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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卫大人,娶我好吗-第1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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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潇潇快六岁了,你还没有让他搬出去住?”墨宇轩在赵奶娘过来领潇潇时才知道潇潇现在大半天时间在前院和师父们练功,小半天时间在鸿云院中读书练字,晚上就歇在主屋里。
    “潇潇还小,我不放心他搬出鸿云院独居。”肖文卿道,虽然潇潇身边已经有一堆伺候的下人了,但她还是不想让他搬出去独居。
    “文卿,潇潇马上就要六岁了。“墨宇轩道,“京城绝大多数大户人家都在男孩五岁之前搬出父母的院子。”女孩一般会在母亲院子里住到八到十岁,然后分院独居。
    “好吧,等过了这段忙碌时间,我就安排潇潇搬出去的事情。”肖文卿不舍地说道。像他们这等人家,男孩子长到四五岁就纷纷搬出母亲院子了。
    “舍不得潇潇?潇潇还在府中呀,他每天都会到你面前请安。”墨宇轩笑道。男孩和母亲感情深是好事,可是太过依恋母亲的怀抱就不好了。潇潇已经五岁,该搬出去了。
    “哪一个母亲舍得孩子离开自己?”肖文卿摇头道。只是为了培养潇潇的独立性,她不能舍不得。宇轩已经回来,而且大庆长期不会有战争,潇潇的教育方式要有以他的为主了。
    墨宇轩搂着肖文卿和少女时代差不多的纤细柳腰,柔声问道:“文卿,你还记得我出征前说的话吗?”
    肖文卿顿时嘴角勾起妩媚的微笑,懒洋洋道:“宇轩,你走之前吩咐了我一大堆事情,我哪里记得你的每一句话?”她灵洞双眸流转异样辉光,宛如夜空最璀璨的星辰。
    墨宇轩知道她记忆有多好,更知道她这是在调情,立刻凑到她耳边,深情地说道,“文卿,我们生个乖巧可爱的女儿怎么样?你可以一直把女儿放在面前养。”说着,他灵活的舌尖舔舐起她米分嫩的耳垂起来。夫妻两年多不在一起,他渴望她渴望得心痛身痛。经过两年多的调养,她的身子已经完全可以再承受一次孕育了。
    “宇轩,别人是儿子多多益善,你怎么就想要女儿了?万一我这一次依然还是生儿子呢?”肖文卿娇笑道,螓首左右摇晃起来。他的热气喷在她敏感的耳朵和颈脖上,她好痒痒。
    “我们已经有三个儿子了,足够了,再生一个女儿,儿女双全我就满足了。你怀孕生产很辛苦,这一次,如果你还是生儿子我只好承认我和女儿无缘。”墨宇轩轻轻说道,缓缓地将她往床上推倒。他再让她怀孕一次,然后找太医开不伤身的避子汤,不让她再承受辛苦。
    “宇轩……”她深情地凝望着他映照自己面容的双眸,脸上绽放幸福的笑容。
    湖绿色的床帏被放下,遮去了似火激情……
    大庆乾安一年八月,墨宇轩受封一品定国公,同时,其妻肖氏文卿受封一品国公夫人。
    这场大庆和北川的战争中,肖文卿的干哥哥赵明堂屡建战功,晋升六品武官,干娘和大嫂皆敕封六品安人。昔日和假扮赵明堂的墨宇轩称兄道弟的许浅晋升六品武官,妻母皆敕封六品安人。
    七年后,大庆乾安八年,肖文聪二十四岁,已经是大庆赫赫有名学者的他携妻子柳氏进京赶考,毫无疑问成为春闱榜首,殿试后被皇上御笔钦点为状元。他的妻子柳氏初次随他拜访刘翰林夫妇,和刘夫人十分投缘,相谈甚密。
    等肖文聪夫妻离开,刘夫人对刘翰林叹气道:“明明都是我的女儿女婿,偏偏不能相认。”她的嫡长女紫苑“暴毙”,成了方家女儿,她嫡次女紫绫“暴毙”,成了柳家女儿,世上有她这么憋屈的母亲吗?明明生有两个女儿,她却没有做岳母的机会。
    “夫人,世上有几个女人能如我们的紫苑紫绫幸福?”刘翰林乐呵呵地开导老妻。他对两个没有名分的女婿非常满意,尤其是对隐隐成为年轻文士领军人物的肖文聪。对于书香世家的刘氏来说,文聪这样的女婿才是最符合他们心意的,刘氏可以失去一些物质利益,得到文聪的亲近往来。
    “要不是为了她们的幸福,我舍得吗?”刘夫人叹着气道。紫苑嫁给文枫,文枫从不沾花惹草,夫妻和和美美,目前生有两女一子;紫绫在家苦读诗书,好不容易才嫁给了文聪,之后她跟着文聪到处跑,小夫妻游山玩水拜访名家,小日子过得悠哉自在,暂时连孩子都不急着要。
    是啊,只要女儿能嫁给喜欢的人,女婿又能对女儿专一钟情,做父母的还能舍不得俗世的利益吗?

