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色诫-第4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激,结草衔环,现在回报。

    沈稼辚恼羞成怒:“少他娘的跟我扒瞎,人呢?”他虽然不知道何冲是为了救洛醺,但不相信自己重兵把守的县政府办公之地会有人闯进来。

    何冲正想说人跑了,却听又几声枪响,这回不仅仅是沈稼辚,连他都懵了。

    沈稼辚愣神稍许,随即高喊:“你他娘愣着干啥,快去看看,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在老子的地盘撒野,走。”

    他就穿着花裤衩子带着何冲和众多士兵朝枪声之处奔去,是在他住处不远的班房,县政府的地址就是前清的县衙。班房就是过去衙门里三班衙役当班或休息之地,现在仍旧做班房,是守卫和巡逻士兵的临时休息和换班之地。

    士兵乱哄哄的找了半天不见人影,接连过来禀报,沈稼辚眯着眼睛想了想。突然拔腿就往回走,急冲冲回到自己的房间一看,洛醺已经不翼而飞,冷冷一笑,果真是谁跟自己玩了计声东击西,放枪是调虎离山,救洛醺才是真正目的。

    “谁呢?”他坐在花梨木的椅子上琢磨,能在班房处放枪引开自己,又迅速赶到卧房救人的,绝非等闲之辈。他挠着脑袋忽而就笑了,此人,必定是大哥沈稼轩。

    不出他所料……乡路上,一骑飞驰,跑着跑着。沈稼轩勒住缰绳。自己先翻身下马,然后把洛醺抱了下来。

    “叔!”洛醺喜滋滋的唤了声。

    沈稼轩没有像以往那样开心,用手指着她,恨铁不成钢的道:“你这个丫头,真不让人省心。”

    洛醺抽抽鼻子,调皮的道:“让人省心的不一定是好丫头。”

    沈稼轩声音不大,但也听得出是生气:“你还有理。”

    洛醺撅着嘴:“本来就是嘛,我听祝子雄说,我家邻居的秀秀姐准备嫁给一个七十岁的老财主,这无疑是她娘的主意。她就是太让人省心了,要是换了我,就闹,使劲的闹。”

    这种事情司空见惯,沈稼轩无心听故事,只问:“你为什么私自逃跑回来?”

    洛醺觉得沈稼轩是家人,没有必要瞒着他何冰的事,或许以后何冰没有地方可去,还得仰仗沈稼轩来养活,于是老实的交代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然后道:“叔,何冰还有红红,现在都无家可归,你养活她们吧。”

    “你少给我招兵买马。”沈稼轩慢慢呼出一口气,看洛醺胸前破烂一片,脱下自己的长衫给她披上,转而温颜道:“行侠仗义是好事,但应该量力而行,你说你一个姑娘家,去什么百花楼,再者你应该告诉我,如果我出面就不会搞出这么多状况。”

    洛醺其实也后悔,希望祝子雄能顺利救走何冰,忽然又想起红红姑娘,她还留在祝家呢,有心返回县里,知道沈稼轩一定不同意,也就打消了念头,祝子雄和祝梦蝶还有他们的父母都是好人,会善待红红与何冰的。

    被沈稼轩训斥,她撇撇嘴道:“你是想逛窑子吧。”

    “你!”沈稼轩挥起手来想打,发现不能打,手落在她脑袋上揉了揉,揉乱一头秀发,沉声道:“我准备送你去奉天读书。”

    “读书?”洛醺其实求之不得,自己的学问都来自父亲的言传身教,却没有进过正规的学堂,听闻奉天那样的大城市都开设了女子学堂,她很是向往,忽而想想去奉天势必要离开沈家,于是摇头:“我不去。”

    沈稼轩不解的问:“为什么?奉天比金水湾可好玩多了。”

    这个洛醺当然知道,还是摇头:“我省不得离开……”

    沈稼轩心头悠悠一颤,忍不住问:“舍不得离开谁?”

    “省不得离开你”六个字,硬生生卡在洛醺的喉咙,舔了舔嘴角道:“孙猴子。”

    沈稼轩:“……”

    接着一巴掌轻拍在她脑袋上,沈稼轩低吟般的笑:“又在胡说八道。”

    月亮钻出云层,天地一片朦胧,洛醺言不由衷的话沈稼轩其实已然明了,她无论说祝子雄还是皓暄哪怕是麦子,都有一点点的可信度,唯独她说省不得孙猴子却让她的心思昭然若揭,沈稼轩知道她其实是舍不得离开自己。

