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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锦-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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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我不懂得什么积善和余庆。我只知道,我竟然是太子的后人。
  然而,那个太子却因为叛乱而被杀,祸及整个母系家族。被历史上称之为戾太子。
  那时候我虽然不大,却也懂得,追封一个人时使用“戾”,证明此人曾经做过不可原谅的错事。
  经过一阵发愣后,我嚎啕大哭。
  还不如是个捡来的孩子,还不如是个罪犯的孩子。为什么偏偏是这样。
  后来的日子里,我的父亲刘进和爷爷刘据,被我认定为耻辱。
  这也成为我游侠长安的诱因。
  让我真正开始彻底放弃自己的,是陛下的诏书。
  半个月后,鲁王要回去了。
  然而,宫里送来了诏书。
  它向全天下公开了我的身份,并且将我的名字写进宗册,我认祖归宗了。成为名副其实的皇室贵族。然而,陛下并没有给我任何的爵位和封地。而且命鲁王孙刘晙与我一同留在长安。
  晙告诉我,我还没有到受封的年龄。
  我点点头。默默而忐忑的接受了这个不争的事实。
  后来我混迹长安,等待着那遥不可及的爵位和封地。
  我的朋友中有一个叫张彭祖的人,他的爷爷是汉武帝时期著名的酷吏张汤,父亲是掖庭狱张贺。
  张彭祖总是一副弱不禁风让你小觑的样子,实际上他极有智谋,聪明的很。
  在多年的交往中,我们建立了深厚的友情,这友情有点江湖的味道,总是伴着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豪情。
  我本是个擅长骑射的人,然而,来到长安后没有了这样的机会,不得不改练长剑,结果,我发现长剑虽然洒脱流畅,可是打斗起来花架子太多并不能速战速决,我是个讲究实战且追求速度的人,因而我叫彭祖找找长安哪里有好的铸剑师傅。
  那天,彭祖兴高采烈的来找我。说是找到了一位隐居多年的高人。
  我十分高兴,跟着他,一直来到长安城南郊数十里的深处。
  那是一片繁茂的森林。
  真是难以想象,在这种地方还有人生存。
  我们翻阅了几条小河和一座小山,才终于找到了那位高人的住处。
  一座不大的破败茅屋,门却紧紧关着。
  我们等在外面,大概在傍晚的时候,那人才从山里回来。
  七旬上下,满头银发,脸面极黑,不过身板倒是非常硬朗。
  我很礼貌的和他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他抬眼看了看我。
  这一抬眼间,我发现他的左眼已经瞎掉了,吐露着红白的皮肉,让人触目惊心。
  他看着我先是愣了愣,然后上下打量起来。我被他看的有些不自然。
  若是换做个年轻男子这样看我,我早就喝骂他了。可对于老人和女人,我是格外宽容的。
  不多时,他点了点头。
  用沙哑的声音问我,可是要打造袖剑。
  我觉得奇怪,忙点头说是。
  他淡淡的笑了。
  竟然将我们带到他院子里的一棵大榕树下。
  我和彭祖都觉得奇怪,却也不敢多说,只愣愣的看着他将土地刨开,里面竟然露出一个已经被榕树根缠裹的看不出面目的黑色东西。
  他转过头来,神秘的看着我。
  “将此物带回去,剥去外壳后拿给我。”
  说完,走回屋内不再出来了。
  我和彭祖面面相觑。
  回到长安城,彭祖不断的埋怨自己,说不该带我去找他,这个人明显是个疯子,恐怕也不见得真会制剑。
  我摩挲着那块被树根包裹成茧状的东西,依照重量来看,此物内核应该是金属的。
  我恍然大悟。
  快步如飞的回到了家里。
