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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本蛇蝎,太子殿下请当心-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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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蓝按压了老婆子腿上几个穴位,她已经完全没有痛感了,这老婆子说的极是,她已经残废太久,普通的施针方法怕是不管用,她从袖中摸出一个小药瓶,用银针蘸了蘸里面的药粉,又用针尖刺进了自己的指尖,圆滚滚的血滴溢出食指的皮肤后,她用银针仔细蘸了血,便对着老婆子的穴位下针,稳准狠。
  凌风眯眼看着古夕蓝,他也是有些吃惊,也不知道该说古夕蓝救人心切善良过度呢,还是该说她习惯心狠,根本不在乎自己的一点血……呵,看来古夕蓝还是挺懂得利用自己百毒不侵的血液的。
  老婆子腿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银针,她只感觉到双腿麻麻热热的,还有些发怵,总问夕蓝,“能不能治好啊?不能的话,就算了,我不治了……不治了……”
  老婆子是担心,怕瘸子没治好,又成了个哑巴瞎子。
  夕蓝很是耐心地对老婆子微笑,“没事,您放心,等会儿就能站起来了。”
  其他人都还不相信,很鄙视夕蓝,这么小小年纪就会说大话。
  大约一个时辰左右,夕蓝将所有银针取下,擦拭干净收了起来,对帮忙拉布的小伙子们羞赧一笑,“谢谢各位小哥了,可以把红帐收起来了。”
  围观的众人也都没看出个名堂,夕蓝折腾了半天,这说书的开讲了也没好好听,还以为有什么奇迹发生呢,结果这老婆子还是赖在地上。
  夕蓝看着地上半躺着的老婆子,一脸无辜地看着自己,她善意地提醒道,“婆婆,坐在这里太挡路了,您还不快站起来?”
  老婆子惊讶地盯着双腿,“我怎么站起来?我,我是个……”她拍了拍大腿,却感觉到有疼痛感,她双手撑在地上,双脚踩住地面,竟然使上了力气,她一点点地从地上爬着站了起来,摇摇晃晃的,不敢相信自己还能站起来。
  “我,我真的站起来了啊!”老婆子难以置信,声音都激动地颤抖。
  “诶,看那乞丐婆,我几年前也见过她,她的双腿真的是残的,这也能治好啊!”
  “是啊,你看她站的还挺稳当呢!”
  “神奇,神奇!”
  “这该不会是红衣神女的弟子或是姐妹什么的吧!”
  夕蓝听着大家的言谈就觉得好笑,心里也有些小小地满足和膨胀,她对老婆子笑道,“您可以往旁边站一点,总站在中间,人家都没法过去了呢。”
  老婆子很是僵硬地抬腿,她以为自己是抬不起来的,可抬起来的那一刹那,感觉浑身都轻盈了起来,她笨拙地走了几步,热泪盈眶地看着夕蓝,“恩人啊,恩人,我以为我再也站不起来了……没想到我还能再走路……姑娘,真是谢谢你了……谢谢啊……”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三章 做些善事来偿还
  夕蓝笑着点点头,便混入人群,回到凌风身边,冲他挑挑眉,也和凌风惯常似的得意起来。
  凌风嗤笑了几声,低声道,“风头出够了吧?”他也不自觉地笑了起来,有这样一个一点就通的弟子,他还是很得意啊!不枉费他平日的谆谆教导。
  事后,大家细细一想,这个救人的姑娘真是奇怪,治病救人,还喜欢念叨“勿忘真善,仁者爱人”,分文不取……和那红衣神女几乎一样,只不过红衣神女带着面纱,看不到样貌,这个小姑娘的气质是平凡了些,可,可谁又真正见过红衣神女长什么样呢,谁又敢说红衣神女一定要仙气十足呢?
  这小姑娘就是红衣神女啊!
  为了防止旗阅城的人再想起,夕蓝在无妄山里又是好久不出门,在说书场上听到的关于苍云和万花的传言,让她心绪不宁,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心事重重的样子。
  她一个人漫不经心地在院子里挥舞着红玉血剑,招式很凌厉,也不再是曾经那样的花拳绣腿,如果真的遇敌,应该能自保吧。
  万花国现在有一个她的亲哥哥在,她心里突然有种强烈的冲动,她想见见这个哥哥,这个唯一的亲人到底是什么样的,至少应该不会再如古相府里那帮人一样虚情假意吧。
  在古威他们身上,夕蓝从没感受过亲情的温暖,如此想来,从来没有血缘关系,更别提亲情了,古威喜欢古夕雪不喜欢她也是应该的。
  再想到炎国,宿炎身为皇帝,的确也该三宫六院七十二妃,那么多女人挤在一个宫里去争夺一个宿炎,怎么,怎么心里那么不是滋味,好像是心上的一块皮,生生被人扯下去了。
  铮……
  “什么?”