    不过经她一提醒,沈稼轩才想起孙猴子一直都没有消息,派人去盘龙山打听,他不在,也没有回金水湾那他去了哪里?沈稼轩隐隐有些不安,怕他是被那些追杀洛秀才的人抓去。

    他凝思的神态煞是好看,洛醺仰头盯着他,看云影从他脸上拂过,高挺的鼻梁塑出他的硬朗,浓黑的眸子透着深邃,嘴巴棱角分明,面庞是精致的弧线,她看着看着动了情,把头慢慢靠在沈稼轩怀里,轻声道:“我不去,我哪都不去。”

    沈稼轩却把她挪开自己的怀里,正色道:“必须去奉天读书,你还年轻,这是锻炼的好机会。”

    洛醺很是不以为然:“我将来就是个地主婆,我读那么多书干嘛。”

    沈稼轩看她如此不争气,凛然道:“天大地大,你将来的事情谁都料不准,你怎么能安心做个村妇。”

    洛醺听她一再的想赶自己走,来了倔脾气:“不去就不去。”接着恍然大悟似的:“哦,我知道了,你想赶我走,你就先娶葛玉秀,后娶什么丽娜。”

    沈稼轩蓦然愣住:“什么丽娜?”

    洛醺气呼呼道:“皓暄的表姨,我婶的表妹,她又有钱又漂亮,不像我又穷又……”想对账工整的说又穷又丑,合计自己也不是很丑,才没有说出口。

    只是她这样和丽娜一番对比,却清晰的表露了自己的心思,沈稼轩先是开心后是忧心,自己的弟弟也喜欢洛醺,兄弟两个为了一个女孩如果将来闹翻岂不是让亲者痛仇者快,于是道:“我决定了,你必须得去奉天。”

    洛醺眼见自己怎么说都不好用,一跺脚:“偏不,你不是我爹你管不着我。”

    她这样一说沈稼轩也火:“你爹把你托付我,我就管得着你,就在刚刚,我这么大个男人,为了救你竟然抄亲弟弟的后路,竟然去闹他的司令部,说出来我自己都害臊,稼辚的脾气我了解,从小到大,但凡想得到的东西必定奋力争取,一旦他把你怎么样了,难不成你让我杀了亲弟弟给你报仇,还是就眼睁睁看着他把你娶了,若真是那样,你让我情何以堪,情何以堪!”

    夜空里时不时传来天籁之声,有风有鸟鸣,而这些都被洛醺自顾自的忽略,进入她耳朵的唯有沈稼轩这披肝沥胆的话语,彼此对望的刹那,洛醺如有神助的忽然明白,面前这个男人,是自己的心上人,这种感情不知何时生的根发的芽,唯独清楚的是,这感情在自己心里已经开了花,就像金水湾畔的那一面姹紫嫣红,难描难画。

    她想扑过去告诉他自己有多么喜欢他,他却发现自己泄露了心事,急忙扭头走过去抓起马缰绳,沉重的心说话都没了力气:“走吧。”

    洛醺乖乖的过去,却道:“叔,你别娶丽娜,那女人不好。”

    沈稼轩啼笑皆非了:“你又不认识人家。”

    洛醺嘟囔着:“想想都不好。”

    沈稼轩过来把手伸到她的腋窝下,高高举起放到马上,问:“怎么想?”

    洛醺俯视他:“她,她若是好女人为何二十六七了还不嫁,我想大概就是男人太多,无法选择。”

    这都是她胡编乱造,却不幸言中,杨丽娜果真就是这个原因至今未嫁,交际花,招蜂惹蝶,却不知在哪个蜂蝶身上托付终身。

    沈稼轩上了马,这次他把洛醺放在自己前头,伸出双臂环住她,拉紧缰绳道:“小孩子不要管大人的事,我送你回金水湾,然后我还得回来找找孙猴子,感觉不妙啊。”

    他随口一说却提醒了洛醺:“我也觉得孙猴子大概出了事情,我们不要回金水湾,我们回县城去找他。”

    沈稼轩当然不能同意:“你不能去,太危险。”

    他这一句又提醒了洛醺:“我刚好有个计策,县城说大不大,但想找一个人也好比大海捞针,那些人假如抓了孙猴子一定是为了找我,不如就以我为诱饵,引对方出来,这样就轻松找到孙猴子了。”

    沈稼轩更不同意,只是洛醺左右的劝说,对方找自己也是为了找父亲,他们只想活捉,没有生命危险,最后道:“再说,不是有你么,你在我身边,天塌了我都不怕。”

