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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2-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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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很久里面才传来公子的声音,她们早就准备好,端着盆和方巾进屋。
  “搁那吧。”沈斐随手指了个地方,正要去洗,朝曦哧溜一声跑去他前面,插队先洗。
  沈斐无奈摇摇头,等她洗完了才洗,又拿了本书,刚要躺上床,朝曦一点位置都不让,“躺里面。”
  原来一直是沈斐躺里面,他腿脚不好,又很能忍,一夜可以一动不动也不用去如厕,也就朝曦喜欢起夜,所以每次都睡床外。
  镜花听错了,他俩其实是因为谁躺里面,谁躺外面闹矛盾,争了半天,最后还是沈斐妥协。
  自古从来没有男人躺在床里,女人躺在床外的道理,偏偏朝曦喜欢躺在床外。
  天色还有些早,沈斐忙惯了,上床后也没睡,半靠在枕头上看书,书很重又很厚,需要两只手举着,朝曦可不管,直接拉了他一只手把玩,沈斐一只手举不起书,小小挣扎了一把,被朝曦死死拽住,理直气壮质问他,“吃我的,睡我的,凭什么一只手都不给我玩?”


第67章 送上门来
  “原来在谷里时我想什么时候玩就什么时候玩; 现在是不是不需要我了?所以干脆不给我玩了?”
  这么一想好像是的,在谷里时别说是沈斐的手,就是沈斐整个身子,除了最关键的部分其它都任她折腾,怎么才回了趟京城,人就变了?
  记得以前吃饭喝水都是她喂到嘴边,洗澡擦身子也都是她亲力亲为,沈斐虽然不情不愿; 可他不会阻止; 晓得人在屋檐下; 不得不低头的道理,即便朝曦不给他穿衣裳; 让他光着睡觉; 他也没有办法; 只一声不吭默默受了下来。
  现在是不是当回摄政王后腰板挺直了; 所以对她说话做事都有底气许多?
  沈斐幽幽叹口气。
  书也不看了; 往旁边一搁,两只手空出来都给她玩; 有一只手离朝曦有些远; 朝曦不客气的拉过来; 一手握住一个沈斐的手腕; 后来觉得这样没法把玩; 放弃了一只; 单手握住沈斐离她近的那只手; 跟以前一样捏捏摁摁。
  沈斐绝对瘦了,手背上的青筋比以前明显,看起来很脆弱的样子,叫她不忍心用力,可还是一样好看,光瞧着便很下饭。
  原来朝曦没觉得自己有什么癖好,现在发觉自己似乎特别注意别人的手,稍微好看一些的便忍不住跟沈斐的比,每每发现沈斐完胜。
  他的手如玉一般,像上等的白瓷,如果拿去拍卖,少说千两黄金的那种。
  如果把沈斐整个人拿去拍卖,肯定有很多富婆竞拍,千金难买一个沈斐,当然她也不会拿去竞拍,这么好看当然是自己留着喽,怎么可能便宜别人。
  朝曦将沈斐整个人拽过来,抱着他的手睡,睡着前似乎还听到这人无奈的叹息声,朝曦就喜欢听他叹气,那种拿她没有办法的感觉,仿佛她被沈斐宠着似的。
  事实上她确实被沈斐宠着,很多细节可能证明,沈斐从来不跟她争论,她做什么就依她,如果两个人的观念背驰,比如说谁睡床外,谁睡床里,一般是沈斐妥协。
  反正退让的都是沈斐。
  这一觉睡到第二天清晨,醒来沈斐还在,居然没走,这是不是间接说明凤凰山战况稳定下来?
  沈斐太懒,问他估计也不会说,朝曦只能从他的表现上看出来,比如说沈斐今天出来的次数多了不少,白天也会到处看看,像视察似的,身后跟着浩浩荡荡一群人。
  这人实在出彩,走哪都像白天鹅,那么显眼,把别人衬托成了野鸭。
  也没用心打扮,简简单单竖了冠,黑发瀑布似的垂在背后,两天一洗,表面丝绸一样顺滑。
  许是五官过于精致,显得人清隽俊美,他走过之后十有八九大家都在讨论他,连男人也自愧不如。
  原来在村里时大家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腿上,现在腿好了,目光尽数被他的脸和气质吸引,朝曦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不是第一天见到沈斐,反正他每次走来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仿佛下一刻这人便会飞升为仙似的,一股子仙气,难得没有被世间的金钱与诱惑熏陶。
  白天沈斐会假装不认识她,怕给她带来困扰,所以他从身边走过,朝曦也没去打扰他,她在给一个病人检查身体,这人背上受了伤,开始没当回事,都没告诉她,最近突然感觉很痒,实在难受才问她后背每天像有东西钻来钻去是什么情况?
