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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香计-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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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孩子都摇头:“没有……”
    招弟从厨房里走了出来,安慰周氏道:“娘别发慌,可能是弟弟和两个妹妹走岔了,所以没有碰到,等弟弟去镇上找一圈,没有看见兰花和桂花,自然就会回来的。”
    周氏点了点头,姜有财都那么大了,而且从来没有走失过,她不担心她会出事,她就怕姜有财这孩子太实心眼,没有找见兰花和桂花,也不知道回来问问,就在镇上瞎转悠。
    现在大热天的,又正是中午,在太阳底下晃悠半个时辰,非热坏不可!
    一直到午饭都做好了,姜有财还没有回来。
    一家人又焦急的等了大约半个时辰,周氏看着兰花和桂花饿得东倒西歪,就让招弟把姜有财的饭菜留起来,一家人先吃,担忧地抱怨道:“有财这孩子就是心眼太死,在外面找了这么长时间,没有找到兰花和桂花,就应该回来看看!却还在外面瞎找!”
    周氏以为姜有财再在外面找一会儿实在找不到兰花和桂花肯定会回来的,谁知一直到晚饭时间姜有财还没有回来,周氏一家人彻底慌了。
    再说姜有财被人打晕,又被人用冷水浇醒,她擦了一把脸上的水,一脸呆滞地看着眼前人,眼睛渐渐睁大,一骨碌从地上坐起来,用手指着把她扇醒的那两个人,满脸都是惊恐,屁股还向后挪了好几步:“你……你们不是上午在我的摊位买卤味和凉拌凉粉的那两个人吗,你们……你为什么要抓我?”
    心里猜想,难道是他们吃了她的卤菜拉肚子,所以把他抓来算账?
    白袍美男子冷若冰霜:“你知道的越少越好,你乖乖的给我做几天美食,只要我家主人吃着满意,我自然就会放你回去的。”
    “真的吗?”姜有财一双大眼睛咕噜咕噜四处乱看,发现自己身处一个陌生的环境里。
    这是一个幽深的庭院,绿树成荫,桅子花吐露芬芳,再加上九曲回廊,一切皆可如画。
    美中不足的是,她坐在地上,两个男人要逼她做菜。
    ……只是叫自己来做个菜嘛,要不要这么浮夸,又是绑架又是威胁!
    那个白袍男子一张面瘫脸冷瞅着她:“真的假的你有的选吗?”一把把她拎了起来,抓着她的后衣领就往厨房里扔:“赶紧做菜去!”
    姜有财被扔得趴在灶台上,她抬起头来泫然欲泣地扭头看着那白袍美男子:“我说大叔,你就算要我给你做菜,但你必须得告诉我你主子喜欢吃什么菜系的菜,有什么要忌口的,这样我才好做菜呀,不然我做的不合你主子的心意,岂不是要变你刀下亡魂?”
    大叔?
    那个白袍美男子眼里闪过一丝不悦,我看上去就那么显老吗?
    “没什么禁忌,只要不是乱炖就行,再就是——不要太辣。”
    姜有财点头,随即道:“我全身湿漉漉的不舒服,怎么能做出好吃的菜来?”
    她这真不是矫情,大热天的,衣服湿哒哒的粘在身上汗都出得不爽快。
    白袍男子盯着她看了片刻,说了句:“跟我来。”就把她带到了一间干净整洁的房间。
    那白袍男子从衣橱里找出一件白袍子,劈头盖脸的向她脸上扔去,说了句:“换我的衣服。”
    姜有财恭恭敬敬捧着,看看他平整得仿佛没一丝折痕的白袍子白的耀眼,心想,这家伙的衣服真是精致到极致了,恐怕连袜子都熏着香吧?(白袍美男子:脱下来给你闻闻?)
    白袍美男子见姜有财像捧着骨灰盒一样一副死者为大的模样捧着他那件白袍子,不带一点温度的问道:“怎么不把衣服换上?”
    姜有财脱口就道:“你站在这里我怎么换衣服?”
    “我站在这里你怎么就不能换衣服了?难道你身上藏着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吗?”白袍美男子冷冷的问道,这还是他生平第一次被人嫌弃。
    姜有财恍然记起来,在白袍美男子眼里,她也是个男的,所以白袍美男子是不用回避的。
    “我身上没有藏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只是不习惯被人盯着换衣裳,你如果想快点让我去厨房准备饭菜,你就赶紧出去。”姜有财咳了两声道。
    “应该出去的人是你。”
    白袍美男子走到姜有财的身边,伸开巴掌扣住她的后脑勺,直接把她一口气推出房间,又把她推到回廊末尾的一间房间:“这是你的房间,你就在自己的房间里赶紧把衣服换了出来。”
    白袍美男子一出去,姜有财就立刻跑去闩门,却惊恐地发现这门上的门闩早就坏了!于是只得苦哈哈地拖来一个沉重的柜子抵住房门。
    可她仍不放心,打量了一眼屋子,上了床,把帐子放下,这才安心的换衣裳。
    换好衣裳,打开房门,就见那白袍男子催促道:“赶紧去做午饭。”

第112章·抓鸡

  
    姜有财看看天上的太阳,时辰已经不早了,再不快点做好午饭,只怕这白袍男子的主子会等的不耐烦,那自己小命就堪忧喽!
