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南宋不咳嗽-第35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他们变阵了!这是要做什么?要不要让骑兵起冲锋?”布列塔尼公爵没参与这个话题的讨论,他一直站在窗口端着望远镜仔细观察着远处那支小军队的一举一动,此时他现了异常。

    “这么单薄的战线,确实是利用骑兵度的好时机,请公爵大人下令吧,布拉班特骑兵愿听从大人的指挥。”一说起6战,几位公爵都不再一头雾水了,也不用再去征求江勋爵的意见,他们自己就经历过很多次战争,大多数都比洪涛还有经验。

    “……”江勋爵也举起了望远镜凑到窗口看了看,本来还想表一下自己的见解,劝阻两位公爵别贸然出动骑兵主力,先派少量骑兵去试探试探,但身边的萨克森公爵用眼神制止了他。

    这些骑兵、盾兵、长矛兵和弓箭手基本都属于附近几个公爵领和伯爵领地,萨克森公爵的势力范围在更北方,这次来到贝亨奥普佐姆只带来了舰队和少部分卫兵。现在舰队已经灰飞烟灭了,再多干涉其他人的指挥权,就会引起不必要的争执,也没有意义。即使其他公侯们把指挥权交出来,自己也指挥不动这些骑士和士兵。(。)8

147章 枪林弹雨() 
洪涛敲着鼓大踏步行军的行为只坚持到距离城堡一公里的地方就结束了。 ( 装逼要适度,装少了不过瘾,装过头了容易伤身。城堡前面已经排满了步兵和骑兵,再敲着鼓往前走,结局会很惨。猎枪再厉害,也不是机枪,必要的准备工作还是要做的,比如转换成横列散兵阵型,还得把炮兵阵地找好,进行安装调试。

    “嘟嘟嘟……嘟……”二百多人的横阵还没完全拉开,刺耳的铜哨声又响了起来,敌人的骑兵正在向前运动,看样子是要趁着自己立足未稳就起冲锋了。

    “一点骑士精神都不讲,去给我也拿一支狙击枪来,既然他们不讲究,就别怪我耍赖。让迫击炮准备,距离从五百米开始,拦截射击!”在战舰上看骑兵冲锋的经历洪涛有,但是站在平地上当被冲锋的目标的经历洪涛还是第一次。当看到对面黑压压的人群之后,洪涛的肾上腺素分泌得有点多,肌肉开始不停抖动,为了掩盖这种胆怯,洪涛端起了一支步枪,让冰冷沉重的金属感压制一下小心脏过份的跳动。

    几百匹战马迈着小碎步一边走一边把阵型从方阵变成了纵队,还不是普通的纵队,而是斜着的,是为了避免前排战马摔倒对后排骑兵的干扰。

    处在第一排的都是骑士,他们把骑士枪先立着顶在脚蹬上的枪托上,操控着战马保持队形。这时候给人的感觉就是对面来了一片枪林,三米长的骑士枪和半米多长的破甲枪头很恕:竺娓诺亩际且皇滞於堋⒁皇痔峤5钠胀ㄆ锉且槐咝薪槐哂玫ナ纸G没髯旁捕埽鲆徽笳蠼鹗糇不魃坪茏恪�

    这些骑士已经不是传统的法国重骑兵,更像是弗雷德里希二世的胸甲骑兵。他们都戴着全封闭头盔,身上穿着连体锁子甲,外面罩着各自的家族徽记罩袍,没有佩戴锁子甲和板甲的。后面骑兵的盔甲好像更简单,很多人都没有头盔,身上穿的大多是皮甲。至于他们为什么和在伊比利亚半岛上西征的十字军们不太一样,洪涛在望远镜里找到了答案。

    就在城堡前面,还有两三个步兵方阵,这些步兵手里拿的不是长矛,也不是弓箭和盾牌,而是火枪!看样子佛兰德斯汉萨已经有了成建制的火枪兵,这也就解释了他们的骑士和骑兵为何不再佩戴重甲。他们肯定已经试验过,不管戴不戴重甲,都挡不住铅弹的打击,所以在面对同样是火枪兵的自己时,他们干脆放弃了重甲。这样还能让战马的负担小一些,稍微提高点冲锋度。

    “腾……腾……腾……腾……腾……”马蹄声、敲击盾牌的声音掩盖住了五声非常短促、低沉的迫击炮击声。骑兵还在控着战马小步快走,他们要接近到目标三百米之内才会让马匹慢跑起来,靠近到一百米距离才会把度加到最快。这时候想停都停不住了,即便前面是一排长矛也得咬着牙撞上去。

    “唔……唔……”这时天空中突然出现了一阵尖啸声,虽然声音不大,但穿透力特别强,在如此吵闹的战场上都能让每个人听得清清楚楚。

    “这是什么声音……”不光战场上士兵都在抬头向天上看,城堡上的人也听到了这种声响,也都在寻找着声响的来源。

    “轰……轰轰轰轰……”很快,五声巨响和骑兵队伍前面腾起的五团烟雾就给出了答案,炮弹来了!

