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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宠(九月)-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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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奇怪。”沈云荞啧啧称奇,“看你这架势,真不像能做出美味的样子,可是……”她深深呼吸,“好香啊。”
  高进被她的样子惹得笑起来,抬手拍拍她的头,“这馋猫相。”
  沈云荞却是心心念念地挂着眼前美味,“你专心点儿,糊了就不好吃了。”
  “糊了也归你,我可不管。”高进反过头来关心她,“回去好好儿清点行李,我们也总有考虑不到的地方。再有,过段日子是章大小姐的生辰,你准备了生辰礼没有?到时候别失了礼数才是。”
  “我知道。”沈云荞心生暖意,“已经准备好了。拿不出太贵重的,可好歹是我的心意。就是担心路上过糊涂了忘记,你方便的话,记得到时候提醒我。”
  “记下了。”
  两个人说了一会儿话,鱼身已经变成金黄色,香气诱人。
  另一边的叫花鸡也取出来了。
  高进拿起备用的干净棉布包裹住竹钎,这才递给她,“小心别烫到手。”
  “嗯。”沈云荞笑着接到手里,当即尝了一口,“天啊……”她睁大眼睛,“怎么这么好吃呢?也没见你做什么。”
  真的是很好吃,鱼外表酥脆,鱼肉鲜嫩,调料里有一点儿辣子,太合她的口味了。
  “去一边儿坐着慢慢吃。”高进的笑容分外柔软。
  几个锦衣卫看了,交换个眼神,无声地笑了笑,随即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招呼沈云荞到矮桌边,“吃完鱼,再尝尝叫花鸡。”
  “好啊。”沈云荞笑靥如花,转身之际还不忘记叮嘱高进,“一条不够,再给我烤一条。”
  高进轻声揶揄:“吃货。”
  沈云荞当做没听到。
  在今日之前,她没想过,自己与六个男人一起吃饭会是这么开心。吃的是她很少有机会尝到又做得分外美味的食物,喝了一些酒——烈酒。
  高进说准备了不少这种酒,每个人都要随身带一小壶,用来驱寒。
  她吃了两条烤鱼、一个叫花鸡腿、一块野兔肉。
  有人啧啧称奇,女孩子如她这样太少见。
  “可惜啊,不能经常吃。”沈云荞很遗憾的样子。
  高进伸个懒腰,“歇会儿再往回走。”
  “嗯。”沈云荞回到那张醉翁椅上,勾过一个小凳子,将双腿安置好,闭目养神。期间看了高进一眼,他倒是厉害,就躺在一条长凳上,枕着双臂,也不知道能不能睡着。
  吃饱之后她就乏得厉害,不想睡,还是堕入了梦境。
  是高进把她唤醒的,他摇着醉翁椅,“心真宽,这会儿把你卖了你都不知道。”
  她立刻醒过神来,撇撇嘴,“谁家又不缺姑奶奶。”
  高进哈哈地笑,“该走了。”
  “嗯。”沈云荞站起身来,整了整身上已经皱了的宽松锦袍。
  返回途中还是那样,高进没说几句话。
  沈云荞则记起了先前的打算,看了他的背影好一会儿,觉得不需要了。
  他不管是因为什么,都没再催促她的意思。
  她上赶着说这说那的,算是怎么回事?