    沈稼轩把环着的姿势收紧,洛醺就实实在在的偎在他怀里了,笑了笑,扬鞭催马重新返回县里。

正文 074章 我咬你是因为不懂接吻

    既然准备做诱饵,洛醺和沈稼轩就来到她的家,家里空了这么久居然没有人来偷盗,或许是因为附近所住的多是老人家,或许那些流浪汉乞讨者还不晓得此户已经人去屋空。

    夏夜幽然,斗室静谧,两个人一个在明一个在暗,在明者当然是洛醺,她坐在炕上的桌子前,身影被灯光映在窗户上,从外面很容易看见。在暗者当然是沈稼轩,他稍微偏离洛醺,身影映在窗户旁的墙上,从外面看不见。

    彼此对坐,静默不语,沈稼轩入定似的微闭双目,盘腿,挺直身子,双手放在膝头。

    洛醺可是闲不住,左晃晃右晃晃,百无聊赖,偏着脑袋看了看沈稼轩,还以为他睡着了,暗想他可不能睡着,一旦闯进来那些坏蛋他救自己不利怎么办,于是伸长脖子准备唤醒他:“我说,长夜漫漫,我们两个是不是可以做些什么。”

    沈稼轩清咳一声,蓦然睁开眼睛吓了洛醺一跳,她自己还浑然不觉刚刚的话有挑逗之嫌,继续道:“什么叫二九十八摸和三九二十七套山上车?”

    那句“长夜漫漫”已经够暧昧,这回就是坦荡荡的勾引了,明知道她有嘴无心,沈稼轩还是微低头按了按额角,这丫头,从哪里听来的这些下流东西,十八摸是一首歌谣,歌词无处不是赤裸裸的挑逗,二十七套山上车是男欢女爱的手段,每个动作都不堪入目,十八摸不仅仅在秦楼楚馆流行。更有那些类如孙猴子之辈的男人喜欢唱这种小曲来调戏女人,二十七套山上车是窑姐们为了取悦嫖客而自己发明的床上功夫,低俗龌蹉,沈稼轩也是道听途说了解的,别说他不清楚详细内容。就是知道也无法告诉洛醺,所以轻声道:“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要胡说。”

    他的嗓音非常压抑,起身下了炕想找点水喝,洛醺却难忍好奇,道:“十八摸我大概知道,二十七套山上车是不是独门秘籍?”

    沈稼轩突然转过身子看了看她:“说了不要胡说,这些都是乌七八糟的东西。”

    洛醺被他的呵斥吓得一哆嗦,想想这些话是在百花楼遇到的那个当兵的说的,大概真不是好事。于是不敢再问。

    沈稼轩屋里转了一圈,虽然找到茶叶也有些霉味,唯有在水缸里舀起一葫芦瓢凉水喝了,回到里屋时洛醺哈欠连天,他道:“挺住。假如你睡了。那些人就无法从外面看见你的身影。”

    洛醺感慨道:“我如果像马似的能够站着睡觉该有多好。”

    沈稼轩看了看她,灯光涂抹在她脸上更加唯美,为了控制不让她睡着,道:“我陪你聊天。”

    洛醺正求之不得,欢喜道:“给我讲故事吧,我想听听你像我这么大的时候都干什么,是不是整天的跟在女孩子屁股后头送情书。”

    沈稼轩笑了笑:“那时我很忙,忙到没时间谈情说爱,我同现在你父亲的心情一样,抱着为天下苍生谋福利的使命……后来我就离开了北洋政府。”

    他简单的叙述一遍。洛醺的困意全无,时至今日才了解了沈稼轩的过去,父亲说他是大人物果然不假,他竟然与北洋政府有关,竟然是大总统身边的人,她更感兴趣的是沈稼轩说他身边曾经有很多女革命志士,试探的问:“初恋是哪一个?”

    沈稼轩凝视她良久,想说初恋是你,当年身边的女孩子是很多,因为特殊的工作性质,她们个个如花似玉且功夫高强,但那个时候自己一腔热血不在儿女情长上,亦或许没有投心对意之人,而周静雅是奉母命而娶,然后就有了皓暄,有了儿子自己就有了责任,再也没有想过感情,直到洛醺出现,不是她的美,天下之美何其多也,是她纯如璞玉的性情和古灵精怪脾气,从北京到金水湾,洛醺就像一泓清泉注入沈稼轩死气沉沉的生活中,他喜欢她,很清楚的感情。

    看洛醺问初恋,知道她在意自己的感情世界,故意仰头装着怀念:“初恋啊……我想想。”

    洛醺感觉自己的心脏被他提起放在嗓子眼。

    沈稼轩又眯着眼睛继续追忆似的:“这个嘛……”

    洛醺紧张的握住拳头,心想假如他说出个什么张女李女的,自己就一拳打死他,打不死也吓死他,吓不死也哭死他,哭不死他哭死自己,颇有些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心境。