  那时候,我们还没有搬到尚冠里。晙也还没有奔赴战场。
  见我拿着这个东西,他也很奇怪。
  谁知,我和他无论用刀砍,还是用剑割,那些根须,竟然坚如磐铁一般毫无反应。
  这让所有人惊讶万分。
  张彭祖更是几乎惊叫,说一定是老人对此物下了蛊。
  我回忆了一下,那老人的确似乎滇南人打扮,然而,他又怎么会随便对陌生人下蛊呢。我不信那些玄而又玄的东西。
  晚上,彭祖走了。
  我一个人坐在灯下,那东西好像一个蓄势待发的活物,虽然一动不动,却总是令我着慌。我必须马上将它弄开。
  忽然间,一个念头闪过。
  五行术数是当时极为流行的东西,这东西在树下埋藏了多年,上面包裹的应该是树根,这是属木的,那么火是不是可以克制它呢。
  于是,我在院子里燃起一堆火。
  晙披衣出来,先是觉得有些可笑,后来倒也觉得有些道理。
  于是,我们一起将它扔进火堆里。
  当再次将它取出后,我们惊奇的发现那些树根上竟然多了许多细小的裂痕。我们十分惊喜,忙用手去抠,却不料烫的很,而且仍旧如铁一般坚硬。
  再后来,晙回屋去了,我一个人坐在石阶上,手捧着那个巨大的木茧发呆。
  也不知过了多久,天空忽然飘起雨来。
  我一动不动的坐在雨里,竟然有些气愤。
  为什么我要做什么事都那么难,我的生活仿佛被堵住的洪水,本来激情昂扬雄浑激荡,却不得不被挤压变形,沿着狭窄的河道,一点一点的爬行而过。
  我痛恨这样的自己。
  于是,我愤怒的将手中的木茧摔了出去。
  只听见“噗”的一声响。
  那茧竟然炸开了。
  望着眼前的景象,我惊呆了。那雨雾弥漫的水帘里,茧状的根须已经断裂成无数的小段,破碎了一地。
  里面露出了一段青绿色的东西,仿佛琉璃一般光亮。
  我忙俯身去看。
  那东西先前的光极为耀眼和璀璨,渐渐的,随着雨水滴落在上面,竟然越来越淡,最后,终于回归成了一片苍劲的灰色。
  我确信,刚才看到了光。
  绿色的光。
  将它拾起后,才发现,地上那些根须碎末竟然如铁屑一般坚硬。
  原来是年长日久,金属与树根结合在一起,发生了难以想象的融和,我忙俯身看手里的那块金属。
  青灰色的家伙,触手之处皆是冰寒的凉气,隐隐有种透骨的威势。
  我欣喜若狂,定然是那火和雨起了共同的作用。
  第二天一早,我没有找彭祖,只身一人去了南郊密林。
  老人刚刚起床,正准备进山打柴。
  见我一脸喜色,他点了点头。
  就这样,我拥有了一件绝世宝器。
  记得当老人完成最后的工序时,抬头问我。
  “给它取个名字。”
  我想了想,正色问道:“老先生如何称呼?”
  他笑了笑。
  “毛贵。”
  我还记得,当时他的脸被炉火映的红彤彤的,一道道汗顺着苍老的皮肤留下,那瞎掉的眼睛显得很狰狞。可是我喜欢这样的老人,他像个穿越时间的人,有着令人钦佩的沧桑和尊严。
  我点了点头。
  “我的剑,就叫毛贵。”
  就这样,毛贵二字,被用纂书刻在了剑柄上。
  极细小苍劲。


  金尊冷 刘徇(二)
  后来,老人告诉我,这块金属叫木铁石。我十分疑惑,到底是木,是铁还是石头呢。
  老人说,这东西是他年轻的时候从昆仑山带回来的。是极为稀有的铸剑材料,只是多年未遇见有缘人。
  它本身是种金属,不过长时间埋在地下会吸引树根过来包裹它,待到树根将它包住后,金属便向外扩张,与其结为一体,吸收植物体内的日月灵气。渐渐的,那灵气会形成涌动在矿石内部的一种琉璃色的光芒,实际上,便是一种看得见的杀气。
  我这才恍然大悟,那杀气,我见过的。
  就是那天晚上雨水里面闪过的琉璃之光。
  原来杀气是这样的。
  其实,它很美。
  我这样对自己说着。
  老人却咧嘴笑了。
  对我来说,它代表着特别的意义。本来,我想永远将它留在身边,甚至准备带到棺材里的,可是后来,我还是将它送了人,送给了姜浪萍。是他改变了我的生活。
  我是历史上唯一受过牢狱之苦的帝王,不过和高祖刘邦一样,我也曾是一名地道的混混。
  我知道,连晙都觉得不可思议,我怎么会变成整日里飞鸡走狗的游侠。
