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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如此多娇-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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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勤兵将她领到地方后,喝了一声:“赭衣奴何在!”
  在大昭,穿赭衣的大多是罪人,幽州又是流放之地,军营里征集这些人当奴隶再平常不过。
  那人声音刚落,就听见有人低低应了一声:“小人在。”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过后,一个有些佝偻的身影从马厩里钻了出来,半长的卷发脏兮兮地披散着,嘴边是浓密的胡须,眼皮恭谨地耷拉下去,可以清晰地看到有一道粗长的伤疤从眉间划过,除了能看出鼻梁挺直高耸外,基本看不清头脸。
  “带她去找马,一会把草料拌了,再去挑水。”来人呼喝完毕,不客气地转身便走,留下林菁站在马厩边。
  赭衣奴的背更弯了一些,低声说道:“三团七队的马都在这里了。”
  林菁点点头,叫道:“火炼!”
  “咴!”马厩里立刻响起了马的嘶鸣声。
  林菁听到声音,眼中闪过喜色,立刻冲了过去。
  当她经过那名赭衣奴的时候,不经意间注意到,尽管对方弓着背,却依然比她高出一个头。
  林菁的身高不算矮,她比寻常女子高挑,在长安甚至高过许多男人。
  就凭这卷发和鹤立鸡群般的身高,可以确定,这赭衣奴不是胡人,便是有胡人血统。
  这念头在心头一闪而过,她已经看到火炼不甘寂寞甩着头,狂喜般咧着嘴的样子了。
  火炼是一匹强壮的枣红马,它来到林菁身边的时候,只有六个月大。
  对平民来说,马是奢侈品,尤其是战马的要求更高,一匹年龄合适的战马至少要三万钱。林菁那时候快八岁了,练习马术刻不容缓,她那不甚靠谱的师父装模作样地揣着钱去东市赚了一圈,只带了酒回来。在姑姑林妙真凌厉的注视下,他最后出了城,不知从哪里拐回来一匹刚断奶的小马驹,美其名曰“感情要从小培养”。
  ——两岁以上的马才能骑好不好!
  林菁被迫跟火炼培养了两年感情,别说,还真的培养出默契来了,而且随着年纪增长,火炼的体态、耐力、爆发力都超出寻常马,它四肢修长有力,剧烈跑动后肩膀鼓起,有传说中“龙骨”,要不是没摸出汗血,林菁真以为是闻名天下的大宛良驹。
  她也是后来才知道师父的良苦用心,一是他们没钱,别说三万,就是三千都得让全家喝几个月西北风,所以只能选择还没长好牙口的小马驹,因为不好相马,所以有了“捡漏”的可能;二是从小驯养的马虽然要多费两年草料,但确实容易上手。
  唯独可惜的是,林菁十岁才接触马术,有些晚了。
  火炼看着林菁走过来,身子拼命前倾,当林菁的手摸过来的时候,它又矜持地缩了回去,打了个响鼻,十分贞烈不可屈。
  呦,闹脾气了。
  林菁顺着它的鬃毛,一下下地抚摸,把脸贴在它脖子上,火炼慢慢安静下来,那一双含情脉脉的大眼睛水汪汪地看着她,让人的心一下子软了下来。
  从它来到她身边,一天都没分开过。
  她一到幽州大营就分派了任务,它也进了马厩,周围都是陌生的马匹,想必……也和她一样不习惯吧。
  “想家了吧?草料吃得习惯吗?这里没有梨子,等回家了,我给你买上一筐,让你吃个够。”
  火炼撒娇地蹭了蹭她,马蹄来回跺了几下,被圈得有些可怜。
  林菁眼神微暗,只能不断地安抚它,现在……已经不是在家的时候了,不能由着性子来。
  “这是一匹好马。”
  林菁身后响起一个声音,她回过身,是那赭衣奴正在看着她。
  此人长得像是西域胡人,一口官话却说得十分标准。他的声音低沉悦耳,没有奴隶的粗鲁和怯懦,显得受过良好的教养。
  这并不奇怪,自南北朝起,汉人与外族混居在一起,通婚是难免的,就连坐在皇位的李氏家族,也有一半外族血统。样貌虽然如此,说不定是个土生土长的中原人,身上恐怕也有不为人知的故事。
  林菁见到火炼本就心情好,笑着回道:“它脾气倔得很,从小养在我身边。”
  “难怪,它跟其他在马场长大的马不一样。”赭衣奴一边说,一边抱起草料,均匀地摊在马槽里。
  林菁稍微起了点兴趣,问道:“有何不同?”
