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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孽国师滚边去-第4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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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性格顽劣,自然总跟大哥斗嘴,但我心中最清楚,在这个世上只有他永远不会害我,除了他,我当然不能随意相信任何一个人。
白苕跟了我半年,一直温柔体贴,但我发现,对她并没有动心过。
或许是因为我看腻了这样温婉的女子,极乐楼里那么多丫鬟,哪一个不温柔。
虽然极乐楼内的丫鬟签了卖身契,但大哥说,这些都是属下,是自己人,办事能力强,所以,有需求的时候,不能找她们,那对她们来说是糟蹋她们。
大哥所有的下属都忠心耿耿,尤其女下属,更是死心塌地。
或许是因为他尊重她们,明明卖身给君家了,却只让她们办事,不让她们做那种通房丫头做的事,他对自己人向来就是如此宽容。
而他对外,那可就是奸商,每一笔生意都算得精,决不让外人讨到半分便宜。
我想,我是比不上他精明的,所以有些事听他的总没错。
而事实证明,防人之心当真不可无。
“二公子,奴婢给您炖了燕窝。”
听着白苕温柔的声音,我抬头,看见她端着燕窝进来,便道:“放下吧。”
她放下了燕窝,退了出去。
我吃下她炖的燕窝,竟然有些昏昏欲睡。
很快的,我便睡着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想起自己是吃了燕窝才昏迷,便想找白苕来问个清楚。
她迷晕了我,是想做什么?
然而,属下来禀报我,整个极乐楼内找不到白苕的人影。
我开始思索白苕失踪的原因。
前两日,她似乎有意无意地透露给我,说是她家中母亲病了,她一直唉声叹气。
我猜她是缺钱了,又不好意思跟我直接开口,便想给她些银两,但之后,因为大哥忽然喊我去书房看他新搜罗来的名贵字画,就把白苕的事儿给忘了。
我想到一个可能,走到榻边,拿开了枕头,掀开床单。
果然,床单下的三万五千两银票不翼而飞。
这可是我攒了好几个月的零用钱……
不过我并不因为丢了钱而感到心疼,只是对白苕感到失望。
我不是没有想过帮她解决难题,只不过记性不太好而已,而她既然遇见困难,为何不直接跟我说明,难道我还会不给她那点儿医药费。
我将这件事告诉大哥,大哥说:女人啊,总是这么麻烦。
“二弟,你知道她为何偷你钱么?女子的心思就是这么难琢磨,她曾暗示过你她急需用钱,但你并不觉得这是大事,就给忘到了脑后,她完全可以厚着脸皮再提醒你一回,可她没有,因为她心里认定了你不想帮她,你若是有心帮她,早就该帮了,于是她想着,再跟你开口也不会有结果,又拉不下脸,便将你迷晕了,直接卷钱而逃。这就是女人,宁可犯错,也不愿意跟你说心里话,总想让你猜。”
我觉得有些莫名其妙,“我又不是不愿意帮,我只是记性不好而已。”
我从来不会去刻意关心任何一个人,从来都只有人在关心我照顾我,年少轻狂的我,更不懂怎么看清一个人的心思。
“女子就是这么莫名其妙,二弟,你想怎么处置那个丫鬟?抓回来?”
听着大哥的话,我道:“算了,不就是几万两银子,丢了钱,看清一个人而已,跑了就跑了,再找个新的丫鬟呗。”
“二弟,大哥可以教给你一个法子。反正你闲得无聊,干脆就去找姑娘相处,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个对你真心实意,又聪慧的女子,给君家延续香火的事儿就交给你了,大哥太忙,没时间浪费在女人身上。”
“怎么找?”