    沈稼轩把手放在膝头慢慢敲着,好一个气定神闲,故意逗弄洛醺:“这个嘛……”

    洛醺伸开爪子嘎吱嘎吱的挠炕,再吱嘎吱嘎的磨牙。

    沈稼轩觉得火候到了,简单一句:“记不清了。”

    洛醺突然就火了:“这么重要的事怎么能记不清,是不是换女友如换衣服,太频繁了才记不住。”语气里都是醋味。

    沈稼轩真怕她哭,赶忙道:“未曾有过初恋,懂人事之后就奉命娶了皓暄的娘。”

    周静雅已经是事实,洛醺不好对一个半死不活的人吃醋,于是非常开心,极力掩饰嘴角的笑,忽然就想起沈稼轩刚刚说的他善饮不醉,某次敌人的奸细为了骗他说出实话,喝了一夜的酒他最后还是清醒,洛醺就想起自己的两次醉酒,第一次是兔耳朵山上被杨老疙瘩灌醉,第二次是被沈稼辚灌醉,兔耳朵山那次还有些印象,知道沈稼轩去救的自己,被沈稼辚灌醉那次,之后就什么都记不起了,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时的情景有些模模糊糊的记得,突然望了望沈稼轩的嘴巴。

    “那次,你的嘴,其实,不是狗咬的。”她断断续续的说出,脑袋低垂,还好奇的想看沈稼轩的表情,大眼使劲往上看。

    沈稼轩也明白了她大概是回忆起了当时的事,啪!灯花炸响,屋子里静的仿佛能听见时光流淌的声音,他试着问:“你,想起来了?”

    洛醺伏在桌子上,尴尬的搓着双手:“好像。”

    沈稼轩往她面前凑了凑,伸手想握住她的手,心里还有很多艰难之事,缩回来问:“你这丫头,当时把我咬的好痛,再不可喝酒。”

    他脸上是云淡风轻,话是自自然然,是怕洛醺害羞。

    洛醺用双手遮挡住自己的脸,认真的道歉:“对不住啊叔,我咬你,我咬你是因为我不懂接吻。”

    沈稼轩:“……”

    像沈稼轩这样的男人,难以抵挡的就是洛醺这样的天真无邪,他的沉默不是不激动,而是激动得无法表达,他在想,或许很多事情没有自己担心的那样麻烦,比如对待洛醺,假如大大方方的告诉家人告诉稼辚,也说不定天不会塌地不会陷,没有暴风骤雨,没有众叛亲离。

    “洛醺!”他叹息似的轻唤,最原始的情感如飓风掠过,推着他的身子嗖的扑向洛醺,搂住洛醺的一刹那,屋门哐当被撞开了,冲进来五六个着装雷同的男人,礼帽、西服、手枪。

    沈稼轩想都没想,袖子里甩出一把大洋,接着进来的五六个人膝盖一软纷纷跌坐在地,沈稼轩跃身而起落在其中一人身边,手腕一抖枪就顶住了这个人的脑袋,按照事先商量好的,洛醺急忙过去趴在他身后。

    “丫头,很聪明。”沈稼轩夸赞洛醺道。

    洛醺其实很害怕的,紧贴着沈稼轩后背道:“一般一般,赶紧问问孙猴子。”

    对方五六个,第一次看见沈稼轩这样身手如此快的人,面面相觑,个个吃惊。

    沈稼轩把枪使劲顶住自己控制的这人脑袋问:“你们之前是不是从此地抓走一个人?”

    这人冷冷道:“那又怎样,洛秀才是反对大总统的乱党分子,为了抓住他我们会不择手段。”

    沈稼轩狡辩:“我们不认识什么洛秀才,这房子是我们从一个教书先生手中买下的,你们抓走的人是我的家仆,赶紧放出来,否则修要怪我心狠手辣。”

    这人道:“你说你不认识洛秀才,你个平民百姓手中为何有枪?功夫还这么厉害。”

    沈稼轩衔接得相当迅速:“乱世,买只枪防身,功夫是家传,无他。”

    这人不是很信,看了看自己的同伙道:“开枪,打死这两个人,然后放到南街的牌坊处悬尸示众,看他洛秀才还不出现。”

    他的同伙都是和他一起风里来雨里去共同打拼的人,当然不能对他见死不救,于是和沈稼轩讨价还价:“你那个家仆确实在我们手里,不过一个整天哭爹喊娘的废物我们留着没用,你不要伤害我的伙伴,我们就把你的家仆放了。”

    沈稼轩用枪逼着面前这个人,然后让他起�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