  大昭战马多出自两大马场,分别是位于祁连山以南的汉阳马场和位于云州的叱拨马场,前者从汉朝就已存在,由名将霍去病建立,后者是大昭开国建立,以皇帝李茂最心爱的大宛名马命名。
  马场的战马皆经过训练,是骑兵的不二选择。
  赭衣奴道:“马场的马大多被鞭子磨去骨气,只知听从号令,但精心饲养的马则不同,它会是战场上的好伙伴,不是没有灵魂的坐骑。”
  “看来,你不是个普通的奴隶。”
  “我曾在马场做过驯马人,所以才能进军营伺候马匹,”赭衣奴谦恭地道,“我很感谢那段经历,否则我早饿死在幽州的罪奴营了。”
  可这里很快就会拆了,林菁有些同情地看了他一眼。
  赭衣奴瞬间明白她的意思,发出了一声短促的笑声,接着道:“我这样的人,能多吃一顿饱饭也是赚的,只是很意外,突厥的牙帐竟突然间便被找到,如有神助,果然是天佑我大昭。”
  林菁抿了抿嘴,轻声道:“神……”
  林远靖曾被称为大昭的“军神”,可到了最后,将他从“神位”上拉下来的时候,又有多少人还记得他的功勋?
  “大昭需要神,就会有神,这么说的话,李家的确是得天保佑。”林菁说完,拍了拍火炼的头,转身离开了马厩。
  不知为什么,跟那赭衣奴聊过之后,她便有些心神不宁。
  幽州大军开拔之后,最快入夜时分就能传来第一份战报,除了他们这些戍守的兵及守辎重的后勤兵,裴元德足足带了一万人,无论如何都不会失利,那么,到底有什么问题让她觉得不对劲?
  直到她经过一群在演武场练习射箭的弓兵身边,听到他们说道:“……你们说突厥人怎么突然脑子灵光,那群蛮子不应该只会举着刀往前冲吗?怎么也知道躲躲藏藏了……”
  她猛然一惊。
  当初与左平说的那句“兴许有高人相助”本是无意,可她将前前后后一想,连普通兵都觉得突厥人不同往常,既然大昭可以把她找出来助幽州大营寻找王帐,那么突厥人一改风格,为什么不能是真的找到了人相助?
  好极了,如果她在突厥人的阵营,现在她会怎么做?
  林菁头皮发炸,她来不及反省、来不及计较个人得失,脚跟一转,向着中军大总管主帐疾步而去。
  也许等不到入夜,幽州大营就会迎来突厥人的精锐!


第7章 如果
  林菁连闯了三关守卫。
  说是闯可能不太恰当,因为进了中军帐的范围,她嫌对付守卫麻烦,身法一变,立刻快如轻烟,兔起鹘落间便到了主帐前,左右两名护卫主帐的亲兵一脸茫然地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人,刚要抽出腰间横刀,便被她一手一个推了回去。
  “得罪了。”林菁双手化刀,在两人颈间一敲,一起拖进了主帐。
  裴元德留在幽州大营坐镇的,是他的三子裴景行。
  林菁进去的时候,他穿着铠甲斜倚在案几后面,翘着腿,一边往嘴里送酒,一边翻着一本没有封面的小册子。
  如果不是因为他的老冤家左平也在这里,他现在本该在长安城里享着清福。
  裴景行跟左平同龄,元兴八年,两人一起经过考核进了千牛卫,千牛备身的名额却只有一个。
  从小就在“学学左家七郎”阴影中长大的裴景行,输得毫无悬念。
  有道是:天不生左平,定然更太平——这是与左平同辈的长安贵族子弟一致的心声。他带着这份陈年的怨念,来幽州大营做了一个别将,率领一个二百人的跳荡团。
  为的倒不是给左平使绊子——裴元德第一个饶不了他,他也没那么猥琐。
  裴景行一门心子就想争个军功,最好盖过左平,要不怎么领了跳荡团呢。
  《开德军律》曰:“临阵对寇,矢石未交,先锋挺入,陷坚突众,贼徒因而破败者,是为跳荡。”
  说白了,就是在两军相交之时,最先杀入敌方阵营的兵负责大杀四方,将敌方阵线打乱,带领后方突进。能完成这种任务的,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争的乃是大昭第一军功。
  只有这样的兵,才有资格称为跳荡。
  裴景行好不容易在前面的战斗中攒了不少军功,然而,当他得知左平找到了突厥牙帐之时,瞬间万念俱灰。
  怎么比?啊?你说怎么比?
