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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锦-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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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和浪萍打斗起来,后来还受了伤。
  当然,誉的身手是非常敏捷的,可是,与姜浪萍比起来,似乎还有段距离。因而真正阻挡了我们离去的人,实际上是玄墨,浪萍的哥哥。
  我想,玄墨是他生命里和我不相上下的人。他不能伤害的人,养育他且用生命保护过他的玄墨哥哥。
  后来我才知道,玄墨曾经也是个术士,只不过自知天资不够,且更为嗜杀的他,最终暗地里成为了效忠于燕王刘旦的刺客。
  也许是因为过早的尝试了杀戮,那血腥的甜味让他不能抑制的奔赴到最凶险的地方,那便是刺客的战场,任何场合,任何地点,任何人,只要是阻碍了主人的步伐,便一律不问因果的铲除掉。让他们灰飞烟灭是玄墨这样诡异的杀手最高的使命。
  因而,在第一次见到他时,我便感觉到一股逼人的杀气。
  就在我为姜浪萍观战的时候,誉还是偷偷的将我带走。
  他用王命再次将我敲醒,我差一点害了浪萍,也害了商誉和我自己。
  我们走后,便发生了一件大事。
  我的丈夫,商誉,竟然被上林苑的白虎所伤,且不治身亡。
  突如其来的自由让我一下子不知所措。我是希望逃走,可是,我从没诅咒过商誉,我不希望他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死去。
  至少,他也该和我说声对不起。
  可是我知道活人永远赢不了死人,我没有资格和死去的誉再计较什么。
  我被迫却也是很痛快的离开了商家。
  回到俪屋,竟然遭逢了父亲的辞世。
  那段日子,真是我最揪心的过往。
  常喜母子在这个时候来向我示威,自然是被我整治了一番,我从来就不懂得忍让,所以教训起人来头头是道。
  最终,我还打了展屏一巴掌。
  就这样,我们种下了更深毒的仇恨,成了真正不能化解的冤家。
  后来在宫中,我以淖方成的身份担任披香博士的时候,她重重的对我进行了还击,我的脸险些被打开了花。
  其实我从没想害她,我只是想救她。
  我被迫折断的人生在这里转变了方向,姜浪萍就是那根将我缝合的线。
  他竟然利用火浣鼠皮毛见到了刘弗陵。
  也许他早已预见到刘弗陵会是一颗逃逸的流星,最终会走下神坛汇入浩瀚的星河。
  所以,他利用了他的出离心,得到了我向往已久的自由。
  可是,就在我们兴高采烈奔赴幸福的时候。
  长安城爆发了有史以来最为惨烈的宫廷政变,那场浩劫不亚于征和二年的巫蛊之祸。
  我已经看见了玉门关外的晚霞和夜露,谁料,就在这一刻,历史将他沉重的闸门关闭,我和姜浪萍被阻隔在了生死的边缘。
  还记得,我伏在马背上,满身血污。
  我的面纱就在那一刻掉落。从此,我放弃了自己的誓言,选择了勇气和承担。
  我不知道,为什么仅仅相隔了一道城门,风就可以变的如此肆虐。
  我重新打起精神,竟碰到了一队远行的商旅。
  他们救下了我,给我衣服和吃的。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匈奴商人。
  开始我有点害怕,不过他们异常友好。
  还给了我一点点银子,基本上够我一路上跟随姜浪萍回到长安。
  我想,这可能归功于我不属于长安人的那种凛冽的眼神。
  他们说,你不像中原人那么精致,你有着我们的豪爽和粗糙。
  于是,我甘心情愿的穿上了匈奴女人的衣服,那是一种苍灰色的劲装。
  头上用麻巾裹住,基本上遮住了我的脸庞。
  我的眉宇间的确有些男子的英武,可能真是这一点,让他们觉得我比较亲切。
