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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娘子种田忙-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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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一恭敬退了出去,封泽起身站在窗口,嗅着雨后有些潮湿的空气,心头为觉得有些空落,好似他忽略了什么,但怎么也想不起,于是也就转身继续坐下批改奏章。
自然,他不知道,也没人知道,今日的疏忽到底惹来多大一场风波。
若是知道,他付出多大代价,都要弥补今日的巨大错误…
可惜,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随着太阳一点点西斜,最终落入地平线下,大地被黄昏笼罩,天空也暗淡下来,隐约有星光闪烁。
忙了一日的京都,除了几条酒楼林立或者花枝招展的街巷,其余大半地方都安静了下来。
淘气孩子们被老娘拎回了家,男人们无论拿回了多少银钱,都能有一杯酒安慰一下疲惫的身体和灵魂。
妇人们竭尽所能的准备了整齐的饭菜端上来,喂饱一家老少的肚皮。
而遥远的北地,白雪尚且不曾完全融化的白草原上,这会儿却有一处部落正是忙碌。
小儿手臂粗的牛油蜡烛,照的营地里亮如白昼。
穿着皮袍的妇人们,后背背着幼小的孩子,手里却是不停的烧火,煮肉,或者干脆把洗剥干净的整羊架到火上烤。
很快,就有油渍从羊身上滴下来,落进火堆里,发出呲呲的声音,诱惑着所有人的肚肠。
百十个青壮男子,围拢在火堆边,一边高声说笑一边擦抹着手里的斩马刀和弓箭。
那斩马刀很是锋利,迎着火光,亮的怕人。
有人忍不住羡慕,端了马奶酒上来时候,就问道,“这真是一把好刀!比我们原来头人的那把都要好!”
“那当然,”被夸赞的汉子很是骄傲的随手耍了两记刀花儿,“这样的好刀,就是在大元都不多见。”
旁边有人也道,“就是,早知道跟着王子这般好,我早就跑来了,何苦还同王子打了一场?”
“少吹牛,听你打在一起的才不是王子。若是王子,你这会儿还有命在吗?”
众人七嘴八舌的,吵得厉害,他们有人衣衫破旧,有的甚至还带着伤,就是整个部落,说实话也不过聚拢了一些牛车马车,支起了几十顶破帐篷。
其中最大最好的一座帐篷里,这会儿,灯光下,同样有个少年在擦刀。
那雪亮的刀锋,偶尔反射在空中,好似闪电一般轻易能够劈开一切。刀身算不得长,若是人高马大的汉子握在手里怕是要嫌弃短小。但握在少年手里,却是再合适不过。
刀柄上细细缠绕着一圈儿象牙色的细棉布条,可如今已经变成了暗红色,至于染料是什么,不必说也猜的到。
这少年正是老熊岭上的马童初一,小米当做弟弟一般疼爱的哑巴男孩。
不过短短两月功夫,小米若是这会儿在跟前,一定大吃一惊。
原本木讷又沉默的初一,如今已经退去了那层温驯无害的模样,眼角眉梢浸透出来的冷厉,足以吓死几个胆小之人。
自从踏上草原的第一日,他就带人突袭了当初灭掉他们族群的仇家,顺利接管了仇家的牧民和一切牛羊帐篷辎重。 乘着大胜之机,又剿灭兼并了周围的小部落。
这般如同蚂蚁一般,一点点吞噬,一点点壮大,如今他的部落已经有四百人口,青壮占了一半,老幼妇人占了一半。若是这般发展下去,只要再给他半年时间,他就能统一草原。成为整个草原的王,也就能够…
正这般想着,有人在帐篷外禀报了一声,就掀开帘子走了进来。
来人也是熟识的,当初带人找到老熊岭的高壮草原人,名字为达布,经历了这两月的血火洗礼,他也更是健壮凶悍了。
但这会儿他手里却端着托盘,托盘上有烤好的羊肉,一碗马奶酒,还有锋利的匕首。
“王,该用饭了!”
