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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极宠:天眼医妃-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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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在跳动的花火中,野猪肥厚的大腿渗出了浓稠的油脂,香气渐渐逸散开来。
眼见时候差不多了,燕姝将之前捣出的果汁洒在自己切下的那只野猪腿上,一边洒一边翻烤。
凌四见此,挑了挑眉峰,“燕小子,你这是干啥呢?”
燕姝认认真真道,“调味。”
“调味?”
凌四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用果子调味的,眼里不由盛了几分怀疑,“这能好吃吗?小子,你别把肉糟蹋了。”
燕姝面无表情,“我只调自己的。”
凌四心下一堵,“你这小子也太忘恩负义了,怎么说老子也是你救命恩人吧,不知道什么叫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吗?”
燕姝抬眸,清清冷冷的瞥了某位爷一眼,“我怕把你的肉糟蹋了。”
凌四嘴角抽了抽:“……”
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就是了!
这话怎么就听着这么不对味儿呢!
凌四瞪了瞪眼睛,将脚边一截碗口粗细的树杈掰成两节,捏的咯吱作响,可惜燕姝专心致志的烤肉,完全接收不到这位爷的气场和怨念。
这小子定性倒是好!
就在凌四凌虐木柴的时候,一股沁人的焦香从燕姝的烤架上慢慢弥漫出来,不同于之前的略显肥腻的香气,这股味道蕴着几分清甜鲜美,醇厚的恰到好处,肥而不腻,让人闻了,便觉口水泛滥。
凌四的喉头不自觉动了动,相较于自己面前烤的略微发焦的猪腿,燕姝面前那只,油脂像是被包裹住了一般,丰厚剔透,鲜亮诱人,尤其是撕开外皮,香气四溢,汁水横流,真真是引人食指大动,诱人的紧!
眼见燕姝旁若无人的开始了享用,凌四狠狠的啃了一口自己手上的猪腿肉,故作不经意的问道,“燕小子,你那个味道怎么样?”
“一般。”燕姝实话实说道。
以前在队里,伙食这块儿大都是峥哥负责的,那位主儿堪称是极品老饕,野外美食家,不管在何种情况之下,总能找到各种食材和调料,她这点功力跟峥哥比起来,自然是差的远了。
好在这个时代的食材给力,简单调味之下,倒是勉强称得上一句一般。
凌四抽了抽鼻子,显然很是怀疑,“真一般?”
燕姝肯定的点了点头,“嗯。”
许是她的态度太过从容自然,凌四对于自己的嗅觉竟是产生了几分动摇:莫非这肉就是闻着香,吃着一般?
“那个……我尝尝。”凌四痞气的咧了咧嘴,决定自己验证一下。
他割了块肉,送入口中,下一秒,一股包裹着油汁的甜香在他的舌尖骤然炸裂!
“娘希匹的,这还叫一般,那爷这个算啥!”凌四狠狠的瞪了瞪燕姝,牙齿咬得咯吱作响。
他刚刚居然差点相信这小子的话,真是日了鬼了!
面对凌四爷的眼刀,燕姝坐的四平八稳,“看来军营的伙食不太好。”
“放屁!爷军营的伙食好的很!”凌四爷深觉自己被鄙视了,横眉冷笑道,“你小子现在瘦跟根儿麻杆儿似的,爷保证,等你离开军营,绝对比现在多一倍……不对!三倍的膘儿!”
这位爷一边说着,一边又狠狠的割了块猪腿肉,白森森的牙齿寒光闪闪,大有一副你敢说不老子就发飙的架势。
燕姝对此没有理会,反正她现在身体虚的很,野猪这么大一只后腿根本吃不完,旁人吃点自然没什么所谓。
眼见燕姝没什么反应,凌四只当这小子服软了,话说,自打两人见面开始,他就被噎了一口又一口,心气儿就没顺当过,想想他军营里那帮牲口,哪个见了他不跟羊崽子见了狼王似的,可这小子半点敬畏没有不说,还堵得他难受,现在难得没话了,凌四这心里就像是三伏天喝了一桶潼关酿,贼他么的舒坦!
