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撩夫记-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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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撩夫记
作者:浅墨染雪

文案:
婠婠怨念了。
根据穿越定律,像她这种魂穿女醒来后不都是应该舒舒服服的躺在柔软的大床上,
身边还要有个小丫鬟或者美妇人声声呼唤表示关怀的吗?现下这是个什么鬼情况啊?
完全不符合穿越定律啊!
当婠婠弄清了这具身体的身份,登时仰天咆哮:
作者你搞错剧本了!这类似锦衣卫头子的设定真心不适合她这样的娇花啊~
定北侯世子怨念了。
他在府中的日子已经是水深火热,天知道官家是哪根筋搭错了,
居然给他指了那个能止小儿夜啼的天门总捕做世子夫人。
对,就是那个几年前当街揍过他的那个健壮黝黑的肌肉女。
美美哒世子无语望天。
呵呵哒~官家的脑洞已经开上天际,忽然觉得不想活了肿么办?
非武侠、非权谋,正儿八经的小古言。

标签:吃货 穿越 轻松


  ☆、第一章 被鬼推了一把

  “桃者,五木之精也。古压伏邪气者此仙木也。桃木之精气在鬼门,制百鬼。”——这里没有桃木,pass。
  “红线绕碗,碗中盛净水,置桌下。煮沸一锅油,待炸鬼。”——这里没有碗、没有红线、更没有油,pass。
  “虎能役使‘伥鬼’,猛虎尖牙尤有效。”——这里也没有虎牙,pass。
  鸡血、糯米、朱砂,铜钱,八卦图,……。统统没有。pass!pass!
  ……。
  一般来讲,这样诡异的事情只有一种人会去考虑,通常我们称呼这种人为捉鬼天师。不过婠婠并不是捉鬼天师。她之所以绞尽脑汁的考虑这些,是因为她和一只鬼有过节。具体的说,那是一只鬼差,一只细脚伶仃、头大无脑的鬼差。先是错勾了她的魂,之后送她还魂时又走错了路,等她赶回去时肉身已经被送进了焚化炉。
  从此,她便愤然在鬼界走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
  第一次,还没见到阎王的影子便被那只鬼差拖回了枉死城,以上访未遂告终;
  第二次,刚冲出枉死城就被那只鬼差一脚踢了回去,再次以上访未遂告终;
  ……。
  直到第n次。她终于避过那只鬼差的眼线,成功逃出枉死城。眼看六界巡察使的大轿就在前方,冷不防那只鬼差从道边窜出来推了她一把。。。。。。。
  等她重新恢复意识时,便已在这里了。
  陌生的身体、陌生的地方、甚至是陌生的时空。
  婠婠四仰八叉的躺在滚烫的黄沙上。风沙乘着热浪弥漫而过,将日头渐渐吹沉西方。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这是婠婠曾经梦想一见的场景,可是此时的她却丝毫没有心情去欣赏。
  聊斋志异里记述过一则《席方平》,与她的经历多少有些相似。但是故事终究是故事,她可不敢像席方平那样“被投胎”后玩自杀,然后再去告状。
  鬼界有规矩:无论什么原因自杀即是罪。自杀的人魂魄是进不了鬼界的,只能游荡在六界的缝隙之中。那样的话莫说是去告状,到时候连个枉死城那样的去处也没有了。
  婠婠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暗自开慰自己:无脑鬼差,这具身体早晚会寿终正寝,到时候再去告状也不迟。
  罢了,既来之则安之。暂且就先待在这里享受享受。不管怎么说,人间总是好的过枉死城。
  婠婠爬起身开始打量起自己的新身体:一双手修长纤细却不白皙,掌心有着薄薄的茧。右手指节有些变形,左手腕上不松不紧的系着一方旧绢巾。作为一个女子的手这未免太粗糙了些。身上的衣物、脚上的短靴式样都很简单,但那料子却是光滑细腻手感极好。左腰悬着一柄古雅的弯刀,看上去貌似价值不菲。腰带内侧别着两件东西,一件是个紫缎子的小荷包,里面装着一张标记着“大宋四海钱庄”的疑似银票的纸、几片金叶子和两块碎银。另外一件是块华丽异常的金牌,在阳光下毫不吝啬的闪耀着灿灿的光华。
