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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华谋-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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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拿笔难免控制不了力道,就算她极力控制,写出的字依旧歪歪扭扭,与刚开蒙写字的稚童无异。
这让拥有赵华记忆的程锦十分难堪,当年的赵华本就是惊才绝艳的才女,甚至可以说是书画双绝,就是她的一幅弃稿都是千金难得,不少闺阁女子学书法首选的便是她的帖子。
而她现在临的这份多宝塔帖,便是当年赵华临摹前人多宝塔帖的废稿,后被人从故纸堆里寻了出来,程家族学的女子学的都是赵华的字,入门便是赵华的多宝塔帖。
现在的程锦无异于是自己学写自己的字,形意都在心间脑海,手却不听使唤,怎么也写不好,浓浓的羞耻感急得她红了脸。
高先生对她的期待很高,却没想到她的字竟这么难看,与四五岁的幼童无异,不由得“咦”了一声。
程锦连忙放下笔,一脸羞惭地站了起来,“让先生见笑了。”
“无妨无妨,人有所长,尺有所短,”高先生向来宽厚温和,朝她摆了摆手,“你的字须得多加练习,我观你方才执笔姿势十分妥当,当是你久不动笔,笔下生疏的关系,莫要急躁,沉下心来好生练习即可。”
“先生,我五姐过去一直病着,不曾进过学,更不曾提笔写过字,这是她第一次动笔。”虽然高先生不曾责怪程锦,但程明远生怕同学因此小瞧她,还是急急地为她分辩道。
“什么病?明明就是傻!”宋高义用鼻子冷哼道。
程明远这回倒是很聪明地没有动手动脚,也用鼻子冷哼道,“我五姐能用圣人之言为我求情,你能吗?我五姐这般都是傻,那你又是如何?是疯魔了吗?”
“你!”宋高义攥着拳头,无比恼恨,若不是还有十遍《大学》要抄,他早就冲上去揍他了。
“都安静些!”高先生用戒尺拍了拍条案,脸上并无多少愠色,原先他只觉得程明远顽劣,现在反倒觉得这般维护自家姐妹的程明远很懂得孝悌友爱,看他竟顺眼了几分。
程锦得了高先生的提点,将全部心神都沉浸在笔下的字中,凝神静气,对程明远闹出的动静恍若未觉。
诸生个个低头写字,就连最不老实的宋高义都埋头苦抄《大学》,屋子里倒是难得静了下来,高先生巡了一遍,又慢条斯理地喝了一盏茶,再次起身一一查看指点。
程锦写得很认真,完全沉浸在自己的笔意中,隐隐约约抓住了前世的一点形意。
高先生再次走到她身边,已经不似之前那般期待,脸上甚至还带了几分漫不经心,但当他看见程锦摊在桌面上的字时,被吓了好大一跳,连忙扭头往她的手看去,那一个个从的程锦笔下流出的字,已经褪去了之前的生涩和稚气,开始逐渐变得圆融流畅起来。
高先生目瞪口呆,若不是亲眼所见,这教他如何敢相信!
若不仔细分辨,这些字几乎与庄敬皇后的拓本无异,只是稍显稚嫩青涩,但庄敬皇后的笔意竟都在!
庄敬皇后虽为女子,却是大儒赵齐的独生女儿,自幼被他带在身边当成男子教养,她的字大气雄浑中带着圆融细腻,既有男子的心胸气度,又有闺阁女子的温柔,一直很受世人推崇,如今的闺阁千金几乎都是临她的字启蒙的,但能临得了她的字,却仿不了她的意,毕竟这世上还没有第二个庄敬皇后。
“你,你是如何做到的?”高先生不可思议地问道。
程锦没有回答,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笔一划从刚开始的刻意控制,到后来的随意,手里的笔和她的心神渐渐相连,笔下的感觉的越来越好。
高先生知道她入了境,也不敢去打搅她,何况自己刚才所问也实在是愚蠢,读书学问勤奋虽重要,但真正决定一切的还是天赋,如今看来程锦的天赋实在是高得惊人。
他拿起书案上,她临摹好的那一摞纸,径自翻看起来,越看越心惊。
最底下的那一两张纸,字迹笨拙,全无笔力控制,写得歪歪扭扭,不堪入目,但是在写到第三张纸的时候,她似乎就找到了握笔用力的方法,虽有用力过猛之嫌,但字已经算是端正了。
她的每一个字都有显而易见的进步,又是三四张纸,她的字已经不似之前的刻意端正,隐隐有了形意。
见范先生这副模样,这几个孩子哪里还坐得住,早就按捺不住凑了过来,就连程钰也忍不住起身。
“五姐,你真是第一次提笔写字?”程明远看了一眼程锦的字,顿时被吓到了,这是初学者写的字吗?便是他懂字,也知道这样的字比他不知道要强上多少,刚才她写的字分明还歪歪扭扭,不如他的呢。
程钰也不由自主地望向程锦,眼中难掩惊骇,不知道该说是她厚积薄发,还是说是大难之后,必有后福了,程锦这个傻子原来竟是个天纵英才么?