  ☆、第200章 番外:少国公追妻(一)

谁是京城最有名的年轻人?
    京畿人会告诉你,不是当今大皇孙,不是太子少师肖文聪翰林大人,是定国公之子墨云麟。
    少国公墨云麟今年二十二岁,生得玉树芝兰,风度翩翩。他文武双全,温和儒雅,被当今皇上戏封当朝第一贵公子。他父亲是皇上第一重臣,是一品定国公,凤凰军都统,手握京畿大军五十万;他母亲是一品国公夫人,是皇后娘娘最信任的外命妇。他在京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他却有个大遗憾,那就是现在大庆朝国泰民安歌舞升平,他学了一身武艺无所用之处,只能偶尔在军营里调兵遣将,和父亲进行军事对练过过干瘾。
    别家少爷养宠物,少国公大人也养,别人养鸟养蛐蛐儿,他养混血大狼犬,他和他弟弟们每人都养这种据说是西北猎犬和山中野狼混血生的狼犬。当他十八岁的时候有人上门说亲,他对外的宣布,除了他家挑媳妇的条件,他自己还要加一条,那就是要不害怕他的将军们。
    这种混血狼犬的寿命是十年,最初陪伴他的狼犬“将军”已经寿终正寝了,他目前饲养了两条狼犬,六岁的左将军是将军的第四代,凶猛的同时温顺近人,不仅会向他撒娇,还会向他认可的人撒娇;两岁的右将军是西北母猎犬和山中野狼杂交后的第一代,灵通的同时野性十足,目前除了他只有父亲定国公可以抚摸它。
    国公夫人从前曾经对先皇的皇后说过,墨家不在意媳妇的家世,媳妇嫁妆都可以没有,但一定要有才能、品性好。为此,有条件的人家努力教导女儿琴棋书画之外,还培养女儿品性,什么样的品性最符合墨家要求?大家不约而同地教导女儿们向国公夫人学习。只是等少国公添加要不怕他宠物的要求,众家夫人顿时都傻眼了。
    第一,这种军中极少使用、生崽率也不高的混血大狼犬不是普通官员和世家贵族能弄到的;第二,听说这种狼从断奶开始就需要主人亲自驯养,在驯养过程中还会经常咬伤主人,娇滴滴的姑娘们谁能养?
    有人在和皇上闲聊时抱怨少国公分明是刁难人家姑娘,照他这种要求,他这辈子也娶不到妻子。
    皇上兴致勃勃把自己宠爱的少国公叫到面前,笑道,“云麟,不少大臣对朕说,你看不上他们的姑娘,故意提出姑娘家不可能达到的条件。很多夫人也在皇后面前抱怨,少国公你这是故意出难题。你还是换个挑妻的标准吧,朕还想看到小小国公出世呢。”
    大庆的官员一直都羡慕定国公父子。在先皇在位的时候,定国公深受先皇宠爱,现在皇上对定国公父子也极为宠爱,只是定国公也快五十了,只能重用不便宠爱,皇上把宠爱都给少国公墨云麟,好像太子殿下和大皇孙都不如少国公这般得到他的宠爱。
    “皇上,只要微臣真心看中了某个姑娘,这个条件自然就无效了。”少国公墨云麟笑呵呵道,因为每次见皇上,皇上都对他比自家子侄都随和,他便也没有了拘束。
    “你都不怕被人说言而无信出尔反尔?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如今头发也开始花白的皇上好奇地问道。
    当年他曾经妒忌父皇对宇轩的宠爱,当他当了皇上之后才了解做皇上的难处。他有很多皇子,可是他不能对太子以外的皇子有过多宠爱表现,因为那会让某人,某些人产生某种企图,抑或使那个皇子处于风尖浪口而夭折掉。太子早就成年涉入朝堂,作为还不想被太子分去皇权的他只能一边培养太子一边压制太子,他的父爱无处倾泻,只好找个和皇权无关,又可信任的小孩宠爱了。宇轩的儿子云麟,正适合被他用来倾泻父爱。
    “不确定。”墨云麟道,“大概是像我母亲那样的人吧。”温柔冷静坚强独立,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善于相夫教子操持家务。
    “像国公夫人的姑娘不少。”皇上提醒道,“崔家的几位嫡姑娘,你凌二伯伯家的小表妹、展夫人的两个孙女……她们每一个都是他们家族按照你母亲标准培养的。”宫里的几位公主也喜欢云麟,纷纷向她们母妃和他祈求成全。宇轩和他是异姓的血亲兄弟,他们两家至少在五服之内是不能联姻的。
