反胃。每天早上醒来,老是口干舌燥,感觉五脏六腑沉重万分,都挪动了位置似的。一下子变得这么衰弱,让我觉得很难为情,一呕吐起来就更是羞愧难当。这种情况以前也从来没有发生过。第一次发病是在回家的路上,我嘴巴里突然一下子就满是东西了,我尽力想全都咽下去,就咬紧牙关,闭紧嘴唇,手掌捂着嘴巴。可是,那些东西还是冲出口来,流过手指。我只好用手撑着路旁一栋房子的墙壁,眼睛往下瞧着脚边的污秽,呕出来的全是发亮而黏糊的涎水。
有位妇女前来照护我了,她那动作却不能说是很轻柔体贴。她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拖着走过门楼下黑咕隆咚的过道,进了院子。往上看,只见窗口与窗口之间都绷着绳子,晾着浆洗过的衣物。院子里堆着木头,一间工场的大门敞开着,电锯###,刨花乱飞。院子的大门边有个水龙头,那女人旋开龙头,一上来先给我洗手。然后,她窝着两只手掌掬着清水,泼在我脸上算是给我洗脸。我掏出手绢往脸上擦着。
“去拿另外一只!”
她说。原来,龙头边放着两只桶,她抓起一只水桶装满清水,我则装满另外一只,跟着她穿过院子的门洞。她甩开胳膊把水泼出去,冲洗那满是呕吐物的石子路面,水冲下排水沟去了。然后,她从我手里拿过第二只水桶,把走道再次冲洗了一遍。
当她直起身子时,发现我哭起来了。
“小家伙!”
她说,有点惊奇的样子。
“小家伙!”
她又讲了一遍,一下子就把我搂进她的一双臂膀里了。我还没有她那么高呢。我感到她的一对乳房紧靠着我的胸部。在紧紧的拥抱中,我闻到自己嘴里那阵子难闻的味道,又闻到了她身上那股子新鲜的汗味。一时,我真不晓得把我那双胳膊怎么放才好。不过,我总算停住不哭了。
她问清楚我家住在哪儿,接着把水桶放回原处,不容分说就领着我踏上回家的路。她在我身边走着,一只手帮我拿着书包,另一只手还搀着我。从车站路到鲜花街其实没有多远。她走得很快,带有一种坚决果断的气势,这么一来,带动我跟上她的步子也不那么困难了。到了我家那栋楼前,她跟我说声再见就走了。
就在这天,母亲请来了医生,他诊断出我得的是黄疸病。瞅着个机会,我就把那女人的事告诉了母亲。如果不是这么着,我相信我再也不会去看望她的。我母亲理所当然认为,一旦等我好了,就应该去谢谢她,介绍一下我是哪家的孩子,另外,别忘了用零用钱买束鲜花。于是,在二月底的一天,我就到车站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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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者》2
现在,车站路那栋高大的房子已经不复存在了。打那件事以后,我有许多年离乡背井。那房屋究竟是什么时候、又为什么要拆掉的,我也就不晓得了。现在的新房子是七八十年代建造的,有五层高,屋顶底下还带着装修好的空余间隔,正面打磨得光滑铮亮,就是小阳台和拱形窗没有了。大门口门铃密密麻麻的,显示出楼里面一套套小公寓也排得层层叠叠。住户随时搬进搬出,就像人们租轿车时开进开出一样随意。底层现在开了一间电脑商店,原先,那儿是一家医药店、一间食品店和一家录像出租店。
原来的老房子也是一样高,只是光有四层楼,底层用的是金刚石打磨的砂岩砖块,上面三层则是普通砖头墙面,镶衬着砂岩造的小阳台、转角楼和窗框子。通向那房子底层要走几级台阶,进厅堂也是这样,下面的台阶比较宽,上边比较窄,两边全都砌着矮矮的扶手墙,上边嵌有生铁扶手,底部作蜗牛状盘旋着。建筑物的大门两边还有门柱,门楣上有两只石头狮子,一只对车站路仰视着,一只却俯览着。那女人把我领到水龙头边所经过的,还只是一座边门。