  抬眼看了看碧空白云,她唇角翘了起来。这一日,所得不少。
  回到贺园,见到章洛扬的时候,沈云荞若无其事地说只是出去吃了顿好吃的。顺昌伯那番话,到了该说的时候再说,现在是一定要忽略的。
  章洛扬见她眼角眉梢盈着喜悦,不疑有他。
  随后,贺园的针线房送来了几套衣物、几双靴子。两个人逐一试了试,尺寸没错,并且穿着很舒服,想到日后,心绪不同,却都很期待快些到达风溪。
  孟滟堂的心绪则与她们大相径庭。
  他过了太久养尊处优的日子,曾经学过防身的拳脚,现在忘得一干二净。而最要紧的是,他这副身板儿能经得起漫长曲折又艰辛的日子么?到时候要是连随行的几个女孩子都比不过,他可就成了笑料了。
  因此,一想到俞仲尧,他就恨得牙根儿痒痒,怀疑那厮就是想累死他。
  简西禾哪里不清楚孟滟堂的心思,劝道:“听说风溪是世外桃源,苦一些也值得。”
  孟滟堂呻吟道:“要真是世外桃源,记得劝劝俞仲尧留在那儿。他要是没那份心思,也早告诉我,我留在那儿——惹不起我躲得起。”
  “实在不情愿的话,就跟俞三爷商量商量,让他找个地方安置你。”
  “他才不肯。”孟滟堂没好气,扇柄敲打着座椅扶手,“我也不肯。除非章洛扬肯陪我。”
  “做梦。”
  “还用你说?”孟滟堂一副万念俱灰的样子,起身躺到大炕上去,“以后连睡大炕的日子都少了吧?你去给我找根儿绳子,我以死明志算了。”
  简西禾牵了牵唇角,“那就不如跳井了。”
  “歹毒。”孟滟堂坐起来又倒下去,“这叫什么?落毛的凤凰不如鸡,王爷做到我这地步,肯定是祖坟上冒黑烟了。”
  简西禾由着他抱怨,手里一刻不停,帮他处理公文、写回信。
  俞仲尧到底栽没栽到章洛扬手里,简西禾都不能确定,能确定的是孟滟堂彻底栽到那女孩手里了。
  相识多年,他从没见过孟滟堂这样消沉过,真是不打算过了的意思,什么都是兴致缺缺。那么抵触来日的行程,还是要去,就为了能每天看到章洛扬。
  这不是跟自己有仇么?每天看着她被别人照顾着宠着就那么好受?关键是那身板儿的确不怎么样,病了甚至死在半道上算谁的?就让俞仲尧关个一年半载的,不是挺好么?他偏不,死活都要去。
  忙碌了一阵子,有心腹进来,低声禀明了高进和沈云荞的去向,除了两个人与顺昌伯见面的情形不得而知,别的都是遥遥看得一清二楚。
  简西禾颔首,“知道了。下去吧。”一面整理着案上的东西,一面消化着所听到的一切,过了一会儿,剑眉轻蹙。
  怎么想怎么别扭,甚至是恼火的。
  孟滟堂轻轻的笑了起来,满脸的幸灾乐祸,“好事,总算有人跟我作伴了。”
  简西禾睨了他一眼,“跟着你就是有这点儿好处。”走运的事轮不到,堵心的事没完没了。
  孟滟堂不以为意,坐起来宽慰道:“你这情形跟我不一样。我拿俞仲尧没法子,你简先生还对付不了一个高进?”
  “我想想再说。”
  ?

☆、第43章

?  这会儿,章洛扬听下人提了几嘴孟滟堂的情形,转去找俞仲尧了,问:“你可以不让二爷随行的吧?”
  “说起来是容易,但是不到一定地步,我不能将他软禁。”俞仲尧给她解释其中的厉害轻重,“在燕京的时候,我若是如此,言官和诸多学子会拼命反对,极力宣扬此事,皇上也要跟着进退两难。在外面,我若是如此,他当真闹起来,又是一番扰攘,朝堂也会跟着动荡一番——他平日行事不似在你面前,必然留了后手。说到底,他是皇室贵胄,而我则是朝臣,名不正言不顺的事情,能免则免。没了他,便有别人站出来与我为敌,那样一来,我情愿与我对峙的人是他,起码知己知彼。”
  章洛扬用了点儿时间琢磨,并不能完全明白,“这些我也不懂,反正你的决定一定是最妥当的。”
  俞仲尧摸了摸她的脸,“幸亏我身边的幕僚不似你,否则我每日被人这样捧着,早就飘飘然忘乎所以了。”
  “那以后就不夸你了。”章洛扬捏了捏他的手,“我当哑巴。”
  俞仲尧失笑,“本来就话少。”随即打量着她一身簇新的装扮,“可还合身?”
  “嗯!”章洛扬笑着点头,给他看脚上的小马靴,“靴子做得尤其好,材质应该特别耐磨,而且穿着特别舒服。好几双这种靴子,是不是做得太多了?”
  “这可不是我故作大方。”俞仲尧笑道,“难行的地段有淤泥、积水,走上三两日靴子就会烂掉。”
  “怪不得。”
  正说着话,小厮通禀,高进过来了。
  “你们说正事,我回房去了。”章洛扬知道今日他的事情更多,便笑盈盈出门,见到高进,屈膝行礼。
  高进见她笑盈盈的,便知沈云荞只字未提去见顺昌伯的事,颔首一笑。进门见到俞仲尧,他说起的是关于孟滟堂的事:“二爷先前安排了一列精锐铁骑,意在半路伏击。而昨日,铁骑已然撤离,正在赶回京城的路上。”
  由此可见,孟滟堂之前根本没打算走这一程,起码是不肯安安分分走出边境。而到今时今日,则是安下心了。因何而起,谁都明白。
  俞仲尧颔首。
  高进问了一句:“行程再无更改的可能?”
