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肥水想流外人田-第2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喜欢的。”
  泪水再也止不住,我快走了几步出了医馆。


【十五】再见,再也不见

  我出去的时候,宋景盛他们已经辟了一处干净的凉亭在商议了。
  见我过去,几个人脸色都变了变,阿碧想上前来看我,被宋景盛拿着手挡了。
  我站在亭子外,仰头看着高高站在亭子里的人们,恍然间觉得,自己真像是个叫人害怕的怪物。
  我看了一眼叶倾城小脸惨白,无奈一笑,道:“我离你们远远的,你们说什么,我就在这里听着好了。”
  宋景盛犹豫了一会儿,点了点头,道:“好。”
  张御医便接着说了:“下官刚刚同侍卫去查看了各处,这疫症,怕不是天灾,而是人祸。下官取了井水,才发现,那水里头被人下了药。这种药可以让饮水之人患上疫症,再传染给身旁的亲密之人。一开始的剂量应当是很多的,只是时间久了,井水又漫上来,就被稀释了。现在的浓度,是很低了。经过一天,传染的力度也下降了,除非身上有很明显的伤口,不然,不会轻易染上。”
  “万事还是小心的好。”宋景盛低声吩咐道。
  “是。”我赞同他道,“眼下还是小心为妙,这些人就由我来照顾好了。”
  未等宋景盛开口,我便接着道:“阿碧,去准备干净的食物和水。”
  阿碧听了我的话,立马就带人去准备了。
  我拎了拎袖子,漫不经心,道:“可为什么会有人好好的,要来害这些人畜无害的村民呢?”
  叶倾城眸光一闪,转瞬不见,却不想被我捕捉到。
  明月楼,又是明月楼!
  我真是上辈子欠了明月楼的!
  “我去看一下那些村民。”我一面说,一面转身。
  叶倾城在我身后追了几步,见我停下来,自己也停了。
  “你要小心……”她在我身后轻轻说道,“张御医说了,千万不要有伤口。”
  我在心底冷笑一声,面子上倒是大气地回她道:“叶小姐放心,我还没嫁人,山河锦绣也还没看够,我还不想死。”
  话毕,我就甩了袖子走人了。
  我拟了封信,把这里大致情况说了下,让阿碧找人送去给白玉衾,请他尽快过来。
  白玉衾医术了得,自我认识他一来,似乎就没有什么是能难倒他的。
  他兴许能有办法。
  我在村子里转了一圈,村民们一个个痛苦地痉挛着,已经连呻吟都发不出了。
  究竟是怎样的灾难,才能让这个昨天还鲜活的村子,一夕之间,变得这般死气沉沉。
  谭七岁本就瘦削,虽然已经七岁,但大抵爹娘在长身体的时候没了,所以身子骨也没什么斤两。我将他抱到了内室的床榻上。
  他年纪小,病得不如外边的人重,我给他擦汗,又帮那些山民们准备了点食物,给他们拿过去。却发现其中一个人的样貌有些面熟,我只当是他长了一张大众脸,并没有放在心上。
  宋景逸的昏睡已经越来越严重,从之前的两天醒一次,已经发展到现在五天才能醒一次了。且每次清醒的时间都非常短,我怕他醒来时发现我不在会担心,便不分昼夜地守在他身边。
  “你醒了?”我揉了揉眼睛,望着他笑,道,“你怎么不叫醒我?”
  “你很久没睡好觉了吧?”宋景逸有些歉疚,唇却只能弯出一个要笑不笑的弧度。
  “以后总有机会睡的……”我朝他宽慰一笑。
  这一日,我再次将熬好的粥拿到大众脸小哥的面前时,他却从席子上猛然跳坐了起来,随手乱舞,口中不住道:“我不是故意要撞你的,我不是故意的,不要打我,不要杀我……”
  粥碗被他打翻,滚烫的稀粥落在我的手上,烫得我手红了一片。
  他跪在地上,不住地给我磕头,左右手同时开弓不停地扇自己大嘴巴子。
  我甩了甩手,伸手将他制住,道:“我没有要杀你,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他的身子仍旧是止不住地颤抖,不断瑟缩着,像是想找一个可以躲避的地方。
  “是你?”我惊道。
  我恍然想起,这人不就是那次在夜市上看表演时,不小心撞了我一下的那位路人大哥吗?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问道。
  “是、是他抓我来的!”他一双眼里透着恐惧,毫无生气地四处看着。
  “是司徒云?”我一把将他拽住,逼问道。
  “我吃药,我乖乖吃药……”他一面说着,一面四处去翻药瓶子。
  我整个人失了力气,是司徒云,他能把这个路人大哥带到这里来,自然是证明,这村子里的这场疫症同他不无关系。
  我跑到村子的村口,大声喊道:“司徒云!司徒云,你给我出来!”