  欺负人!
  裴景行懒得跟大军去阴山,尤其不愿意看见左平那张脸,他怕自己忍不住扑上去行泼妇之举。
  就在他准备舒舒服服地享受一下,抚慰下自己受伤心灵的时候,便看到林菁拖着他的两个亲兵,悄无声息地进了他的帐子。
  “突厥人要打来了。”她如是说道。
  裴景行当然知道林菁。
  虽然不想承认,但在当年,林远靖声望如日中天,连获大捷的时候,试问哪个热血男儿不曾将他视作榜样?他的名字出现在酒肆的高谈阔论中,出现在深闺少女羞涩的枕边呢喃中,出现在说书人不厌其烦的传颂中……哪怕是稚龄幼童,也最爱扮演林远靖,满足一个做英雄的传奇之梦。
  裴景行也曾口喝“我乃大昭天下兵马大元帅林远靖”,与家丁厮杀在自己的小院里,直到某一天,脸色不善的裴元德匆匆赶来捂住了他的嘴,这个名字从此便成为禁忌。
  看在童年时光的份儿上,他不想为难林菁,但——
  不是在这个时候这个地点。
  “你活腻歪了!”裴景行将书一合,一跃而起,架势利落漂亮,“擅闯主帐,别以为你是个女的,我就不敢治你的罪!”
  “藏在阴山的牙帐是一个诱饵,一旦它被找到,突厥人就会将连同幽州在内的河北道一网打尽。”林菁迅速说完,闪身来到裴景行前方,目光灼灼地看着他。
  她太着急了,明知自己现在就像很多初出茅庐的新手一样,习惯性的将各种失误归结在自己身上,却没办法掩饰想要迫切改正的心情。
  裴景行被她瞅得有些发毛,“危言耸听,你有什么证据?”
  他应该立刻喊人将她制服,然后关起来等裴元德回来。可他心底里又觉得刺激和好奇,她怎么就这么敢说?
  如果今天坐镇在这里的,是任何一名老将,都不会由着林菁将话说完。可裴景行偏偏好奇如猫,不把话说个明白,他心里难受。
  反正她也翻不出天去。
  “如果在突厥牙帐的人是我……”
  如果是她在突厥阵营里,她不会满足于一场渭水河畔的和谈,她可以赢得更大的胜利。
  入冬后的草原太冷了,草原的部民向往更温暖的地方。
  河北道就不错,不是吗?
  作为河北道守关之城的幽州,自古便是兵家必争之地,龙首山和祁连山打起来了,大昭甚至派出符海和独孤止两个军团在草原长线作战,哪怕都已失败,裴元德依然稳坐幽州大营,因为有他在,河北道的第一道防线就不会有失,这也是大昭在这场战争中最大的底气。
  所以,阿史那托吉的那十万大军,第一个围的就是幽州大营,只有让裴元德施展不开手脚,才能将大昭军团各个击破,最后南下,直指长安。
  现在的幽州大营,她仍然不能妄动,如果没有一举成功的把握,给了幽州大营缓冲的时间,周围蓟州、平州、营州的援兵一旦赶到,便再难成事。
  所以,该怎么用最少的兵来吃下河北道?
  事实上,河北道兵力空虚,连幽州大营都被长安刮了一遍,又何况其他州城,只要打下幽州,其他地方不足为惧。
  想要钓起大鱼,就得有足够的饵料。
  还有什么饵会比牙帐更美味?
  受到兵临城下威胁的皇帝,无论如何都会咬这个饵。想来,如果不是她发现牙帐,突厥人也会用其他办法让裴元德发现。
  那个小部落的存在,也不是无的放矢。
  趁裴元德的大军开拔,幽州大营毫无防备,她只需要一万精兵,就能将这里一锅端了,没有粮草辎重,裴元德就是拔了牙的狮子,剩下的幽州城不值一提。
  大昭想要调粮草和兵马,不会选择与她交战的河北道,只能从河东道调配,那至少要十天。
  而十天,足够她以幽州作为根据地,将河北道的几大重镇全部拿下,在渭水让李茂直接割地!
  林菁一字一句地道:“现在就布防,立刻派人去离幽州最近的蓟州调兵,还来得及!”
