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重生之嫡女谋嫁-第19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她们杀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三个人,在瞬间被秒杀。
楚枂冲了过来,一脸担心,“主子,你怎么样,没事吧?”
“没事。”夏梓晗摇头。
楚琳怒气腾腾的抬脚踢了踢地上的黑影,“主子,是鞑子,他们抓我们干嘛?”
夏梓晗咬牙切齿,眼中闪过满腔杀意,“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三个人都是达克鲁王子的人。”
她是活了两辈子的人了,且一向对人的眼光都十分敏感。
上午,达克鲁王子打量她的眼神中,充满了势在必得的光芒,当时,她心里就有不好的预感,她会决定明日就去克朗林部落,其一是想找到褚景琪的下落,其二是想避开达克鲁,免得给郑文廷带来麻烦。
没想到,达克鲁的动作比她料想的要快。
她以为,达克鲁会在集会结束再动手。
“达克鲁王子?靠,死王八蛋,他居然敢打主子的主意,主子,我们不能放过他。”
斩草不除根,日后,他又打主子的主意怎么办?
最好是趁现在去杀了他。
“主子,奴婢去查探达克鲁住哪个帐篷,我们……”
“我们不能给郑文廷添麻烦。”楚琳兴致勃勃的提议,被夏梓晗严肃打断,“我们不能因一己之私,就置郑家于水火中。”
在这里杀了达克鲁王子,先不要说能不能杀得了他,就算杀了他,达克鲁是鞑子总首领可汗的儿子,可汗的儿子在集会上被杀,鞑子能放过大盛朝的商队?
指不定一气之下,为了给达克鲁王子报仇,把商队的人全都给杀了。
“这个事,暂时先放着,先把他们处理了再说。”
夏梓晗指了指地上三具尸体,楚琳嗯了一声,就走到她床边,打开床头包袱,从里面一堆瓷瓶里翻了几下,掏出了一个黑色的瓷瓶,对着三具尸体,倒了几滴毒液下去。
毒液刚接触到尸体,就发出了嗤嗤声响,然后,一幕让人触目惊心的事情发生了。
三具尸体在毒液的腐蚀下,竟然在短短十几秒钟,就化成了一滩水渍,然后夏梓晗又撒了什么药粉,最后连那几滩水渍都化为乌有。
除了三个醒来的姑娘还精神奕奕的站在帐篷中间外,一切都跟在黑影进来之前一样,只是,黑夜中,多了一丝诡异的气息。
而在另一边,牧民帐篷边上一个最大的帐篷内,一直忙到半夜的达克鲁王子,正兴奋的喝着奶酒,吃着羊肉,等着佳人。
可等来等去,等到了快天亮,酒足肉饱,还没见到佳人的到来,达克鲁王子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
“卢达汗。”达克鲁王子朝帐篷外喊了一声,一个长相粗犷,五大三粗的黑脸汉字就走了进来,拍了拍左右手臂,单膝跪地,行了一个草原上的礼,“大王子安。”
“去看看,库鲁怎么还没来。”
卢达汗行了个礼,就要退下去,达克鲁王子却烦躁的起身,道,“算了,本殿下亲自走一趟。”
脑子里,满脑子都是夏梓晗那张绝美的脸蛋。
那么美的美人儿,长的像个仙女一样美,草原的第一美人微安都不及她三分,让人见着神魂颠倒,心痒难耐,
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血液一下子变得像烧着了的火焰一样炙热。
那个小女人,他要定了。
夏梓晗三人刚躺回了床上,就听见了帐篷被人划破的声音,夏梓晗心一惊,猛地坐起身。
只见被划破的地方,钻进了一个男子,夏梓晗眼神一闪,已经惊叫出声,“啊……救命啊,进来小偷了。”
隔壁帐篷的狐狸花蛇十几人听到叫声,大惊失色,从床上跳起,就冲了过来。
而夏梓晗已经躲到了楚枂和楚琳的身后,惊恐的瞪着面色发黑的达克鲁王子,“你……你要做什么,你还不快走,护卫马上就要进来了。”
达克鲁王子仔细打量了一下周围,见没库鲁三人进入的痕迹,眉宇就皱了皱,然后才看向夏梓晗,笑的一脸邪魅,“夏姑娘,我只是听见了你的叫声,正巧路过,就进来了,那个……”他指了一下帐篷划破的地方,“不是我划破的。”
竟然推卸责任,倒打一耙。
夏梓晗心里气的一抽一抽,不过,在别人家的地盘上,她也不想跟他硬拼,就没跟他计较,还佯装天真的问,“真的?”
