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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妇回头金不焕[重生]-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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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以后还会有其他的儿女,到那个时候你就会觉得宁儿对你来说没那么重要,但是他对于我来说却是独一无二的,是我十月怀胎生下来的。”焕娘坐起了身来。
  “宁儿。。。。。。”裴宜乐念着这个有些陌生的名字。
  “你忘了吗,这是他刚出生时我们给他起的小名。”焕娘苦笑道。
  裴宜乐这才渐渐回忆起来,那是上辈子的事了,那时他和焕娘的孩子才刚出生,焕娘因为年纪小所以生产有些不顺利,疼了两天两夜才把孩子生下来,差一点就要难产。
  所以他们给他取了个小名叫做宁儿,希望他一直平平安安。
  可是到头来他们丢了宁儿,宁儿丢了“宁”。
  李赤鸾把她的孩子当作宁儿抱回康国公府——无论如何,康国公府也没有人再用这个小名叫那个孩子,而是千挑万选了一个名字出来。
  他便也丢弃了“宁儿”这个名字,就像斩断过往一切一样。
  他不知道他其实早就万劫难赎。
  裴宜乐丢了魂魄一般走到了床边,漆黑一片的屋内他只能看到个大概。
  他先是看向床上那一团小小的身子,又看了看抱膝坐在旁边的焕娘。
  大概是屋内门窗紧闭,宁儿睡得出了汗,一只小脚蹬到了外面。
  裴宜乐凑过去给他盖好被子,又摸了摸他额头上被汗沾着的细碎绒发。
  “宁儿还没有乳母吧,等回去之后我就找两个过来,再买两个。。。。。。”
  “裴宜乐,我说了不需要。”即使是在黑暗中,裴宜乐也能感受到焕娘一双明眸正在凝视着自己。
  他不得不停止自己的打算。
  长夜漫漫,何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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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东边不远的村北处,这晚也罕见地亮起了微弱的光,从傍晚时分起一直到现在。
  正当此时,烛火摇曳中伴随着少女的啜泣声。
  洞房花烛夜本该夫妻相伴至天明,秋儿的婶娘却等在外头,直到成事之后又让新郎出来,自己钻进了洞房。
  王大婶看着秋儿坐在床上哭,便也坐了过去,道:“女人都有这一遭。”
  大概是木已成舟,她这会儿倒不像白日里对秋儿那般凶神恶煞,声气都柔和得很。
  该软的时候就要软。
  秋儿只自顾自掉泪,并不理她。
  这回王大婶也不生气,继续道:“婶娘也知道你年纪小,一时不想嫁人也是正常的,但是婶娘也是为你好。既然嫁了人,就好好过日子,有什么不开心的就和婶娘说,娘家给你撑腰。”
  秋儿擦了擦眼泪,硬生生憋住了将要出口的一声嗤笑。
  见她安静下来,王大婶以为有了成效,又接着劝道:“你说你那时跑能跑哪儿去?别说你不认识出花岙村的路,就是你认识也难跑!来了几个外乡人你就求上去,人家会比你亲人对你好?买了你都不要你!婶娘也不是光心疼彩礼钱,他们不带你走,你又退了婚事,留在这里村里人能指指点点死你。这婚事还能成可全靠我了!”
  “婶娘说的对。”秋儿吸了一口气,低声道。
  王大婶脸上有了得意之色,想了想还是有些不放心,心里觉得还是得再关她一段日子。
  谁知秋儿竟问:“那几个人还在吗?”
  王大婶的眼神狐疑起来,她看了秋儿一样,说:“在是还在,你别再起什么心思,人家找到了孩子,最多明日就走的。”
  “婶娘这是什么话,”秋儿笑了一下,又皱起了眉,“村里就这样放他们走?”
  王大婶是无知村妇,虽然有几分小聪明可到底不如秋儿年轻机灵,,只答道:“他们给了王家好一笔钱!”
  秋儿终于克制不住唇边讥笑,问道:“婶娘想不想再多拿些钱?”
  一听到钱,王大婶眼睛都亮了亮,她有几分猜出来秋儿的同意了,但是还是问:“这是怎么说的?”