  金牌的两面都铸着字,一面是“大宋天门总捕”,一面是“明婠婠”。
  “婠婠”?!居然是同样的名字吗?
  “总捕”看起来像是个头目的名称。大宋是赵氏两宋的正式国号,程朱理学由南宋开始兴起,女人还可以出来抛头露面的话,那现在应该是北宋时期。只是这个“天门”到底是个什么地方?
  婠婠在风沙中呆立了许久。终于打鼓的肚皮提醒:作为人类该吃饭了。
  婠婠四顾一周,很快收回了那既来之则安之的念头,膝盖一软颓然的将身体倒进了黄沙中。
  无边无际的黄沙堆叠成层层沙浪,仿佛凝固的海水,荒寂而苍凉。除了风沙拂过沙漠的声响,安静的仿佛时空静止了一般。
  婠婠没有在沙漠中生存的经验,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走出去。身边也没有水和食物。在这茫茫大漠中除了默默等待死亡的降临就只有徒劳的挣扎然后再等待死亡的降临。
  人间一日游结束。——不知道返回鬼界后,还能不能见到六界巡察使的大轿。。。。。。。
  当婠婠再次睁开眼时,看到的不是六界巡察使的大轿也不是鬼界那永远氤氲着雾气道路,而是一片月白色的布料。阳光被那布料遮去,落一片凉荫在她身上。
  身下感觉到一片温软。坐起身来才发现自己刚刚竟是依偎在了一匹骆驼身上。
  这是一个简易的棚子,不过几匹骆驼、几只竹竿再加几块拼接的布料而已。
  此时几个“古人”正窝在骆驼身旁休息。沙漠中的日头毒辣,这些人多是身着浅色衣衫,唯独一人穿的花枝招展,云霞一样的锦缎衣衫分外的醒目耀眼。
  这人大约二十几岁的模样,淡而细的眉毛,小而圆的眼睛,滚圆的一张脸搭配着滚圆的一个身体,通身散发着阶级敌人的气质,手里偏偏又附庸风雅的捏着一把羽扇。
  婠婠不知是该感谢他们救了自己,还是该痛骂他们多事,妨碍了她回鬼界告大状。
  此时那个满身锦缎的胖子正守着一口小砂锅,一手晃着羽扇一手执着个长柄调羹慢斯条理的搅动着锅子里的米粥。
  米粥的香气很是清香,勾的婠婠肚子一阵鼓声。
  胖子闻声转过头来,见她已经醒了便盛了碗米粥给她,“差不多不烫了。不过你还是慢些喝的好。你至少昏迷了七个时辰,昨晚只喂了你些汤水,进食太快会。。。。。。。”
  胖子的话还没说完,婠婠就已经一股脑的将那碗粥倒进了胃袋。胖子似乎是没有见过这等架势,嘴巴登时缩成了一个圈型,张大了一双圆眼颇有些惊恐的望着她,仿佛她做了何等惊世骇俗的事情一般。手底下却还是很麻利的又给婠婠添了一碗。
  婠婠也没有跟他客气,连灌了四五碗方才觉得饱足。此刻她才发觉小锅子中的米粥都差不多被自己吞掉了。婠婠不好意思的抹抹嘴,咧出一嘴雪白的牙齿,“多谢!”
  胖子没有回话依旧圈着张嘴,愣愣的看着婠婠。
  纵然婠婠脸皮再厚也觉得有些尴尬起来。她干咳了几声,赞美道:“江瑶柱鲜美,笋尖清甜,跟香米搭配在一起,真是绝妙至极。实在是好吃。。。嗝。。。好吃的很。这一锅粥将海中珍、山间宝融成一体。在这大沙漠里能有这么一碗粥喝,可真是享受。”
  胖子闻言有些讶然,先是摆动着他那硕大的脑袋连连点头表示赞同,随即看了婠婠一会儿,又连连摇头,口中啧啧有声,“品味是长进不少,只是这吃相比起小时候更加粗鲁。可惜!可惜!”
  这人认识“自己”?!
  婠婠正要开头向胖子打听“自己”的身份。胖子却在她开口前先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又是没等婠婠开口,他又自顾的嘀咕道,“罢了,罢了,你的事就是朝廷的事,我还是不知道的好。我只要知道一件事,——需要我捎带你出沙漠吗?”
  很需要!
  所谓久旱逢甘霖就是这种感觉吧。婠婠用冒着亮光的眼睛望着对方,以一种春风疾雨的姿态郑重的点了点头。或者换种形容更贴切——捣蒜一般!既能看见速度又能体会到力度。

