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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封推]-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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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红莲到死也没查到真相,但留下了线索,琉璃和水石乔动用漕帮一切明暗的力量,按着线索追查,最后还是从洪长志口中得知,霍江林的死,是萧左谋划,只因霍江林死不肯削藩。
  引外敌打自己人,不管是在军事上还是国事上,都是大忌。可萧左太想收回权利,居然以秘旨引诱霍江林私自赴约。但等他的不是朝廷秘史,而是假扮大赵钦差的阿鲁台。自然,这之前阿鲁台已经向萧左投诚,表示永世臣服,以归还盐池山,来换取大赵暗中支持他杀掉当权的哥哥,自己坐上王位。
  双方还有一个附加条件:萧左把压制鞑靼部族多年的霍江林送给阿鲁台,任他处置。之后阿鲁台甘做萧左的刀,改头换面,在霍红莲死后灭了霍家满门。
  这就像那种交易,双方都有不方便或者很难下手的机会,于是互相帮忙,交换血腥。
  所以萧左才特别受不了阿鲁台攻打盐池山,那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碰了,就相当于撕毁条约,很可能导致当年的丑事曝光。他为君,却做了很多非常小人的事。
  “你进得去暗狱?”琉璃挑了挑眉。
  摇光立即站起来。坐到琉璃身边,贴上她的手臂,“姐姐肯定有办法。”
  “撒娇这招没用!”琉璃哼了声,“姐姐有办法,姐姐去解决。”
  摇光的身子瞬间僵了僵,好半天才控制不住的哽咽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萧左,我让给姐姐,可是阿鲁台。姐姐要让给我。”
  “摇光,这和在战场上杀人不一样,我不愿意你做这种事。”琉璃耐着性子说。手上沾了血腥,心被黑暗所蒙蔽,就算姐姐。也不愿意看到吧?
  “他是我爹,给了我生命,可惜我却从没有见过他,也不能孝。所以姐姐,这是我惟一能还他的。”摇光把头埋在琉璃肩膀上,很快,就有温热的湿濡感传来。
  这孩子。哭了。懂事后他就从不问父母和大姐的事,却并不意味着他不想。他小小年纪就有一股子从容优雅劲儿,其实心思重得很。
  “我也不愿意姐姐做这种事。”摇光闷闷地又说,“水大哥告诉过我,姐姐谋划一切,却从没杀过人。姐姐是女子。不该被这些事脏了心、脏了手。不然,叫身为男子的我,以后怎么抬头挺胸做人?从前我还小,可如今不同了啊。除非,你不当我是你亲弟弟。”
  “本事了你!”琉璃使劲戳了一下摇光的额头。“居然道德绑架我。”
  摇光不回话,直接像真的小猫一样撒赖。看着自己肩膀上那颗毛茸茸的小脑袋,琉璃没办法,叹了口气道,“你要出手,必要经过临山郡王的路子。可那样,你的身份就得告知他,你不怕吗?”
  “他不是姐姐的盟友吗?”摇光眨了眨眼睛,“水大哥说,姐姐的复仇大计看似平顺,但时时要把生死置之度外。既然姐姐和我的兴亡是拴在一起的,让那人知道有什么关系?反正姐姐在他面前露了相,往后若败了,我也落不得好。那倒不如干脆点,让那人明白底细,省得有大水冲了龙王庙的时候。今后啊,姐姐办大事,小事交给弟弟吧。”
  这句,堵得琉璃一时无语,最后不满的道,“水大哥,水大哥,你倒跟他亲,他也什么都告诉你。”再看摇光那刁钻的劲儿,不知怎么就突然想起那个泼猴一样的萧蛮来。
  可到底,终于是点了头。
  正好,她想和萧十一说摇光的事,可她似乎在逃避,总找这样那样的借口,一拖就拖到快过年了。现在,既然退无可退,明天就递上暗贴,约他在水月轩见面吧。
  而当他们真的如约见面时,萧十一看到琉璃的瞬间,不禁愣住。因为她不是一个人,身后还跟着个极漂亮的少年,和萧蛮差不多年纪,看起来却斯文有书卷气。细看,身上隐约有武者的杀伐决断苗头。
  这小子,长大了必不是一般人物。他立即断定。

  第五十二章 你就一点不想我?

