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恰红妆-第2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是是是,莲姐,我们真的知道错了,再也不敢了,谢谢莲姐高抬贵手。”
    “红粧,你能不能高抬贵手原谅我们,之前是我们不对,我们也是嫉妒你,是我们自己猪肉蒙了心,你大人有大量,原谅我们一次好吗?”
    “红粧,我上有老下有小的,真的不能丢了这份工作,看在相识一场的份上,原谅我们好吗?我保证以后会以你和莲姐马首是瞻。”
    ……
    梁意年并没有要追究她们的意思,她们要赔的东西,她也推脱不了。
    不过,看到她们见自己好像是老鼠见到猫的表情,梁意年心里其实很不是滋味。
    她想要的,并不是这个。
    只是,却都已经没有什么所谓了。
    潘红莲让梁意年自己好好想明白,自己去琢磨该琢磨的事情,不要这么死心眼。
    她越想是越乱,干脆也没有想了。
    她是到百乐门赚钱养女儿来了,不是来这里处理这些同行之间的纠纷的。
    因为是第一次出场,所以她们今天的任务很轻松。
    在台上跳完舞之后就是回到练舞室跟着老师练舞,想要练歌唱歌的,也可以去选择去练歌。
    梁意年很喜欢唱歌,她也是第一次发现自己有唱歌的天赋。
    也不是说自己有多大的野心,她想的是,如果当一个在百乐门唱歌的歌女能红能赚钱的话,那起码比去陪别人喝酒,陪别人跳舞好啊。
    她在百乐门的练歌室内第一次见到了海报上的黎岚,上海滩十分有名的歌星,听说还是唐砚华的女人。
    她第一次看到这样摇曳多姿,唱歌站在原地却能给人一种万种风情的女人。
    舞女,她在百乐门这些日子见了不少,不过,像潘红莲这样的,不多,像黎岚这般气派的,也就是第一个。
    底下不少想要跟着学唱歌的舞女,也是争先恐后给黎岚鼓掌,感谢她愿意过来指导。
    第一次接触唱歌,还是以前在女子大学的时候,一起和同学们去唱诗班。
    她们一起跟着唱,跟着学。
    后来,她喜欢上了音乐,便跟着洋人教书先生学音律学钢琴,试着一边弹琴一边唱。
    那些日子,就好像吹过她脸庞的风,顺着它想要的风向吹跑了,就再也没回来。
    她怀念,可是知道自己不该再沉浸在那样的日子里。
    只不过,那会儿她比较喜欢自己一个人待着,并没有人评价她的歌声和钢琴弹得好坏,也没有人鼓励她继续下去。
    而在练歌室,百乐门聘请的过来教导舞女们唱歌的老师却是发现了梁意年的歌声还有在音乐上的天赋。
    

第70章 各取所需

  “红粧小姐,请你过来这边一下,黎岚小姐想要听你的歌。”
    梁意年正在台下发愣,突然被那个洋人音乐老师叫了过去,而且还是去黎岚的小包间。
    她已经没有心思理会那些用羡慕嫉妒亦或者是恨的目光盯着自己看的人了,而是带着一种敬畏的心理走进了黎岚练歌专用的小包间。
    “你就是红粧吧?红莲还真是好运气,找到你这么一个宝贝,果然是个天生的美人胚子。”
    “黎小姐过誉了,红粧愧不敢当。”
    梁意年原本有些不自在,可是黎岚的话却是在无意中让她轻松了下来。
    黎岚这个专属的包间很大,里面竟然除了黎岚和那个洋人音乐老师之外,还有一支金发碧眼的洋人乐队,此刻他们正在低头试音。
    黎岚顺着梁意年的视线看过去,看到她好奇地盯着那边看,笑着继续开口。
    “红粧小姐,我听说你们潘大班对你很是照顾,不知道,以后你想要当一个舞女还是一个歌女呢?”