  实际上,在长安的日子里我虽然什么都不缺,却过的十分不快乐。
  一切,还要从我十六岁那年的一起殴斗说起。
  那时候,我还是很正派的一个少年,只是天性喜欢交友,所以经常和一些朋友出去游玩。
  那天在长安街头遇见了几个少年,他们飞扬跋扈,硬是逼着一个穷孩子给他们当马骑。我十分气愤,冲上去和他们理论。后来,竟然演变成了一场战斗,打的十分凶狠,我们和对方都有人受伤。
  我情急之下拔出毛贵来要往上冲。
  不料彭祖却一把拉住我。
  他说,你疯了,知道对方的头是谁吗?那人是霍光的小儿子霍云。
  不说霍云到还罢了,一提我更生气。
  我等了十六年的爵位和封地迟迟不到,空有一身皇室血统又有何用。可是霍家子弟仗着自己有辅政大臣的父亲,竟然时常在长安城为非作歹。
  那时候,霍光的权势基本已经达到可以敌国的程度了。
  于是,我不顾一切的冲向霍云。
  霍云是个菜包子,不到几个回合便倒在我的毛贵之下。
  看着倒在血泊中的霍云我并没有畏惧,我只觉得精神振奋斗志昂扬。
  霍云的跟班们见到这种状况,忙四下逃散了。
  正在我沉浸在英雄的云端时,张彭祖适时的提醒了我。
  他说,快跑吧,你要倒霉了。
  后来,我们沿着长安的大街逃窜。
  然而,谁都知道,我就是刘病已,戾太子刘据的孙子,没有爵位和封地的名义贵族。
  那件事情闹的很大。张贺,就是掖庭令张贺,带着我跪在霍府门前负荆请罪。
  那时候,晙已经去了战场,邴吉也去戍边,他们都离开了我,只把我交给张贺,据说,他曾经是我爷爷的家臣。
  我跪在霍光的家门口,眼里却仿佛要喷出火焰一般。
  我凭什么要向他们低头,明明错的是他们。
  然而,霍家的大门始终没有开过。我们像两条快要被晒干的鱼,我看见张贺不断滴落的汗水,心里竟又升起莫名其妙的悲恸。
  事情并没有这样过去。
  其实霍云并没有死,他只是受伤,受了非常严重的伤。废了一条手臂。
  后来,据说上林苑的树倒了,树叶似乎被蚂蚁咬了很多小洞,好事的人发现,那小洞可以连成字,竟然是,病已立。
  我本来是个无足轻重的人物,所以,努力的学习着如何让自己更加出类拔萃,我希望能如我的祖先和兄弟们一样,从陛下那里获得我该有的封地和爵位。可是,当得知这个消息后,我才明白自己的处境有多么的凶险,我是只徘徊在明处的兔子,猎人们都隐藏在我看不见的暗处,时刻准备着对我张弓拔弩,只要有一处纰漏,便有可能万劫不复。
  为了这件事情,晙甚至特地还朝。
  就在我以为死定了的时候,刘弗陵竟然下诏书说我是被人冤枉的。
  我逃过了一劫,却已不敢再妄动了。
  我终于知道我的毛贵不能轻易出鞘,如果没有充分的准备,必然倾塌的,会是我的世界。
  于是,我成了浪迹长安的混混刘病已。
  整日里逛窑子喝大酒。
  呼朋喝友看似莽夫一般浑浑噩噩的荒废着自己的青春。
  是的,我要尽快的将自己荒废掉。
  让所有人对我放心,让他们觉得我是个不足以挂齿的小人物。
  我学会了隐藏锋芒,这是几乎用性命交换的人生经验。
  就这样,我戴上了第一张面具。
  不去伸张正义,不去显露才华,我只是个漠视道德和世俗的混子,在长安城里,我们这种人有个很好听的名称,游侠。
  做游侠的日子也是很快乐的,我可以竭尽所能的浪荡,这种张扬是以颓废的自我放弃为基调的,因而,众多的权贵都乐于去接受,并且乐得看热闹。
  我仍旧会打架,不过尽捡一些无关紧要的软柿子去捏,尽量避免与那些如上官桀和霍光,桑弘羊之类权臣的子弟们冲突。
  不过,也好像因为我曾经将霍光的儿子废掉,他们竟然也都不太敢跟我真刀真枪的硬干,基本上也就都以我主动放低姿态而收场。
  这些纨绔子弟,只要你给他们点台阶下,他们是不太敢和我这种亡命徒硬拼的,可是,实际上这个时候,我已经学会了理智和冷静,打架也要看对手,惹不起的主,我会将他们拉拢成为朋友。
  于是,后来,我的朋友里,竟然也有金日蝉的儿子们。不过,上官家和霍家,我还是主动的回避的。
  此时此刻,我已经有了初步的政治嗅觉。
  这些家族太过兴旺,已经飞到巅峰的鸟,是不会飞再高了,接下来的,只要不掉下来,就是万幸。