“最好的办法就是,谁缺钱,你找谁,贵族家的女儿都太难缠了,别随便去招惹,省得欠下一堆风流债被找麻烦,你可以先从没势力的开始找,这样即使得罪了也很好解决,这年头缺钱的人到处都是,让手下们给你留意哪儿有相貌好、家世清白的姑娘,看人家愿不愿意自动送上门来,你给钱,让她们成为你的契约伴侣,商议好价格之后就开始相处,合不来就散,多公平的事儿。”
我觉得有点儿道理,就同意了,“好。”
奸商不愧是奸商,连找个弟媳妇都像是在做买卖。
君家最不缺的就是钱,于是,他乐于用钱达到各种目的。
于是,之后的几年里,我便开始按照大哥说的,与各种各样的女子来往,但凡是缺钱的女子都很乐意自动送上门,符合条件的只要我看得中意就留下来相处,之后不满意了,便一个个地变成了老相好,有的拿着巨款干脆利落地走人,而有的则是哭哭啼啼喊着舍不得我,希望与我共结连理。
大哥说,别信她们那套鬼话,谁知道人家喜欢的是你还是君家少奶奶的位置?合不来就散,当初协议上写着的。
我所结识的女子有好有坏,起初我并不能看清本质,但时间一长便也能看得清,有那么几人,被大哥嫌弃一番后便试图来挑拨我与大哥的关系,那话说得还挺好听——
“二少,你看君楼主那么不通情达理,他明明是你大哥,教训你的口气却像是在骂下人,你不觉得被他管教着憋屈么?干脆你来做这楼主,试图夺了他的位置,这样,就不会有人反对你我在一起。”
“二少,我对你真心实意,没有半分掺假,你大哥却总是我的不是,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像他这样的,哪个女子能如他眼?当他的弟媳妇也太累了,如果这君家是你做主就好了,我们都不用看他脸色。”
对于这样的女子,我会毫不犹豫让属下斩断她们一只手,再将她们撵走。
虽然我也嫌大哥磨叽,但没有他也就没有我的今天,谁也不能试图破坏我们兄弟间的关系。
对我说出那样的话,分明就是当我好骗。
至于我为什么惩罚人喜欢砍手,因为我觉得女子身上最美的部位就是那双纤纤玉手。
与我相处的女子,手大多好看。
我从不亏待与我相好过的女子,除非她们对不住我,而我的大部分老相好们,与我分开之后也不会找我麻烦,大哥说,买卖就是该如此干脆利落,你给了她们想要的,她们若是不知足,那就未免过分了。
事实证明,用钱打发人真的是个好方法,至少我的大部分相好都很乐意。
有人说我花心风流,我说,我只是在试着寻找一个能让我完全满意的姑娘,至于曾经那些不满意的,我也能用金钱填补她们的遗憾。
那人说:你还真是为了你的风流找到了一个漂亮的借口,难怪你有那么多前女友,都没见谁来找你麻烦。
前女友这个词,我从前也没听过,那人说,前女友就是所谓的老相好,这是个新潮的词儿。
而教我这个词的人,正是我人生当中,一个相当重要的人。
她就是那个让我完全满意的姑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苏惊羽。
可惜,我难得真正满意一个女子,她却不喜欢我。
我与她的相识,也充满了趣味……
君清夜(三)
我记得在一个夜里,极乐楼迎来了一位来头很大的客人。
正是当朝太子爷,贺兰陌,以一百颗夜明珠作为酬劳,来向极乐楼买一个人的命。
我们在江湖上地位显赫,但少有人知,我们也做人头生意。
简单来说,杀人。
极乐楼主要以买卖珍宝与情报作为最大的收入来源,而杀人只是偶尔,因为这种力气活往往赚不了大钱又讨不到好处,于是,我们将杀人的价码标得十分高,一个月未必能接到一单杀人生意,要么就不做,要做就做大的。
按照常规来说,寻常杀手团伙出动,杀人最低价是一个人头上百两银,高价在千两万两不等,而这笔钱到手之后,一部分交给杀手头子,剩余的拿来瓜分,杀手们能拿到的,少的时候不过数十两,多则上千,上万则寥寥无几,不是一等高手挣不到这个钱。
而极乐楼开价,一颗人头至少五千两金,视对方身份而定,王侯将相不出个百八十万两我们不干。
我们这样的标价,着实让不少人嘴角抽筋,大呼太贵,买个人头就要倾家荡产的事儿,几个人愿意做?
但是太子爷出得起这个价。
百颗夜明珠,一颗的价格少说万两之上,算是一笔大买卖。
谁能把他气到花个几百万两来买凶?
