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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盼生歌-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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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轻易将情绪表露出来。也许是工作上的忙碌,也许是生活上的烦躁,也许是其他,久而久之,我开始怀念起大学时代和室友在一起的时光。很奇怪的是,看惯了社会上有些人为了某些小事争吵时,记忆里,我却怎么也搜素不到和室友脸红的痕迹。不是因为遗忘了,而是我们在一起的那些年少时光里竟然没有发生过不愉快的事情。
想到这,我有些愕然,唯一的解释可能是那时的我们都太过年轻,有一颗单纯的心,或者说我们不懂一味的计较之后到底能够获得什么吧,我们宁愿好好的,开开心心的过我们的青春。
人们都说随着距离越来越远,慢慢的联系的少了,感情也会随之减温,变淡。然而,路是一个脚步一个脚步走出来的,道理相对而言也是人们从自身经历中总结出来的。所以,我相信这句话说得并不无道理。有时候,我常常想如果有时光机就可以回到和室友一起的日子,虽然平淡无奇,每天却是欢声笑语,时而因为某人的搞笑捧腹大笑,时而被某人的奇葩行为笑到肚疼,时而因被关心感动的一塌糊涂。那是个很美好的日子,也许年少,反而习以为常,看似简单,一旦过去,就再也回不去了。
我还记得每到星期五的晚上,是最让我们兴奋的时刻,我们可以丢掉书本,可以不去上晚自习,可以买上零食围坐在一起看着恐怖片,有时观看到恐怖的地方,我们吓得捂住眼睛,尽管害怕我们还是坚持看完。一部影片结束,然后晚上睡觉的时候脑海里浮现影片里的剧情,我们再也不淡定了。便聊起了天,八个人,这一句,那一句的,说到感兴趣的地方,连睡意也没有了……我还记得早上和室友们睡到很迟,看着时间离上课的时间越来越近,我们急急忙忙穿衣起床洗漱,在上课的最后一分钟,在班级同学们齐刷刷的注目下坐到座位上……我们不论到那里,总是一起,我们形影不离,我们相伴而行,我们在青春的年纪里绽放着生活的精彩。我们不是聚光灯下被人注视的焦点、璀璨之星,我们也不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我们只是一群普通的大学生,一群简简单单的女孩,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复杂的心思,有的只想每天可以快乐的学习,快乐的生活,做个有用的人。
我想,每个人的生命中和我一样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我很幸运的遇到这样的看似过客却又不是过客的人,她们给我的生活增加了许多色彩,带给我许多快乐。可是,这样的时光美好的同时也太过短暂了。偶尔自己忙完一天的工作静下来回忆起时想要紧紧的抓住,不肯放手时,已经离我们远去了。且行且珍惜,正因为珍贵才想好好的珍惜。
青春就那么几年,过去了就真的过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时光是残酷的,但是残酷的同时也让我们获得一份很珍贵的友谊。每当踏进学校里,仿佛又回到了曾经年少时的自己,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是那么的熟悉,偶尔有一群手挽着胳膊的女孩从自己身边走过,不由的看到了自己原来的模样。记得,那时的自己和室友们也是那么的年轻,那么的无忧无虑的,那么的没有任何杂念的在青春的洗礼下,活在当下。忍不住感叹,年轻真好。
有相聚就会有别离,人生正因为分别才有那么多忧伤的情绪。离开学校,和同学说再见,和室友道别,我们会难过,会伤心,这是每个学生的我们都必不可少的过程,因为有这些,我们才明白当初的可贵,当初的美好。回到过去,回到曾经种种的时刻,已经是奢侈的愿望。