  而且,随着这两大家族权力的膨大,开始了内部的冲突。
  街头时常能看见霍家和上官家的人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的事情。
  这并不是好兆头,我知道,他们的好日子不远了。
  老百姓也十分痛恨这两个家族。仗势欺人的恶棍,即便披上华丽的外衣,也仍旧是恶棍。这一点老百姓看的最为清楚。


  金尊冷 刘徇(三)
  我时常行走在各大酒楼,赌场,窑子,甚至是官员家族的宴请上。
  只不过,我的话比较少,我喜欢听,听到了一些事情后,再故作含糊的笑笑。反正已经没人注意我了,在他们眼里,我也是恶棍,混混,或者说,是如其他人一样的,长安城的纨绔。
  我身边的朋友形形色色,有江湖侠士,有正义的文人,也有龌龊的官员,更有彻底的贵公子。
  不过,张彭祖永远都是最特别的一个。
  我跟他说,跟我混没出息。
  他却神秘的笑笑。
  然后告诉我,你这是大隐隐于市。
  我给他一拳。
  他从不还手。
  “你知道吗?陛下的身子不好。”
  他凑上来幸灾乐祸的说着。
  我厌恶的看了他一眼。类似的难听话我听了很多。虽然我也恨刘弗陵,恨他抢了我爷爷的王位,甚至恨他将我扣留在长安。但是,我终究不能算是小人。
  张彭祖的意思我很清楚。
  可是我告诉他,我永远都只是个游侠混混。
  我知道,陛下将我留在长安是怕哪个诸侯以我为借口揭竿而起,这个世道,谁会真正将心掏给对方,一切不过是因为利益罢了。当要推翻君王的时候,我便是最好的借口。而长安是他的地盘,在这里,没有其他诸侯敢来,我便成了他眼皮底下的蚂蚁,随时可以控制。将晙留下,是为了牵制鲁国,鲁国地大物博,且兵力雄厚,是长安最好的屏障和后援。说到底,晙不过是陪着我做了大汉朝的人质。
  想到这个,我便会觉得对不起晙。
  他是为了我才被囚禁的,虽然他从不提及此事,然而,这份恩德,我该如何报答。
  我时常面对着渭水河而立。
  那汹涌而去的河水,就像是我的心潮,永远没有平复的一天。
  和自然相比,人是何其的渺小和脆弱,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便有可能牵连出一系列的变故,最终,将一部分人成就,将另一部分人葬送。
  就好像当年被抓的阳陵侠盗朱世安,他的一封告密信,本来只希望将公孙丞相拉下马,却不料,最终受害最深的,竟然是我的父亲和爷爷。
  冰冷的河水,泛着青黑的颜色。
  仿佛历史的长河,不断的奔流翻滚。
  沉浮中,将我的心事一重重的淹没。
  在这样的日子里,我声名狼藉,只有倚翠楼的姑娘们乐意见到我,旁人家的女儿,总是对我避之不及。
  也许,在世人的眼里,我真的成了无恶不作的坏蛋,甚至是随时可能坏人名节的恶棍。
  我的确有过太多的女人,因而,对于女人我从不觉得新鲜。
  唯独那个,我搬去尚冠里后,出现在我生命里的女子。
  我作为一个著名的混混,在街巷里时常遇见她。
  可是,她却从不曾回过头来,也许,是我的恶名吓坏了她。
  她总是目不斜视的从我身边走过。
  身上带着一种冷冷的香。
  再后来,我干脆爬上院墙,看见她坐在那里,一笔一笔的勾画着什么。
  原来她是一名画师的女儿。
  也许是她的面纱让我产生了兴趣。
  那块布,虽然叫纱罗,实际上,却是一点不透的。
  她到是死心塌地的要将面孔掩起来。
  可越是这样,我越想看看她的脸。
  这件事情,后来成了我一直追寻的问题。
  她的身子很婀娜,其实并不亚于倚翠楼里最好的姑娘,只是她太喜欢穿白衣了,让我不敢有轻易走近她的想法。
  那白色的,样式简单的深衣,没有半点花饰。就像一道天然的屏障,将像我这样的男人阻挡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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