太子说,那个人叫苏惊羽,是苏相家的大小姐,也是玄轶司的高阶人员。
玄轶司,是皇帝设立的一个大规模密探机构,精英齐聚,全是爷们,在这样的一个地方,竟然有女子存在?且这个女子还坐着一个高阶的职位?
更奇特的是,这还是个相府小姐。
在我看来,名门贵女大多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吃不得苦受不了罪,玄轶司那种地方进去可不是闹着玩的,皇帝能允许一个女子进入,想必这个女子很有本事咯?巾帼不让须眉,有意思。
我对这个叫苏惊羽的女子产生了兴趣,若是我看得顺眼,我必定就不接太子这生意了。
可结果让我失望了,她是个丑女,且自小就丑,出生之时脸上就存在一块丑陋的胎记,占据了整个脸部的三成,平日里只敢以面具示人,都不敢让人看清她的真面目。
我忽然觉得有点儿膈应。
我最是见不得丑陋的东西。
于是,我接了太子这笔生意。
大哥给我的零用钱总是有限的,不过他说了,但凡是我自己接下的生意,所得的银子就归我一人了,一文都不用上交。
这太子爷出手阔绰,我便决定亲自出马了,以我的武功,要杀一个女人,还不简单么?
太子让我进了玄轶司,作为密探中的一员,伺机接近苏惊羽并且杀她。
我见到了苏惊羽,果真如传言中一样,带着半片面具不敢见人,撇开她的长相,她给我的第一印象不错。
她不愧是玄轶司唯一的一个女密探,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自然的狠劲,星眸清冷,唇角紧抿,看上去一本正经又不好惹,难怪她手下的男密探们个个都忌惮她。
这姑娘的性子应该又辣又蛮,有趣。
可一想到,她是个丑八怪,那面具之下据说是个难看死了的胎记,我心情顿时又不好了。
长得不好,性子再有趣再吸引人也是白瞎了。
她是我的目标,我自然需要了解她有几斤几两,于是在经过她身旁时,将她故意撞了一下。
她果然不太好惹,叫住了我,冷傲地问我:新来的,你懂规矩吗?
我装模作样地回了一句:抱歉,这位姑娘。
她冷笑:姑娘你的头,叫苏大人。
我差点忘了,她是我的上级,我理应尊称她一声大人。
可我从来就不是个愿意低头的人,哪怕是道歉,也只是装模作样,没有半点诚意,我一点也不担心她会把我怎么样,就算她官职比我大,她也奈何不了我。
我存心想找她的麻烦,可我没想到,她的帮手来得那么快。
而且,这位帮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那人从我的背后走来,我并没有来得及看清他的面容,在肩与肩触碰的那一刹那,那人的肩头对着我的肩稍稍一顶,似乎不轻不重的力道,可我却觉得浑身一麻,从肩膀似是传来一股子冷意,让我的血液都有些发颤。
我被这一撞,就像抽了筋一样的软了脚,险些跌倒,在要跌倒的那一刻,我用手掌撑住了地面,这才没摔个脸着地。
我意识到,这个人的能耐比我大。
我难得遇到一个对手,从前也没有吃过亏,被人撞得差点儿摔跤,这让我心中很气愤。
原本想看看是哪个不知死活的想撞我,可我一抬头,却有些傻了眼。
玄轶司所有的密探穿的都是一样的衣裳,蔚蓝色,于是,在一大片蓝色中,那一抹雪白的身影就极为显眼。
也极为耀眼。
那人长身玉立,肌肤胜雪,精致的五官浑然天成,仿若一尊美玉一般无暇,只是那么站着,就像是一道风景。
他不像人,像是神祗。周围的人与他比起来,倒真成了凡夫俗子。
他的眼中似乎只有苏惊羽,看不到其他人,他只是轻轻勾了勾唇,看他的人都会忘了眨眼。
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无端摄人心魄,却又洁白澄澈地令人不敢亵渎。
这位,是十殿下贺兰尧,是我长这么大以来见过最好看的人。
这一刻,我都忘了脑海中那些昔日的老相好的模样了,眼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
我最大的优点是武艺高强,缺点便是……以貌取人。
我是很以貌取人,只欣赏美人,从不看丑人,若是一个人的长相不能让我觉得赏心悦目,我便懒得多看一眼。
这位十殿下的相貌,只看一眼,便深深印在我的脑海中了。
我意识到他与我一样是男子,我本不应该欣赏他的,可我对他的印象就是莫名其妙地好,在我看来,有这等美貌的人,无论做什么都是对的,哪怕他脾气差心狠手辣,也是可以被原谅的。
我当然不是个断袖,我所欣赏的男子,也就他一个而已了。
像他这样的仙人,为何会看上苏惊羽那样的丑丫头?我想不通。
而更让我想不到的是,苏惊羽的丑女之名,并不属实。
我找到了一个杀她的机会,在宫外,带了帮属下去,我想看看这个苏惊羽到底有何能耐,我若是不出手,单凭我的属下们,是否能拿下她?
