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大师经典著作:黄仁宇全集-第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以家传的不算,而是要下至各乡邑,全部出诸遗传,全部成为私人家业,而且这样以私为公,以公为私的办法,并非短时间的违法,而是长期间的合法才算是封建制度。也就是要做到《左传》里所说:“君子小人,物有服章,贵有常尊,贱有等威,礼不逆矣”,才算发扬了封建精神,以致全民都处于不平等的地位,都有尊卑上下的序次。所以封建(feudalism)必有“次层封建”(subin…feudation)。(3)武士传统(warrior tradition)。根据以上所述,全民都在一个金字塔的形式下保持其固定的身份,则其社会组织,已近于军事机构。武士的活跃,是为必然趋势。这种武士身份,有其社会价值,并非普通的职业军人,也无平时与战时的区别中国在先秦,毫无重文轻武现象。“军事部分不仅在政治机构中被尊重,而且认为有高度价值。”见于Frank ,“Phases and Modes of bat in Early China”,Chinese Ways in (Cambridge;Massachuetts;1974),。
。。
明《太宗实录》中的年终统计(3)
基于以上三个条件,中国历史之可以称为封建社会的阶段,至为短暂。卜德教授认为古代商周之间为一个封建阶段,魏晋南北朝间又为一个封建阶段同28页注①,。还有人认为他引用这名词过于广泛。因为汉末统一的帝国已不存在,只有天下分裂,动荡期间,不成其为制度也。
所以将汉、隋、唐等统一的大帝国,与欧洲中世纪的feudal system相比,已属不伦不类。而中国固有的名词,“封建”亦与“郡县”对峙。前者出诸遗传,着重地方分权;后者则凡人事派遣任免,全不受遗传之限制,完全出于中央集权。称郡县制为封建,更是滥用名词。
至于明朝,中央集权已登峰造极,重文轻武,也史无畴匹,而且除皇位之外,凡遗传之官职则无实际之权责,有权责之官职则不遗传,可谓与以上三个条件,完全相反。即明儒顾炎武之《郡县论》也称当日政治制度,放弃封建精神过多,矫枉过正,不合实际顾炎武曰:“封建之废,自周衰之日;而不自于秦也。”又曰:“今之君人者尽四海之内为我郡县,犹不足也。”以上见《亭林文集》(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本),16。顾之反对矫枉过正,由杨联陞简单地介绍于英文读者。见Yang,Liensheng,“Ming Local Administration,”in Chinese Government in Ming Times:Seven Studies;Hucker(NY。;1969),p10。。而今人三百多年后,仍称朱明王朝为封建,是即以皇位继承为封建。如此则今日英国,尚未脱离feudal system矣。滥用名词,容易改变观感,发生错觉。笔者所专攻者为明代史,最近十余年来,发觉中外著作,滥指朱明为封建,以致引用史籍,不假思考,以讹传讹之处,重见叠出。姑举二三例如次:
万历帝朱翊钧中年之后荒惰成性,最为现代学者指斥为封建威权的代表。1599年,他因为三个皇子的婚礼,手令户部进银二千四百万两,作为大礼及采办珠宝的费用,与以上所述公众事宜成为私人产业的条件符合,被研究明史的专家,研究货币金融的专家,以及为专题论文的作者引用,不止一端认为此二千四百万两白银业经万历使用者,有李光璧,《明朝史略》(武汉,1957),页135;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1954),页463;龚化龙,《明代采矿的发达和流毒》,(《明代经济》,包遵彭编,台北,1968),页127。类似者尚多,也有记入西文资料中者。。其实当时户部每年的收入,以白银在北京收受者,不过四百万两左右。这二千四百万两数目之庞大,即有蹊跷。如果读者细阅《明史·沈一贯传》,即可见:“时国本未定,廷臣争十余年不决。皇长子年十八,诸请册立冠礼者益迫。帝责户部进银二千四百万为册立分封诸典礼费以困之”《明史》(中华书局1974标点本),。。其故事重点在“以困之”三个字。当时户部无此庞大之款项,万历亦无意动用此庞大之款项。只是廷臣一定要他立皇长子朱常洛为太子(万历自己属意皇三子朱常洵),他就要廷臣进银二千四百万两作为要挟。站在廷臣这一方面的,还有户部尚书杨俊民,接到皇帝手令日内,死于任所。廷臣报告皇帝,即称“本官亦因之而毙”《神宗实录》(台北,1966影印本),页6207。。可见问题在于君臣不和,而非罄国库数年收入为皇室一朝花费。此白银亦未缴拨。