这位爷心里舒坦了,看燕姝也顺眼了,这一顺眼,就不由多看了几眼,结果看着看着就有点拔不出来了。
只见面前的少年安静坐在火堆旁,他吃的极快,干净利落,却极为优雅,在灼灼火光的映衬下,他的肤色欺霜赛雪,鬓发如锦如云,纤细的身躯在肥大的衣衫下,明明那般瘦弱,却坐的笔直,仿佛漫天雪色下包裹的翠竹,清幽坚韧,天压不折,风雨不催。
凌四不屑那些个风花雪月的玩意,男人和女人在他的眼里,亦从没有过美丑之分,但这一刻,他竟是觉得,面前这幅画面,真心他娘的有点好看的说。
只是……那张脸,瞧着有些碍眼了。
凌四心底难得生出了几丝好奇,直来直往道,“燕小子,我说你脸上那坨咋搞的的?”
燕姝拨了拨火堆,“听说生出来就有了,是胎记。”
听说?
凌四直觉这话似乎有点问题,事不关己,他也没有探究。
“有这么大片的胎记吗,你这胎记还真不懂事儿,长得忒不是地方了……”凌四习惯性的埋汰了一句,恰逢燕姝抬头,对上那双清冷剔透,宛若冰湖逢春的双眸,他莫名有点怼不下去了,转了话锋道,“不过你也不用太失望,男人嘛,靠的是本事,又不是脸面。”
燕姝面无表情:“在本事一样的情况下,大多时候,就要看脸了。”
她并不是一个颜控,不过事实就是事实,这个世界对长得好看的人,从来都分外宽容。
凌四:“……”
这话说的好有道理,他还真有点无言以对!
旁的不谈,就拿那张龙椅来说,身体残缺,面容有暇者都会被排除在外,每年朝廷科举,大家考的差不多,状元探花榜眼,必定是相貌最好的三人,想想也是,这三人是要游街的,要是选三个歪瓜裂枣出来,朝廷的脸上也无光不是。
说起来,他的脸也是因为如此……
等会儿!
这不对啊!
他刚刚难得大发慈悲,想着别太打击这小子,这才把话头给牵回来,结果貌似又被噎了。
没错!就是又,被,噎,了!
“反正老子的军营不看脸,就凭本事!”凌四眼珠子冒火,当下把战力提到了往日的水准,开启了嘲讽怼人模式,“再说了,要是看脸,我能瞧上你这个小子?怎么,就你小子这个鬼样子,难道也是个看脸的,小心将来打一辈子光棍!”
燕姝闻言侧目,清透的眸光从某位爷的宽肩扫到胸肌腹肌,最后没入腰间人鱼线的位置,一本正经道,“我不看脸,我更喜欢看身体。”
凌四:“……”
娘希匹的,那种凉飕飕的感觉又来了!
------题外话------
嗯嗯,看身体,没毛病!嘎嘎~
第六章 发现
与此同时,紧邻落霞峰的土路上,一行沉稳有力的马蹄声打破了那片染血的静寂。
那是两匹来自南蛮草原的纯种夜光,这种马通体洁白如玉,没有一丝杂质,极致的白色皮毛在夜晚宛若散发着盈盈夜光,这也是它名字的由来,最难能可贵的是,这种马的速度并不亚于汗血宝马,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乃是南蛮草原上独有的瑰宝。
这样的宝马放在皇室,恐怕也要精心呵护,留待观赏,可现在,这两匹马却变成了寻常工具,拉着一顶软轿,不疾不徐的前行。
那顶软轿比普通轿子大了许多,轿身用了百年金丝楠木打造,其上的缎面是蜀州的玉生烟,这种锦缎兴许不是最名贵的,但却是最稀有的,冬暖夏凉,触手生温,缎面上的绣花很独特,不是时下流行的龙凤呈祥,花开富贵,而是刀枪剑戟,斧钺钩叉,轿顶四角金雕玉刻,顶部嵌了龙眼大小的东珠,不说整顶轿子,单单是这一颗东珠,已然是价值千金了。
出人意料的,如此车马周围并没有前呼后拥,前后只跟了两人: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男子坐在帷幔前,他的模样极为周正,眉目灵动,穿着精细,若不是手持马鞭正在赶车,倒让人以为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公子了;另一人年龄稍长,满脸寒峭,穿着一袭黑色蟒袍,单手持剑,骑着一匹棕黑色的骏马,距离轿身窗棱错后几步,不离左右。
