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医妃有毒:佞王请自重-第40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她踏踏实实地睡了一觉,隐约听到屋内有人走动,已经是清晨时分,金凤凰跟他们一道上路的时候,还不忘笑着调侃。

    “小白兔的味道怎么样?”

    子司自顾自地丢下一句:“如果人醒来就更好了。”没有太多情绪,似乎不曾彻底餍足,又似乎只是单纯的抱怨。

    说完了,拉过睁着眼却没有表情的秦长安,她身上的衣裳虽然穿好了,还是有很多褶皱,仿佛昨晚被人狠狠蹂躏过一般。

    金凤凰那双媚眼仔细看了看,子司似乎尝到了一点甜头,当真把人当成是自己的玩具一般,小心翼翼地抱上马背,不过正因为如此,她才扫除了一点疑心。

    子司太过年轻,因为一夜露水情缘而生出一点怜香惜玉之心,反而证明昨晚当真把人吃的干干净净。

    可惜啊,上头有命令把人直接丢在沙海,他们太清楚沙海是什么地方,就凭秦长安一个弱女子,如何能在里面逃出生天?看样子,子司恐怕有点舍不得了吧。

    金凤凰一向骄傲,她自诩自己的那些入幕之宾,全都被她吃的死死的,他们身材很好,样貌出色,但却如其他魅族男人一样,脑子一般,不太够用。

    只是当不久之后,她知道正是这一对留在自己身边已有五年之久的兄弟欺骗了她,给秦长安一个便利,甚至偷偷打定主意要抛弃她远走高飞的时候,自然十分震惊意外。

    天黑了,他们终于赶到了沙海。

    所谓沙海,看上去很寻常,只是一片沙漠而已,天上一片星空,凉风习习,沙漠的晚上着实有点冷。

    他们已经下了马,金凤凰和子书在前头走,子司拉着秦长安跟在后面,又走了好一段路,坐在马上一动不动难不倒她,唯独现在走在沙漠,那是全新体验,她脚上的绣鞋实在不适合出现在这种地方,黄沙早已钻入鞋底,每一步都是煎熬,恨不能马上脱了绣鞋,赤脚走路,可惜她还得继续演戏。

    多亏了上次有过经验,知道被摄魂笛控制的人该是何等模样,再加上她无事可做的时候也爱发呆,因此,头脑放空不算难事。

    头一回行走在沙漠中,虽然感觉无比陌生,但她心中的困惑却越来越深,至今,她还不曾看到任何可怕的场景,为什么沙海会被他们说的那么可怖?

    “好了,就这儿吧。”金凤凰环顾四周,如今天色已黑,但还不算太晚,娇媚的嗓音中透着一股本质的森冷。“子司,别心软,动手吧。”

    天色太黑,但秦长安眼前的画面依旧清晰,她看得清楚子司最后一眼的复杂眼神,然后,掏出了腰际皮套里的一把弯月形状的小刀。

    秦长安呼吸一窒。

    子司抓过她的手臂,近乎粗鲁地把衣袖拉高,然后在她手臂上飞快划了一道,鲜血一滴滴地落下,滴落在沙地上。

    金凤凰满意地点头,她无意在这个女人身上耗费太大功夫,也不想理会这对兄弟的于心不忍,只要完成上头的任务,她就可以得到大笔金银以及十个俊男,这才是她真正在意的。

    “小白兔,自求多福吧,这个磨炼可不是人人都能通过的。”她动作魅惑地把玩着发梢下的金色叶片,轻轻哼了一声,眼神尽是不屑一顾。“真可惜,要不是天黑了,我还想留在这儿看一出好戏呢。”

    一女两男转身就走,谁也不再回头,直到最后,领了边缘处停靠的骏马,扬长而去。

    偌大的黑夜之中,漫无边际的沙漠里,动也不动地站着一人。

    直到听到马蹄声最终消失的声响,她才卸下了连日来的防备,双腿一软,跪坐在沙地上,手掌撑在沙漠上,大口大口喘着气。

    一整天扮演一个没有表情没有思想的木头娃娃,说简单很简单,说难也难,口渴不能喝水,肚饿不能吃饭,就连被晒得头昏眼花也不能擦擦脸上的汗珠,甚至连呼吸都必须克制,为了瞒住精明的金凤凰,她一刻也不敢放松。

    总算把人送走了。

    回过神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止血,刚才子司的动作很快,但不曾划得太深,看着流了不少血,也只是为了应付一下眼尖的金凤凰罢了。伤口不曾伤及骨头,再加上她特殊的体质,约莫五天就能结疤。