  “不如杀了他们再拿了他们的钱。”
  王大婶对秋儿心是很狠的,但是让她杀人她是万万不敢的,更何况当中那个公子一看就是不好惹的货色。
  “杀人不行,想也不敢想的,给其他人知道可怎么好。”王大婶摆摆手,往外面走。
  “婶娘,”秋儿连忙下了床拦住她,道,“不是让你杀,也不是我杀,婶娘只是分些钱的事。带我去见村长,我一定能说服他。”


第54章 
  王大婶一听到钱就脑袋晕乎,鬼使神差地就把秋儿带到了村长家里,即便她不知道秋儿到底要干什么。
  村长知道秋儿闹的事情,以为大晚上又有什么事,只得出来见她。
  论辈分,村长是秋儿太爷爷辈的人了,但是秋儿并不和他废话,直接开门见山道:“那几个人不能让他们就这样离开!”
  村长的眼睛眯了眯,眼眶周边的皱纹愈发明显,然而他神色中却并无几分疑惑,反而问道:“为何?”
  “他们只是如今有求于我们才这般好说话,如果对买了他家孩子一事耿耿于怀,保不齐还要来找麻烦。”
  “说下去。”
  “就算他们没有怀恨在心,也不能保证他们不往外说出花岙村的事。花岙村不止买孩童,有时也买被拐的女子,甚至还自己去拐,若是传了出去,花岙村就没有太平了。”秋儿用极快的语速说道。
  村长摸了摸花白的胡须,叹了口气,道:“我自然知道这道理,可是也怕惹上更大的麻烦。”
  “杀了人只后只要不见着尸首,咱们咬死不认便是。”秋儿道,“如果再有人找来,咱们只说没见过这些人,又能拿我们大家怎么样?”
  村长本就存着点道不明的心思,如今秋儿一点,心里更加明朗,点了点头。
  “我看他们带了好多钱,这个给一点,那个给一点,就算是为了他们那点钱,也不能放他们走!”秋儿继续劝道,“咱们村子那么穷,光他们散出去的钱就够整个村子过活了!”
  花岙村地处深山,与外界来往颇不便利,于是一日更比一日地穷了下去,裴宜乐一次出手的钱更是他们全村加起来都没有的。
  “你先回去吧,”村长清了清嗓子对秋儿道,“今晚是来不及了,我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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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焕娘一大早就起来收拾行李了——其实也并没有什么东西好收拾,只是她归心似箭,这里太过于闭塞,焕娘心里一直有些惴惴不安。
  裴宜乐出来的时候就看见焕娘抱着孩子站在门口看不远处大山的风景,焕娘一手抱着宁儿,一手给宁儿指着看,宁儿看起来很是开心。
  “六爷,您这脸色怎么这么差?昨夜没歇好?”明儿看见裴宜乐出来了,连忙凑上前来问东问西。
  裴宜乐昨天晚上在桌上趴了一晚上,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睡得这么难受过,几乎没有睡着不说,早上起来还腰酸背痛头晕眼花。
  但是他当然不能和明儿说他进都进去了却没能上床,否则他在下人面前面子要往哪儿搁。
  于是他只能含含糊糊道:“没事,床睡得不舒服罢了——这破地方你让我怎么睡得着?”
  明儿看着自家六爷仿佛心情不太好,颇有些忧愁,想了想说:“等咱们出了花岙村,六爷上了马车可以睡一会儿。”
  正说着话,孙家夫妇俩便过来招呼他们吃早饭了。
  裴宜乐一看菜色,竟然只是一些清粥咸菜,连一点油水荤腥都不见,当场就摇了摇头。
  一直到焕娘喂宁儿喝完米汤,自己端了碗去喝粥,裴宜乐还是没有动筷子。
  明儿劝道:“六爷好歹吃一些。”
  裴宜乐摇摇头,有气无力道:“我宁可去吃马车上的干粮和糕点。”
  “那你可真厉害,”焕娘紧接着讽刺道,“出去少说也要走一个早上,你就不怕走到一半饿晕?”
  “饿不晕,我以前生病胃口不好的时候,几天不吃是常事。”话是这样说着,裴宜乐还是硬给自己灌了几口粥下去。
  但也只喝了两口,就停了下来。
  其实焕娘喝着这粥也不是特别香,或许用的米发了霉,入口还有点苦味,所以她才喝了小半碗。
  明儿他们见两人吃得差不多了,连忙又喝了几口粥,然后起身进去拿东西,准备离开。
  “宁儿,马上就要回家了,开心不开心?”左右也无事,裴宜乐捏了捏宁儿的脸。
  宁儿转头就抱住焕娘,不理裴宜乐。
  裴宜乐有些讪讪,又道:“爹抱抱你。”
  焕娘倒是没有拒绝,毕竟昨晚都说好了再让他抱一抱的。可是宁儿却不乐意,紧紧抱着焕娘不撒手。
  小孩子的心思最是难猜,且宁儿确实与裴宜乐大写的不熟,裴宜乐也不好真的逼他,免得使两人的父子关系更加雪上加霜。
  三人在外面站了一小会儿,裴宜乐刚要喊里面磨磨唧唧的明儿,却见焕娘的身子晃了晃,额头上也好似有冷汗冒出。
  这回是焕娘先撑不住开了口:“裴宜乐,你赶紧把宁儿抱过去,我头晕。”
  裴宜乐接过宁儿,宁儿倒也没有哭闹。
  他抬头看了看早晨并不猛烈的太阳,疑惑道:“这才站了一会儿,怎么就晒晕了?”