但事实证明,她本事真的不小。
以寡敌众,略施小计,就能将我一群属下打得落花流水,让我不得不亲自出手。
我不过才出了几招,苏惊羽就有些吃不消了,因为属下们在之前已经消耗了她不少体力,她注定会败。
但是,意外就这么毫无预警地来了。
有个属下逼近了她,手中的弯刀对着她砍了过去,可惜手不够长,没能砍了苏惊羽的脖子,只能砍下她脑后的一缕头发,连带着脑后系着的面具绳结也被划开了。
面具掉落的那一刻,我惊奇了。
那是怎样的一张容颜?
标准又精致的瓜子脸庞,从眉、到鼻、到唇,无一处不好看。
她一头乌黑如绸的长发梳成了英气利落的马尾,光洁白皙的额头之下,是一双天生卷而翘的长睫,那双眼睛漂亮又有些清冷,使得她看起来有一种干净利落的美。
不同于一般女子的柔美,她自有一股英气,很吸引人。
我毫不犹豫地将攻击她的属下们打飞了,奔上前接住她落下的身躯。
我似乎……又动心了。
一天之内,一男一女两人驻进了我的心中。
前者是因为容颜太过美丽,后者则是性格太符合我的胃口。
这个传说中的丑女,其实一点儿都不丑,反而美得耀眼。
与太子爷的这一笔生意是做不成了,那一百颗夜明珠我也不稀罕了,别说是一百颗,就算是再翻个十倍,我也不想再与他做买卖。
我原本就是个财主,少这一笔生意又有什么要紧?虽说生意最重要的是诚信,但我愿意为了美人不守信。
可是美人并不领情,反而将我嫌弃了一番。
不要紧,有脾气的才有趣,我不喜欢那种顺从温柔的小绵羊,如苏惊羽这样张牙舞爪的小野猫,正合我意。
我的反悔让太子很不满意,但最终太子还是给了大哥一个面子,不与我计较。
这就是我们极乐楼的势力,太子都不会与我们撕破脸。
回去之后,大哥问我为何反悔,我将理由告诉他,他见鬼似的看着我。
“二弟,你断袖了?”
“断你的头,我不想针对那样的仙人之姿,长成那个模样应该被人供起来才对,谁舍得害他呢?”
“那么你是想得到他?”
“非也,光是看着他,就觉得满足了,这样的人,不应该被亵渎。”
“你病的不轻。”
“大哥你要是有他那样的容貌,我保证对你百依百顺。”
大哥成功被我噎到。
大哥对我一直是宽容的,哪怕我有些古怪的思想与嗜好,他也不会拿异样的目光看我。
之后的日子里,我就时常追在贺兰尧与苏惊羽身后跑。
我称贺兰尧为小十,称苏惊羽为小羽。
起初那两人还十分抵触我,但随着日复一日的相处,来往过程中我也帮了他们许多次,他们便对我渐渐放下了防备,将我当成了朋友。
我心中清楚,小羽和小十或许永远不会对我动心。
但这并不影响我对他们的感情,我时常觉得跟在他们身后跑也不错,哪怕常常被嫌弃被驱赶,也乐此不疲。
也许我的行为在许多人看来是可笑的,荒唐的。
但我并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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