    “这……这些炮弹是从……”一直都很看好在6战中能打败敌人的布列塔尼公爵此时也有点慌了,这些炮弹是从哪儿来的?谁也没听见对方开炮的声音啊!可是问题还没问完,那股尖啸声又响了起来,但凡是有点脑子的人,都会把尖啸和炮弹联系在一起。

    果不其然,尖啸过后就是爆炸,还是五团,而且有两团爆炸就生在距离骑兵横队很近的地方。几名骑士已经落马,附近的一些战马也开始不安起来,整条冲锋队伍里出现了两个混乱的地方。更让这些贵族们吃惊的还在后面,尖啸声几乎一波接着一波的响起,爆炸也跟着骑士们队伍向前延伸,就好像那些炮弹长了眼睛。

    “吹号!吹号!让他们冲锋,马上冲锋!”布列塔尼公爵不愧是6战好手,几轮炮击之后,他就放弃了寻找敌人炮兵阵地的打算,而是趴在窗台上向下面一层的信号兵大吼着,什么形象都不要了。如果再慢跑到一百多米起冲锋,整个骑兵战线就都被炸散了,失去了阵型的骑兵冲击力要打很大折扣。

    城墙上响起了号角声,骑兵们终于可以不再看着天空试图去闪避那些从天而降的炮弹了。他们把面甲向下一扣,催促战马开始从快步走进入慢跑阶段,只等马提高到极致时,就可以把骑士枪夹在腋下,慢慢放平,最终把枪尖戳进敌人的胸膛。

    骑兵一旦跑了起来,还是横线排列,迫击炮的射击效果明显低了很多。距离越近、马的奔跑度越快,炮弹的命中率就越低。到了三百米以内的时候,迫击炮干脆停止了射击,十多名炮手全都拿起了猎枪,跑到队伍里加强火力密度。

    这时候,队伍中的狙击手接替了炮手的任务,他们开始射击了。总共二十多名狙击手,射击二百多米外直线奔跑的目标,命中率高得吓人,射击频率也非常快。他们专打前排那些带着头盔、穿着盔甲、端着长枪的骑士。十毫米的尖头钢弹不管打中骑士还是战马的任何一个部位,巨大的冲击力都足矣把人掀下马背,或者让战马失去继续奔跑能力。

    这些英勇的骑士们并没被同伴不停落马吓倒,依旧纵马狂奔。他们相信只要再坚持十几秒钟,自己的骑士长枪就能把那一排单薄的敌人阵线穿透。可就是这最后一百多米,成了这些骑士和跟在他们后面轻骑兵的坟墓。

    第一波开火的猎枪兵使用的是独头弹,这种合金铅制作的伞帽型子弹比钢制尖头弹更残暴,半吨多重的野牛都扛不住一,更何况人。

    穿不穿盔甲、盔甲有多厚已经无所谓了,只要被这种子弹打中,就不是一个弹孔,而是一个大洞。相对柔软的合金铅会被巨大的阻力挤成一个金属饼,然后穿过铁甲,带着碎片击碎皮肤、肌肉和骨骼,沿途的神经、血管、内脏全都被搅成了碎末。有些骑兵已经从马背上跌落,但血液依旧被心脏泵出来,从身体的破洞中喷出一两米高,溅得到处都是。

    能避过这二百多独头弹的骑士和轻骑兵,浑身已经沾满了同伴的鲜血。他们大声吼叫着,端平了骑枪、举起了单手剑和钉头锤,准备要进行最后的冲刺了。在敌人重新装弹之前,他们非常确定自己能冲到敌人面前,然后用手中的武器狠狠的教训这些可恨的家伙,为自己的同伴报仇。

    可是已经能清晰看到面孔的敌人并没有放下手中的枪进行装填,不到两秒钟,他们的火枪居然再一次开火了。这时有眼尖的骑士已经看明白了,这些敌人手中的枪居然有两根枪管!

    太无耻了!太可恨了!太可惜了!

    一共还有六十米不到的距离,可就因为多出来这一根枪管,就永远也不可能抵达!