后来万历屈于众议,立常洛为太子,常洵被封为“福王”,建藩府于洛阳。皇帝手令湖广山东河南三省,拨田四万顷,作为福王庄田。四万顷为田四百万亩,为数千万人民衣食的来源,其拨为一人家业,确有封建制度的趋向。如果此事属实,则若干历史家称明代为封建,不容置辩。
可是福王如领有此庞大的产业,势必按照封建制度的办法,将其领域实行“次层封建”,裂土封茅地给予亲信掌握,并以遗传的方式,使巡视庄园者即为武士,才能永保无虞。事既如此,则私人财产以私人军队巡卫。李自成造反时,福王麾下必有组织的抵抗,决不会无声无响,束手就擒。至此事已可疑。
因此研究明史者,又必追索原始资料,访查真迹。其实万历指派四万顷,是和群臣讨价还价的办法。万历自己就减为二万顷,为原索之半。而福王也再三“推辞”。而真正的问题,又不在田土,而是佃金。缘河南在明初,地广人稀,以后数世纪后,开垦之地称为“白地”,其主权常有问题。地方官斟察之后抽税若干,既未并于一般田赋,也难说是官田的租金。山东亦因黄河改道,淹没后又变为干地而开垦的田土,情形亦复类是。湖广地形变化,开垦更多。昔日湖沼成为“圩田”;以前河岸瘠土,仅征“芦课”者,至此也有增进为良田的形势笔者所著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 in 16th Century Ming China(Cambridge,1974),pp107…108;254。。根据不完全史料,可以看出这些土地的税收,纵未全部饱地方官之私囊,也未完全公开交代。皇帝也不直说,而总是漫天要价,责成这三省官员,在他们出进之间,每年以银四万六千两交福王,以作王府用度。各官员口称无田时,福王派人在河南侦查与地方冲突,事诚有之。但是将十多个县份的田土,划为一人的产业接管,则技术上亦不可能。迟至1617年湖广官员只承认每年缴银三千六百五十九两。因之笔者估计,福王掌握极少数田土之外,所谓庄田,实为现金津贴,年入不过两万两《神宗实录》,页9771,9773,9825,9881,9901,9920,9924,9942,9946,9957,10089,10339;10526,10611,此实情亦摘录于笔者所著1587: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New Haven;Conn1981),中文版为《万历十五年》(台北,食货,1985)。。虽说数目浩大,和四百万亩的田地比较,则不可同日而语矣。
明《太宗实录》中的年终统计(4)
又崇祯时堵允锡奏疏称:湖广之“长(沙)善(化)两邑,旧额百万亩,今入藩封者,且七八十万亩”。今日仍有人摘此作为明代为封建社会的例证1979年冬,笔者见傅衣凌先生的《明清土地所有制论纲》排版,页25,38,仍有这段记载。特与友人James Geiss君造访傅先生于旅舍,告知本页注③情事,但不知《论纲》出版时曾修正否。。其实堵允锡所称亩数,全无实据。日本学者清水泰次终身研究明代土地制度。他在1928年即作文指出事不可能,堵信口开河,“无数字观念”清水泰次,《投献考》,载在《明代土地制度史研究》(东京,1968),页404。原文登载于1928年7月,《东亚经济研究》,12卷3号。亦见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又如两县百分之七十至八十割占为庄田,又有王府旗校巡逻征税,则满清入主,势必有极大的冲突,此亦与实际情形不符。