  “重要的人?”他眼尾一扫摇光,问。不重要的,琉璃不会往他面前带。
  “我弟弟。”已经决定不隐瞒,就很坦然,“霍家惟一的血脉,霍家军少主,霍摇光。”
  萧十一吸了口冷气。
  果然千算万算,也不可能事事尽在掌握。不过很快,他就露出幸灾乐祸的笑意。
  “可了不得,我那皇叔若听说霍家还有根,只怕要气得背过气去。他若直接龙驭宾天,大家就都省事了。小琉璃,你还藏着这样的大杀器呢。”
  摇光略略蹙眉,很不喜欢临山郡王对姐姐的态度,听起来像调戏,细琢磨却亲昵。雄性动物天生有领地意识,姐姐在没嫁到好姐夫前,归他保护。正所谓出嫁从夫,在家从父,无父从兄……呃,从弟呀。
  姐姐,将来不是要嫁给水大哥吗?他挺喜欢水大哥的。但这位郡王哪里来的?居然敢比他长得还漂亮!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况且,从前听村里的老人说过,漂亮男人没有好东西。当然啦,他是惟一的例外。
  想着,就上前一步,挡在琉璃面前。其实,是挡住临山郡王的目光,笑得白兔般可爱,眼神却鹰隼般锐利,“这位大伯,好不好称呼我姐姐为水小姐呢?听闻东京都物宝天化,人文俊秀,特别守礼来着。”
  萧十一眼睛眯起来:大伯?!
  琉璃面对萧十一时,其实总是有些微微的紧张,可此时听到摇光的话,差点就笑出来。
  萧十一智似妖鬼,相貌俊美无双,身为富可敌国的大赵第一富豪,出身又高贵,简直堪称完美的男人。但与他贴近了,就会发现他有很多幼稚的缺点。比如:自恋。
  这样说,大约程度还不够,他是超级自恋的大水仙,只看他精致的服饰就知道了。哪怕是散漫的打扮,也要散漫得有范儿,偶尔脏兮兮的,却必得脏得有型。
  他坚定的认为自己是万人迷,他也确实是万人迷,可他在她这儿踢了铁板就算了,居然被一个十一岁的小正太称为大伯?!他那傲骄的心肯定深受打击。而且吧这人,在大事上是有大智慧的,取舍权衡,能壮士断腕。可在小事上。那是睚眦必报,小气巴拉。
  不过,琉璃实在低估了萧十一的脸皮厚道和妖孽程度。就见怒气在他脸上一闪而过后,他的手臂像会拐弯似的,越过摇光的肩膀。轻拍在琉璃的头上,“那,小侄女,要不要本郡王跟这个小矮子说一声,你和本郡王到底要用什么态度相处才合适?”
  “你说什么?矮子!”摇光很生气。在同龄人中,他已经是最高的了好吗?哼,你高就了不起吗?那是因为你已经是老头子了!
  摇光挺着瘦瘦的小胸脯就要上前驳斥。正所谓士可杀,不可辱来着。可琉璃却咬着唇,一边使劲拉着弟弟,一边使劲向那男人摇头。
  她不能说话,一开口就得笑出声。摇光也是极骄傲的,因为生得俊。七八岁时就有地主家的老财来为女儿来提亲,还有村里的小姑娘送煮鸡蛋。他现在是矮,可毕竟才十一岁嘛。
  而且,她不能让萧十一和摇光说得太多。萧十一对她态度暧昧,偶尔会有些不很过分的亲昵行为。作为成人的她可能当时没留神。事后没计较,可很多话好说不好听,她相信萧十一不介意会添油加醋,说得让人误会连连。何况那回她中了那种药,还主动要扑倒他来着。前科不好啊,经不起推敲和询问。
  “大人说话,小孩子一边待着去。”萧十一挥挥手,眼冒寒光。
  真是的,跟个孩子,至于这样吗?琉璃腹诽着,却因为有求于人,不便发作,很有深意的捏了摇光的胳膊一下,还连着丢了两个眼色。
  摇光:好,看在合作的份儿上,我忍。
  萧十一却没完没了,那只贼手又擦过琉璃的面颊,拍了拍摇光的肩膀,“即叫了本郡王一声大伯,那本大伯就教你个乖,要尊重老人知道吗?小矮子。”
  摇光:好,看在要借你路的份儿上,我再忍。
  可琉璃忍不了,摇光可是她当成心肝宝贝一样的弟弟呢。于是先拉了摇光坐下,又做了请萧十一安坐的手势,然后裣衽为礼,姿态优雅,“那什么,大伯,侄女这厢有礼了。”
  萧十一被噎,修长有力,骨节分明的手指敲了敲桌子,“辈分差了!”