  “自然。”
  “那就好。”高进笑道,“顺昌伯危言耸听,看来是不需放在心上了。”
  “他的话十句能有一句属实已然不易,别理他。”俞仲尧吩咐道,“回房去歇息,最好找个半路给你煎药的。”
  高进笑出声来,“我要是到那地步,三爷岂不是要让人抬着去了?”
  “滚。”俞仲尧笑着申斥一句,“别大意。”
  “明白。”
  高进回了下榻之处,和衣倒在床上。
  这几日的确是很忙碌,他是故意的,要尽量约束自己,少和沈云荞腻在一起——腻在一起就管不住自己,就会心急地催她给自己个承诺。
  那样是不行的,沈云荞不同于别的女孩,心急只能把她吓得躲得远远的。或者也可以说,每个女孩都是不同的。既然是这样,他只能将分内分外的事全揽过来,让自己忙得四脚朝天,几日下来,也就习惯不与她时时见面说笑的情形。
  就算等待,也要讲究方式。
  儿女情长里的弯弯绕,他得慢慢摸索,不求事半功倍,起码要确保不出错。
  今日,还好吧?想到她喜滋滋地吃着食物的样子,便满心愉悦,心海似被暖阳笼罩。
  那么可爱,是能为一餐饭而满足、欣喜的率真女孩,会让周围的人都感染到她的好情绪。
  过了一阵子,他想到了简西禾。
  简西禾一定会留意发生在他周围的大事小情,就如他也留意他一样。
  同在一屋檐下,同在一条路上,想要划清楚界限,一来不可能,二来也小家子气。三爷是这心思,他和阿行等人亦如此。孟滟堂、简西禾那边更是一样。又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呢?闲来找点儿事斗智斗勇,日子才有意思,不然这光景就会变成一潭死水,毫无生机。
  好战的,斗惯了的男子,都是如此。谁都怕寂寞。
  但是,他不希望因为一个女孩闹出是非。
  沈云荞又不是宝物不是物件儿,不该让人争来抢去的,那样就是不够尊重,更不够看重她。
  希望简西禾也明白这道理。
  **
  每个人的心思都不同,目的也不同。
  这样的情形之下,翌日,按照俞仲尧的安排,如期启程。
  俞仲尧、高进、阿行、章洛扬、沈云荞各带了一名贴身随从,另有两人是负责传信等杂事的。
  孟滟堂、简西禾、付琳亦如此,除去三个随从,另有一人负责琐事。
  ——这是十九个人,还有一个,负责看管以备不时之需或是驼运行囊的六匹骏马。
  二十个人一早离开贺园,身着相同的玄色劲装,策马扬鞭,踏上悠长古道,融入黑山白水之间。
  不论相互之间是爱是恨,是憎是喜,都要相伴走这一段旅途,共历一番红尘烟雨。
  俞仲尧一直与章洛扬走在最前面。
  不是两个人刻意为之,是两人的骏马绝尘、追风形影不离,不肯与别的骏马为伍。
  章洛扬倒是没因此事不自在。他在何处,她离得越近,越是心安。再说了,这样的情形下,谁还有闲心顾忌那些繁文缛节?