“放下吧,”初一收了手里的长刀,刚要拿起匕首割肉,想了想就走去帐篷角落的水盆里,把手洗的干干净净这才重新坐下分肉,大口吃喝。
“准备好了吗,随时出发。”
“王放心,都准备好了。这次夜袭,必定万无一失。”
达布单膝跪地,右手扶着腰侧的刀柄,眼里的杀气简直要满溢出来。
初一微微皱了眉头,迅速吃完托盘里的肉,这才说道,“记得,老弱妇孺不可多杀,待得将来统一草原,她们有大用处。小米说她有法子,帮助草原出产有用之物,换回物资。”
达布好似有些不以为然,但是想想住在老熊岭那半年,亲眼所见之事,又忍不住低了头,“是,王。”
初一伸手从怀里拿出一把黄杨木梳,慢慢梳理好散乱毛糙的鬓发。他的动作很轻柔,捏着木梳的手指越是极小心,生怕把木梳捏坏一般。
待得梳理完,他又把梳子好好塞到胸口位置,再向下拍拍腰上的牛皮带,那里装了各色的药瓶,还有飞刀,关键时候,救了他不只一两次了。
他这才站起身,握了刀柄,高声道,“出发!”
达布立刻挑起门帘吆喝起来,营地里立刻喧闹起来,很快一百多匹战马,载着一百多骑士,旋风一般冲了出去,啥想了无尽的夜空,无垠的草原…
妇人们重新抬着充当营门的牛车回归原位,末了继续忙碌起来。
没有人想着要趁机造反,夺了营地,亦或者搞些破坏。
一来,那留下的几十骑士长刀还在泛着冷光,二来她们也麻木了。
草原不比中原,动荡之极。
即便没有战争,小部落也随时会被大部落吞并,就是不吞并,她们每日里也是如此劳作,半点儿不得闲。
反倒是如今跟着新王,将来当真有个造化,如同新王说的那般,造了城池,她们也不必再到处漂泊,居无定所。
同样的夜色下,悲欢离合,爱恨生死,却是不相同。
一夜过去,天色刚刚放光的时候,营地外终于又响起了铁蹄轰轰之声。
早起忙碌的妇人们迅速夹起了孩子,青壮也是上马握了长刀,随时准备迎战。毕竟没人知道,这马蹄声是得胜回来的自家人,还是灭掉自家人来接收地盘的仇家…
好在,苍天庇佑,那越跑越近的骑士虽然有些狼狈,但依旧能认得出是自己人。
众人忍不住欢呼起来,纷纷跑去开了营门。妇人们赶紧忙碌着,重新点燃了篝火,烧热水…
很快,大队人马就到了门前。
一百多人的马队围着三十几辆牛车,牛车上有妇孺,有捆绑的青壮,有帐篷,有锅碗瓢盆粮食等物资。最重要的还是马队后的那成群的牛羊和马匹。这就是部落壮大的根本!
众人越发忙的脚不沾地了,眨眼间,所有青壮都下了马,一碗热腾腾的马奶酒下肚儿,一晚上厮杀积累下的疲惫也就没了一半。
篝火堆旁围着,说起昨晚的夜袭,所有人都是兴奋异常,这次大胜比之先前每一次都顺利。不过损失了七八个人手,就灭了一个大部落。
初一手里拿了布巾擦抹干净脸上干涸的血迹,末了也不惧怕冷风,直接扯开袖子,露出流血的胳膊。
被夜袭的部落也不乏好手,即便他被高仁以各种理由挑拨,对打锻炼了半年,依旧在对方的勇士手下吃了一点小亏。
达布安排妥当俘获的人手和物资,就赶来帮忙。
最烈的酒浇下去半碗,初一疼得眉头狠狠哆嗦了一下。达布还要再洒伤药的时候,却被他拦住了,“这样小伤,不用敷药。”
达布怎么会不知道他是舍不得从老熊岭带回的伤药,正要劝说的时候,就有骑士从外边跑回来,嚷道,“王上,有商队来了!”
商队?
初一立刻就跳了起来,顾不得胳膊上的伤口,高声问道,“商队在哪里?可插了旗帜?”
那骑士许是跑了很远的路,狠狠咽了一口口水,勉强润润干痒的喉咙,这才说道,“正南一百里外,插了麦穗旗!”
“达布留下,其余人跟我走!”
初一胡乱掖好皮袄,就翻身重新上了马背。早早听得动静聚过来的十几个骑士也是随即跟了上去。他们之中大半都是当初住过老熊岭的,自然也跟着欢喜。
营地之人,眼见首领突然出去,都是有些不安。达布安抚两句,就继续忙碌去了。毕竟还有昨晚收获的物资和俘虏的人手不曾安置,忙碌的间隙,他忍不住还是皱了眉头。
王上对老熊岭的依恋,比他想象的还要深。这到底是好是坏…
不理会他的纠结,只说,日头升到头顶正中的时候,马队就带了四只箱子跑了回来。
☆、第247章 家书抵万金
杨木的箱子,每只都不算大,也就两尺见方,抬起来却是沉甸甸。几乎是一卸下马背,就让辛苦了一路的马匹欢喜的甩了尾巴。
达布迎上前就笑道,“王上,可是南边捎来东西了!”