    而这一次飞过来的不再是二百颗独头弹,而是体积更小、数量更多的铅弹。它们就像一片雨雾,兜头罩在了剩下的骑兵面前。等这片金属雨滴扫过战场之后,冲锋的骑兵已经没剩下多少了,稀稀落落的还剩不到一百人,其中还有已经负伤的。但他们依旧咬着牙、死死抓住马鬃、举起手中的武器,向近在眼前的敌人砍去。

    “啪啪啪啪啪……啪啪……”但就在所有佛兰德斯汉萨的士兵、指挥官、贵族都以为骑兵们可以突破对方防线,跟在后面几百米处冲锋的盾牌兵、枪兵已经开始跑步冲锋时,敌人的士兵突然又做出一个让所有人都纳闷的举动。他们扔下了手中的长枪,从腰间抽出了两支尺把长的东西,指着就快跑到面前的骑兵,瞬间爆有出一阵密集清脆的响声。

    随着这阵脆响,剩余的骑兵像下饺子一样纷纷坠马,大部分奔跑的马匹也都失了前蹄,在敌人阵线前滚成了一堆。只有两匹马坚持到了最后,从敌人战线中穿了过去,不过它们的背上已经没有骑手了,它们也没伤到任何一个敌人。敌人闪开了去路,放它们穿了过去。

    整个战场都被这个情景惊呆了,正在跑步冲锋的盾牌兵和长矛兵也停下了脚步,茫然不知所措。不知道是该继续冲锋,然后像骑兵一样被那些可怕的火枪击倒?还是该赶紧撤回去。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后面,最终还是选择了往回跑,而且度比来的时候更快。

    敌人展现出来的战斗力太可怕了,二百火枪兵没有走一步,就全歼了一千多骑兵,如果这件事儿不是活生生的展现在大家眼前,谁敢这么说,谁就得变成个笑话。

    (。)8

148章 准备攻坚() 
“魔鬼!巫术!他们是地狱中的恶魔!”城堡塔楼里也陷入了一片沉默,从对方开炮到最后一位骑手坠马,整个过程不到五分钟,一百多精锐骑士和九百多轻骑兵就这么没了,一个都没剩!这让布列塔尼公爵无法忍受,唯一可以解释这一切的就是对方使用了某种魔法,而且肯定不是正面的,上帝应该站在自己这边,那敌人肯定就是魔鬼了。{'  <(

    “公爵阁下,他们用的是手枪,只是我不清楚,为什么手枪可以连续射好几次。他在东方不是魔鬼,而是神,神一样的皇帝。虽然他是我的仇人,但我不得不说,这些东西都是他明的,包括我们建造的战舰和大炮,都是我从他哪里学来的。现在我们已经见识到了他的威力,是不是可以撤离了?如果被他围住,就谁也走不了了。”江勋爵终于忍不住了,他虽然一直都想报仇,但本质上讲,他是个工程师或者叫技术员,对于一切贬低科学技术的行为,都从心底里反感。

    “不!这里是我的城堡,我们还有两千火枪兵和弓箭手、还有坚固的城墙和大炮。就算无法野战,也可以守住这里!我要派人去向国王、向皇帝、向教皇求援,我们不能让异族占领我们的土地!我们有权、也有责任保护这里的一切免遭异教徒的践踏!”拿骚伯爵听了江勋爵的话,眼珠子都红了。他的舰队完了,二十名骑士和二百多轻骑兵也没了,如果城堡再失去,自己就算跑了,又有什么意义呢?没兵、没领地、打了败仗的伯爵,就算是皇帝的亲弟弟,也得不到其它贵族的尊重。

    “我留下,派我的随从马上去巴黎面见路易九世殿下,我们需要他的帮助!”布列塔尼公爵和法国王室有亲戚关系,他觉得拿骚伯爵说得很有道理。这座城堡很坚固,做为南下的基地,储备也很充足,依靠剩下的几千士兵,绝对能守住。只等法兰克援军一到,敌人这二百多人就算再厉害,也必须撤退。刚才如果能再多五百骑兵,就真的可以冲破对方防线了。

    “我也留下,让我儿子回去,找诺曼底公爵和亨利去请求援助,还有教会,他们此时必须出面了。”布拉班特公爵也选择了留下,这样逃走太不名誉了。三位公爵、七八位伯爵,海战打不过别人还有情可原,但是在6地上居然被二百多人吓得丢下城堡和无数物资跑了,传出去自己家族的脸往哪儿放啊。