其实,我从小男孩时代就注意到了这栋房子。因为,在左右那一排排房屋当中,这建筑实在鹤立鸡群。我当时就想过,如果这栋楼房再建造得厚重宽广点儿,就会把它紧邻的房子给挤到边上去,以便给它腾出更多地方。进得门来是间厅堂,或者常说的楼梯井,在我的印象里,那屋子里一进门迎面就对着几面大镜子,仰看天花板点缀着石膏花饰,低头看地上铺着长条地毯,带有东方式样的花纹,还压扣着磨得光滑了的铜棍。我暗自猜测,这种有板有眼的大楼,也仅仅是有头有脸的人们才能居住。可惜,因为年代久远,又受着附近火车的烟熏火燎,它已经黯然失色。所以,我又突发奇想,也许,里面原先体面显贵的居民也已经晦暗无光,不是聋哑昏聩,就是弯腰曲背了。
以后的好些年月,我居然一再梦见这栋房子。我做的梦都大同小异,都只是同一片梦境、同一个主题的花样翻新而已。我梦见在一座陌生的城市行走,忽然间就瞥见了这栋房子。那是在这座梦中城市的一个市区,我根本不熟悉,这房子就坐落在一排建筑物当中。我继续走,就晕头转向了。因为我熟识的只是这房子,而不是那市区。忽地我又猛省,我不是已经见过这房子了吗?这么一来我才意识到,其实我并不是在我家乡城市的车站路,而是在一座别的城市,甚至是别的国家。例如,我梦中是在罗马,我是在那儿见到了这房子,却又忽然记起来,我原来在瑞士伯尔尼也见过它。这是一种梦里不知身是梦的境界,反而让我得到安宁。在别的环境里重又见到这栋房子,使我觉得不像在别的城市偶然故友重逢那样,给人一种突如其来之感。于是,我转过身来,又回到这栋房子前,踏上台阶。我要进去。我想按铃。
如果我是在乡间见到这房子,那梦境就会拉得很长很长,或者说,我会详细地回忆起房子的一些细节。我好像是开着车,看到这房子就在右边,我却继续往前开。我开始只是觉得迷惑不解,明明这房子是厕身在市区的一列马路之间,为什么现在却伫立在空旷的田野上呢?忽然我又悟出,我在哪儿曾经见过这房子,结果就倍感迷惑了。每当我想起来在哪儿遇见过它,我就会掉转车头往回开,希望再找到那房子。梦境中的街市永远是空荡荡的,车子急转弯时轮胎发出吱吱声,我飞速行驶回来。我心急如焚,害怕太迟了赶不上,车子就开得更加快了。忽然间我看见这房子了,它正矗立在一片田野当中,周围满是法耳次①地方的油菜、玉米和葡萄,忽而又变成法国普罗旺斯的薰衣草了。那地方一片平野,最多只有小丘起伏。周围竟然没有一树一木,天气晴朗,艳阳高照,空气给照耀得透亮,街市也在热气中闪闪发光。防火墙把那栋房子分隔开去,看起来还没有完工似的,也许任何建筑物的防火墙都是如此。房子本身看起来却并不像车站路的那么灰暗。但是,窗子上却沾满灰尘,从外边看不清屋子里任何东西,连窗帘也见不到。房子简直像是瞎了眼,盲了目一般。
我在路边停下车,穿过马路向大门口走去。看不到有什么行人,听不见有什么声响,甚至也感觉不到远处的一声马达,或一股清风,或一阵鸟鸣。整个世界是一片死寂。我踏上台阶,去按门铃。
但是,我没有去推门。我大梦骤醒,只知道我碰到了门铃,而且还按了一下。于是,整个梦境又回到了我的记忆中,我发觉自己曾经梦到过这一切。
《朗读者》3
我还不知道那个女人的名字,究竟按哪个电铃?我手里捧着鲜花,犹豫不定地站在大门口和电铃们前面。我甚至想转身离去。正好这时,一名男人走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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