  后来,我骑着姜浪萍的马,重新入关。我不能让我的浪萍就这样留在肮脏的地方,要解脱的话,我必须带上他,否则,就一起陨灭,反正我曾经就是个破碎的星宿。
  跟随他回到长安,我落脚在倚翠楼。
  宝筝给了我力所能及的救助,我想,从此以后,我遇见的每一个人都是贵人。
  然而,我的本能让我不善于与她们交谈亲近,我觉得这样彼此更加安全。
  后来,我入宫见到刘贺,他果然是个昏君,竟然要将我的血放光。
  不过好在那时浪萍已经获救,一切都要归功于刘弗陵留下的免死金牌。
  我用自己的命做了交换,我觉得这是很值得的事情。


  金尊冷 杜飞华(五)
  上官燕的赶到救了我。
  后来,我被她带到长乐宫,并曾一度跟随在她的左右。
  她是个内心柔软,却十分理智的女人,在可以仁慈的时候绝不会过于刚硬,在必须果断的时候也绝对顶得住压力。我敬重这样的她。
  她时常和我说起刘弗陵,她是发自内心深爱着他的,于是我告诉她,姜浪萍曾经说过,刘弗陵虽然身体不算硬朗,却会是寿命非常绵长的人。他很可能会比我们任何人活的都要长。
  上官燕高兴的睁大眼睛。然后不断的点头,那感激的神情,让我觉得十分感动。
  要知道,这世界上能真正感动我的人并不多。
  她说,她终于觉得并不孤独,她的丈夫会守望她一生。
  刘徇爱上我,是我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
  其实,我从没有把他当做男人。
  起初,在我心里他是个混混,后来成了帮助过我的故人,再后来,竟然成了帝王,不过,他的确算的上是个精明智慧的王者,而且非常的理智和锐意。只是,他从不是我想象中的男人。
  可是,无论我怎样拒绝他,他都不肯放弃。
  后来,他甚至强迫我服从,那是我有生以来面临的最大的屈辱,我举起了那把剑,是浪萍交给我防身的剑,刺向了他。
  可那竟然是他的剑,那把后来被载入史册的毛贵。
  浪萍被我冲动的举动连累,流放房陵。
  那天,我嚎啕大哭,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慌乱和不顾一切的放声大哭。
  然而,我却被刘徇牢牢的抱在怀里,他铁钳般的手掌让我意识到我再一次与自由擦身而过,且很有可能再难遭逢。而更加令我悔恨绝望的是浪萍将要离我而去,我不想他离开我,我要陪着他一起去。
  我们总是分离,却总是会相逢,然而这次我有种不寒而栗的绝望,我们似乎终生也不会碰面了,我的浪萍。
  刘徇似乎在我冲动的举动里找到了借口,最终得以将我留在了身边,成了披香博士,淖方成。
  然而,隐姓埋名的日子我十分倔强,将自己囚禁在神明台,我只望着房陵的方向,那是一种祈祷,祈祷我再次破碎的星宿不要在这个时候陨落,我从不会像旁人那样丧失希望,就算七十岁,我也要出宫。
  在这样的日子里,我惊讶于自己竟然还有客人。
  那就是长烟,她是唯一我允许来到神明台的人,不为别的,因为我欠了她很多。她的手上,至今仍留有伤疤,那险些将她毁掉的疤痕让我永远都无法对她趾高气昂。
  于是,在一个大雨袭来的夜晚,我请求她的原谅。
  她对于我突如其来的低姿态觉得有些惊讶。
  良久,她伸出手来拉住我的手臂。她的指尖渗透着一种奇异的温暖。
  她望着我的眼睛,清晰的和我说。
  “应该由我来向你道歉,怎么你竟然会先我一步。”
  我抬起头,我知道她在说什么,可是我仍旧摇了摇头。
  相爱不是错,错的永远都是误入的人。
  我以惨痛的微笑来掩饰内心的悲哀。
  她仍旧那样用一种开阔的目光来注视着我。
  “不是你想的那样,不要过于苛责了自己。”
  是啊,我是个苛刻的人,对别人,对自己都从不宽容。
  就这样,长烟成了我在宫里为数不多的朋友,也是唯一敢于和肯于来神明台坐坐的人。
  我本来有充分的理由来痛恨和诅咒刘徇,可是当长烟来告诉我,刘徇为了立糟糠之妻做皇后竟然得罪了霍光时,我还是将头扭了回来。
  那一刻,我似乎看见天边卷起了一道乌云。
  我知道,他无力独自对抗霍光。
  这时,长烟说道:“我知道你是杜飞华,我也知道陛下为何对你念念不忘,因为,他将你当成了故人,那可以见证他往日的值得他信任和等候的故人。”