车马进行渐进,很快,临近染血之地,执鞭青年停了马车,朝着身后的帷幔轻声恭敬道,“少主,就是这里了,血腥气就是从这儿传过来的。”
下一秒,一个宛若桂花酿般醇厚温润的声音从轿中悠扬而出,“阿冬,去看看情况。”
“是。”那名骑马的黑袍男子垂头应声,随即驱马上前。
片刻的功夫,他便折返回来,下马道,“少主,死的一共十人,四名小厮,两名带刀护卫,三名丫鬟还有一个婆子,这十人基本上一刀毙命,虽然身上的钱财包裹都被收走了,看伤口,不像是山匪做的。”
“山匪要是有这种武艺,估计也就不用当山匪了。”
随着这句话,轿门的帷幔被人缓缓挑开。
只见轿中坐着两人,左侧是一名老者,穿着一袭古朴白衫,虽然须发灰白,却瞧着不过花甲之年,精神矍铄;至于右侧主位上,则坐着一名宛若秋日皎月般丰神如玉的男子。
他身量修长,穿着一袭泛着银色云纹的烟灰长袍,外罩雪色披风,额上带着跟长袍同色的抹额,抹额中间嵌着一颗紫罗兰色的翡翠玉石,男子似乎对紫色颇为钟爱,他仿佛浸染着月色的指间,缠绕着一串极品紫眼睛的翡翠佛珠,瑰丽与淡雅交相辉映,其中流转的华光,为男子的周身染上了一层朦胧的紫意,让他本就俊雅温润的容颜,愈发清贵出尘,举世无双。
眼见男子挑开轿帘,执鞭青年赶忙接过帷幔,固定在车门边,“少主,外面风大,您仔细点。”
“无妨。”男子笑了笑,眼角似有月华流转,落到了远处的软轿上,“轿上的人呢?”
黑袍男子回道,“没有找到。”
“看来……不是死了就是走了。”男子转了转手上的佛珠,一颗颗极品紫眼睛,在他的手上轻缓跳跃,像是染了月色,愈发氤氲起来,“你刚刚说那里面有两个带刀护卫?”
黑袍男子点了点头,当即心领神会道,“是,那两人身上配有护刀,刀刃五寸半,刃宽三分半,乃是用淮南白银钢所铸,刀柄乃是全铜龙骨,打造时间三到五载。”
男子闻言,沉吟片刻,慢悠悠的开了口。
“白银钢和全铜龙骨,不是寻常府邸能用的,看这些人行进的方向,应该是朝着京城一带去的,这五年来,京城一带用这种材质打造佩刀的府邸一共二十八家,刀刃五寸半的有十六家,看他们的穿着不过寻常护卫,这样的护卫能用如此兵刃的只有五家,右相纪家,左相穆家,定文侯林家,长乐侯白家,还有威远侯裴家,世家宗族讲求源远流长,一向喜用家徽,这里面没有家徽的只有两家。”
他说到这儿,侧目轻笑道,“阿夏,你可知是哪两家?”
男子口中的阿夏,便是那名执鞭青年了。
“少主又要考校我了,虽然我没有公子过目不忘的本事,背不下咱们妘家定制兵器的单子,但这个可难不倒我。”
妘夏得意的扬了扬眉,肯定道,“这两家应该就是左相穆家和长乐侯白家了,左相五年前才走马上任,底蕴跟那些老牌世家差得远了,自然是没有家徽的,白家就更不用说了,完全是因为宫里那位得宠,这才被拉拔起来的,少主,我说的对不?”
“是这两家没错,不过你有句话说错了,白家可不单单是因为珍妃得宠,才被扶起来的。”
男子并没有避讳珍妃的封号,显然对皇室没多少敬畏,他意味深长的感叹了一句,直接得出了结论,“这些人应该是左相府的。”
妘夏按捺不住好奇道,“少主,您怎么判断的?”
男主笑了笑,娓娓道,“十年前,左相嫡妻过世,那个时候,这位左相大人,还是礼部侍郎,随后传出,他因为思念亡妻过度,身染重病,老夫人特别找了高僧做法,为自己死去的儿媳念经祈福,谁知道意外得知,那位先夫人留下的嫡女刑克六亲,伤人伤己,老夫人为了自己儿子和孙女的健康,不得已将其送离京城,到了潼阳关的谷道镇寻医养病。”
“那不就是这儿了!”
妘夏恍然大悟,随即撇了撇嘴,“刑克六亲,伤人伤己,太玄乎了吧,这老夫人也真舍得!”
男子漫不经心的笑了笑,“有的事儿瞧着花团锦簇,真相未必如此。”
妘夏对所谓的真相没什么兴趣,他蹙了蹙眉,“少主,这种十年前的小事儿,您怎么会记得这么清楚啊?”