“对,都抬帐篷里去!”
初一难得一笑,嘿呦的脸色衬得牙齿越发白皙。他显见全部心思都在四口箱子上,随口应了一声就亲自掀开帐篷帘子,指挥几个骑士抬了箱子。
达布犹豫了一瞬,还是跟了进去。
几个骑士也是当初从老熊岭回来的,算是亲近,放下了箱子就笑嘻嘻没有出去。
初一也没撵人,麻利的从牛皮腰带的一个隐秘的暗格里取了一把钥匙。
这是当初离开老熊岭之前,刘叔特意送他的。只要是家里送来的箱子,配的锁头,只有这把钥匙能打开。
他偷偷舒了一口气,这才微微有些抖着手把钥匙插进了第一口箱子的锁孔。
锁头被保养的极好,并没有什么生涩的声音,很顺利就被打了开来。箱子盖一掀,露出里面塞得满满的东西。
第一层是用杨木钉成的极薄盒子,盒子里都是棉花裹好的各色药瓶,显见是怕草原药品不足,急时送来换用的。
第二层是一盒子簇新的飞刀,同初一腰上那几把一木一模样。第三层则是满满的箭头,三菱形状,带着倒刺,泛着幽光,只要安上箭杆,随时都能飞射百米之外。中者必定血流不止,想拔出都是奢望。
达布和几个骑士都是见猎心喜,搓着手,琢磨着怎么从主子手里讨几枚剪头,关键时候取敌人性命,简直是易如反掌啊。
初一却是没心思理会他们,抬手又打开了第二口箱子。这箱子里装的是衣衫,有他在老熊岭盖习惯的鸭绒被子,狼皮褥子,两件崭新的羊皮袄,两件翻毛的羊皮靴子,羽绒的棉裤,还有狼皮的护膝,甚至还有两双鹿皮手套。可谓是细心又周到,只有他用不到的,没有他想用却找不到的。
初一小心翼翼伸手摸了摸那最上面的手套,低头忍了鼻酸,又去开了第三口箱子。
这口箱子里的东西有些杂乱,每样都用棉花包裹着。有他常用的笔墨纸砚,青花茶具,碗筷,甚至还有一只牛皮的背包,方方正正,肩带很宽…
轮到第四口箱子,几乎是一打开就有铺面而来的香味。许是想要多装一些,这箱子只衬了厚油纸做内里,底部装了半下干肠和熏鸡熏兔,上部则是挤得密密麻麻的点心。梅菜扣肉的酥饼,五仁月饼,酥脆小麻花,核桃酥…
初一喉头颤动,下意识捏起一块小酥饼就塞进了嘴里,熟悉的味道,让他立刻就幸福的眯起了眼睛。这一定是小米亲手做的,一定是!
家里所有人,虽然平日也常吃小米做的菜,但随着江大娘手艺的提高,几乎很难分辨出来到底桌上的哪道菜是出自谁之手。特别是陆老爹和陆老二,一个整日里扎在书堆,吃的什么恨不得都不清楚,一个是只要是肉,好吃的肉就行。
只有他和高仁那个家伙,分辨的最是清楚,有时候小米偷懒,请江大娘糊弄他们,他们从来不会上当。只不过有些心疼她累,睁只眼闭只眼哄她欢喜罢了。
不过,这一箱子点心,一定是小米亲手揉面,拌馅儿,又做好放进烤炉的…
这般想着,一只小酥饼也就彻底下了肚儿。
他喜滋滋的刚要合上箱子盖,却发现一旁蹲了四五个人,包括达布都是盯了箱子不肯挪开眼珠。
初一心疼的不成,但这些人都是一路追随他的王帐勇士,当初一起借住老熊岭,如今得了老熊岭的东西,不分他们一点儿,好似有些说不过去。
他肉疼的选了又选,才到,“捡你们喜欢的,一样拿一个吧。”
达布他们就等这句话呢,哪里管喜欢不喜欢啊,每样都拿了一个。有的直接塞到嘴里,有的就用油纸团一团塞进了怀里。
末了生怕主子后悔一般,麻利的掀开帐篷跑出去了。
只有达布仗着得主子信重,伸手又抢了几个箭头,这才窜了出去。
初一赶紧把几个箱子都重新锁了起来,很是后悔怎么就当着他们的面儿开了箱子。若是晚上,他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偷偷看,岂不是省了很多东西。
倒不是他小气,平日但凡出战,有所缴获,大半都分了下边的人手。只是这四只箱子…
想起小米扎着围裙,屋里屋外忙的团团转,不断往箱子里塞东西的模样,他就心头甜暖一片。
家啊,虽然他生在草原,长在草原,如今更是立志成为草原的王。但在他心里,老熊岭的那座院子,才是他的家,温暖又热闹的家。永远有热饭热菜,有吵闹的家人,有热炕暖被,有关心疼爱他的人。只不过…
他伸手又从胸前拿出一封开了口子的信,微微皱了眉头,小米怎么这般匆忙进了京,陆老爹一向严厉,城里都不允许小米多去两趟,怎么就允许她远走他乡了,难道是因为陆老三大考,还是因为那个回去京都的人…
“达布!”