郭敬明的《小时代》给我们不仅仅是一部影片观看的过程,还有感动,还有感悟。四个女孩之间的点点滴滴的故事,也许人会向往拥有这样的友谊,殊不知,在我们身边早已经出现了这样的人,她们是过客也好,是朋友也罢,在我们的生活了留下了很多很多的感动,带给我们幸福。年少时的我们,在青春里活着的那几年,我想不管过了多少年,都是一段很珍贵的回忆。社会是残酷的,生活是不易的,也许我们会遇到这样那样头疼的、烦恼的人或是事,有时候,理想的破碎,现实的冲阻和巨大的压力会让我莫名的难过甚至对这世界充满了埋怨,有时候,我们因为忙碌的的工作,我们忘记了那时的我们是怎么样的。请相信,人生中,会有那么一段时光,那么几个人,令我们怀念,温暖着我们的青春。
不管我们对那段美好的青春是否说再见,它都会永远留在记忆的一块角落里,就算某个时间段不小心被我们遗落了,我们也会很容易找到的,因为曾经拥有过,就不会因为时间的长短,距离的远近而轻易说再见。
纵然时光荏苒,我们的心依旧年轻。
时光下的疼痛(心情小站二)
? 来不及怅然若失,时光已苍老了我的轮廓。
………………………………题记。
窗外,一片枯黄的叶子从树上轻轻的落下,她的年华也因此而结束,原来,时光如此只短暂。
看着叶子就那么结束了她的一生,不由想起自己小时候,童年的稚声在耳边响起:“如果能快点长大,那该多好!”不禁苦笑自己,是吗?长大真的好吗?大人们的世界就那么令人向往?等到自己真的长大了,才发现,童年已离我们很遥远了;当生命的沙漏在悄悄地流失,而我们却抱着快点长大的心愿走过童年,才意识时光的残酷。每当漫步在大学的校园河边,看着夕阳的身躯渐渐地变小,最后消失不见了。不知为何,撒满一地的思绪,在黄昏下竟夹杂着苦涩的疼痛。留不住的时光,走的那么的匆忙,不曾留下一丝的眷顾。可傻傻的我,在时光悄然划过时,总是执拗地不愿说再见。幻想着时光的脚步终有一天能够停下。却忘了,连夸父都为之无可奈何,而我又怎么能够?只得将属于自己的光阴一点一点的埋葬,努力选择忘却天真的昨天而去接受下一段光阴,任凭我们怎么的呼唤,到最后丢给我们的是一路的疼痛,因为那些逝去的年华已不可能再回来,永远也不可能了。
我曾想,岁月改变了容颜,在时光的轮回中,慢慢地,是否我们会变得苍老且无力?生命的轨迹在一点一点地缩短,是否有了一种文字叫做疼痛,将心底里无声的哭泣化作笔尖下的忧伤?是啊!文字,的确是一种好东西,一种治疗心底疼痛的药。以前想过用文字将过去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哪怕只是些零星的片段,只有回忆,但至少是一种心灵的安慰吧!可因为种种原因,以至后来捉奸淡忘了,等到哪一天发现遗落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记忆堆积成一定厚度时,我们已不再拥有花样年华了,或许从时光把我们从纯真的孩童变为满目苍桑的老人,亦或是,从青春美丽的少女变为满脸皱纹的老太太,我们已不再拥有青春。
三百六十五个日日夜夜,也许我们走的很疲惫,觉得像机器人一般重复着每一天。可是在疲惫的同时,留在身后的除了平淡的日子还有那份无法触及的疼痛。等到我们真正意识到时,这份疼痛随着时光的流失会变得更加的清晰,更加地明显。
人生就像一场长跑,和时间赛跑,我们不知还有多少个三百六十五天,与其让自己迷失在会黯的巷弄里哭泣,在时光下疼痛,不如勇敢一点,大步大步向前走,即便跌倒了,再爬起来。正如海子的一首诗写的那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从抱怨的泥沼里走出来,从功名利禄,狭隘的偏见中清醒过来,乐观的面对每一天,即使我们不能让时光的脚步停下,我们也应该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做个幸福的人。
也许下一秒,那些疼痛,便没有了痕迹。
第一章笙歌