    姜有财进得厨房一看,食材很齐全,大热天的,做些什么菜既可口又不费事呢?
    姜有财趁人不备,从空间里拿出那本食谱翻到夏季篇,一目十行地看了几页,当机立断,准备做一道肉末蒸豆腐、蘑菇三鲜汤、凉拌酸辣腐竹外加一道麻辣口水鸡。
    三菜一汤有荤有素应该够白袍美男子的主人吃。
    姜有财心中很是好奇,这白袍美男子身上有一股上位者的气质,应该是个很牛气轰轰的人物,他的主子肯定**炸天。
    自己落入这样有权有势的人的手里,如果不好好服侍他们,恐怕他们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把自己捏得粉身碎骨。
    想到这里,姜有财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做菜。
    这四道菜里,麻辣口水鸡最费时间,她先处理鸡。
    姜有财从鸡笼里抓了一只一斤左右的小母鸡,这种小母鸡没有开始下蛋,肉质最好。
    烧好热水备用,姜有财强行给小母鸡灌了一些白酒,这一招很有用哦,可以让小母鸡的毛孔扩张,待会儿拔毛能够连小绒毛都拔得干干净净。
    鸡毛如果拔得不彻底,会影响口感的。
    接着姜有财准备杀鸡。
    说真的,她虽然爱好做美食,前世一有空就挖空心思给病重的妈妈做好吃的,但是她还真没杀过鸡呢,她都是直接在超市里买那些处理好的鸡鸭鱼肉。
    姜有财心一横,眼一闭,菜刀往小母鸡的脖子割去。
    那只小母鸡眼睁睁地看着那只刀在自己脖子上划过,不在惊恐中暴发,就在惊恐中死亡。
    小母鸡带伤奋力挣脱出去,叫得像个鸡毛掸子一样,慌不择路的到处横冲直撞。
    姜有财看了一眼一手的鲜血,跳起脚来在后面穷追不含。
    那只小母鸡全身毛蓬松,咯咯咯惊慌失措四下逃命。
    追逐了很久,姜有财眼看一把就要抓住那只小母鸡时,那只小母鸡狗急跳强,忽然飞了起来,如失事的飞机一头朝白袍美男子的脸上滑去。
    眼看就要撞上白袍美男子美艳不可方物的脸了,只见美男子劈手就要去抓那只小母鸡,而姜有财飞身就去扑小母鸡!
    好嘛!小母鸡腹背受敌!可还有句话叫,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姜有财和白袍美少年争夺小母鸡的结果是,小母鸡从他们的魔爪下逃脱,而姜有财直接把白袍美男子扑倒在地。
    小说和电视剧中,男主不小心摔倒总是会亲着女主的嘴。
    姜有财现在才知道这种情节绝对不可能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扑倒的冲击力那么大,自己的嘴巴要是真磕在这妖孽嘴的话——考验谁的牙齿更强健的时候到了!
    幸亏姜有财把头偏了偏,嘴巴磕在了妖孽男的左脸上,即使这样还生疼生疼的。
    妖孽男浑身肌肉一僵,想也没想,一声“滚!”,把姜有财挥下身去,从地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擦脸上被她无意亲过的地方。
    可能觉得光擦不够,又舀了水,还拿了香胰狂洗。
    姜有财被白袍美男子挥得在地上滚了几滚才停下来,由此证明这家伙一点也不友爱,古云不是要尊老爱幼吗,你丫的看不出我是女的,但你丫的一看就二十好几,比我大好多,为咩不爱护我这个“幼”?还这么大力气把我掀翻在地,哎哟,我不盈一握的小蛮腰!
    姜有财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见白袍男子大张旗鼓地洗被她无意中亲到的地方,暗暗白了他一眼,白占了姐的便宜还敢这么嫌弃!
    于是阴阳怪气地说道:“干嘛洗得这么费劲,用刀把那片皮肤割了不就万事大吉了。”
    白袍男子动作快的象闪电,掐住她的脖子,恶狠狠道:“杀了你,我什么不适都会彻底消失!”
