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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娘-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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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给农户,收上来的粮食可是三七分,一年到头不出钱不出力,就能得到接近一半的粮食,金蒋氏自然愿意。

    其他的村子,永新也跑过,他仔细想了想,说道:“边村有到有,可都是些零零散散的田地,祖母,要不你告诉我把,咱们家这次打算买多少亩?”

    永新打听纯属好奇,家里接二连三的入银子,可到底有多少他却不清楚。

    金蒋氏白了他一眼,说道:“赶紧给我打听去,等买了你不就知道了。”

    永新还想再说,却被金蒋氏推到了一边。他看着远去的祖母,不由有些好笑,反正现在没事,他便向着边村去问问,现在秋收大部分都告一段落,如果有想卖地的也会在这个时候放出消息。

    而永新口中的王能家,其实也在等着消息。

    王能家有个大院子,进去的堂屋都修的很是整齐,摆放的家具更是让人不免惊叹一声,王能坐在椅子上,苦着张脸,脑子里面一直想着女儿给他说过的话。

    女儿刚嫁过去时还好,吃的用的,是接二连三的往家里送,后来传来消息说是梅子怀了身孕,送来的东西更甚,大笔大笔的银子,绫罗绸缎,简直看花了他们一家的眼。

    可好日子没过多久,梅子就托人上门来要银子,说是急用。女儿是家里的财神,他们也没多想,直接将家里大部分的银子给带了过去,结果没过几天,又接到消息说是来要钱。

    王能这才觉得不对劲,他到底留了一手,手上留下一些,只将一小部分给了出去。

    上次女儿虽然大张旗鼓的回来,可梅子一下轿他便觉得不对劲,明明已经有了几个月的身子,可小腹却是平平。

    穿的绸缎,带的金银首饰,可一进门就嚷着要银子应急,可问到底发生什么事,梅子偏偏不说。

    如果王能真为女儿考虑,他当初也不会将她卖去当奴婢更不会同意她去当什么妾氏,只不过以后还是得靠着她才能过上好日子,这才答应将家里的田卖出去换银子。

    所以王能要卖地的事就这么传了出去,而价格之所以喊的那么高,只是因为他心中并不是很乐意卖罢了。

    同样的,他也在观望打听,如果女儿在那户人家真发生了什么事,他是绝对要抽身出来,不能陷进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章:大背刀

    金芸的生活地点又回到了炉房,每日不断的捶打就是她的必修课程。

    她脑子里不止一次的想过,那个让金老爷子怀恋无比的铁娘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而那把冰麟剑又是如何的锋利,让世间无数把刀剑避其锋。

    甚至,在金芸的心里突然也冒出了一个想法。

    比起现在这样漫无目的的捶打,她也有了想要锻打一把刀剑的想法,不是之前那把双刃匕首。

    金芸知道,她那把双刃匕首就如同玩具般,之所以能引起注意完全在于它的制作材料,也是她用异能来改造的。

    她想用自己的能力,完全用这一双手,去锻打出一把真正的武器。

    既然已经有了打算,金芸便开始行动起来。

    她首先做的并不是马上就开始去锻打,而是来到了镇上。

    沅里镇铁铺没有几家,而铁铺里面卖有刀剑更是少之又少。

    金芸这次上镇,同样陪同在一起的是金启武。

    虽然金蒋氏同意她出门,要求有一人陪同在一起。

    金启武又顺道来镇上,想着逛逛铁铺应该不费时间,便主动开口带着小妹。

    可不过逛了两家,他就有些不耐,走来走去,小妹每到家铺子一待就是半响,什么也不买什么也不问,店里的活计一双眼连续飞了几个白眼过来。

    偏偏小妹像是没看见一样,一动不动。

    金芸还真没看见,她的一双眼睛完全放在了挂在墙壁上的兵器上面。

    她并不是内行,虽然说完全不懂得什么样才能称之为兵器。

    在末世前,她只在电视里面才见到过,末世后,都是随着手感,使用的方便程度将一块金属随意变换样式。

    所以她一直没有接触过真正的兵器。

    沅里镇虽然是个小镇,可不少铁铺里面都卖有刀剑,甚至在大街的中心地段还有一家兵器铺。

    所以她一直没有接触过真正的兵器。

    沅里镇虽然是个小镇,可不少铁铺里面都卖有刀剑,甚至在大街的中心地段还有一家兵器铺。

    这家兵器铺的种类很多,每种都有一两样不同的款式,金芸以前常用的是砍刀,所以她进来的第一眼就是向着刀的方向看去。

    金芸还没看上几眼,就有人在旁边嘲笑道:“这哪来的小姑娘,是不是来错地方。还当这里是首饰坊不成,赶快回来躲娘怀中绣花去吧。”