  我转过头来。
  长烟的话让我有些无地自容。
  我太坚持自己的立场而忽略了刘徇,我因为要恨他而忘记他是多么爱我的一个人,那爱,其实并不比姜浪萍少。
  “飞华,你帮帮他,我们都必须帮他,你不能漠视一个拿真心对待你的人。”
  我从没想过长烟会以这样的口气教训我,不过,我还是垂下了头去。
  在人情世故上,我是不如她的,她总是很自然的发现走进别人的方法,进而获得了非常多的赞誉和肯定。最值得称颂的是,那些赞誉都是发自内心的。
  后来,她还是离开了我,离开了未央宫,成为鲁王刘晙的妃子。就在她离去的那天傍晚,椒房殿传来消息,许皇后薨了。
  当我在夕阳里见到了仰天恸哭的刘徇,忽然间被他的真性情震撼了。
  尽管不爱许平君,可是他一直尽自己所能的保护她,甚至不惜触犯霍光和部分群臣,他是个心怀柔情的硬汉。身上有着刘彻和卫子夫的双重人格。
  可是他的保护最终还是落空了,因为他只是孤身一人,没有战友的仗是最难打的。从那一刻开始,我们成了最密切的人。
  也是从我转身来到许皇后的产房开始起,他没有再对我提出临幸或者册封的要求。
  后来,在我的劝说下,他没有继续追查,而是将霍成君册封为皇后。
  霍家以为皆大欢喜。
  在重重的宫闱后面,无数个夜里,我和他对坐在灯下,我们悄悄的研究着如何才能将霍家铲除,如何让许皇后的儿子安全长大,进而将他推上太子之位。
  一切都是默默的展开,却轰轰烈烈的收场。历史都不得不承认,我们做的极为漂亮。
  在一切尘埃落定之后,已经快三十岁的我,对他进行了最后的忠告。
  “陛下,能伤害你的人不在前方,他永远隐藏在你的身后。”
  我还记得他微微抬起的眼,眼中已经满是帝王的谨慎。
  沉默片刻,他缓缓说道:“你的意思是朕的后宫?”
  我点点头,然后沉默了下去。
  他实在是非常锐意和果决的角色,可是他拥有了太真挚的性情,这会让女人有机可乘。
  他叹了口气,然后将我的手轻轻握在掌心里。
  这是在那次索爱而被我刺伤后他第一次触碰我的肌肤,我没有闪躲。
  “如果你不在了,朕该去相信谁?”
  他的声音有些哀怨,眼中再次浮起难得一见的孩提时代的无赖气,此时此刻,却显得那么不合时宜令人伤感。
  “把姡Ф桓蹑兼ァ!蔽矣芍缘乃档馈�
  他深深的看着我。
  “王采通?不,她会以此为借口向朕邀宠,你知道,朕并不喜欢她那种端着架子的女人。”
  刘徇和我一样,有着太多的不喜欢和看不上。
  我仍旧耐着性子。
  “对她说,宠幸和皇后,让她任选其一。”
  刘徇仿佛没想到我会说出这样的话,他顿时愣住。
  不多时,复又恍然的笑了。
  “其实有时候你的心,真狠。”他有些悲哀的说。
  十日后,王采通被册封为皇后,抚养太子刘姡А�
  他们成了命定的相依为命的母子。
  然而,王采通必然是聪明的,帝王对她无爱,这是不争的事实,邀宠的结果未必真正得宠,然而,抚养太子却可以得到后宫至高无上的生杀大权,这是多么划算的事情。因此她用全部的力量保护着刘姡В懒鯅'荣,则她生,刘姡穑蛩觥�
  后来,我真的出宫了。
  那是个狂风大作的天气。
  我的心终于如同开闸的河水,奔流而去。
  我找出多年前的那身胡装,用最脏乱的方式打扮了一下自己,然后跨上骏马,消失在雨夜的长安街头。
  我知道,城墙上有刘徇远眺的身影。
  请原谅我,徇。
  你是我今生最默契的战友,也是我最不敢轻视和漠然面对的重要故人。
  我们在风雨中经营起的信任,是不论阻隔多少假象和面具都最终会归为一个眼神既能了然的默契。
  再见了长烟,在我最迷乱的时候点醒我的朋友。尽管此时你已经远嫁鲁国,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被晙休掉,然而,我知道他对你的爱有多深,因而,必定你有了更好的归宿。
  我要挥别的其实还有很多人。
  浪萍,也包括你。
  我不知道你现在是否还在房陵,然而,我却准备奔赴西域。
  沿着你说的丝绸之路行走,也许我会最终走回到房陵,也有可能会死在途中,那么就请将我彻底的忘记。