  “我凭什么相信你,这全都是你的推测。”裴景行心中有些发慌,他还没做过这么大的决定,万一是假的,他擅自行动是要受军法处置的。
  林菁沉默了片刻。
  “我不能要求你相信我,只要你做好失去幽州大营,失去河北道,成为大昭千古罪人的准备,你可以选择不相信我。”
  “你敢威胁我?”
  “我敢,我甚至敢冒着违反军法的危险来到你面前,但你却不敢担下守卫幽州大营的责任,就算我将天大的军功送到你面前,你也没勇气去接。”林菁轻飘飘地说道。
  “放屁!谁说我不敢!有我在这儿,别管突厥人来多少,我都要他们有来无回!”
  这泼天的军功,他要了!
  “我要是你,就缩在大营里,直到蓟州来人。”林菁一瓢冷水浇上去。
  “嘁,还用你说。现在回你的队去,做好你该做的事!”
  林菁出了主帐,靠在旁边的旗杆上,轻轻捏了捏眉心。
  她是真的知道当个小兵有多难混了,没有权利,但凡想做点什么事,都得求这个求那个,白花花的军功往外送,还得受着气。
  但这些跟河北道百姓的安危相比,又不算什么了。
  “在战场上,如果没有守护国土的觉悟,那不叫兵,而是杀戮工具。”
  这是师父在她临行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幽州大营的战兵不多,裴景行清点之后,步兵留下的最多,有一千六百余人,弓兵和弩兵各两个团,共一千二百人,骑兵只留了裴景行率领的二百人跳荡团,五百人奇兵团,共三千五百战兵,其余三千则是管理辎重等杂务的后勤兵。
  能调动的兵力有限,也亏得幽州大营被围后,一直不遗余力地挖沟布防,想要冲进营寨,突厥人得拿命来填沟。
  裴景行召唤其他五军留下的副将前来,一道道指令下发,陷阱、铁刺、绊马索都已经备好,堠楼四周增加了双倍的人手,虞侯们像是打了鸡血,脚不沾地地四面巡逻。
  全面戒备。
  林菁反而无所事事,她慢悠悠地往帐篷的方向走,刚经过空荡荡的演武场,便在拐角的靶场看到了两个人。
  凌霄虎和另一个身材高壮的陌生男人,从两边包抄了过来。
  林菁眉毛一挑,没有动。
  凌霄虎抖着腮帮子的肉,磨着牙道:“我倒是小看你了,两把沙子就打发了我们兄弟,还害我受了申饬。哈,不过是个叛国贼的孽种,爷看得上你,是给你面子,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那陌生男人跟着笑了笑,眼神里透着一股子邪气,压低声音道:“听见了吗?你欺负了我兄弟,现在认个乖,我让你活着回家,不然的话……”
  林菁看了看四周。
  这里放了一排箭靶,跟后面的军械库一起,恰好形成一个视觉死角。
  她道:“你们找的地方不错,我很喜欢。”
  “你什么意思?”凌霄虎上前一步,抽出了腰间的横刀,“别想再耍花招!”
  “真的很烦啊。”林菁看了看自己的拳头,轻叹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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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裴景行:圣人,我举报,左平开挂,他的挂叫林菁!
  李茂:嗯……朕开的挂,好像也叫林菁。
  裴景行:咦,她好像也成了我的挂。
  左平:……有点不高兴。


第8章 心术
  林菁不是没杀过人的生手。
  最初,她跟着师父学武艺不是为了要做什么大事,而是为了将林家的传承留存下来,到时候从襄平林家远支过继两个男丁,将一身本事倾囊相授,对自己头上顶的这个“林”字,这一生也算是尽忠职守。
  不过,高手需要实战,她不能拿着一套理论去教人,也不能浪费了这一身武艺。
  她十三岁那年,师父带着她去了离长安三百里外的一个山头,埋伏了三日,终于等到一伙强人跳出来劫杀路过行人,当那强人狞笑着举起刀,要向一名老者砍去的时候,师父放开压在她肩膀的手,林菁便如一只初见老鼠的猫,“唰”地冲了出去。
  她当时太嫩了,杀得根本收不住招。
  搏斗这种事,不是你一拳我一拳,有来有回、你来我往的套路。
  它是你死我活,刀刀见血的霸道。
  刀锋刺入人身,须得一往无前。
  林菁当时没想太多,强人都有武器,不能将对方打得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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