程锦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没有发觉自己已经成为众人的焦点,只觉得很久没有这么酣畅淋漓过了,身体里属于赵华的那部分记忆与现在的她竟然通过这种方式奇异地联结在了一起。
第二十九章 天分
书案上准备的纸并不多,程锦很快就写尽了书案上最后一张纸。
她这才微微一顿,不无遗憾地回过神来,发现高先生连同诸生都一脸震惊地看着她。
“这,这是……”她有些尴尬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脸上沾了墨?”
“程锦,今日真是你第一次动笔学写字?”高先生不死心地又问了一句。
“是。”程锦赧然地点了点头,望着桌面上的字,不得不承认,尽管她已经努力拾起记忆中的感觉,但目前这一手字依旧是差强人意,笔触太过稚嫩,心中的形意很难透过这样的笔触传达出来,赵华当年对自己的要求极高,在这个年龄时所写的字远胜她如今数倍,若写出这样的字,必是要恼羞成怒地一把火烧掉的。
不过如今她并不介怀,字是练出来的,就算她有记忆,有体悟,今生第一次动笔,也只能写到这勉强入眼的地步,今后每日多练练,字自然是能够越写越好的,实在不必太过着急。
她看看自己的字,再看看众人诡异的眼神,到底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让先生见笑了,今后一定勤加练习。”
“你第一次动笔,就把字写成这样,还给不给我们这些普通人活路了?”程明远大叫,“那日劈你的雷是哪道?怎么就不来劈我?”
“什么雷?”高先生一脸莫名其妙。
“先生,您还不知道吧,这个程锦原是个傻子,听说前日被雷给劈了,竟把她这个傻子给劈好了!我看她不是聪明,分明就是被什么精怪上了身!”宋高义立刻解释道,看着程锦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怪物。
能不是怪物吗?他可是在程府里亲眼见过程锦的傻样儿的,这么大的一个人了还拖着两管鼻涕,一边扛着假山石跑一边傻笑,一屋子的丫鬟都拦不住她,那半傻半疯的样子实在让人过目难忘。
结果一夜之间,她不仅好了,还成了先生口里的天纵英才,读书行,写字也行,这换谁能服气?他姑母说的肯定没错,程锦一定是被精怪附了身!
“竟真有这样的事儿?”屋内一片哗然。
程夫人并未把程锦好了的事儿大肆宣扬出去,外间有传言说程锦的痴病好了,究竟是怎么好的,那便不得而知了,有的人说是有道长把她的魂魄招回来了,有的说是太医院来了个医术精湛的太医把她的病给治好了,还有人说她压根就没好,是程夫人碍于面子放出去的风声。
众人疑惑质疑的目光落在程家姐弟三人上,程钰不自在地撇过头去,一副与己无关的样子,程锦则坦然微笑,这事儿本来就是事实,她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可与人言说的,至于她是不是精怪,谁都能分辨得出来,何须她急吼吼地出言辩解。
程明远却“腾”地站起来维护她,“宋高义!你找打!圆明大师说了,我五姐是有大机缘大造化的!那天雷便是她的机缘!你要是再胡说八道,我就拆了你的骨头扒了你的皮!”
“你要有本事,就当着先生的面来拆骨扒皮啊!我才不怕你!程锦就是成了精的妖怪!”宋高义向来胡搅蛮缠。
“老天爷也太不公平了!怎么不把我也给劈聪明了?”
“去劈个傻子多浪费啊!那天雷要来劈我,说不定我能考中状元呢!”
诸生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
“胡闹!胡闹!子不语怪力乱神!”高先生用戒尺用力拍了拍条案,指着宋高义怒斥道,“你正经书不读,日日在外头看那些话本子,如今竟编排到自己同窗身上,不堪至此,我是教不了你了,你自回去寻范先生罢!”