  说着就把焕娘往里面扶,焕娘这时浑身力气都像是被抽干一样,任由他摆布。
  才刚进了屋想让焕娘坐一会儿,却见明儿三人不知何时都倒在了地上。
  裴宜乐大惊失色,连忙去看身边的焕娘,谁知就在片刻之间,焕娘也摇了摇身子,倒了下去。
  满室寂静,只剩裴宜乐和不懂事的宁儿。
  裴宜乐脑子转了转,立刻就想到了是怎么回事。
  四个人不可能同时晕倒,只剩他还醒着怕是因为他早上吃的东西实在太少,药应该就下在粥和咸菜里面。
  他们怕是要谋财害命!
  裴宜乐蹲下身子去探了探焕娘他们的鼻息,幸好气儿还是有的。
  他松了一口气,却不敢轻举妄动出去喊人。孙氏夫妇并没有在旁边盯着他们,怕是放心得很,搞不好已经和村子里其他人串通。
  只是为什么不直接下了毒药害死他们,反而要先迷晕他们?
  裴宜乐怕他们很快就要过来,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办法,咬了咬牙把宁儿放到那边床上,然后拿出防身的小刀掩于袖下,也躺倒在了焕娘身边。
  果然没一会儿,孙氏夫妇就过来了。
  他们看了看地上躺着的人,却并没有动作,甚至没有注意到床上的宁儿。
  “五个人,齐了。”
  妻子不如丈夫胆子大,有点害怕地问道:“这要怎么办。。。。。。在咱们家算是什么事?”
  “你懂什么!”做丈夫的转头斥道,“现在村长把全村的人都叫过去了,大伙儿待会儿都要商量钱怎么分,这几个人可是带着不少钱来的!村长让咱们做的事,锅不会是咱们一家背!”
  “那这几个人怎么办?这才晕过去而已,万一他们回去报官。。。。。。”
  “傻子。还能让他们回去?”
  这姓孙的倒有几分见识,继续道:“村长让我们下迷药,我才敢下,要是让我下毒药,那我是万万不干的,否则不成了咱们家动手杀的人了!再加上我们这花岙村穷得叮当响,哪拿得出什么毒药?这迷药也不过是备着对付那些买来不听话的媳妇或是去拐人的,能管用到第二天!”
  妻子还是有些不放心,悄悄问道:“那一会儿人村长杀?”
  “那老头子才不会那么蠢,咱们不想干的事他多半也不想干。快些过去吧,听听村长到底怎么说。”
  两人说着就出了门,还锁了这屋子。
  裴宜乐怕他们去而复返,过了一会儿才爬起来,先是拍了拍明儿的脸,又打又掐又叫好一会儿,明儿还是晕得像头睡死的猪,另外两个也是。
  就连只喝了小半碗粥的焕娘都叫不醒。
  裴宜乐过去摇了摇门,这门虽然上了锁,但本身也不是很牢固,裴宜乐估摸着自己用点力气还是能出去的。
  然而地上还躺着四个人,裴宜乐再怎么也不能自己抱着宁儿就这么丢下他们跑了。
  花岙村路实在太远,一来一去即便他一跑到马车那里就搬了救兵前来,也根本是来不及的,况且不少人都被他派出去四周寻找查看了,有没有回去还是未知,更何况他带了这几个人还不定是不是一整个村子的对手。
  裴宜乐隔一段时间就去叫他们,可就像孙氏夫妇说的,这迷药用来对付不听话的人或是拐人,药效甚好,裴宜乐根本就没有法子。
  裴宜乐从小被祖父和母亲捧在手心上长大,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甚少遇到难办的事,这还是他第一次觉得他的权势和钱财都没有任何用。
  原来他也有举步维艰的时候。
  一直耗到了约莫下午的时候,裴宜乐自己都没了力气,就连宁儿也饿得哭了起来。
  裴宜乐自然找不到东西给他吃,哄也不管用,只能抱着他干着急。
  宁儿哭了一会儿就累得睡了过去,正当裴宜乐松了口气的时候,他听见外面又有了动静。
  听脚步声似是有好几个人。
  裴宜乐暗道“糟糕”,连忙把宁儿往床里边藏了藏,然后自己再去原地躺好。
  “哐当”一声门被打开,裴宜乐眯着眼睛看了看,进来六七个汉子。


第55章 
  这几个村民上来就来踢人,明儿他们一动不动,连裴宜乐身上都挨了几脚。
  当中年纪稍长的一人道:“你们五个去搬这几个人——这两个汉子壮实,没两个人去搬搬不动。”
  连连看着他们出了门,又不放心,喊道:“记住要放到野狼群出来那个地方,天一黑狼和其他野兽就出来找食了,保管吃个干净!”