男子无奈的抚了抚额角,“是你小子记性差,左相先夫人过世的时候,爷初到京城,那会儿大街小巷都是礼部侍郎情深义重,因为夫人过世重病垂危的消息,再后来,穆家那位老夫人,为了儿子孙女,甘负骂名,将人送出京城,不但没招来指摘,反而迎来了一片赞誉,这件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毕竟是爷进京后听到的第一件事,难免印象深刻了些。”
妘夏闻言,当即懊恼地敲了敲脑门儿,“瞧我这猪脑袋,连这种事儿都能忘,少主,您罚我吧!”
“说的什么胡话,你那时尚且年幼,印象不深亦是正常。”男子不在意的笑了笑,眸光看向远处渐没的晚霞,几不可查的轻叹了口气,“都十年了。”
听到男子喃喃自语,坐在他身边的老者眼底划过了一抹愧疚,“少主……”
男子抬了抬手,制止了他接下去的话,“傅二叔,我知道你尽力了,无妨。”
那名傅姓老者闻言,张了张嘴,却终究没有发出声音。
似是怕自家少主想到什么,妘夏当即一脸好奇的转移了话题,“少主,这么说这轿子里头坐的,是穆家的那位嫡女了,看样子,他们是想把人给接回去了,不过,人呢?”
似是察觉到妘夏的心思,男子颇有耐心的重复了一遍,“我刚刚说过了,不是死了,就是走了。”
妘夏挠了挠头,“那咱们要不要给当地衙门送个信儿啊?”
男子转了转手上佛珠,眼底沁出了几丝笑意,如月华流转,亦如月华冰凉,“你这小子,惯会多管闲事,天色这么晚了,就不要扰人了,咱们走吧。”
“哎,您坐稳了。”妘夏当即放下轿帘,甩开了马鞭。
一行人绕过了那片血色,重新上路,仿佛那里不过一处寻常风景,看过了,讨论过了,也就忘了。
第七章 初露锋芒(上)
燕姝一觉醒来,只觉得四肢各种酸疼,她揉了揉眉心:这具身体的素质着实是太差了,看来要尽快把体能训练提上日程了。
说来,大多数人都怀有误区,认为心脏病人不宜多运动,事实上,适量的运动和体能训练对心肺功能极为有利,依着她稳若泰山的心境,只要不主动作死去挑战极限运动,基本上不会有什么问题。
简单了动了动胳膊腿,燕姝才算是从坚硬的床板上坐起身来。
昨天,燕姝跟着凌四回到潼阳关驻军军营的时候,已然是天色昏暗,月上柳梢了,军营里似乎有什么紧急军情,凌四进了军营,直接把她丢给了火头营的副营长。
这个时代军职划分相当粗糙,整个部队的后勤都归火头营掌管,帐篷的分配调度自然也不例外。毕竟是将军亲自领回来的人,虽然长得吓人了点,年纪也小了点,副营长还是给燕姝安排了个好地方——陶然的营帐。
陶然是整个军营里最年轻的军医,医术颇为高明,他的帐篷刚好是新建的,只有一个人,性子虽然孤傲了点,但事儿少,不拿架子,那位副营长琢磨着,先让人过去住几晚,以后看看形势再做安排。
陶然的营帐十分整洁,东西不多,每一件都纤尘不染,床上的被子恰好是军绿色的,虽然不是豆腐块,可也方方正正,让人看了倒是莫名有些怀念。
身心俱疲之下,燕姝一觉就睡到了日上三竿。
虽然陷入了沉眠,她却很肯定,昨天晚上并没有人回来。
感受着外面匆忙的脚步声,燕姝对于边境战事的紧张,越发有了几分体会。
这时,营帐的门帘突然被人掀开了。
“你终于醒了,还真能睡!”
来人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浓眉大眼,肤色有些黑,穿着一身窄袖长身白袍,腰束蓝色腰带,整个人看上去干净利落,颇有英气。
这人对燕姝明显有些不满,进来之后,一双黑亮的大眼四处打量了一番,眼见除了那张光秃秃的木板床铺了被褥之外,其他地方一丝一毫都没被动过,脸色这才好了几分,将手上拿的衣服,扔到了燕姝的被褥上,“给你,换上吧,身上脏死了。”
燕姝保持着最初的坐姿:“你是谁?”
“我叫什锦,是陶大夫手下的学徒。”少年显然对自己学徒的身份很是得意,眼角都带出了几分飞扬的神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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