    “我知道,多多少少见过一两次面。”墨云麟道,“皇上,我父亲和母亲都说过,我应该尽量找和自己门当户对的,免得夫妻婚后整日无话可说,不过要是我看中的人身份不太般配,但只要那姑娘确实心性好,他们也会成全我。”对此,他非常感谢父母的宽容。
    “朕听你父亲说过。”皇上颔首道。想当年,宇轩养父凌丞相不敢擅自给宇轩做主亲事,先皇对宇轩有着深深愧疚,纵容宇轩做他喜欢的事情,所以宇轩拖到二十五六岁才挑中妻子,然后又因为妻子身份太卑微花了不少心思,最后才顺顺当当地将妻子娶进门。因为妻子是自己挑选的,所以他对妻子几十年如一日的宠爱,府中没有第二个女人,连渴望抱女儿,结果妻子又生下一个儿子,只苦叹生平没有女儿缘,却不去找其他女人生女儿。
    “微臣的父亲到二十五岁才遇上微臣的母亲,微臣今年才二十二,不急。”墨宇轩微笑道。那些个贵女他都悄悄看了一遍,她们都很温柔冷静,看起来也很坚强独立,但他觉得她们本性还是菟丝花,他喜欢不起来。到底什么样的女人才能让他产生娶回家一生相守呢?
    ○○○
    墨云麟和他父亲一样十六岁进军营磨练,二十岁后被皇上从军营里提到龙鳞卫做事,正式官职是龙鳞卫镇抚,从五品官。他除了守护皇上和皇宫,还经常被皇上调派外地做事。
    在南疆花了两个月时间完成了一项皇上秘密指派的任务后,他将报告交给随行的侍卫便独自一人在这个汉人和蛮夷人混居的百林镇游玩。难得到南方,他要多看看三舅舅口中的南方水乡鱼米之地。
    这里民风淳朴,生活在森林的少数民族民风彪悍但也善良淳厚,要不是管辖这里的知府知县压榨百姓们太多,这里也不会乱哄哄的。等他收集的情报送上去,他相信皇上很快会派人过来处置知府知县,清理这里危害一方的诸多官员。大庆已经从先皇在位的时候就已经逐步繁盛,当今皇上在位二十年,大庆繁花似锦,人口相较于先皇刚登基时暴涨了三倍还多。南方,大庆很重视这片温暖丰饶的土地,打算等中原地区人口膨胀时把百姓逐渐往南方迁徙。
    腰佩宝剑的墨云麟悠闲地在简陋的街道上游览,打算购买一些当地的特色小玩意带回去送给爹娘和弟弟们。
    陡然间,他听到一声鞭子挥舞的清脆声响,然后听到一名清亮的女声,“你敢阻拦我?”
    有人闹事?
    墨云麟乐呵呵地随着人流让那边聚集,然后挤进人群中。
    一家药材收购铺子前,一名青衣汉家少女手持一条黑色皮鞭,对面一名身穿蓝绸的纨绔子弟道,“让开。”那纨绔子弟旁边还有几名同伙,身后是七八个年轻家丁。
    “江姑娘,你爷爷已经答应送你做我的小妾了,你敢打我?”蓝绸纨绔子弟色厉内荏道。他迷上的就是她的泼辣。
    “那老头子早就把我爹赶出家了,他有什么权力处置我的婚事?”背上背着一个包袱的青衣少女冷哼道,手腕一抖,手中黑色长鞭顿时化作一道黑影,“啪”地一下打在地上的青石板上。那青石板立刻闷响一声,出现一道深深的裂缝。
    蓝绸纨绔子弟和他的同伴家丁立刻面露惊慌,纷纷向后退缩。他们只以为她是花架子,没想到有真功夫,这一鞭要是打在人身上,人岂不被劈成两半?
    好功夫!
    墨云麟心中立刻赞道。这可不是两三年时间能练出来的。这少女不仅是练家子,内功还很深。侧方向看过去,那少女面容手背肤色凝白,身形玲珑浮凸,气势却比男人高。
    这个姑娘性格很强悍,和京城那些将门养得娇蛮的贵女多了几分独立。
    墨云麟看着,心中忍不住升起了几分欣赏。
    用鞭子吓退蓝绸纨绔子弟,青衣少女道:“姓乔的,我可不是江家养大的,我爹早已被江家老爷赶出家门,江家老爷无权为我做主。他对我做的任何决定我都不会接受。”
    “江,江姑娘,你跟了我吃香喝辣,从此再也不用钻林子打猎采药卖钱,难道不好吗?”蓝绸纨绔弟子颤声道。
    “我娘可是山里的尼亚族女人,尼亚族的女人从来不许自己的男人沾花惹草。”青衣少女冷冷道,“我怎么可能当你的妾?你,沾花惹草,脏死了。”她父亲是汉人,她母亲是尼亚族人,因为他们相爱,保守的江家老头把她父亲赶出了家门,宣称没有这样的江家子孙。她父母不幸过世后,江家老头居然要她回去听他摆布。休想!