以上三数事,即可以看出不顾客观条件,只从原始资料断章取义的摘录若干文句,无学术价值。因其只能对当日的事实真相,作无实际贡献的参和,以表白作文者本人说有根据。而其实将16世纪白银流通状态,土地占有情形,地方官之行政效率,皇帝与廷臣的关系全部混淆,使以后治史者,不知如何下手。其所褒贬,倒与今人无关。只是旧社会的弱点,今日亟需避免及改革之处,则因此名词错用,以讹传讹,反被掩饰。
李老博士所称“官僚主义”,非仅官僚作风。既称主义则必有思想上及信仰上的凭借。笔者根据李老著作及谈吐,综录这些思想上的因素,约有下列数端:(1)官僚主义自视自然法规,业已被其网罗无余。如以“褒贬”写历史,作为千古定论,墨守“原始的假说”,即出于这种自满的成分。和古希腊思想家认为自然法规,须不断地研究,不断地发现,才能不断地展开,迥然不同。(2)与中国君主制度不能分离。中国君主制度带有宗教色彩,和欧美的“政教分离”的宗旨不同。如群臣称皇帝的文书为“圣旨”,皇帝的面目为“天颜”,发言则为“玉音”。也就是假借自然法规的至美至善,做人间组织的主宰。因之君臣务必合作,融和为一体。强有力的君主,以官僚为其工具;柔弱的君主,则成为群臣的工具而不能自拔。因其如此,文官组织的权威,才有道德的陪衬,官僚的措施,也不容辩驳,相当于自然法规。(以上万历与群臣不协,才成为朝代的危机,以致两败俱伤。)(3)此种制度施行时,必借力于思想上假设的成分。例如十岁儿童的皇帝,被耆老重臣称为“君父”,在明朝亦不设摄政。皇帝为愚顽,群臣仍称之为睿智,皇帝为暴虐,群臣仍称之为慈爱。这也就是说:理想的至美至善,尽力使之可能,如真不可能时,则假设其为可能。有时宁可在实质上打折扣,而不放弃其形式。甚至以仪礼代替行政,以表面文章代替实质。(4)这制度总以上级的理想为准则,不以下级实际情形为准则。如实施困难,则由上级向下级施加压力。因之其整个制度上不尽不实之处,通常经年累月,积滞于下端。其最需要发生作用的地方,反成为顶不实际的地方。有时整个制度因之崩坏。传统历史家,惯称这局势为“腐化”。其实所列举证据,多无关大局。有时所列者实为结果,而非原因。其主因则系本身机构设计欠周全,环境变化,上层无法继续以压力强迫其下级,掩饰其组织上不合理之处。(5)基于以上条件,中国官僚主义有其独占性。因在思想上这种制度声称“天无二日”,亦即是自然法规的至美至善,不容第二者为表率。而其行政效率,也无力与较为合理的机构竞争。因其要保持其“非竞争性”(non…petitive)的立场,总是希望能闭关自守,如禁止人民出国,对外接触则以外夷进贡的方式管制都是见费正清John KFairbank,Trade and Diplomacy on the China Coast(Cambridge,Massachusetts;1953)。。甚至永乐帝朱棣,以遣派郑和下西洋闻名,早在1404年已经通令民间之海船,全部改造为平头船,以防止其泛海《太宗实录》(台北,1963影印本),页0498,参见《太宗实录》,页0149。,都不出这种闭关自守的姿态。也即是其心理上为内向(introvert)。
中国官僚主义在对付此际问题时,起先已产生两种弱点。其一是思想上带有宗教色彩,先有唯心趋向。其二则其理想行不通,不能在立法上针对下层实况改革。而自称“体”与“用”不同,承认不合体制为当然;亦即是姑息违法。今日中国仍有此现象的遗型,是为传统习惯作祟,与社会主义无关。
以上所述,抽象的辞句为多。必须举出例证,以实际情形阐述,才能得其真髓。笔者在阅读《明实录》时,发现《太宗实录》内年终统计数字,可以解释前说官僚主义的真相,并可以揭露统计数字在明代史料中的实际意义。和以上理论陪衬,尤足将李老博士的见解,广泛介绍于一般读者。
《明实录》为朱明王朝根据原始资料撰集。明朝十六个皇帝,除建文帝朱允炆,景泰帝朱祁钰,被后来继位的皇帝视为非法,无庙号也无实录外(他们朝中的事迹则附录于继任的实录中),最后的皇帝崇祯朱由检,身死国亡,也无实录。其他十三个皇帝,共产生了十三部实录,合称《明实录》。现在通行的台北版,共一百三十三册。如稍为留心地阅看,即需要两年半以上的时间。
。 最好的txt下载网
明《太宗实录》中的年终统计(5)
实录的撰修人虽想保持前后一贯的作风,这事实上无法办到。除以上所综叙的官僚主义思想在这一百三十三册文献中表现无余外,各部实录叙事有详简,着眼也有差异。有如初期以极严峻的态度,组织其帝国,中期以后,行政多显捉襟见肘的状态,作史者概须自圆其说,即不能贯彻始终。