  “侄女从前在民间听过一句话:骡子大马大值钱,辈分大不值钱。”
  摇光乐了,姐姐还是最疼他啊,他受点言语上的气,姐姐都会护着。
  “气本郡王是吧?”萧十一胸中闷着口气,脸上却挂上能令所有大姑娘、小媳妇们心跳加速、却偏偏对琉璃没有作用的笑意,“你这是逼着本郡王乱……”
  “把阿鲁台交给我。”琉璃连忙在他没皮没脸的说出那个“伦”字前,截断话头,之后又着补了一句,“这是请求郡王殿下。”要保护少年儿童,某些词是很脏的。
  萧十一见好就收,虽然言辞威胁姑娘家是有点卑鄙,可对琉璃,他已经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干脆破罐子破摔。
  “你要怎么样,杀了他?”他没诧异琉璃的要求,而是直接问结果。
  琉璃收敛起玩笑心,正色道,“郡王既然与我结盟,自然知道我的目的。阿鲁台是我的仇人,我希望殿下能把他交与我。”
  其中的意思是:活捉阿鲁台,萧十一贡献非常大。作为盟友,她必须要有商有量,不能直接要求。对于萧十一这种人来说,一招棋必须尽到最大的作用,否则不应该成为死棋。所以对萧十一来说,阿鲁台还不能死。于是在这一点上,他们想法不一致,也必须要协商解决。最重要的是,到了东京都这块地方,漕帮的根基还浅,萧十一却能只手遮天。阿鲁台被关在大理寺旁边的暗狱里,满大赵的人除了萧左,就只有萧十一才能想办法进去。
  说完,琉璃退了两步。缓缓坐下,保持着安静,给萧十一时间权衡。其实,这也是在考验他们之间的盟友关系到底有多重要。阿鲁台,她是非得到不可,虽说她也在犹豫这个可恶的鞑靼人的最佳处置办法,但不能不顾忌摇光的心意。若萧十一拒绝,事实上她并不会太意外,从大局的角度来说,那样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理智上。她不会责怪他,但感情上呢?而且,若他顾念……她的感受呢?
  果然,萧十一沉吟了。
  可是他不像琉璃想的那样闭目沉思,而是目光灼灼的望着琉璃。开始。琉璃还镇定,还能回视,渐渐就有些力不从心。不过她向来倔强,死咬着牙,不肯退缩。旁边的摇光最是了解姐姐了,见琉璃的袖口微微颤动,就知道那下面被掩盖的手正紧紧握住。不禁异常恼怒。
  不管临山郡王多有权势,不管他多想要见到阿鲁台,手刃之,也绝不能让姐姐受这样的罪呀。在他心中,姐姐无比尊贵,比皇宫里的公主都尊贵百倍。怎么能让男人这样目光直视?男人应该匍匐在姐姐脚下才是。这简直……太无礼了!
  而不管琉璃承认不承认,在互相的试探和攻防、以及勾结和排斥之中,她和萧十一之间形成了古怪的默契。比如这种目光交锋,比如肢体上并不太深入的接触,她并不觉得有人格上的侮辱感。可别人,特别是爱护她的人就受不了了。
  所以当摇光,她那一向谨慎文雅、白面小书生般的、小大人儿似的、惯会演戏卖萌的弟弟突地跳起来,悍然对萧十一出手时,她几乎惊住了。
  而当萧十一反应极快的单手接招,三两下就把摇光点得失去意识,软软倒在地上时,她更是半张着嘴,指着地面,连话也说不出。
  “我觉得,没这小子瞎搅和,咱们才好谈正事。”萧十一聪明着呢,知道所谓“正事”是琉璃的死穴,点之,她就能恢复理智,不会乱发脾气。
  “放心,他只是晕一会儿,就像睡觉似的,身体完全没有伤害。”又着补道。
  “至少……把他抱到椅子上,地上多凉。”果然,琉璃没发火,而是无奈,兼心疼。
  萧十一很郁卒。
  琉璃在意的男人很多,九郎就算了,本来就有个水石乔,现在又多个霍摇光。别怪他乱吃飞醋,水石乔不是亲哥哥,霍摇光也不是亲弟弟。哥哥妹妹就多的说不清了,这个弟弟才这么点大就这么漂亮,再过三五年还了得?那时琉璃才二十出头,这小子可却懂得喜欢姑娘了。他家琉璃那么可口,惦记着的狼可多。只一个水石乔就让他头疼无比了,不能再多一个!
  萧十一小人之心,不明白琉璃和摇光之间是那种亲姐弟样的感情。相反,他还委屈,琉璃关心几乎所有对她保有善意的人,他呢?为什么对他就不多看一眼?为了阿鲁台的事,他最近都瘦了不是吗?这么久没见,他想得她心肝都疼了,她怎么会气色上佳,好像很快乐?好像她的生命里没有他,反而是件轻松的事?