    这个问题让梁意年皱了眉头,一时之间愣住了,并没有回答。
    黎岚也没有急着想听她的回答,继续淡笑着问她,“‘和春天有个约会’?会唱吗?他们的萨克斯吹得很好,如果会,我想听听你的歌声。”
    梁意年还在梁家的时候,就很喜欢听留声机,她嫁给张恒深在张公馆待着的时候,张老太爷很照顾她,特意让人购买了一台留声机送给她。
    所以她还是听过这一首在百乐门十分出名的歌,似乎是哪位已经隐退嫁为人妇的歌后的成名曲,她也是会唱的。
    只是,充满感情地演唱,她还真的有些许紧张,却也还是对着黎岚点了点头。
    洋人乐队听到指令,挺好奇地看着梁意年,却也马上开始了准备演奏的准备工作。
    因为这小包间没有很多人,所以她此刻并没有很紧张,而且,她听到那旋律响起的时候,脑海里竟然出奇地浮现了唐其臻的面容。
    这是一首,有着能让她听着听着就能流眼泪的旋律的歌曲。
    这是一首,能让她回忆起和唐其臻点点滴滴甜蜜的歌曲。
    “如果你愿意……”
    婉转动听的歌声在小包间内响起,还伴随着萨克斯和其他西洋乐器的声音,黎岚震撼了,那洋人老师也震撼了,演奏的乐队也用十分赞赏的目光看着沉醉在歌曲中的梁意年。
    唱完之后,梁意年是泪流满面的,甚至声音还有些哽咽,不过,大家却还是毫不吝啬地赐予她以掌声了。
    “红粧小姐,你今天发挥得真的很好,你的嗓音无可挑剔,不过有些地方还是需要多加练习,相信假以时日,你一定可以在百乐门当一名十分受欢迎的歌女。”
    这洋人音乐老师是一个中年的大叔,在上海待了好些年,中文说得也还是挺溜的,所以这会儿他夸奖起梁意年来,还加了几个成语。
    黎岚在一旁,盯着梁意年好一会儿,却是但笑不语。
    她从来不探究一个舞女的来历,只是一个人该是什么人,该在什么地方,她在这欢场待久了,也还是看得出来十分清楚的。
    这梁意年,一看就不是简单的穷苦人家的女子,这周身的气派,这以后得多火?
    上海滩的舞女不少,可是有这样姿色的,还真的不少。
    何况,她还有这样的嗓音,前途不可限量,也难怪那潘红莲这么护着她。
    黎岚没有给出什么评价,只是给了她一个笑容,好像老大姐一样拍了拍她的肩膀,便转身离开了。
    不过,她进了黎岚小包间这件事,百乐门内部还是有不少人知晓了。
    “这红粧还真是有本事啊,先是巴结了潘红莲,后又巴结那黎岚。一下子找了两个大靠山,她在百乐门以后估计是会如鱼得水吧。唉,我们这些人,也只能是当人家的垫脚石了。”
    “可不是嘛,看着她挺爱装可怜的,被人这么整也不吭声,原来不是小白兔,而是隐藏的毒蛇。”
    “……”
    接近午夜的时候,梁意年忙完了自己该做的事情便准备去医院看看小纯熙,却是在过道里听到两个人在肆无忌惮地议论着她。
    果然这个世界不会对她客气,这个世界的人更是厌恶她。
    她也不想在乎了,脚步顿了一下便若无其事地绕过她们身边往门口走了出去,也没有管那两个人是怎么一个反应。
    估计,她们得担心自己又去告状吧。
    ……
    医院。
    梁意年到了病房的时候,尹妈靠在床边已经熟睡了,床上的女儿虽然也在睡梦中,不过可以看到她拧着神似唐其臻的小眉头,似乎睡得并没有很安稳。
    她脸上的红印已经消了不少,看起来气色也好了不少。
    坐在床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女儿看,尹妈半夜醒过来看到是梁意年,劝她回去休息,梁意年不乐意,怕吵醒一旁的病人,却也只能是离开了。
    在百乐门做事需要很大的精力,应付人也很费心神,如果精神不好,那肯定是没有心思做事。
    而且,过两天她就要正式拿着伴舞证给客人伴舞了,想想就觉得不习惯。
    另外一边,唐其臻三个人喝了不少酒,一起回了陆思铭的小公寓那边,大家没有醉,而且看上去还挺兴高采烈的。
    宋子蒙自从进了电影圈之后就搬了出来,他的小公馆就在陆思铭小公馆的对面,三个人现在可以算是邻居身份了。
    这会儿,陆思铭家里的佣人给三个醉猫泡醒酒茶,陆思铭就开始发挥洋洋洒洒的言论了。
    “今天那个谁,红粧是吧?这么一个大美人,那潘红莲可真的当她是宝贝,我溜到后台被人缠住了,都没见着她,就从别人嘴里得了一个名字。”
    “遗憾?那你现在就去问。”
    唐其臻不冷不淡地接了一句。
    他的话向来是让另外两个人摸不着头脑的,况且今晚他们也知道他心情不好,没人敢再招惹他。
    宋子蒙接话,“我倒是,近距离见到本人了,那位,红粧小姐。”
    “啊?你开玩笑的吧,你这宋大明星,还需要亲自去后台认识一个小舞女?你不是最讨厌那些个庸脂俗粉吗?”