    说男人沾花惹草是脏?
    墨云麟差点笑出声来,这个汉族男子和尼亚族女人生的姑娘认知真是好特别。不过山里的尼亚族确实和山外的汉人不同,那里的女人不像汉家女子对男人恭顺,一直有女人担任祭司,有时候女人还能当山寨头人。
    当众被年轻姑娘这样说,围观的很多汉人男子纷纷摇头。到底是混了落后的蛮夷人的血,这姑娘好没有羞耻心。
    “你,你……”蓝绸纨绔子弟颤抖着手指指向青衣少女,“你居然当众羞辱我,你休想在百林镇立足。”
    青衣少女冷冷地撇他一眼,道,“要不是你当众阻拦我,我已经离开百林镇了。”说着,她托了托背上的包袱离开。她到集镇官府领了路引,又将手中最后一批珍贵药材卖掉,准备出远门。
    走向不远处的系马桩,她对那边等待的一名老者道,“赵大爷,谢谢你帮我看管我的骡子。”她的坐骑是一头健壮的黑色骡子,骡子的身上还挂着一把短剑一张弓一桶羽箭,两个大包裹。
    “江姑娘,你真要离开百林?你想摆脱这人的纠缠可以去你娘的族里。”那中年粗布衣男子怜惜道,可怜小姑娘被当地恶霸逼得背井离乡。
    “赵大爷,天下很大,我想出去看看。”青衣少女笑吟吟地一拍已经卷在腰间做腰带的黑色长鞭,道,“你放心,我有武技防身,在外面不会吃亏的。”一鞭一骡两只手,她可以遨游天下。
    “外面的世道复杂,你一小姑娘独自出门总不方便。”赵大爷摇着头道。
    解开系绳,青衣少女轻盈地骑上骡子,笑道,“这个我会有办法的,赵大爷,我走了。谢谢你往日对我一家的照顾,我们后会有期。”说完,她一催骡子,朝百林镇外去。
    这个姑娘很勇敢,不过还是单纯了一些,外面很多事情不是有不错的武力就能解决的。
    这里已经是比较偏僻的南方了,这姑娘要出门看世界,应该会北上。
    墨云麟想着,转身继续寻找给家人的礼物。他们若是有缘,一定能在见面。

  ☆、第201章 番第外:少国公追妻(二)

有缘,果然是很有缘。
    墨云麟晚两个时辰离开百林镇,沿着北上的官道驰马,不到两个时辰就看到了骑在黑色骡子背上的姑娘,不过她现在不是姑娘了,是一名头戴斗笠身穿青色男装的年轻小伙子。
    懂得女子孤身出远门最好女扮男装。这个姑娘不仅有武力,还有几分脑子。
    墨云麟微微颔首,骑着自己的白马雷霆追上去,朗声问道:“小兄弟,你要去北方吗?”他来自皇上御马监的汗血宝马高大强健,他本身又比普通汉人男子高半个头,和骑着骡子的姑娘并排走在一起,立刻从高度上把她完全压下去了。
    江姓少女在听到有人追到自己近前时就伸手抓住鞭子握柄回头望了,见有一陌生男子主动询问,很冷静地压粗嗓音道:“是。”这条黄土官道本来就是朝北的呀。
    “小兄弟,我要去京城,你具体要去哪儿?我们是否可以结伴同行?长途漫漫,有人相互照应一下比较好。”墨云麟问道,一脸的和善。
    江姓少女推高斗笠打量主动搭讪的男子。此人看起来二十三十之间,额角有一道很明显的肉色丑陋疤痕,脸上留着浓密的络腮胡,浓眉修长如剑,双眼皮的大眼居然明亮水润,看起来和面相不太相衬;他骑着一头很神骏的白马,腰间佩着一把乌鞘长剑,背上背着一个小包袱,马鞍后面系着两个大包袱,看起来是个江湖独行侠。
    可以同行吗?
    江姓少女犹豫了。这人坐在高头大马上,本身个子也不矮,这让身材稍微偏矮的她感觉有些压力。这人眼睛清澈如水,说话语气和善,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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