  朝曦想到什么,当即将人衣裳一脱,发现整个后背红肿发脓,部分腐烂,被森林里的苍蝇叮咬,生了蛆虫。
  冬天并非没有蚊虫,只是少,其实只要环境合适,冬天也有少部分苍蝇存活,它们藏在动物的皮毛下,靠动物的体温取暖。
  因为山脚下潮湿,大家每天晚上都会燃火把取暖,这种环境下更适合苍蝇,或许是把附近泥巴里的虫卵孵化,也有可能是这人跑去森林觅食,不小心被动物身上的苍蝇盯上,也许在他看来就是被苍蝇叮了一下,实际上苍蝇已经在腐肉里产卵,它们可是无孔不入的。
  正常情况下隔着衣裳,蚊虫没办法叮他,一定是疼的难受,自己脱下衣裳查看,或是用湖里的水清洗过,没有烧过的水里面也有蚊虫的卵,总之在森林里哪哪都是风险。
  朝曦拿了刀出来,“你背后的腐肉要割下来,不然蛆虫爬进你的五脏六腑,你也就离死不远了。”
  这人吓的浑身一颤,“一定要割吗?”
  “肯定要割的,我给你抹点麻沸散,等你没感觉了再割,不会疼的。”朝曦骗了他,疼肯定是会疼的,就算有麻沸散,割下这么大一块肉,怎么可能不疼。
  “这样啊。”这人放心了,老实趴下等着。
  朝曦先给他清理了几遍,把表面露头的虫用银镊子拔出来,又抹了麻沸散,静静等了等,问他还痒不痒?
  他说不痒了立马动手,刀起刀落,几下将他背上的腐肉割下来,中途疼的这人整个身子绷紧,想站起来,被朝曦用膝盖牢牢摁住,继续割,虫卵蔓延到鲜肉上,怕有遗留,也一并割了,又用药洗了几遍,然后倒了刺激的药粉,药效发挥时里面的蛆虫难受,自己爬了出来,被朝曦一一逮住弄死。
  差不多后才给这人包扎,“好了。”
  朝曦开始收拾东西,将用过的东西一一清洗,“以后记得就算再疼再痒也不能用凉水清洗知道吗?尤其是湖水,里面很多动物的虫卵。”
  不用她说,这人已经记住了,连忙点头目送她离开,朝曦转身才发现不远处静静等她的人,沈斐坐在轮椅里,表面看来是找处有太阳的地方晒晒太阳,实际上就是等她。
  又不是不了解他,这人有多不喜欢晒太阳,不可能专门为了晒太阳出来,肯定是为了等她。
  “怎么了?”朝曦跑过去问。
  沈斐轻笑,“没事。”
  他只是意外发现,朝曦认真的时候竟意外迷人自信,仿佛胜劵在握似的,语气眼神都变了。
  “我是问你腿怎么了?”好端端的坐什么轮椅?
  “腿也没事。”沈斐摸了摸腿。
  “没事坐什么轮椅?”朝曦伸手去拉他,被沈斐避开,“你先去洗手。”
  朝曦:“……”
  忘了刚给病人处理过伤口,沈斐最爱干净,不喜欢她的手上沾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虽然朝曦用棉布简单擦拭了一遍。
  她回去后又洗了几遍,沈斐亲眼看着她洗,洗完又换了身衣裳才肯让她接近。
  “你今天没事做吗?”不应该啊,沈斐这两天好闲,按理说闲一天还像话,一直闲说不通。
  “嗯。”沈斐低垂着眼,不怎么想说话似的,一句多余的都不肯回答。
  “凤凰山的战打完了?”朝曦又问。
  “嗯。”
  “我们赢了还是元军赢了?”
  “我们。”
  果然有些不对劲,沈斐的情绪莫名低落?
  打了胜仗难道不该开心吗?还是损失了很多兵力,又或者……
  “平安出事了?”朝曦心里一揪。
  “没有。”沈斐奇怪的看她一眼,“为什么会想到这个?”
  朝曦放下心来,“看你好像在担心什么?”
  平安没出事就好,沈斐说没事,肯定派人去看过它,他这人严格来说比她还靠谱,平安被他罩着,出不了事。
  不是平安的事,那沈斐为什么忧心忡忡?