达布正喜滋滋的箭筒里的箭枝拿出来,准备换了三棱倒刺头儿,结果突然听得王上召唤,就赶了过去。
一进帐篷,他就恳求道,“王上,虽然昨日属下没有同您一起冲杀嘉和部,但前几次可是斩敌不下三十。不过是几只箭头,您就赏属下吧!属下愿意用战功交换!”
不想初一却是冷着脸,摆手道,“箭头赏你,吩咐下去,加紧探查叶赫部,随时出征!”
“啊,这么急?”
达布有心反对,毕竟扩张太快,不利于安抚民心,一个不小心就容易腹背受敌。但再看主子的模样,他也知道劝阻无效,只能应道,“是,主上,属下这就吩咐下去。”
说罢,他就退了出去。
留下初一一个,望着四口箱子,再次出了神。
这个时节,小米正在做什么?
京都镇南侯府的主院小灶间里,小米手里忙着剔鱼骨,不知为何鼻头突然痒痒,狠狠打了三个喷嚏,就忍不住嘟囔道,“这是谁在念叨我?”
一旁的王胖子赶紧接过菜刀,笑道,“小姐,您快歇着吧。可是不敢累着您染了风寒,否则小的要被老夫人当肉炖了。您指挥就好,小的出力。不瞒您说,小的一出生就开始练刀工了,您要切成横条,绝对不会给您顺纹!”
小米被他逗得笑了起来,就道,“那好,鱼肉剔刺之后,剁成肉泥,我要做一道鱼丸汤。干娘不爱吃鱼,是嫌弃鱼腥味道重,我简单处理一下,保管没有腥味,看看她老人家能不能喝碗汤。”
“能,一定能!”
王胖子手里忙碌,嘴里却是热络应道,“小姐亲自下厨,老夫人哪次不是多吃一碗饭。”
他这话可不是为了恭维小米说假话,初始他们这些侯府的老人,包括刀嬷嬷和平管家在内,都以为小米不过是为了巴结侯府,待老夫人和侯爷都是面子情。但想出这么十几日下来,他们却都改了这个猜测。
毕竟没有谁会像小米这般,不惧油烟,整日调着花样给老夫人准备饭菜,陪着游花园,甚至亲手拨算盘帮忙核账。就是对待她们这些下人也从来没有一分轻视慢待,很是亲近,这可不是面子情能装出来的。她那双清澈的眼睛,轻易就能让人看出其中的纯净和善良。
只要有她在的地方,到底出都是欢笑。就是一向冷冰冰的老夫人和侯爷,也好似尽释前嫌,每日坐在一张桌子上吃完饭,欢声笑语不断。
对于一个奴仆来说,还有什么比主家兴旺更重要的?
没有,所以,小米这个福娃娃就越发显得重要又难得了。
小米不知道她在整个侯府众人眼里,已经同前世那几个穿得花花绿绿的小娃娃等同了。
当然,若是知道,她也没有办法改变。
这会儿,她满脑子都是琢磨怎么抓到高仁这小子,狠狠教训他一顿。
这几日也不知道高仁在忙什么,先前他说好去宫里送信的。但好似石沉大海一般,说完就再也没有消息了,也见不到他的人影。
就是问了玄六,玄六也不知道他躲在那里。
小米恼的厉害,昨日寻了借口去外院转一圈儿,还是没有找到人。她就是再愚笨,这会儿也猜到高仁这小子必定是犯了什么古怪脾气,做了什么手脚…
但知道是一回事,要解决这个难题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难道要请铁无双上朝时候给冯简捎个信儿吗,那她要怎么开口说起她和冯简的一段…不只是孽还是良的缘分?
小米烦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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