    “好吧,我也会派人集合我的军队,尽快赶过来。不过我建议,还是让江勋爵来指挥火枪兵,军官们都是他训练的,火枪也是在他指导下制造出来的,如何使用这种新式军队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江,你的意思呢?”在场的两位公爵都选择了留下,萨克森公爵一个人也不好意思说我得逃。战况进行到了此时,他还没意识到装备上的差距是不能依靠人数抗拒的,战争模式已经变了,不再是比拼谁的城堡更坚固、谁的士兵人数多的时代。为了能让防御战打得更合理,他再次推荐了江勋爵担任火枪兵指挥官职务。

    “我愿意为公爵您和联盟付出一切!”江勋爵能说什么呢,虽然心里也没底,但也只能接下这个烫手的位置。

    如果早听自己的,舍去这些物资和城堡,既不会有人员损失,也不会面临被围困的局面。现在就算援军真的来了,人家会白来吗?在这里亲儿子去救亲爹也是得付钱的,不是说儿子财迷,而是儿子的兵也得花钱去雇,不是大吼一声,就能带着领地里的农民上阵。最后算下来,损失说不定更大,还得让别人看更大的笑话。

    “要是有机枪就好了……射击密度还是不够,人也有点少,托大了!”佛兰德斯汉萨的步兵接到城堡上的通知,开始向城堡里撤退,洪涛也没敢追击,因为对方不仅有火枪兵,还有大炮,自己这点人抗不住几个大铁球的撞击。

    而且刚才骑兵这一番冲击,表面上看自己的士兵们应付得很顺利,其实已经很危险了,如果不是这些印第安士兵们都把死看做重生的开始,是一种光荣,最后一波手枪射击根本完成不了。当时自己的腿都软了,但凡硬一点,第一个转身跑的就是自己。

    不管怎么说吧,反正敌人的骑兵算是报销了,而且又给洪涛提供了几十匹战马。印第安人不愧是动物的朋友,他们与任何动物之间都能很快建立信任,站马这种已经被人驯服过的动物更不在话下。如果不看它们身上披着的骑士徽记,准会以为这些马本来就是印第安士兵养的。

    “给我也来一匹,要跑的最快的!”有了战马,就有了一支机动部队,这对战局很有利,而且对洪涛的保命大业也很有利。他专门挑了一匹温血马当坐骑,把身材更高大、力量和耐力更好的冷血马留给了骑兵。

    二个小时之后,骑兵们就把城堡的前后左右都探查清楚了。这个城堡是一座典型的诺曼式建筑,主楼是平顶的,有点像中国城楼的放大版,只是在四角多了四个圆形的塔楼。它建在了一个岩石结构的高坡上,看着挺高,其实最高的地方也就三十多米,在城堡的东面地势很陡峭,越往西越平缓。坡度一直向西延伸,到了城堡正面的城墙这里时,已经接近于地面高度了。这里的城墙最高最厚,墙外还有一道十多米宽的护城河,两端一直延伸到城墙的西北角和西南角,在山体四五米高的地方截止,很好的利用了这里的地形。

    要想度过护城河,从这两边是很难的,就算渡过去,也无处立足,对面都是陡峭的石壁,石壁上面还有城墙,光用石头砸就够进攻一方受的了,躲都没地方躲。唯一的选择就是从正面木桥的地方起进攻,占领并通过吊桥,然后再把城门洞里的铁闸和城门撞碎,进入十几米长的门洞,才能攻破城堡的第一层防御。

    洪涛对中世纪的城堡并不陌生,这些知识不是从书上学来的,而是亲眼所见。在意大利半岛、伊比利亚半岛、英格兰和法兰西,到处都有各式各样的城堡建筑,这个年代的国王、领主们几乎都住在城堡里,甚至连修道士都建造城堡保护自己。有的城堡很小,就是个大炮楼;有的城堡则很大,简直就是个小市镇;有的城堡更倾向于身份地位的象征和偏于生活管理的功能,有的城堡则是一座纯粹的要塞工事,完全为了防御功能建立。

    眼前这座城堡就属于比较大且生活和要塞功能有机结合的种类。它坐落的这块高地是附近唯一的制高点,四周都是平地,而且它还是唯一能看到石头的地方,这就为城堡的建设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建造一座坚固的城堡得用很多石块,如果要从比较远的地方运过来,光运费就得让领主们破产,这也是后世遗留下来的那些古代城堡为什么大多都是建在山上的原因。

    佛兰德斯这片地区属于低地,没有山可以利用,能有这么一个岩石质地的小高地就已经是上帝的恩赐了。整座城堡的范围大概有一平方公里多点,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