  而在路途上策马驰骋的俞仲尧,是她没见过但是更为之倾心的样子。
  平日里的他总有着处理不完的大事小情,身在何处,不是要与手下议事,便是要处理公文信件。给人的感觉总是安静、寂寥、深沉。
  在路上却是不同,所谓静如处子动如脱兔,说的大抵就是他这种人了。
  这是他完全不同的一面,眼神里透着野性锋利的光芒,依然沉默寡言,整个人矫捷、敏锐,除此之外,还有着一份豪气。
  如同从笼子里走出来的骁悍的兽。
  有着致命的危险,亦有着致命的诱惑。
  第一次,章洛扬只需对他一个侧目,便怦然心动。
  俞仲尧偶尔看向她的时候,亦是满怀欣喜、欣赏。
  她穿着与别人同样的黑色劲装,巴掌大的小脸儿更显白皙,眸子宛若熠熠生辉的夜空里夺目的星。环境的不同,让她的清艳、柔美转变成飒爽英姿。
  怎样都美得让人不愿错转视线的女孩。
  直到该刹那,俞仲尧才自心底承认,他的洛扬是万里挑一的美人。先前么,他是在美人的环绕下长大的,已故的亲人中不乏有着倾城美名的女子,包括他的母亲。所以,对洛扬动心,是被缘分牵引着,被她的单纯、善良、孩子气所吸引,容貌反倒是要放在最后的一个原因。
  到了这一日,动心转变为倾心。
  爱煞了这样神采飞扬的她。
  **
  一行人里,脸色最差的莫过于孟滟堂、付琳。
  两个人都是一面赶路一面盯着为首的一对璧人,暗地里已经气得半死。
  孟滟堂在这之前并不能想象到,看着意中人与别的男子在形式上成双成对,是这般的锥心之痛。痛完了,就开始憎恨俞仲尧,不气才怪。
  付琳则看着姐妹两个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倾心、迷恋的男子。
  到了朗朗天地中的俞仲尧,如同外表蛊惑人心的被放出笼的野兽,不需走近,也会被他的意态醉了心魂。
  再心醉也没用。
  有多心醉,便要承受多少心碎。
  这是一个让她要承受万般不甘、挣扎、痛苦的男子。
  她不该对他生情,甚至一直不愿细究,最终却只能承认。
  在眼前,他眼里的女子,只得章洛扬一个。
  到了风溪,便是情形往可喜之处发展,得到他的人是姐姐。
  怎么样,似乎都已注定,他不可能是她的。
  她可以争取的时间、机会都太少了。
  付琳的随从,是一名她亲自挑选的王府侍卫。
  侍卫见她越来越神不守舍,落到了最后,便等了等,之后恭维道:“付小姐这般风采不同于往日,却更是出众。”
  付琳扯扯嘴角,“能有多出众?比起章大小姐、沈大小姐,要差一大截。”
  侍卫却是摇头,不能苟同,“各有千秋。三位小姐的容貌不相上下,聚到一处赏心悦目,若是分开来,都是让人错不开眼的绝佳容貌。”他笑了笑,“行程必将沉闷枯燥至极,幸亏有您三位同行。说句僭越的话,时不时看看你们,才能有点儿精气神儿。”
  付琳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她往后只能是个陪衬,别人不知怎样,起码在俞仲尧的眼里,她是可有可无的。
  这行程自然是沉闷枯燥至极的,要是没有章洛扬和沈云荞……
  她眼中闪过阴冷的光芒,弯了弯唇,逸出深缓的笑。
  她的话,是不能信的。她其实并无多大兴趣到风溪看热闹,好坏不过是那样,结局再好也跟她没关系。
  她一直以来的打算,是要么摧毁俞仲尧的心魂,要么毁了自己,早些解脱。
  择日不如撞日。
  这样的煎熬光景,一刻都嫌多。
  ?

☆、第44章

?  当日,一行人抵达栖身过夜的田庄时,已是夜色阑珊。
  遥遥望去,点点灯光在黑暗中焕发着融融暖意。
  
  这是当地一个富户的庄子,富户应是与俞仲尧、高进有些渊源,年事已高,一把花白的胡须,站在庄里的住宅外翘首盼望,遥遥见到两人,快步相迎,语气热络地寒暄着。
  章洛扬刻意落后一段。她看得出,俞仲尧与高进对老人家的态度亦是亲昵中透着尊敬,似是忘年交,不该打扰。
  老人家爽朗地笑着,引着俞仲尧和高进径自进了宅院。
  俞仲尧和高进则先后回首,分别看向章洛扬和沈云荞,以眼神、手势示意他们要与老人家叙谈,让她们照顾好自己。
  她们自是笑着点头,在庄子上的仆妇带路之下,去了安歇之处。
  庄子上并没太多屋舍,是以,当晚两个女孩歇在一处。
  晚饭说起来是四菜一汤,但都是蒸、煮而成的食物。已在大周边境,若非官宦之家,是吃不到精致的烹炒而成的菜肴的。
  沈云荞这只馋猫因着疲惫、饥饿,连挑剔的心情都没了,大快朵颐之后,便躺到了床上去,长舒了一口气,“第一天就这么累,往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过几天就习惯了。”章洛扬应着,将灯烛移到桌案边缘,从自己随身携带的行李内取出针线活来做。
  沈云荞草草看了一眼,满含钦佩地道:“你可真是精力旺盛,居然还有闲心做针线。天啊……”
  章洛扬笑笑,没说话。
  “我先睡了啊。”沈云荞胡乱脱下衣服,蹬掉靴子,翻身向里,不多时便沉沉睡去。
  章洛扬在做的是给沈云荞的一件中衣,启程时只剩个小尾巴,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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