  喊到声嘶力竭,终于有一道人影,由远及近,进入我的视线。
  我认得出来,那就是司徒云。
  明月皎皎。
  “你不记得我了,沉沉。”他嗓音喑哑,眼睛里,有漫无边际的悲伤。
  我一愣,忽然想起来,司徒云那次在山洞里犯了热症,迷迷糊糊的时候,口中也是喊的这个名字。
  只是,他当时的热症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已经无从推测了。
  “什么沉沉?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没有心情跟他追根溯源这个“沉沉”的来历,只死死地拉住他,道,“解药呢?给我!”
  他却像是完全不明白我在说什么似的,只问我:“沉沉,你想起我来,好不好?”
  近乎哀求的语气,却让我茫然。
  “司徒云,我真的不晓得你说的那个沉沉是谁。你把解药给我,治好宋景逸,我陪你找那个沉沉。哪怕是把整个云启大陆都翻过来,我也帮你找到她。你先帮我救宋景逸!”我急急地承诺着。
  “不必了。”他拂了拂袖,甩开我的手,道,“她已经死了。”
  “司徒云。”我在他身后喊住他,他脚步一顿,身影却是说不出的苍凉。
  我双手握拳,攥紧衣袖,双膝一软,跪在地上。
  我的心底仿若被严冬的冰雪冻结,我沈音音自小到大离经叛道,即便面圣时跪地,也不过是因为那些礼数的束缚。如今,却是头一次为了求人而跪下。
  “你到底想要什么呢?你做这些,总是会有自己的目的。你告诉我,我一定全部帮你实现。”我怕他不信我许下的承诺,补充道,“我沈音音一向来重信守诺,你不必担心我会骗你。况且,我是有那个实力的。”
  浮云遮月,天悬残星。
  司徒云缓缓转过身来,他的表情被笼在一层阴影之中,他抬手捏住我的下颚,微微一用力,道:“我想要什么?”他手用力一收,道,“那是你给不了的。”
  我觉得,我这个人当真是不擅长利诱,既是如此,我也只得威逼他了。
  我极快地站起身子,从袖中掏出一柄短刀,死死抵在他的脖子上,道:“司徒云,你若是不帮我救宋景逸,我就杀了你。”
  他居高临下地审视着我,抬手用力握住我的手腕,只轻轻一旋,我的手便无法着力,短刀应声落在地上。
  “你连我的软肋是什么都不知道,又如何要挟得了我?”他嗓音冷冷,不含一丝情绪,眼中带着一股嘲讽的意味。
  我想,或许这才是司徒云真正的样子,在揭下那面伪善的面具之后。
  我将头一扬,道:“你不是很在意那个沉沉吗?我说过,我会把她找出来。即便她真如你所说的死了,我也会将她挫骨扬灰,让你们生生世世都不能再相逢。”
  “是吗?”他语音苦涩,道,“若是真的可以,你不妨试一试。”
  他转身离去,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将我落在地上的那把匕首捡了起来。
  他拿着匕首,在地上轻轻画了几笔。画完了之后,他将匕首一丢,径直离去,也不管我在身后如何叫他。
  云破月出,流光泻下,将地上照得亮堂堂的,我望着地上那龙飞凤舞的笔画,愣了愣。
  难道,我跟司徒云,真的……自小就已经认识了?