  一个坚硬的东西打在宝剑上,发出铮铮的鸣响声,心不在焉的夕蓝这才警觉,往暗器来的方向看去,颇是无奈,“凌风爷爷,你又饿了?”
  “哼!瞧你说的,我又不是吃货!”凌风颠颠地走过来,干笑了几声,“你刚才,在练什么?”
  “剑。”
  “废话!我不知道你在练剑啊!怎么越学越不长进了,又练回你从前那套花拳绣腿的招数了?”
  夕蓝脑海中迅速地回想了下,刚才她是在练宿炎教她的那套剑法,也是她第一次给凌风展示的,难怪凌风认得这剑招。她懊悔地闭了闭眼睛,为什么会练宿炎教的这个剑法啊……
  她现在所会的剑术,远远高于这套剑法,可偏偏……
  “哼,你也知道你越练越没长进了吧!”凌风知道夕蓝练的是宿炎小时候在无妄山学会的那套剑法,他也明白夕蓝心不在焉是和宿炎有关系的,他也揣着明白装糊涂,就是不明说。
  夕蓝收起剑,突然想到什么似的,“凌风爷爷,我可以问您一个问题吗?”
  “有话快说。”
  “您,应该是精通巫术的吧?您教我的也是巫医的法子,可都不涉及巫术,为什么没有教我真正的巫医术法呢?”夕蓝早就想问问他了,凌风会的巫术,应该比殷芳洛的要厉害很多,但他一直也没教过。
  凌风挑眉看她,“怎么?你想学?”
  夕蓝浅笑,“这倒也没有,只是觉得,如果能学到真正的巫术,应该对巫医之道大有裨益,您不打算教,我也没什么意见。”
  凌风心中暗忖,古夕蓝这个小丫头毕竟还是紫月的后代,心胸可不是小的像针鼻儿,她既然想学,就一定能学得会,教给她也算是让她继承了紫月的衣钵。
  紫月本就是他得意的弟子,奈何紫月当初兵败于苍云国的宿越,她一身忠烈不屈,若紫月有她女儿古夕蓝这般圆滑聪慧,当初也不至于落得那样下场。
  “你想学,我就能教给你。”
  夕蓝听到,很是欣喜,却见凌风道人又抬起手来,“不过,有一个条件,学了巫术,只许为治病救人所用,只许为保自身周全所用,不得害人,你愿意呢,咱们现在就教,不愿意就作罢。”
  夕蓝想了想,仇都报完了,她还要害什么人?现在苟活在世上,也不知道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尽头,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不如做些善事来偿还自己从前的种种罪孽。
  “好,我答应。”
  学巫术,是夕蓝之前接触过的,她觉得很是新奇,更把这个当做乐趣,学会了还逗逗冬儿夏儿玩。
  凌风自有他的考量,他不想再把那些惊天动地的大型术法交给夕蓝,在他确定夕蓝的身份的时候,就去外面打听过夕蓝的来历,他听说了苍云丞相府死了许多人,包括夕蓝名义上的母亲,姐姐,还有一些不相干的如白洛凡等,这些人都死得蹊跷,看似和夕蓝没什么关系,可凌风和夕蓝相处这么久,自然能察觉出夕蓝身上的忧郁气息,还有那种掩饰不了的霸气,宁为玉碎的狠劲,他大胆地假想了一下,夕蓝一定是和这些人有什么仇怨,才将这些人都除尽,随后逃出来。
  凌风教授她的都是足以防身和治病的小巫术,不是很强劲,但都很花哨,让夕蓝既能提得起兴趣,也能很快学会。
  除了平日教夕蓝巫医之术,剑招武功,还有上山采药之外,凌风还专门让夕蓝隔个几天就去一趟旗阅城治病救人,刚一开始夕蓝还假装着,问为什么,凌风自然说话不客气。
  “红衣神女啊!我倒不知道我身边住了个仙女!”