  裴宜乐心头大惊,原来竟想出了这么个法子杀他们,谁都不脏手。
  他等着剩下两人抬走他和焕娘,一时却不见有什么动静。
  这时一人开了口,轻声说道:“咱哥俩这就把事儿办了?”
  “办!这就办!”另外一人的声音明显有些兴奋难耐,“村长说要把这娘们留下来,先藏到山里一段时间,万一有人来找好不叫人找到。咱们这会儿不用白不用,赶紧的!”
  “万一给村长知道。。。。。。”
  “你怕什么?怕你就出去,我一个人来!这娘们本来就不是处子,本也没什么!”
  两人说话间又蹲到地上去看焕娘,一边说着:“村子里哪有那么好看的女人,脸蛋儿天仙似的,胸是胸腰是腰,屁股是屁股。”
  又转头踢了裴宜乐一脚:“这小子自己长得细皮嫩肉,挑女人倒是有一手。”
  另一人“嘿”了一声,道:“这保不齐是哪家公子哥,女人当然可着他挑。不过这回也好命到头要做短命鬼咯!”
  “一会儿我们完了事,抬走他之前再搜搜他身上还有没有值钱的东西。你说这女的,村长要留给谁啊?他自己怕是。。。。。。”
  裴宜乐在旁边听得火冒三丈,紧紧地攒住了手中利刃。
  “他自己?那么老了还行吗!不过最后总便宜了他家里人!”一人笑骂道,“这女人生过儿子,长得漂亮又能生养,这么好的事儿哪里去找!”
  两人一边唠着话,一边就动手扛起了焕娘,要把她扛去那边床上。
  裴宜乐找准时机,一跃而起,刀刃从一人脖子后绕过,轻轻就割开了他的喉咙。
  他虽然弱不禁风,可康国公行伍出身,曹氏又实在怕他哪天落了单遇到什么危险,是以他学了几招以巧劲取胜的功夫,用以自保。
  那人只觉脖子突然一凉,接着热血喷涌而出,他和他的同伴面面相觑,来不及呼救就倒在了地上。
  而另一个人的一声惊呼也被裴宜乐一刀斩断,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的血淌了一地,再也没有声息。
  眼前的麻烦虽然暂时被解决,裴宜乐却更加着急,人都杀了,他们再不逃就麻烦了。
  幸好焕娘喝的粥本来就不多,这时离早上也过去好久了,裴宜乐又按了她“神庭”和“印堂”两处穴位,折腾了一会儿之后焕娘终于悠悠醒来。
  焕娘倒下之前是有些察觉到不对劲的,这种情况多半只能是被下了药。
  裴宜乐匆匆和她解释了几句,便跑过去抱起熟睡的宁儿,拉着焕娘道:“我们快跑。”
  说着又把自己防身的匕首塞到焕娘手中。
  “找个地方先藏到天黑再说。”焕娘想了想说。
  这花岙村实在太小,若是要搜的话怕是一搜就找到,也藏不了多少时候。裴宜乐本想直接跑,可这时村里路上人也有几个,他们抱着孩子要是被发现了极难再脱身。
  权衡之下,焕娘的话倒是最有道理的。
  焕娘知道四周也确实没地方好躲,她突然灵光一闪,道:“我昨日看到孙家附近有间极小的屋子,看着像粮仓,我们去那里看看!”
  这就小屋离孙家才隔了一条路,外面的锁都不牢,两人进去一看,倒还真是村子里的粮仓,只不过确实也没必要锁得严严实实,因为里面根本没什么东西,只有半袋米,一袋粗面,和一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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