  我陷入了沉思,小的时候,我确实有过那么一段不俗的经历,以至于,认识了一个并非大富大贵的患难朋友。我同他分别后,我也找过他多次,却如石沉大海一般,杳无音信。
  那段回忆并不十分美好,而我那位朋友再也没有出现。于是,我便将那时发生的一切都尘封了起来。
  是的,我小的时候,曾被人拐卖过。
  前头说过,我爷爷一直忙于军务,并没有什么精力来照料我。而我也是个闲不住的小丫头,三番四次作死地从国公府里偷跑出来,又被逮了回去。
  但我战斗次数多了,输都输出了经验来。有一次,我摆脱了府上十几个侍卫的围追堵截,成功逃脱。我觉得自己太厉害了,简直智力超群,便有些得意洋洋。
  绕到一条小巷子的时候,一个猥琐大叔突然出现,拦住了我的去路。
  若是照着往常,我见的都是宋景逸那般英俊的人儿,这种大叔我根本不屑看一眼。但是,他用他的真诚和善良打动了我。他说:“小朋友。”猥琐大叔顿了顿,酝酿了一下情绪,道,“你真漂亮,来,叔叔带你去买糖葫芦吃。”
  所以,我说,宋景逸之前那次跟我大吵,说我为了串糖葫芦就跟人跑了,是他不了解各种内情。
  我是那种能因为一串糖葫芦就轻易被打动的人吗?
  那是我从小就压根没人称过我漂亮,我对这两字非常的渴望。如今,从一个陌生人口中,听到这个形容词。让我更加坚信,我身边的人,纯粹是因为跟我待在一起太久。被我身上其他的优点所吸引,以至于,忘了我这个最本质、最质朴的颜值存在。
  我兴高采烈地就跟着他走了,结果,就跟所有话本子里写的一样,他这是要把我卖了。
  猥琐大叔将我关在一间破屋子里,我望远处瞄了瞄,稻草堆上躺了一个白色的影子。我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一步一步朝那个白色的影子靠近。
  快接近时,白色的影子动了动,乱草间露出一张白嫩嫩的小脸来。
  唔,真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虽然那个草堆里的小姑娘比我差了些,但还是有些可取之处的。嗯,我这样自我安慰。
  “要吃糖葫芦吗?”我大方地将我手中的那根糖葫芦递出去。
  漂亮小姑娘一双眼水灵灵地将我望着,看得我都快春心荡漾了,暗自觉得我这个给糖葫芦的行为会不会太男人了,叫她动了心。
  “唔,那我们一起吃吧!”漂亮小姑娘一开口我就跪了,那哪里是个姑娘,声音虽软绵绵的,可分明是个纯爷们无误啊!
  于是,我从糖葫芦串上面撸下一颗糖葫芦来,塞到自己嘴里,剩下的都递到漂亮小公子手里。
  漂亮小公子愣了一愣,有些讶然,道:“都给我吗?”
  “嗯。”我点了点头。
  漂亮小公子接过糖葫芦,粲然一笑。那一笑,我的心就像是被浸在了埋了几十年的酒坛子里——醉了。
  小孩子交流起来总有自己特别的方式,不出半刻,我同漂亮小公子便有说有笑了。
  漂亮小公子问我叫什么,我便捡起了一根树枝,在地上一撇一捺地写起了我的名字。
  我那个“沈”字刚写了一大半,便有人推门进来。我赶忙用脚在地上滑了滑,将那个字迹毁掉,斜眼瞟见小公子在地上正画了一个“二”字。
  二?我想,真是够二的。除了客栈、酒馆中跑堂的伙计以外,怎么会有人叫这个名字。况且,人家那个也只是个艺名,算不得真正的名字。
  “我不能让他们知道我叫什么,不然,我就死定了。”我悄悄在二小公子的耳边说道。
  拐了我这样身份的人,是乖乖送回去受刑,还是杀人灭口,自然是很容易选的。
  二小公子会意,伶俐地点了点头,竖起一根食指在我面前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真是可爱极了。
  我小时候是调、皮捣蛋,坏事做尽。除了在宋景逸跟前被他以暴制暴给震住以外,其他的基本上都是被我玩儿得很惨。
  于是,我将这种精神给发扬光大了,成天带着二小公子逃跑,每次被抓回来,都是一顿暴打。我一向觉得自己皮糙肉厚,他们揍我的时候我哭给他们看,让他们从心理上觉得我认怂了。但只要他们一走,我就继续实施越狱计划。
  可二小公子不同,他细皮嫩肉,经不住打,没一会儿就病了。
  我心里内疚,几乎把我所有的吃的都分给了他。二小公子总是眼睛水汪汪地看着我,让我觉得有些心疼。
  我照顾了他一段时间后,还是想要逃跑。
  二小公子那次拽着我破破烂烂的袖子,嗓音柔柔地说道:“沉沉,我们不要跑了,好不好?”