? 岁暮天寒,除夕刚过没几天,昨日夜里就下起了一场雪,不大,却将整个院子都覆盖住,白皑皑的雪花,闪着刺眼的银光。
笙歌临窗而坐,对着屋外墙角边上的两株红梅默默发起了呆。凛冽的北风呼呼的刮着,任意拍打枝头上的红梅。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
哪怕没有清凉甘甜的雨水滋润,它也能借着严寒里的一缕残阳,倔强似的独自绽放生命的美好。
这样的红梅,像极了她。
又是一年冬季,算一算,不知不觉,母亲离开她已经十三个年头了。
犹记母亲病重时,她不过是个四岁孩童,眼睁睁地看着母亲病殃殃的躺在床上,什么也做不了。连大夫都无能无力的事情,她又能怎么办。那天夜里,她睡的正香甜时被丫鬟拾锦拼命的喊醒,只为让大小姐见夫人最后一面,再晚怕是见不到了。
笙歌听到这个噩耗时,如一个晴天霹雳,脑袋顿时一片空白,等跑到母亲屋里时,只有一屋子的哭泣声,她的父亲木清礼双手背在后边,脸色发白站在床跟前。
看到突然出现在门口的她,父亲眸光先是一惊,随后向她招手,声音略带嘶哑道:“笙歌,过来送送你母亲吧。”便再没有说话。
她走到病床前,母亲早已闭眼而去,连最后一面,老天爷也不肯给她。笙歌紧紧的握着渐渐转为冷却的手,嚎啕大哭,六岁的孩童一下子没了母亲,那哭声响彻整个屋子,也凉了一屋子人的心。
那天夜里,母亲走了,她也生了一场大病,整整病了三个月才渐好转。不过,这身子因为那场病,不如从前。才四岁的她,就遭遇了人生这般苦痛,以至每次府里丫鬟奴才私下里谈及木府的大小姐,无不感叹身世之凄苦,这样的话无数次传入她耳中,她只当没听到一样。
她是木府的大小姐,若动不动因旁人的话语落泪,又如何做母亲最引以为傲的孩子,所以,她须坚强的看淡这一切。
可即便是这样,父亲还是经不住家人的劝说,在母亲去世半年后续弦。这是祖母的意思,祖母的意思是不光为了给她找个继母在身边照顾着,也是为了木家香火兴旺。按照祖母的说法,父亲陈清礼是木家唯一的长子,本就人丁单薄,膝下除了笙歌这个女儿,再无其他的孩子。万不能到了父亲这一代就断了香火,寻思之下,祖母萌出了为父亲续弦的想法,便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找了媒人给他说了一门亲事。对方是知府家的千金小姐,叫陈雪婧,配父亲这个吴州四品的太守,在外人眼里,也算是门当户对。
想当年她母亲也是出自书香门第,琴棋书画,无一不通,那时父亲不过是个空有一身才气的寒冷子弟。不顾家人的反对,笙歌的母亲毅然决然的嫁给了这个男人。
都说人走茶凉,这句话放在父亲身上最适合不过。
父亲是个孝子,即便心里没这个心思,也不好明着面拒了祖母的一片用心良苦,便应了下来。
于是,在笙歌还没从母亲的沉痛中缓过来时,就见府里张灯结彩,下人们忙的不亦乐乎,欢天喜地的准备迎接新夫人的事宜。
因为母亲的离故,木府上下好长一段时间都沉浸在一股浓浓的悲伤氛围里,所以祖母便亲自操办了这场喜庆的婚宴。木府的太守娶亲,那排场自然是很轰动,不说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纷纷而来讨杯喜酒喝,就连父亲官场上那些身份显贵的人也都备上了贺礼,前来道贺。
笙歌想,当年连母亲嫁过来都不曾有过这样的待遇。
高堂上,笙歌见祖母笑的合不拢嘴,见父亲穿着喜服和别的女子拜堂成亲,满屋子的人,欢声笑语,好不热闹。唯独她一个人闷闷不乐,甚至心里难受。
那个时候,笙歌还小,却明白这个叫陈雪婧的女人是来代替母亲的位置,以致嫁过来好长一段时间,她都不曾给过她好脸色看。
在笙歌眼里,没有任何一女子可以替代母亲在她心里的位置。
莫说不给她好脸色看,就连当面见了,也未曾称呼她一声:母亲。这些事,父亲看在眼里,当着府里的丫鬟奴才不能明着说,便私下里找她说及这些事。
木清礼的话,笙歌记得十分清楚。
“笙歌,她毕竟嫁进了木家,是这木府的夫人,即便你心里再不情愿接受,这已成事实,我知道你心里难过,就算看在父亲面子上,表面的礼数,要有的。”
说起笙歌,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她不光继承了母亲的强大基因,一张倾国倾城的容颜,自小就是个美人胚子。连这倔脾气,也与母亲,一般无二。