“我没必要骗你。”说的好像是真的一样,“晚上睡的怎么样,还习惯睡帐篷么,中原的女子都不喜欢睡帐篷,特别是像你这样的美人。”
“睡的很好,我不认床,一直到你进来之前,我都在做美梦。”夏梓晗怯生生的道。
“是吗?”脸上虽邪笑着,但眼底深处却泛着冷意,明显是没相信她的话,“这都是我的错,吵醒了你。”
他的话才落,马宝一群人就冲了进来。
这时候,天色虽没大亮,但已足够让马宝等人看清楚帐篷里的人是一个鞑子,且看穿着,还是一个有钱有身份的鞑子。
“你是谁,闯入我们姑娘家的帐篷做什么?”马宝气势汹汹的质问他。
这可是他家准女主子睡觉的地方,这死鞑子,色胆包天,居然敢闯进来。
“快出去,不然我对你不客气了。”要不是不想惹事,他就冲上前把这人给杀了。
敢亵渎他家准女主子,该死。
马宝已经想好了,等找到世子爷时,他就跟世子爷告状,让世子爷把这人挫骨扬灰,五马分尸。
“语气不小,不过,看在夏姑娘的面上,本殿下就不与你计较。”达克鲁道,又盯着夏梓晗,眼神真挚,面容认真,“夏姑娘,本殿下是草原上最英俊帅气的大王子,还是最勇猛的勇士,本殿下很倾慕你,希望半个月后,夏姑娘能观看我们举行的草原勇士比赛。”
每次集会,商队都会在这里停留半个月,而半个月后,正好是草原一年一度的勇士大比赛。
到时候,所有部落里最厉害的勇士,最漂亮的女人,都会去参加,且打败了所有人得到第一勇士称号的男人,就可以在现场自己挑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姑娘做妻子。
而未选到的姑娘们,则有权申请做不做勇士的小老婆。
当然,这得勇士同意,勇士不同意,就算你想做人家小老婆,也是白日做梦。
草原上,男多女少,且女人都十分崇拜勇士,就形成了一种勇士老婆多,而无用的废物却打光棍的现象。
第411章 兰图
打光棍的人,比娶了妻子的人都要多,有些普通的牧民穷,娶不起妻子,都是几个兄弟共用一个妻子。
像兄弟共妻的事,草原的小村落里,或者部落里,都是普遍的,很平常。
所以可以想象,昨日夏梓晗三个女子,在集会上逛了一圈,惹来了多少牧民们的窥视,又招惹了多少觊觎的人。
就是达克鲁王子这样有无数女子趋之若鹜的人,也被夏梓晗的美貌闪花了眼睛,不然,也不会这么急吼吼的来掳夏梓晗。
要不是为了生铁和粮食,达克鲁王子现在就会直接能抢人,哪儿还会偷偷掳人,草原上的勇士,对于女人,可都是直接的。
而选妻子,只是作为第一勇士的第一个荣耀。
还有一个荣耀,就是除了能自己挑选对象外,第一勇士还必须作为先锋,率领精兵前去攻打水暮城
而这一次战出来的勇士,等到十一月中旬,就会领兵去攻打水暮城,进犯大盛朝的地盘,抢夺百姓的食物。
夏梓晗关注这事,也想打入鞑子内部深处去看看,说不定,她能找到褚景琪呢。
褚景琪来草原,一定不会放过这次绝好的机会的。
等送走了达克鲁王子,马宝就担心的看着夏梓晗,“郡主,我看那小子对你不怀好意,今晚开始,我会和狐狸他们轮流为你守卫。”
这是他家主子的娘子,他可得为他家小主子守护好了,可不能被别人哄去了,特别是主子的仇人鞑子。
“我们今早上就离开这里,至于勇士赛会,我们会去,但不是跟达克鲁王子一起去。”夏梓晗说道。
跟他去,她的贞操还能存在?
