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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王爷独占枭妃-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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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完这些,经纪人暗暗抹了把额头的汗,心想,靠得近了才发觉,这人气场也太强大了些,站在他身边,不自觉就觉得自己低了一等,下意识就露出了恭敬的态度。

    这样的人物,自己能攻下吗?

    经纪人心中一时也打起鼓来。

    直到两人进了酒店,身后跟随的众人这才止了脚步,在酒店门口围观了好一会儿,人群才慢慢散去。

    进了酒店,经纪人将司马文曦带到二楼的茶室。

    此时已晚,茶室的人很少,只有几个服务员趴在柜台上玩手机,服务员猛然见司马文曦走进来,一时都愣愣的看着他,直到两人进了小包房,几个服务员才回过神来。

    几人对望一眼,其中一个道,“这是哪个明星吧!”

    “可能吧,好帅!”

    “还穿着古装,刚拍完戏?”

    “今天值夜班偶遇了明星,不行,我要发朋友圈。”

    “你没拍照。”有人提醒。

    “忘了!只顾着看人去了!”被提醒的人懊恼。

    ……

    几人正八卦,另一个已经拿好菜单,默默的走进了小包房。

    见服务员进来,经纪人点了一壶南山,又点了一些糕点,搓着手,看着对面的司马文曦。

    服务员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的走出去,最后在经纪人的眼神示意下,关了门。

    房门关上,斟酌了一番语句,经纪人这才开口,“你好,我叫于惊飞,是凤宜的见习经纪人。”

    司马文曦“嗯”了一声,嘴角习惯性的带着浅笑,等着他后面的话。

    这明星范儿!杠杠的!

    于惊飞看着司马文曦双眼再度开始放光,半饷,他接着道,“我觉得你的即兴表演很不错,有没有考虑做明星?”

    “即兴表演?”

    “你穿这样一身戏服,还跟他们说那样的话互动,不是在即兴表演?或者只是行为艺术?”

    “就当,是吧。”他初来乍到,一切尚且无知,这种情况下,以不变应万变,就是最好的应对之策。

    “那你有没有考虑进入娱乐圈?”

    “有何好处?”司马文曦直截了当的问。

    听到司马文曦这么问,于惊飞愣了愣,半饷,他回道,“好处这可就多了,会拥有自己的粉丝,站在高处被众人仰慕,荣耀,名誉,钱……你想要的,统统都能有。”因为一时不知道他这个好处到底指的是什么,所以,于惊飞用最俗套的答案回道。

    “这些,我不需要。”

    诚然,咱们美人王爷什么没有,要颜有颜,要钱有钱,要权有权,要地位有地位!

    粉丝?什么东西?有嫣儿重要吗!

    仰慕?整个楚北的百姓都仰慕他,在他看来,这并不代表着好处,反而会限制他的种种行为。

    “那你需要什么?”于惊飞问。

    司马文曦想了想,眸中闪过一道柔和且深邃的光,半饷,他回道,“我在找一个很重要的人。”

    “什么人?”于惊飞好奇的问。

    司马文曦没有回答,默了默,他看着于惊飞道,“有笔和纸吗?”

    “有。”于惊飞赶紧回道,然后从自己包里拿出纸和笔,递给司马文曦。

    看了眼区别于毛笔的签字笔,司马文曦拿在手中握了握,提笔,坐下,先在纸上试了试,只画了两笔,他就迅速适应了签字笔的手感。

    垂头,专注的画着心心念念的人,每一处落笔,他都极其细致,眸中带着温柔,连笔下之人,都忍不住柔和起来。

    于惊飞不知道他在画什么,见他那么专注,便凑过来看了一眼。

    这一看,于惊飞瞪圆了眼。

    这画工!

    也太好了吧!

    就一支签字笔,就能将一个人画的这么惟妙惟肖,当真也是没了谁了!

    抬头看了眼司马文曦的长发,于惊飞心想,瞧这一头长发和这身气质,这人,莫非是某个艺术家?

    若真是艺术家,难怪人家看不起明星这个职业了!

    联想刚才他说的话,于惊飞更加确定了自己心中所想,耷拉下脑袋,看来这人,是签不下来了!