    说完,铺子内轰然大笑。

    说完,那人看着金芸的视线落在一把大背刀上,他又呲牙说:“这把刀可比你都来的重,你个小身板扛都扛不起来。”

    金启武气的要死,正准备开口时,被突然轻灵的声音打断。

    “刀身刻板,线条不流畅,刀刃和刀柄重量不均称,这样的刀,我要来作何?”小嘴微开,可说出来的话却让铺子里的人反应不过来。

    金芸不懂的兵器,但她比谁都清楚,怎样的一把刀能够最快最利落的将对方解决掉。

    她用金属变化出的利器不下于千万把,这是她从倒下的那些人身上取得的经验,虽然那些也不应该称之为人。

    金芸的话让店里的伙计瞬间就不满,自家的东西就是再不好,也轮不到一个小丫头来挑刺,他走上前就道:“个小丫头片子还大放厥词,也不看看自个待在的是什么地方,那容得了你在这放肆。”

    “那。。。”金芸上前伸手握住放靠在墙壁上大背刀的刀柄上,她勾起嘴角,接着道:“我们来试试如何。”

    大背刀,身长大概有金芸大半个身子的高度,她缓缓将刀尖离地,轻轻掂量掂量,确实有点分量。一般汉子虽然一样能拿起,却要灵活的运用起来却是很难。

    刀身悬起,金芸将手举过头顶,她伸出猩红的舌头舔舔嘴唇,一双如野兽般狠利的眼让在场的人噤若寒蝉。

    手腕一转,粗。长的大背刀在头顶旋转一圈,她脚尖跃起,在半空中双手握住刀柄,借着力度狠狠将刀砍下地面。

    ‘嘭’。

    一声作响,随后而来便是一片寂静。

    所有的人目瞪口呆,地面的石块被砍出无数道裂痕,如果有人细细去看,可以看到大背刀的刀刃已经裂口,与其说地面的裂痕是被砍出来,还不如说是被金芸用刀砸出来的。

    “喝。”几声迟来的倒喝,顿时让不少人惊醒,而其中有一大部分人那是立马就转身,向着铺子外面狂奔而去,其中就包括之前出口嘲笑的男子。

    按照他们的想法,这不知道哪来的女疯子,再不跑,难不成等刀砍到他们身上不成。店里的那个伙计也是,被金芸这一手吓得直接瘫坐在地,两条曲起的腿不住的颤抖。

    而金启武却是上前两步,他伸出手想要去搀扶,但伸出的手又停顿在半空。

    小妹抬起头,那双没有任何温度的眼神,还有那个犹如带着嗜血的笑意,这样的小妹让金启武像是感觉完全不认识般,他心中打了个冷战,不由向着后面半退了脚步。

    来人的后退让金芸微微闭上了眼。

    大意了。

    十年的末世生活让她已经习惯到了骨髓里,在踏入这家铁铺店她就已经迷失了心绪,当手握住大背刀的刀柄时,她就好像已经身处末世地狱般的世界,那时候金芸的心里是充满了战意,嗜血的战斗一直徘徊在脑海,只差一点。

    真的只差一点,她差点将铺子里的人当做了丧尸,可是好在,她在最后的那一刻控制住了自己。

    金芸苦笑,握住把柄的手松开,仍由大背刀向着旁边倒去。

    刀身落在地,又是一声响,吓得本还站在铺子内的几人又是转头飞奔离去。

    不过一会儿的功夫,在这个偌大的兵器谱一层,就剩下了金芸和金启武两兄妹。

    金芸站直着身,她头抬的高高,可眼睛的视线却向着下,沉默!沉静!

    半响,金启武缓步走过来,他再次伸出手,虽有迟疑,可这次却还是落在了金芸的肩膀上,他的嗓子带着沙哑,说:“回家吧。”

    回家?这一刻,连金芸都没有发现,她垂在身侧的手在微微颤抖。(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一章:男子

    “两位,就想这样离开吗?”