她当时忍着泪光,给父亲的回答是:“我木笙歌的母亲只有一个,那就是苏瑾秋。”
苏是她母亲的姓,瑾秋是她母亲的名字。
熟不知,苏瑾秋三个字,如剜在心头上的刀,深深刺痛了陈清礼。笙歌气的走后,他一个人看着墙角上的那两颗红梅,出神了好长时间。。。。。。。。
后来这陈雪婧也算是争气,嫁过来第二个年生了木嘉婉,,第三个年又给木家添了一位小公子,父亲取名木致远,出自诸葛亮的《诫子书》,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一双儿女,算是坐稳了木家主母的位置。
不说木嘉婉自小长着一张讨人欢喜的脸面,光说这个木致远,木家的公子,圆了祖母多年来抱孙心切的愿望,平日里那陈雪婧把祖母哄的很是开心,自然对这个儿媳十分满意。谁让这位知府家的千金会做人呢,有一双儿女不说,这嘴上的功夫也是十分了得的。
在这个家里,有了孩子,自然就有了说话的权利。
渐渐地,父亲便把木家的管家大权交到了这个女人的手中,终于这个女人还是取代了笙歌母亲在这个家里的地位。管起府里大小事务一道一道的,与初来时楚楚动人,事事小心的模样,多年后,还真是判若两人。
不过,这十三年来,笙歌一直住在清瑾苑,过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日子。
说起这清瑾苑的名字由来,是从父亲和母亲名字当中各取一字而成,原是母亲住的地方,后来笙歌便搬了进来。
不管如何,这里有母亲的回忆。人走了,留个念想也好。
第二章打脸
? 冷风呼呼的吹着,透过窗户吹进屋里,让刚进屋的拾锦哆嗦的打了个冷颤。她赶忙走到了笙歌跟前,凑近低道:“大小姐,你身子经不住外面的寒风吹,奴婢替你把窗户给关上吧。”
拾锦暗叹了一声,也不知在这坐了多久,万一生了病,可如何是好。大小姐身子本就弱,哪受得了这寒风。
眼看着又过了一年。
大小姐每年下雪的时候,都会靠在窗前看着屋外的红梅出神,拾锦心想,莫不是又在想已过世的夫人了吧。
她六岁被卖到木府当丫鬟,比笙歌大了足足两岁。说是当丫鬟,倒不如给这个失去母亲的可伶大小姐做个伴。
她记得很清楚,被带到木府那几天,她哭的跟个泪人似的,为什么哭呢?为凄苦的身世?还是为以后的日子?大概两者都有吧。
没来木府之前,她听说那些官人家的小姐特别难伺候,动不动就是打,就是骂的。到木府后,跟着府里的妈妈学了几天规矩,身上的鞭子一道又一道,鲜红可见。直到有一天,木笙歌发现了她,便跟从前的大夫人说了想把她留在身边想法。于是她被管事的妈妈带到病重的大夫人面前,那是个温柔的女人。大夫人见她生的一副水灵灵的大眼睛,人看着也乖巧懂事,便应允了这事。就这样她成了木府大小姐身边的丫鬟,一待就是十三年。
这些年,笙歌待她很好。每每碰上府上其他丫鬟被罚跪和打骂的情景,她很庆幸自己跟了大小姐。记忆里,这个主子性子除了倔一些,并不乐见体罚奴才这一套。以至于私下里连其他房的丫鬟也对她有这样的主子,心生羡慕。
拾锦拉回思绪,眼见笙歌没有作声,便自作主张的把窗户关上了。
笙歌收起了目光,看了一眼拾锦,这个丫头不惜冒着被主子骂的风险,全意是为了她身子着想,她能说什么呢。
府上,那些下人一门心思想着怎么巴结和讨好陈雪婧那个女人,哪还顾得上她这个木府大小姐,想来世态炎凉,便是这个道理。对比之下,拾锦这丫头,对她,算是有心了。
大小姐没有说她多事,拾锦松了一口气,从食盒里端出薏米肉藕粥,碗里的热气冒个不停。
大概是太烫,拾锦放下后忙吹了吹手指。
“大小姐,奴婢给你做了碗粥,不知合不合你的口味?”说话间,已将碗勺摆放好。
这可是她忙活了一早上才做出来的,这不,刚出锅便急急的送了过来。
拾锦想,这大冷天的,大小姐吃上一碗热粥,身子也能暖和暖和。
笙歌拿起勺子吃了几口,点了点头,称味道不错。这一句好,让拾锦喜得不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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