    原本还指望着这人升职加薪呢……

    唉!

    默默叹了口气,于惊飞也没心思欣赏画作了,耷拉着脑袋,坐了回去。

    正沉浸在失落中,这边,司马文曦的画作已完成。

    将纸张往于惊飞面前一递,司马文曦道,“我要找的人,是她,若你能找到她,我可以答应你……”

    “真的?!”正失落的于惊飞突然听到这话,大喜,猛的站了起来,拿过那张纸,仔细打量起画中人,问道,“她叫什么?”

    “苏紫嫣。”

    “苏紫嫣?这名字,好像在哪儿听过……”于惊飞小声嘀咕。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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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贵客远来 第十二章:男神借宿!

    这话瞬间落入司马文曦耳朵里,他抬头,定定的看着于惊飞。

    于惊飞仔细回想了好一会儿,也没想起到底在哪儿听过这名字,只能放弃,转而对司马文曦道,“如果我找到这人,你就答应跟我签约?”

    司马文曦“嗯”了一声。

    得到答案,于惊飞高兴得一拍巴掌,道,“行!这事交给我了!你留个电话给我,回头我找到人,咱们也好联系……”边说,于惊飞便掏手机。

    看到于惊飞手上的电话,司马文曦回道,“我没有电话。”

    听罢,于惊飞愣住,心想,这么一号人物,怎么可能没有电话,别是怕泄露了隐私,所以故意这么说的?

    转念又一想,艺术家嘛,有这样的顾虑也正常!

    可如果不留电话,他之后怎么联系他?

    于惊飞独自纠结了好一会儿,心想,如果真能签下这人,以后自己就能出头了,咬了咬牙,他将身上的另一部手机拿出来,递给司马文曦道,“我知道你有你的顾虑,不如这样,这是我的另一个手机,你拿着,到时找到人,我就打这个电话,怎么样?”

    司马文曦看了眼电话,接了过来。

    见司马文曦接下电话,于惊飞又是一喜。

    搓了搓手,于惊飞觉得也差不多了,便开口道,“时候也不早了……”说着,他招来了服务员。

    结了账,起身,正打算离开。

    “你住哪儿?”于惊飞随口问,问完,又暗暗扇了自己一个嘴巴,人家连电话都不告诉他,怎么可能告诉他住哪儿。

    “我的住所,不在此处。”

    看吧!果然……预料之中,于惊飞沉默了。

    “你可有住处?”半饷,司马文曦转头问他。

    “有啊!”

    “可否借宿几日?”

    “……”于惊飞呆住,他的意思,是想到他家里住?!

    他连电话都不愿告诉自己,却开口要到他家做客!

    有这样的好事?!

    于惊飞差点欢喜得飞起来!

    也不能怪他这么高兴,实在是落差太大。

    相比于拿到司马文曦的电话,能让他到自己家里做客,当然更能让人惊喜,毕竟,两人接触的时间越多,就越有可能签下这个人。

    尽管两人接触不超过一个小时,但是于惊飞就是笃定,像司马文曦这样的人,必然是来头不小的人,能做经纪人,自然有独到的识人眼光及敏锐的洞察力,所以,于惊飞相信自己的眼光不会错,原本还有些担心,过了今晚,这人就不会搭理自己了,未曾想,他竟然主动提出借宿他家……高兴之后,于惊飞冷静下来。

    他为什么会突然提出借宿自己家?

    难道,是为了考验自己?

    当然,要问于惊飞为什么没考虑过司马文曦是骗子,毕竟初次接触,就提出要到人家家里去,这样的行为实在唐突。

    面对这一情况,人家会回怼道——

    骗子能有这样的气场?

    骗子能长成他这样?

    骗子能有这样的号召力?

    骗子能画的那样一手好画?

    如果真有这样的骗子,那还用得着去骗人?!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人肯定不是骗子,反倒是他自己,很有可能被对方认为是骗子,毕竟,现在这年头,大街上冒充经纪人、星探的人可不少……

    一时间,于惊飞脑子里蹦出了诸多念头,不过不管是什么念头,为了证明自己的诚心,以及拿下这人的决心,怎么着,也要招待好他。

    见于惊飞一直愣着没说话,司马文曦站定,看他,“不行?”