    那对兄弟跟自己,本该是敌人,最终能够有这样的结果,她不曾耗去体力,也不曾受到伤害,已经是幸运至极了。

    很快地包扎了下手臂上的伤口,毕竟她的鲜血很宝贵,一旦有人知道她药人体质,说不定一滴血都能卖出天价。

    她自嘲地想着,虽然有些疲惫,但好歹昨晚安安稳稳睡了一觉,如今被冷风吹着,思绪更加清明。

    沙漠里很难判断方向,就算有了方向,光靠走路,她也难以走出此地。

    她不喜欢随意浪费体力。

    盯着自己手臂上的伤口,她的脑子再度飞快运转起来,光是把一个从未见过沙漠的人丢在这里,就足够她焦头烂额的,可是为什么要在她手臂上划出一个伤口,让她流血?还有,金凤凰为什么说沙海是一个磨炼?又为什么说她想要看戏,看到是什么好戏?

    沙漠里没有人烟,把她丢在这里,想活活地饿死她,还是渴死她?!

    望着地上的一滩血迹,一个想法突然从她脑海里飞快闪过,她一时不查,再度抬起眼的时候,双眼已然一片冰霜。

    空气里的血腥味,早已被风吹散,但是好似在不远处的角落,有什么东西在悄无声息地靠近,不请自来。

    它们,是循着血腥味来的。

    细白双耳微微一动,她美眸半眯,依旧看不到任何身影,但这种感觉却是愈发清晰。

    在狼嚎声从远处传来的一刹那,她心如明镜,是了,她成了猎物。

    沙海最可怕的,不是无边无垠的沙漠,而是……这里最凶狠的野兽——狼。

    在沙漠之中,她甚至找不到一棵树遮掩自己的身影,就这么在如雪的皎洁月光下,无所隐藏,暴露了自己的存在。

    有一只狼,慢慢靠近她,然后,停在约莫三十步之外的距离。

    狼似乎对她颇为不以为然,没有马上进攻,而是仰着脖子,仰天长啸。

    秦长安借机审视这头狼。

    那头巨兽,灰中带黑的杂色皮毛蓬松的很,它的四肢强而有力,尾巴压得很低,然后缓慢扫动。

    以目力去测,这头灰狼比她整个人还要庞大,它露出的牙齿惊人的尖锐锋利,那双眼……一只是瞎的,另一只则在黑夜中发着幽幽的绿光。

    或许是在地盘争夺战中被另一头野狼抓瞎的,但在野兽的世界,只要不死,那么这些伤痕全都是活生生的勋章。很显然,它战胜了对方,然后,成为了狼群的老大。

    秦长安掌心生汗,整个背也早已汗湿,她深深感觉到自己是一块肥肉,因为,这头灰狼的眼神这么告诉她。

    上一回面对这般野生野兽的时候,可以追溯到她只有八岁的那年,她被从官奴市场拉过去,在斗兽场跟一头黑豹搏斗,那时候她虽然年幼,但无所畏惧,没有任何累赘,大不了一死,于是乎,就跟黑豹拼了。

    可是时隔多年,她依旧可以豁出去跟野狼奋战,但早已没有赢面,毕竟,一头狼或许她还能硬着头皮,勉强应付,但是……

    她抬起下巴,看向四面八方把她围住的狼群,粗略估计,至少有十几头。

    再者,她挺着一个肚子,动作不如往日敏捷,如何抵御地住一群对她垂涎三尺的狼群?!

    右手小心翼翼地探向腰后,感受到手掌下冰冷的凸起,她始终都把金刚锥藏在里衣内,她绝不会认为这些野狼会对她俯首称臣,只因它们骨子里的野性太过狂妄,早已深入骨髓,难以教化。

    它们跟白虎、灵隼甚至火狐狸,是完全不同的存在。

    拔出金刚锥,轻巧转动,“咔擦”一下,金刚锥瞬间成为一支金枪,她冷眼看向那头领头狼,脸色冷肃凝重。

    瞎眼狼似乎没料到她手上会“变出”一件冰冷又金光闪闪的物件,它没见过,更别提金刚锥顶端的那颗金刚石,在月光下闪烁着璀璨的幽光。它当然有所顾忌,但即便如此,它还是不曾后退一步,只是不再往前挪动而已,站在原地,跟她对峙。

    以她一人之力,她无法杀死一群狼。但狼的性情她有所了解,不管是人是兽,只要能够将领头狼打趴下,至少可以震慑住其他的野狼,让它们不敢轻举妄动,为自己争取更多逃生的时间。