  ☆、第二章 呔!妖孽速速离去

  乘着健硕的沙漠之舟,头顶着遮阳的纱巾,一手缰绳一手瓜果。听着驼铃声,行在被太阳照耀出万点金光的大沙漠,如何不是一种享受?
  婠婠高高的扬起手将手里的瓜皮向后一甩,腾出手来在额头搭了个凉棚,坐直身子眺望着前方的绿洲小镇。
  跟着驼队行走了几日,终于到了沙州城。婠婠的心情开始雀跃起来,心中的小算盘打的噼啪作响。进了城就可以舒舒服服的洗个澡换身衣服,好好的大吃一顿。然后在人间玩乐上一阵子,等到玩够了再寻个机会回鬼界找那个鬼差算老账。
  前面骆驼上的那个花枝招展的胖子名叫金十三,自称是江湖听雨阁第一金笔公子。
  这个金十三虽然是个话痨,但是对婠婠的事并不多问多言,严守江湖人不问朝廷事的安全准则。婠婠这几日也没特意向他打听“自己”的身世。只是依稀得到几条信息:“自己”出身于曾经声名赫赫的江湖世家明月山庄。“曾今”的意思就是,如今明家已经败落。明月山庄只剩明婠婠和她一位常年游历江湖的叔父——明二爷。
  明婠婠是本朝第一名捕,吃朝廷俸禄。也就是说,如果她想要留在人间多享受一阵子,是没有个家可以让她衣食无忧的。她只得去当个女名捕,来赚取俸禄。否则,她一个码农要怎么在古代找个可以胜任的工作?!
  “本朝第一名捕”的名头此时凭空落到婠婠头上,叫她感到无限的压力。这个工钱可真不好拿。别说是破案抓人,就是侦探剧她也没看几部。想想就有些头皮发麻,倒不如把身上这些银子花光了就想办法回鬼界。
  只是,不能自杀的话,她该怎么回去呢?
  婠婠的这些烦恼在进入沙州城后就被她远远的抛到了脑后。没想到在这荒芜的沙漠戈壁中竟然隐藏着这样一个繁华的城镇。店铺林立,酒旗飘摇,叫卖货物的小贩,牵着骆驼的商人,妖娆起舞的异族舞女,背着大刀的豪放江湖客,。。。。。。。各种各样的人穿行其中,伴着酒肆里传出的带着异族风情的曲子,让久行在沙漠中的旅人在入城的一瞬间有了到达仙境的错觉。
  金十三是个对吃穿用度都十分讲究的人。他自然是选了沙州城最富盛名的酒肆,点了一桌最丰盛的午餐。
  时近正午,正是酒肆中最忙碌的时候。
  那些携剑背刀的江湖客们正在谈论沙州城中即将开始的一场高手对决,——剑南碧玉剑挑战西北刀王。几碗烈酒下肚,烧的人满身欢畅。江湖客们的话题渐渐从眼下的对决转移成论剑江湖,历数江湖名流、武林轶事。酒酣兴浓,便有江湖客敲着酒坛高歌道:
  “血浸巫山春三月,神女峰下花如雪。
  广厦三千人声绝,绿柳垂丝香尘灭。
  华庭寂寂人不起,金阶潺潺血成溪。
  昔日笑靥魂不归,竹笼唯余稚女啼。
  长恨滔滔意难平,仰天掩面放悲声。
  栖梧托孤谢恩义,只影单刀乘舟去。
  姑苏城外刀华绽,一步一杀穿剑围。
  百杀堂鼓人惊起,须臾呼啸火光来。
  白衫弯刀踏月行,银光起落黯星影。
  。。。。。。。”
  他的嗓音粗狂黯哑,却是恰好将这首曲子中的那压抑悲怆和雪恨之快都表达的淋漓尽致。人声鼎沸的酒肆渐渐的安静下来。每一个江湖客都听得如痴如醉,神往不已。唯独两个人的表情不同,一个是金十三,他嘴角抽搐似乎在努力抑制住悲伤;一个是婠婠,她左右开弓专心的撕食着桌上的烤羊。
  正当她捧着一只羊腿啃的不亦乐乎的时候,一块染着檀木香气的手绢出现在眼前。婠婠从烤羊腿后抬起眼,只见金十三那圆盘样的脸上摆出了一个诡异的神情,似乎是悲伤又似乎有些微的愤然,但是更多的好像是一种近乎怜悯的神态。
  婠婠被他看得头皮有些发麻,觉察出周围气氛有些不对。于是她放下了羊腿,接过手绢来抹了抹油乎乎的手掌,低声问道:“怎么了?他唱的什么?”
  金十三很诧异,声音陡然拔高了几倍,“你不知道他唱的什么?!你居然没听过这首长歌?!”
  这几乎有些破音的大嗓门瞬间将酒肆中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没等婠婠答话,已有一个江湖客向着这边搭话道:“这首长歌虽然说的是十几年前的事,但是江湖中很少有人不知道。”