听说,这草原上的男子女子,都十分豪爽,没有男女之防,只要看中了,没成亲,都能滚成团。
她可不想还没找到人,就惹来一身骚,且还是暂时不能动手的麻烦。
这时,得了消息的郑文廷急吼吼的冲了进来。
一进门,就听到夏梓晗的话,他愣了,“你今日就走?”
“嗯,昨日麻烦你了。”夏梓晗温和的笑道,又道,“达克鲁王子和你的交易,你无需履行,你要记住,你是大盛朝的人,郑家可以跟鞑子交换一些物品,但太过,就是把郑家置入火海之中,我,不值得你这样做。”
不值得他压上整个郑家来救她。
郑文廷和鞑子的交易,就算是签署了文书,郑家回大盛后,不想履行,鞑子也拿他们没办法,这项交易,本来就是达克鲁王子逼迫郑文廷同意的,他不履行,也说的过去。
何况,这是卖国的交易,是要背上叛贼的名声的。
“好。”郑文廷笑道。
这个交易,他本就没打算履行。
现在答应,也只不过是敷衍达克鲁王子而已。
等他们回了大盛,他就懒得理会鞑子了,大不了,这商队他解散了,再也不来草原上了。
他郑家那么多生意,那么多产业,就算解散了商队,也亏不了,就是少赚一些银子而已。
他郑家的银子,已经赚很多了,少赚一些也没什么。
如果解散商队就能救整个郑家的话,那也值当。
夏梓晗却又道,“达克鲁王子邀请我半个月后参观草原勇士赛会,我猜,他可能是想把我留在草原上做人质,逼迫你不得不履行这个交易,到时候,他……”
郑文廷闻言,就急了,“你不要去,我现在就派人送你回大盛,你表弟的事,我派人帮你去找。”
脑门子上都急出了冷汗,也不管不顾夏梓晗反不反对,就急吼吼的决定道,“楚玉,我是真的担心你,鞑子可不是好惹的,我担心你落入他手里后会被他欺负,这次你要听我的安排,你现在就走,我现在就安排人,一百个护卫够不够,不行,这草原上乱,你又是个姑娘家,我还是安排两百个护卫送你吧,你先去水暮城落脚,等我这边完事了,我再去水暮城找你。”
不过几次面之缘,就能为了她做到这一个份上,夏梓晗心里极感动,但嘴上却不得不拒绝他,“你先听我说完……”
“我来,是一定要找到我表弟的,不过,你放心,我不会有事的,我也不会跟达克鲁王子走,我会去勇士赛会,是想偷偷去,偷偷潜藏在人群里,我想,勇士赛会这么热闹的事,我表弟肯定也会去凑热闹,到时候,说不定能找到他,你放心,我不会让达克鲁王子发现我的,你就相信我吧,你忘记了,我可不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
郑文廷就想起了当日,他第一次见到夏梓晗的情景,当时,她那么坚强傲然的帮他,抵抗戴家的姑娘。
想到那日,他的心就跳快了几分。
终于,在夏梓晗坚决的眼神下,他点了头,“好吧,那你要万事小心。”
“嗯,你记得,不管出了什么事,你都要相信我,一定不能给达克鲁王子粮食和生铁。”
夏梓晗不放心,忍不住又嘱咐了郑文廷一番。
和郑文廷一起吃了早饭后,夏梓晗一群人才在不惊动任何人之下,悄悄的离开。
等到达克鲁王子再来找她时,人早就不见了,郑文廷就骗他说,派人把她送回大盛了,气的达克鲁王子脸色漆黑。
人质没了,达克鲁王子担心郑文廷会不履行和他之间的交易,就心生另一条计谋,让郑文廷遭受了好一阵子的苦头。
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夏梓晗一行人,悄悄的潜回了住了几日的山洞,都换上了一套鞑子的服装。