    只要她能熬到天亮,天亮之后,沙漠里必定会有人经过,这些野狼不管是否饿着肚子,都不可能继续留守。

    灰狼等了很久,终于打算出击,张开大嘴,露出尖牙,再度嚎叫了一声。一步步靠近,一只眼绿莹莹的宛若鬼火,而另一旁瞎眼旁边的几道深刻抓痕,还未被新生皮毛覆盖,看上去格外惊悚。

    争当它凌空跳向她的时候,她早已挥动手中金刚锥,击打在灰狼厚实的背部,把它打的偏离方向,只能落在一旁,对她虎视眈眈,从锋利尖牙下落下的口水,一滴滴滴落,显然,它已经耐心用尽。

    下一刻,它再度奋力一扑,秦长安灵敏闪过,却被它咬住手上的左臂,她感受到狼牙下的拉扯,灰狼恨不能生生咬下她一截手臂,她右手紧紧抓住金刚锥,朝着狼的后颈下猛烈刺下。

    金刚锥的底部,深入灰狼蓬松的皮毛之下,不费吹灰之力,从它的下颚顶出,垂死之际,才松开了爪牙。

    一人一狼一道倒在黄沙之中,生怕灰狼反扑,她不敢懈怠,拔出染血的金刚锥,再度深深刺了一道,这次,贯穿灰狼的肚皮。

    再无任何力气,将金刚锥拔出灰狼的身体都办不到,她只觉得一口气提不上来,身子绵软无力,只能瘫倒在地。

    沙漠里的风,将细小的风沙卷过来,她仰望着星空,顾不得自己头发脸上都有细沙,宛若死尸般直挺挺地躺着,明明大漠有着独特的夜景,可惜她却没有心情欣赏。

    身旁的灰狼早已咽气,从下颚和肚皮里流出来的狼血,渐渐渗透到黄沙之下。

    深深吸了一口气,秦长安咬牙拔出金刚锥,环顾一周,果然,狼群虽然把她包围,但看到她杀死了灰狼,只敢不停地发出嚎叫,却不敢进逼。

    看来,杀鸡儆猴的效果有了。

    在一声接连一声及其凄厉的狼嚎声中,她依稀看到了不远处的火光,住在沙漠旁的人不可能冒险在深夜横渡大漠,这是常识。

    她依旧保持警惕,越来越近的火光,是由许多个火把上的光芒组成,好似漂浮在黑夜中的一个个光圈,看到来人不少,再加上狼天生怕火,自然很快驱逐了狼群。

    前后都有人手持火把,中间是一只骆驼,驼峰上坐着一个男人,约莫跟龙厉差不多的年纪,身材挺拔不群的男人,长相称不上有多俊帅,刀凿般的容颜线条冷硬,一双黑眸更冷的宛若结冰的湖水。

    男人看得第一眼,不是她,而是那头重伤而死的灰狼,眼睛一眯,流露敌意。“去看看,死了吗?”

    手下走到灰狼尸体旁边,查看一番,点头回应。“主爷,这头狼死了。”

    “把牙齿给我拔了。”他冷冷地发号施令,然后,才把目光放在秦长安的身上,淡淡说道。“把人带回去。”

    秦长安并未挣扎。

    寡不敌众是一方面,再者,她刚才在跟灰狼搏斗的时候,似乎动了胎气,她感受到腹中的不适,如今迫切需要的就是休息,而非争个鱼死网破。

    她翻身坐在另一头骆驼上,右手始终紧紧抓着金刚锥,一行人行走在宽阔无边的大漠之中,足足走了一个时辰,才来到一片绿洲。

    绿洲不大,宛若一个小村镇,麻雀虽小,五脏齐全,有一些商铺和酒楼。最东边还有一座楼,跟这些商铺酒楼保持了一段距离,看不出是作何用处,建有三层,称不上多么华丽辉煌,但是越往里面走,才发现别有洞天,越觉得跟外面的朴实无华相差甚远。

    男人睇着秦长安,嘴角残留一分冷意。“既然你通过了这次试炼,我暂且留你一命,纵然你心中有无数个疑惑,我也不打算跟你秉烛夜谈。”

    

    ps:书友们,我是蔷薇晚,推荐一款免费小说app,支持小说下载、听书、零广告、多种阅读模式。请您关注微信公众号:dazhudu(长按三秒复制)书友们快关注起来吧!