  你永远都是我心中最清明的信仰,我愿意跟你走。
  所以,先从西域的古道开始,为我引路吧浪萍,终究有一天,我们所有人的故事会被懂得真爱的人传诵。
  我,不是淖方成,亦不是杜昙风,我是杜飞华。
  星宿破碎,却最终被自己拯救的女子。


  金尊冷 姜浪萍(一)
  房陵县,属汉中郡,以“纵横千里、山林四塞、其固高陵、如有房屋”得名。汉水在这里蜿蜒而过,百姓取而酿酒,这里的黄酒是绝无仅有的人间佳酿。
  房陵地广人稀,土地肥沃,距离长安并不十分遥远,却是个偏僻的去处,自古以来便是皇家流放权贵的好地方。既可以随时被朝廷监督,又不至于太过辛苦,这里来的都是些既被爱着又被恨着的皇亲国戚。
  秦始皇登基初年叛乱的长信侯全族极其门客眷属四千余人,以及高祖刘邦叛乱的女婿张敖全族,都是这里众说纷纭的例子。
  我,作为一名普通的术士,竟然被送到这个皇亲眷属的流放地,只能说明刘徇根本就没想让我受苦。
  事实证明,我的猜想没错。
  刚到房陵,便有人除去我身上的绳索,然后告诉我,只要是房陵的任何一片土地都可以去,唯独不准的是离开这里。
  我淡然的点头。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总是喝酒。
  我不想再看到别人的悲喜结局,连自己的命运都不想知道,却偏偏深深的洞悉过一切。那深沉的不能自拔的痛楚让我实在不想过分清醒,此时此刻,酒成了最好的东西,而房陵刚好生产美酒。我是不是该谢谢刘徇呢。
  经常喝的是一种叫做“琥珀”的酒。
  起初我觉得店家很无趣,酒就是酒,可以用任何东西来形容,为什么要是琥珀,琥珀就是琥珀,那完全是两回事嘛。
  可是,当那东西被盛在一只不大的陶碗里端上来时,我还是被它深深的吸引了。
  那陶碗是赭石色的陶土烧制而成的,上面依稀有些裂痕,好在只是表面的风化,并没有酒水从里面渗出。那液体呈现深棕红的色泽,非常浓稠却又极为清澈,可以看见碗底的旋涡纹饰,那纹饰透过一泓棕红色的液体,似乎将时光凝固,甜蜜而忧伤的独自优雅着。
  我笑了笑,难怪店家要叫它琥珀。
  琥珀的味道不如她的样子甜美,那是种微微带有苦涩的辣,可是在一碗下肚后,竟有种荡气回肠的热从胃里升起,那热气中,似乎有些腥燥的味道。
  店家面带微笑,他以为我这个新来的外乡客会受不住。
  谁知,我竟抬头看着他。
  “再来一碗。”
  后来,我便沉浸在琥珀泼辣苍劲的辣和热中。
  这酒有点像西域的烈酒,我很喜欢。
  醉是件最好的事情,我终于可以像常人一样昏沉和迷乱。
  可我仍旧不能忘记,重重大山后面,巍峨的宫廷深处,我心爱的姑娘正被禁锢。
  多少次我举起指头,却又不得不无力的放下。
  我不能这样推算她的人生,天空中那破碎的星宿,让我根本看不清它本有的轨迹,总有什么宿命在撕扯它,让它无法还原成最初的样子。
  我清楚的知道,在刘徇身边,她是安全的。
  刘徇虽然将我们分离,却终究是个有着侠义性格的帝王,既然不允许别人将糟糠之妻许平君轰下堂,对深爱的杜飞华,又怎会不倾力而护。
  他的性格,就好似毛贵。
  记得当初,他将毛贵抛到我的手上。
  那沉重的质量,让人有种触目惊心的凛然正气。
  杜飞华当时正坐在我的身后,我知道,她并没有看见我们在交涉着什么。
  可是,当那天晚上我们来到客栈后,她整理我的衣物时发现了它。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她竟然那样轻而易举的让毛贵出鞘,同时,一道耀眼的绿光在剑锋处闪过。
  我当然知道,那是杀气,一道无比真实的看得见的杀气。
  就这样,我将毛贵转赠给了她。
  说是给她防身。
  实际上,我明白,武器有它喜欢的主人,刘徇能得到这把剑,说明他的性格本是如此。
  那凛冽的杀气,赫然桀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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