这些服装,都是从郑文廷那里拿来的,为了避免麻烦,夏梓晗楚枂楚琳三个姑娘还做了男子打扮,并且用一种树油,故意把露在外面的皮肤抹黑。
等树油干了,就会变得跟皮肤一样,看不出来上面有一层油。
等收拾妥当,一群人就出发,顺着马宝提供的路线,前往克朗林部落。
路上,他们遇到了不少从集会上换了过冬物品回家的普通牧民,那些牧民见他们穿着不菲,头上戴的帽子上镶嵌着象征着身份高人一等的硕大宝石,远远看着就闪闪发亮,他们也不敢来招惹,远远的就避开了。
七天后,他们一路顺风,终于见到了克朗林部落。
克朗林部落是草原上第三大的部落,克朗林部落的首领兰图就住在这里的最大一个帐篷里。
而兰图首领,也是草原十二大部落首领中最年轻的一个,也是去年勇士赛会上的第一勇士,是目前草原上最厉害的一个人。
不过,兰图有一个不成器的弟弟兰克斯。
兰克斯整日里就知道骑马喝酒,玩耍打闹,眨沸」媚铮坏愣裁挥邢氲庇率康哪钔罚柯淅锏墓媚锩嵌己芴盅岜梢乃疾辉敢饧薷�
且草原上的姑娘都喜欢强壮高大的男人,认为这样的男人才威猛,才厉害,才是真正的勇士。
而兰克斯却恰恰相反,不但长了一副单薄瘦小的身体,相貌也不好看,且让姑娘们更鄙视的是,兰克斯似乎很喜欢捏姑娘们的***一见到漂亮的姑娘,他就会出其不意我伸出爪子,朝人家的胸上捏去。
有好几次,因这事,他被人给狠狠揍的跟烂泥一样,瘫在地上爬不起来。
要不是看在他有一个厉害哥哥的份上,兰克斯早就被人杀了。
在草原上,像兰克斯这样的废物,就算是被人杀了,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在这里,可没有杀人偿命的说法,只有废物和勇士的比较,而一文不值的废物,就算被人杀了,也不会有人会怜惜同情。
为了不让他真被人杀了,兰图也是费尽了心思。
在兰图娶了三个妻子,兰克斯还是光棍一条时,他这做哥哥的也怒了,就派了两个手下,日日陪弟弟摔跤打拳。
兰克斯打不过,整日挨打,揍的跟个猪头一样,日子过的惨淡无光,如月无华。
这不,六月份他就趁兰图去了集会上,也不怕死的偷偷的去了集会上看美人,还无意间遇到了褚景琪。
兰克斯也是一个愚蠢到家的,三言两语,就被褚景琪套出了他的克朗林部落兰图首领的弟弟,且连他家的祖宗十八代,都被褚景琪套去了。
而在去年腊月,兰图做了先锋后,就和大盛的先锋小将褚景琪在战场上狠狠的打过几架,两人可以说是旗鼓相当,武功不分上下。
不过,褚景琪年纪小,才十三岁,而兰图已经二十五岁,正值壮年,等褚景琪到了二十五岁,兰图就不一定能打的过他。
可现在是,褚景琪混入克朗林部落,倒是是刺杀兰图,还是有别的预谋?
夏梓晗不知道,只知道,兰图现在活的好好的,他们隐身在克朗林部落远处的一座树林里,远远的,看到了兰图在部落外面骑马纵横,身后还有上百个鞑子疯狂的飞马追他。
“确实是兰图,去年,他跟主子激战时,我在城墙上见过他一次,不会错认。”
马宝斩钉切铁的道。
第412章 借宿
傍晚,狐狸一群人隐身在一处山坡凹处,马宝和夏梓晗两个人则骑马直接进了克朗林部落,佯装成过路人借宿。
夏梓晗不会说这边的话,就佯装成哑巴,一切交谈都交由马宝一个人来。
马宝敲开了部落边�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