    兵器铺是一三层的楼房,而这个声音正是从旁边的楼梯上传来的。

    金启武转头一看,只见一身青衣锦服的男子站在上面,他跑码头的时间长了,见识了不少,看似男子一身无常,可细细一打量,便能看出他的非富即贵。

    光是头上的玉钗,晶莹剔透,如水润般光泽,就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

    而听男子如此说,想来这家店不是他家也跟着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金启武看着地面的上的裂痕,心中不免一痛,他抱拳道:“这位公司,您看修复地面需要多少银子,我们赔就是。”

    “修复地面不过就是一些小钱罢了,不谈就是。”男子手持玉骨扇,一步一步向下。

    金启武刚面色一喜,下一刻立马僵硬。

    男子带着玩味的眼神瞧着小姑娘,他轻声开口说道:“咱们来谈谈这把刀,这可是我们店里的‘重’宝。”

    说完,他走到一旁,撩起衣摆轻甩坐下,手中的玉骨扇合拢抵着下巴,他说:“小磊子,赶紧给两位客人说说,咱们店里的重宝值多少银子。”

    磊子正是之前那个吓得瘫坐在地的伙计,有着东家撑腰,他虽然仍旧抖抖索索,却还是站了出来,比着手说道:“这把刀,得要六十两银子。”

    金启武瞪大眼睛,火气立马上来:“抢钱呢,就这把破刀还得六十两?”

    伙计不满了,他反驳:“怎么是破刀了,咱们店里的兵器都是名家锻打,就是材料都是货真价实,就这把大背刀,您掂量掂量,光是打出来的生铁就不知道用了多少。”

    磊子人不错,不然也不会在店里跑堂,只是有一点,他就是看得有人瞧不上店里的兵器,要知道,这些兵器在他眼里,那完全都是完美无缺。

    金启武哑然,家里虽说能拿出六十两银子,可也不能就这么拿出来呀。

    他蹲下身,握住大背刀的刀柄抬起一看,宁锁的眉头,他道:“不就裂了口嘛,那值得这么费劲,我侄儿就是名铁匠,让他补补就是。”

    磊子跳脚,他道:“那哪能,你侄子能和名家比吗?”

    金启武不乐意了,任着磊子张口说话,就是侧头不理他。

    男子看的玩味,可心思到底还是落在了站在那一动不动的小姑娘身上。

    楼下刚吵起来时,他就注意到,刚准备下楼看发生如何就看到了那一幕。

    小姑娘力气不错,还有那一首,半空甩起的花枪还真让人惊叹。

    这把大背刀名为‘重坎’,光从名字就能想象到重量,就连他自个,都没有把握能使用的这么的灵活。

    小姑娘力气大,再看她那一手的熟练程度,怕是接触的不少,这让他是更加的好奇。

    玉骨扇磨蹭着侧脸,丝丝凉意在脸颊,他嘴角喊着一丝玩味的笑容,透着些些坏坏的味道,他说:“这些都不急,楼上有我多年走遍四周收藏来的兵器,不知道两位有没有兴趣上前一观?”

    金启武被伙计的一张嘴挤兑的要死,老早就不想待在这,想都没想,就到:“去。”

    说完,也不等人去领路,就踏踏迈上了楼梯。

    男子起身,敞开玉骨扇轻轻摇摆,显得风流倜傥,他对着金芸侧身伸手向前,道:“姑娘,有请。”

    金芸看了他一眼,眼中平淡无奇,便移开视线,跟着迈上了楼梯。

    楼梯又个拐脚,金芸走了一半,二楼的一切便映入眼前。

    比起一楼的朴素,二楼的兵器带着华丽的滋味。

    每一把兵器上面,或多或少镶着一些珠宝玉器,可这并不能代表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金芸感觉她快移不开眼,眼前的这一切也许才能正真称之为兵器。