    姜有财目瞪口呆,这家伙这么暴力、这么草菅人命!这次不死,姐以后都要能滚多远就滚得离他多远!
    在她喘不过气来时,这杀人不眨眼的阎王终于放了她。
    死里逃身的姜有财赶紧闪到一边,姐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她拍了拍屁股和衣服其它地方的灰,扶着腰继续苦哈哈地抓鸡。
    白衣服就这点麻烦,太不经脏了!
    她不知道,她这么一拍,把刚才沾到手上的鸡血全都拍到了屁股上。
    白袍男子见她没抓到鸡,还弄得浑身都是鸡毛,简直惨不忍睹,而且走路的姿势还那么奇葩。
    他一双敏锐的凤眼落到了姜有财身后袍子下摆星星点点的血迹上,不禁在心中呵呵,原来这孩子这么小就得了不治之症痔疮呀,肯定是刚才自己把她掀翻在地,她屁股砸开了花,所以痔疮爆了。
    白袍男子捡起一粒石子,高冷地弹出,好,击中了小母鸡的头。
    那只小母鸡从空中直坠而下,落在地上。
    姜有财大喜过望,扶着腰捡起那只昏迷不醒的小母鸡,见白袍男子要回房,急忙拦住,哭丧着脸请求:“麻烦大人帮小的杀,小的实在没那个胆杀鸡!”
    姜有财长得瘦瘦高高,但再高高不过这美男子,至少比美男子矮大半个头。
    所以白袍男子的那身白袍穿在姜有财身上松松垮垮而且还直达脚背,一件白袍硬是让她给穿成一条长裙,风一吹,衣袂飘动,居然有几分仙气飘飘的味道,当然,前提是不去想她得痔疮这件事。
    白袍男子属于行动派,拿起菜刀就准备杀鸡。
    “等一下!”姜有财叫了一声,跑进厨房,又跑出来,手里多了一个碗,她把那只碗放在地上:“待会儿你杀鸡把鸡血滴到这个碗里去。”
    白袍男子点点头,抬起菜刀就要往小母鸡身上砍。
    姜有财又大叫一声:“慢着!”
    白袍男子不说话,冷冷的盯着她,明显是嫌她多事。
    可该说的话还是得说呀。
    姜有财一脸谄笑,搓着手陪着小心说道:“杀鸡是把鸡的脖子割开,不是一刀砍下去。”
    心里在腹诽,看这家伙长得人模狗样,却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连杀鸡都不会杀!
    好在白衣美男子的领悟力很高,姜有财一说他就懂,把鸡脖子割开,将鸡血滴在那只干净的碗里。

第113章·做菜

  
    等鸡血全部都滴到碗里,姜有财在碗里撒上一点食盐,然后把装着鸡血的碗送进厨房里,自己接着处理小母鸡。
    她舀一盆已经烧好的滚水开始烫鸡,水温控制在九十度就可以了,水温太高会烫坏鸡皮,鸡肉吃起来就不劲道。
    将小母鸡不停的在热水里滚动,烫好了毛就很容易拔下来。
    在处理鸡毛时,还得把鸡的嘴和脚上的硬硬的壳去掉。
    最后开腹掏出内脏,把内脏处理干净,再将处理好的生鸡洗干净拿到厨房里。
    麻辣口水鸡不能一口气做出来,中间要氽烫去血水,要把鸡肉煮熟、浸热水、炸佐料。
    所以姜有财在烹饪麻辣烫口水鸡的间隙把另三道菜做了出来。
    凉拌酸辣腐竹做好了特别下饭。
    姜有财之所以会想到做这道接地气的菜,是想着白衣美男子不惜捉她来给他主子做菜,定然是他主子食欲不振,连镇上几大酒楼的佳肴都不入他主子的眼,他束手无策才把她捉来死马当活马医,拯救他主子的胃。
    可见他主子对精美的食物已经没什么食欲了,那就做些家常小菜试试?
    做凉拌酸辣腐竹关键是调料、刀工和色彩的搭配。
    先把已经泡好的腐竹切段,在开水里滚熟,捞出来备用。
    再把黄瓜和青红尖椒全部都切成丝,越细越好,待会儿滚热水时才能即滚即捞,青红辣椒丝才会又脆又辣。
    把滚过热水的青红辣椒丝捞出过凉水,让之更脆,再和腐竹、黄瓜丝搅在一起,放入盐、白糖、豉油调味。
    凉拌菜是不能少了鸡精的,那个朝代没有鸡精味精,姜有财当然是用她空间里的天然味精。
    最后加入香油和麻椒油少许醋继续搅拌均匀即可。
    奶黄的腐竹,红绿的黄瓜丝和辣椒丝,光是在色相上就令人食指大动,更别提麻椒油的麻辣和天然味精的鲜美和香醋的鲜香了。
    姜有财边做都边流口水,心想,对着这道美味白袍美男子的主子如果不能吃下一大碗饭算她输!