  “你就一点不想我?”想着,就问了出来。

  第五十三章 奶爸

  “想过。”琉璃点头承认,若否认,也太矫情了。
  但,后面又着补了一句,“我们是合作关系,是盟友,我差不多每天都要想到郡王殿下几回。”就是说,想是想了,可却是公事,“我以为,殿下这么久没找我,定然是一切顺利,没什么可以交换的信息,或者需要商量的要事。”说完,就去扶地上的摇光。
  因为我怕看到你和水石乔一同出现,因为如何处置阿鲁台,有太多朝堂角力,我忙得脚不沾地。你只看到我下了一盘事关天下的大棋,岂不知多少工夫做在棋盘之外,哪有那么清闲。
  萧十一心道,却隐忍着,没有说出口。对琉璃,他无可奈何,又对去她抱摇光的行为实在看不下去,只好忍气吞声,单手把那漂亮的少年拎起来,丢到旁边的短塌上。
  “殿下还没回答我,到底能不能把阿鲁台交给我?”琉璃不等萧十一再生出幺蛾子,紧追着问,让他没有闲情闲时和闲心纠结感情问题。
  萧十一那么聪明,自然明白琉璃的小心机。但他向来不敢紧逼她,怕她才敞开一条小缝隙的心扉再度紧紧合拢,只得忍着心中的涩意道,“你要什么,我都会给你的。但我想知道,你真的要杀掉阿鲁台吗?他活着,对我们的作用更大。或者说,对霍家军的作用更大。琉璃,我知道你心中有仇恨,可不希望你意气用事。”
  琉璃想了想,诚实的道,“我不知道最后会怎么做,我得看到他的人,才分得清我心中的怒,所以我现在无法承诺你。不过,人活着不是非要保持理智的,有时候活的是一口气。”
  “杀了他,并不是最好的复仇。”
  “我知道。”琉璃点头。“可我心里会痛快。”
  萧十一抿紧唇,不语。琉璃也不催促,两人之间再度沉默下来,静到可以听到彼此的心跳。
  好半晌。萧十一忽然摊开手,“要达到目的,路有千万条。”
  “所以?”
  “拿去,阿鲁台归你了。”萧十一拿起桌上的酒壶,满满倒了一碗,仰头饮尽,“只要你高兴就好。”酒香清冽芬芳,伴着这句话,浇得琉璃心中的花枝,绽放出了小小的蓓蕾。
  他若直接拒绝或者直接答应。她都没有这么开心。可他做了认真的思考和权衡,最后仍然舍弃利益,选择了更顾忌她的感受。被如此珍视和对待,但凡是人,是女人。都会感觉非常好的。特别是像萧十一这样对待正事,理智到近乎冷酷的人来说。
  “今冬虽然没有去年那么冷而多雪,到底寒意深了。”萧十一沉吟了片刻又说,“你出门办个年货什么的,最好穿件带着大雪帽的斗篷,仔细被风吹到。”
  琉璃挑眉,不明白他怎么突然说这个。
  萧十一笑笑。“这回西北平匪,你哥哥立这么大功,皇上只有小赏,却还没有大封。因此水府外面,来来往往的暗桩可多呢。现下天黑得又早,酉时中(晚六点)各府就大门紧闭。街上别说行人,小猫小狗都没一只。”
  琉璃登时明白了。
  要去大理寺那边的暗狱,自然要在晚上。可那时才从水府出去,半夜再回来,实在是太扎眼了。化妆成水府的杂役都说不过去,所以必须要有所掩护。而她若以置办年货为借口,在大白天出去,之后隐藏在某个地方,再由别人假扮她在天黑前回府,她则半夜去办潜入监狱的大事。转过天,那西贝货以同样的方式换她回去。这样最后就算再闹到全城盘查,水府也把自己摘得干净。只要她遮住了脸,身边的丫鬟仆人不变,就没人会发觉。
  “我到哪儿去置办年华呢?”琉璃直接问。
  萧十一就喜欢她这聪明劲儿,一点就透,而且利落干脆,绝不会婆妈。不过,他仍然忍不住要逗她,于是俯过头在她耳边吹了口气儿,“南京大街有家吉祥号北货铺子,里头从东北贩来的皮子很不错的。你这么疼你这小兄弟,不给他买块皮子做件小袄吗?虽说一个小厮穿不起那么贵重的,不过套在大衣服里头,倒没什么碍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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