    陆思铭满脸的不可思议,宋子蒙心里不大想和这个喝醉酒的傻子说话,转过头没回答。
    前者不依不饶的,说是明天一定要亲自见到红粧本人,问到她的名字,而且还要当她的第一个客人。
    宋子蒙听到这红粧的第一个客人的时候,下意识看了一眼唐其臻,发现他似乎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明的情绪。
    他觉得,他好像发现了些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可细看之下,却好像什么都没有。
    宋子蒙没有看错,唐其臻刚才在听到陆思铭那话的时候,的确有些不正常,似乎是有些愤怒。
    不是不高兴,也不是郁闷或者烦躁,而是愤怒,这种愤怒比生气还严重。
    他记得,距离上一次自己情绪中出现愤怒,已经是他被逼着和宋允宜成婚,而他找借口去了广州和香港的时候吧。
    那个熟悉却陌生的红粧,究竟是什么人呢?
    他真的认识她吗?
    唐其臻再一次痛恨自己失去记忆这个事实,如果没有失忆,他的人生,会不会不一样,这样浑浑噩噩,还要延续多久。
    再一次想起红粧还有陆思铭说的要当她的第一个客人这话,唐其臻也难得下了个小小的决心,他想要当那红粧的第一个客人。
    这样想着,唐其臻觉得心里的愤怒淡了,出奇地轻松和惬意,甚至有一点说不清楚的喜悦产生。
    他抬头看了一眼还在耍酒疯说胡话的陆思铭,再看了一眼扶着额头在休息的宋子蒙,心里冷哼一声。
    他竟然觉得这两个人不是他的对手,起码算不得是强劲的对手。
    心情好了,唐其臻站起来,道了声晚安,便回房去休息去了。
    ……
    黎岚从百乐门回去之后,便上了唐砚华前来接她的车,到了两个人一起住的小公馆。
    唐砚华平时晚上一般会在唐公馆住,不在外面过夜。
    不过如果家里没人在,他也懒得回去。
    唐其臻出去这件事,是真的让他生气了,所以他今天搁下了不少的事情,亲自来接黎岚。
    黎岚每次都能在他不开心或者郁闷的时候陪着他,安慰他,这么多年来,已经成为了一个习惯。
    在上海滩很多人的眼里,唐砚华唯一的女人是黎岚,而黎岚也是唐砚华唯一看得上眼的女人。
    唐砚华以前有过很多女人,可是遇上了能讨他欢心的黎岚之后,他也懒得换了,这么一懒,便是好几年的时间。
    他还记得有一年,黎岚因为她家有事情南下,离开他将近一年的时间。
    可是他竟然也能耐得住寂寞没有去找别的女人,好几个好兄弟都说他的心落在黎岚身上了。
    不过唐砚华从未承认,他喜欢黎岚,就是觉得黎岚不错,两个人各取所需罢了。
    他需要一个带得出去,陪着他出入各种场合的漂亮女人,需要一个能够陪着他度过寒冷冬夜的女人,而黎岚需要钱,需要男人,需要名声……
    

第71章 唐家不需要情种

  “砚哥,心情不好?”