    也许结构与其他并无一二,但身有异能的金芸却能感觉的出来,在细小的某处,与她之前变化出来的武器简直就是差之千里。

    她一样一样的去打量,去观看,也没有在乎时间的流逝,一把简单的匕首都让她能停留一盏茶的时间。

    金启武同样的也是在观看,他主要看的不是兵器的本身,而是上面的珠宝玉器而已。作为一个掮客,他需要有一个好的眼力,这也许是天赋,但更多的是一个经验的积累。

    但偏偏,他没有那个条件去摸索。

    而现在,兵器上镶着的珠宝玉器,绝对价值不菲,金启武不想浪费一点时间,他需要的是慢慢去了解它们。

    男子从墙上取下一把华丽的弯月匕首,他伸手,示意小姑娘结过去,说道:“一把兵器好不好,起初除了眼缘,更需要的是上手一试。”

    金芸的视线向下,落在匕首上面。

    她不由想到,这把匕首比起之前她锻打的双刃匕首来的好看的多,银色的光泽配着五彩珠宝的装饰,精细华贵。

    可金芸没有伸手接过,短时间她不想接触兵器,最起码是现在这种情况。

    心还在快速的跳动,连她自个都没有把握,当她接过匕首后,会不会发生刚才那样的情况,如果真的发生,她也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金芸侧头,她转身向着旁边而去,这面的墙壁上挂着的是一把弓箭,弓箭不似其他,显得有些陈旧,甚至在弓箭身上还有着一道小裂口。

    “是不是觉得这把弓箭显得格格不入?”男子没有被无视的不快,他微微笑着说道:“因为这把弓箭是我年少时期用的,在我心里它如同其他兵器一样,珍贵,华丽,不能舍之。”

    这一刻,金芸在男子的笑意里发现了一丝的熟悉,她渐渐拧锁了眉,当即拉着旁边还在入神的金启武就下楼离开。

    金启武好在反应过来,不然下楼梯准得摔下去,虽然有些不舍,到到底没有违小妹的意思,只是向着楼梯口的男子挥挥手,表达感谢的意思。

    男子并没有派人阻拦,他的笑意仍旧存在。

    这时,旁边出现一黑衣人,他微低头,沉声说道:“主子,是否需要去调查他们。”

    手中的玉骨扇轻摇,男子道:“不必,有缘自会相见,我期待的可不是刻意的相逢。”(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二章:街头

    金芸之所以离开,并不是怕控制不住自己,而是那个男子给他的眼神太过熟悉。

    那股笑意并没有达到眼底,遮盖住的是内心的疯狂。

    如那时的她一样,金芸并不想和这样的人接触太多。

    出了兵器铺,金启武双脚用力停住,将带着他的小妹松开了拉扯他衣袖的手。

    “走就走,大街上拉拉扯扯不成样子。”金启武整理好衣襟,这才迈出了步子。

    天色还早,正是晌午时分,街道两边摆了不少小摊位卖些吃食。

    以往这个时候,他们都是瘪着肚子,尽量不去直视,不然饿的更厉害。然而现在不同,金启武抬头嗅着香,就找准了一个小摊位。

    吃不起酒楼,这些街道两边的摊位那还是能承担的起。

    他也没询问小妹的意思,就招呼着她坐了下来,他张望了两眼,就道:“大爷,给我来半边猪蹄,要卤的到位的那种。”

    摊位大爷手上勺一起,他笑道:“咱家的猪蹄都卤的到位,保管你吃的舌头都掉下来。”

    “哈哈,那敢情好。”金启武又说:“再来四个白面馒头,一小碟酱牛肉。”

    “好嘞。”大爷利落的忙了起来。

    还别说,就一个小摊位,几个座椅上尽是坐满了人,还有不少人端着碗过来打包带走。

    “这儿的卤猪蹄确实不错,等下回家给家里人带上一些。”金启武本就是个好吃的主,手中有银钱,又长时间混迹在镇上,时不时就在外面吃上一顿,享享口福。

    这里他来过不少,别看着摊位小,那可是老祖宗传下来的手艺,卤料放的足,物美价廉。

    不一会儿,大爷就将东西摆上桌,顺带的还送上了两碗鲜汤,他道:“清晨采的菌,味道还不错,你们尝尝。”

    金启武顺势就端起,大喝一口,眼睛立马就亮起,汤碗还没放下,就伸出手举起大拇指。

    大爷笑道:“慢慢吃。”

    半边猪蹄被斩成了四块,金启武夹着一块连精带肥的给了小妹,“快吃,不腻人。”

    家里伙食好了一些,金启武也不知道怎么就发现小妹并不喜欢肥肉,每次娘给她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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