    “行!行!行!怎么会不行!我欢迎还来不及呢!”于惊飞赶紧回道,“对了,不知您贵姓?”于惊飞面上带着笑,用了敬称,到了这个时候,他觉得应该可以问对方姓名了。

    “司马。”

    “复姓啊……”然后于惊飞继续期待的看着司马文曦,等着他说全名。

    可惜,等了半天,人家也没在搭理他。

    于惊飞:“……”感觉自己聊天生涯遇到了瓶颈。

    他默默的拿出手机,发了一条朋友圈:求,怎么撬开一个男神的嘴,在线等,挺急的!

    没一会儿,就有人回复——

    渣琴:哟!约会男神呢?美照呢?

    老虎:咳咳!你可以用钳子或者……舌头!哈哈哈~

    火火:楼上好腐~

    我不是鲜肉:同感~

    没一会儿,相熟的人就开始调侃起来。

    终于,有一个说正经话的——

    鑫哥:物色到新人了?

    努力努力飞飞飞:对呢!鑫哥,这新人颜值高,气场足,号召力杠杠的!求鑫哥支个招,以往你都是怎么签下新人的?

    鑫哥:一般新人很好签,没火之前,我是大爷,火了就TM的他是大爷!

    努力努力飞飞飞:一两句说不清楚情况,回头联系鑫哥。

    于惊飞正在回复朋友圈时,司马文曦在旁专注的看着他的动作,手指摩挲着手上的手机,若有所思。

    收了手机,抬头,见司马文曦仔细的打量着自己,于惊飞露了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两人这才步行到停车场。

    出了酒店,午夜,外面人已不多,鉴于司马文曦是那种天生自带发光体的人,所以走在路上十分醒目,引来百分之百的回头率。

    看到这样的情况,于惊飞心情又一次忍不住激动起来,这样的人,若是出道,必火!而且还会火遍大江南北!他再次下定决心,不管怎么样,一定要把这人签下。

    车停在不远处,于惊飞亲自为司马文曦开车门。

    上车,司马文曦目光开始打量起车里来。

    于惊飞坐上驾驶座,车子驶出。

    司马文曦全程专注看着于惊飞的动作,目光不离仪表台。

    一旁的于惊飞见车内沉默,努力的找话题,奈何不管他怎么活跃气氛,对方要么就回一句“嗯”,要么就是简洁明了的几个字回复。

    这尬聊等级……当真是没了谁了!

    在尴尬的气氛中,终于到了于惊飞的住处,到车库停了车,两人乘坐电梯,上了楼。

    整个过程,司马文曦都暗暗的观察着于惊飞的所有动作,一直未曾说话。

    于惊飞敏锐的感觉到了司马文曦在观察他,他只以为他是在考察审视他这个人,并不知道他是在暗暗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且还将这些举动默默的记在了心里。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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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贵客远来 第十三章:你的世界!

    一直被气场如此强大的人看着,尽管对方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于惊飞却依然觉得很紧张,额头冒出了细汗,他擦了一把汗,说了一句,“呵呵,电梯里面挺热……”

    电梯?

    司马文曦再次将这个名词记了下来。

    出了电梯,开门,进屋。

    屋里有些乱,于惊飞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道,“屋里有点乱,稍等,我马上收拾一下。”

    于惊飞忙碌着收拾屋子,司马文曦四处打量起房间来。

    将房间整理出来,于惊飞转身出来,看见司马文曦正站在书房,打量书架上面的书。

    要说这书房,可是整个屋子里最值得于惊飞骄傲之处。

    其实说起来,于惊飞也是京大的才子,父母又是教师,所以说起来,也是出自书香之家,平时他喜欢看书,书房里的书自然不少。

    这里原本是一间主卧和次卧,不过被他打通,连成了一间超大的书房,房间里放了十几排书架,外加好几个抵满墙壁的书柜,这里的书多得已经相当于一个小型图书馆,而且图书还分了类。

    看着书架,于惊飞指着一排排书,对司马文曦道,“这里是历史类,那儿是文学类……”他一一的介绍着每一类书的位置,完了还问了司马文曦一句,“司马先生喜欢看哪一类书?”