    黎岚将一杯香槟酒端给唐砚华,然后坐在了他的对面,深情地看着扶着额头坐在沙发上的男人。
    这个男人,是她的,整个上海滩,不知道有多少女人恨死了她黎岚的幸运。
    只不过,黎岚却很清楚,她不过是唐砚华的刚好罢了,说真的,他的年纪也该成婚了,到时候,她甚至连一个唐公馆姨太太的身份都捞不到。
    到时候,只怕她黎岚要成为整个十里洋场的笑柄吧。
    黎岚并没有很在乎虚名,也从来不作妖,唐砚华很喜欢她的听话,不然她早该被甩了。
    只是,她千不该万不该的是,爱上了这样薄情的男人。
    唐砚华,绝对会是一个薄情的男人,跟他的第一天,她就知道了。
    她也曾经自私过,也幻想过自己能飞上枝头变凤凰,可是年过一年,现实总是在打她的脸。
    再然后,她真的仅仅满足于当唐砚华的红颜知己这个身份了。
    解语花,怎么也是暂时不可替代的一个存在角色。
    再者,她的歌声让唐砚华着迷,这是她最自豪的一件事。
    “其臻他……搬出去住了,依然不愿意承认履行和宋允宜的婚约。估计,这件事得暂时搁置下来。”
    “三少爷的确是个有想法的,也许他是一时半会儿还没能接受自己失去记忆这个事实。难免会在心理上产生一些叛逆的情绪,砚哥你也不要过于担心了。”
    黎岚其实很看好唐其臻,不过却不喜欢宋允宜,她见的人多了,能够从宋允宜的身上看出一种比较造作的东西来。
    这不是女人之间的妒忌,而是一种很直接的感觉。
    在她内心深处是觉着宋允宜配不上唐其臻,无关家世和相貌,而单纯是给人的感觉以及性格方面。
    在唐砚华面前,黎岚自然不会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她知道唐砚华心内要促进唐宋两家的联姻这个决定是十分强烈的。
    她再乖,再喜欢提醒唐砚华,也不敢拿这个事情出来说。
    唐砚华笑了,带着些许的嗤笑,在黎岚还看不太清楚他是怎么一个意思的时候,他已经仰头将酒一饮而尽,转头伸手就将站在一边的黎岚拉进了怀里。
    “整个上海滩的人都说你是我的解语花,我现在,倒是有了这么感觉。你这张嘴,唱歌甜,说话也甜,我唐砚华是不是捡到宝贝了?”
    唐砚华鲜少用这样带着些许轻佻的语气和黎岚说话,甚至可以说,唐砚华比较喜欢用行动表达自己的意思,而不是用所谓的话语。
    这么一下,黎岚是懵的,不太明白唐砚华是怎么一个意思。
    唐砚华看着怀里的女人,伸手把玩了一下她的头发,然后伏在了她的怀里,两个人相依偎着。
    “也许,有时候我把他逼得太紧了。从他出生开始,我就知道长兄如父的责任。有些时候,我感觉自己把自己逼成了宛如我父亲一般执着的人。”
    “我的心是偏航了吧,我不希望我那个骄傲的弟弟娶一个孤女,娶一个他愿意付出生命去爱的女人。我们唐家的男人,不需要当也不能当一个为了所谓的爱情而死去活来的情种。”
    黎岚听到这话的时候,心忍不住颤抖。
    她原本以为自己看清楚了许多,这会儿其实却还是忍不住心痛,试着伸手拍他的后背,抚慰难过时候的他,也安慰自己。
    她心疼他,也很心疼自己。
    果然,她爱的男人觉得一个不想要当情种的男人。
    她这辈子就栽在这个薄情看不见爱的男人的眼里了吧,也许他认为,为了爱而为一个人付出生命,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哪怕唐砚华说这话的时候稍微流露出了一丝丝的伤感,却也只是很短时间内的事情。
    他抓住黎岚拍着自己背的手,看着她的眼神逐渐变得热烈起来。
    他来找黎岚,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心理上的不适,更是希望能够从生理上纾解他的郁闷和烦躁。
    黎岚看清这个事实,曾经很难过,释然后还是蛮开心的,起码,她有能让他留恋的身体。
    事后,看着沉沉睡去并没有着急离开的男人,黎岚心里一阵的安宁。
    她单手支着自己,侧着头看着熟睡的男人,忍不住伸手轻轻地碰了碰他的眉头和鼻子,心里不禁感慨血缘关系的神奇。
    ……
    唐砚华习惯早起,这天却是一觉差不多睡到了中午时分。
    他厌恶自己当一个懒惰的人,不过偶尔一次,给他的感觉似乎还挺好的。
    黎岚已经不在房间,他穿好衣服之后便出了卧室,在厨房找到了打扮得和平时不太一样的黎岚。
    唐砚华认识的黎岚,是妖娆的,她的旗袍和妆容,雍容华贵,看起来摄人心魂。
    第一次见到不施粉黛的她,唐砚华好一会儿都没回过神来,甚至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阿岚?你……”
    “砚哥,你怎么起来了,我还没来得及化妆,你等我一会儿,这个粥快好了,我让秦妈来看一下。”
    黎岚是苦人家的孩子,所以她自小什么都会,挑水砍柴做饭,手艺也还算是不错的。
    不过唐砚华不是一般人,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一般她不敢亲自下厨给他弄吃的,因为他口味非常挑剔。
    不过,今儿早上起来,她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