  夕蓝也想去旗阅城试练试练,便隔三差五带着冬儿夏儿去义诊,冬儿夏儿更是开心,她们家小姐义诊,因此博得旗阅城百姓的爱戴,所以她们俩走到哪儿买东西都不用花钱,也是两个稀罕人。
  红衣神女的名声越来越盛,日子久了,还有远道慕名而来找夕蓝看病的,夕蓝也都一概接收。
  人们也都知道神女看病的习惯,绝不多言,只是三个步骤。
  搭脉,看看此人犯了什么病症。
  口中念一句,“勿忘真善,仁者爱人。”常来找她看病的人都把这句话烂在心里,平时拜菩萨的时候还常常念叨着。
  从袖中取出银针或药瓶,给病患对症下药,即刻药到病除。
  夕蓝说那句话也都成了习惯,每在看病前都会念一句,刚一开始她心里还责怪凌风道人故意培养她这种习惯,时间一长,她也脱口而出,不管如何,她每次细细想起这句话,心里边安心不少,至少她现在在努力做一个善人。
  在无妄山又相安无事地过了一年多,夕蓝也心无旁骛,专心地学医术,治病人,只是偶尔还会想起从前的人和事。
  她会想起从前那唯一真心的朋友,琉璃,不知道她现在嫁人了没有,她不愿意嫁给宿炎,那会不会真的嫁给云煊呢?可是像她那么执拗,怎么可能真的凑合嫁了人?想到琉璃,夕蓝眼中带着些许暖色,琉璃是真心护着她的,不说别的,当初一听说她被人绑架,琉璃就真的拽着去了云煊阳明山营救,且不说琉璃冲动,单看琉璃对她的这份心,就够她回味许久。
  古威呢,这个好父亲,呵,没有了两个女儿作为政治联姻的王牌,他可还好?夕蓝却能感觉到,宿炎绝不会多留古威,虽然现在知道古威不是她的生身父亲,可心底深处还是希望宿炎能因为她,而对古威网开一面。
  夕蓝摇摇头,现在还想着宿炎能对自己有情,有什么用?徒增烦恼!
  如果古府还好好的,那画儿的孩子也该两岁了,夕蓝心里对古威还是有些怜悯和愧疚的,毕竟她杀了古夕雪,害得古夕若痴傻,荷姨娘疯癫死去,画儿是她送到古威身边的,能有个孩子,也算是报答他这些年的养育恩情。
  那么左博云还好吗?他现在会去哪里,有没有妻子呢?听说紫蓝有人打着他这个王爷的名号挑事,那他会不会一怒之下去揭穿他……应该不会吧,他是那么一个温柔的人,他只求天下太平,只求闲看落花奔走天涯……只求,只求和她在一起。
  最后做了那一场杀了他的戏,饶是心狠手辣的古夕蓝,也心有不忍,今世还是没能保住他的皇位和幸福。
  至于宿炎,宿炎又当如何?那么一个皇宫里,现在莺莺燕燕应该不少了吧,只见新人笑,他早就忘记了她吧……云悠悠从前告诉她,宿炎没有和她们之间任何一个圆房,时隔两年,宿炎是个男人,怎么可能再为了她这个下落不明,生死不知的负心人而等待呢?
  夕蓝心中无数次后悔,后悔和宿炎相遇相知太晚,如果相府初遇之时,她就能喝宿炎在一起,那他们之间不至于会那样,夕蓝想着,宿炎一直做那个风流潇洒的太子,她一直陪在宿炎身边,不报仇,不想其他,两人嘻嘻笑笑,逗逗嘴皮,这样平静的生活,不也挺好?
  太晚了,是不是?
  往事如烟,有时她从梦中醒来,摸着枕巾的润湿,才敢相信这一切都曾经真实存在过,不复往昔,来日无所期待。


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 许愿
  日子过得悠闲,夕蓝昨日才去了旗阅城,花房的老板送了她许多花,她见好看都带了回来,今儿就用花装饰了木筏子,把木筏的边全都绑上了花朵,很是漂亮的一个花木筏子。
  夕蓝躺在花朵木筏上,顺着溪水流飘飘荡荡,花朵都是新鲜的,浸在溪水中的花朵儿时不时地还掉落了花瓣,这一整条溪水也都飘着深粉浅红的花瓣,格外好看。
  她仰望着明媚的天空,跟随着浮云流动,将自己身心都放空,很是轻松。
  一阵银光闪闪,从她眼前飞过,夕蓝回神,定睛一看,那是一群银冥巫雀,飞往的方向是他们的住处。
  夕蓝一咕噜坐了起来,小木筏哪能承受得了这么折腾,左摇右晃地溅起了水花。
  怎么回事?银冥巫雀?这不是云英姝才会玩的巫雀吗?难道巫术都是相通的,凌风也会玩?可这成群结队的巫雀,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一堆银子在天空中飞呢!