实录内引用行政上统计数字,也因官僚主义的关系,前后不一贯,取舍无定则。例如《太祖实录》列有1381年及1391年全国耕地的面积,当系造《黄册》时的统计数目。此后各朝实录,即未继续。又例如全国军屯在1487年至1504年间,所记载的屯粮,每年都不出2 700 000石左右。而1505年至1518年前后十四年,则每年都是1 040 158石。七位数字,毫无增减。自1519年后即或记或不记;至1571年后即不再记。而自1522年至1571年间前后五十年,每年数目都在3 700 000石上下;而1567年一年,则只有1 800 000石全部数字表列于王毓铨《明代的军屯》(北京,1965),页215~216。摘录于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其所记载含糊不明之处也很多。例如明代所铸铜钱,较各朝为少,较北宋为远甚。全汉升先生估计,全明铸钱“一共不过千把万贯”。本文作者估计只有八百万贯左右全汉升《中国经济史论丛》(香港,1972),页364。笔者《从〈三言〉看晚明商人》,《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学报》7∶1(1974),页135。现收入本书,见页1~32。。而《世宗实录》则称1533年皇帝“谕工部铸洪武至正德纪元九号钱,每号一百万锭,嘉靖纪元号一千万锭”《世宗实录》(台北,1965影印本),7063。。而《明史》及《大明会典》,又针对上文注释:“每锭五千文”《大明会典》(台北影印,1957年司礼监本),1949《明史》。。按1 000文为一贯,则上述共9 500万贯。亦即嘉靖帝朱厚熜一年一次之内,发令铸钱数量,超过以上估计朱明王朝276年前后所铸10倍以上。其不可能已经货币史专家彭信威先生指出《中国货币史》,页426,444。。笔者更可加注,如此浩大的铸钱,其成本则为当时北京现款收入20年的数量。而当日铸钱的厂局,也必扩充到100倍以上,成年工作,才能达到所述的数量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
然笔者作此文的目的,也不是劝说读者,将所有数字,全部视为具文。而是指出统计数字间表现其官僚作风之处,官僚作风追根到底则起源于官僚主义。因此证实李老博士所称有根据;而不是对前人所措施令人不如意之处,滥称其为“主义”了事。
朱棣于1402年取其侄朱允炆之帝位而代之。自1403年称永乐元年,至1424年去世,是为永乐二十二年。除最后一年之记录列于《仁宗实录》外,其他二十一年的年终数字统计见于《太宗实录》年终统计见《太宗实录》,页0488,0637,0743,0898,1027,1149,1301,1426,1554,1651,1723,1812,1907,1974,2051,2117,2182,2244,2300,2363,2421,及《仁宗实录》(台北,1963影印本),页0193。。是《明实录》中形式上最为详尽,而形式上最为前后连贯的一套统计。兹将其中最重要的七项数字列表检讨如下,以追溯其来源与出典。
(A)赋税粮《太宗实录》中最重要的数字,为“赋税粮”。其单位为“石”,米麦不分。永乐朝内,其记录通常保持在3 100万石至3 300万石之间。特别的例外为1407年,为数不及3 000万石,1412年超过3 400万石,1419年的数目则在《太宗实录》的原始抄本有两种不同的记载。一本作22 248 673石;另一本作22 428 673石。虽其第三位与第四位数字次序排列不同,两者都较前后各年之3 000万以上的数字相差极大。
图表一永乐年间
赋税粮数额
(单位:百万石)按:其实“赋税粮”系中央政府向各省府州县摊派之数额,理不应如此骤增骤减。学者考究之余,认为1419年之低额,应系抄写错误。其原始抄本即有两种不同的说法,可能由于档案上字迹模糊,而抄本的校对未精,更无话说。所以多数日本学者,在和田清博士领导下集体作《明史食货志译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