第五卷 傲视天下 038 龙厉解开裴九秘密

    

    话音一落,他就挥挥手,示意一个丫鬟把人带上楼去。

    进了房间,里面的环境比路上的小客栈好了不少,宽敞干净,家具齐全,能在西部住到这样的地方,已经算是不错。

    小丫鬟甚至打了热水,打算伺候她洗澡,她身心俱疲,反而不认为有人会在此刻对她下手,若想要她死,完全不必从大漠把她带回来。

    泡了个久违的热水澡,扫去大半风尘和疲惫,出来后,桌上摆放着一碗菜一碗面疙瘩,完全称不上什么精致美食,但至少看上去清清爽爽,是刚刚做出来的,很新鲜。

    在物产并不丰饶的西部,她并不指望能跟宫里一般锦衣玉食,更别提,她被掳到此地,并非是来做客的,又何必吹毛求疵?

    一路上只是喝了水,不曾进食,她当真饿坏了。

    她狼吞虎咽地吃完桌上的食物,想来吃相必然难看,在小丫鬟的眼底看到一丝惊讶,当她还想套话的时候,小丫鬟早已悄悄离开。

    就算天塌下来,也是明天的事,用清水擦拭着手中金刚锥上的血迹,她的眼神无声沉下。

    她没有忘记,在那个男人带来过来驱散狼群的时候,曾经有一刹那的功夫,是盯紧了她手中的金刚锥。

    那时,他的眼神很复杂,也很难看透。

    ……

    终于找到了。

    “就是这里?”

    一身红袍的男人停下脚步,正是龙厉,他的面前有一处山洞,里面黑漆漆的,看不清到底有多深。

    三天前他们抵达这座大山,随行的洪雁山的确是千锤百炼的人才,善于跟石头、土质打交道,身上背了一整套勘探矿石的工具,完全不像是一个贵族子弟。当然,除了他左手天生残疾之外,他少说话多做事的态度,倒是难得让龙厉看着不觉得厌烦,的确如秦长安所言,是个脚踏实地的年轻人。

    他带的人并不多,既然是隐瞒自己皇帝的身份出来,自然十分低调。一路上裴九显得十分沉默,不到万不得已,不爱开口讲话,跟过去那个不会看人脸色又往往胡乱说一通的神棍形象,判若两人。

    龙厉有种感觉,裴九越是靠近这座大山,笼罩在他身上的情绪就越是古怪,事实上,至今没有人知道,裴九到底用的是什么法子,才能明确地在山中行走,然后,确定某一个进山的方向,准确无误地找到这里。

    仿佛,裴九曾经来过这儿一样。

    昨日,一行侍卫用了洪雁山计算出来的炸药,将这座山炸出一个山洞,又将堆积的碎石搬到两旁,清出一条道路,洪雁山已经率先进去过,神情很是激动。

    “皇上,正是此地,雁山带您进去看看,这约莫是百年内王朝发现的最大的红宝石矿山——”

    龙厉的脸色淡淡,下颚一点,俊美面庞上并无任何喜怒,不疾不徐地吐出一句。“你功劳不小,回京有赏。”

    能在一个山区内找到矿石,本就是有真本事的,他虽然性格上有着很大的缺陷,但当了天子之后,理应培养各方面的青年才俊,为他所用,因此,奖罚分明是必要的。

    就算有裴九指点,如果没有洪雁山关于开矿的经验,否则,山体有好几座,根本无法确定真正的矿产在何处。

    洪雁山听得心中美滋滋,这次上京,本是抱着孤注一掷的心态,没料到还能遇到皇后这位贵人,不但让洪家摆脱了吴家的打压和纠缠,严惩了跟官府勾结的吴家,保住了妹妹洪锦儿的终身大事,几家原本被毁的差不多的商铺渐渐又做起生意来,想必用不了多久,就能一改这几年的诸事不顺。更别提他被点名跟随皇上走这么一趟,虽然路上十分劳累,但如今总算为王朝找到一处宝矿,他能为洪家扬眉吐气,多好!

    走入山洞之中,虽然出身皇族,但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宝石矿,石块里露出小块的晶体,在火把的照耀下发出红色的光芒,的确是货真价实的红宝石。不过,要将红宝石从矿石里取出,再进行打磨,才能变成珠宝首饰。

    在市场上,红宝石的价格不低,一座矿山对于整个国家而言,都是一笔无法计算的巨大财富。

    但当他看到红宝石的时候,心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等这些宝石开采出来之后,直接让能工巧匠打造一批红宝石首饰,送到宫里来。长安肌肤白皙,穿戴红色,很是好看。再者,等女儿长大后,拿些宝石手串项链打扮起来,必然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2) 踩(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