    “皆可。”

    “我以为司马先生应该喜欢看古代文学,总觉得司马先生说话,带了浓浓的文艺气息……”

    司马文曦没接话,拿了一本最近的书,随意翻起来。

    他看的很快,没一会儿,就将一本书翻完。

    见司马文曦将书放下,于惊飞又道,“司马先生,你今晚住这间……”他指了指书房对面的房间,“您就当这是自己家,别客气……”

    于惊飞觉得跟司马文曦交流,真的是下意识的就很紧张,手心捏着汗,把话说完,司马文曦对他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已知晓,然后转身,继续拿了一本书看起来。

    这里明明是自己的家,但不知怎的,于惊飞感觉自己像是客人,他是主人,呆在这熟悉的地方,他竟莫名有些拘束。

    拘束的于惊飞决定不再打扰司马文曦看书,说了一句“时候不早了,司马先生也早些休息”后,打了个哈欠,睡觉去了。

    或许是真的累了,没一会儿,如雷鼾声便传了过来。

    司马文曦这才放下手中的书,举步,朝着于惊飞的房间走去。

    于惊飞没关房门,一眼望去,就能看到他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睡得沉沉。

    司马文曦走进去,坐到床边,提气,对着熟睡的于惊飞胸口一点,鼾声戛然而止。

    啪!

    一个响指,于惊飞身体动了一下,更为放松的躺了下去。

    “你是谁?”司马文曦开问。

    “于惊飞。”

    “家住何方?”

    ……司马文曦如以前一样,施展迷魂术过程中,一切都是从最基础的开始问起。

    将基础的问题问完,司马文曦才慢慢转到自己想了解的问题上。

    “此处是Z国,杭城?”

    “是。”于惊飞闭着眼,有问必答。

    “这是怎样一个地方?”

    “很美很有诗情画意的城市……”于惊飞缓缓答来。

    问完城市,司马文曦又问了一些最基本的常识,比如手机是什么,汽车是什么,电梯是什么……这些用来做什么,怎么用等等……

    将心中大部分疑问解答完,外面天色已亮,司马文曦气沉丹田,收功。

    啪!

    响指之后,于惊飞翻了个身,继续酣睡。

    连续施展迷魂术六个多小时,司马文曦面色微白,好在于惊飞不过是普通人,且,他用的是沉睡迷魂,气色虽差了些,但对内力及身体损伤都不大。

    站起来,司马文曦走到窗前,看着高楼底下的车水马龙,轻声低喃,“你生活的世界,竟是如此不同!”

    目光深远的看着一栋栋高楼,“你,又在哪儿呢?”

    收了目光,为了更快的适应且融入这个世界,他必须了解更多。

    转身,出屋,再度来到书房,司马文曦拿起一本书,仔细翻阅。

    ……

    于惊飞醒来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伸了个懒腰,他感觉自己这一觉睡得格外好,顶着鸡窝头,到书房门口探头看了一眼,发现司马文曦还在看书,于惊飞暗暗惊了一下,心想,这人痴迷看书的程度比他还夸张,他以为自己已经是个书虫了,没想到人家直接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什么叫真正的“书虫”。

    微微感叹了一番,于惊飞拿出手机,点了两份外卖,然后转身到另一个房间,打开电脑,准备用昨晚自己拍的几张照片,在今昔网上发一篇帖子,先给司马文曦出道前做一波预热。

    恰巧今天是周六,下午时段,上网的人挺多,于惊飞那篇《古装美男现身**广场,引来数千人追捧!》的帖子刚发出去,五分钟之内,点击瞬间破万,且火热程度还在持续攀升。

    在那篇帖子后,留言迅速上千,其中还不乏昨晚参与其中的围观群众。

    于惊飞随意翻着评论,只见评论里是花式嚎叫——

    吖吖的呀:啊啊啊啊啊!当时我也在,男神好帅!帅出天际!

    西涌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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