高先生一向温和,难得发了这么大的火,竟放话说要把宋高义逐出去,饶是他再混账,此时也愣住了,缩着脖子一声不吭,只求高先生自消了气,不再与他计较。
“精怪是何等上不了台面的东西?若是精怪也能听懂圣人之言,那便不是精怪,是神仙了。”高先生没好气地说,“程锦确是天分过人,但天分是老天给的,但若要成才,靠天分便够了吗?我且问你们,我授课时,你们可曾认真听过讲?让你们练字时,你们可曾一刻不停地用心练习?就算程锦过去痴傻,现在聪明,可她自进入学堂起,就认真听课,专心习字,若是给你们得了这大造化,你们之中有几人还能静下心来听讲练字?”
几个顽童面面相觑,他们要有这天资,哪里还耐烦坐在这儿听课?
“天资聪颖之人不知凡几,可你们看有几个能在青史之上留名?有天资不难,难的是有恒心,有大毅力之人。”高先生正色道,“学问一途,来不得半点投机取巧,偷奸耍滑。当今朝堂之上,论天资有谁胜得过当年的状元郎文绍安?饶是聪明如他,也不曾懈怠过一刻,你们只看到他年纪轻轻一举夺魁,他多年寒窗苦读,将鸿山上的洗笔池尽染成墨,你们可曾知道?便是如今他进了翰林院,也依旧鸡鸣而起练功读书,夜晚更是秉烛苦读至三更,天资如他者犹如此,你等还有什么资格偷懒?”
这是程锦清醒之后第二次听人说起这位文相后人,没想到不仅怀春少女们喜爱这位文郎,高先生这么个老学究也对他如此推崇。
当年文绍安中状元游街的时候,她也曾和家人们在酒楼上看过,不过那时候她浑浑噩噩的,只对桌上的点心感兴趣,完全没在意当初那位新科状元郎是何等模样。
听得高先生这么说,程锦愈加好奇,“先生,状元郎的天资比起当年的文相何如?”
“文相为国为民,呕心沥血,乃是我等读书人之楷模典范,状元郎到底年纪尚轻,岂可相提并论,不过他确有文相之风,假以时日,兴许又是第二个文相。”高先生捋着胡子,笑得十分快慰。
文相是读书人心中的丰碑,市井小民或许可以编排他的风流韵事,但读书人却是绝对不齿的。
第三十章 奇怪
程锦下了学,刚放下笔伸了个懒腰,同窗们便已走得七七八八了,这个年纪的孩子被拘在教室里坐了一上午早就闷坏了,呼朋唤友地不知上哪儿玩去了,她坐在屋子里还能听见外头隐约传来程明远大叫大笑的声音。
程钰站起身来瞥了她一眼,见程锦也望着她,便立刻移开目光,神色高傲,步态端方地走了出去。
程锦托着腮帮子看着她的背影发起呆来,程钰自不是有意针对她,记得她自幼就不喜同人交往,前年又丧了母,性情更加孤僻,听说自从继母进门之后,她甚至连胞弟都不大理睬了,成日独来独往的,大家也都习以为常了。
可是程锦却总觉得她的身上有些不对劲。
青萍帮着她收拾好笔墨,她微微侧手问道,“你方才同六妹擦肩而过,可有闻到她身上的味道?”
青萍认真地想了想,“六姑娘用的兴许是玉兰花头油,奴婢方才似有闻到玉兰花的香气。”
程锦微微摇了摇头。
“姑娘,怎么了?”青萍不解地看着她,“奴婢会做玉兰花头油,若是姑娘喜欢,等玉兰花开了……”
“不是,”程锦笑了起来,“我不喜欢头油,就是觉得六妹身上的味道有些熟悉,随口问问罢了。”
她总不能说在程钰的身上闻到了一股腐臭的尸气,这样的话要是传出去,她们还怎么做姐妹?