  悠闲自在的心情没有了,夕蓝早早就回去了,一回到住处,她就看见了银冥巫雀沿着房檐站了一排,凌风道人站在它们面前,叽叽咕咕地说着话,就像是一个训斥学生的老师。
  “凌风爷爷,就算它们是神鸟,总归只是鸟,能听懂人话吗?还是说,您说的是鸟话?”夕蓝调笑道。
  凌风蹦着转身,龇牙咧嘴骂道,“你说的才是鸟话!它们可比你聪明,怎么能听不懂我说话!”凌风转身去,大幅度挥了挥袖子,银冥巫雀就都齐刷刷地飞走了。
  “它们是来给您送什么消息吗?”夕蓝试探性问道,怀疑凌风认识云英姝。
  凌风往院落里的摇椅走去,一屁股坐下,摇摇晃晃。
  “唉,这是银冥巫雀,从前万花国人擅长巫术,也会养巫雀,这小东西可就是巫雀里最顶尖的。
  不过,”凌风将眼睛半睁半闭,“你猜对了,它们啊,就是给我送信儿来的,你再猜猜,是什么事?”
  夕蓝心里咯噔一下,是万花来的,云英姝不就是万花的?那她是已经回到万花,去了她亲生哥哥那里了吗?那古舒玄呢?
  “我怎么能猜到呢?应该不会是请您出山,商议如何对抗苍云吧……”夕蓝漫不经心地笑着。
  凌风睁圆了眼睛,这个丫头,一猜一个准儿!
  “嗨……这回你可猜错了,它们啊,是我养的,我是让它们去万花打个前阵的,它们过来给我回信儿,所以我们也要去万花了……”凌风乐呵呵地说道。
  夕蓝奇道,“我们?去做什么?为什么要带着我?”
  “万花皇宫可是个宝地,御膳要偷着吃,才更美味呢!你是我的厨师,我带你去,是让你长长见识,你瞧你现在做的饭,越来越不走心了!”凌风砸吧着嘴,抱怨夕蓝。
  凌风说了要去万花,决定第二天就要启程,夕蓝想了一晚上都没睡着,去了皇宫,岂不是要撞见她那个亲哥哥?那该以什么身份去和哥哥说话呢?如果再碰见云英姝,又是一桩麻烦事。他们都知道了自己还活着,难保这个消息不会被宿炎知道,大国之间都会互相安插眼线,万花突然多了她这么一个身份特殊的人,很容易就会被发现。
  秦衍知道了,又会掀起一阵风波。
  夕蓝挣扎了许久,想着要不要趁夜逃走,可刚一出门,就看见凌风道人睡在院落中的摇椅上,夕蓝怒瞪着他,这个糟老头,一定是故意的!
  直到天亮,凌风过来敲夕蓝的房门,“臭丫头!快起来!走啦!”
  夕蓝不情不愿地打开门,“这就走吗?要不要再吃个早饭?”
  “别拖时间!慢死了!”
  他们要上马前,冬儿夏儿还泪眼汪汪,“小姐,怎么不带上我们吗?出这么远的门,谁伺候你呢?”
  “她这么大的人,有手有脚,要什么人伺候!”凌风大声叫着。
  夕蓝拍拍她们的手,“最多不过半个月,很快就回来了,你们就在这儿呆着,养的鸡鸭鱼都好好照看着,还有我养的那些药用花草,别忘了去浇水,你们照顾好自己,我不会有事的。”
  冬儿夏儿就这样被留下来看家,夕蓝和凌风道人骑着快马就往万花赶去。
  他们骑着马,中间只停下休息了一次,一个白天就到了万花国境内,来的是万花的都城,花城。
  这个花城的名称也是这个新国主改的,民间传言是为了纪念他的母后望月国主,万花百姓也感念紫月国主舍身与国共存亡的英气,也都愿意让都城改名为花城。
  骑了一整天的马,到了月城都天黑了,夕蓝在马上颠簸地快要吐了,可凌风一个劲儿地赶路,她只好硬着头皮追,不过这万花花城倒是挺有意思,夜晚里大树上都挂着花灯,整座城都被照亮,星星点点如同天空繁星,甚是奇妙。
  花灯下都是些做小生意的百姓,有些是训蛇的,吹箫吹笛子让蛇从笼子中钻出来,做出各种各样的姿态,看起来惊险刺激。
  有些是带着一些猴子玩杂耍的,不过他们大多会些术法,来个猴子变人什么的障眼法,也博得好评。
  还有些是卖衣裳首饰的,他们的衣裳多穿暗黑长裙,群上配着深红花纹,裙边是碎碎的银花,走起路来银花闪闪,很是窈窕,还有些衣裳便和苍元无异,五花八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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