  那人丢下手里的坛子,站起身继续说道:“这首长歌说的是曾经声名赫赫的武林世家蜀中明月山庄的旧事。十四年前明月山庄不知为何与姑苏百杀堂结下了梁子。百杀堂遣了杀手混入庄内,在庄内投毒后大开庄门,引大批杀手入庄屠戮。一夜之间,血浸门庭。举庄三百六十二人仅仅活下来两个,一个是宿醉未归的明家二少,一个是被藏在衣笼中的明家小小姐。可叹明家百年荣光,一夕倾灭。明家二少悲愤难抑,将小小姐托付于栖梧岛凤家,自己孤身一人下了江南。”
  那人说到这里顿了一顿,眼睛中迸发出闪闪神采,“明二少孤影单刀独闯百杀堂,尽斩百杀堂三十六天杀、七十二地杀。那年明二少才不过十七岁,凭此一战而名动江湖,成为所有江湖少年心中的偶像。。。。。。。”
  婠婠听明白了,这是说的“自己”的身世。虽然婠婠听得对那位赠品叔父倾慕不已,但是现在这几乎灭门的惨事放在了“自己”的身上,她一时不知该做什么表情,于是将头低低埋进羊腿后。
  金十三不明就里,微微费力的倾动滚圆的身体,低声劝慰道:“虽然我也觉得这些人拿别人的惨事来反复宣扬,毫不顾忌别人的感受是很过分,但他们也没有恶意,纯粹是出于对明二叔倾慕。你不要太往心里去。况且,他们也不知道事主在场。”
  婠婠这个冒牌货不知道接什么话,只好继续将头闷在羊腿后面。金十三也想当然的以为她是情绪不佳,也就不再出声。默默的听着那人的讲述。
  在场的人几乎都听过这段江湖往事,但是这人说的极精彩,仿佛亲眼目睹了一般,于是大家也都听得入神。一时间酒肆中只剩那人在奋力的演说,每一个江湖客都听的神往不已,恨不能亲睹当年姑苏城外明家二少的不世风采。
  那人说的口干舌燥,向店主要了一大碗凉茶一口气灌下,抹了抹嘴语带唏嘘的继续道:“只可惜,那一战之后,明二少再没有动过武。当初锋芒难掩的明二少成了如今游历江湖四处行医的明二爷,而明月刀也传到了明大小姐手中。真是可惜。”
  一个身背长剑的少女疑惑道:“有何可惜?明大小姐及笄之年便得入天门,数年功夫就稳坐我朝第一名捕的位子。这是何其的本事?武林史笔金老爷子也赞她是‘风华绝代,明月无双’。明月刀在明大小姐手中也一样是锋芒难掩。”
  那人冷哼一声道:“那位明大小姐倒是个有几分本事的人,只是出手太过狠辣。以在下拙见明月刀的绝世风华已是绝唱。”
  那人声音刚落,便有人应和道:“不错,明大小姐的刀法的确是不够洒脱,且又过于毒辣狠戾。已经完全失了明月刀的精髓。白白糟蹋了上好刀法,也糟蹋了那把古刀。”
  眼看这些江湖客们越说越酣畅,言辞越来越激烈,而婠婠却不以为意的继续大吃大喝着。金十三脸上露出一抹惊诧,接着那惊诧的神情慢慢的变成疑惑。
  婠婠不知道面对大家对“自己”议论该做出什么反应,索性也就不管了。仍旧专心的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当鬼当久了都快忘记吃东西是一件怎样快乐的事情了。
  婠婠正吃的开心,冷不防右手中指一阵疼痛。定睛望去,只见自己的中指正被一双红彤彤华丽丽的珊瑚筷子紧紧夹住。
  婠婠认得这双筷子是金十三自带的“卫生环保筷”,每次进食金十三都是用它。
  此时金十三正怒目圆睁的盯着她。婠婠想抽回手,不想金十三夹的非常紧,让她抽手不得。
  婠婠痛的眼睛冒火,“老金,你不夹菜你夹我手指做什么?”
  金十三哼道:“早看你不对劲,一定是狐鬼上了身。”说着手上加大劲力,夹着婠婠的手指大力向一侧扭去,口中大喝一声:“呔,妖孽速速离去!”

  ☆、第三章 晕轻功

  婠婠吃痛忍不住惨叫一声,但是此刻却没有人注意她。因为几乎就在同时酒肆中惊叫声四起,她的声音被埋进那一片惊叫中。
  酒肆的窗够大也够多,一侧头就能看到外面鸡飞狗跳、人仰马翻、瓜果菜叶纷纷飞扬的混乱场面。
  当小贩、行人都抱头窜开后,满地狼藉的宽阔街道上徒留十几条矫健身影,依然在上下翻舞斗做一团。
  从服饰气质上明显能区分出这是两个“团伙”。一个服色混乱却一致在额头绑了个布条,个个体格魁梧神色狠戾。另一个统一的黑色锦衣,腰间束着的锦带上都以金线绣成数量不一的云纹。男的矫健干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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