青萍倒没有多想,凑近她低声道,“姑娘,我方才去了趟书坊,把你要的那些话本子都买回来了。”
程锦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过去了,毫不掩饰眼中的兴味,压低了声音道,“待会儿回去再拿出来看看。”
“五姐,你怎么这般磨蹭!”程明远竟还未走,不知从哪儿蹭了一声泥,浑身是汗地跑了过来,满脸兴奋,“咱们等等阿期,我带你们去个好地方。”
程锦虽也贪玩,但今日程钤刚回家,她还有一肚子的话要同她说,便朝他摆了摆手,“我还有事,先回去了。”
“你能有什么事儿啊?”程明远是个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主儿,不依不饶地缠着她,“我同你说,今日我带你去的地方绝对好玩,你要是不去,可要后悔的。”
她一脸无奈,只得道,“大姐姐回来了,我还要回去同她说话呢。”
“咦,回来得这么早么?我还以为她会在护国公的庄子上住好几天呢。”程明远挠了挠头,犹豫了一下,还是顺从内心选择了去玩,“五姐,你回去同大姐说一声,我过一会儿再去找她说话。”
程钤的萱竹院内,丫鬟婆子个个敛容肃眉守着院门,程钤调教这些下人的手段比程夫人还要胜上几分。
“钤姐儿,老实和阿娘说,你的脚到底是怎么崴的?”给程锦包扎处理的大夫一走,程夫人就迫不及待地问道。
“星沉,你送两盏茶上来,领着她们下去吧。”程钤不疾不徐地吩咐道,“记着守好院门,谁都不准放进来。”
星沉低低应了一声,奉上了茶便退下了。
程钤这才低声道,“护国公世子夫人没安好心,今天一早以邀我去林子里取桃花露为由,将我引到他们庄子的后山,结果我撞见了祁王世子。”
程夫人惊得脸色遽变,祁王是先帝的同胞弟弟,自幼习武,性情暴戾,因当年不能袭爵,便投军做了个小将军,还颇立了些军功。
咸安帝去世后,朝臣们还为选择祁王还是先帝继位争执过好一阵子,后来考虑到先帝为人宽厚温和,而祁王性情暴戾残忍,才选择了庸碌但仁慈的先帝。
先帝继位后,便封了胞弟为祁王,又令他镇守南疆,虽则对他也有提防,但先帝本性仁懦,还是顾念手足之情的,对他依旧恩宠有加。
祁王在南疆经营多年,渐渐已经成了气候,先帝去世后,幼主继位,祁王也不是没有过动作,但朝中那几位老大人到底还是把他给镇住了。
不过祁王还是成了程太后和隆庆帝的心腹大患,只是苦于他拥兵自重,南疆又的确需要人镇守,朝中大人也只能稳住他,没有法子根除这个隐患,两边就这么一直僵持下来了。
大家心里也都明白,要不是先帝和隆庆帝这些年政通人和,深得民心,说不得哪天祁王就要造反的。
前些年苏相想法子让祁王送了世子进京为质,双方也算是维持了微妙的平衡。
而这位祁王世子却是个实打实的混账色胚,无论是良家女子还是官家千金,就没有他不敢祸害的,京中闺秀人人都怕和祁王世子扯上关系,就算实际上没受什么损伤,这名声也会被他败坏干净。
“祁王世子又没有对你如何?”程夫人的心怦怦直跳,脸色白得可怕。
“阿娘别担心,不过就是嘴上占了几句便宜而已,我身边带着人呢,后来那苏敬也过来了,毕竟是护国公府的庄子,去的人又不少,倒没闹出什么不妥。”
“祁王世子怎么会出现在护国公的庄子里?我倒不知他们俩何时有了交情!”程夫人气得牙痒痒,她很清楚自己的这个女儿聪明稳重,没那么容易被人算计,就算被引到后山去,也不会轻易让自己陷入被动,结果她却崴了脚回来,程钤说的轻巧,她却可以想见当时的情势有多危急。
“说是祁王世子昨夜在郊外打猎,突遇大雨,到庄子上暂避,今早闲来无事,在后山乱逛,无意中撞见了我。”程钤想到祁王世子那无赖急色的模样,饶是冷静如她,也不由自主地皱起眉头。
“哪有那么多巧合?无意?我看这分明就是护国公世子夫人安排的!”程夫人气得发抖,“我这就进宫让太后帮你讨回这个公道。”
程钤是京中有名的大家闺秀,德言容功无一不是顶尖的,配什么样的人家配不上?偏偏是在这将要议亲的当口,竟被这么个混账二世祖坏了名节,这简直是要了程夫人的命!
第三十一章 争执
“世子夫人是没安好心,但祁王世子的事该是个意外,她原本想要撮合的人是苏敬和我,祁王世子不过是个变数,我后来使人打听过,世子夫人生怕祁王世子冲撞女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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