    做好这道菜,姜有财做另一道菜,肉末蒸豆腐。
    肉末蒸豆腐做起来也不难,关键在选料上,料选的好菜就成功了一半。
    豆腐要嫩的,肉末最好用五花肉切成。
    可姜有财前世的习惯,一点肥肉都不沾,五花肉也在她的黑名单里。
    只是如果用精瘦肉剁成肉末的话,这些肉末是要在热油里翻炒的,很容易炒干,吃进嘴里会塞牙,远不如五花肉剁的肉末口感好。
    可是看那白袍美男子举手投足都散发着贵气,他主子一定过着普通人不可想像的奢华生活,吃得太好的人都怕油腻,如果用五花肉剁肉末,那就得解去肉末的油腻。
    姜有财沉思了片刻,一打响指,有了好主意。
    厨房外的白袍男子听到响指声,冷淡中带着轻蔑扫了她一眼。
    姜有财只想冲他翻白眼,一天到晚冰川脸,你丫的想冻死谁!
    她眼珠一转,有了坏主意,从厨房里探出半个身,对那个男袍美男子点头哈腰,极尽奴颜卑膝:“这位公子,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寒气嗖嗖地盯着我,酱紫我会吓破胆,发挥失常,做的菜超难吃的。”
    白袍美男子冷冷吐出一句话:“你要是失手,那就等着砍头好了。”
    姜有财吞了口口水,摸摸脖子,又缩回了厨房,老老实实做她的菜。
    姜有财用五花肉剁好肉末,再用上等浓龙井茶腌制了片刻,翻炒时也加了上等龙井茶,这样就能去除五花肉末的油腻,而且还使这道滑润爽口的家常菜茶香豆香相得益彰,更加引人食欲。
    最后做蘑菇三鲜汤,这道菜的关键是白白的鱼丸。
    说实话,楚地虽然是鱼米之乡,好像这个架空的朝代并不怎么爱做鱼丸。
    只是做鱼丸太费时间,姜有财根据实际情况把蘑菇三鲜汤做了变化,把鱼丸换成肉丝。
    这道菜的关键是把精瘦肉切成的肉丝用生粉抓嫩,等锅里的人滚开时再放入肉丝,肉丝一熟就能把汤盛起,加入各种调料即可。
    三道菜在做麻辣口水鸡的间隙中大功告成,麻辣烫口水鸡也做好装盘了。
    做麻辣口水鸡只要把握住两点就不会失手,一是鸡肉不要煮过头,断生即可关火,这样鸡肉才会细腻紧滑,脆脆的不容易散烂。
    第二点,炸香料的时候,一定要用小火慢炸,不要糊锅。
    姜有财在麻辣烫口水鸡下垫了一层生黄瓜丝。
    这是她考虑白袍男子的主子不同于她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吃饱喝足就觉得人生很幸福了,人家会要求色香味俱全,如果卖相不佳,人家恐怕连筷子都懒得伸一下。
    再说麻辣口水鸡偏麻偏辣,白袍男子不是说他主子吃辣不行吗,可做为四川名菜,麻辣口水鸡不麻不辣就失去了灵魂。
    有了这些清香爽脆的黄瓜丝垫底,在辣得受不了时来上两口正好解辣。
    麻辣口水鸡也是一道凉菜,佐料丰富,集麻辣鲜香嫩爽于一身,有“名驰巴蜀三千里,味压江南十二州”的美称。
    夏天把鸡肉做成麻辣口水鸡,吃着既不油腻而且还开胃,更不会吃得满头大汗。
    这三菜一汤做好,也只花了两刻多钟,应该没把白袍男子的主子饿坏。
    那个长相清秀的蓝袍男子一身香气的走进厨房,看了一眼四个菜,三凉一热,然后每样菜都尝了一点。
    尝一道他就一脸惊艳,四道菜尝完,他话都说不出了,对姜有财竖起大姆指,用一只精致的大托盘把那四个菜连同一个用小碗装的香气扑鼻、晶莹剔透的大米饭一起端走了。
    姜有财用鼻子用力地吸了吸空气中米饭的香气,心想,这是什么大米蒸的饭这么香、而且这么有色相,光闻一闻就觉得好吃。
    前世她吃过泰国香米和东北大米,可就从色、香两点来说,这两种大米已经完败给刚才那碗米饭。
    姜有财看了一眼焖着米饭的砂锅,吞了口口水,往厨房门口看了看,那个似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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