  朝曦认真打量过去,这人坐在轮椅上,霜打的茄子似的,没什么精神。
  她又看向镜花姐姐,镜花捂嘴偷笑,“咱们是打赢了,本该乘胜追击,刚追了没多远又冻回来了。”
  元国太冷了,一般的人吃不下,人冻病倒也罢了,关键马也冻病了,风就像刀子似的,哗哗往人脸上割。
  “你是没去过元国,泼一盆水立马变成冰块,刚流的鼻涕还没来得及擦,一摸全是碎渣子,原来我随公子去过一次,不小心踩了一脚淤泥,脚登时钉在原地,如何也拔不出来。”镜花叹气,“元国是公子的心病,不解决了即便打了胜仗,公子也开心不起来。”
  这个朝曦倒是听说过,很多人都将元国比做杂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常年爱惹事,又膘肥体壮,一个能打三个,历来不是没有人攻打过元国,都以失败告终。
  记得曾经还有位常胜将军,也败在了元国手底下,元国甚至被列为最难打的小国,去的人不是被冻回来了,就是因为高原反应病倒,又或是那边没什么吃食,补给跟不上,被迫回来,总之大顺建国几百年,从来没有将元国列在版图上。
  沈斐要完成这个壮举,还需一些时日,刚出了那么多事,他又因为一个叛徒处在下风,难免被人怀疑他的能力,这是最好的立威时机,只许胜不许败。
  表面看来是大顺赢了,实际上人家打完一点损失没有,眼瞧着要吃亏,便往自己地盘上缩,大顺追不过去,连报仇都报不了,怎么看都是大顺惨胜。
  所以沈斐才会这般发愁?
  朝曦接手推着轮椅进了帐篷,没人时直言道,“说吧,想问我什么?”
  既然送上门来,她也就不客气了,一把将人抱起来,搁在床上,趁着晌午没事做,给沈斐剪剪指甲,挖挖耳朵,反正她很喜欢调戏沈斐。


第68章 贞洁危险
  沈斐似乎也知道她有这个爱好; 一般没事的时候会成全她,有事的时候干脆好些天不来。
  他这个人很被动,不喜欢主动,譬如说刚找来的时候明明应该他自个儿将该交代的交代出来,他偏不,让朝曦问。
  给他烤蛋也是,正常一直送下去他可以好几天不出现,只在晚上的时候同床; 第二天一大早又走; 也就朝曦几天没给他烤蛋; 沈斐似乎才注意到,朝曦这边出了问题; 于是被动出现。
  他一直这样; 以为是处理国家大事; 不出事就不会注意; 有事才会主动送上门。
  “是不是元国太冷的事?”沈斐不说; 朝曦也猜到一些。
  “嗯。”沈斐想抬头看她。
  被朝曦摁住,她在给沈斐挖耳朵; 这一动可能会把他的耳膜戳破。
  “你想用草药解决?”
  沈斐的耳朵很干净; 耳垂软软的; 薄薄的; 带着通透的粉; 朝曦的耳勺其实没太大用处; 可她不收手; 就喜欢沈斐枕在她腿上,一动不动任她挖的那种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来小时候的布娃娃,师傅送的,她很喜欢,闲着没事就给它梳头,头发是布条做的,时常挂丝,朝曦愁了很久也没找到解决办法,她还喜欢给娃娃做衣裳,自己手缝,穿上的那一刻满满都是自豪感。
  有时候也会像对待人似的,给它洗澡擦身,结果发现湿了很难干回来,还容易闷出味。
  后来被老鼠咬出了洞,把里面的棉花掏走了,朝曦藏起来它又掏,藏起来它又掏,最后干脆把整个娃娃叼走,朝曦找了很久,最后在一个洞里找到,娃娃已经被咬成破布,垫在洞里当窝,上面都是不明液体和脏兮兮的东西,还有老鼠屎。
  朝曦哭了好久,也不敢声张,怕被师祖发现骂她,师祖不允许她养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养什么都给她毒死,不敢养活的,养死的也会被骂。
  她不知道是不是特殊癖好,就好这口,许是小时候没得到满足,长大后越演越烈,什么都养想,刻意跑去森林捡受伤的动物养,捡到沈斐也养得好好的。
  沈斐比那只布娃娃不知道好了多少倍,还没有头发挂丝的问题,唯一的毛病是太大,不好给他做衣裳,好处是他比布娃娃精致许多,也逼真许多,刚来时其实不太好意思给他换衣裳擦澡,不过把他当成布娃娃,登时又好意思了。
  可惜沈斐腿脚好的太快,朝曦还没有过瘾。说来他走的时候腿还没好全,想一想是别人给他擦澡,给他穿衣裳还有些气闷。
  手上不由自主加大了些力道,沈斐疼的眉头一皱,朝曦连忙将耳勺取出来,“弄疼你了?”