  我很生气,撇开他的手,道:“我必须得回去,有很多人在等着我。”
  是啊,我必须得回去,我是大周未来的太子妃,我还要拯救万千黎民百姓,我怎么能流落市井呢?
  我那时候觉得他是被打怕了,是个懦夫,便不想再搭理他,继续自己一个人逃跑。
  拐卖我们的那些人都是历练过的,在我使用了翻窗跑、从屋顶跑一系列技能后,猥琐大叔他们怒了,直接把我跟二小公子给分开了。
  他们不给我吃喝,在我奄奄一息的时候,门突然打开了,二小公子跑到我面前来,眼睛红红地道:“沉沉,我们不跑了。我答应他们,我们不跑了。”他从口袋里捞出一个窝窝头来,递给我,道,“我在里面埋了肉,你快吃了吧!”
  我很生气,觉得自己没有这么没骨气的朋友,就一挥手,把那个窝窝头拍到了地上。窝窝头滚了几滚,二小公子眼睛直直地盯着,舔了舔干燥的嘴唇,他慢慢过去,把那个窝窝头捡了起来,认真地用手轻轻拍了拍,徐徐吹气把上头的灰尘都弄掉。
  “不脏了,沉沉,给你吃。”我望着他一副纯真的样子,实在下不去狠手,加上自己真的饿得快要昏过去。觉得节操什么的可以暂时放下,就拿过那个窝窝头啃了起来。
  二小公子静静地望着我笑,我一面吃,一面口齿不清,道:“下赤(次)能给我搞点鸡腿只(子)来吗?”
  二小公子愣了一愣,犹豫了一会儿,郑重地点了点头。
  之后,我便真的有了鸡腿子吃,我忽然觉得这位友人很是靠谱,于是,又给了他好脸色看。
  后来,我才从猥琐大叔他们的聊天中得知,二小公子是把他自己的那份省下来给我吃了。
  难怪,我是说,他怎么眼睛越来越大。原来,是脸越来越瘦了。
  这之后,我们被转了一次手,交给了另一伙人贩子。
  我觉得,他们这个圈子还真是够乱的。
  这次的人贩子很不同,也有爱美之心。我仍旧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可二小公子长得漂亮,他们不舍得揍他,也不敢在他脸上留下什么痕迹。反正,我都已经是个破罐子了,他们就将我给破摔了。
  二小公子不好好睡觉,他们揍我。
  二小公子不好好吃饭,他们揍我。
  就连二小公子不好好上茅房,他们都要揍我。
  我也不知道自己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
  不多久,我们就被拉到一个人口贩卖的集会上去展示。
  我在临行前,悄悄教导二小公子,一般人都喜欢买聪明伶俐的小孩子回家养着。所以,我们俩就装成傻子,这样,就不会有人来买我们了。
  二小公子听完之后,点了点头,又问:“这样,我们就不会分开了,对吗?”
  “对对对。”我回答他道。
  他又是一个灿烂的笑容给我看,让我觉得即使身处阴暗潮湿的茅草房内,也周身暖洋洋的。
  可事实又是怎样呢?
  我跟二小公子在集市都装成一副二傻子的样子。
  别人问我们叫什么,我们都目光呆滞地摇头。
  别人给我们递吃的,我们就抑制住内心的渴望,继续摆出一副生无可恋的脸。
  可路人都在一边对着二小公子指指点点,交头接耳,道:“你们看,那个小男孩儿,长得多可爱呀!”
  二小公子那儿是门庭若市,我这里却是无人问津。
  我不明白,明明我们摇头的频率一样,面部表情也如出一辙,可还是有了这样的云泥之别。
  这件事情,再次向我证明了,这是一个看脸的世界。
  长得漂亮的傻子,至少长得漂亮;长得丑的傻子,那就只剩下一个傻了。
  回到营地,我又被暴揍了一顿,二小公子哭得泪流满面,跪在那帮大人面前,求他们不要打我。看他那副样子,倒是比棍子抽在他自己身上还痛。
  最后,我被找回,是因为我们待的地方发生了一场火灾。
  浓烟滚滚中,我辨不清方法,是一双稚嫩的小手拉着我一路向前,逃离了火场。
  我被当地前来救火的衙役救下,得知我是沈国公府的大小姐,便立马送回了鄞都。我那时被烟呛得厉害,陷入重度昏迷,许久不知人事。
  再后来,我躺在床榻上,一睁眼,看见的就是宋景逸那张脸。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