  沈斐摇摇头,“你在想什么?”
  朝曦没告诉他,“我在想有什么草药便宜,又可以代替酒暖身子。”
  很多行军打仗都会带上酒,时不时喝一口暖胃,不过很多人不胜酒力,还有些人喝完酒会发酒疯,所以这个法子不可取,也没有那么多酒喝,所以沈斐才会想别的法子。
  “想到了吗?”沈斐问。
  “别着急。”朝曦让他转过身子,“这面。”
  沈斐也听话,顺从的转过身,正面对着朝曦,朝曦拉开他的耳朵看了看,果然不出所料,这边也很干净,沈斐人虽然懒,不爱说话,不爱走动,但是他爱干净,不允许自己有一点点脏的地方,耳朵一定经常挖,朝曦无奈放弃这个小乐趣,翻了剪刀给他剪指甲。
  许是最近忙,指甲没怎么剪,长了一些,虽然只有一点点,不过剪指甲是细活,可以剪好久。
  “寻常驱寒都用生姜,肉桂,香薷煮了泡茶喝,不过我觉得吧,泡茶不如泡脚,别看脚不起眼,其实至关重要,你知道树根吗?人的脚就像树根,脚好,身体才好。”很多人都觉得脚不重要,受了伤也不管,经常捂着闷着,或者干脆穿着草鞋到处溜达,朝曦每次看到都觉得惋惜。
  为什么比别人老的快?就是因为没护好脚啊,脚才是根。
  沈斐摇头,“元国缺柴,每人每天泡脚不现实。”
  说的也是,谁打仗带大批柴火,又重又累,肯定是就地取材。
  “洗澡呢?他们总要洗澡吧?”放在洗澡的池子里也行,正好大家都用。
  “十天半月洗一次。”
  朝曦:“……”
  放弃了,朝曦又想了个法子,“祝由术你听说过吗?”
  没等沈斐问,继续道,“我前段时间接了一个病人,半夜喝醉了酒,在坟头醒来,就以为自己中了邪,变得神神叨叨,后来我给他写了张符,告诉他喝下符后‘鬼’就会被我驱走,他相信了,第二天果然什么毛病都没有,知道我是怎么治好他的吗?”
  “你骗了他,根本就没有鬼,只是他自己吓自己而已,可你若是直说,他便以为你什么都不懂,不如假装自己知道,告诉他‘鬼’被驱走,他心里放心,‘鬼’自然消失。”沈斐肯定道。
  朝曦点头,“不过光靠这个还不行,我给他画的那张符朱砂是用草药磨出来的,符本身也是草药根,合在一起就是镇定安神的药,可以让他一觉睡沉,与昏迷无二,他没有做梦,不会胡思乱想,才会以为‘鬼’消失。”
  沈斐似乎受到什么启发,“我倒是想起了另一个故事,从前有个衙役,将囚犯捆在黑暗里,眼睛绑起来,手上割了一道口子,放水给囚犯听,囚犯以为是自己的手在滴血,其实他手上只有一道很小的伤口,已经结了疤,但他不知道,活活被吓死了。”
  朝曦颌首,“差不多就是这样,人的意志力其实也是一股力量,不要总想着元国冷,想想元国给大顺带来的耻辱,想想元军杀了大顺多少兵马,坑了多少百姓,一旦转移注意力,或许就没那么冷了。”
  说起这个,朝曦突然想起另一个法子,“你知道冰吗?元国别的不多,就冰块多,物极必反,越是冻人的冰越烫手。”
  沈斐蹙眉,“这话怎么说?”
  朝曦失笑,“一看就知道你是没有玩过雪球的人,用手揉雪球刚开始会感觉很冷,过一会儿就会觉得手发烫,这就是物极必反,阴阳互转,人也是,常用冷水洗脸洗手,沐浴冬泳,会让血液加快循环,提高抗寒的能力。”
  沈斐明显不信,“真的?”
  “自然是真的。”朝曦已经给他剪好了一只手,“这种事我骗你干嘛?”
  “我小时候师祖让我洗冷水澡,我快恨死她了,结果长大之后发现比旁人更抗冻。”
  朝曦还记得师祖跟她说,从前有个民族,会把出生百天的孩子浸泡在冰湖里,说是可以让孩子没病没灾,虽然那个民族个个彪悍异常,不过朝曦还是不建议这样做,小孩子太小,有点残忍。
  “因人而异,身体差的还是不要尝试了,身体好的可以试试。”
  “对了。”朝曦想起什么,“云石好弄吗?”
  “用来糊房子的,好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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